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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

时间:2022-06-22 08:28:09 经营合同 我要投稿

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

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明确如下权力和义务。

  有关用语的含义说明: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所指,下列用语的含义如下:

  1、违约保证金:指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货币,用以保证乙方制做销售的食品,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现行法律相关的质量规范要求,同时保证乙方按照本合同各项约定履行义务。

  2、从业人员:指美食广场内从事经营行为的档口承租方及其雇佣、委托协助经营的人员和甲方从事美食广场经营管理的工作人员。

  3、管理规章制度:指甲方为规范美食广场正常的经营秩序,维护美食广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制定的规范美食广场内从业人员经营行为及相关罚则的文件。

  4、准营制做销售食品品种:指甲方根据美食广场统一规划,为在美食广场内特定区域进行经营的业户限定经销食品的品种。

  5、不可抗力:指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不可归责于甲、乙各方过错引起的火灾、地震、洪水、暴雨、政府行为等客观情况。

  6、租赁费用:指乙方向甲方交纳的租金、水费、电费、通排风费。

  一、具体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将净月经济技术开发区博硕路499号仁德商贸城美食广场档口______号档口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每个档口每月保洁费(卫生费):___ _元(砂锅、火锅类每月加收150元),美食广场管理费每月____元,电费1.236元/度,水费8.7元/吨(水、电费严格按照国家相应收费标准执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在用电量上控制每户每月不得超过1500度,超出使用额度的每月加收20%超额使用费。

  第二条:准营制做销售食品品种在合同附表中列出。

  第三条:租赁费用( ㎡)租金___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____元/年)。代收、代缴水费、电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计收。另收违约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乙方经营期间一切费用自行负责(如:水、电、煤气、工商、卫生、税费,公用水、电、通排风均摊)。

  第四条:租金交纳方式为一次性交纳一年租金。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健康证等相应手续办理齐全后,方可进场经营。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做好各自的安全防火工作,甲方负责美食广场公用部分,乙方负责承租面积部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整个美食城实施防火工作。

  第八条:甲方负责对美食广场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为业户服务,对消费者负责,自觉接受政府刑侦管理部门和业户的监督。

  第九条:甲方负责组织营销,促销活动,做好美食广场的统一广告宣传、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条:乙方应爱护美食广场的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对租赁设施不得擅自更改,移动和扒拆,由于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应守法经营,遵守美食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非法谋取暴利,欺诈消费者,不准制做、销售卫生安全不合格的食品。

  第十二条:乙方不可煽动其他业户无理取闹、聚众闹事。

  第十三条: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因统一规划管理重大业种调整,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有权就乙方档口位置或面积、品种进行调整,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第十四条:乙方应维持其交纳违约金的充足性,甲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管理规定和扣除乙方违约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数额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间内将违约保证金补足到合同约定的数额。

  第十五条:在合同期间内,乙方自行负责和其经营相关发生的一切经济、行政、民事、刑事法律责任。如由于乙方的不法经营的品种,导致甲方经济和声誉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六条:乙方所经营的品种,必须按合同中签订的准营制做销售食品品种经营,不得超范围或随意变更品种和辅料,如确有需要增减品种需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经营,乙方所属的经营品种中,如有在10日内未经营的,甲方将视为自动放弃,并有权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停业撤柜,暂停营业或出兑。期内乙方私自停业,每天罚款200元,停业超过10日,视为自行终止合同,有权收回档口(不返还租金和抵押金)。

  二、经营管理

  第十八条:乙方所经营的品种要明确标价,公平竞争,童叟无欺。绝不允许议价销售,损害消费者利益或其他业户利益。

  第十九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顾客或其他业户之间发生矛盾时,应服从甲方管理,执行甲方依据规章制度作出的相应决定。

  第二十条:乙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如数交纳水费、电费、工商管理费、税费(按照正常的国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各种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公共通排风费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拖延或拒不交纳。否则甲方将做出处罚决定,直到终止合同和扣除违约保证金(租金、抵押金不返)。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纳租赁档口的一年租金和违约保证金5000元整(大写:伍仟元整)。合同终止后,乙方的违约保证金做为善后抵押金,一个月后如无问题出现,甲方将如数退还给乙方。

  三、人员与其他管b理及规定

  第二十二条:乙方签订合同后进入档口时,对原有装潢、上、下水、电路、电器配备不得拆除或迁移,如确有需要另外装饰配置的应事先向甲方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接受甲方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注:装饰配置必须使用非燃材料)。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聘用人员时,应保证品行端正、素质良好,办理健康证

  后方可上岗。中途如需增加人员时,先办健康证许可上岗。

  第二十四条:乙方代理人,聘用人之行为代表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行为,视为乙方行为。

  第二十五条: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水、电、消防等管理部门原因导致美食广场水、电、消防状况等基础设施发生异常状况或因设施正常维护、维修而引起的供应中断,只要不是甲方个人直接原因造成的损失(如不知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与赔偿。

  第二十六条:为保障乙方利益,乙方应为自己所聘用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若未办保险,若发生财产损失,人身意外伤害时,因此而产生的财产损失和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如若违反,甲方有权做出相应处罚。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穿着甲方规定的统一服装,佩戴统一服务标志,费用由乙方承担。工作时间内保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及工作时间,不得任意变更。

  2、乙方的食品摆放及背景食品标准展示须符合甲方的管理要求,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公共设施,乙方档口内海报粘贴及悬挂方式必须按甲方规范方式执行,并不得在美食城任何公共区域粘贴广告,悬挂标志或文字。乙方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以任何目的或任何形式使用甲方的名称。每户须知:每家档口、地面保持清洁、保持卫生、不能偷电、私拉乱接,如给其它的业户或楼上、楼下的业户造成损失都自行负责,如乙方档口进行装修时(如有特殊需要先和商场进行协商,经商场同意后进行装修)。乙方在租赁期内对防火、防水、防电做好一切安全工作,如给他人造成的意外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遭顾客的投诉而影响甲方声誉,甲方有权先行处理,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承担相关处罚。乙方不可在档口内、外,美食城墙内、外贴出兑广告,如有粘贴罚款200—1000元。

  4、乙方发放宣传单,优惠卡等事先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5、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的经营管理,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经营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若因消费者食用、饮用、使用餐、饮具、炊具后,而影响人体健康或造成人身伤害,其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所有从业人员无一例外,均需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否则甲方有权辞退或建议调整,乙方应与配合。

  四、合同变更、转让、解除

  第三十条: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可以私自转租、转兑,如因经营不善出兑者,应提前30天向甲方申请,申请批准后方可出兑,办理手续并向甲方交纳更名手续费500元,否则,抵押金不退。内部设施不允许破坏,如有破坏照价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具有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的违约保证金租金不予返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拖欠租赁费用,经甲方催交后仍不交纳的;

  2、未履行变更手续,擅自转租、转兑他人经营的;

  3、乙方交纳的违约保证金不足合同约定数额,经甲方催告补交后,仍不交纳的;

  4、严重违法或严重违反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的或殴打管理人员或偷水、偷电、偷盗物品、拒交水、电费和罚款影响极坏的。

  本项上述“严重违法”指乙方同一违法经营行为被甲方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两次以上或由于乙方的不法经营行为被行政管理部门处以勒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剥夺经营资格的情况。“严重违反甲方管理规章制度”:指乙方违反甲方管理规章制度,被甲方书面警告三次或处罚三次以上的情况。

  5、乙方违反本合同中所应承担的义务条款,经甲方催告后有未改正的。

  6、乙方加工、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未达到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

  7、存在其它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时,或合同期满未再续约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制定的期限内将租赁场地撤出完毕,逾期未撤出的,甲方有权在公证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将租赁面积内乙方的物品移出场地,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如拖欠租赁费用的,乙方应补齐,逾期占有期间,甲方有权按合同项目日租金标准的两倍收取租金,可在乙方交纳的违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第三十三条:由于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继续经营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一月后将剩余的违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乙方撤离租赁场地时,对全部租赁、装潢、装饰设施不得拆除、破坏。全部租赁设施所有权属甲方所有,甲方不对乙方做任何补偿或按甲方要求,乙方将租赁部位恢复原状。

  五、合同的续签

  第三十四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十五条:在合同约定期内交纳下一年度的租赁费用。(甲方有权调整档口、位置、租金、项目,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否则商场有权收回档口)。

  第三十六条:甲方在租赁期内,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应将剩余的租赁费用和违约保证金返还乙方。乙方无故解除本合同的,或再犯依照本合同第三十条款,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租赁费用,违约保证金租金不予返还。

  第三十七条:甲方针对乙方的不法经营行为或违反美食城管理规章制度的经营行为,有权进行处罚,其中对乙方的货币处罚,甲方有权在违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十八条:乙方在制作销售食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赔偿事项时,甲方有权先行赔偿后从乙方的违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十九条:在合同期内,由于发生不可抗拒力导致甲方或乙方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双方均可免责。

  六、合同生效及纠纷处理

  第四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圈内制定补充协议,补充规定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采取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

  七、其b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乙方所采购的原料及辅料,必须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否则不得使用,并且甲方有权对违规者进行严厉处罚。

  第四十四条:甲方一律不提供销售发票,发票事宜乙方自行到税务部办理,并无条件向消费者提供发票。

  第四十五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例执行,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安全工作。请妥善保管好合同与收据,如有丢失,商场不再补发,按无合同处理。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联系方式:

  年月

  联系方式:______年___月___日日

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2

  合同编号:

  甲方: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公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摊位租赁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经营条件

  1、甲方同意将位于东胜铁西客运总站西出口二楼香都美食城号档口租赁给乙方进行经营餐饮。

  2、乙方同意在甲方规定的范围内依法从事餐饮制作销售及从合法渠道采购加工制作的物料。

  经营业态:

  经营品牌: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经营管理方式:

  1、租赁期为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上货路线及时间规定。

  2、管理方式:

  (1)甲方对美食城进行统一管理,配备经理、财务、收银、保安、保洁、大堂管理及服务人员、洗碗工、公用设施设备管理维护人员,为各商户及美食城进行管理和服务。档口内的工作人员由乙方配备,并承担相关费用,档口内的卫生由乙方自行清理。

  (2)营业时间: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日常营业时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3)甲方对美食广场进行上下水改造,通风排烟改造、厨房装修、步梯及通道改造、安装收银系统、提供公共就餐区桌椅餐具等一系列配套设施、设备。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进行统一收银,全部刷卡销售。

  (5)乙方经营的全部菜品价格不得高于周边(万正东兴、宏源一品、维多利亚)等周边美食广场价格,需要调整价格和增加菜品时,需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批准后方可调整。

  (6)每半月结算一次销售款。

  (7)甲方对乙方下达销售任务,乙方预计月销售30000元,平均日销售约为1000元;如乙方连续四个月未达到销售任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甲方收取乙方的进场管理费并扣除实际租赁时间应交的各类费用,余款在四个月内按55%退给乙方,45%为乙方违约金,甲方扣回。

  (8)租赁位置的确定,甲方考虑美食城整体平衡及餐饮种类搭配等各种因素,统一确定各类品种的位置,乙方必须服从;如在经营过程中发现原方案不合理,甲方可提前30天通知乙方进行位置调换,或者清理出场,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执行。

  (9)经营期间乙方不允许收取现金,一经发现扣除所交全额保证金,并直接清理出场。

  (10)乙方需要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做好定期的促销活动。

  (11)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租赁物。

  (12)如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可提前6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甲方所收的一切费用不予退还,包括进场管理费,保证金等。

  (13)合同期满,双方如有意续约,须于期满前60天协商续签,否则视为弃约。

  第三条相关费用

  1、乙方签订该合同时须缴纳餐饮、食品质量保证金、服务质量保证金、设备、设施保证金合计:10000元,合同终止后三十五天内,如无损坏及其它违约责任,质保金如数退还(不计利息)乙方凭甲方开具的质保金单据办理退还手续。

  2、明档每年房屋租金:50000元,注:(甲方给予免租)

  3、明档每年需要交纳15000元运营管理服务费用,签订该合同时一次性缴纳15000元,合同签订前10内交清剩余管理服务费用15000元。(费用包括:管理费、服务人员工资、公共区域的照明、用水、空调、保洁、保安、消防、物业费、供暖费、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等)档口内维修自行负责。

  4、甲方从乙方销售额中提取8 %到10 %作为甲方前期的工程改造,设施、设备投入、折旧费用。

  5、乙方工作人员胸卡费、工服费、体检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在经营区域内档口二次用水电、燃气、排污、排烟,广告等系统的费用自理。

  第四条结算:

  1、香都美食城实行统一收款,甲方每月01日到5日和15日到20日向乙方结算销售货款(遇节假日,政府等重大变革方可顺延。)

  2、乙方销售额以甲方收银记录为依据,结算时,甲方按销售标准提取8 %到10 %扣率收益后,向乙方发出《结算对帐通知》乙方确认后,开具收款收据,送交甲方。具体扣率标准如下:

  扣率标准:日营业额1500元内含1500元提取总营业额10 %

  日营业额1500元外2000元内含2000元提取总营业额9 %

  日营业额2000元外提取总营业额8 %

  3、乙方须自行缴纳政府各部门应交的税费。甲方原则上不予代扣、代缴(除政府硬性规定外)

  4、乙方同意香都美食城全面负责收银工作。

  第五条许可证:

  许可证指乙方在甲方场地内经营期间,所经营的商品及工作人员,需办理经营许可证(照)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作为经营法人,独立承担经营范围内的工商、税务、卫生、质量、技术及安全经营等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经营场地及基本的配套设施,负责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及公共设施的安装和维修。

  2、甲方要保证水、电、燃气的来源供给及户外主体排污渠道的畅通(政府行为除外)

  3、甲方负责统一制作香都美食城公共区域的广告宣传及美工制作,协助乙方做好经营过程中的促销活动及门头和菜品展示牌。

  4、甲方对乙方在香都美食城经营餐饮种类、食品质量、数量、商标、价格、有监督管理责任,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做出调整、停销和撤场的决定。

  5、甲方负责营业现场的管理,对不遵守经营秩序、不服从管理的经营者,有按美食城档口管理规定实行处罚的权利。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须遵守甲方的餐饮销售规定,保证所销售的餐饮食品要依合同中规定的范围和品牌为准,新增经营项目应及时申报甲方书面批准。

  2、乙方对所售餐饮食品的名称、商标的合法性负责,对所售餐饮食品的卫生质量和售后服务工作负责,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3、乙方在合作期间内,因私自停业,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须承担赔偿经济责任,每个档口每天赔偿甲方伍佰元,超过三天时,甲方有权收回经营场地。

  4、甲方组织的重大(节日、店庆)促销宣传活动,乙方应积极予以合作,并协商承担相应的活动费用。

  5、乙方须爱护经营场地设备设施,在合作期间如损坏场地、设备、设施,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乙方须对进入甲方经营场地销售的餐饮食品和自用设备设施,自行进行投保险。

  7、乙方须遵守天燃气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准擅自改造。造成燃气、燃料、安全事故的,将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工作人员的管理

  一、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应在开业前报甲方备案,并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

  二、乙方工作人员须持有鄂尔多斯市市区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当年度个人身体检验证明——即:《健康证》。

  三、乙方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行为,应及时撤换。如给甲方信誉或他人权益带来损害,乙方应负全责。

  第九条合同终止后的处理及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二日内将乙方的营业设施及货品全部撤离,并恢复经营场地原状,不得影响甲方正常营业。负责每日扣除其500元/日摊位费。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如遇经营持续亏损或其它不可见因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结清乙方费用,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在合同期内,甲方如遇不可见因素(停水、停电等)或相关部门要求停业,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如乙方转租铺位,甲方可采取收回铺位的方法,并扣除乙方已交全部费用。

  五、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运营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条合同附件

  一、《餐饮、食品卫生质量保证协议》

  二、《菜品及菜品价格确认单》

  三、《美食城档口各类管理手册》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相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争议与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有关事宜或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同意提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甲方补充部分:

  乙方补充部分:.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3

  甲方:

  接待中心

  签定地点:

  乙方:

  签定日期:

  甲方就东湖校区美食广场档口经营一事,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商活动后,委托乙方经营期中的个档口(具体位置为),为明确双方责任,订立以下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业务名称:

  东湖校区美食广场档口经营(附:

  接待中心《

  美食广场招商说明书》)

  二、

  1、经营地点:

  东湖校区美食广场个档口。

  2、经营范围:

  3、经营品种及单价:

  品种

  单价

  品种

  单价

  品种单价品种单价

  三、

  1、经营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2、营业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营业额每月向甲方缴纳%的资产使用费和资源费;乙方按营业额每月向甲方缴纳3%的管理费。

  2、乙方按月总营业额的%于每月底提醛交纳给甲方用于公共部位的卫生、保洁、水电等费用。

  3、本合同所指的月结算周期是指上月日至本月日,结算时间为次月日-日,节假日顺延。

  4、乙方承担经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员工工资及所有相关规费。员工待遇及有关规费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5、合同第一年不设最低营业额,合同第二年每个档口必须保证年营业额达到万元,若年营业额未达到万元,乙方应向甲方补足按此标准缴纳的所有费用;合同第三年每个档口必须保证年营业额达到万元,若年营业额未达到万元,乙方应向甲方补足按此标准缴纳的所有费用。

  6、甲方同意乙方用原材料发票、人员工资等有效凭证向甲方结算有关费用,收据的结算额度不得超过营业额的30%。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及相关条件如下:

  (1)设备名称、数量及单价

  设备

  名称

  数量

  单价

  设备

  名称

  数量

  单价

  乙方自行购买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必须根据本合同规定,及时与乙方进行结算。

  3、大厅空调开放时间由甲方视情况决定,乙方不得干预。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主要用于设备设施保证、饮食卫生保证、合同有效履约保证等。

  2、乙方所经营的档口由乙方以自负盈亏的方式经营,乙方不得再度转包给他人,否则,立时终止合同,扣除押金壹万元。

  3、乙方的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及其价格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必须安全操作,做好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工作,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私自向顾客收取现金等,均须通过甲方所提供的窗口机、收银机及其票据进行结算,否则视为违约。

  6、乙方在经营期间,在校外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与任何企业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关系,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视为违约。

  7、乙方要求的退场,必须提前30天告知甲方;甲方要求乙方退场,必须提前30天告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双方同意起五天时间内结算一切费用,完成一切退场手续,向甲方如数交还所借用或租用的设施设备、工具等,若有缺损,原价赔偿。

  四、合同的终止

  1、合同终止后,各档口自行采购的物品自行带回;

  2、各档口装修不能拆卸,甲方不负责赔偿;

  3、各档口工作服自行带回,不作退还处理;

  4、水电费结清后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叁万元,在合同正常终止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

  2、本合同附《美食广场档口管理办法》、《饮食安全责任书》、《生产安全责任书》各一份,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4、本合同共三页。

  5、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提交临安市当地司法机关解决。

  6、合同的订立、效力、结算、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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