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合同

时间:2021-10-17 09:15:45 经营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企业经营合同范文汇编10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经营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企业经营合同范文汇编10篇

企业经营合同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11 本合同的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北京市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北京市西郊二里沟,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国 地,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如合营为多方者,可按丙,丁方依次排列)。

  12 合营公司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公司的名称 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 。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

  合营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13 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 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21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 产品; (主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221 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 。

  222 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至 。

  (注: 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3 合营企业产品的销售由 公司为总代理。具体的销售办法另签协议。

  第三章 投资金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31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元(或双方协商的另一种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乙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32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 元。厂房 元。土地使用费 元。

  工业产权 元。其它 元。共 元。

  乙方:现金 元。机械设备 元。工业产权 元。专有技术使用费 元。其它 元。共元。

  33 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得到营业执照后 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 条办理。

  341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 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 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51 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 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 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公司合营期限。应在公司期满前六个月,向原申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每次延长以 年为限。

  53 在合营期满时,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将用 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61 合营企业在正式开业前,应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611 甲方责任:

  办理为建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部门的申请。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厂房的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工作;

  按 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等(详见附件),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厂所需的其它人员。

  612 乙方责任:

  按第 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详见附件一)。

  为使合营公司得到 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维修的全部技术,为保证全部技术转让。乙方将提供: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和方法,生产和质量的管理方法,工厂的设计和改造及工厂的组织方法和安装维修方法等。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事宜,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62 在合营企业正式开业后各方将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应,产品的销售,信息交换等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第七章 董事会

  71 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 名,乙方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 名,由 方委派。

  72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时,必须事先通知合营公司和合营另一方。

  73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开会时间均按合营章程规定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81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 方推荐,付总经理 名,由甲方推荐 名,乙方推荐 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 年。

  82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83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91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信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另一种外文书写)

  93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 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 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 劳动管理

  101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合营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 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111 合营公司为生产和经营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原则上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对需要在国外采购的产品,一般应选择具有国际先进性和适用性的产品,其价格不得超出国际市场的合理价格。

  112 在采购上述设备和材料前,甲乙双方应充分酝酿协商并可派员实地考察,必要时可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二章 纳税

  121 合营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122 合营公司的职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章 保险

  131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合营公司成立后,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1 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详见附件)。

  143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重的水灾和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

  151 1 不可抗力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时,已及时采取各种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及处理情况,以及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152 在事件影响已经克服或处理结束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161 发生合同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2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裁决裁定。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17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署书面协议,经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合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 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

  18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照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 批准,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一九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 地签字。

  194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代表 国 公司代表

  签 字 签 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 乙方见证人(签字)

企业经营合同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及保证人: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为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出租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宁津县晓龙道路运输中心进行租赁经营,通过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承租方租赁经营宁津县晓龙道路运输中心后,该企业性质的不变,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

  第四条 承租方租赁经营后,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必须依法经营。

  第五条 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向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必须在出租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 承租方租赁经营后,应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七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条 本运输中心经清产核资确定现有资产为 其中固定为 ,流动资金为元

  第九条 本合同租金定为每年____元,承租方必须于每年的 月日前交纳。

  第十条 本运输中心租赁经营前的债权债务及遗留亏损等由出租人负责,与承租人无关;租赁经营后的债权债务由承租人负责。

  第十一条 承租人承租后用个人所得进行的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出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中心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中心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中心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工人的权利。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中心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权。

  7.承租人有权使用出租人的企业名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资格证。

  8.承租方有权使用出租方的公章、、合同章、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9.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十三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2.承租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3.承租方不经出租方的同意不得将运输中心转租、转包他人经营。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不受损失。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承租方的监督,保证依法经营。

  5.承租人必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必须提供价值____元的财产现金作抵押,另外,承租人还应该依法提供两名有相应资产的保证人提供担保。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7.承租人应当在交付租金和支付各种税费及工人工资后的利润中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企业的风险保证金。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对本中心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4.有权维护本中心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重大变化时,且足以影响双方合同的继续履行,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中心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应当将本中心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债权、债务等情况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退出租赁。

  第二十二条 租赁期满后,本中心仍继续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企业经营合同 篇3

  目录

  序言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利润分配及亏损负担

  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第六章合营各方责任

  第七章董事会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第十二章纳税

  第十三章保险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公司。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11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省市街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 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丁方)。

  12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

  合营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13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21营业范围:

  合营公司将承担下列各类项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询服务:

  煤矿,冶金,石油,交通运输,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站,水利,通讯,及上述各类项目的附属项目等。

  22服务内容:

  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提供下列各类服务:

  221工矿企业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项目评价

  225选择土建施工部门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

  227培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28技术转让

  229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服务项目

  (注: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23合营公司将根据上述服务范围,类别及公司营业计划,寻求承担中国国内或国外项目。

  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31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32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共元。

  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 元。专有技术使用费 元

  其他元。共 元。

  33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天内,分期缴足投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143条办理。

  341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完了以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51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合营期限为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如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在合营公司期满前6个月,向有关机构提出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每次延长以年为限。

  53合营公司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时。董事会应指定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可包括或由全体董事组成。并按照中国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订立公司清算计划。妥善进行清算。合营公司的全部财产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履行赔偿义务支付清算费用后。所余全部财产均应依双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按照33条的规定,按时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12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613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为合营公司提供国内外工程项目。

  614协助合营公司在当地招收有经验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

  615协助合营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61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责任

  621按照33条的规定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22按照111条及附件的规定。提供适用及先进的技术。

  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许可证。(详见附件)。

  623按照合同规定。向合营公司提供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协助合营公司聘请国外有关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62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25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寻找国外有关工程项目。

  626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免责范围:

  合营各方除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外,对于因合营公司的行为引起或与合营公司行为有关的任何间接或直接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双方均不向对方负责。

  第七章董事会

  71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后,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董事,但必须书面通知合营的另一方。

  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81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副总经理名。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年。

  82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91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一种外国文字书写)。

  93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劳动管理

  10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董事会与合营公司工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111合营双方长期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由双方向合营公司提供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优质服务,推动合营公司业务,使其在国内获得卓越显著的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能力。技术和服务的提供将与公司从事的项目相结合,并支持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培训计划。使其公司有关职员能成功地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技术和服务的提供方式。具体内容,费用标准等详见附件。

  112合营公司与合营双方签订的有关技术或服务协议。其期限为年。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仍有权使用这些技术。

  第十二章纳税

  121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交纳各种税金。

  122合营公司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各种税金。

  第十三章保险

  131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由公司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141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而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43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营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响的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

  况下不作为违约处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和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出具证明。

  152一旦事件影响已克服或处理结束。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他方。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161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机构仲裁应遵守该机构的仲裁程序。

  162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同,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前两款所述变更情况,按中国法律或行政规定,应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营合同,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迟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

  18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1832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营合同解除时。双方有义务完成合营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一九八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

  地签字。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 国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 乙方见证人(签字)

企业经营合同 篇4

  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美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工作部门

  职位(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试用期 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______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试用期满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职工。

  第三条 工作安排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生产、工作条件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 工作时间 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六天,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不含吃饭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费。

  第七条 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规定的工资形式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所得,以现金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各种补贴及福利费用。

  第八条 劳动保险待遇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为乙方支付医疗费用、病假工资、伤残抚恤费、退休养老金及其它劳保福利费用。

  乙方享受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共七天国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属在外地的,乙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分别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和计划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条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九条 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甲方安国家规定在女职工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对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第十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职工守则》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奖惩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劳动表现,贡献大小,按照本公司奖惩条例给予乙方物质和精神奖励。乙方如违反《职工守则》和甲方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分。乙方如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将予开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

  第十三条 本公司《职工守则》(略)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经理(或其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企业经营合同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_____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_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_________元,为_________年缴纳。其中: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_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_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4.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5.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6.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7.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8.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9.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_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公证书编号:_________

  兹证明出租方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与承租方代表_________(承租经营者)(或承租方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_________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和《_________》(相应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公证处(盖章):_________

企业经营合同 篇6

  订立协议各合伙人:

  姓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

  姓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

  姓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

  第一条合伙宗旨: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三条合伙企业经营项目和范围:机械加工

  第四条合伙期限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伙企业的成立时间以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二)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三)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四)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五)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债务承担部份,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全体合伙人决定,推举江永承为合伙负责人,管理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具体分工如下:

  江永承负责拓展业务,与客户订立合同

  陈远志负责车床加工等技术问题

  潘进明负责洗床加工等技术问题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下列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a、处理合伙企业不动产或重大机器设备的。

  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或向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d、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的。

  e、处理流动资金壹万元以上的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按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合伙企业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十条规定,应按合伙企业实际损失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企业经营合同 篇7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xx公司

  承包方:xx

  xx公司(发包方)与xx(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xx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标

  第三条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一年,即从二00三年八月七日起至二00四年八月六日止。

  第四条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二千元。该笔款项于____之前付清。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五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七条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第十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二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条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及暂停支付承包费用,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承包方对公司的投资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如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违约金的,则发包方按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方另行推选或指派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在签订本合同时,发包方应将公司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发包方应提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关于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经营的决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公司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二份,

  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店面承包合同·建房承包合同·果园承包合同·渔业承包合同

  发包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年____月____

企业经营合同 篇8

  目录

  序言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利润分配及亏损负担

  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第六章合营各方责任

  第七章董事会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第十二章纳税

  第十三章保险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公司.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1·1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省市街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 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 国籍 .(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丁······方).

  1·2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营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1·3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2·1营业范围:

  合营公司将承担下列各类项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询服务:

  煤矿,冶金,石油,交通运输,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站,水利,通讯,及上述各类项目的附属项目等.

  2·2服务内容:

  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提供下列各类服务:

  2·2·1工矿企业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项目评价

  2·2·5选择土建施工部门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

  2·2·7培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2·8技术转让

  2·2·9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服务项目

  (注: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2·3合营公司将根据上述服务范围,类别及公司营业计划,寻求承担中国国内或国外项目.

  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3·1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乙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3·2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共 元.

  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 元.专有技术使用费 元

  其他元.共 元.

  3·3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天内,分期缴足投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14·3条办理.

  3·4·1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完了以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5·1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合营期限为 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如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在合营公司期满前6个月,向有关机构提出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每次延长以年为限.

  5·3合营公司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时.董事会应指定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可包括或由全体董事组成.并按照中国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订立公司清算计划.妥善进行清算.合营公司的全部财产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履行赔偿义务支付清算费用后.所余全部财产均应依双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按照3·3条的规定,按时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1·2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6·1·3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为合营公司提供国内外工程项目.

  6·1·4协助合营公司在当地招收有经验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

  6·1·5协助合营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6.1.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责任

  6·2·1按照3·3条的规定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2·2按照11·1条及附件的规定.提供适用及先进的技术.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许可证.(详见附件).

  6·2·3按照合同规定.向合营公司提供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协助合营公司聘请国外有关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6·2·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2·5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寻找国外有关工程项目.

  6·2·6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免责范围:

  合营各方除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外,对于因合营公司的行为引起或与合营公司行为有关的任何间接或直接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双方均不向对方负责.

  第七章董事会

  7·1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 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后,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董事,但必须书面通知合营的另一方.

  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8·1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副总经理名.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年.

  8·2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9·1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一种外国文字书写).

  9·3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劳动管理

  10·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董事会与合营公司工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11·1合营双方长期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由双方向合营公司提供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优质服务,推动合营公司业务,使其在国内获得卓越显著的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能力.技术和服务的提供将与公司从事的项目相结合,并支持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培训计划.使其公司有关职员能成功地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技术和服务的提供方式.具体内容,费用标准等详见附件.

  11·2合营公司与合营双方签订的有关技术或服务协议.其期限为年.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仍有权使用这些技术.

  第十二章纳税

  12·1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交纳各种税金.

  12·2合营公司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各种税金.

  第十三章保险

  13·1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由公司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14·1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而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4·3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营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响的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作为违约处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和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出具证明.

  15·2一旦事件影响已克服或处理结束.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他方.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16·1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机构仲裁应遵守该机构的仲裁程序.

  16·2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同,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前两款所述变更情况,按中国法律或行政规定,应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营合同,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迟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

  18·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18·3·2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营合同解除时.双方有义务完成合营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一九八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 国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 乙方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经营合同 篇9

  甲方(发包方):XXXXXX

  乙方(承包方):

  本协议签订的背景:

  乙方系甲方公司内部股东,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决定将公司目前正在开发的 房地产工程项目以公司内部承包的方式发包给乙方经营。现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事宜,经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承包标的物:

  乙方承包的标的物为公司正在开发的 房地产工程项目在约定的期限内的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承包经营的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房地产工程项目所涉的房地产全部完成销售止。

  第三条、承包经营方式:

  1、乙方以股东内部承包经营的方式介入公司的经营活动,即由乙方负责融资,对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实际的运营活动,公司其他股东不再参与公司的实际运营。

  2、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当每年向乙方支付承包金 万元。该笔款项于每年之前付清。

  3、乙方承诺从项目前期投资所获得的收益中优先拨出资金作为承包金支付给公司。

  第四条、承包方的经营收入: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所有利润均由乙方享有。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取得承包金后,不再参与乙方承包项目的盈余利润分配。

  第五条、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可以委派的一名代理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第六条、乙方在承包期间的权利如下:

  1、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承包经营权,甲方无权干涉。

  2、有权聘任公司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

  3、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4、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第七条、乙方在承包期间的义务如下:

  1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账目清楚、财务资料完整。

  3、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制度,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但甲方行使该权利以不损害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为限。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乙方的承包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以乙方对承包项目的投资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承包金的,应当立即支付并按照应付未付款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公司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应提供公司股东会关于同意乙方内部承包经营以及不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决议,并将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由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甲方(发包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承包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经营合同 篇10

  发包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上交利润定额

  1.乙方在_________年内,上交利润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2.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

  3.乙方应根据留利数额,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项基金的比例为:_________。

  四、经济技术指标

  _________。

  五、技术改造任务

  _________。

  六、承包前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

  _________。

  七、贷款归还办法

  _________。

  八、承包期间,甲方有权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权_________;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之外随意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_________。

  九、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企业经营者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下列事项,有依法自主决定的权利: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_________。

  十一、对企业经营者的奖惩

  _________。

  十二、争议的解决办法

  _________。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

  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_________,副本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承包方即乙方如是个人时,应在合同最后署个人姓名并盖章,企业经营者(签章)一栏不必填写。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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