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经营合同

时间:2021-04-17 12:08:01 经营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合资经营合同范文汇编8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资经营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合资经营合同范文汇编8篇

合资经营合同 篇1

  目录

  (1)总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条 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 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 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 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_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_________,出资金额各为________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乙2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乙3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_______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迅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 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为_________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 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_________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3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为_________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 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 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副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2/3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职员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他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 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 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合资公司以_________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

  第二十六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 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己方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他计算记录。

  第九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 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 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 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 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 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___年。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_________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 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按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_________方要以合适的评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 合资公司的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 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 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账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2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15天起算,每逾期1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_________%的罚金,逾期3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_________%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载,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 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合资经营合同 篇2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投保单

  编号:

  投保单位名称:

  联系人:

  银行账号:

  投保单位址:

  电话:

  投保单位正式职工人数:人,名单详见后附《养老保险基金缴费清单》

  第一次缴纳养老基金(大写) 元(实得工资总额¥×30%=¥)

  合同单位 中方: (投保单位盖章)主管:投保日期:年月日

  外方:

  合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年期

  投保单位性质:合资、合作、外资、其他(以√表示)

  保险凭证号码:起保日期:年 月 日

  主管:复核:经办:签单:签单日期: 年月日

  备注:

  说明 1.本投保单由投保单位填列,一单位一单。“人数”指投保当月数,“实得工资总额”指第一次缴费时累计总额。

  2.本投保单经保险公司收到养老基金并签发正式保险凭证后方始生效。

  3.粗线框中内容由保险公司填写。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保险单

  (编号:)

  投保单位名称:

  交费标准:实得工资总额的%,投保时职工人数:人

  起保日期:年月日

  投保单位开列的被保险人名单和实得工资总额标准经审核符合规定,本公司同意承保。特制发本单为凭。

  (被保险人名单另附。被保险人退休时另办养老金申领手续)

  签证公司盖章:经(副)理:

  主管:

  复核:

  经办:

  签证日期:年月日批注事项:

  公司(盖章)

  附:续订合同期限

  1.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

  乙方2.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

  乙方3.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

  乙方4.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

  乙方备注:如果双方有特殊要求,经公司同意后在合同上注明。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公司电话:

  此合同一式三份,分别交用户、服务员、公司各自存查。

合资经营合同 篇3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三章 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七章 劳动管理

  第八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九章 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十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____公司和____国(或地区)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地点)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________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号。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

  ____国(或地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同意在______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市______路____号。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七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九条 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6个月前,向______提出申请批准。

  第十一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

  (一)向外销售______%。

  (二)对内销售______%。

  (注:销售办法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售部分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和________有关税收的规定交纳各种税款。

  第十三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___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二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四条 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元。

  第十六条 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其他用地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元,其中:

  现金____元;

  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元(详见附表);

  工业产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第十七条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天内办完用地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伺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人合作公司在____的银行开立的账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用途由公司

  董事会确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八条 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天内运至____目的地。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 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九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的申请批准、向有关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______省(市)《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机械设备等运至____目的地;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二十一条 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__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乙方____%分配。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董事__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会董事长由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名,由____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4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六条 召开董事会须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七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____人。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____人,另一方推荐__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条 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退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______市劳动局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经董事会制定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账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 ___________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_______市财政局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账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九章 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______市人民政府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八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以及第十八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_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一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四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五条 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需经________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解释有矛盾时,以中文本为准。

  第四十九条 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____份,合作公司一份,报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__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合资经营合同 篇4

  第一章 总则

  1.本合同的各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由__________代表甲方对本合同负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乙方),由__________代表乙方对本合同负责。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订。

  2.双方同意成立的合营企业定名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中文: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3.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有利发展中国国民经济,而从事反射器;注塑模具、以及其他塑料制品的设计、生产和内外销售。

  合营企业将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购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如遇无货供应或质量、价格不符合要求时,也可由合营企业进口解决。

  4.双方本着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在产品质量、规格品种、包装装璜及经济效益等方面力求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

  合营企业的初期生产规模为:年产__________套符合______国______标准的________反射器,接受订单生产年产值为__________元的注塑模具。乙方负责_______反射器的返销,保证投产后的前________年使合营企业的外汇收支达到自身平衡。且__________年后返销比例不低于__________%,乙方负责为合营企业每年从中国境外承接不少于__________元产值的注塑模具订单。合营企业产品的内销由甲方负责。

  5.合营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则,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 注册资本

  6.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的经济责任以注册资本为限,并按资本比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7.合营企业总投资为__________美元。注资本总额为______美元,其中甲方占资本额的_______%,乙方占资本额的______%。

  8.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__________美元,其中:

  (1)机器设备,价值约__________美元;

  (2)厂房,价值约__________美元;

  (3)现金,相当于__________美元的人民币现金。

  乙方:__________美元外汇现金。

  第三章 批准及注册

  9.本合同应由__________市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并送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

  10.合营企业接到上述批准证书后,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合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甲、乙双方将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别缴付资金,每期各方须缴付数额由董事会决定。

合资经营合同 篇5

  目录

  1)总 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 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二条 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 合资企业的名称为××××,英文名称为××××(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 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 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 ××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 ××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 ××元

  乙2方:×% ××元

  乙3方:×% ××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 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 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等遇。

  第十四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 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 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 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 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合资公司以×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 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 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 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 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 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 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 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 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 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 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 %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国××××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 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字。

  中方签名: 外方签名:

合资经营合同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二条合作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国家:__________国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区: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_____。

  第四条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涂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__________吨,成鳗__________吨,以及其它水产品。

  第五章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第十条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_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_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条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中国银行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_____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__________港。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则由违约方负担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向中国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3.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设施、订购可在国内生产的机器、设备、工具等;

  4.协助采购国内供应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其它消耗品等,办理燃料、水、电增加供应电话、电传、电报挂号等申请手续;

  5.办理职工的招聘手续,推荐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经考核后由董事会根据需要择优录用;

  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8.负责办理由乙方发运至__________港或__________港的全部设备运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进口生产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和技术资料,并确认在国内订货的机器设备、工具清单和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从甲方委托中国银行向乙方银行

  开具信用证之日起,乙方应将双方研究确定的先进可靠的设备、检测仪器按商定的日期运____港。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正常投产;

  8.努力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断扩大外销市场,保证合作公司的外汇平衡和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十条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_____名,任期均为_____年。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给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_____次例会,一般应在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具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研究讨论问题。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它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定任期年限。正、副总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办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_年。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能部门制定的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0.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企业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业的审批或仲裁、调解会议;

  1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2.其它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它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它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在筹建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筹建工作。筹建处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入生产成本。

  第十章劳动管理、工会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生产与销售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在每年底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计划,并报主管部门。

  计划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

  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买。其支付办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后,根据年度出口计划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合作公司原则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产品内销部分由甲方负责,外销部分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内销产品按中国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由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财务、会计、审计

  第四十条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其它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在中国银行______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

  第十三章税收、利润和亏损

  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例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项目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的申请。

  第四十六条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备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担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第五十条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__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在合作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它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第二款情况解散合作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由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此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部分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合作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算。

  第五十五条公司解散或终止时,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保险

  第五十七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_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商标

  第五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__________”牌商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后使用。

  第十八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散、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第六十二条仲裁决定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四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其它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起诉,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它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专用电讯: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章附件

  附件一

  根据合同第十八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在性、价比同等的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购买_____方提供的设备,同时要符合下列条件:

  1._____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必须是整套、全新、具有目前国际先进水平的。如果因提供的技术和设备陈旧、落后,造成的损失应由 _____方负责赔偿;

  2.上述设备应有_____年保用期,在保用期内发生设备质量问题影响生产或达不到生产效率,由_____方负责调换和维修;

  3._____方必须提供设备需带两年的备品配件和全套技术资料;

  4._____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来公司指导安装、试车并达到正常生产的要求;

  5.在收到_____方通过中国银行开出的信用证_____个月内,_____方必须将全部设备发运到__________港;

  6.安装和试车应争取在一个月内完成;

  7.设备发运时,_____方必须附带不少于试车生产的原材料;

  8._____方派遣到__________的技术人员工资,往返费用和在__________的住宿交通由合作公司负责,以总额不超过_________元为限。

  附件二

  根据合同第三十一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暂定每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元。视以后公司发展结合国内情况,由董事会决定对本公司职工逐年适当增加工资。

  2.公司职工的工资水平,根据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视其生产效益和实际表现,由公司总经理平衡。

  3.董事会聘用的公司高级职员工资,由董事会协商。

  4.生产过程中,可以承包给班组或个人的项目应予承包,由公司与其签订承包合同。根据生产发展情况,应每年调整一次承包合同。

  附件三

  根据合同第三十八条,双方达到如下协议:

  1.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自销价为国际市场实际销售价,并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上下浮动。

  2.出口产品每三个月交货付款,其交付款办法另订协议规定。

  附件四

  自本公司营业执照批发之日起,乙方必须在两个月内将__________美元一次性汇给中国银行__________分行

合资经营合同 篇7

  第一章总则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资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_______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章合资经营企业的成立

  第二条以上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______建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三条合资经营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企业),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资企业是经_________(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并在_________登记注册的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件规定。

  第五条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亏损。

  第四章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资经营的宗旨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积极研制、开发和生产国内外市场适销产品,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七条合资企业经营范围

  1.生产_______________产品;

  2.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3.研究和发展新产品。

  第八条合资企业的经营规模为

  1.合资企业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外币_________)。

  第十条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外币_________)。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第十一条合资双方的出资方式

  甲方:现金_________元,建筑物折_________元,机械设备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权折_________元,工业产权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元,建筑物折_________元,机械设备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权折_________元,工业产权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由合资各方按其出资比例自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天内一次性投入(或分期投入)

  第十三条合资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资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资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资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一方向非合资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资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六章合资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合资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企业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如期出资;

  3.办理申请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4.组织合资企业厂房和其他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

  5.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6.协助合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迅设施等;

  7.协助合资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8.协助合资企业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

  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9.协助外方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暂住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

  10.负责办理合资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如期出资、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_________目的地;

  2.协助合资企业办理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合资企业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资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资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资企业与_____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

  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

  1.乙方保证为合资企业提供的_________(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资企业经营目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资企业,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资企业,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资企业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资企业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_______%。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合资企业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资企业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第八章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合资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

  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由合资企业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__%;由合资企业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__%。

  第二十二条合资企业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资企业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资企业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合资企业的产品使用的商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合资企业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企业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企业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下列事项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1.合资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资企业的中止、解散。

  3.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和转让。

  4.合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对于其他事宜,可采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决定。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合资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___人,乙方推荐__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年。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总经

  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合资企业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合资企业委托_______方在国际市场先购设备、材料等物资,其他方有权参与选购。

  合资企业从国外市场购买的设备、运输工具、原材料、配套件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

  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合资企业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人,乙方______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_____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合资企业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企业和合资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合资企业的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资企业应按规定为企业工会提供经费和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四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合资企业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合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规定,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本企业的会计制度须报_________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合资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合资企业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八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四十九条合资企业按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如实报送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并向原审批机关抄报年度会计报表。

  第五十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标准,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报审批机关、统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备案。

  第十五章合资期限

  第五十一条合资企业的期限为_______年。合资企业的成立日期为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资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第十六章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二条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企业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保险

  第五十三条合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资企业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外汇管理

  第五十四条合资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规定办理。

  第五十五条合资企业应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

  第十九章保密

  第五十六条合资企业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给合资企业的一切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资企业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合资企业的全部高级职员,职工将与合资企业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在他们就业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其他技术予以保密,这种

  保密协议可包括在劳动合同内。

  甲方应对合资企业或乙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其他技术保守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

  乙方应对合资企业或甲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其他技术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五十七条合资企业、其任何雇员、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保密义务

  1.保密资料的泄漏非合资企业,其任何雇员,甲方或乙方的过失而已经为公众所知。

  2.保密资料为有泄漏权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合资企业、其雇员、甲方或乙方将保密在资料的泄漏之前,已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章解散与清算

  第五十八条合资企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散

  1.合资期满,不再延长。

  2.合资双方一致认为提前解散合资企业于双方有利。

  3.合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4.因外汇支出持续超过收入,虽经双方努力仍不能改变,以致无法继续经营。

  5.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经营。

  6.合资企业未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的。

  7.合资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8.合资的任何一方或合资企业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财产被国家没收或征用。

  9.合资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终止合资合同。

  第五十九条合资企业宣告解散时,合资企业依法进行清算,清算期限、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组织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一章合同的修改、变更

  第六十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合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变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减、转让或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必须经合资各方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一条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六十二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三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六十四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三章场地

  第六十五条合资企业使用的场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应向政府缴纳使用费。

  第六十六条合资企业租用场地______平方米,租用费为每年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租用费缴纳方法,期限要根据______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合资企业租用_______方厂房、仓库暂定为________平方米,租用费定为每年_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按使用面积计取,水、电、汽设施租用费每年共计_______元(人民币),上述三项费用列入产品成本。

  第二十四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七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五章适用法律

  第六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九条对本合同或合资企业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企业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第七十条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第七十一条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七十二条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企业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七十三条仲裁时使用语

  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章文字

  第七十四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八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七十五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七条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八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合资各方各执_______份,合资企业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十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合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合资经营合同 篇8

  目录

  前言

  1)定义

  2)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3)宗旨、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和投资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6)权利、债务和责任

  7)董事会

  8)经营管理机构

  9)技术投资和技术转让

  10)生产计划、购买和销售

  11)银行帐户和外汇安排

  12)财务、会计、审计、保险

  13)税务

  14)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资、福利

  15)筹备期

  16)工会

  17)期限、解散和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

  20)违约责任

  21)争议的解决和适用法律

  22)合同文件和文字

  23)合同有效期及修改

  24)通知

  附件:会计程序

  序言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其主要业务所在地设在_________。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下列各条款及其附件的内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明确含义外,下列名词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如下:

  1.1 公司是指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_________公司。

  1.2 专有技术(know-how)是指_________方从获得的按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为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为改进本公司这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所需的一切专有技术、知识、经验和技能。它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试验方法、试验报告、制造工艺、设备说明书、质量控制、计算机程序与应用、安装与调试方法、企业管理、销售、技术服务和_________方通过其关联公司派遣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人所掌握的各种经验、知识和技巧。

  1.3 专利(patent)是指_________方从其关联公司得到,以_________方在_________国和其他国家已获取专利和将据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发明。

  1.4 合同产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调试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

  1.5 工业锅炉是指压力小于____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____吨/小时的蒸汽锅炉和不同容量等级的热水锅炉。

  1.6 电站锅炉是指容量大于或等于_________mw,用于发电的锅炉。

  1.7 签字日期是指合资经营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1.8 批准日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正式批准本合同的日期。

  1.9 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当局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签发本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

  1.10 筹备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过_________个月这一段时间。

  1.11 开业日期是指筹备期结束,公司开始营业和生产的日期。

  1.12 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 关联公司是指合营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及合营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 主管部门是指_________。

  第二条 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2.1 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文名称为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____。

  2.2 本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本公司改组、变更或期满时,应分别报请_________部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或撤销注册。

  2.3 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

  2.4 当公司合营期满、终止、解散或_________方不再是公司资产拥有者时,____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量后一个销售合同交货后,更改公司的名称,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称不再有“_________”或类似字样。_________方和公司将尽量大努力在合营期满、终止或解散或_________方不再是资产拥有者之后六个月内,完成公司名称的更改。

  2.5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同意,报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批准,公司可在中国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和代理机构,或其在他国家和地区设立销售机构。

  第三条 宗旨、经营范围

  3.1 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国设计、生产、制造和装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及服务,并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这些产品,以获取合理的利润。经董事会决定,并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可以从事其它适当的经营活动。

  3.2 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1)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各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其它有关产品;

  (2)装配、维修、保养和调试上述产品;

  (3)进口有关上述产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

  3.3 公司的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如下:

  (1)产品质量应达到国际标准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产品以_________、_________千瓦电站锅炉为主。

  (2)初期目标:____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____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____蒸吨/时工业锅炉的能力。____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能力____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____蒸吨/时的能力。

  (3)发展目标:_________年以后根据市场需要,公司将把____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超临界参数_________锅炉作为发展目标。

  第四条 注册资本和投资

  4.1 公司_________年投资总额为_________美元,注册资本为_________美元。甲方认缴百分之_________,为_________美元,乙方认缴百分之_________,为_________美元。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____期交付。每期的应缴数额如下:

  (1)从公司成立日期起的_________个月内,甲方应以价值_________美元的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库存物资做为其投资;乙方应以_________美元现金和价格_________美元的技术做为其投资。

  (2)_________年,甲乙双方各缴_________美元,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_________美元

  (3)_________年,甲乙方双各缴_________美元并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_________美元做投资(资本化的利润);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_________美元。

  (4)_________年,甲乙双方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_________美元作为投资;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_________美元。

  (5)_________年,甲乙双方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_________美元做为投资;甲乙双方累计认缴股本_________美元。

  对于上述4.1(1)、(2)、(3)等项中提到的_________方现金投资,董事会有权决定接受_________方用公司所需要的先进机器设备来代替_________方的现金投资。

  4.2 甲乙双方出资方式分别为:_________方以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库存物资和人民币现金作为出资。_________方以先进的机器、设备、许可证技术和外汇现金作为出资。

  4.3 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损失。

  4.4 双方向公司缴清每期应缴的股金后,由公司聘请的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的稽核由一个国际会计事务所和一个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承担。国际会计事务所承担的上述稽核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承担的稽核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根据验资结果,公司将分别向双方颁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各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年、月、日;

  (3)出资者的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包括投资内容附件中双方同意的对实物出资的作价;

  (4)出资年、月、日;

  (5)出资证明书签发年、月、日。

  4.5 出资证明书由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联名签发。

  4.6 由于特殊情况,_________方需要把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出售或者转让给_________方的一家关联公司时,如果符合下列条件,_________方将给出示书面的认可:

  (1)该关联公司必须能象_________方一样,有效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

  (2)该关联公司同_________方一样从_________获得同样条件的担保,担保该关联公司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3)这种出售或转让要呈报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审查和批准。

  除上述情况外合营的任何一方欲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均须事先征得合营他方的同意,合营任何一方在取得他方同意以后需按下列规定进行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转让、出售或处置:

  (1)当任何一方(以下简称“处置方”)希望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的全部或一部分时,该处置方应书面通知合营他方,并给以合营他方_________个月的优先购买权,该优先购买权的期限从合营他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算。处置方向合营他方提出的条件应与向任何第三方受让者或购买者提出的条件相同。如果合营他方在_________个月以内未行使其优先购买权,处置方可按向合营他方提出的相同条件,将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出让给第三方。如果选择购买处置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不止一家,这些购置方将按其购买份额的比例分享利润和亏损。

  (2)处置方应向其他方提供处置方和第三方签订的股分转让或出售协议。

  (3)公司的经营和本合同的履行将不受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出售或任何其他方式处置的影响。

  (4)第三方受让人和购买人向合营其他方担保他将完整、忠实地履行处置方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合营任何一方根据本条款的规定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本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应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批准,得到必要的批准以后,公司将到当地工商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

  4.7 双方出资比例需要变更,应经董事会讨论一致作出决定,并征得合营双方书面同意后报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批准生效。

  4.8 双方在收到董事会增资决议和经双方书面认可后,必须在董事会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再投资。

  4.9 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合营期内不得减少。

  4.10 公司开业日期起的第_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_年,公司应对其使用的场地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支付使用费。公司使用面积,经双方同意可进行调整,以反映实际使用土地的情况。在_________年之后,场地使用费的增或减,将按中国有关法令和规定执行,公司应签订一项包含本条款的土地使用合同。

  4.11 双方的投资按出资日期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按买价和卖价的平均值)换算为人民币。出资日期是指建筑物、设备、库存物资和仪器的提交日期,也就是公司收到这些资产的日期,第一次技术出资日期是公司收到第一张收据日期。双方股本不应因汇率浮动而变化。由汇率浮动而造成的损失和收益,其损益部分应记入公司帐簿内,因而不影响4.1条所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股权百分比。

  第五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5.1 公司年净利润为公司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

  5.2 合资经营期间,公司每年营业的净利润,扣除董事会决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的余额作为可分配利润,按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超过净利润的_________%。

  5.3 当董事会决定分配利润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的头_________个月内,分配上一会计年度的利润(如果有的话)。

  5.4 任一会计年度如有亏损,可将此亏损并入下一会计年度,并由下一会计年度利润弥补,在亏损未完全得到弥补前,双方均不得分配利润。

  5.5 如果任何时候的累计亏损超过或等于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分之_________,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决定公司的前途。

  第六条 权利、债务和责任

  6.1 双方有权按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

  6.2 任何一方对公司的责任均以其对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为限。

  6.3 在公司开业日期以前,为使公司充分地并适当地进行经营活动,在必要时_________方将随时在财政计划、外籍人员雇佣、专有技术、专长、管理、项目管理、监督和控制等方面对公司给予支持;_________方将按照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向公司转让适用的先进技术,以使公司生产的锅炉能达到_________方的水平;在本合同期间_________方将协助公司派遣的培训人员和共同工作的其他人员在_________国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旅行和食宿安排手续;协助公司按照_________国出口管理法律和条例在_________国为公司购买设备和外购件办理所需手续。除非有其它特别的同意,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规定,这些支持性服务将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6.4 本合同期间,_________方的支持将包括:办理_________部门批准公司成立的申请(包括合资企业合同和章程的批准);向有关的政府机构办理公司的登记手续和领取营业执照;按照中国法律协助申请对公司或双方所有可能的减征或免征税款(包括进出口关税,工商统一税的减征或免征);协助向有关的政府机构申请外汇以支付11.4款所列项目,协助申请得到土地使用权,进口设备的报关,招聘中国当地经营和管理人员、工人和其他需要的人员,协助外籍职员得到入境签证、工作许可和旅行安排,协助寻找合适的国内材料和国内用户。除非有特别的同意或合同另有规定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规定,这些支持性服务将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6.5 在从事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时,双方都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任何法律和法规,也不能违反双方从事公司经营活动所在地的法律。在执行本合同时,合营的任何一方都要保证不违反任一方所在地或任一方关联公司所在地公布的法律和法规。

  第七条 董事会

  7.1 董事会由_________人组成,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董事长由_________方指定,副董事长由_________方指定。各方应以书面通知任免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为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7.2 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将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讨论、处理和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

  7.3 董事会职权如下:

  (1)修订公司章程;

  (2)延长公司期限,终止或解散公司;

  (3)决定年度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和发展计划。

  (4)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以及年度会计财务报表;

  (5)决定流动资金的最高限额和在此限额以上的借贷;

  (6)决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讲师、审计师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职权和待遇等;

  (8)设立或撤销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包括注册办事处)和代理机构,并决定其设立地点;

  (9)批准总经理的年度报告;

  (10)通过公司的劳动合同及各项重要规章制度;

  (11)讨论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出资比例的调整和注册资本转让等问题,并向甲乙双方提出适当的建议;

  (12)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公司职工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和津贴等制度;

  (13)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批准经营计划;

  (14)决定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中所规定的公司的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

  (15)讨论有关提前终止合同的提议。终止或期满时,负责清理结算工作;

  (16)聘请中国注册的审计师;

  (17)更改公司名称;

  (18)建议增、减董事人数;

  (19)建议增加、变更或取消公司内一方当事人在权益转让上的限制;

  (20)审批以购买、租赁或其它形式获取董事会认为的对公司营业活动有必要或合适的不动产和私人财产

  (21)审批销售、出租、交换或转让全部或部分公司财产或其它资产;

  (22)审批和其它公司或法律实体的合并或解散;

  (23)制定公司有关投标、准备投标和提交投标的政策,采购、服务、保险以及其它必要的政策;

  (24)有权对公司或代表公司出具担保;

  (25)有权取得对公司财产的抵押、抵押品、抵押权、留置权或任何性质的对低押财产的索赔权;

  (26)审批开立帐户,撤销帐户;

  (27)审批借贷资金。

  7.4 董事会会议

  (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如果董事长不能参加,由副董事长负责召集,如果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参加会议,将由董事长授权一名董事召开并主持会议。

  (2)董事会会议应有全体董事的法定多数出席或代表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出席和表决。

  (3)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公司所在地召开,董事会也可以决定在其它地点召开。

  (4)董事会会议包括临时会议,至少在会议_________天前以书信、电报或电传通知各董事。董事的代表可以每年指定一次或每次会议前指定,作为合法代表出席任何会议。

  (5)董事会的决定应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作出。每位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只有一票表决权。除7.3(1)、(2)、(11)、(15)、(19)和(22)等项需出席或委托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才能决定的事宜外,董事会会议的任何决议须经法定人数的至少百分之_________同意。

  (6)董事会会议应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作记录,会后将记录整理成书面文件分发各董事。各董事应在收到书面文件30天内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否则此书面文件将被视为董事会会议的正式文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按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文本送交各位董事。

  (7)董事会的一切会议文件将保存在公司总部。

  (8)公司须偿付或者承担董事参加董事会议所需的合理的全部路费以及生活费用,居住在会址的董事除外。

  (9)会议通知须附有一价董事长提出的议事日程。任何一位董事所提出的日程项目应在会议日期的前十天通知所有其他董事。

  (10)如果全体董事在会议前或会议后签署“免予通知书”则召开董事会会议,可以免予通知。该“免予通知书”应归入会议记录档案内。

  第八条 经营管理机构

  8.1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任命。

  8.2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权为:

  (1)总经理按照董事会的各项决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在总经理缺席或不能工作时,由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和权力,公司重要决定(如7.3所列)要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

  (2)总经理、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与董事一样有权收到会议通知和有关资料(有关他们本身的任免和工作表现的材料除外)。除同时兼任公司董事外,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3)总经理应在每年十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和财务预算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4)总经理应在每年二月底前向董事会提交上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算,并为董事会检查、审核公司的会计帐目提供方便。

  8.3 公司初期的经营管理和组织机构详见附件(略)。经营管理和组织机构的改变应作为公司的重大问题,由总经理提出,报董事会核准。

  8.4 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_________年。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也不得同与本公司竞争的其它经济组织有任何关系。

  8.5 总经理、副总经理如发现有营私舞弊、贪污等行为或严重失职时,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九条 技术投资和技术转让

  9.1 _________方作为出资的技术和设备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9.2 _________方将从公司成立起开始向公司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技术规范、图纸,设计及其它详细资料,详见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附件4。

  9.3 _________方将根据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及培训计划提供人员培训。

  9.4 _________方将担保它所提供的技术按照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规定应是商业上应用的,适合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的最新技术。

  9.5 公司将就_________方作为出资的技术签订一项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见附件(略)。

  9.6 双方同意公司建立计算机终端站,并和_________方的关联公司_________公司的计算机联机。

  第十条 生产计划、购买和销售

  10.1 公司应自成立日期起,立即按照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制订的工厂改造方案实施工厂的技术改造(工厂指_________方作为出资的合营部分)并从成立日期起的第_________年生产_________mw电站锅炉,而后生产_________mw电站锅炉。

  10.2 公司的生产计划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

  10.3 公司的生产计划由董事会批准执行,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10.4 如果中国国内有符合技术要求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工具等(以下简称材料),公司将优先在中国国内按市场价格用人民币购买这些材料,购买价格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应相当于中国国营公司购买同样材料的价格。需要进口的材料,在保证质量、性能和交货期的前提下,从价格量优惠的国家进口。公司按_________给其它类似合营企业的内部优惠价格向_________方和_________购买材料和配套件。公司从_________方或其关联公司购买任何材料、部件及服务,应向_________方(或其关联公司)提供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美元信用证,或为_________方所接受的其他外汇信用证。

  10.5 公司将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其产品。_________方或其关联公司应按销售代表协议作为公司的销售代表在国外销售公司产品,为此公司将尽一切努力使产品尽早达到国际标准,从_________年起,公司产品的出口目标是百分之_________,并在开业后第_________年达到外汇平衡,公司在中国境内如有外汇收入项目(包括以产顶进项目)也可以作为实现外汇平衡的措施,如果公司外汇不平衡,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向中国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协助。

  10.6 公司将与_________签订销售代表协议。

  第十一条 银行帐户和外汇安排

  11.1 公司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局发给的营业执照后,凭该营业执照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的名义开立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11.2 本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办理。

  11.3 公司的长期目标是保持自身外汇平衡,如公司不能保持外汇平衡,董事会将讨论这个问题并按10.5条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11.4 公司支付外汇的顺序为:

  (1)外汇贷款;

  (2)公司临时和长期雇员的工资及费用;

  (3)进口物资的价款及费用;

  (4)工程设计及其他技术服务费用;

  (5)_________方应得的技术转让提成费;

  (6)_________方应分得的红利;

  (7)_________方应分得的红利;

  (8)其他各项的支付;

  第十二条 财务、会计、审计、保险

  12.1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公司接受税务机关对公司财务和会计工作的检查。

  12.2 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会计程序由董事会审批。

  12.3 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公司的年度报表和全年帐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合营双方都有权对公司的帐目进行审计,所需费用由查帐方自行负担。公司应对查帐人员提供所需要的凭证、帐簿和有关资料。

  12.4 公司的财产、运输和其他各项保险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三条 税务

  13.1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

  13.2 公司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3.3 公司将依法向中国政府有关机构申请各种可能的减税或免税。特别是公司可按照财政部关于对专有技术使用费减征、免征所得税的暂行规定申请提成费的减税。公司有权优先享有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减免的那一部分税或包含在任何税收协定中影响_________方利益的那一部分税。

  第十四条 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资、福利

  14.1 根据劳务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辞职、升级、降级和调动,由总经理同副总经理协商,总经理做决定。公司雇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进行审批。

  14.2 公司的有效工作所需人数由董事会决定。所需中方职工由_________方或中国有关劳动管理部门推荐,经公司考试择优录用,劳务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签订。

  14.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甲、乙各方推荐,由董事会直接任命。

  14.4 公司职工工资报酬标准、外籍雇员薪金和津贴等见附件(略)。

  第十五条 筹备期

  15.1 公司成立日期起_________个月的这段时间为公司的筹备期。

  15.2 公司筹备期内,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备组。筹备组由甲乙双方指定专人组成。筹备组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由董事会决定并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工会

  16.1 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公司的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有权代表职工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16.2 公司董事会讨论有关生产计划、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时,工会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励、工资制度、生产福利等问题时,工会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董事会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并取得工会的合作。

  16.3 公司每月按职工实际工资(实际工资是指当地职工实际获得的基本工资总数,不是指公司支付给工厂劳动部门的工资总数,也不包括外籍人员的报酬。)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由本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十七条 期限、解散和清算

  17.1 公司的合营期限为_________年。合营期限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17.2 如经双方书面同意延长公司的合营期限,公司将在合营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向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报送由合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书。获准后,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延期手续。

  17.3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批准,公司在下列情况下解散:

  (1)公司期限届满,而双方没有同意延长公司的合营期限;

  (2)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双方中任何一方无力或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因不可抗力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双方一致认为有必要解散;

  (6)双方中任何一方被排除参加公司的管理;

  (7)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的资产或财产被没收,强行被征用和不可能行使正常的管理。

  上述任何情况下的解散,都必须事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的批准。

  17.4 公司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第十六章的规定,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

  17.5 公司解散后,各种帐簿及文件由_________方保存,如_________方需要,可以查阅。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8.1 由于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延迟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任何一方,不承担延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8.2 不可抗力在本条中的含意是指以任何方式管辖公司或各方或任何代理的一切经营活动的任何_________的,无论是以_________的形式,还是以其他方式颁布的任何命令、_________和书面指示;或是指_________、_________、战争、_________或其他_________、火灾、水灾;或指公司或受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能合理控制的一切其他原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影响,及时通知对方,同时采取合理的行动减轻其后果,并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的证明文件寄给对方。

  18.3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严重的、不可补救的损害时,应把该事件提交董事会以确定应采取的适当的措施。

  第十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在此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员由于参与合营合同有关的活动,从他方或他方的关联公司所得到的一切数据和任何其他资料都要严格保密,只有对方书面授权或法律要求时才能公开上述数据和资料。保密义务的解除应不早于下列期限:

  (1)公司终止有效日期起_________年之后;

  (2)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终止有效期日起_________年之后。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20.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不少于_________天的合理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

  20.2 如果违反合同的一方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受到的损失,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0.3 因一方违反合同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严重的、不可补救的损害时,另一方有权依据17.4条在违约事件发生后_________天内书面通知违反合同的一方终止合同,此项终止不影响要求赔偿的权利。

  20.4 上述20.1、20.2和20.3条款中所产生的损失金额双方同意根据国际惯例确定。

  20.5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利润损失和间接损失不负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21.1 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执行或解释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大努力友好协商解决。

  21.2 如果双方在_________天内通过友好协商不能就本款上项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将此争议提请_________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裁决,该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中文和英文为仲裁所使用的正式语言。

  21.3 在仲裁过程中,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执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的其它所有条款。

  21.4 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按本条的规定提交仲裁的权利。

  21.5 仲裁费用将由仲裁院在裁决书中确定并由败诉方负担。

  21.6 本合同的适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二条 合同文件和文字

  22.1 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22.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3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批准后,以前的一切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自动失效。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批准的双方签字的书面协议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条款、责任、章节、声明和说明,对本合同的修改将是无效。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与合同修改

  23.1 本合同自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批准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至公司缴销营业执照之日止。

  23.2 变更本合同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批准。

  23.3 如果在本合同签字_________天以内,公司尚未获得有关的批准、注册及必要的营业执照,合营任何一方有权在通知对方十五天后撤销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通知

  有关本合同的给甲、乙双方及各位董事的一切通知均应用_________文书面作出。上述通知可以用挂号航空信、电报、电传或其它常用通讯方法发出。通知生效日期为收件人收件日期。以航空信件发送通知,邮戳日期后第十四天为收件日期;以电报或电传发送通知,电报或电传发出后第三天为收件日期。

  本合同签约双方的发送通知地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附件

  会计程序

  第一条 会计总则

  1.1 此会计程序是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合资经营的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的合营合同的附件,此会计程序规定条款的有效期限与合营合同一致。

  1.2 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程序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同时使制造加工、利润管理和工程体系的采用更加合理。公司将采用_________方及其分支机构的会计制度和程序,以便充分利用吸收_________方及分支机构的管理经验、管理方法及现代化整体业务体系。

  1.3 公司会计的记录、报告等将完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一九八五三月四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营企业的会计制度》中有关规则执行。

  1.4 会计记帐应以中文和英文同时记帐,公司的月报、季报和年报以及所有的记帐凭证、帐簿、报表表头和这些文件报表的标题均应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

  1.5 公司将采用人民币为簿记记帐的基本货币。

  1.6 公司经营所需的经营资本和消耗资金应反映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中来。总经理将有权根据批准的预算安排使用_________银行的贷款以及要求乙方和甲方共同分缴公司的注册资本。

  1.7 经费超出或经营预算以外的资金支出将由董事会批准采取有关策略和会计程序加以处理。

  第二条 资本支付的计算

  甲方转入合营企业公司的制造设备的价值将按合营公司收到财产日登记入册的单价值再加_________%来计算。

  第三条 现金和往来帐户的计算

  3.1 在记帐过程中,外汇转换成人民币时,应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月第一天的报价为准。

  3.2 帐面汇率将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第四条 财产盘存的计算

  4.1 财产盘存科目的计算将采用后进先出法。

  4.2 公司各种材料、设备和其它物资的收、发和退还应按手续办理。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计算

  5.1 公司的固定资产应是指设备器材、机床工具、厂房及各种建筑物等,其使用期限为一年以上,按中国财政部门的规定计算。

  折旧期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所允许的最小期限为准。

  5.2 合营企业制定适当的程序以批准公司拥有的或租用的固定资产的增加及转让,这一程序需经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的计算

  6.1 技术转让许可证费应于转让许可证协议初期较短的时间内或_________年期限内摊销完毕。

  6.2 筹建费用应在_________年期限内摊销完毕。

  第七条 成本和费用的计算

  公司将以契约的形式以确定成本分类核算制,这一制度应在合同的主件和附件中写明。销售费、一般管理费和非经营费或非经营收入将被视为日常费用或日常收入并将不予核查或分配入承包成本。

  第八条 销售和利润的核算

  8.1 合同规定销售记录和销售成本的计算应采用全部完工法。

  8.2 公司将根据税后净收入提取储备基金、发展基金、职员和工人的奖金以及福利基金。三种基金的总数一般应当超过税后净收入的_________%。若有特殊的提取比例应由董事长决定。

  8.3 总经理在财政年度结束后的2个月内准备出利润分配方案并将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批准并贯彻执行。

  第九条 帐户分类会计报表

  9.1 未经审查的合营企业的会计报表,应于次月10日前发送管理者和股东手中。

  9.2 送交乙方的会计报表和会计报告应采用美元和人民币同时表示。公司将按_________标准报告提供给乙方。

  9.3 送交股东和管理者手中的会计报表应包括预算和实际变化的比较。重大的变化应由总经理在呈送的补充报告中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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