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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商品技术合同

时间:2016-12-08 19:49:23 技术合同 我要投稿

混凝土商品技术合同

  混凝土商品技术合同,下面就是关于混凝土商品的技术合同,欢迎大家阅读!

混凝土商品技术合同

  混凝土商品技术合同一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需 用 方:

  供 应 方:

  签订日期:

  商品混凝土技术合同 XXXXXXXXXXXX工程 北京市 XXXXXXXXXXXXX项目 北京中航空港混凝土有限公司 20XX年 03 月 02 日

  1、混凝土强度等级及要求

  2、生产要求

  2.1发车间隔时间要求:基础底板和顶板:不得超过10分钟/车次;墙和柱:不得超过15分钟/车次;以满足连续浇筑施工且在现场不滞溜为准,供方在每次混凝土施工时必须委派现场调度与现场工长协调,负责指挥运输调派。

  2.2机械设备要求:混凝土集中搅拌机组不少于2台,每台每次生产混凝土量约为1m。

  2.3混凝土输送泵、配管及布料杆:本工程混凝土浇筑时采用以混凝土地泵输送为主,临时以汽车泵为辅助的方式。

  混凝土地泵选用如下页表。

  输送管采用DN125高压管;布料杆回转半径为R25m,端头加一根3.5m长软管。

  每台混凝土地泵至少配备一名熟练地泵操作人员,使用汽车泵浇筑时必须提供功率满足要求的汽车泵。

  2.4运输与泵送要求:

  2.4.1预拌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不应产生分层离析,并避免遗洒。

  2.4.2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在装料前,罐内不得有积水、残留浆液和杂物。

  2.4.3预拌混凝土在运输、泵送、浇筑过程中严禁二次加水。

  2.4.4预拌混凝土罐车:以满足本工程混凝土连续运输浇筑为前提,基础底板浇筑时保证本工程专用罐车不得少于11辆,墙、柱浇筑不得少于8辆,顶板浇筑不得少于6辆。

  运送预拌混凝土时应随车签发《预拌混凝土运输单》,对出罐时间要填写严谨,防止填写失误影响工程资料的准确。

  2.4.5混凝土泵送时,应按JGJ/T10-95《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执行。

  2.5生产机构及人员要求:有完善的生产调度机构、满足质量管理要求的组织,分班连续作业的设备及员工。

  机构设置应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2.6材料场地要求:有满足本工程要求的砂石料厂,水泥罐有足够的储备。

  3、技术指标要求

  3.1混凝土质量应符合现行规范、规程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的规定。

  3.2对项目部提出的具体要求,供应方必须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方案应经供应方单位审批并盖章生效,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

  3.3材料要求:

  3.3.1水泥:采用不低于P·O32.5水泥。

  质量必须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的规定。

  3.3.2石子:采用5~20mm卵碎石,含泥量不大于1.0%,泥块含量不大于0.5%,级配良好,针片状含量不大于10%。

  3.3.3砂子:采用粗砂或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0%,泥块含量不大于1.0%。

  3.3.4水:采用天然饮用水或自来水,PH值及氯离子含量经检测合格。

  3.3.5掺和料:通过试配掺和粉煤灰,不低于国标Ⅱ级,掺量不大于20%水泥用量。

  3.3.6混凝土微膨胀剂:防水混凝土及后浇带混凝土掺入微膨胀剂,种类为UEA-D微膨胀剂,混凝土供应方应检验其是否合格,并提供配合比及其掺量,且保证按配合比准确计量。

  3.3.7缓凝减水剂或防冻剂:日平均气温在5℃以上时,采用高效缓凝减水剂,应使混凝土满足初凝时间6~8小时及终凝时间8~10小时的要求;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即进入冬期施工),应掺加方兴JA-2防冻剂;所用外加剂应有北京市建委准用证,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DBJ01-61-2002的要求,其掺量经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3.4配合比要求: 3.4.1普通混凝土:

  (1)、混凝土试配必须满足混凝土强度等级要求。

  (2)、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25kg/m3,水泥和矿物掺合料总量不得少于300kg/m3。

  (3)、入泵坍落度(mm):

  (4)、砂率:宜为38%~45%。

  (5)、水灰比:应控制在0.40~0.60之间。

  3.4.2抗渗混凝土:

  (1)、混凝土试配必须满足混凝土强度等级及抗渗要求。

  (2)、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kg/m3,水泥和矿物掺合料总量不得少于320kg/m3。

  (3)、砂率:宜为38%~45%。

  (4)、水灰比:应控制在0.40~0.55(后浇带处为0.40~0.50)之间。

  (5)、入泵坍落度(mm):

  3.4.3冬施混凝土:

  (1)、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3。

  (2)、入泵坍落度:要求为130±10mm。

  (3)、其余要求:同普通混凝土。

  3.5有害物含量:碱含量不得大于3.0kg/m3。

  氯离子含量:抗渗混凝土不得大于0.2%,其它混凝土不得大于1.0%。

  氨含量不得大于0.1%。

  内照射指数(IRa)≤1.0,外照射指数(Iγ)≤1.0。

  3.6混凝土初凝时间应控制在6~8h,终凝时间应控制在8~10h,混凝土自出厂至浇筑完毕不得超过4h。

  4、混凝土冬期施工要求

  冬期施工原材料应加热,搅拌楼应封闭,混凝土运输车及地泵输送管均应有保温措施,混凝土出罐温度不低于15℃,入模温度不低于5℃。

  5、技术资料要求

  5.1要求随第一辆混凝土罐车向项目部报送附表一所要求的(特殊注明的除外)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供应方除向项目部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保证附表二所列资料的可追溯性。

  5.2每辆混凝土罐车随车小票必须注明车号、工程名称、施工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出厂时间、坍落度、路程等。

  5.3外加剂厂家及搅拌站的外加剂试验,必须要有试验报告和缓凝时间试验。

  5.4石子要有压碎指标试验。

  5.5商品混凝土所用的水泥、骨料、外加剂、掺和料、拌和水必须执行《预防混凝土结构工程碱集料反应规程》(DBJ01-95-2005)的规定,进行碱含量试验,并进行最后的混凝土碱总量评估,向需用方提供正式检测报告。

  供应方应向项目部提供技术资料目录清单

  供应方应向项目部承诺可追溯性技术资料目录清单

  甲 方: (盖章) 乙 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 话: 签订时间: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 话: 年 月 日

  混凝土商品技术合同二

  定货单位(甲 方):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供货单位(乙 方): 公司 施工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标准《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事宜协商订立本技术合同。

  第一条

  1.混凝土强度等级

  定及相关技术规范,按设计图纸要求,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质量第一的原则,就商品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及要求

  2.混凝土耐久性要求

  编制说明:

  1.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汇总,防水混凝土应注明抗渗等级,如果工程部位(如:柱)在不同层间混凝土强度发生变化应注明(如:×层~×层C××S×),如果项目包含几个栋号且栋号设计概况不一致应分栋号分别列表说明。

  2.混凝土耐久性要求根据工程设计情况列表。

  第二条 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的有关规范、标准

  甲乙双方应以如下有关规范、规程、标准为一切工作的准则,但不限于此内容。

  本合同涉及有关规范、标准有变化,按最新、最高标准执行。

  编制说明:

  根据工程设计情况修改或补充。

  第三条 预拌混凝土的基本技术要求

  1.混凝土原材料要求

  预拌混凝土使用的一切材料必须符合第二条中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水泥品种、强度等级

  ① 混凝土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P.O32.5或P.O42.5。

  选用含碱量低于0.6%的低碱水泥。

  ② 冬期施工时,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P.O32.5或P.O42.5 。

  优先选用早强型水泥(大体积混凝土除外)。

  水泥各项指标均须满足标准GB175-1999规定的要求。

  (2)砂中砂,含泥量≤3.0%,泥块含量≤1.0%,通过0.315mm筛孔的砂且应不少于15%,含砂率保持在38%~42%。

  (3)石子石子粒径5~25mm,针片状石子不大于10% ,含泥量≤1.0% ,泥块含量≤0.5%。

  (4)外加剂

  ① 抗渗混凝土采用UEA型抗渗剂。

  ② 非抗渗混凝土采用高效减水剂或泵送剂。

  ③ 冬期施工时,混凝土防冻剂选择性能优越环保型、早强型防冻剂,各项指标符合标准JC475-2004、GB50119-2003和DBJ-61-2002规定的要求。

  严禁使用以Cl为主的氯盐类防冻剂,确保不含有氨的成分。

  同时应提前两个月将相应的资料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获得批准后,才允许使用。

  ④ 乙方可在满足甲方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自行使用其它外加剂,但必须是北京市建委认证的产品,并且应有准用证、产品说明书、检测报告、并经复试合格。

  ⑤ 严格控制混凝土所用外加剂中释放氨的含量,使其符合标准要求。

  严禁使用含有硝铵、尿素等容易产生刺激性气体成分的外加剂。

  (5)掺合料

  ① 采用I级或II 级粉煤灰。

  ② 乙方可在满足甲方质量技术的前提下自行使用其它掺合料,但必须有可靠的试验结果,为保证混凝土的颜色一致,要求供方采用单一来源掺合料。

  (6)水

  预拌混凝土所用的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水标准的规定。

  (7)冬施特殊要求

  ① 预拌混凝土所采用的骨料应清洁,不得含有冰、雪、冻块及其它易冻裂物质。

  ② 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应采用加热水或加热原材料的方法。

  ③ 冬期施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具体技术要求另附。

  2.水灰比要求

  最大水灰比及最小水泥用量见以上混凝土耐久性要求表;防水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小于320kg/m3,掺有活性掺合料时,水泥用量不小于280 kg/m3。

  3.坍落度要求梁、顶板 140±20mm 墙、柱 160±20mm 垫层 140±20mm 防水保护层 140±20mm 底板 140±20mm 楼梯 140±20mm坍落度经时损失由供货单位综合考虑。

  具体执行混凝土浇筑申请单上的要求。

  编制说明:

  1.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或补充,以上数值为经验取值,由混凝土浇筑的难易程度而定,在保证混凝土密实的前提下尽量减小坍落度。

  2.根据天气情况,是否使用地泵,楼层高度适当调整。

  4.泌水性要求

  乙方必须确保供应的混凝土具有可泵性,必要时提供压力泌水试验报告(压力泌水试验的要求:10秒的相对泌水率不大于40%)。

  5.初终凝时间

  初凝时间不小于 小时,终凝时间不大于 小时, 小时内混凝土达到1.2MPa(常温下平均温度为20℃)。

  缓凝时间为砼搅拌运输车到达现场以后时间,乙方应综合考虑运距、堵车等多种情况进行砼配制。

  具体执行混凝土申请单上的要求。

  编制说明:

  1.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4小时;8小时;10小时,冬施时适当增加约2小时) 2.根据天气情况,是否使用地泵,楼层高度适当调整。

  6.混凝土配合比

  (1)混凝土配合比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强度指标及其它的要求制定。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对混凝土配合比重新设计。

  ① 所用原材料的产地或品种有显著变化时。

  ② 该配合比的混凝土生产间断半年以上时。

  ③ 甲方提出更改意见时。

  7.交货时混凝土搅拌物的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

  (1)最高温度:≤ 35℃(夏季)

  (2)最低温度:保证现场出机(自罐车卸料至地泵内时的温度)温度不低于10℃。

  8.预拌混凝土运送

  (1)运送时,运输车应保持混凝土搅拌物的均匀性,不应产生离析的现象,且根据泵送规程以保证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在运输途中搅拌桶应保持3-6r/min的慢速转动。

  混凝土运送延续时间不宜超过所测得的混凝土初凝时间的1/2。

  (2)任何情况下均严禁加水,即:乙方司机及其他人员在运送混凝土的`过程中不得加水,并且还应拒绝甲方操作人员可能因为工作不便而自行加水,并且及时将情况通知甲方。

  当夏季高温,进场混凝土的坍落度不符合混凝土申请单要求的,要求在现场添加减水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甲方的监督下完成相应的工作,每辆罐车应自带有刻度的减水剂透明塑料桶。

  每辆罐车司机应经过预拌混凝土厂家试验室的相关培训工作。

  (3)混凝土施工用量较大时,要根据甲方要求投入罐车和输送泵,确保混凝土浇筑的及时、连续性。

  (4)甲方在混凝土浇筑前4~6小时将浇筑信息以书面形式传真给乙方,包括工程名称、浇筑部位、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以及其他技术要求等参数;在正式混凝土浇筑前2小时再次以电话形式确认具体的发灰时间,以确保能够准确供应。

  (5)当遇到多个部位同时浇筑混凝土时,为确保混凝土准确运输到楼座,搅拌站要派调度员跟踪服务,并在现场指挥和检查各混凝土供应部位是否准确。

  (6)正式进入冬施时,供应单位应负责将所有混凝土搅拌车罐体套上保温被,以保持混凝土的温度,减少热量损失,并负责保温被的维护。

  同时负责监督混凝土搅拌车收车时将罐内积水倒尽,罐内严禁积水。

  9.质量检验及判定

  (1)检验项目包括:强度和坍落度。

  (2)出场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乙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坍落度由甲方 专业人员现场抽测,混凝土强度试验委托 (常规试验单位)、 (见证试验单位)检测。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随时进行混凝土的检测,并及时调整施工配 合比,以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4)合格判断

  ①强度的试验结果满足GB107-87的规定。

  ②坍落度的允许偏差值为±20mm。

  10.乙方应提供的资料

  (1)混凝土运送于现场,应随第一辆车提供全套的技术资料原件(一式四份),上报使 用单位技术部。

  按照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8.5.9条的规定,主要包括:

  ①配合比通知单、开盘鉴定

  ②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应写明部位)(浇筑完32天内提供)

  ③预拌混凝土运输单(每车必须带有小票,保证字迹清楚,内容填写齐全、准确) ④混凝土氯化物和碱总量计算书

  (2)技术资料还应包括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如下原材材质证明: ①粉煤灰:合格证、试验报告。

  ②外加剂:出场合格证、准用证、性能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防伪标志、进场复试报告(法定检测单位)、生产厂家复试报告。

  (3)除向甲方提供上述资料外,乙方还应按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规定,保证规程中8.5.9条第2项2)中所列资料的可追溯性。

  (4)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中涉及“工程名称及部位”、“施工单位”的内容应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书面传真内容填写。

  第四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与经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工程款结算完后即告终止。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及公章: 乙方签字及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混凝土商品技术合同三

  需方(以下称甲方):

  供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该工程需要由乙方供应预拌混凝土,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的政策、法规、条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以下条款:

  一、预拌砼技术指标、数量、单价:

  1.1 预计工程总方量:

  1.2 砼技术指标(强度等级): 至

  1.3 A砼单价:C25为 元/ m3,每减一个等级单价减10元,C25以上每加一个等级单价加15元,C35以上每加一个等级单价加20元。

  1.4 抗渗混凝土:S6另加10元/M3;S8另加15元/M3;S12另加25元/M3;

  1.5 坍落度≥180mm另加10元/M3,灌注桩混凝土另加10元/M3;

  1.6 有特殊要求的B砼单位:

  1.7 非泵送混凝土单价顺减20元/M3。

  二、预拌混凝土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

  2.1 交货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供应至 年 月底结束。

  2.2 交货地点:按合同规定,甲方承建工程的施工现场。

  2.3 交货方式:乙方用混凝土搅拌车将预拌混凝土送至工地,按甲方指定地点卸料。

  2.4 交货验收: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数量以随车“供货单”为准,如有异议可采用随机抽查核定。

  三、预拌混凝土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检验及资料交接:

  3.1 预拌混凝土质量按国家GB14902《预拌混凝土》、市建质(2002)373号《宁波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3.2 针对所承建的工程需要,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技术协议书,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 交货检验:应由双方试验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共同取样甲方制作试件并进行标养。

  3.4 每月货款结清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混凝土质量检测资料。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4.1 乙方根据甲方现场签认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编制《预算混凝土结算明细表》提供甲方,作为货款结算依据,如有异议,甲方应在三天内提出,否则视为确认。

  4.2 付款方式: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甲方应根据该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对混凝土的需求情况,负责向乙方提供月供应计划。

  每次浇筑混凝土的前三天应通知乙方(至少提前24小时),应填写要货联系单作为乙方生产依据。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若需改变混凝土技术性能,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人员,以便调整施工配合比。

  5.2 每批混凝土浇筑到最后15M3时,甲方应准确提供尾数用量,并及时通知乙方现场人员或乙方厂内调度室(电话: ),否则已拌出未用的混凝土应由甲方签认。

  5.3 甲方应保证道路畅通,负责办理占道证、夜间施工证,提供冲洗车辆条件,保证工地进出道口文明卫生。

  夜间施工应有良好的照明条件。

  5.4 协助乙方对合作供应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5.5 甲方在使用预拌混凝土过程中,必须按照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GB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执行。

  对特种混凝土还应严格执行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对已浇筑的混凝土应严格按照GB50204的有关规定进行养护,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在浇筑过程中严禁自行加水以增大混凝土流动性。

  若对混凝土性能有疑问时,应及时会同乙方加强抽样检测。

  如因甲方现场管理不善或养护不到位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6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爆模等不能连续浇筑混凝土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但对乙方已发出混凝土必须签单。

  5.7 混凝土卸料时间单车不得超过2小时半,否则乙方有权处置车内混凝土,同时甲方必须签单。

  5.8 根据甲方要求,已出厂的混凝土因甲方工程因素(如遇大雨、停电等),无法浇筑时,应视作已履行该部分交货义务,甲方必须签单。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必须按照GB/T19002标准,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严格原材料和产品质量检验的管理制度,对所使用的原材料要切实、认真按国家及宁波市有关规定执行。

  6.2 根据甲方下达的《要货联系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预拌混凝土供应任务。

  6.3 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6.4 现场制作的试块为单位工程混凝土强度的评定依据,见证取样应按照GB14902标准执行,并有乙方现场质检员参加。

  当甲方对预拌混凝土质量有疑议时,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人员进行抽检,供货量的验收方法按GB14902标准计算,每次验收车数以不少于3车为一个单位,基累计误差值允许在±2%,密度值由乙方提供,以实测值为准。

  七、保证及违约责任:

  7.1 乙方负责按规定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将预拌混凝土送至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按预拌混凝土《交验单》进行验收签认,并正确引导乙方搅拌运输车司机在预定位置卸料,如因甲方指挥失误,造成混凝土浇筑部位错误,乙方不负责任。

  7.2 若乙方所供应的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差、坍落度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7.3 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则从第二个月算起,五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付清已供应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7.4 如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执行,逾期未支付乙方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并自即日起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待欠款结清时,再继续执行合同。

  在停止供应混凝土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二家搅拌站要求供应混凝土,如需第二家供应时,应将所欠乙方混凝土货款于7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结清乙方的经济损失后,方可中止合同。

  7.5 如需提供履约担保,另立履约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计划)单后,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供货,双方需友好磋商,适当延时,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需要承担误工损失责任。

  7.7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乙方发生设备故障,乙方必须及时抢修,并和甲方商议施工工艺,避免出现施工接差,若设备抢修时间过长造成混凝土施工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八、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以利工程建设。

  十、凡因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及其附件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友好解决。

  协商不成,通过乙方所在地执法机关仲裁或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签约后,如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除适用合同法规定的定金罚款外,同时提出方须向对方赔偿合同款价2%的损失费。

  若一方违约造成他方损失的,另一方有权依法追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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