合伙经营合同

时间:2021-03-04 09:59:24 经营合同 我要投稿

合伙经营合同汇编8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伙经营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伙经营合同汇编8篇

合伙经营合同 篇1

  协议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对合伙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经协商,确定原座落于各种投入估价,人民币为上述投资原有甲方全额投资。

  二、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方占酒店的股份,乙方和丙方各占%的股份。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丙方用现金的方式支付给甲方各元整(人民币)合计元整人民币,作为投入款余款元由甲方出资,但乙方、丙方应支付甲方上述出资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即月息。如三方同意合同终止,甲方出资元与乙、丙方无关,不作归还甲方。

  三、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酒店的财务报表、公章、营业执照由甲方负责保管,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由乙、丙方共同负责,但酒店的大投资,员工招聘人员、工资和管理人员工资,必须经得甲、乙、丙三方的一致同意,每天的营业额由财务统一安排,会计由乙方、丙方聘请,工资三方出。

  四、甲、乙、丙三方在经营期间,酒店每月扣除税金、租金、工资、水、电以及所有费用。剩余部分的利润按三方股份的比例分配,如遇亏损也按股份比例承担风险,乙方、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退出,投资款不作归还。

  五、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甲方如转让上述酒店,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协商,经同意方可转让,经清算完,本协议终止。(医疗纠纷协议书)

  六、在经营期限内,如遇酒店拆迁,本协议终止,拆迁赔偿款归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和丙方各自出资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如酒店升值,转让费超出元,并按乙方、丙方投入的元比例分剩。

  七、本协议从年月日开始生效至年月并承担风险。年月日前酒店所欠的款项与乙方、丙方无关,由甲方自己承担解决。

  八、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甲、乙、丙三方自已客人请客吃饭,甲、乙、丙三方各自自行买单,按三方约定折扣,全场7.5折计算,如本酒店、工商、税务、卫生等,由酒店投入,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生效,归入费用。未尽事宜,三方协商。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月日

合伙经营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各方: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以上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就合伙经营建设工程及相关工程项目,为明确各自及对外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守。

  一、合伙组织名称、地址、经营项目

  甘肃省定西市 地址: 经营项目:

  1、行政物业管理

  2、小区物业管理

  3、劳务合同管理

  4、房建、土方

  5、实业、厂房

  6、资金运作

  二、合作经营方式

  合伙三方共同出资,以三方共同出资筹建的公司、挂靠公司或其他经营项目名义统一承接完成的所有项目,合伙三方任何一方所承揽的项目,在合伙期内,其他合伙人均平等受益,并平等承担相同风险和责任。

  三、合伙人的责任及义务

  三方在合作期间内均有平等的权利,在一方承接项目时,其他两方有权利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及评估。在每个项目开始实施时,视为默认考察结束及三人共同承担风险和利润,合作期间内,三方必须参与经营项目,在分工后明确自己的责任,如需长时间外出,必须经其他两人同意认可后方得出行。如三人在合作期内出现的意外疾病及伤亡,其他合伙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每个项目开始实施时,三人进行工作及权利的分配,三人应各守其责,严格用人,如有大量浪工及经费浪费应由合同签订人叫停,重新商定后方可开工。

  四、投资方式及金额分红

  三方平等投资股金,在签订合伙经营合同后,三人以每人投资股金人民币 万元(均为现金投资),该股金必须于 年 月 日到账,合作经营中如需继续投资,三方均等投资并设立经营账户,经营账户由出纳管理,出纳由合伙人共同确定认可,在资金出入账户时必须由三位合伙人共同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周转。各方投资的股金不计算利息,由分红中分配。合伙经营期间,每个经营项目逐个结算,利润由三方平均分配,亏损也有三方平均承担,在结算分配后,如果一方还有未结算的债权债务时,应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后果,原始股金不予分配,合伙合同到期后予以分配原始股金。

  五、合伙经营期限

  三方合伙经营期限暂定为 四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暂定合伙期限届满时,如已经营项目尚未完结,合伙期限顺延,至该项目完结后。如暂定合伙期限届满且已经营项目已完结,又承接新的经营项目,各方同意继续执行本合同,直到该新接经营项目完结后,合伙清算结束至。

  六、合伙期满后财产的处理

  接前述约定合伙期满后如有财产和积累,应进行清算,盈余分配后的剩余财产的处理,按市场现价折扣折旧处理,由三方均等分配,继续留在合伙体的由各方共同、平等享受权益,承担关联义务。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约定者,均构成违约,违约者应按三方总投资的单个项目投资金额的20%向守约者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向其他方赔偿损失。

  八、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私自参与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的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九、退伙条件

  合伙期间,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完结交付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提前退伙,完结交付后,如需退伙应书面申请,经其他各方同意、经清算后,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后方可退伙。

  十、免责条款

  合伙期间,如遇严重自然灾害或法定不可抗力可免责。

  十一、合伙期间,如产生纠纷,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定西市人民法院起诉进行仲裁。

  十二、此合同对合伙组织经经营的每一个项目均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各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三方各执一份,挂靠公司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8月,甲、乙、丙、三方达成共同出资经营宾馆的意向,经三方共同选址并共同出资,在广元市南河敬国路兴旺大厦租赁一、二层1000余平方米房屋开办兴旺宾馆。现宾馆已经装修完毕,各项证照齐备,已正式营业。为进一步规范宾馆管理,明确三方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伙共同经营兴旺宾馆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以国家改革开放、西部开发为契机,抓住国家鼓励民营资本发展的机遇,利用合伙人自身资金,经营旅馆业,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经营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性质和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宾馆名称为:兴旺宾馆。经营场所位于:广元市南河敬国路兴旺大厦。

  宾馆性质:以甲方张泳郯的名义办理各项证照,实际经营性质为合伙经营。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旅馆业。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8年零4个月,自20xx年8月起,至20xx年12月止。

  第五条 三方出资额比例、方式

  本合伙经营出资已于宾馆正式营业时基本完成,20xx年8月经三方

  共同核算,本合伙三方已出资共计人民币100万元,其中,xX出资金额10万元,占总出资的10%;xX出资金额50万元,占总投资的50%;xX出资金额40万元,占总投资的40%。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按份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份额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时三方协议分割。

  第六条 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

  1、财务结算和利润分配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

  2、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债务承担:

  兴旺宾馆在20xx年8月26日以前所有债权债务及所欠税金及相关部门的规费等由xX和xX共同承担,与乙方胡兴波无任何关系。20xx年8月26日以后兴旺宾馆合伙经营过程中如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首先用合伙收益偿还,合伙收益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合伙人丧失管理、经营旅馆的能力;

  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合伙人因其他原因被有关部门强制执行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70%以上或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时,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但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胡兴波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代表宾馆履行宾馆负责人的法定事宜;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4、与其他合伙人协议决定经营价格;职员聘用、辞退;职员工资福利待遇;扩大或者缩小经营规模、范围;购进常用物品;

  5、支付合伙债务;

  6、办理各项证照的年审、换证等工作;

  7、完成合伙人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胡兴波为宾馆财务管理人,其权限为:

  1、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宾馆收入、支出明细账目进行登记;

  2、办理宾馆办公、业务费用的报销、支付;

  3、税费、水电费用的缴纳;

  4、职员的教育、培训;

  5、配合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搞好宾馆日常管理;

  6、做好每月一次的财务清理、利润分配;

  7、完成合伙人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事情大小、资金多少,均由全体合伙人同意或签字后方可实施和入帐报销。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按月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其他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任何人不能以合伙企业兴旺宾馆的名义进行抵押借款,否则造成损失由该合伙人全额承担并将其除名,所投入资金及所占股份全部归其他合伙人所有。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丧失经营、管理旅馆能力、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近亲属的选择,既可以按退伙对待,旅馆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合伙人的.近亲属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某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清算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宾馆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宾馆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利润分配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债务承担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外出质、抵押或者清偿其他债务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六)违约责任金额为违约责任人合伙投资金额的20%。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合伙人均可向提交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系全体合伙人共同起草,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

合伙经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 合作项目

  第一条: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xx电脑城,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

  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xx电脑城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x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 出资及盈亏分担

提供启动资金正常营业的总投资预算方案、结算清单。

  四、甲、乙双方都不得违反双方认可的规章制度,甲方把日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提供给乙方,任何一方违反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应赔偿对方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分红方法:双方按持股比例一月一分,个人承担的税金由个人自己申报交纳。

  六、违约处理:违约一方的股权归另一方所有,股金不予退还,并赔偿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若经营亏损,甲、乙双方均须根据投资比例承担亏损额,及时把亏损补上。若任何一方出现连续3个月不把亏损额补上,则不补偿亏损额的一方的股权作自动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比例的债务。若连续亏损3个月以上,则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乙方有权享有与甲方同等权力参与本店的日常管理。

  八、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分配获得的补偿金、赔偿款等。合作期间,若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发生本店转让的情况,则转让费按出资比例分配。

  九、甲、乙双方都具有财务监督知晓权。乙方有对工资结算分配方法、工资支出、业务支出、财务收入等财务知晓权,甲方应给予配合。

  十、甲方提供相关资质原件,资质复印件提供给乙方,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院的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甲方:乙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合伙经营合同 篇8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年月日止,共计年。

  二、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间,甲方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浙江省×××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合伙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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