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合同

时间:2022-02-27 12:07:26 经营合同 我要投稿

经营管理合同精选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营管理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经营管理合同精选15篇

经营管理合同1

  甲方:县电力公司**供电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营销人员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供电所20xx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努力降低经营成本,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行业服务工作质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辖区内电力设施维护、巡视、表计抄收经营管理特签订本内部管理协议。

  一、管理形式:工效挂钩、月核年兑。

  二、管理范围:

  甲方将 台区的10KV网络、配电设备设施及其0.4KV以下的线路、户表等项目的维护、巡视和抄表管理工作交由乙方负责执行。

  三、经济指标和考核办法:

  (一)经济指标考核表(见附表)

  (二)考核办法

  1、指导性指标考核

  考核按售电收入、售电均价、线损、抄表户数、主管业外收入、维护等六项指标进行。

  (1)售电收入工资:占工资总额的30%。按完成售电收入的80%为获取工资的起点,按照比例拿取售电收入工资,完成计划售电收入可拿100%售电收入工资,超出计划售电收入的仍按比例增加售电收入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120%。

  (2)售电均价工资:占工资总额的15%。售电均价=售电收入÷售电量,以完成售电均价的80%为获取工资的起点,按照比例拿取售电均价工资,完成计划售电均价可拿100%售电均价工资,超出计划售电均价仍按比例增加售电均价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120%。

  (3)线损工资:占工资总额的15%。按照完成比例拿取线损工资,完成计划线损可拿100%线损工资,超出计划线损仍按比例增加线损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120%。

  (4)抄表户数工资:占工资总额的25%,按照每抄表一户获取抄表户数工资。

  (5)主营业外收入工资:占工资总额的5%。按完成主营业外收入比例获取相应的主营业外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120%。

  (6)维护工资:占工资总额的10%。对稽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每起扣减维护工资费用的25%,因维护不善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以及引起安全事故的扣完全部维护工资。

  (7)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加权平均数的80%的,做待岗处理,只发300元基础工资,并限班学习直至重新上岗。

  2、约束性指标考核

  (1)服务与投诉:

  对用户反映或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上报所领导,未及时处理和未上报的每次扣50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其相关规定追究其经济责任。

  若投诉属乙方工作范围内的问题,投诉到供电所并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0元;投诉到巴东县电力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按其相关规定处理。

  (2)抄表合格率:月抄表合格率100%。查出漏抄、估抄、多抄等现象,每户每次扣50元。

  (3)增供扩销及停电工作:用户新增容量、变更用电地址、临时用电及停电工作(事故处理按规程规范执行的除外)等未经所领导批准,擅自停电及开展业扩业务的,除按规定补交损失电量电费外,每次扣50元。

  (4)“三代”管理:不得请人代抄、代收、代维,一经发现每次扣100元,发现三次及以下者作待岗处理。版权所有

  (5)“三乱”管理:不得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每出现一次扣200元/次,出现三次及以上的,作待岗处理。

  (6)电力设施保护:加强责任区内电力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线下建房、被盗窃或遭破坏的电力设施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的每次扣200元。

  (7)非表计抄见电量所收款项不得折算为电量收入,可抵台区总收入,由甲方掌握考核,一经查出从月兑现工资中全额扣除,扣完为止。

  (8)安全生产:按《安全责任书》等内容标准进行考核。

  四、工资兑现:

  月兑现工资=基础工资+月绩效工资

  (1)基础工资为300元/月。

  (2)月绩效工资=售电收入工资+售电均价工资+线损工资+抄表户数工资+主营业外收入工资+维护工资。 版权所有

  (3)月实际发放工资=基础工资+月绩效工资×80%,其余的年终兑现。

  五、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巴东县电力公司规定执行。

  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变更协议。

  3、协议有效期限:自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经营管理合同2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受托方(乙方):

  地 址:

  电 话:

  为了使甲方物业能够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就甲方购买的亿都家居建材城商铺委托乙方统一经营管理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一、委托经营的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购买坐落在亿都家居建材城第 幢 层 号商铺,共计 间,预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委托经营目的

  1、为使亿都家居建材城规范运作,交易繁荣,扩大知名度,甲方同意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统一经营管理。

  2、乙方对亿都家居建材城进行整体规划,按照业种业态的分布要求,以优质服务规范的管理培育市场。

  3、双方确认,甲方购买的商铺通过统一经营和管理,有助于市场的快速成长,有利于提升商铺的商业价值。

  三、委托经营期限

  甲方同意将该商铺交由乙方统一经营管理,委托期限为十年,即从 年 月 日(以实际开业日期为准)至 年 月 日止。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双方不得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按本合同第三条处理。

  四、 委托条款

  1、甲方同意将所购商铺在合同履行期间的前三年(即年月日至年 月 日)给乙方无偿使用,乙方享受对该商铺的使用、收益权,并不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2、上述三年经营委托期为市场的培育期,甲方委托乙方统一招商,统一经营,培育费用(即招商费用、广告费用、管理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后七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由乙方统一代为出租,为更好保障甲方利益,乙方同意按以上时间开始计算给甲方固定的租金收益(若乙方收入超出支付给甲方的固定回报时,超出部份按8:2分成),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总额10%做为市场管理费,所有收入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第四、五年每年租金为¥ 元(大写元整),第六、七年每年租金为¥元(大写 元整),第八、九、十年每年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

  五、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1、支付时间:后七年的租金,每满一年期最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若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则付款时间顺延。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间内将租金打入由乙方指定银行,甲方自行开设的银行帐户中。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有关委托事项。

  二、甲方应当按照购房契约的约定及时与开发商办理商铺交接手续,并在此后十日内将商铺交付乙方;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该商铺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的商铺经营使用时间相应延长;若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该商铺的,乙方的商铺使用期限不延长。

  三、乙方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因该商铺使用而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不可撤销地赋予乙方使用,出租该商铺及收益的权利,确认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始终有上诉权利。根据本条约定,乙方除有自己的名义直接与承租人签订租凭合同获取收益外,在本合同经营期间或租凭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侵权人或承租人违反租凭合同等管理制度行为的,乙方还有权利以自己的名义或者甲方的名义向承租人提起诉讼,需甲方提供相关授权和证照配合的,甲方因给予以协助,否则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五、甲方若转让商铺,应提前十日告知乙方转让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当书面告知受让人本合同之内容,并要求受让人严格遵守本合同之约定。

  六、乙方应积极招商,采用多种经营方式,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搞活市场。

  七、如果该商铺具备提前装修、试营业的条件,则在此期间甲方不享受任何权利。

  八、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甲方参加业主委员会等业主行使的权利交由乙方。

  九、甲方同意乙方建材城总体规划、统一经营和管理,在建材城使用约定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使用权。

  十、乙方有权根据其对亿都家居建材城业种的定位和商铺的整体业态规划,自主决定该商铺的经营业种,业态;为实现统一经营目的,乙方有权根据经营者的需要对该商铺进行必要的改造,装饰装修,增设附属设施,拆除该商铺隔断等;组织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继续将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商铺租金收益按8:2分成(即甲方获取租金收益的80%,另20%收益归乙方所有),具体条款双方可另行商定;如果甲方不再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应将商铺以清洁适用状态交付给甲方,无须恢复到开发商交房之状态。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合同条款,乙方延迟支付租金的,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如果发生商铺所有权主体发生变动的情形,甲方承诺在产权变更前取得受让方遵守并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诺书,并会同乙方与甲方共同订立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合同。甲方擅自解除,终止委托关系或者被司法行政机关强制性处分商铺,使乙方经营权丧失或者其它阻碍乙方行驶经营权行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若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的,甲方同意按未履行合同期每年人民币 万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给予相应赔偿。

  三、如有其它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年租金数的3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其它

  一、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商铺及乙方装饰由各方分别负责办理财产保险,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所购商铺发生损毁,灭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认为合同条款对双方而言都是公平合理的,愿按合同的规定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一方有权提出索赔。

  三、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提交镇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经营管理合同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项目房屋的经营管理等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房屋基本情况

  1、项目房屋坐落于南京市鼓楼区管家桥9号199号华新商业广场层号商铺,建筑面积为 ㎡。

  2、项目房屋经营收益权由甲方从乙方处受让,受让期为8年。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项目房屋的委托经营管理收益的支付与承担方式

  1、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须按如下约定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5)、本合同终止,乙方另行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经营管理收益¥: 元整(大写: )。

  (7)、本合同期限内,上述经营管理收益乙方每年度支付一次,分别为每年 月 日前支付。其中20xx年的经营管理收益自签订本合同之次日计算。

  (8)、经营管理收益所产生的相关服务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按国家标准从应付支付甲方的经营管理收益中代扣代缴。

  2、乙方除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经营管理收益外,应将上述费用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之日止,因项目房屋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推广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须承担上述费用。

  第四条 项目房屋的管理

  1、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对项目房屋拥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并有权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形象、统一动作原则适时调整经营方式。乙方有权决定项目房屋的使用方式,并有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甲方对乙方的决定不得干涉。甲方同意乙方或实际承租客户根据经营需要在场内统一设计、变更项目房屋之间的尺寸或合作,分割出租、装修等。但不影响甲方的经营管理收益。

  2、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干涉乙方对项目房屋的经营管理。 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项目房屋达成任何形式。任何内容的协议或文件,且不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责任影响项目房屋的委托经营管理。

  3、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经乙方、丙方书面许可,甲方有权将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具体按照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之相关约定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否则,每逾期一日,须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丙方按与甲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中所载条款收回该商铺的经营收益权,若因甲方的上述违约行为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经济损失的,所有损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概由甲方承担。

  3、 如甲方因债务等原因被他人追索而导致目标房屋无法正常使用和经营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损失的,所有损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概由甲方承担。

  4、 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5、 本合同解除已发生的经营收益由乙方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支付给甲方,未发生的经营收益不予支付,具体的收益金额乙方按公式:年收益总额/年实际天数已发生天数进行计算并支付。

  第六条 担保条款

  丙方为乙方履约提供担保,如乙方未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则由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争议处理

  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送达及其他

  1、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讯地址及电话系三方确认的送达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任何一方按照未变更的地址向其中一方或双方邮寄书面函件,无论何种情形自函件邮寄之日起第七日均视为收件方收悉,所寄函件即具送达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份各执一份,自三主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签订地为南京市 号。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经营管理合同4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电 话: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电 话:

  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商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经营管理标的

  甲方自愿将其出资购买的位于浙江商贸城 区 (撞)层 号商铺的房产(以下简称“托管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本合同中的放款总价及面积以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二、甲方自愿将该商铺在一定的期限内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乙方拥有该商铺的经营权限为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定价、以乙方名义统一出租、统一管理,形成交易市。

  三、委托期限:市场正式开业之日起计叁周年。乙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正式开业,届时若未能正式开业,则委托期从该日起计。

  四、收益 (一)委托期内前二年,双方约定,乙方承诺给予甲方每年收益按房款总价的7%共14%在总房款内抵扣。乙方实际出租收入低于以上标准的,不足部分由乙方不足。 ,

  五、委托期内,物业管理费和广告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直接向实际使用方收取。

  六、委托期限过后商铺使用权为甲方所有,甲方承诺在不破坏业态规划的情况下自己经营或交由他人使用。

  七、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对托管商铺拥有同等条件下接受托管经营管理的优先权,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重新签订委托合同。

  八、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合同获得收益的权利;

  2、取得合法所有的权利;

  3、对所获取收益依法纳税的义务;

  4、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在合同期内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的义务;

  5、不得干涉乙方自主经营,配合乙方对托管商铺的管理经营事宜;

  6、甲乙双方同意该房产的交付按如下方式进行:甲方委托乙方与该托管商铺的房产开方通知需甲方配合工作,甲方无需再与开发公司直接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期内对托管商铺拥有完整的使用权和自主经营权等经营管理权。

  2、对形成的市场独立进行管理的权利。

  3、根据市场情况,独立决定商铺出租价格的权利;

  4、根基市场情况,独立决定区域布局产品调成的权利;

  5、按期定量支付租金的义务;

  6、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义务;

  7、保证合同期满时,托管商铺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的义务。

  九、合同期内,如甲方将托管商铺转让、抵押,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交书面通知,同等条件下乙方应有优先受让权。甲方在委托内将商铺转让、抵押或其他原因产生商铺所有权变更给其他方的,必须保证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如果由于托管商铺的所有权变更影响乙方的权利,视为甲方违约,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停止、解除条件: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我国法律、法规、政策、强制性法律文书或政府规划改变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照常经营的。

  (二)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

  (三)甲方与托管商铺开发商之间最终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终止或解除的。即甲方事实上没有或无法取得本合同约定的托管商铺所有权的。

  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为不可撤销的委托合同。甲乙双方均无权中途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若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足期履行的,违约方需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违约金计算方式: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年租金乘以根据本合同委托期限之约定未履行期限,未满一年的按比例计算。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合同生效:甲方与徐州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委托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生效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即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址 签订地址

经营管理合同5

  合同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取得效益的桥梁,也是保障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遭遇风险时的重要规避方法。实现降低企业经营风险,达到利益最大化。而管理合同就是在为企业提供规范化的合同机制和合法的解决风险方法。因此管理合同是企业管理的职能,科学的、合理的运用才能够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当今社会,企业要实现自身经济效益的快速发展,在合作当中面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等程序当中,就必然要努力做到零诉讼,从而降低经营风险,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因此只有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才能够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一、管理合同的重要性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条件下,企业也在快速的发展成长,企业涉及的层次也越来越广,从生活水平到虚拟网络内容越来越复杂,在竞争中企业要谋求发展,就必须要与其他企业合作共赢,而靠“朋友义气”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管理合同已经成为企业管理是否理性化、法治化的标志。企业加强管理合同对于企业在竞争中防范风险、减少利益纠纷、促进经营管理以及提高效益是十分的重要。加强企业管理合同,既可以保障自身的利益不被侵犯,又可以确保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在合法范围内最大的使用,在企业面对自然风险、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如果淡化风险的防范意识,管理合同不受重视,企业的运营将会陷入被动的一方,因此企业应该把管理合同的工作作为企业基本工作的重要内容,法律工作的重点对象。管理合同是一项尤为重要的工作,不再是简单的要约、签约等内容,而是全方位的科学的有效管理,在企业当中合同管理工作的提升将直接推动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快速发展。在保障企业利益的同时又能够提高企业的市场信誉,从而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因此,能否有效的管理合同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成功与否的重要影响因素。

  二、加强企业管理合同的作用和意义

  1.加强合同管理的意义

  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切行为最终都会体现在合同上。企业实行管理合同的制度,是企业正确用法律的方法来管理自身的体现,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合同已成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义务和享有的依据,是双方相互认可的承诺。管理合同也越来越重要,企业每年都会签订一大批的合同,并履行、变更及解除等等,如果只依靠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企业内部加强管理合同,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掌握企业的经营动向、规避风险、提高管理工作水平是非常重要的方式方法。企业管理合同的好坏将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社会信誉度,从而影响产品效益,产品失效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社会生存,使其不能够面对大大小小的竞争压力。没有有效合理的管理合同的方法,任何一家企业都不能够正常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从而阻碍了企业发展的战略脚步。它也不再是简单的签约、承诺等内容了,而是一种全方位的科学管理方法,现代的企业如果能够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将会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2.加强合同管理的作用

  (1)企业而言,加强合同的管理力度,即是在为企业建立一整套的规章制度,促使企业有法可依及时发现其发展达的漏洞,从而避免经济损失。

  (2)合同管理既可以提高企业管理的专业化又能增长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通过其合同成本的价格分析,进而达到有效的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从而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较为明显的提升。

  (3)对合同加强其管理,在提升合同审查与审批工作效率的同时,既是在对合同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无形之中增加了管理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为企业的工作氛围保持了良好的风气。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4)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是减少经济纠纷的有效手段,且在面对纠纷时也能够依据合同从而合法的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既是在对合同条款的掌握力度增强,提高其执行合同条款的自觉性和法制观念,做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

  三、在企业发展中如何实际的运用管理合同

  1.企业发展中的管理合同

  管理合同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是一种动态的过程,是通过合理的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来完成计划中的企业发展、经营策略和目标的过程,在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的管理合同大致分为准备签订前的管理、签订中的管理、履行合同中的管理、终止合同时的管理。这些环节是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的关系,有着各自的内容和特点。加强管理合同对企业是具有非常重大的特殊意义,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同时,企业要快速的发展就必然会与其他企业合作共赢,而企业通常都是通过履行合同的严格程度来判断企业运作是否规范。

  2.科学实际的运用管理合同

  (1)签订前规避潜在风险①对企业的社会影响和信誉,产品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进行市场调查,建立档案,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提供参考。如果忽略了前期的调研,造成对企业和产品市场情况不了解,决策失误,不仅带来不了任何经济效益,反之更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②在前期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对企业的产品进行宣传与包装,让客户了解企业的产品用途、质量及特点,取得客户的信任,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为合同签订在签订的过程中占据有利地位。

  (2)签订中正确维护权利和义务①合同内容要明确、无误,包括合同当中的所有条款;承诺应肯定的答复,不是含糊不清的,有分歧要及时明确的在有效期内提出。事先做好充分准备,根据重要的程度组建相应的队伍,做到知己知彼,并制定相应的方案,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做好完整的记录。②事先做好法律咨询,熟悉相关的法律知识,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帮助,并经常组织企业员工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规范合同文本的格式,做到合法性,文本内容条款齐全、文字含意清晰明了、责任明确,每一个字都做到准确无误才能避免风险。③最后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在合同文书上签字、盖章(加盖印章时应选择带有法律效应的印章,受法规保护的专用特性的法人印章)等必要的手续,这样合同才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审批,公证或备案,使合同得到法律的认可并保护。

  (3)相互履行①合同签订后及时建立账本,对企业自身的全部内容进行分类登记,科学高效的管理合同的信息;为企业管理工作提供支持;增加管理合同的公开化,提高监督能力。这样可以及时了解企业自身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从而方便企业管理合同的人员检查和管理。及时督促企业按时、按标准的完成合同规定的进度,发现问题时也能够及时处理方法,保障企业自身的利益和义务。②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一方变更合同时,必须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达成共识,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履行的条款、附加条件等等须得双方协商,经过对方同意,变更后的内容必须保障合法性、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

  (4)合同终止后在合同终止后对已经履行的不应终止,对于没有及时履行的条款终止履行。原本合同上的结算和条款在合同解除后,仍对双方企业具有约束力,在合同终止前,单方或者双方进行履行行为的当事人,在合同解除后,企业可以要求恢复应有的权利,合同的解除不能够影响企业追诉赔偿损失的权利,依法办理手续。合同解除又分为:约定解除;协议解除;法定解除。而合同解除可能是因为一方要求赔偿损失,因此,企业在合同管理工作当中及时了解其合同解除后,债务债权是否消灭,做到有法可依的企业管理。

  四、结语

  管理合同作为企业管理过程当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它会一直随着企业的发展而不断地完善和发展。以此建立合理的管理工作机制,使企业在经营活动的过程中规避风险,保障安全,才能够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作用。并且企业在管理合同的工作中需要规避多层次的潜在威胁,存留必备的证据,规范其管理合同的行为,提高管理合同质量,才能够促使合同管理在企业经营发发展的过程当中保障企业的交易安全与防范风险,使企业的利益达到最大化。

经营管理合同6

  甲 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 经营场所位置、面积、期限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高密群邦·新天地 区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供乙方经营 品牌商品。使用期限为 年,自公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履约保证金

  1、 为保证合同顺利进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__ __元。

  2、 该保证金在本合同经营期满后30日内,乙方无违约情况并结清应交纳的相关费用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三、经营方式及经营范围

  1、依据甲方对市场的整体规划,乙方在该商铺作为经营使用,其经营业种(经营范围)必须符合甲方的业种规划要求,并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的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

  2、在经营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甲方业种规划调整,不得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铺使用、装修和维护

  1、经营期间,甲方应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如需进行检查、维护,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需紧急检修时,乙方须随时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提出,上报装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图,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按规定需要向有关部门报批的,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在装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装修管理之规定。

  3、乙方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装修工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并在装修结束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结清该等费用,

  五、出租、转让和交换

  乙方在合同经营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商铺私自出租、转让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乙方如确需将该商铺出租、转让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时,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受让人的经营业种必须符合甲方的统一规划,并书面承诺承续本合同的约定。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约定的经营场所拥有支配权,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经营场地,从事经营期间不会因场地使用权争议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挠和干涉。

  2.甲方应对经营场地及其提供的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经营场地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为乙方所属品牌或品类统一组织一定的推广或促销宣传活动。

  4.甲方对乙方的员工可以进行统一培训、管理,如消防等应急培训、演练。

  5.甲方负责所有公共区域环境美化、商业氛围营造,保证良好的营业秩序。

  6、按时足额收取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费用;

  7、有权制定商业街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约;

  8、有权根据街区经营需要,对经营业种进行规划调整。

  9、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状况;

  10、 配合、协调乙方办理各种入驻手续及相关证照;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公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 在装修和经营期间,乙方有义务对商铺内商品的盗险、火险及第三责任险进行投保。

  3、 必须按时足额交纳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费用。

  4、 爱护街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

  5、 经营必须讲文明诚信,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七、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足额交纳本合同所约定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按应交纳款项每延迟一日加收0.5%的滞纳金。

  (二)、在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后的三天内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对该商铺进行断电断水及在第三方在场的前提下将乙方的财物搬离现场限制其经营的权利。同时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即转为违约金,甲方不再退还。甲方强行将乙方的财物搬离现场或限制其经营后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予赔偿。如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其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所有的货物,其价值不足以弥补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或经营业种。

  2、在本合同经营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转让该商铺经营权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种相关费用,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十五天内还不支付的。

  4、不服从甲方管理,严重违反街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5、因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而被国家相关执法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单位作为反面事例曝光,严重影响街区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对街区的规划布局及经营业种调整的。

  7、因私拉、乱拉或违章用电引起火灾,给他人和甲方财物、名誉造成损害的。

  8、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与顾客或商户吵架、造成恶劣影响的。

  9、故意或过失破坏消防设施、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

  10、聚众闹事,挑拨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纠纷或抗费不交的。

  八、合同终止及债权债务的处理

  1. 在经营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2. 本合同履行期满,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结清相关费用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3. 乙方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信函发送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等信函,均发往本合同注明的乙方联系地址。如乙方变更地址的,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变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注明的联系地址为乙方送达地址,任何书面信函自发送之日(以寄出的邮戳为准)起第三天,视为已向乙方送达。甲方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等信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经营管理合同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乙方承接甲方保洁服务,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愿委托乙方为其经营管理。

  二、委托年限与租金

  1、委托期限

  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委托经营期间,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三、双方声明及保证

  1、乙方取得此委托经营之日起_________年内的经营管理权,甲方的所有权利不受乙方使用的影响,甲方在此期限内不得随意变更委托。

  2、在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期间,乙方对该业务经营收益有权自行分配。

  3、乙方接收该业务后,可按自己的意向对该项目的经营管理、债权债务全权负责。甲方同意乙方因经营的需要对保洁人员的培训、调整、购买保险,在委托时间后乙方将该业务完整交付甲方续约归还本公司。

  4、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可找第三方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作、协议与第三方另签,甲方不得干预。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委托期限内,无论乙方的经营是否盈亏,甲方均有权利向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标准向乙方收取保质金。

  2、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理念、模式、方法;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接受都市商业街的督察和整改意见并及时整改。

  2、乙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五、条款违约

  1、因该商业街的政策性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或受其他损害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因都市商业街原因使该业务无法正常经营该委托自行终止,乙方有权撤出该商铺内的所有设施和物品。

  3、在协议期内,乙方在管理等责任事故造成该业务的流产,造成甲方损失该业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业务总额_________%赔付给甲方并扣除乙方所押的保质金。且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乙方依约交付保质金,乙方须依约缴纳保质金及其他费用。

  5、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继续执行本协议,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不需支付任何违约金,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6、在委托经营期限内,乙方要对自身管理等做全面了解负责,并承担经营中的风险和法律责任。

  六、物业的交还

  1、协议届满或提前终止时,双方应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前_________天提出解除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日期解除本协议。

  2、协议届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添置的相关用具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3、甲方授权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权利。

  七、其它约定

  1、委托经营期满后,若协议届满后乙方需续约的,按照市场行情或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乙方有受委托的优先权。

  2、委托经营期限满后,甲方将此业务作为自己经营或者出租给第三方经营。

  八、争议的解决

  1、若因甲方原因该业务不能续签,本协议自动解除,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任何费用,均须在本协议解除后的_________日全部返还给乙方。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的争议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3、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协议的生效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委托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经营管理合同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承包经营“沙湾市场”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有效期内,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以及沙湾市场建设、经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成为规范甲乙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承包经营行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一条定义

  1.1甲方:根据甲方拥有位于的使用权,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自己的要求和条件,为沙湾市场的所有商铺、摊位及所有附属设施提供给第三人从事承包经营活动,并取得相应的效益。

  1.2乙方愿与甲方签定承包经营合同,成为承包经营沙湾市场的经营者,乙方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条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3承包金:乙方承包沙湾市场范围内的商铺、摊位及附属设施、设备而按约定数额、方式、时间向甲方交纳的款项。

  1.4营业总额:指乙方在承包的商铺、摊位、附属设施及设备从事的任何经营及利用摊位或其附属设施、设备,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收益。

  1.5附件和特别约定:本合同的所有附件部分都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做的特别约定若与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特别约定为准。

  1.6本合同中关于期限的计算,按年计算的,从当年1月1日起算至该年12月31日为满一年;跨年计算的,至下一年对日的前一日为满一年;按月计算的,从月份的第一日起计算,至该月最后一天为满一个月;跨月计算的,至下一月对日的前一日为满一月,无对日的,月末日为到期日。

  1.7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说明或者就特定情况达成共识,本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日期均指公历年、月、日,均包含中国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

  本合同所指“以上”包含本数。除非特别说明,本合同内容涉及的金额币种,均为人民

  第二条承包经营范围

  2.1甲方将沙湾市场的经营、物业管理、市场范围内的商铺、摊位、附属设施及其设备交由乙方承包经营。(该商铺、摊位位置以及交付时的已有的附属设施、设备,见本合同附件;现有商铺482间11568平方米、摊位446个之平面图,市场测量总面积:69000平方米均属乙方承包范围。)

  2.2根据甲方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乙方按照自己的整体规划,自主从事经营活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三条承包经营方式

  3.1乙方按照甲方原有的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在内的自主经营、自负赢亏,自行收益和承担因其自身的经营行为所产生的利润和亏损。

  3.2在承包期内,乙方自行承担除房屋出租税(房屋出租税由甲方承担)以外的所有经营所需各项费用。如因乙方行为导致被有关单位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3.3证照责任:乙方从事经营所需许可证件由甲方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申领。(见本合同附件:证照交接清单)。

  第四条承包期限及承包金

  4.1承包期限为:貮拾年,从貮零壹肆年壹月壹日至貮零叁叁年拾貮月叁拾壹日。

  4.2若乙方希望于承包期满后续经营的,应于距期满日至少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就承包条件重新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五条承包金、税金及其他费用

  5.1乙方承包经营的承包金采用以甲方20_年的原应收租金标准为本合同二十年的承包金基数;每五年为一个增长率调整周期;逐周期递增的方法,先缴纳后经营的原则。

  5.2承包金基数:(20_年甲方应收租金标准)万元人民币。

  5.3调整周期

  5.3.1第一周期: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

  5.3.2第二周期: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

  5.3.3第三周期: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

  5.3.4第四周期:20_年1月1日至2033年12月31日

  5.4增长率

  5.4.1第一周期总增长率为10%,但20_年度租金按20_年甲方应收租金标准不变。

  5.4.2第二周期总增长率为20%

  5.4.3第三周期总增长率为30%

  5.4.4第四周期总增长率为40%

  5.5承包金的计算:年度承包金=承包金基数×对应周期总增长率。

  5.6承包金缴纳时间:乙方于当年1月31日前向甲方足额缴纳当年度承包金。

  5.6乙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除房屋出租税以外的(房屋出租税由甲方承担)各类税,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第六条保证金

  6.1乙方须于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万元人民币,作为乙方忠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和条件的保证金。

  6.2承包期内,保证金交由甲方委托的代表人保管,交付之日起二年内,如乙方忠实地履行了本合同各项条款及乙方向甲方提供市场改造、新建方案的,甲方将其保证金全额无息奉还乙方,亦可折抵乙方20_年度承包金。

  第七条装修、改建和新建

  7.1乙方在使用甲方各项设施、装置时,如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7.2甲乙双方同意遵循“来添走弃”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商铺、摊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改造、装修、新建,在解除承包关系时,乙方新建或改造的固定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7.3乙方改造、新建方案应当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4甲乙双方都不得因新建、改造而增加或减少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

  第八条逾期支付

  8.1乙方若未能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甲方承包金,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所欠甲方承包金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该逾期付款金自应付之日起算,直至实际付款日止,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9.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承包金。

  9.2甲方保证对所发包的标的物具有合法使用权。

  9.3对乙方所承包的房屋装修、改造或新建的方案及时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9.4本协议签定后甲方应及时将沙湾市场移交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在确认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处于适用状态,能够满足乙方正常承包经营需要时预以接收。

  9.5甲方将沙湾市场设备设施管道等线路图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9.6甲方负责沙湾市场统一证照的办理、换证和年检后提供给乙方。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0.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

  10.2乙方应当合法经营。

  10.3乙方应当爱护沙湾市场设备设施及环境卫生,及时维修和清理,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乙方负责向使用人统一收取并开支,乙方自负盈亏。

  10.4乙方确需改建或新建市场内结构设施的,方案应当事先征得甲方或甲方授权代理人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0.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有关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签定的任何协议与甲方无关,涉及甲方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0.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此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10.7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对外经营活动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收益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10.8承包经营期内,遵守政府有关防水、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的规定及要求,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承包经营标的物交还

  11.1本承包经营合同届满或因乙方承包期内造成本合同提前终止,并须在30日内完整地将承包标的物交给甲方,乙方在撤离后承包经营区储存的所有物品视作乙方的遗弃物,甲方有权进行腾空或甲方认为适当的处理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责任的免除

  12.1若因甲方无法控制或不可归责于甲方之原因造成的地震、火灾、风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其它不可抗力及其他事故或者由于国家、地方政策变化、政府相关部门的行为以及其他非甲乙双方原因致使市场不能正常营业或致使乙方及其人员的财产、人身遭受损害或损失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免除乙方在此期间不能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及其他费用,如果由于上述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自终止之日起十日内,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未到期承包金及保证金,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13.1甲方主体的变更:合同有效期间,如甲方将沙湾市场转移给第三方或者权属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三个月明确告知乙方权属变更的情况,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让的权利。乙方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本承包经营合同对新业主及乙方继续有效,新业主及乙方均必须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甲方主体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经营履行,甲方也不承担违约责任,唯甲方应与新业主办妥交办手续。

  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4.1合约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经双方签定合同解除协议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14.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中途撤离沙湾市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交纳的承包金不退还乙方,同时乙方还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剩余承包期基本承包金总额的三倍金额作为违约金,如仍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4.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的全部承包金,同时甲方还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剩余承包期乙方营业总额及改建、新建投资总额的三倍金额作为违约金,如仍不足弥补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之规定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义务均须向受损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受损方的可证明之实际损失的金额的一倍,违约方应在受损方提出书面要求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支付该等损失赔偿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16.1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7.1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17.2双方声明

  17.2.1双方声明: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确定,在鉴定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已对涉及到各自权利义务的条款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和告知,并达成了共识,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认为本合同符合公平原则,且愿意接受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约束。

  17.2.2乙方特此声明:本合同内容及附件内容已经完全明了和统一,并且了解沙湾市场现状。

  17.2.3甲方特此声明:在签定本合同时没有任何隐瞒和欺诈行为,并且已就乙方共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责任进行了充分说明。

  17.3条款标题:各条款的标题为方便参阅而设,所起的作用仅为提示和说明,以利于理解、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者描述各具体条款的范围和限度。

  17.4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有条款的解释或者描述有争议时,应当做出有利于乙方的解释。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见证人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管理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及相关工程协议、纪要的要求(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乙方以大包干的方式承包甲方以承接 工程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该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河南尉氏县水坡 中心社区工程项目

  1.2 工程地点: 河南尉氏县水坡镇

  1.3 计划工期:

  1.4 合同价款:

  1.5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机构和人员组成

  2.1 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与建设方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合同内容、包对建设方的承诺和建设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该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自负盈亏。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乙方应承担全部技术、质量、经济责任及工程保修责任。乙方应维护甲方形象和信誉,严格按照施工管理的有关国家及地方法规和甲方内部管理规定、标准组织施工,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管理和指导。

  2.2 乙方承包本工程设立的机构和主要成员

  2.2.1 乙方承包本工程设立的机构名称: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江分公司第一项目部。

  2.2.2 乙方根据工程需要,自行招聘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并根据规定组建项目部。

  2.3 项目部由乙方负责管理,并对项目部的所有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2.4 项目部的工作任务:项目部是代表甲方对该工程进行具体实施的机构,它必须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执行。

  2.5 该工程实施完毕后,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协议书规定的责任义务后,项目部自行撤销。

  第三条 协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1.1 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的质量、安全、技术、工艺、进度、财务、文明施工、劳动力使用、机具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服务,乙方必须配合和接受监督。

  3.1.2 督促乙方按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实施工程管理,并监督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预(结)算资料、施工日志、安全及文明施工自检记录、现场签证、报表及竣工图、竣工资料并审核相关资料。

  3.1.3 随时抽查或参加本工程中的隐蔽验收、中间验收、分部分

  项验收、基础结构验收、竣工验收和提出的问题、建议并责令乙方整改。

  3.1.4 在履约有效期内,实时监督乙方相应的法律行为和工程管理能力。为切实维护承建人履约职能和社会信誉,乙方一旦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1.5 在不影响甲方利益、名誉及保证总承包合同正常履行的前提下,为乙方办理必须以承接项目经理名义签订的建设方的合同及补充协议、验收、决算,以及其他一切手续等。

  3.1.6 督促、协助乙方办理工程税务事宜和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1.7 控制乙方擅自转包和分包的违规行为。

  3.1.8 监督乙方统一推行工程施工现场整齐的标牌、标识悬挂,对乙方在施工区域的划分、安全设施和临时设施布置搭建进行指导。

  3.1.9 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严重损害甲方企业形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1.10 乙方违反本协议各项约定的义务时,经甲方敦促后不及时改正,并严重影响甲方利益,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3.1.11 在乙方承包本项目期间,乙方的工资及社保费用由项目部承担,乙方同时应将工资表报甲方备案。

  3.1.12 该工程由于工程量较大,公司(甲方)派工程师一人。负责和监督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并派一名财务人员对该项目的工程款使用跟踪,合理使用工程款。两人的工资和食宿由项目部负责。【工资按行列同一级别的市埸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承担工程全部资金投入和与工程关联的全部支出及税费,同时,拥有以项目部名义组织、管理、指挥本工程的施工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全面管理权利和义务。

  3.2.2 根据国家规范、地方法规及建设方制度,拥有独立制定本工程实施细则、管理措施、施工方案等权利,并交建设方审查和甲方备案。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相关图集、规范进行施工;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作好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在工程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同时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达到相关文件及建设方的要求。乙方应在项目部建立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项目部发生的一切损失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乃至合同赔偿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赔偿。因乙方现场管理不力,质量、安全、进度达不到业主要求,经整改还是达不到业主要求甲方有权对项目全面接管,挽回损失。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2.3 根据工程的需要,自主调配机具设备、周转和材料物资,并予管理和使用

  3.2.4 负责完成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的所有条款及工作内容,按总承包合同规定办理工程结算。合理使用工程款、专款专用,对本工程经营活动中的盈利拥有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本工程承包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均有乙方享有或承担与甲方无关。

  3.2.5 不得以甲方或该项目部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借款协议等,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产生的法律与经济关系的一切后果、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印章(含项目部章),除所建项目函件及竣工资料外,一律不得对外使用。

  3.2.6 对组建的项目部,乙方必须依法用人用工,依法保障民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如因工资拖欠原因导致民工来闹事等行为,乙方除每次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2.7 乙方必须做好对所有施工工程的成品在移交建设方前的保护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临设、建筑物及测绘制桩等的保护,并承担因其保护不善而造成的成品损坏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中所产生的垃圾的清洁工作及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工作,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做好预防事故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火灾等事故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书面报告甲方和主管单位备案。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保证现场整洁文明,做到文明施工,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干扰。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处罚由乙方承担。

  3.2.8 乙方必须有相应的资金实力,项目如需垫资由乙方自己解决,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必须保证连续施工。不得借故窝工、停工,不得借此向建设方和甲方提出无理要求。乙方如以此为由而影响或拒绝工程的施工工作,乙方除承担总承包合同及本协议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由其自身原因给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的责任。乙方在主合同约定时间承担本施工质量保修的所有责任。

  3.2.9 乙方及其组建的项目部加强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律教育,并强化现场的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措施及建设单位提出的相关要求。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出现延误工期、不合格工程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由甲方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造成甲方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其标准为:市级通报 10 万元,省级通报 20 万元,部级通报 30 万元。

  3.2.10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地方及上级机关关于计划生育的规定,做好现场计划生育工作。否则,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与处罚。

  3.2.11严格遵守甲方制度,服从甲方管理。该工程在当地备案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配合。

  第四条 账户的开设与工程款的收取、支付

  4.1 工程款的收取:所有工程款必须进入甲乙双方开设的账户内,乙方不得私自收取工程款,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0 万元整。

  4.2 工程款的支付:发包人拨付工程款到甲乙双方开设的账户后,甲方扣除管理费,剩余工程款在三个工作日内(因国家政策导致不能划款的除外)划拨给乙方,乙方需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提交其签字的请款书和付款依据(材料提供税务发票和材料入库单和出库单、发工资需附工资表),由甲方审定无误后直接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4.3 如果业主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付款,甲乙双方统一意见后由甲方向发包方提出追工程款的知通及协商要求。

  4.4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质量保修金,预留的质量保修金比例为工程结算总价的_3_%。

  第五条 管理费、税金扣交管理费是乙方在承包本工程项目中应缴纳的甲方监督管理费用:税金是指乙方在承包本工程项目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有税费(本工程项目所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缴纳)。凭所有缴纳的税务单据交回公司财务冲抵税款。

  5.1 甲方按以下方式收取乙方应交本工程的管理费:

  5.1.1 乙方按本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总金额收取4.5%(结算依据已20xx.3.25日与发包方签的合同办为准)管理费。

  5.1.2 本工程管理费用的缴纳:由甲方在建设方每次划拨到的工程款中按规定比例收取。

  5.1.3 说明:

  a、工程涉及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甲方予以配合办理。

  b、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的计算基数为本工程最终审定的结算总价。

  c、管理费仅包含企业管理费用,不包含计划利润、工会经费、教育经费、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交易费、中标费、建管费、保险费、定额测定费、工程成本支出及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

  5.2 乙方的工程款应按下列比例标准作帐:乙方根据工程款的金额提供76%以上的材料发票,不超过千分之3的招待费发票,不超过17%的有劳务资质单位开具的劳务发票(附上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工资表),6.7%的办公费及其他差旅交通等票据。工程款的拨付甲方需查收对应工程款已完成税务凭证和工资、成本发票无误并按发票金额向乙方收取代缴代扣的营业附加费、合同、资源税等实际税费后在行拨款。

  5.3 甲方配合乙方将本工程项目开设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江北分公司外出经营许可证。本工程项目所得税由甲方在建设方每次划拨的工程款中按规定比例扣除负责缴纳,营业税及应缴的税费。

  5.4 河南尉氏县水坡镇中心社区单独成立指挥部,名字叫海南中航天河南尉氏县水坡镇中心社区指挥部,下设项目部、项目部章和财务章由甲方管理使用。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保修

  竣工验收后,要具备以下各条后方能在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6.1 工程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6.2 财务账目情况(税票等);

  6.3 印章回执

  6.4 工程结算书、按20xx.3.25日与发包方签的合同办理。

  6.5 劳务工资支付情况

  6.6 工程保修协议

  6.7 有关部门的会签纪要

  第七条 其他费用

  7.1 在签定本协议时三天内乙方缴纳伍拾万元人民币作为合同信用金。另甲方接业主通知交伍佰万元人民币给建设方时,乙方立即缴纳以甲方委托乙方缴纳伍佰万元人民币给建设方书面通知。二日内不缴,视为违约,伍拾万元作为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其进场后再向建设方缴纳保证金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凭收据给乙方。同时缴纳安全保证金叁佰伍拾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凭收据给乙方。

  7.2总工程八十万平方米保证金共计贰仟肆佰万元人民币,缴足后合同生效,保证金无利息,在结清财务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双方义务

  8.1 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中的责任和义务,未遵守本协议中甲方的权利,均属于违约行为,甲方视其情况,以扣减保证金等措施给予处罚;甲方违反本协议,损害乙方利益时,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提出索赔,并由甲方承担资金占有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8.2 在协议工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3 终止

  8.3.1 本协议的所有责任义务,协议目标全部实现,自然终止。

  8.3.2 乙方严重违法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不能履行项目的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因乙方原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等,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无条件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

  8.3.3 在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主动无条件退场,并与甲方办理交接及清算工作。

  第九条 行政处罚

  9.1 乙方在履行工程合同过程中,发生国家行政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乙方应主动支付。

  9.2 乙方在处罚有限期内不履行义务,发生滞纳金时,甲方有权

  在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实际罚款金额。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交验,并结清工程各款项及税费,且总承包履行完毕,本协议自动失效。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完善解决,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0.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l

经营管理合同10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互利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广州锦润制衣有限公司》特制订一下具体事项:

  一、合作项目:《广州市锦润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合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东华村七队106国道

  三、合作条件:

  ①、甲方以《广州市锦润制衣有限公司》作为前期资本含公司现有设备、装修、固定资产、营业执照及该执照具备的法律法规效力。

  ②、乙方自带现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人民币做为前期资金。

  ③、如公司因业务及其他因素需要再投入资金,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确定认可后,甲乙双方各自出资一半。

  四、合作项目的公司利润分配

  ①、甲方为公司法人代表,可分得公司利润分配占公司的总利润49%

  ②、乙方可分得公司利润分配占公司总利润的51%50%③、在合作期间,公司的亏损、盈利。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份额。

  五、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采取薪金制,双方享有同等的酬薪待遇。具体分配由甲乙双方商定认可。

  六、职权职责

  ①、甲方主要公司外部订单业务。

  ②、乙方主要负责公司内部管理事务(含订单外发必须经甲乙双方确定许可方能执行)

  七、财务管理

  ①、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借用、挪用公司资金

  ②、合同签订之日起,公司所有票据,必须给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报销。

  ③、公司所有的业务订单合同,合同的款项归纳为财务管理的范畴。

  八、违约责任:

  ①、在正常经营状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卖、转租公司现有设备、场地,必须经甲乙双方认可,方可执行。

  ②、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合作经营,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否则,必须赔付对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且对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九、《广州市锦润制衣有限公司》自本合同签订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有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本合同有效期为二年,合同期结束后,甲方对前期出资厂房、设备、装修、固定资产、营业执照等拥有所有权,乙方合同期结束后,对前期投入的人民币壹拾万拥有所有权。(在合同期结束,公司的亏损、盈利。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的份额。)。如有不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管理合同1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受托方):广州________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甲方的________物业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住宅

  2、坐落位置:________

  3、建筑面积:以物业产权登记证明为准

  第二条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购得上述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甲方保证该物业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并保证该物业的所有权完全归属于甲方。

  第二章物业的委托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管理该物业,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对该物业进行管理。委托经营管理不改变该物业的所有权性质。

  第四条委托经营管理的期限为五年,自甲方向该物业出卖人支付所有购房款(以甲方出具的相关付款凭据为准)后的次月1日始计五年时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乙双方同意以该物业的总价款年回报率9%(税后)的固定的收益向甲方支付物业的收益。具体支付方式:按五年期计算分60个月期逐月支付,每月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于每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收益。

  第六条为便于本合同的履行,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该物业的交付手续,乙方应予配合。

  第七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乙方有权将该物业出租、与他人合作经营,如有转让经营或发生重大经营变更,必须知会甲方。在委托经营管理期内,因经营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电视费、营业税和经营所得税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乙方可以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对该物业进行必要的装修,但装修不得破坏物业的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乙方应保证对该物业进行合法、合理的管理和使用。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期满,乙方不得拆除对该物业已进行的装修、装饰和不得损坏该物业设施,已安装的家私电器归甲方所有。委托经营期内,除正常使用损耗外,乙方应保证维护该物业以及该物业内各设备的正常使用功能。

  第九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若甲方欲转让该物业,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若甲方将该物业转让给第三方,必须告知购买方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并保证新的业主继续履行本合同;本合同不因该物业产权的变动而解除或终止,即本合同具备“买卖不破租赁”的效力。

  第十条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三至六个月内,若甲方向乙方书面提出按该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明价款为基数上浮10%的价格转让该物业的,乙方应同意,并于委托经营管理期满前十五天内与甲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若该物业处于银行按揭状态,乙方须协助甲方办理银行贷款按揭事宜(若甲方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则由乙方负责代垫资偿还;甲方申请提前还贷的,应在提出转让该房屋时同时提出),若银行同意并接受甲方提前还贷,甲乙双方应于银行办理涂销抵押登记后一个月内向房管部门递交产权变更的交易手续。

  第十一条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同意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若委托乙方经营管理________物业的业主中有不低于60%同意继续将其物业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且乙方同意继续接受委托经营管理的,甲方应无条件按本合同约定的收益率或甲乙双方另外协商的条件重新续签委托经营合同,且合同期不低于五年。委托经营期限届满,如乙方不同意继续接受委托对甲方物业进行经营管理,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方享有出售该物业的权利,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确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方如需将物业转让给第三方,有要求乙方提供展示场地和便利的权利,乙方应予配合。

  第十四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方(包括甲方授权代理人,代理人须有甲方的书面授权,并将授权委托书交由乙方备案,且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有一位代理人)享有自己或携带亲友免费使用本合同约定物业或与该物业所属同类型物业每一年度不多于30天且每月不多于3天的记名免费使用权,但须至少提前十个日历日向乙方预约,由乙方安排入住时间、地点,甲方经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短信或者微信确认后,可按时入住使用相关物业。同类型物业,是指在乙方受托经营管理的物业中,与本合同约定物业相类似、面积接近、所处位置相邻近,但楼层、位置、朝向及装修格调不尽一致的物业。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甲方免费使用相关物业的时间不包括法定节假日,甲方在法定节假日内如需入住上述物业的,需按入住物业的对外营业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依上述第十三条约定,甲方免费使用相关物业的,每年免费使用期限不足30天的,乙方不作额外补偿;使用期限超过30天的,超过的时间甲方必须按该物业的对外营业标准额外支付相关费用,但可在对外营业价基础上享受优惠折扣(具体优惠折扣标准以入住时的标准为准)。甲方若需入住与本合同约定物业不同类型的物业,需按相关物业的对外营业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委托经营管理关系解除后,该物业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示对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的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乙方受甲方委托有权对该物业进行日常的维护及修缮,并有权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对该物业进行合理装修布置,收取经营管理该物业所产生收益。

  第十九条乙方需承担该物业的经营管理及使用费用,承担经营管理的风险,并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收益。

  第二十条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将该物业进行出售的,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一条甲方依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通知乙方使用相关物业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合理安排。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但赔偿责任额度以该物业的总价值的30%为限。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该物业的总价值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没有及时向甲方支付固定收益的,每逾期一天,需按拖欠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额度以不超过拖欠的款项数额为限。如发生多期拖欠,则分别按各期拖欠时间分别计算违约金。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附件《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付款凭证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年__月__日

经营管理合同1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方经营管理,双方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经营项目情况:

  项目类型:□多层□高层□小高层□商业并签订合同。

  三、承包方式:本小区所有物业管理收入和支出均由乙方负责,在独立承包期间,乙方不需要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用,甲方每年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支付管理补助费用。实行独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方式即实行费用包干制;

  1、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物业办公用房、门卫用房、商铺店面以及公共电气管理设备并办理使用移交手续。用于本小区物业管理。

  2、乙方以甲方设置的“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香域加州项目部”的名义,并经甲方授权的方式,从事香域加州全部业态物业管理。

  3、全部业态所收取的物业管理和内外建筑体广告收入及其它物业管理收益均由归乙方收取并支配。

  4、乙方从事XXX州物业管理所需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工伤事故以及从事物业管理所需设备、设施、工具等购(添)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人押金:为了加强小区的物业管理,提升小区服务品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降低市场经济冲击带了的风险,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由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押金8万元整(总经理4万元,副总经理2万元,部门经理1万元)。

  1、为了形成良好的监督机制,实现共赢,甲方将对财务状况实施监督,委派财务会计,由财务会计向总公司上报每月财务报表。

  2、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连续亏损超过30万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乙方的承包押金充抵亏损,不再归还承包押金。

  五、承包经营的权利义务:

  1、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不受干涉。增加经营项目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按照与物业买受人的约定和相关部门的规定收取各项费用,不得乱收、超收。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因经营管理等原因产生的与承租商户、企业及其他第三者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因处置不当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本小区房屋及配套设施,在国家规定的报修期内如有破坏,或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需要维修的事项,由乙方负责代表甲方通知承建方免费维修。如承建方不能按时维修或经承建方同意,先由乙方垫付费用进行维修。事后乙方将维修单报送承建方,经承建方签字认可后再将维修单报送甲方,由甲方从承建方的质保金中扣除后再付给乙方。

  5、本小区房屋及配套设施,在保修期结束后,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有权监督、监管乙方日常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服从监督、监管,提高服务质量。

  6、乙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将项目物业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六、承包期间重大管理失误的处理:

  1、业主装修必须经审核按规定进行,如出现乱搭、乱建、乱拆未及时制止,经查实,主要经理负责人扣除人民币3000元,副经理20xx元,分管部门经理1000元,具体负责人500元。如产生严重后果除终止合同外,承包方还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平时应加强物业管理,认真、仔细、周到的为业主服务,如管理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业主闹事、上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违约金乙方人民币10000元。

  3、乙方应加强车库、地下室的巡逻检查,确保车库、地下室车辆财产的安全,如疏忽管理,发生车库、地下室进水,造成业主损失,乙方除赔偿业主全部损失外,还应扣除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4、乙方应加强小区白天和晚上的巡逻,严格盘查外来进出人员,如管理不善,造成小区失窃,乙方应及时与失窃人员协调处理,除此之外,还要扣除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

  七、违约责任:合同履行期间,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管理合同13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甲方经营管理,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具体如下:

  一、经甲方同意,甲方聘请乙方全权负责酒吧的策划经营管理。乙方的管理团队最少由三位以上专业人士组成。团队人员条件:原则有十年以上娱乐行业工作经验和高层管理经验,熟悉KTV和酒吧的管理和营销策划工作。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壹)年,从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合同期满双方有续约之意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知会对方商定,在同样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三、双方责任、权限、

  (一)甲方:

  1、有权监督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

  2、负责对外的一切公共关系;

  3、积极支持乙方的经营管理工作;

  4、甲方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5、甲方负乙方人员首外地过来的硬卧车票,凭票报销

  (二)乙方:

  1、遵纪守法。依法经营,切实注意安全防患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2、全权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3、全权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如员工招聘、调任、辞退(甲方指定的财务人员:会计、出纳、收银、仓管、采购人员除外)。

  4、拟定酒吧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

  5、对酒吧财务收支有审核权;

  6、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获取经营管理报酬;

  7、乙方个人债权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报酬、

  (一)经营利润计算

  1、酒吧经营独立核算,当月经营利润应扣除当月的一切经营成本费用。经营成本费用不含固定资产折旧及装修投资费用。

  2、每月营收包括酒商赞助等营业外收入。

  (二)乙方报酬计算

  乙方管理团(三人)每月的额定工资总共为:(33000元)

  职位与工资分别为:执行总经理1名、月薪15000元。

  副总经理1名、月薪10000元。

  营业副总1名、月薪8000元。

  酒吧每月经营利润目标任务是定为15万元.

  乙方的绩效管理工资计算如下:

  1、如当月酒吧经营没有利润时,乙方的保底工资总额为:26400元(即是:80%的保底工资)

  2、如当月酒吧经营有利润时(不亏损的情况下)乙方可领取33000元的额定工资。

  3、如当月酒吧经营完成任务并超额完成利润目标任务时,乙方每月可拿全额工资33000元外,并可收取以下经营利润提成:

  A、如当月酒吧经营利润超10万以上(含10万元),乙方可收取10%经营利润;

  B、如当月酒吧经营利润超15万以上(含15万元),乙方可收取15%经营利润;

  以此类推………

  如连续六个月(入场头两个月不算)都没有完成公司利润目标15万元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每月15日前结算支付乙方所应得报酬,否则逾期视作违约。乙方有权每天按应付费用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甲方的违约金。

  2、甲方不能直接干预乙方正常的经营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如有不同的意见可由执行董事与乙方负责人商议解决,否则视作违约。

  3、任何一方违反协议造成对方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担并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否则,守约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合同期内,双方未经协商同意不得中途退出,否则,必须赔偿因此造成对方在合同期的全部经济损失。

  5、如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国家政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互不负责任。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具法律效力。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不可互相调解的状况,可通过当地劳动部门裁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管理合同14

  第一条 场地位置及用途

  1、场地名称:广场(商场)部分区域(附平面图)。

  2、经营范围: 用于经营 。

  第二条 面积及使用范围

  1、甲方同意将位于商场一层部分场地面积约 平方米提供给乙方使用。

  2、场地规格: 20 m(长)* (宽);乙方货架不得高于。

  第三条 场地管理费标准支付与结算办法

  双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场地管理费为元/月,合同总金额为元。

  1、场地管理费用按预付的方式交付。由乙方在合同签署之日一次性支付元的场

  地管理费。每一个交费结算期满十日前(如遇法定公休假日顺延)缴付下一期的

  场地管理费,以此类推。

  2、乙方经营必须自行安装独立电表,电费按实际电量计算。电费属于代收代缴,甲方只提供普通收据,收费标准按泉州市商业经营标准执行,同时乙方应按照应付

  电费的30%分摊损耗费用。

  3、各项费用由乙方采取支票转账的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或直接向甲方支

  付现金。

  4、乙方在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交纳元做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合同

  终止15个工作日后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无息返还。另外乙方还需支付 1000 元

  作为经营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余额在本协议终止30日后无息返还,作为现场经营管理和商品售后服务质量的担保。

  第四条 合同期限 双方确认本合同的期限为三个月,各项费用计算日从20xx年5月15日开始至 20xx年乙方交纳本合同场地管理费及全部保证金后方可进场。同时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本合同所述场地,且乙方愿意继续使用,则在合同届满前30天内乙方可提出续租申请,具体合同条款双方另行协商。

  第五条 经营行为基本约定

  1、乙方经营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城管、卫生、工商、国税、地税等),承担相关费用与责任,并将手续复印件交甲方备案。乙方自行处理好相邻关系,如因违反国家、地方政府规定或与相邻人产生纠纷而引起的损失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

  2、乙方经营过程中应注重安全防护措施,因乙方经营过程中造成人员伤害的或者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3、乙方经营不得违反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

  4、乙方应实行统一管理,包括营业员的着装、工号牌及语言行为以及环境卫生等。

  5、乙方在经营期间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商场的统一经营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

  6、对于乙方营业人员违反商场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以履约保证金进行扣罚,并要求乙方限期补足差额。

  7、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损坏甲方的场地、设备、设施等,若造成商场公共设施、设备、建筑或任何商铺设施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实际的价值赔偿。

  8、营业期间,如因突发事件、领导参观、消防安全隐患以及因甲方整体规划调整或因国家有关文件(如消防)规定等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营业或调整其经营位置,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撤离出场地,并终止本合同,管理费据实结算,且甲

  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提供的地点安装设备设施,并保证所安装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标准,并已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乙方经营不得影响甲方及商场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若甲方认为乙方的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经营。甲方的该权利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也不导致甲方对乙方经营、设备设施等承担任何责任。

  10、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增加和更改经营品种,不得转租或分租。

  11、营业期间,如周围商铺业户有异议,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商场管理,必要时当日撤离出场地,并终止合同,管理费据实结算,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2、甲、乙双方约定的管理费价格属商业机密,乙方应予保密,如发现乙方有泄漏现象,甲方则有权收回其场地经营权,保证金、管理费不予退还。

  13、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将场地恢复原样,经营区域内的物品及装修需在当日内清除完毕,逾期不清理或留有物品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利,甲方有权作为废弃物品清除处理,包括加以变卖等。

  14、乙方逾期支付场地管理费用的,每逾期一日,需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15、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再支付相当于贰个月管理费的款项作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16、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责任按照本条第15项约定执行。

  17、 合同期满时,如乙方不再续签,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规定。如果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惠的原则进行充分的协商,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在使用场地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七条 合同的文本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电话: 合同签定日期:

  ___ 年___ 月___ 日

经营管理合同15

  第1条 定义

  第2条 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第3条 酒店开业前事项

  第4条 技术顾问服务

  第5条 管理公司的责任

  第6条 酒店业主责任

  第7条 保险

  第8条 财务项目

  第9条 合同期限

  第10条 一般期限

  第11条 杂项

  本合同双方为:

  1.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

  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 定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及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 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1.10 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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