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权转让合同

时间:2022-03-10 09:11:11 经营合同 我要投稿

经营权转让合同汇编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经营权转让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营权转让合同汇编15篇

经营权转让合同1

  甲方: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鉴于,甲方为太原市杏花岭区恒信韵达信息咨询部,即山西太原市尖草坪区韵达快递杏花科技分公司的投资负责人,现在甲方愿意将经营权、店面租凭合同以及相关手续等全部有偿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将其所持快递公司经营权以及相关手续、快递公司内资产等,以共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元(小写:15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相关资产详见资产转移清单。

  2、乙方支付甲方转让款的方式:

  1)双方在签定本协议之后,乙方支付拾万元(小写:100000元)给甲方。

  2)待快递公司所有相关手续办至乙方名下后,乙方支付剩余伍万元(小写:50000元)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该快递公司转让给乙方的经营权拥有完全处理权,保证该快递公司没有任何债务,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快递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全部享有该店后期经营的利润,承担全部后期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经营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接收该快递公司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转让款的双倍作为违约金陪偿给乙方。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全部付清给甲方,每逾期一天,则乙方按转让款金额每日百分之一支付赔偿金。

  五、有关房屋租赁的约定:

  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与___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乙方接收该快递公司后,甲方保证该租赁合同对乙方依然有效。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营权转让合同2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甲方是指 。

  1.2乙方是指 。

  1.3总体资产是指 厂总资产,包括所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1.4转让标的物见第三条。

  1.5合同是指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而所达成的本文文件,即由双方签订有关本项目的基本文件以及为解释执行、调整本合同而签订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

  1.6污水处理费是指甲方在现行区域范围内按照国家及当地政策标准向乙方支付的污水处理设施有偿使用费。

  第二条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第三条转让标的物

  本次转让的标的物是 厂 年的特许经营权,为保证受让者能正常经营,甲方把该厂完整的资产移交给乙方。资产包括以下几部分的内容: 厂固定资产净值(所有建筑、构筑、绿化、设备等)共 元; 厂帐面的流动资产数共 元;所有资产清册和设备的有关资料及历年的运行、维修保养记录,以及保证正常运营的相关手册资料等。厂区范围内的土地,由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转让方式及期限

  本次转让以 方式进行,由甲方把转让标的物转让给乙方,转让的经营运作期限为 年(从移交之日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本次转让标的物的转让总价格以甲方所聘的评估机构于 年所评估的 厂净资产价格为准(双方重新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参考),共为人民币 元。并以此为实际转让价格,即为人民币 元。在正式签订合同生效且办理了产权移交手续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的转让价格款。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的权利。

  6.1.1甲方对转让标的物是按 年的特许经营权转让(从移交之日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满 年的经营期后甲方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方式和条件无条件收回所转让的标的物。

  6.1.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经营,并监督乙方按质按量处理污水。

  6.1.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对污水处理的情况,并对不合格的处理水质情况有权进行适当的处罚。

  6.2甲方的义务

  6.2.1甲方向乙方保证其具有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证与乙方签署的合同及其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文件合法合理。

  6.2.2甲方向乙方保证其所移交的资产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方的权益,并未侵害资产所代表的相应权益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6.2.3甲方保证所移交的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能够达到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出水标准。

  6.2.4甲方向乙方承诺依本合同规定,协助乙方完成本次转让的有关审批和变更注册登记手续,以及有关的证照手续。

  6.2.5甲方承担因本次资产转让而发生的有关职工补偿费用。

  6.2.6甲方向承诺乙方于每月 号前(公历),将前一个月已处理的污水的处理费用划拨至乙方指定帐号,具体操作如下:甲方和乙方应签订污水处理合同,合同中应保证乙方能按时收取污水处理费的条款。收费的保证可采用以下方式:甲方所有的污水收费在银行设立专用帐户,由甲方、银行和乙方三方签订协议,乙方在此帐号中拥有第一优先权来划走作为污水处理费中的款项。政府上述帐户的资金保证必须是干净没有抵押的。

  6.2.7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与因污水处理运营和收费等而产生联系的各方的关系;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处理污水范围内的市政污水管网,并确保进入乙方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符合有关合同所规定的标准和数量。

  6.2.8甲方应确保乙方能享受到市政及环保的有关优惠政策和争取其他的优惠政策。

  6.2.9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转让资产中的债权问题。

  6.2.10甲方保证在乙方服务区域排水系统管网的配套条件完好。

  6.2.11甲方承诺该厂的扩建工程和 厂工程由乙方以 方式( 年的特许经营权)。

  6.2.12甲方承诺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6.2.13甲方承诺保持 厂目前的国家和地方收费标准和免税政策不变,如有变化,则相应调整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以使乙方基本上达到发生这些变化之前的同样的经济地位。

  6.2.14甲方免费提

  供指定污泥填埋场,填埋地点在前 年内应位于水质净化厂 公里范围以内,以后应位于其20公里范围内。在此范围内的运输费由项目公司承担。若填埋地点超出上述距离,则超出范围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6.2.15若 无法提供免费的填埋场地而令项目公司增加污泥处置成本,则该项增加的成本应由甲方承担,每月予以补偿,并通过污水处理费专用帐户与污水处理费一起支付给项目公司。

  6.2.16鉴于 厂的设计中没有除臭装置,在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按照移交前所执行的标准运行,不考虑除臭的问题。但由于法律的变更或其他的原因而要对污泥惊醒除臭,从而导致项目公司增加投资和/或增加运营成本,则相应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补偿,并通过调整污水处理费来实现。

  6.2.17对于生产中的污泥处理,在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内,按照目前所执行的标准执行。若由于政策和法律的变更或甲方的要求,需要提高处理标准或其他要求,从而导致项目公司增加投资和/或增加运营成本,则相应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补偿,并通过调整污水处理费来实现。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乙方的权利。

  7.1.1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拥有对 厂的完全使用经营权,在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拥有完全自主经营的权力,可以根据生产和经营需要建立自主的经营管理系统,合理行使生产经营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7.1.2乙方有权按时足额收取合同规定所应得的污水处理费。

  7.1.3在保证运行质量和遵守合同的前提下,乙方的经营不受外来行政的干预。

  7.1.4在保证正常运营前提下,乙方自主优化人员设置和依照劳动法规定制定分配原则及奖惩、辞退、招聘员工。

  7.1.5在保证正常运营前提下,乙方有权对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设备进行淘汰,并作更新和技术改造,由此所增加的容量纳入原厂容量,并按新的容量作为可用容量来核定生产能力。

  7.1.6经营到期后,若甲方重新向外转让经营权,乙方有优先选择权。

  7.1.7乙方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可以转让其在本合同书下的权利、权益和义务。如果需要转让,乙方应向甲方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无理拒绝。

  7.2乙方的义务。

  7.2.1乙方保证具有合法而独立的主体资格,能独立承担受让资产所生产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具有受让甲方所转让资产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7.2.2乙方向甲方保证其签署本合同及其相关各项文件未违反现行法律或其现存的契约或其他义务。

  7.2.3乙方必须依法、守法经营,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

  7.2.4乙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文规定,并保证污水的处理能力达到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质量约定。

  7.2.5乙方在受让转让资产后, 厂的现有人员由乙方全部接收,并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7.2.6乙方按要求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证照和文件。

  7.2.7乙方承诺以 方式( 年的特许经营权)承担该厂的扩建工程和 区厂的新建工程。

  7.2.8特许经营期满后,乙方把 厂交还给甲方,并确保交还给甲方的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第八条转让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运行标准:根据 厂的原有设计和目前的实际情况,在特许经营期内,执行其在移交前的运行标准,即是以下的标准:

  如果本合同签订之后中国法律、法规和法令或任何与本项目的批准有关的实质性条件发生变化,包括降低了 排水公司污水供应的水质标准、提高了项目公司排放水标准或要求增加污泥消化系统等而改变了运行标准,从而导致项目公司的权利或义务发生实质性的不利变化,项目公司有权提出改变本协议的条款,以使其基本上达到发生这些变化之前的同样的经济地位,甲方在合理条件下不得拒绝。

  第十条考察和检验

  甲方同意项目公司或其发起人提前对 污水处理厂生产设施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考察和检验, 排水公司应为项目公司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果考察结果显示 污水处理厂生产设施存在重大缺陷,如达不到 吨/日处理污水能力或不能稳定连续运营,以及达不到现行排放标准等,则应由甲方自费进行修复。

  第十一条接收

  甲方和乙方应在资产购买合同生效后立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使得项目公司合法获得 厂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产权证书。双方按合同附件所列的资产、资料等清单进行移交,同时进行人员的接收,乙方同意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新的劳资关系后接收原 污水处理厂的全部员工进入项目公司。

  第十二条运行考核

  项目公司正式接收 污水处理厂后 个月作为资产的接收运行考核期,在此期间内如发现属于接收前污水处理设施存在重大缺陷使处理后出水未达到附件的要求, 排水公司须承担修复责任及费用。

  第十三条收费方式

  13.1收费的标准:在合同经营期内,在现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乙方向甲方分四个阶段按不同的标准收取污水处理费: 。

  13.2收费的途径:在特许期内,乙方应于每月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上月实际污水处理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核对结果。甲方对此应予全力配合。甲方应在其后 个工作日内,按确认的结果与最低污水保证量所得出的结果的较大者向项目公司支付相关款项。乙方在收到相关的款项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

  13.3收费原则:甲方应按污水处理合同中的最低污水供应量保证条款。每月至少按设计能力100%的标准向乙方免费提供污水。如果提供的污水量低于此标准,甲方应按此标准计算的污水量及污水处理收费价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超过设计能力100%的,超过部分支付污水处理变动成本,其余部分按污水处理收费价支付污水处理费。

  13.4支付:双方应与托管银行正式签署污水处理费托管账户协议,政府所有的污水收费在银行设立专用帐户,上述帐户的资金保证必须是干净的,投资方拥有第一优先权来划走作为污水处理费中的款项,以确保乙方能及时获取其污水处理费收入。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应按本协议附件1和本协议附件3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号。

  13.5污水处理费的支付:在特许期内每个日历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应完全以人民币支付。

  13.6收费调整:价格可以根据物价因素变化而作阶段性调整(每年一次),从第1年开始计算,但只是从第5年后作出累计执行,以后每年调整一次,调价公式附后。

  第十四条进出水超标的处理 。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甲、乙双方应该尽力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应义务条款,则应当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1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合同约定转让价格的 %。

  15.3若由于甲方毁约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除执行15.2条款外,甲方还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款项加按日万分之 的利息还给乙方。

  15.4乙方逾期支付转让金,超过 天按逾期每天向甲方支付万分之 的滞纳金。

  15.5乙方无不当理由对设施连续 天停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5.6甲方若未能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超过 天,每日按违约金额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连续 个月未能支付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付清欠款及滞纳金外,同时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5.7一方违约在先,可以成为另一方的有关联的后违约的免责理由。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6.1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6.1.1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国外敌对势力的行为、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16.1.2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他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16.1.3核辐射、毒气以及骚动和其他人为因素的破坏。

  16.1.4合同双方认同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16.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6.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和迫使该方暂停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该方义务程度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16.4在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尽快履行义务。

  16.5若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而使遭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16.6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将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17.1本合同是双方平等自愿,认真磋商的结果,双方知悉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17.2本合同

  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17.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其与本合同不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和修改

  18.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合同。在新的书面合同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8.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使甲、乙双方有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18.3乙方若由于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事故或连续两季度未完成合约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18.4若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干预乙方的经营运作,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8.5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8.6对本合同的条款作任何修改,均须由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进行。

  18.7本合同在特许经营期满时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保密条款

  19.1本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和与合同相关的条文文件以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19.2除本次资产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乙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合作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二十条通知

  20.1因本合同而致甲、乙双方相互之间的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

  20.2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20.3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21.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释。

  21.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21.3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他各项约定。

  第二十二条附则

  22.1本合同与特许权协议及其附件构成甲、乙双方就甲方将资产转让给乙方而达成的全部和唯一合同。本合同与特许权协议不符之处,以特许权协议为准。

  22.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作为合约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进水标准;出水标准;资产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经营权转让合同3

  转让方:XXX,男,回族,生于1971年3月18日,昭通市昭阳区人,个体驾驶员,住昭阳区青岗岭乡大营村民委员会李家湾村X号。现住昭阳区珠泉路 号。身份证号码:5321011971031850XX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XX,男,汉族,生于1971年3月7日,昭通市大关县人,个体驾驶员,住大关县玉碗镇石灰村民委员会新桥村X号。身份证号码:5321251971030707XX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拥有一辆即将报废的云C15505号客车及昭通至大关县的客车路线牌经营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20xx年11月15日签订《协议》的基础上,本作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现经营的云C15505号客车及昭通至大关县的客车路线牌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经营,现双方就有关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转让的标的为:云C15505号客车及昭通至大关县的客车路线牌经营权,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柒万玖仟玖佰元整 (¥:679900.00元)。

  二、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在20xx年11月22日一次性付款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元);本合同签订后于20xx年11月30日前支付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元);20xx年12月31日前支付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余款79900.00元待到甲方承诺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将所购新车及营运路线牌办理为乙方的名字后,再一次性付清。乙方付款以甲方收条为凭据。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将云C15505号旧客车及其有效证件交付给乙方管理营运,并承诺所购新车乙方无条件得到昭通至大关的路线牌经营权,并保证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将本合同涉及的路线牌签订合同,转给乙方,如果达不到此条件,甲方自愿退还乙方支付的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全款60万,云C15505号旧客车此期间经营的收益属于乙方所有。

  四、20xx年11月份云C15505号旧客车经营收益双方各占50%。甲方自签字之日止,甲方负责对此车辆之前债权、债务及违章处罚等一切事项进行处理,乙方不承担以上所有责任。乙方接车后,车辆在运营中,盈亏及违章一切事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甲方保证所购新车乙方无条件得到昭通至大关的路线牌经营权,并保证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将本合同涉及的路线牌签订合同,转给乙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违约责任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元)。

  七、乙方接车后,公司规定的事项及一切款项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自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各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签字): 受让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营权转让合同4

  出让人:(简称甲方)

  受让人:(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将本人拥有产权的一辆发动机号为: 的全新版出租车一辆转让给乙方,现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该车作价人民币元整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乙方于 年 月 日付给甲方现金00.00(人民币万)元整作为购车款项。(另有收据为凭)

  三、 年 月 日以前,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

  1、行驶证;

  2、附加费证

  3、相关所有保险(交通全保),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移交给乙方,待乙方付清余款()后,由甲方交给乙方随车工具。如果在甲乙双方及担保人都认可的情况下可以延迟天()过户,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则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元整)。

  四、本协议在过户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甲方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偿还任何债务或卖给第三人。车祸事故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乙方同样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偿还任何债务,该车的维修维护费用由乙方完全承担。

  五、乙方要求甲方在办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有关手续。

  六、协议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两名担保人各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营权转让合同5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 (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入股)形式将座落 ,等级 等,面积 亩的承包地(其中:水田 亩;旱田 亩)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流转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流转费用每年(人民币大写) 元整,包括 、 、 ,付款时间每年 月 日前。

  第二条: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和 、 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 , ,等义务。

  第四条:流转期最后一年,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齐当年流转费用后,方可使用流转土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第五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第六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双方约定条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各备案一份。

  第十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承包方(甲方):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受让方(乙方):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公章)

  承办人: (鉴章)

  年 月 日

经营权转让合同6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1、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2、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3、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1、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2、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第三方(以下简称丙方):村委会

  经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经营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

  1、转、受让的农村土地坐落位置:

  2、转让标的承包权所有人见本合同附录1。

  3、转让标的经营权年限:依据甲方与标的土地承包权人签署的相关合同及附属文件(一部分至20xx,另一部分至20xx年)。

  4、本大条中序1所界定的土地上所有果树(约4000株)、机井、水塔及附属实施、房屋(4间)、蓄水池(3座)等均为转让标的范围。

  二、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转让费

  转让费为人民币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整)。

  2、乙方分三期支付给甲方转让费:第一期,在本协议得到当地公证部门公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第二期,在第一期支付后的第十二个月内支付10万人民币(大写:壹拾万人民币整);第三期,在第二期支付后的第十二个月内支付余下部分。

  3、从本协议生效之年及以后的租赁期间内,应付给标的承包权之所有人的租金由乙方支付,甲方承诺乙方所支付的土地租金不超过(38000元)每年,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乙方主动涨价除外)。

  4、本协议生效之年以前的租赁期间应付给标的承包权人的租金由甲方支付。若因甲方未清偿上述租金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标的交付条件及时间

  1、甲方承诺在交付时,具备如下条件:

  ⑴没有任何抵押、贷款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对该标的范围内拥有经营权或处置权;

  ⑵已清偿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劳务费、欠款、水电费等);

  ⑶甲方将其与标的之土地承包权人签署的相关协议及附件移交给乙方,甲方确保其真实性且具备法律效力。乙方出具相应收据,并确保保存至少14年。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拥有本合同标的之经营权和处置权。

  四、标的之土地用途:农业(养殖、种植)。

  五、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在租赁合同期满时,乙方继承甲方在最初发包方处的优先续租权。

  2、乙方不得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超出种植、养殖范围。

  3、乙方租赁期间,依法享受相关政策补贴,甲方不得冒领。

  4、若遇到占地补偿,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承包权所有人所有,土地上所有青苗、建筑及其它资产补偿归乙方所有。

  5、协议生效后,乙方在标的范围内开展的所有活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乙方因经营所带来的连带责任。

  6、乙方必须管好转包土地,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金,如逾期超过30日,6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转让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如逾期超过60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3倍于逾期部分资金作为违约金。

  2、以下情形视为甲方违约:

  ⑴本协议生效后,有除乙方外的其它人或组织声称拥有该标的的经营权或债权并提供了适宜的法律证据。乙方再次转让的情形不再此列。

  ⑵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进场开展经营活动。

  ⑶甲方冒领乙方依法享受的相关补贴或赔偿。

  ⑷在本协议生效后毁约。

  若甲方违约,甲方须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款,并须支付给乙方18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作为违约金。

  六、其它约定

  1、自本协议生效后至20xx年1月31日期间,当出现非乙方原因引起的临近村民或甲方之干系人(甲方之干系人指: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任何人或组织)围绕该标的土地与乙方发生纠纷时,相关纠纷的处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未及时履行处理义务且给乙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则这部分损失由甲方无条件赔付。

  2、20xx年2月1日以后,乙方在合法开发该土地过程中受到附近村民阻扰,或乙方与邻近村民及标的土地承包权人产生纠纷时,由丙方负责调停、解决。

  3、在租赁期满(含续租期满)时,约定如下:

  ⑴分户划界工作由丙方负责,乙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⑵乙方有权将标的之土地上的任何资产转走,丙方不得阻拦。

  4、甲方指定 为代理人,并指定以下银行账户接收转让款: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若甲方接收账户发生变更时须及时有效告知乙方。甲方有义务在收到款项后开具等额的收据。

  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户用于支付转让款。转让凭证或银行流水可以作为支付依据。

  3、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或甲乙双方、或甲丙双方友好协商后另立协议予以补充。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丙方执一份。

  九、本合同生效条件

  1、甲、乙相关人员签署并摁手印,丙方签署并加盖公章。

  2、乙方向甲方支付了本合同约定的第一笔款项。

  十、附件

  1、本合同标的土地承包权人名单(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2、甲方与标的土地承包权人签署的合同及附件。

  甲方

  1、

  2、

  3、

  乙方

  1、

  2、

  丙方

经营权转让合同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层/厅) ▁▁▁▁▁▁▁▁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 保证金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全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全年租金总额的▁▁▁%。▁▁▁▁▁▁▁▁▁▁▁▁。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的违约金。

  ▁▁▁▁▁▁▁。

  第十条 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续租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营权转让合同8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屋主(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且得到丙方同意,就酒吧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三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龚家湾 的酒吧(原名:星期8酒吧,包括二楼全部面积)以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 .00)的价格(包含自合同签订之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房租)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先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贰万元整(0.00)。酒吧经营权和现有电器、装修、装饰、工具、设备及库存酒水、食品(详细见明细表)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和物品。

  三、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将相关证照、酒水及食品进货渠道移交给乙方。

  四、甲方在酒吧经营权交付乙方以前,必须将所有积欠的一切货款、税款、水费、电费、房屋租赁费、宽带费、雇员工资及顾客存酒等一律付清。

  五、甲方完成本合同第三条和第四条后,乙方向甲方再付转让费壹拾肆万元整( 140000.00 ),剩余的贰万元整( 0.00)两个月之后由丙方代收。

  六、甲方承诺对转让前酒吧所发生的任何问题、事件负全部责任和连带责任。

  七、该酒吧房屋所有权为丙方,当乙方向甲方支付天然气记量表押金贰仟元整(.00)后,甲方与丙方原签订的租赁合同改由乙方代替甲方与丙方共同履行。在原合同期满后,丙方承诺续签________年,且不提高房租。之后再续签时,丙方可根据当地市场行情酌情提高房租。

  八、 甲方应保证丙方的同意转让店铺,如由甲方原因导至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或甲方不按时交付店铺,则除归还乙方已付定金人民币贰万元整(0.00)外,并承担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0.00)。

  九、如乙方违约,则乙方之前交付的定金人民币贰万元整(0.00)充作违约金。

  十、附件内容包括: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房租合同,酒吧物品清单。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身份证号:

  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权转让合同9

  转让方(甲方):

  联系方式:

  住址:

  承接方(乙方):

  联系方式:

  住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____________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餐饮店所有设施设备及饭店内物品转让给乙方,合同经签订后饭店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前饭店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接手店面后一切由乙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转让费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费及饭店内所有设备设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饭店租赁费用。

  四、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办理饭店的转让接交手续。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预付转让费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待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交付甲方。

  2、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_______元违约金。

  六、甲方需将工商经营执照到有关部门注销。将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交费票据提供给乙方。

  七、如有一方毁约赔偿对方____________元经济损失。

  八、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以上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交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经营权转让合同10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街号的转 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房主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房主履行该租赁合同。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八台桌球和电脑记费系统及附带设施)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房主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转让费)为元人民币(大写)。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的营业执照由乙方转让后,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日期:

  乙方签字: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权转让合同11

  甲方(转让方):

  乙方(顶让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所经营的位于嵩山路与芳华路交叉口东 的尚足馆足浴店转让给乙方,现就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就转让中牵涉到的各项事宜达成共识后,并在确认本协议书中双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无误时,签定本协议。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转让费人民币元整(大写:),转让协议书签定后,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转让费用,转让手续全部结束;

  (2)甲方在与乙方交接之前,须和相关方结清以前的费用,包括租赁费,水电费、宽带费等等;

  (3)甲方对现有转让物品及装修等情况列出物品清单,并作好正常交接手续;

  (4)违约责任:甲方如在本协议签定后个工作日内不能或没有完成上述义务,甲方应退给乙方订金元整;

  (5)协议生效后,甲方可根据需要协助乙方与商铺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需在转让协议书签定后,当日一次性支付元整给甲方作为订金,剩余转让费用须在协议签订后天内付清;

  (2)乙方在转让协议签订后若没有及时支付转让费,则视为违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转让协议,并不予退回乙方订金;

  (3)本转让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4、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营权转让合同12

  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镇____村____组的_______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至界限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计(大写)亩(小写)亩

  二、转让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转让价款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共______元(大写:);

  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价款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

  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在该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4.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经依法登记获得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有权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6.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转让费,同时承担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7.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

  8.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流转费,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总额的___%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______%承担违约金。

  3.因变更或解除本承包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经济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经协商,决定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方(章):鉴证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字):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经营权转让合同13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负责人:

  身份证号:

  住所: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地方经济和企业共同发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下,乙方决定以可里村委会为核心区域投资开发集低产林改造、种养殖经营、生态农业及生态旅游等于一体的森林资源综合开发项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甲方自愿将其集体山林、已分到各农户山林(商品林)联合整体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林地

  (宗地一):甲方将承包经营的林地转让给乙方,坐落: 勤丰 (镇) 可里 村委会 组,名称(小地名): ,面积________亩,林权证号: ,宗地编号: 。

  宗地四至

  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山林转让期限:60年,自 年 月 日至________年 月 日。

  三、山林转让费及付款方式:

  山林转让期60 年,转让费260元/亩,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10日内按甲方实际转让亩数一次性付清甲方的全部林地转让费。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转让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受让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后发生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二)办理林权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

  (三)在乙方开发项目启动时,甲方享有劳务输出优先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用工可以优先考虑安排甲方的劳力;但甲方要教育管理好村民,做好村民的协调工作,维护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正当的权益,要负责乙方用水、用电、通讯和交通等项目建设的相关协调工作。但乙方不能占用甲方现有的水和设施取用水,乙方根据项目规划逐年开发,在开发过程中,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应积极支持当地公益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山林转让期间,乙方有权行使对山林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抵押林地及相关开发项目,但要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足额交纳山林转让费。

  (五)在山林转让期内,乙方允许甲方在转让山林区域内合理放牧,但甲方的放牧等不得对造成对乙方山林的毁坏,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六)在转让期内,凡属于国家政策规定补给甲方林地的款项归甲方所有,乙方争取到的项目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归乙方所有;若因乙方项目建设需征占用林地,甲方必须协调和支持,并协助乙方办理征占用的相关手续;乙方投资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及其他涉及项目开发中的补偿、补助属乙方所有。

  (七)甲方村民除每年度护林防火期限外,可适量在双方指定的期间、区域进行自用烧柴砍伐(间砍),房屋修补所用木材,但不准进行商品性采伐和销售。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的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乙方允许甲方村民采摘乙方受让林地范围内的野生菌,但因乙方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确定的区域除外。

  (八)甲方可以在原有墓地进行民间埋葬活动,但不允许在乙方开发区内进行埋葬活动

  (九)如乙方开发需修道路,由乙方投资,所占用土地由甲方无偿提供。

  (十)在合同约定的山林转让期间,乙方有权行使对山林的经营管理和开发利用。

  (十一)乙方享有山林自主经营权,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自主经营管理、自主开发山林,自主开展项目建设和营运的各项活动。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开展项目建设,开发山林中不得损害村民利益。

  (十二)转让期间,、甲方有责任对山林进行管护及森林防火工作,项目建设由乙方自主投资,享有因此带来的全部利益,并承担相应法律性、政策性和经济性风险。

  (十三)转让期间,乙方在山林及山林地上投资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乙方。在转让期间由于较大矛盾和纠纷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的,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再享有完全的资产处置权;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按市场价格补偿乙方;由于国家及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享有受偿权。

  (十四)转让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山林转让续期的优先权。山林续期的价格、范围等由双方另行协商。若不能续期,乙方要将已开发利用的山林地(已征土地除外)完成更新改造后归还甲方。

  (十五)为了实现林地的统一开发,甲方剩余的山林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乙方开发需要征占这部分山林地时,甲方应予以支持,具体条件双方另行商定。

  在林地承包后,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大面积采伐等)。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合同签订后,甲方不转让此山林给乙方,由甲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两倍赔偿乙方。

  2.甲方在乙方项目建设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

  1.乙方不受让本合同约定的山林,所交转让费不退,全部归甲方所有。

  2.乙方在项目建设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林地转让的凭证,与林权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受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的影响。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报政府机关批准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提请楚雄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所在村委会、镇林业站、镇政府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于

经营权转让合同14

  甲方:身份证编号:

  乙方:身份证编号: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充分协商,就位于 苏木(乡、镇、国营林场、国营农牧场)林地承包

  经营权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座落地点、林地面积、及四至

  甲方自愿将属甲方所有的科右前旗林证字()第号《林权证》内所登记苏木( 乡、镇、办事处、国营林场、国营农牧场 ) 嘎查(村、林班、队) (小地名、小班)亩林地使用权及地上林木资产转给乙方。

  转让林木、林地的四至为:

  东至 , 南至

  西至 , 北至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权、林木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在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标明林地承包经营权及此林地地上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 元。

  2.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付清总转让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总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地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的登记;

  4、转让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标明林地使用权及此林地地上林木资产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6、甲方自本合同书签字之日起至乙方领取林权证之日止全权委托乙方办理注销甲方所有与此合同书相关林权证。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采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林地,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7、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8、乙方自本合同书签字之日起至乙方领取林权证之日止全权代理甲方办理注销甲方所有与此合同书相关林权证。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 个月内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总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无偿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付甲方总转让费的10%违约金。承包期间,乙方如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有权在发现当日起任何时间内指定乙方限期恢复林地用途。如未在限期内恢复清理林木林地,林地所有权权利人将无偿收回乙方所承包林地,同时此林地地上林木归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所有。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林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地所有权权利人、科右前旗林业局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嘎查(村、国营林场、国营农牧场)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公章)

  年 月 日

经营权转让合同15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山场最佳经济效益,甲方在稳定所有权,搞清经营权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将该户座落在泾县昌桥元店村谭村组大对门山两块山场约14亩转让给乙方经营。

  一、第一块山场东至谭至勇交界沟,南至山岗,西至王根友交界沟,北至山脚;第二块山场东至王根友交界沟,南至山岗,西至卫家湾交界沟,北至山脚。

  二、转让期五十年,自20xx年9月30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

  三、转让金:两块共计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四、在转让经营期限内山场一切经营权和经营方式由乙方自行安排,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阻挠和干涉,乙方并享有继承权和转让权。

  五、在经营期间内乙方享有经营权、收益权、处分权、继承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乙方索要财物。

  六、乙方经营期满后,如果山场树木没采伐完,按市场价格转给甲方。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昌桥林业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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