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合同

时间:2021-08-04 09:05:38 经营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经营合同汇总7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经营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经营合同汇总7篇

委托经营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XXXXXX一至六层商场由全体业主委托甲方全权经营管理,乙方所购买的XXXXXX一至六层范围内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称为“商铺”。

  第二条 甲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接受XXXXXX全体业主的委托对XXXXXX实施统一经营管理。

  乙方是XXXXXX 楼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的业主,该商铺的建筑面积是平方米。购买该商铺总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 )(以实际面积结算金额为准)

  第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购买该商铺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当日起算,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终止前九十日内,甲方就该铺面向乙方发出书面业主公告。在本合同终止前六十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书面提出处置该铺面的选择申请。

  第二章 商 场 经 营

  第四条 乙方购得XXXXXX商铺,对该商铺拥有产权;乙方将该商铺的使用权给甲方,同时委托甲方全权经营管理。甲方将委托经营的全部商铺面积统一招商,按照经营要求统一安排品牌。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与该商铺场地上经营的经营商户发生任何形式的经济、法律关系,更不能达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约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欲将该商铺转让,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通知后才能转给第三方,在乙方将商铺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必须事先约定商铺买受人无条件承接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约定,且转卖合同金额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商铺总价款。甲方不对乙方超过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的部分承担按如下第七条约定商铺收益回报。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期限内由甲方按照以下约定支付乙方商铺收益回报:从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从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从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 价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以上约定年收益回报率均为税前收益。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年度收益起算日为 年 月 日。乙方前两年的收益回报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的收益回报甲方分月支付,从 年 月 日开始在每月的 日前汇入乙方指定商业银行帐户(开户名: ,帐号: )。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报时,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扣除收益回报的 用以支付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相关税费(不含个人所得税)后再支付乙方。委托期限内如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做相应调整。

  第三章 商 场 管 理

  第九条 委托期限内根据商城的统一规划和各种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权在所有委托甲方代理经营的场地内统一设计、变更铺面之间的尺寸或合并、分割、出租等,所发生的装修费由甲方承担,委托期限结束后,乙方如不委托甲方继续经营,甲方不负责相关铺面的恢复及恢复所产生的费用。

  第十条 委托期限内甲方拥有乙方商铺除产权外的全部使用权和经营权、出租权、招商权、管理权等所有权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该商铺上合法的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应得的投资回报,乙方应承担其干涉行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拥有但不限于为有利于统一经营和管理乙方该商铺所涉及的使用权、经营权、出租权、招商权、管理权。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商场的整体经营布局规划设计及经营环境的规划设计,负责办理工商、税务、商品检验、卫生检疫等事宜。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商场公共场地的清洁、绿化、消防、安全及水、电、电梯保养及宣传推广等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拥有获取本合同第七条规定之利益回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乙方在转售该商铺时,必需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有优先购买权并以市价回购。否则,只有甲方提出书面放弃,才可转售其他买受人,在转售该商铺时,按本合同第六条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有条款对该商铺转让的其他买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至本合同终止期为止。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应按时将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得的收益回报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报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商场整体经营受到影响,违约一方须赔偿守约方及其他商铺的全部损失。

  第十九条 非因甲方的过错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及其商铺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赔偿事宜。

  第七章 通 知

  第二十条 任何书面通知或图文传真按本合同所述的双方注册地址送达后,即应当视为传达。

  第八章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有关合同内容的增加、减少或修改,均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二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发生方应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通知对方。

  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变更文件、补充约定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与该商铺买卖合同(合同号为 )同时签定同时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附件: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或收据复印件、XXXXXX平面图(商铺编号及位置图)、房产证复印件(办妥房产证后由乙方交甲方)。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经营合同 篇2

  甲方:(XX饭店)

  乙方:(XX饭店管理公司)

  甲方与乙方经过认真协商,就XX饭店委托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XX饭店)硬件设施、规模等投资概况

  第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内容包括:饭店的客房经营、餐饮经营、娱乐设施经营等业务。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饭店营业所必需的一切条件,包括完好的设备、用品用具、材料和必要的流动资金。

  2、负责提供饭店章程、营业执照和有关批准开业的手续和文件。

  3、负责提供饭店筹建、开办和工作人员培训期间的各种费用。

  4、负责饭店对外的一切债权债务和饭店的经营风险。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负责提供饭店经营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技术,以确保饭店的软件管理达到国家规定的"三星级"水平。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饭店的章程,开展合法经营致力于提高饭店的经营设备。

  3、派出执行总经理1人、总经理助理1人和部门经理、高级技术人员5-10人,负责饭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4、本着培训甲方各类专业人员的宗旨,乙方应培训甲方推荐的总经理人选2-3人和其他专业人员若干人。

  5、除正常耗损和不可抗的事件或不能归咎于乙方责任的意外因素,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饭店固定资产的完好,确保饭店设备的正常运转。

  6、按时间向饭店董事会及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报表。包括资金平衡表、利润表、成本表及其附表的月、季、年报。

  第五条 管理方(乙方)的权限

  1、饭店所有管理人员以及高级职员的任免(财务部经理由甲方委派)。

  2、饭店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根据劳动合同,决定职工的聘用、辞退、奖惩等。

  4、为了甲方的利益和经营的需要,经甲方认可,有权出租、变卖、转让闲置或报废的固定资产。

  5、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抵制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外部机构或外人的任何干预,有权拒绝占用、挪用、平调饭店财产等不合理的摊派行为。

  第六条 下列事项,乙方应报请甲方批准

  1、饭店的主要规章制度,包括财务制度、工资福利制度等;

  2、试营业开业计划及开办费计划;

  3、年度营业计划和财务收支计划;

  4、饭店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作、联营、合并等;

  5、饭店任何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固定资产的添置及任何超过人民币2万元或等值外汇(按当时调剂价)的开支;

  6、举借超过3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按当时调剂价)的债务;

  7、经营饭店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以外的事项;

  8、饭店任何资产的抵押、典质;

  9、饭店任何固定资产的租出、变卖、销毁及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规定的处理;

  10、饭店名称、店徽、商标等的任何改变。

  第七条 委托管理、承包期限及酬金支付

  1、试营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正式经营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内,甲方从经营总收入中提取3%的金额作为乙方酬金,从饭店的经营成本中列支,此款自年度报表提供数字后1个月内付清;

  3、承包经营期间,以 年度会计报表中的纯利润总额为基数,递增15%作为乙方承包指标;

  4、乙方承包经营内达不到承包指标,不足部分,双方各负担50%,同理,超出承包指标部分,双方按1:1分成;

  5、饭店试营业前的筹备开办阶段,甲方应付给乙方管理费人民币5万元,作为乙方人员工资、差旅费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出人员的食宿;

  6、饭店营业过程中,乙方人员的工资、住宿、福利等由甲方承担,从经营成本中列支,总经理工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部门经理不超过20xx元,其余按饭店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若双方就本合同旅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则双方应互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交由司法部门裁决,,裁决期间,本合同仍继续执行;

  2、本合同书若需要改动或补充,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另行订立书面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书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4、本合同书打印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委托经营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承包经营合同如下:

  一、 承包经营事项:

  1、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将购买的商品房即甲乙双方所签定的编号为: 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 ,建筑面积:㎡,(该面积如遇调整,最终以发包人拥有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中所标注的面积为准)资产金额(即商品房价款)元。发包给乙方用于酒店经营。

  2、承包经营期限:期限十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将承包经营的资产金额元的10%作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给甲方。

  (2)承包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经营期开始时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后依此类推。三个月的承包金额为:资产金额元×10%÷12个月×3个月=元。

  二、 约定事项

  1、为确保酒店的统一定位、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统一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依法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可以通过租赁、合作经营、委托经营或自营等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模式承包经营酒店,甲方对此不得干涉。

  3、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因签订本合同引起的税费。

  4、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采暖费、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享有按期、足额收取承包金的权利。

  2、 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不得主张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干涉乙方独自承包经营酒店的权利。

  3、 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享有该房屋的有限处分权,即甲方可以转让房屋,但甲方必须在第三方书面向乙方承诺承认并履行该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转让该房屋,也就是说甲方处分该房屋必须保证乙方继续享有合同期内承包经营权,则对乙方没有约束力乙方有权继续经营使用权。

  4、 甲方转让该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5、 承包经营期内,甲方有权对本合同涉及的房屋进行抵押或继承,但必须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履行为前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该房屋的抵押权人和继承人必须向乙方书面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经营期内,乙方负有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义务。

  2、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对承包的房屋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租权、经营权、管理等权利。

  3、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有权在不损害建筑结果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装修,有权在外墙、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广告牌,广告灯箱。

  4、根据酒店经营的需要,乙方有权对承包楼层进行平面布局调整,但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应恢复原状交还甲方。

  五、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的一切间接损失。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还应继续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转让、继承等产权变更导致本合同履行困难增加,乙方也愿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

  3、若甲方擅自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可获得利益损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六、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需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否则无效。

  2、 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响超过三个月仍不能消除时,双方可终止本合同,双方均不在追究对方责任。

七、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承包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承包经营期满后双方相关约定:

  1、本合同承包经营期满后,甲乙双方再另行协商合作方式及费用。

  2、本合同承包经营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归还甲方,并保证该房屋的正常状态。

  九、 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矛盾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2、 本合同的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若有变更,双方应及时通知。任何一方因怠于通知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委托经营合同 篇4

  甲方:_县邮政局

  乙方:_x、_x(_邮政局在职职工)

  甲方决定停止经营_邮政超市,对超市商品和设备折价处理给乙方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按照商

  品盘点清单:雀巢类、宝洁类商品在保质期内打八折;

  其余商品在保质期内打六折,由乙方向甲方缴付折算款。

  滞销商品、临近过期商品的处理另议。

  二、根据现有固定资产:收银系统作价6000元,双面货架每组作

  价380元,单面货架每组作价250元,由乙方向甲方缴付折算款。

  三、乙方接收甲方商品和固定资产折价款为元。乙方在接收甲方商品和固定资产时,首付折价款元的30%为元。所欠余款由乙方以等额的邮政储蓄有效存单作抵押;乙方在11月30日前向甲方再付折价款元的30%为元,甲方退还给乙方付款等额的抵押存单;乙方在20_年2月28日前向甲方付清折价款元的剩余40%为元的欠款,甲方退给乙方折价款最后抵押的40%的存单。

  四、承包期限为六年,从20_年10月1日至20_年9月30止,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续签。

  五、20_年10月1日至20_年9月30日期间,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费为每月3000元,乙方必须在当月的25日前向甲方交清次月的承包费后,方能享有承包经营权。(20_年10月1日后乙方的承包费届时甲乙双方再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六、乙方不能继续使用甲方目前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甲方现用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由甲方向登记机关注销或变更,乙方重新向工商、税务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七、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所发生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概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属于企业在职职工,买断承包经营期内企业执行州局统一政策,只为乙方交纳由企业为职工承担部份的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属个人缴纳部份,按规定时间由乙方自行向企业交付。在经营期内乙方不享受工资和其他一切福利待遇,经营期满后回企业上班按规定竞争上岗。

  九、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的固定设施:⑴现邮政超市所使用的全部门面(给乙方作经营场地使用)。⑵二楼除甲方留用一个房间以外的全部楼房屋空间给乙方作经营的仓储和办公用房,二楼窗户防盗栏由乙方安装,乙方解除合同后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如需改变二楼的使用用途,事前需征得甲方同意。⑶现有门面内外和二楼屋内的设备设施。

  十、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使用,乙方按水电使用量,按规定据实向甲方按月交付水电费,如交付不及时,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供电,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私自将甲方提供的房屋转让他人。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在经营期内不按规定交纳承包金,甲方将按照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相关条款,视同长期不在企业上班作旷工处理。

  2、甲方在乙方经营期内终止或变更向乙方提供的经营场地或设

  施,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经营期满失效。

  甲方(签章):_县邮政局乙方(签章):_县邮政局职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__年月日

委托经营合同 篇5

  第1条 定义

  第2条 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第3条 酒店开业前事项

  第4条 技术顾问服务

  第5条 管理公司的责任

  第6条 酒店业主责任

  第7条 保险

  第8条 财务项目

  第9条 合同期限

  第10条 一般期限

  第11条 杂项

  本合同双方为:

  1.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

  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 定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及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 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1.10 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委托经营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商铺委托经营管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产权(经营权)的号商铺(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委托给乙方统一招租经营管理。

  第二条 商铺委托经营约定

  1、委托期间,甲方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给乙方处理,乙方可以乙方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租赁权和转租权归乙方所有,甲方认可并接受乙方与第三人签署的与委托经营有关的任何合同、协议甲方不得自行经营或者另行委托经营管理。

  2、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之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装修。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再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甲方同意不恢复的,也可不予恢复)。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有自主经营活动。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和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及时提供与该商铺有关的证件和资料等(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等手续)。

  5、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委托经营期限内的收益由乙方给予固定回报。

  7、如乙方在销售商铺前已与第三方签订租约,则在甲、乙方签订该商铺买卖合同时,视同甲方为认可该租约。

  8、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须提前三个月商讨续约事宜,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自行经营或委托乙方继续经营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9、委托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影响乙方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让、赠与或抵押他人行为时,须提前30日告知乙方,并应将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告知受让方、受赠方或抵押方,且保证受让方、受赠方或抵押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0、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等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

  11、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

  第三条 商铺经营管理收益权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商铺期限为五年。

  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固定回报:

  一层内铺:

  第一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三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五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二层内铺:

  第一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三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五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每年收益领取方式

  一层内铺:

  第一年收益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支付于甲方;

  第二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二层内铺:

  第一年、第二年两年收益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需要将该物业转售,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承诺新受让者同意继续执行本合同期满,并要求该物业的新受让者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签订该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若新受让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乙方有权停止支付固定回报给甲方或新受让方。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该物业出租或设立抵押、担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铺位合同房价款的 20% 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固定回报的25%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固定回报,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约定固定回报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违约方须承担所有责任。

  第五条 如因乙方违法违规经营导致该铺位受到相关政府部门查处或处罚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期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取得的客流、人气、品牌等无形价值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雷击、社会xx等)对物业产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甲方任何损失。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共叁页,一式叁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委托经营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第一条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经营除食盐和纯碱、烧碱工业用盐以外的其他用事务。 第二条 受托方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受托方必须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 第三条 委托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受委托方不得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1、进货渠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销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应对象:见附件

  4、货款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书面报告。 第六条 委托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1、委托方应满足受托方在品种和数量上的合法合理要求;

  2、配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受托方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供应对象记录转交给委托方的时间、地点方式: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续约或解除的条件:

  委托期满后由受托方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约手续。

  受托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委托方可随时解除合同或不予续约,并书面通知受托方:

  l、违反国家盐业法规、规定和价格政策;

  2、不按合同规定的进货渠道和销售范围经营;

  3、年经营量不足l00 吨。

  受托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的,委托方应予接受。

  所有要约、续约和解约书面文件,附《合同书》后。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受托方违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委托方可随时终止其委托经营业务。

  2、委托方违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别事项:

  如国家法规政策调整,或本市盐业市场经营布局及管理需要,委托方可提前30 天通知受托方解除本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委托经营书一式三份,委、受双方及市盐务管理局各执一份。

  委托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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