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

时间:2021-02-24 23:06:27 技术合同 我要投稿

技术合同合集7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技术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技术合同合集7篇

技术合同 篇1

  合同类型:专利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科技合字(19)第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受让方:(公章)

  (甲方)

  技术转让方:(公章)

  (乙方)

  中介方:(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

  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

  │研制单位(个人)││

  ├──────────┼──────┬─────────┬─────┤

  │研制完成时间│年月日│主要研制人员││

  ├──────────┼──────┼─────────┼─────┤

  │专利申请号││专利批准号││

  ├──────────┼──────┼─────────┼─────┤

  │专利申请时间│年月日│专利批准时间│年月日│

  ├──────────┼──────┴─────────┴─────┤

  │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三、专利权转让方、受让方的义务: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时间:

  其它方式: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其它有关事项:

  ┌─┬──────────┬───────┬────────────┐

  │││地址││

  │技│(公章)├───────┼────────────┤

  │术││电话││

  │受│├───────┼────────────┤

  │让│法定代表人:│帐号││

  │方│├───────┼────────────┤

  │││开户银行││

  ├─┼──────────┼───────┼────────────┤

  │││地址││

  │技│(公章)├───────┼────────────┤

  │术││电话││

  │转│├───────┼────────────┤

  │让│法定代表人:│帐号││

  │方│├───────┼────────────┤

  │││开户银行││

  ├─┼──────────┼───────┼────────────┤

  │││地址││

  │中│(公章)├───────┼────────────┤

  │││电话││

  │介│├───────┼────────────┤

  ││法定代表人:│帐号││

  │方│├───────┼────────────┤

  │││开户银行││

  ├─┼──────────┴───────┴────────────┤

  │鉴│意见:│

  │证│经办人:│

  │单│(公章)│

  │位│年月日│

  ├─┼───────────────────────────────┤

  │公│意见:│

  │证│经办人:│

  │机│(公章)│

  │关│年月日│

  └─┴───────────────────────────────┘

  说明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专利申请文件和有关技术背景材料为合同附件,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2.在“合同类型”一项注明专利权转让合同。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转让专利权应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权必须事先经过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因此,在“合同类型”一项中,应注明批准日期、登记号和公告日期。

  3.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已经实施专利,或者已经与第三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后转让专利权的。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专利实施许可情况”一项中明确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者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转移。在专利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如果需要继续实施专利,可以约定转让方在已经实施或者已经准备实施的规模上继续实施专利并免交专利使用费,也可以约定转让方继续实施专利应向受让方即新的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至于在专利权转让合同应立之日前已经订立的并正在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转让方与第三方之间就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应由受让方承担。这种权利义务的转移宜告知第三方。

技术合同 篇2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保证方(丙方):

  说明 ? ? 本合同书用打字或钢笔填写,一式六份。要求文字准确、严谨,字迹清晰易辩。

  一、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和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顺利完成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项目,特订立本合同。

  二、各方以求实和审慎的态度,对合同各项条款细致地进行审核协商,承诺对签定合同的各项内容条款不作任意变化,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各方权利义务

  甲方

  根据省科技厅计划项目要求,审查乙方提交的合同文本中各项内容要求的义务,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有权提出更正。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给乙方项目经费,并负责向乙方回收合同约定的还款。

  监督、检查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和协调有关实施本合同事宜,对拒绝检查,未按时提交执行情况报告,或违反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和挪用经费造成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可停止拨款,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对合同执行过程中需修改或变更合同条款内容的项目,要及时核实提出意见,修改计划内容和变更合同。

  对完成合同技术指标的项目,组织验收工作。

  乙方

  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并合理安排和使用经费,按时向甲方偿还合同规定的经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半年和年度合同执行情况报告、经费使用情况等统计报表。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修改或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第四款的规定处理。对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自行变更合同内容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按合同规定指标完成后,应及时整理和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验收所需的完整技术资料。

  丙方

  负责保证监督乙方全面履行项目合同的各类条款,并配合甲方对乙方检查履行合同工作。

  对于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追偿后向甲方偿还。

  该项目甲方以______形式资助乙方______万元人民币。

  还款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本项目完成的总体目标及经济、技术指标是:

  1、总体目标: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实现总投资______万元。本项目完成时企业达到年生产能力______,企业资产规模达到______,就业人数达______人,并通过甲方的项目验收。

  2、经济指标:到______年v月实现年销售收入______万元,年交税总额______万元,年净利润总额______万元,年创汇______万美元。

  技术指标:项目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

  项目产品达到的质量标准

  企业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

  项目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

  项目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证

  五、甲乙丙各方确认,本项目实施阶段目标是:

  1、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 2、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 3、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 4、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

  六、甲方拨款计划及乙方的配套资金到位进度:

  甲方拨款资金乙方配套资金

  1、______年______月数额甲方( ),乙方( )

  2、______年______月数额甲方( ),乙方( )

  3、______年______月数额甲方( ),乙方( )

  4、______年______月数额甲方( ),乙方( )

  七、甲乙丙各方确认,除甲方首次拨款外的剩余资金,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再行决定拨付金额及时间。

  八、甲乙丙各方确认,甲方拨付资金用于以下方面:

  1、

  2、

  3、

  九、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合同规定进度向乙方核拨经费,乙方按合同规定到位配套资金。乙方应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甲方和丙方的监督、检查,如实按本合同附件一规定之格式,填报半年及年度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

  十、乙方应在本项目完成后的二个月内,按照《黑龙江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办法》(黑科联发[20xx]68号)要求,通过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验收表。

  十一、在本合同生效后5年内,甲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如:在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企业、项目信息。

  十二、乙方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和丙方,并在合理期间内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三、甲乙丙各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撤消或中止合同。撤消或中止合同后,乙方应进行项目清算,并将甲方支持剩余经费如数退还,同时,甲方在今后三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的申请。

  十四、各方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黑龙江省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各方协商订立的附加条款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黑龙江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应的实施细则执行。

  十七、本合同一式六份,每方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

  项目推荐处室负责人(签字盖章):

  第一审查人:

  发展计划处负责人(签字盖章):

  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计划合同专用章

  年月日

  乙方(委托方):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

  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项目承担单位(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地址:

  年月日

  丙方(委托方):

  项目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项目推荐单位(签字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地址:

  年月日

技术合同 篇3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三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四章 技术转让合同

  第五章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六章 技术合同争议的仲裁和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科学技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保障技术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技术市场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法人之间、法人和公民之间、公民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但是,当事人一方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合同除外。

  第三条 订立技术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第四条 订立技术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技术合同的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职务技术成果。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单位有权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单位应当根据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权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就职务技术成果或者非职务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和被授予专利权的,依照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本系统或者管辖范围内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具有重大意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有权决定在指定的单位中推广使用。使用单位对该项技术成果负有保密责任。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作出决定的机关确定合理的使用费。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非专利技术成果,对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使用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参照上款规定办理。

  第八条 技术合同的管理机关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章 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九条 技术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条 技术合同自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自批准时起成立。

  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技术合同的担保。由第三者作保证人的合同,自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

  第十二条 技术合同中的价款或者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技术合同。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出具委托书。代理人应当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第十四条 为订立技术合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当遵守本法有关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可以收取合理的费用。

  第十五条 技术合同的条款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当包括:

  一 项目名称;

  二 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 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 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七 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 价款或者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九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十 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图纸、表格、数据和照片等,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技术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技术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十八条 当事人都违反技术合同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技术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

  第二十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技术合同的,免除其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下列技术合同无效:

  一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 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

  三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 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的无效的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二条 订立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技术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技术合同可以变更或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合同,其变更或者解除应当征得原批准机关的同意。

  第二十四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致使技术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一 另一方违反合同;

  二 发生不可抗力;

  三 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

  第二十五条 技术合同的变更、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在技术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其权利和义务的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第三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七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第二十八条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二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协作事项;

  三 按期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研究开发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二 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三 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方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第二十九条 委托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研究开发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条 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合作开发各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二 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三 与其他各方协作配合。

  第三十一条 合作开发各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二条 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分享原则是:

  一 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方。研究开发方取得专利权的,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二 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各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三 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

  第三十三条 在履行技术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所列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当事人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四章 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十四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五条 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但是,不得以合同条款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三十六条 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者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专利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许可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

  二 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并不得许可合同约定以外的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二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

  第三十八条 技术转让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项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在专利权有效期限终止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以后,专利权人不得就该项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三十九条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

  二 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

  三 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四十条 转让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 未按照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二 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三 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四十一条 受让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 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用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必须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交还技术资料,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二 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三 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 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专利、使用非专利技术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转让方承担责任。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非专利技术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合同没有约定的,任何一方无权分享另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

  第五章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四十四条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五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阐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二 按期接受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二 提出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四十六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顾问方符合合同的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委托方承担。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技术服务合同指当事人的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第四十八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照合同约定为服务方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

  二 按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

  二 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第四十九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违反合同,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五十条 在履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过程中,顾问方或者服务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顾问方或者服务方。委托方利用顾问方或者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方。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章 技术合同争议的仲裁和诉讼

  第五十一条 发生技术合同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国家规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决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技术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和申请仲裁的期限为1年,自当事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法施行以后订立的技术合同,不适用经济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五十五条 本法自1987年11月1日起施行。

技术合同 篇4

  1、自技术合同签订之后就应到技术合同登记处办理认定登记,有效期已过的合同,登记处将不予受理。

  2、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向技术合同登记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及其相关附件,一式二份(登记处须留存一份正本合同)同时按要求填写"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表"。

  3.提交的技术合同文本要填写规范、条款完整,标的内容要具体、明确,法定代表人要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登记处依法进行审查认定,对符合技术合同条件的合同给予登记,并填写“技术合同登记表”(即:技基1表),对不符合条件的合同不予登记。

  5、技术合同履行后,当事人办理核定技术性收入或审批技术交易奖酬金手续时,应先填写 "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按规定比例扣除成本(成本扣除标准:技术开发不低于技术交易额40%,技术转让不低于 30%,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低于 10%)并需在核定表上加盖财务章、财务负责人章、单位公章、主管财务负责人章。

  6、登记人员对当事人填写的技术性收入核定表进行核定并在 "技术合同登记表"上记录,根据本次实现的技术性收入25%的比例开具奖酬金领取单。并收取登记费和提奖手续费。(登记费:按本次实现合同交易额的0.1%收取。提奖手续费:每项每次收取30元)。

  7、卖方可持 "技术交易奖酬金领取单"到开户银行领取现金。需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的可持经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技术性收入核定表"、 "技术交易奖酬金领取单"等三项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8、交易金额在二千万元(含二千万元)以上的技术合同,须经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方可登记。如有必要,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组织专门调研。

  9、技术中介合同应到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登记处办理认定登记。

  10、外资研发机构的技术合同、国内企业向境外企业转让技术的合同,应到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登记处办理认定登记。

  11、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到北京知识产权局登记处办理认定登记。

  12、登记处应当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当事人对认定登记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的事实,可向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66161862;对未予登记的合同如有异议,可向北京市科委提请复议。

  办理地点:北京市专利技术开发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11层(邮编100035)

  电话:66127117 66127237

  传真:66125223

技术合同 篇5

  鉴于双方合作的愿望,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供方同意给予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_________专利的权利(以及使用_________商标的权利)。该专利已是乙方在工业上使用的对象,已制造过_________产品。

  一、合同范围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在该地区受方享有利用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提供_________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______)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详见附件_____)。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_________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_________)。

  4.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___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供方所有的_________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二、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

  1.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技术使用费______________元;资料费______________元;技术服务费______________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______________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三、技术资料的支付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_________机场。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后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1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2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3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合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30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失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已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文(或其他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______________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收货人(_________)、目的地(中国_________市机场)、毛重(_________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四、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提供给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符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五、性能考核和验收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格证明书一式4份。每方各执2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如责任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如果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如果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

  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六、保证和索赔

  1.供方保证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提供给受方的技术资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资料,并保证向受方及时提供任何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资料。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正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与供方生产使用的技术资料完全一样。

  3.供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如果未按时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0.5%;

  (2)拖延五至八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

  (3)拖延八周以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供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5.如果供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供方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__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受方。

  6.如果合同产品考核验收三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供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的利息。如果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时,受方减少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7.供方保证合同转让的一切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以及其他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任。

  七、税收

  1.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国内的由受方负担。在受方以外的则均由供方负担。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许可证使用费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或按______国与______国的税收协定)纳税

  八、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方的国家进行。如在中国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如在_________国则由_________仲裁协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规则或裁决书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

  2.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5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

  十、合同的生效、期限、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签字。签字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争取在60天内获得批准,以最后批准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如签字后6个月仍得不到批准,双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2.本合同从生效日起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如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经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长____年

  3.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了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

  4.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_,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4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式2份。

  受方(盖章):_________供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技术合同 篇6

  甲方: (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 言

  鉴于乙方拥有××技术,并有能力制造合同设备,乙方有权利并愿意许可给甲方;

  鉴于甲方愿意从乙方获得制造合同设备的技术及合同设备,技术进口合同。

  为此,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 义

  1.1. 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1.2. 技术资料:包括专利申请文件及实施与该专利有关的(产品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 艺流程以 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1.3. 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钎、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1.4. 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难。

  1.5. “净销售额”是指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扣除包装费、保险费、仓储费、运输费、商业折扣、各种税 收等费用及扣除供方提供的零部件价格。

  1.6.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二章 合同内容

  2.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2.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他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2.3. 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2.4. 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2.5.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2.6. 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2.7.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存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2.8. 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三章 价 格

  3.1. 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 入门费为_________(币种)(大写)这是指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 资料在交付时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 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净销售额的——%。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________(币种)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中 国____银行和______国银行办理。如果乙方向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___银行印中国_______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中国银行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合同范本《技术进口合同》。

  4.2.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 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币种)(大写)。

  (a)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______(币种)。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 元(大写)。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________己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 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数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写)。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时间)支付。

  4.3.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 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 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 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 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的正确的措施。

  4.3.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3.4. 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术资料的交付

  5.1.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5.2. 乙方应在______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____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5.3. 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1.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3.2.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4.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4.1. 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4.2. 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

  5.5. 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5.6. 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______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7. 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千克)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8. 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 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他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六和附件七)(略)。

  6.2. 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4.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 质量验收试验

  7.1。 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 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 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八。(附件中附考核的标准和几次考核的期限(略))

  7.2. 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3. 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7.4. 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则由甲方负担。

  7.5. 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 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

技术合同 篇7

  鉴于: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技术秘密的技术内容、成果权益、收益分配、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及其资料等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签约方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

  2.1技术咨询合同□

  2.2技术培训合同□

  2.3技术中介合同□

  第三条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第四条项目名称(用简明、规范的专业术语概括所要解决的特定技术问题):_________。

  第五条服务内容

  5.1服务的要求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技术指标和参数(或考核指标):___________

  5.3技术服务质量、期限保证: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计划安排

  6.1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6.2受托方提供服务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6.3受托方提供服务的进度: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工作条件

  7.1委托方为受托方提供如下条件:

  (1)提供资料、数据、样品、材料等包括: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等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7.2提供上述条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培训技术合同教员、学员条件

  8.1教员资历和水平:____________________

  8.2学员人数和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8.3教员、学员的食宿、交通、医疗费用的支付和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保密要求

  9.1保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9.2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验收标准及方法

  10.1验收时间、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10.2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1.1本合同费用总额为_________元。

  其中:

  (1)技术服务报酬为_________元;

  (2)购置相关设备、资料等费用为_________元;

  (3)技术中介活动经费为_________元。

  11.2服务合同委托方费用,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约定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费用结算办法

  12.1费用使用方式:

  (1)包干使用□

  (2)按实际支出使用□

  12.2实际支出后的结余费用,签约方按如下约定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

  12.3技术咨询过程中购置的相关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按如下约定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中的任何一条,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2)按合同总标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实际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

  13.2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签约方确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于具体内容需要变更的,由签约各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的变更文本。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除

  15.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签约方可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1)因对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

  (2)其他约定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

  15.2合同解除后,对于已履行部分给签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16.1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16.2协商解决不成,签约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申请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名词解释

  为避免签约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签约方对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内容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及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_________

  第十八条补充约定

  18.1签约方确定以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

  18.2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_________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到_________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认定登记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定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_

  认定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本合同书是由国家科学技术部监制的示范文本,作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部门的统一格式文本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签约方按照合同的性质并根据具体条款的提示内容签订合同。

  三、签约方为多方当事人的,按各自在合同中的地位列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

  四、合同条款中带“口”的内容,为选择性条款,请在选定内容后面的“口”中打“√”或打“x”。

  五、对于合同有关条款,签约方需约定更多内容,可另行附页。

  六、本合同中签约方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可在该条款处注明,尽量不留空白。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出具有效的委托证明。

  八、通过中介机构签订本合同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九、本合同最后页的“认定事项”部分,由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作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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