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经营合同

时间:2021-07-28 09:06:06 经营合同 我要投稿

酒店经营合同合集10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酒店经营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酒店经营合同合集10篇

酒店经营合同 篇1

  本合同双方为:

  1、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路号。

  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 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鉴于: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 定 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 时,有以下之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号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

  “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 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 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 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 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 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 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 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 产生的差额。

  1.10 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 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 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 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 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 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g)奖励性管理费。

  (h)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1.13 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不包括从香港地区及外国聘请来的人员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公司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 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 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2.2 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在中国政策许可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厅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礼堂

  歌舞厅

  运动/健康设备

  商店

  2.3 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酒店业主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

  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酒店业主应于六十天内给与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而由管 理公司提出意见。

  2.4 酒店验收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 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条 酒店开业前事项

  3.1 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团受业主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后执行。

  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 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计划,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开宣传等)。

  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组织开业典礼。

  酒店业主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管理公司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 之责任。

  管理公司应联同酒店业主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 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3.2 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a)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3.5条之规定由管理公司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

  (b)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

  (c)其应再包含:

  开业前酒店总经理、营业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 人员的工资。

  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员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 费用。

  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开幕典礼之成本。

  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 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表之资金于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 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算表之资金于第8.1条所述的银行帐 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六个月。

酒店经营合同 篇2

  甲 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将在 建造 酒店,为能够有效采用现代酒店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其能尽快按投入硬件规模和标准达到相应星级酒店的质量标准,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拟聘请有经验的酒店管理公司委托经营管理该酒店;乙方具有经营管理酒店的丰富经验,有能力并愿意接受委托经营管理 酒店(以下简称“酒店”或“企业”)。

  据此,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规定条款和条件,订立酒店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术语定义

  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下述含义:

  1.1 “酒店”是指甲方拥有资产所有权或合法委托经营权的,又可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的经营实体。位于;

  1.2 “财务年度”指每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公历年度。第一个财务年度是指从委托经营实际营业日至当年12月31日为止的期间;

  1.3 “会计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财政部颁发的相关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1.4 “营业收入”是指与酒店营业相关的各项营业收入的总和;

  1.5 “经营费用”是指与酒店营业相关的各项直接费用及间接费用,包括营业税金、营业成本、营业费用、工资及福利、行政管理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物业租金、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改扩建装修改造费用、大修理费用、采取预提资产翻新资金、房产税、土地税、筹资活动的银行融资利息费用、星评费用(包括硬件改造、添置费用)、发行股票的费用、发行债券的费用、财产及其它保险费用及其他业主费用等非经营费用;

  1.6 “经营利润”(GOP)即调整后经营利润,是经营性收入减去经营性成本费用后的差额,不包含经营管理者不能控制的业主投资及筹资性费用;

  1.7 “进驻日期”是指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后,乙方正式派员进驻酒店的日期,或协议约定的进驻酒店日期,管理公司在进驻酒店后,甲乙双方必须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1.8 顾问咨询管理费是指前期市场调查、市场预测及市场定位,以及协助甲方在设计单位招标、酒店风格选定、酒店硬件标准的确定(按星级标准)、建筑物(主楼、配套设施等)的建筑设计、内外装饰装修设计、设备设施配置、设备安装和经营功能布局提供书面专业性的咨询方案。

  1.9 “筹备期”即从“进驻日期”开始,乙方为酒店的开业而进行准备的期间;(也可解释为酒店土建及安装工程基本结束,装修施工进度超过50%,进入软件建设、物资采购、人员招聘及培训,至酒店达到基本营业条件进入试营业的时间。筹备期时间视酒店规模及档次而定,一般不低于四个月时间。

  1.10 “开业日期/试营业期”指酒店硬件已验收合格,具备一定的经营条件,前期筹备期已基本结束,正式对外营业接待客人并产生营业收入的日期。

  第二条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

  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均由甲方提供,并享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资产的完全所有权。甲方将承担在酒店的所有建设费用、设备安装费用、内部装修、设备设施购置及安装费用以及家具、餐具、经营用品费用,准备开业的各项费用,以及经营必要的流动资金;并负责各项市政能源包括上下水、电、气、煤气、通讯、互联网等条件的提供。

  第三条委 托

  甲方委托乙方以 酒店 的名义经营、管理、控制和监督酒店的运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甲乙双方形成一个“委托经营管理、相互监督、互利双赢”的局面。

  乙方接受这一委托,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命令,以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来经营管理本企业。

  甲方须确保对乙方所做的委托及承诺的合法性,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标 准

  4.1 乙方承诺在酒店硬件基本达到___星级标准的前提下,正常经营一年半后酒店的产品质量和软件运行达到申报国家星级评定委员会认定的____星级酒店标准;

  4.2 乙方将自己的标准工作手册和管理程序颁发给委派的酒店总经理和业主,以便依据贯彻执行,经营管理好该企业和业主的监督;

  4.3 通过引进乙方的先进管理标准规范、经验和技术,形成酒店一套先进的经营管理机制,并逐步达到符合国际水准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第五条建设阶段的专业性服务

  甲方酒店正在建设之中,其主体结构已完成。乙方对酒店目前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察看,并已基本了解。

  乙方应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在本合同签订后,有义务有责任遵照并协助甲方在设计单位招标、酒店风格选定、酒店硬件标准的确定(按星级标准)、建筑物(主楼、配套设施等)的建筑设计、内外装饰装修设计、设备设施配置、设备安装和经营功能布局提供书面专业性的咨询方案。

  为利于酒店日后的经营管理与服务保障,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咨询服务。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设计单位的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方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进行审核、酒店的各项配套隐蔽工程及设施设备的配置、安装、布局等方面向甲方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乙方在开业前的工作内容

  6.1 编制酒店前期筹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2 设计提供酒店经营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酒店经营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承包经营大酒店,大酒店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 酒店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承包给乙方的酒店位于市路______号,面积 平方米。

  2、该酒店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3。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大酒店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第三条 承包期限

  1。 该酒店承包期限共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半年为试运行期,不交承包金。

  2。 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酒店,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3。鉴于本酒店为新建酒店,其中设备设施在甲方交给乙方后,应有一个设备试运营调试期。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给乙方半年试运营调试期,在乙方试运营调试期期间,甲方免收承包金,但试运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水、电、气以及人工工资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试运营调试期过后,假如设备设施仍然不能达到正常运转状态,试运营期顺延,直到设备设施能够正常运行为止,方可正式计算承包期及承包金。

  第四条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该酒店每年承包金第一年为 元。

  第二年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年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四年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五年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六年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按季度支付,每季度开始当月5日前支付本季度承包金。

  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预付第一年度第一个季度承包金。

  第五条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在承包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以一定的自有资金作抵押(或担保),此抵押金可冲抵第一年的承包金,金额为 元。

  (2)乙方应按时交纳税收及相关的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第六条 酒店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自行负责。

  A、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B、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 对酒店的装修部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1、在保修期内,甲方负责酒店的设施设备维修,非人为原因造成酒店装修或设施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

  2、保修期过后,乙方在正常经营活动当中设施设备的损坏,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维修恢复到位。

  第八条 酒店的转让与转租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让、转借酒店。

  3、甲方出售该酒店,应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后,甲方方可收回房屋: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酒店设施,严重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酒店: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酒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酒店结构。

  (3)损坏承包的酒店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应用于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计元。

  4、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条 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酒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经营权,乙方应按照合同总承包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承包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4、在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经营合同 篇4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经营管理由甲方开发的×××国际商务中心(暂定名)商务酒店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国际商务中心建成后,由乙方负责其商务酒店的经营和管理。商务酒店管理范围:五楼以下(含五楼)全部建筑,共 间客房,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国际商务中心开业后 年。

  三、双方责、权、利:

  1.甲方应确保上述商务酒店 间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经营、管理。

  2.鉴于乙方承担了甲方业主的回报责任,故甲方同意将西湖国际商务中心二楼约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西餐、咖啡厅及三楼全部约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配套用房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手续在综合验收结束后 天内办理完毕;并不受本条第 项的限制。

  3.为提高酒店经营的抗风险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经营期内,由乙方经营管理×××国际商务中心地下一、二层约 平方米配套物业(包括车库、娱乐、健身设施等),收益归乙方所有,用于弥补因异常情况可能发生的酒店经营亏损。

  4.乙方应保证在经营期间内向酒店业主支付不低于××%的年回报额,并确保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上述回报进行担保,乙方受让的二楼、三楼物业应作为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抵押物。

  四、酒店经营期满,乙方将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业的经营、收益权。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纠纷,则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项下的面积以房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面积的差异不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盖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经营合同 篇5

  甲方: 某置业公司

  乙方: 某安装有限公司

  丙方: 某大酒店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丙方大酒店及其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基本约定

  1、丙方系由甲方全额投资的下属全资独立法人。

  2、乙方愿整体承包经营酒店,并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甲、丙双方有权对乙方的承包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3、丙方对此表示确认和同意。

  二、整体承包经营的范围及条件

  1、甲方下属的全资独立法人丙方酒店位于

  2、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丙方酒店的餐饮部营业用房包括营业大厅、包房、后厨、粗加工房,二楼至五楼的客房,六楼的商务房间。

  3、上述餐饮部营业用房、客房、商务房的相应设备设施、一并由乙方承包经营使用。

  三、承包金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承包经营酒店第一年的承包金为人民币 万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应缴纳承包金上递增2%。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承包金人民币19.2万元。

  3、以后乙方应在本年年底,即12月31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承包金。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酒店设备完好押金人民币2万元,酒店建筑物完好押金人民币1万元, 共 计人民币3 万元,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将上述钱款支付到甲方帐户中。

  四、承包经营期限

  1、甲方承包经营华铁酒店的期限为 年,自 年12月31日起至 年12月30日止。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 可 以提前解除本合同,终止甲方对酒店的承包经营。

  五、合同三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负责保管甲方的产权证明和丙方的营业执照、印章、发票、支票、工商税务登记证、安全卫生合格证等证章。

  乙方在需要使用丙方的上述证章时,得经甲方审核 后,由甲方具体使用。

  2、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督乙方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规定。

  3、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在正常营业范围内合法地开拓各种新的经营业务,不断扩大营业额和获取更多的利润。

  4、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华铁酒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安全卫生等状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时整改。

  5、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承包经营状况,查阅乙方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但甲方对上述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华铁酒店的各种年检手续。

  2、根据乙方正常经营的需要,并经自身审核同意,甲方应按规定出示营业执照、印章等证照,并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

  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介绍华铁酒店原经营情况、设备设施状况及提供酒店部分资料,供乙方参考。

  (三)乙方的权利

  1、为使酒店能满足正常的承包经营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有权对华铁酒店进行必要的整改和装饰。

  2、乙方有权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不断扩展业务,创造更多的利润,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誉。

  3、根据经营需要,乙方有权按《劳动法》的规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员,录用的工作人员名单在双方劳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报甲方人事部备案。甲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

  (四)乙方的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在酒店正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违反正常经营范围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承包经营间,乙方以大酒店名义所造成的

  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受,与甲方无关。

  3、乙方需以丙方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或协议时,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并由甲方具体使用酒店的证章。甲方对上述合同和协议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基于上述合同和协议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未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不得以酒店名义对外担保或举债等。

  5、在承包经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酒店转让给第三方承包经营。

  6、在承包经营期间,酒店的各种年检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7、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酒店的名称。确需变更,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变更手续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依法经营、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9、在承包经营期间,酒店的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应报甲方备案,甲方对乙方的上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0、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只能在酒店范围内使用丙方原有的设备设施及各类用具用品等,乙方不得将其携带或搬出大酒店范围之外使用。

  11、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对酒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日常用品、低值物品、工具等,必须精心维护、定期保养、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

  12、酒店的六楼为商务房,乙方在经营时只得将其用作公司注册地或办公场所,不得另作他用。

  13、华铁酒店原来的建筑结构与布局设施等不得随意变动。因经营之需确要作局部变动,例如装修、供电增容等,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酒店现拥有餐饮、客房及商务三种不同功能的用房,乙方不应随意改变。确需局部调整,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5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作有损于甲方和丙方形象的各种宣传或广告,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16、乙方同意甲方每年将其在酒店的全部资产以甲方名义办理商业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有协助的义务。保险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17、酒店中乙方自购设备的商业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赔偿金归乙方所有。

  18、第一年的保险手续双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半个月内办理完毕,以后下一年的保险手续在本年年底前及时延续、办理。

  19、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把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相关产权证明等交予甲方查验。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将上述证照的复印件留存甲方处以备案。

  20、承包经营酒店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自行缴纳。承包经营所需的各类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担。

  (五)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负责办妥酒店的工商营业执照、按食品卫生合格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等一系列证照。

  六、违约责任

  1、在承包经营期间,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承包经营合同。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合同的相对方(守约方)都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赔偿标准为:当年总经营承包费乘以提前终止合同的年数的10%计。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按六/2条款进行赔偿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赔偿其在承包经营期间对大酒店进行整改与装饰等的投入。

  赔偿标准定为: 投入总费用(有准确的凭证)×15%×提前终止合同年数

  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按六/2条款进行赔偿外,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对大酒店所进行的整改与装饰等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5、在承包经营期间,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终止对酒店的承包经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甲方不予退还。

  6、由于乙方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处而使甲、丙双方在再继续经营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责予以赔偿。赔偿标准为:

  影响时间天数×年承包费/365天计为经济赔偿额。

  七、承包经营的终止

  1、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应按规定将华铁酒店返还给甲、丙双方。酒店的建筑物、资产、设备设施、用具等,客房内的办公桌、椅、床、柜、沙发及办公用品等物品应与原清册相符,并返还给甲、丙双方。 如有减少或不符,乙方应按市价向甲丙双方负责赔偿。

  2、承包经营期

  满,乙方因经营需要而对酒店添置的设备设施及增加的其他不动产均一律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拆除或损坏。

  3、酒店原有的10门通讯有直拨电话、一台小型自动程控交换机及分机若干门,承包期满后转让给乙方,转让过户费由乙方承担。

  4、酒店的全部资产、设备设施、各类物品、用具完好地归还给甲方后,甲方即应把押金人民币三万元等退还给乙方。

  5、乙方承包经营酒店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其应在承包经营期届满时处理完毕。尚未处理完毕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承受,与甲方无关。

  八、其他

  1、如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由 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3、本合同一式陆份,叁方各执二份,如甲、乙方同意,本合同可以公证,公证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4、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5、若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另列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经营合同 篇6

  一、承包项目:

  甲方将 给乙方承包,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二、承包原则:

  1、本协议本着利益共享,风险由乙方自己承担的原则,以承包的形式确定甲、乙双方的权、责、利的关系。

  2、承包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所有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等,乙方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和经营活动。

  3、承包期间酒店场所和原有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变。

  4、乙方在承包期间投入的装修、购买设备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因管理不善或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亏损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承包期限:

  本协议的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 20xxX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人员:

  五、承包方式:

  1、甲乙双方净利润分配:经乙方承包经营后,超出原来净利润部分的,甲方享有超出净利润的10%,另外90%归乙方支配。

  2、乙方的利润报表每季度结算一次,送给甲方备案监督,利润分配一年结算。

  3、承包期间,甲方单位内部活动需要安排在本酒店的,乙方无条件先安排甲方单位,其余时间有乙方自主安排经营活动。

  4、税务费、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员工工资、行政人员工资和其它社会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承包权责:

  1、乙方(承包人)受权后,有权针对酒店经营管理、财务、人事等方面提出治理方案,正确掌握酒店发展的经营决策,并按季度向甲方提交酒店实际财务会计报表,供甲方核实。

  2、乙方对员工和各级管理人员有人事任免权,有权自主调动和使用,有权进行奖惩、辞退违纪员工。

  3、酒店安全生产、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由乙方负全责。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关心职工生活,督促好职工福利工作。

  4、其他经营方面的权利等。

  七、争议解决:

  合同签定后,如有单方面违约,全部责任将有违约方承担。任何一方如需要变更本合同或其他特殊要求,应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约补充合同,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诉。

  八、附则 :

  1、本协议期满后,如甲方仍须将承包时,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良好的情况下,甲方应优先考虑由乙方续约。

  2、本协议期满后,甲、乙任何一方如需续约或终止协议,应于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3、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乙方拟出酒店整改的可行性报告,符合同后。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业务代表: 业务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经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以下简称“乙方”)共同投资经营酒店,甲方先期投资___万元人民币,乙方先期投资____元人民币,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 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酒店合作经营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资合股以及适当的经营中的管理,协助甲方提高酒店业务发展和赢利,实现双方在利益方面的多赢局面。

  二、 甲方和乙方的初期合作为,甲方投资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投资____万元人民币,就其投资比例对酒店的赢利景象年终分红以及酒店的经营管理权利(职务)。其所有投资都将用于酒店的原始投资(房租、装修、经营类手续办理、进货、员工开支等),甲方不得擅自挪用和他借甲方和乙方的共同投资款项。乙方可在甲方实施每笔资金开支时提出监督和审查的权利,甲方必须提供相应的票据和开支证明。在次期间出现因资金开支不明而发生的纠纷,按照此协议判定有过错一方,由过错方向另一方赔偿5%的股份,以解决纠纷。

  三、 甲方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按照最初协议双方的'共同协商后的意愿,投资____万元用于酒店的开发和各类费用的支出,由于甲方为拥有股份最多一方所有人,在酒店的经营管理中应享有最高发言权和决定权,但不拥有财务管理权利和财务隐私权。应严格遵守财务公开制度。

  2. 甲方在酒店的发展和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在各类事项,如采购、雇佣、装修、辞退、选拔、财务管理、发展意向等应积极地乙方协商争得乙方的意见。不得擅自决定各类事项的最终决定。

  3. 甲方拥有酒店发展和财务的知情权和决定权,可随时就酒店经营发展中出现的情况召开管理层会议,决议。

  4. 甲方拥有酒店在酒店经营发展中需要签署各类合同的首席权和签名权,但必须让乙方知情和在场。

  5. 股份分红比例按照甲方和乙方的投资比例进行,甲方拥有的股份分红比例的准确数额应透明,不得在财务上进行弄虚作假的行为以提高个人的分红数额。

  6. 甲方应想乙方提供适当的职位和管理权利,遵照友善和睦的原则,共同管理共同发展。

  四、 乙方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照最初协议双方的共同协商后的意愿,投资____万元用于酒店的开发和各类费用的支出,乙方拥有酒店的管理资格,依据本协议乙方可自愿担任由甲方提供的酒店管理职务(职位),但不享有财务管理权和隐私权。应严格遵守财务公开制度。

  2. 乙方在酒店的发展和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在各类事项,如采购、雇佣、装修、辞退、选拔、财务管理、发展意向等应积极地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不得擅自决定各类事项的最终决定。

  3. 乙方拥有酒店发和财务管理的知情权,有权利参与酒店的经营管理,有权利参加酒店经营中的各类会议、决议,有权利在会议决议中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但不具备决定权。

  4. 乙方不具备酒店在经营发展中签署其他各类合同的签名权,但有权利知情和在场。

  5. 股份分红比例按照甲方和乙方的投资比例进行,乙方拥有的股份分红比例的准确数额应透明,不得在财务上进行弄虚作假的行为以提高个人的分红数额。

  6.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继续投资,在此协议期间内,应积极参与酒点的开发和投资。

  五、

  六、 按照本协议,甲方乙方应如实履行各自的义务,投资比例有一方不符或者投资数额要求分期支付应提供相应理由,如理由不充分,将视为自动退出本合作。分期支付时,每笔金额间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星期,超过则向另一方支付金额3000元。如已经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权利,在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没有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执行的情况,违约者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为股份分红比例的5%。提前退出本合作,或未到本协议期满,自动撕毁、退出,将不享受当年分红,并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为最初投资金额数目的50%。 协议期限: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过甲方乙方双方协商,因酒店的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本协议期限顶为____年,从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满。协议期满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甲方 (盖章)

  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月日乙方(盖章) 签字 地址: 电话:年

酒店经营合同 篇8

  协议人:(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对合伙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经协商,确定原座落于各种投入估价,人民币为上述投资原有甲方全额投资。

  二、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方占酒店的股份,乙方和丙方各占%的股份。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丙方用现金的方式支付给甲方各元整(人民币)合计元整人民币,作为投入款余款元由甲方出资,但乙方、丙方应支付甲方上述出资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即月息。如三方同意合同终止,甲方出资元与乙、丙方无关,不作归还甲方。

  三、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酒店的财务报表、公章、营业执照由甲方负责保管,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由乙、丙方共同负责,但酒店的大投资,员工招聘人员、工资和管理人员工资,必须经得甲、乙、丙三方的一致同意,每天的营业额由财务统一安排,会计由乙方、丙方聘请,工资三方出。

  四、甲、乙、丙三方在经营期间,酒店每月扣除税金、租金、工资、水、电以及所有费用。剩余部分的利润按三方股份的比例分配,如遇亏损也按股份比例承担风险,乙方、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退出,投资款不作归还。

  五、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甲方如转让上述酒店,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协商,经同意方可转让,经清算完,本协议终止。

  六、在经营期限内,如遇酒店拆迁,本协议终止,拆迁赔偿款归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和丙方各自出资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如酒店升值,转让费超出元,并按乙方、丙方投入的元比例分剩。

  七、本协议从年月日开始生效至年月并承担风险。年月日前酒店所欠的款项与乙方、丙方无关,由甲方自己承担解决。

  八、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甲、乙、丙三方自已客人请客吃饭,甲、乙、丙三方各自自行买单,按三方约定折扣,全场7。5折计算,如本酒店、工商、税务、卫生等,由酒店投入,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生效,归入费用。未尽事宜,三方协商。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酒店经营合同 篇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将位于拉萨市巴尔库路 天海商业区东区壹段“兴峰”烟酒店 经营权在本合同内发包给乙方经营,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情况

  1.1、甲方同意将拉萨市巴尔库路烟酒店 交乙方承包经营。

  1.2、乙方承包“兴峰”烟酒店后,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1.3、承包期限为年,从年月月 31 日止。

  第二条 承包形式及上交利润

  2.1、承包形式:乙方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2.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保证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润元整(大写: 贰拾万元整 )人民币,上述款项分两次上缴,每 陆 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即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上激第一期利润 100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后期乙方分别在第一期到期日前 30日支付下期费用。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支付方式:现金。

  2.3、甲方应于月

  2.4、乙方承包该烟酒店后需要支付给第三方的场地租赁费用,由甲方交付,并由甲方负责支付给第三方。

  第三条 债权债务承担

  3.1、承包经营期间,烟酒店实行独立核算,依法为理营业执照、纳税,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方,承包后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的一切费用,乙方在收到付费账单或付费通知单后应按时交纳清结各项款项。

  3.2、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在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甲方:

  乙方:

  委托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相互尊重和双赢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承包酒店业务。承包业务是为了更好地经营酒店,更好地精细化管理,更好地提高酒店资产管理质量和服务质量。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完成任务,共同信守合约,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酒店经营合同 篇10

  转让方(下称甲方):

  受让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商铺经营权转让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座落在___商铺的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转让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本合同项下经营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元整。

  乙方应该在本合同生效之后依照甲方规定的交款期内将上述款项一次性付清,甲方收到款项后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三、甲方提供的商铺必须符___市规定,甲方负责商铺经营权转让期间的土地使用费;

  乙方负责商铺经营权受让期间的水电费。

  乙方逾期末交费的,每天予以__%滞纳金。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

  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动工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所租赁商铺内的一切活动,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经营权期限届满,乙方装修的设备属不动产的,如装修的楼板、墙壁、办公室等不得破坏,如需拆除的,需经甲方批准同意,属可动产的乙方自行处理,但应该保持商铺交付时的原状交还给甲方。

  乙方如有违反,并责令其恢得商铺原状或者处以经济赔偿。

  五、乙方经营期间如甲方提供的商铺出现地质下陷、地面以及楼层断裂和房屋倒塌(自然灾害除外),甲方负责协助修复。

  六、乙方经营期内甲方应该保障乙方合法经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税费、市场管理费、垃圾费除外)。

  七、乙方经营期内甲方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国家和集体发生债权债务与乙方的享有的经营权无关。

  八、经营权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但乙方必须在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

  九、经营权届满,乙方必须搬出全部货物,逾期不搬的,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财产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

  十、乙方经营期间,商铺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不能继续经营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因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不能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自行修复本商铺并继续经营,经营权使用年限不变。

  十一、乙方经营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商铺外的交通通畅,商铺的水、电安全正常使用。

  十二、甲方负责市场的统一管理,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与甲方管理部门签订经营者契约并缴纳保证金(人民币)__元。

  乙方应该服从市场管理部门管理,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市场管理公约。

  如有违反市场相关规定的依照市场市场管理公约给予教育和处罚。

  期满后,甲方免息全额退还其保证金。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则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就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应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复印涂改无效。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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