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记叙文

时间:2021-08-07 18:21:15 记叙文 我要投稿

高一记叙文

  相信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尤其是应用极其广泛的记叙文,记叙文以记叙为主,但往往也间有描写、抒情和议论,不可能有截然的划分。这类型的作文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一记叙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高一记叙文

高一记叙文1

  初冬的午后并没有柔和的日光洒在积雪初融的操场,绿色的人造草皮上多多少少都挂着些不太晶莹透澈的水珠。我在食堂草草吃过饭后就急忙拎着球鞋走向足球场。

  被绿色所覆盖的操场显得格外宁静,缺少了往日三个一群,五个一伙的奔跑着的身影,我的内心身处竟然有些凉意。在操场边换上了跟随我“南征北战”的“猎鹰Ⅳ”,开始做准备活动。不一会,“翔哥”和乾坤边说边笑向我走了过来,没有话语,没有动作,眼神足以表示一切。紧接着小强、晖哥、旆旆、辛楠等人陆续赶了过来,大家都没有说话,只是在场边做着练习,因为谁都知道,二十分钟后有一场硬仗在等着我们。

  差十分钟时,对手们悉数到场。还有五分钟,我最后一次为大家布置了战术。

  当裁判吹响了比赛的开场哨时,我感到了背脊在微微发凉,预感似乎不是很好。差不多有二十分钟的时间双方呈僵持状态,蓝色而醒目的足球在中线附近来回飞跃。身处拖后前卫的我一次次将球传到对方腹地,却均是无功而返,一道道弧线总是像流星般,落下了,辉煌就稍纵即逝了。

  沉寂的局面终于在上半场即将结束时打破了。我将球传到身处禁区前沿的乾坤脚下,乾坤拔脚怒射,被对方门将挡出,这时旆旆拍马赶到,一拍鬼门关,人到球进,为我们打破了场上的僵局。上半场在我们的喜悦中很快就结束了。

  不知是被领先的局势所麻痹还是我们大打攻势足球的战术有误,下半场一开局我们就处于逆境。不到十分钟就被对手利用中路及右路的失误四次洞穿翔哥把守的大门。尽管这样,场上我们的每一位对员还是在拼命大打自己的风格,于是,晖哥抽筋了,步云倒地了,小强被铲伤了,犹如在黑暗枷锁中的困兽之斗。

  最终,我们带着1:4这个不光荣的比分走下了赛场。我们抬手抹去了额头上的汗水,却意外的发现看台上传来几声单调的掌声,我笑了,因为我们虽然输了但这掌声是献给我们的。

  我们来过了,我们尽力了。

高一记叙文2

  笑有好几种:一种是开心的大笑;一种是鄙视的冷笑;一种是纳闷的苦笑;一种是崩溃的傻笑;但是,你们有没有听说过坚强的微笑呢?在这个微笑的背后,有着一个心酸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我们现实的身边。有一个女孩叫蕾蕾,她是一个品学兼优、活泼开朗的好学生。她有着美好的童年,她有着一个幸福的家庭。虽然并不是很富裕,但是,日子过得甜甜美美的。但是,谁都没有想到,一个疾病让一个可爱的女孩从此变了。是的,她染上了鼻炎癌,多么可怕的字眼啊,这种病几乎是绝症。

  但是,蕾蕾并没有倒下,她非常乐观,她对伤心欲绝的母亲说:“你瞧我这病多好啊!别的病需要开刀,可是我这病不用开刀......”记得还有一次,蕾蕾发烧了,高烧到了四十二度,母亲非常着急,抱着她上医院。但是,蕾蕾拒绝了,她笑着对母亲说:“再等等。我想等到四十三度,因为这样,也许可以把癌细胞全部杀光啦!”母亲笑了,她也笑了。但是,没有人知道,其实蕾蕾这时已经很难受了,她的头痛得快要爆炸了,可是,她仍然保持着坚强的微笑。就这样,直到蕾蕾晕了,才去医院。也许,你们认为很荒唐,但是,这样做的目的只是因为不让母亲着急。

  在蕾蕾的患病期间,她的家人几乎用去了所有的积蓄,蕾蕾看见眼里,伤心在心里。她从来不喊疼,永远在父母的眼中保持着坚强的微笑。她从来只把微笑带给别人,在这缤纷的世界里,只要她活着一天,她就给别人带来一丝微笑,从来不把他脆弱的一面展现出来,其实,她的内心是十分痛苦的......直到现在,她仍然追求着,她仍然向往着未来。每天睁开眼睛,她就十分心奋,因为,她又可以多活一天,又可以微笑一天了......也许,明天她将离开这个世界,但是,她总有着求生的信念,只要她还活着,她就要微笑对待每一天了。

  她的笑是她最后的挣扎,望图父母的放心,望图寻找一丝心灵的慰藉。也许那是她的美,美的怪异,美的另类。从今天起,知道了这个故事,我才明白,世界上有一种微笑叫做坚强!轻轻地微笑,将是她给世界最后的礼物......

高一记叙文3

  青春的坐标系已悄然掠去了十六个身体单位长度的韶华,时光早已将我的记忆碎片勾勒成成长的剪影。记忆之轮飞速旋转着,搜索着过往种种,闭眼,回忆,往事如烟,定格,播放,此事难忘。20xx年9月1日,风很轻,阳光点点洒下,我走在报道的路上耳边响起妈妈的话“初中了就不再是小孩子了”红绿灯,停下来接着就是漫长的等待,旁边站着一个女生,我看向她,她冲我一笑,并不亮丽的外表却有着明媚的笑容,如同阳光般照耀着我,很温暖的感觉。开学典礼都是无聊的,让人昏昏欲睡,旁边的同学摇摇我“老师来了,醒醒”我不耐烦的抬起头惊讶的发现又是那个女生,再后来的聊天中我们成为了朋友,于是岁月就这么轰隆隆地辗过了一个又一个生命中的切片。再后来,我们成为了同桌,我们一起上学放学吃饭,在我为了解一道数学题想的焦头烂额时,你会对我笑并鼓励我,在我上课因没仔细听课回答不出老师提的问题而惹得同学笑话时,你会站出来替我解围,就这样,我们度过了平静悠闲的xx;

  再后来,你不再扎成一个俏丽的马尾了,剪成了短发,你有很多男性朋友,可你依然像个姐姐一样听我絮叨自己的琐事,依然为我打抱不平,你还会在我体检时因紧张掐你的手,把你掐出一大片淤青,也不躲开,批拍拍我的背说:不要怕,没什么大不了。

  于是又是你陪我度过安宁美好的xx;再后来,铺天盖地的试题和没完没了的模拟考让我慌张又迷惘,是你,陪着我在六月的炎炎夏日从一个补习班辗转到另一个补习班,日复一日,会在我中考体育跑步时在终点挥着双手等我跑过去,你不知道的是,就那一刻我有多感动,有你这样一个朋友,真好,在这个盛夏,度过了我们最后温存的初三时光。

  那是忧伤的六月,我与你告别,从此天各一方,距离和时间冲淡了我们的感情,曾经形影不离的两个人也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留下的眼泪在心中刻下的凹槽中回旋,顺着眼泪流动的方向可以看到我们曾经明亮的时光。离开的那天,你停在门口,递给我短短的一瞥,是的,一瞥就已足够,我已深深把你感谢,感谢曾有过我们两个人的从前。

高一记叙文4

  紧张而繁忙的一个学期转瞬即逝,我度过了一个漫长而充裕的假期。在这个暑假中,我过得十分充实,十分快乐,也收获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相比起之前过的暑假,这个假期也没用太多的过人之处。一个学期的忧愁烦恼,终于在这两个月中如熔岩般亟待爆发,心中那颗浮躁的心也得以平静 .
  在暑假中,我和父母到乡下去了一段时间。乡下的生活总是舒适而闲逸的。"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乡村的浓韵风情与古朴景色是城市中所不能相比的。我不禁奔跑在那辽阔的田园中,呼吸着新鲜的乡村空气,感觉是那么的心旷神怡。老家的房子旁有一条清澈湍急的小河,澄清澄清的河水穿过家家户户,养活一方人家。每到傍晚时分,我便和父亲在一起垂钓。父亲是个钓鱼能手,那娴熟的持竿动作和钓鱼技术都令我望尘莫及。记得这期间有次我好不容易钓上一条鱼,刚准备向父亲炫耀,一个不小心便扑通一声脱钩掉入水中。到手的鸭子又飞跑了,我顿时黯然失笑。父亲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抓杆要拿稳,拿准,不能掉以轻心……"我在心中暗暗嘀咕,原来钓鱼也并非易事啊。
  在家中的日子未免有些无聊:努力完成暑假作业,没事出去闲逛,无聊事看会儿电视……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暑假是巴西世界杯的狂欢时刻,四年一度的足球盛宴,自然也少不了我和家中的朋友。大家在一起熬夜看球,各位自己所爱的.球星的进球时刻而欢呼,为老牌强队的失利而叹惋,为突然杀出的匹匹黑马而惊讶。我们聚在一起,一边享用着零食饮料,一边欣赏这精彩的比赛,倒是别有一番乐趣。
  如果你想问我这假期生活的最大收获,便是把下学期的知识简单预习了一遍,周围的朋友都一个劲儿的讨论初三的学习是有多么艰苦,多么劳累,我虽然半信半疑,但也没打无准备之仗,预习一下课本内容,也算在脑海中留下了印象。另一方面,我在暑假学练了一下行书,虽说短时间内学艺不精,但也勉强仿书了一篇《兰亭序》,算是自己书法上的一大进步吧。
  总而言之,言而统之,我的假期生活是普通却充实,快乐的。相信新学期的来临,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学习成绩能够"更上一层楼",自己也能步入更高的台阶。

高一记叙文5

  上周日晚,沉默的汽车行驶在通往学校的路上。我抱着书包无言地坐着,任凭一道道灯影划过挡风玻璃,映在脸上,飞快地向后奔去。还有什么能比这个周末更糟糕的呢?姥姥姥爷爸爸妈妈舅舅坐在沙发上,热火朝天地讨论正在播出的“中国好声音”。虽然我紧闭房门,但每支曲子却总能那么准确无误地射穿房门,搅得我写不下去作业。哎,各种学霸甚至一个月都不回家,用功学习,而我在干什么?如果不用顾忌爸妈的热切思念,该少了多少迁就,会有多么轻松,多么自在!

  小孩子就是因此而无忧无虑的:他们不用考虑周围人的喜怒哀乐,自己的世界真的好大。人们赤条条地来到这个世界上,所以无忧无虑;人之将死,人世间的挂念却那么多,所以悲痛欲绝。人与人之间的种种羁绊,让我们失去了快乐,失去了对自己的完全所有。可没有了羁绊,生命的沉重又何以承担?林海音的童年是令人羡慕的。她可以对着骡子站个晌午,观察它们可笑的咀嚼,充耳不闻老妈子在胡同口的呼喊;她可以不顾家人的反对,跟“疯子”玩一整天,甚至帮疯子出逃;她可以无视世人言语,坚定地相信那个蹲在草丛中的叔

  叔是好人。而她的童年在想念疯子的下场中结束;在担心老妈子的孩子中结束;在望着草丛中小偷叔叔的落寞背影中结束;在呆望着爸爸的花儿落了中结束……作为一个孩子,她可以对着前来报信的邻居痛哭,可那一瞬,她感到了弟弟妹妹对她的依靠,对她的羁绊,整个家庭对她的羁绊。她没有崩溃,没有慌乱,这羁绊拽着她不让她坠入自己丧父之痛的深渊。那一刻,她知道“我已不再是小孩子了”,认识到别人对自己羁绊的人,发现自己天大的世界里不再仅有自己时,我们也不再是小孩子了。

  史铁生在地坛里从他眼前跑过的小女孩对他何尝不是一种羁绊?牵着他留在这个世界;司马迁继承的父志也何尝不是一种羁绊?引着这个背发虚汗的老人在微弱的烛光下踽踽独行。多少“文革”中拒绝划清界限的夫妻,这羁绊把他们玩弄在摇摇欲坠的命运天平上,可一旦切断,天平的两端都将飘飘地坠落,坠落下去,谁来支撑他们不自沉于寒江。

  人不能只为自己活着,自己的生命不只属于自己。人无时无刻不活在别人的联系中、羁绊中。没了羁绊的生命如同一个音符,无论奏得多么强烈,多么高亢,也终归是短促的回响。是的,没了其他音符牵绊的音,你可以随意强弱,随意高低,但那终究不是音乐,没有旋律的音符消失了,世界是不会注意的。

  昨晚,收到妈妈的一条短信:“突然想到你明天要回家了,好开心。”对着短信,想到每周日晚,执意在我拉着箱子拐进办公楼连廊后才开走的那辆红色高尔夫,以及黑夜寒风中那一直跟在我身后的不动的目光。妈妈受着我的羁绊,我也受着。

  我今天仍要回家。

高一记叙文6

  放学后,我和赵祖佑、曾诚约了去打枪战。我们三个一队,我们的对手是赵祖佑爸爸。赵祖佑说他爸爸很厉害,把他打成落汤鸡过。他最擅长的一点是隐藏突袭。

  我们先在篮球场那边的草地里打了一会。然后我自己一个人跑到一片大树林里去。我摘了一朵花举在头上,躲在一片花丛下。等赵祖佑爸爸过来的时候,我举着花慢 慢移动,然后突然攻击。赵祖佑和曾诚也听到了我的枪声,都跑过来一起攻击。赵祖佑爸爸投降了。

  我们闭上眼数30秒,让赵祖佑爸爸跑开,开始打第二局。赵祖佑爸爸在枪上绑了几朵花和叶子,躲在灌木丛里。曾诚的眼睛最灵,他一下就看出来了。然后我们一 起攻击赵祖佑爸爸。很快,我们发现所有人都没有子弹了,包括赵祖佑爸爸。我们几个跑回妈妈那边去拿子弹,赵祖佑爸爸直接从他背的包里拿子弹出来加。回到树 林的时候,我们发现赵祖佑爸爸不见了。曾诚四处看了看,发现他躲在篱笆后面。然后我从左边去追赵祖佑爸爸,结果他把我打了回来。接着赵祖佑从右边去追,赵 祖佑爸爸逃的时候我从左边夹击。赵祖佑爸爸往树林里继续跑。他跑我们追,我们越跑越远。赵祖佑爸爸窜到一片像扫帚一样的叶子中间,迅速跑了出去。赵祖佑从 横面出击,我跟踪追击。赵祖佑爸爸跑到一个台子上攻击我们。我跑到上台阶那里,被赵祖佑爸爸打回一半。赵祖佑从台子下面攻击,把赵祖佑爸爸打退了几步,我 立即从台阶冲上去,赵祖佑直接从花盆上爬上去了。追着追着,赵祖佑爸爸又上了一个高大的台子,站在一个圆桌上攻击我们。然后我们又发现我们没子弹了。等我 们加好子弹回到台子这里,赵祖佑爸爸又不见踪影了。我站在大台子上寻找,曾诚站在另一个大台子上找,赵祖佑蹲在我这边的台子下随时准备攻击。我和曾诚看了 又看,一点发现都没有。我们往前走了几步,曾诚回头一看,结果赵祖佑爸爸正好向我们冲过来。幸好我们敏捷,没有被他打到,我们开始反击。最后我们打赢了。 赵祖佑爸爸告诉我们我们冲上台子的时候,他往下冲,整个绕了一圈到我们这里来。

  我觉得我们今天的枪战打得很漂亮。

高一记叙文7

  寒风萧瑟,纵使寒冷,也侵蚀不了那一刻的温暖。

  周末一大早,套上一件大衣,背上书包,带着还未清醒的头脑,要去补习。身后的太阳依然睡意朦胧。行走在冷风中的我,尽管被包裹的得严严实实,也免不了被渗透进来的寒风所侵犯,牙齿竟也发出声响为严寒抗议。

  走在街上,虽然没有车水马龙,但也有为生活所迫的人,为此奔波劳累。眼前的人影时不时的冒出“热气”,严寒下的人们,依旧在辛勤的工作着。

  一路上或自娱自乐,或与寒冷斗争,也惹来了一些略带戏谑的眼神,也引得自己无故的发笑。玩乐之间也到了目的地。眼前是关闭的店面,抬头望去,短短几个大字,似乎也在风中颤抖,我楞了一会,便清醒了过来,都怪这天气,让我浑浑噩噩的就出门,忘记了补习班的课已经结束了。为此我开始了一股劲无休止的抱怨,有点愤懑的买上早餐来到了附近的公园。

  公园里晨练的人挺多,多是不惧寒风的,但我也看到了这样一个人,拿着扫把的双手还在微微颤抖,身上的衣着,也让我觉得一丝冷意。是一位中年妇女,一件马甲和一件长袖,薄薄的裤子上还有些许的补丁,就这样穿行在晨练的人之中,挥舞扫把,清扫这落叶和杂物。

  此时的太阳虽悬挂在了天空上,却似乎只燃着点点火焰,只为地上的人们送来一点热量,但这些热,也在寒冷的包围下消失完全。

  她只是一个公园的清洁工人,却像对待自己的家一样尽心尽力,不放过边边角角,尽职的工作着。即使大风袭来,吹动她身上紧扣着的马甲,她还吐着白气,继续清倒垃圾桶。

  就这样工作了许久,终于看到她停了下来,拿起了不远处长椅上的水瓶,我想那水瓶里的水也已经冰凉刺骨了吧。

  就在她喝完放下水瓶之后,正准备工作时,一个中年男子出现了,看得出两人的岁数不相上下。她微笑的看向他,带着一些惊喜的表情,投出亲切的目光,中年男子

  提起手,悬着的早餐也出现了。我听不到他们的谈话,看得出来,他们很愉快。他顺手脱下了外套的一只衣袖,将衣服盖到了她身上,两人再次相望对视。

  感觉周围的时间定格在了这一刻,呼啸的寒风也停止了呐喊,没有了寒冷,只剩下温暖。纵使时间继续流动,这一刻的温暖也让寒风畏惧离去。

高一记叙文8

  那是许多年以前的事情。

  曾有一段日子,我和妻子的生活陷入了困境。那时,我的工资收入只有七十二元,妻子没有工作,且已怀孕了八个月。

  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我们开了一个小书店,还请了一个帮工。

  她叫阿纯,在一所中专读书。此时,她正好放假,主动要来帮忙,而且执意不要工钱,只想借此机会多读一点书。

  妻子说,暂时不拿工钱也行,搬过来和我们一起吃住,多少可以节省一点。

  阿纯想了想,点头答应了。

  阿纯是一个爱笑的女孩,我和妻子都怀疑她的嗓子眼儿里是不是挂了铜铃?

  阿纯爱和妻子背着我说悄悄话。其实,她们的悄悄话大多也只是谈论女人的化妆、穿戴,并没有什么秘密。

  阿纯总对妻子说:“商店里有一种百合花布,你用来做连衣裙一定很好看。”

  妻子看着一天比一天大的肚子,笑着摇摇头。

  阿纯说:“等生完宝宝再穿嘛!”

  阿纯用很美丽的语言形容那些比她的语言还美丽的百合花。

  她说:“不信你去看一看。”

  经不住阿纯的一再诱惑,妻子挺着大肚子去商店了。她看到了那种布,淡黄的布面上那高雅洁白的百合花,使她怦然心动。她在柜台前站了许久,但她的手并没有伸进口袋。她低下头,匆匆地离开商店,一言不发地回家了。

  一个下午,妻子也不多说话。

  阿纯好像自己犯了什么错误,不知怎么安慰妻子才好。

  做一身连衣裙的布料价钱,等同于我们一个月的生活费,妻子的选择再简单不过了。

  妻子说:“也许有更好的呢,等孩子生下来再说吧。”

  阿纯看看我,轻轻地转过头去。

  小书店的生意还不错,因为小店附近有两所学校和一个大工程局,来租书看的人还真不少。收入最多的一天,小小的钱盒里装了十七元钱。

  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阿纯要回校上课,妻子也要临产,小书店刚撑起门面,就面临停业了。经过盘点,这一个月,我们竟收入了一百八十二元钱!

  我和妻子坚持拿出九十一元钱给阿纯,算她的工钱。阿纯推辞再三,收下了。她小心地把钱装进一个信封,又把信封夹在书里,然后把书放到书包的最里层。

  转眼二十多天过去了,妻子住进了妇产医院。有一天,我回家取东西,门卫室的大爷交给我一个小包袱,说是一个女孩送来给我妻子的。

  妻子打开小包袱,里面是那块美丽的百合花布和一个小手铃。

  阿纯在信里说:“大姐,我要去秦皇岛基地实习了,这块百合花布是我用自己的‘工钱’买来的,送给你,希望你收下。天空灰暗的时候,没有人会发现百合花的美丽,但阳光一出来,满坡的百合花最鲜艳!祝你生一个健康的、又白又胖的宝宝!”

  妻子坐在那儿,眼泪一滴一滴地渗入那叠得十分整齐的花布里。

高一记叙文9

  喧嚣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我真的真的真的好久没听见那些亲切的蟋蟀们在夜晚独自为我演唱。然而现在每个晚上只能沉浸在喧嚣的世界里然后不耐烦地睡去,连睡梦都忘记儿时的那片丛林的演唱会了。

  平日里的学习早已让我疲惫不堪,这个国庆,我决定远离这片喧嚣,回到那个曾i经带给我无限遐想和欢乐的丛林——姑婆家。即使那有好多奇形怪状的昆虫,都是我所没见过的。上次被蜈蚣咬了一口,居然没发现哦,还跟阿猫阿狗玩的尽兴。被姑婆发现,赶快拉我去卫生所赵老郎中拿药,老郎中告诉姑婆一个方法,姑婆便去虐待那只母鸡,但母鸡迟迟没有动静,姑婆便去狂虐另一只母鸡了,闹得家里鸡飞狗跳。最后,我的伤还是好了,我对蜈蚣没什么坏印象。在姑婆家,蜈蚣那嘎达都是好药材,爪蜈蚣成了孩子们的乐趣。

  带着美好的回忆,我激动地踏上了丛林之旅。在车里睡了一觉,醒来仿佛回到了从前,时间像是逆转。我来不及跟家人问好就奔向那片丛林,比以前跟美了,少了些杂草,多了些野菊花。

  我随手拆了包零食,却招来了一堆蚂蚁和蜜蜂,却招不来蝴蝶,还真是苦恼。

  一直等到那个夜晚的来临,一家子围坐在圆桌旁,连小时候最疼我的龙叔都来了,还真是热闹,大家叙旧完后,母亲终于有时间来陪我去享受丛林的安静,那有外公亲自种的果树,“今年应该丰收不错”。母亲笑着说——“哇,今天的星星比以前更多了唉!这肯定数不完。”母亲说“那看谁先数完。”说着,在空中用手指比划着,左边你数,右边我数。我赶紧数了起来,但不能发出声音干扰对方。当我数了一百零五颗,手都累了。于是静静地屏息凝望星空,看看去世的奶奶是不是最亮的那颗。这一刻,仿佛时间缓慢了脚步,这一刻是如此的安静,停止喧嚣吧!耳边的蟋蟀演奏家们开启了他们的演唱,多么空灵的音符,多么响亮的歌声,我已经爱上了这群小家伙们。他们的歌声仿佛是丛林最原生态的产品,好想在这沉睡到天亮!

  这一刻如此的安静,也就在这一刻,我悄悄地爱上了这片丛林,但我始终不能拥有它们了!

高一记叙文10

  心就是那么一小片圣地,我不会将每种感动都寄存于那里,久到我都忘记经历了多少春夏球冬,久到我都不曾发觉何时我已蹿长成一颗挺拔的白杨……

  心灵的某一处微微闪着荧光,足心一股温热撺上我的心头,猛一惊,看着脚,涌入眼前的是一双花俏的帆布鞋,我想念曾经的棉鞋。

  那时候的我,还是一个扎着羊角辫,挂着两窜鼻涕,和同龄人不分性别的伙伴打成一片的“脏娃娃”。

  大雪纷飞,如雨滴泻下,万物已经冬眠,惟有那棵百年长青屹立于雪地,树梢上的透亮的晶体闪着亮光,整齐的大地没有一丝杂物,洁白的让人不忍践踏!可对于我们那群童稚的孩子也就无所谓了。在雪地里,我们像脱了缰的野马,狂奔着,打雪仗,抱在一起滑倒、狂奔,一张冻的通红的脸颊却喜盈盈的……

  回到家,“奶奶,我回来了!”奶奶看着我的脚,先一愣,生气地吼到:“怎么这么淘,看新鞋成什么样子了!”我下意识的看了看脚上奶奶刚做的新棉鞋,红色的棉布成了深黑红色,我才感觉到脚已经被水渗湿,凉凉的,可是心仍是一股热,“脱下来,我帮你烤干”奶奶一脸望子不成龙的不情愿,坐在火盆边,我才发现,棉鞋那么厚,鞋底是奶奶一针一针在轮胎底下缝出来的,内部用花布围着,垫了足足2cm厚的棉花,我心一惊,怪不得不觉得冷,脚总像在阳光下穿行,暖暖的,可某天,我才看见,奶奶穿的棉鞋却只垫了一层薄薄的棉花。

  长大了一些,冬天还是冬天,阳光也是那么寒冷,而陪伴我的仍是一双温暖而苯纯的棉鞋,它也是奶奶一针一线缝的……

  我们总喜欢在冬天跳皮筋,一次去奶奶家,“哟,孙女,脚趾都快出来了”。我才发现,大拇趾处一团棉絮已被挤了出来,我窘迫的看着奶奶,那团棉絮却像一只白色的蝴蝶在我那红格子为底的棉布鞋上轻松的跳跃,我脱下鞋,曾经熟悉的动作,奶奶偶尔将针在头上蹭两下,奶奶已戴上了花镜,苍老了许多……没过几天,一双崭新的花碎步棉鞋展现在我的眼前,曾经相似的一股暖流涌入心头,雪地里我快乐地玩,教室里我安心踏实的学习……

  去年冬天,如往年一样,下着大雪,我穿着奶奶的棉鞋快乐奔跑,依旧红色为底,黑色碎花。我曾问他为什么是红色为底。奶奶笑而不答,最后说:因为他代表温暖,奶奶希望你健康幸福,只是,一直迫徊在我眼前的是,奶奶那双被针扎了无数血眼的粗糙的手……

  前几天去奶奶家,奶奶拉着我的手问:“今年做不了鞋子了,孙女一定会冻坏的,哎”我替奶奶理了哩额前的散发,抱着她在她耳边轻叹:“不冷,以后我会好好疼你!”

  何时何地,我不怕失败,足心总有一股余温在我身体散开……我不怕寒冷,心中有一位老人为我燃着一支不败的圣火……

高一记叙文11

  今天在书本上学到了一种新的生物,亚马逊蝌蚪。那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它们从一团卵子变成蝌蚪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当它们在还是卵子的时候,就已经被天敌红蜻蜓盯上了。很多的仔仔都葬身于红蜻蜓的腹中。等到它们好不容易有了一点形状后,又成为了蓝水鸟的食物。狂风暴雨在亚马逊河掀起了惊涛骇浪,密密麻麻的像豆子般大小的雨滴残忍的将那些小小成型的蝌蚪打得粉碎,然后河水将它们的尸体冲的一泻千里,再无归期。

  经过这三道关卡存活下来的小蝌蚪才能成为幼蛙,又会招致红扁嘴鱼和草蛇的进攻。成为大蛙之后,也没有办法轻松,因为要重复先辈,产下后代,日后不停地鸣叫,引来无数敌人的进攻——白天长尾雁、夜晚猫头鹰。

  我在想,这些亚马逊蝌蚪这一生究竟在为了什么?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每一种生物都在很努力的活着,它们的为的是产下后代,让自己的种群一点一点的繁衍下去,这种行为真是让人感动、敬佩!

  而我们人类呢,为了自己的野心、贪婪或者其他理由,不断地发动战争。他们只顾着打仗,却不想战争背后带来的灾难有多大。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这一次一次的战争让我们很多国家的经济发展都落后了几百年。战争虽然能带来荣誉,但是灾难性的毁灭是无可避免的。

  直到今天战争和恐怖主义的乌云还在笼罩地球。有多少士兵为了保卫祖国,血洒疆场,哪怕是侵略国的士兵不也是背井离乡,远离自己的妻儿老小?他们饱经风霜为了保卫自己的祖国,他们迎来和平,不希望打仗。在他们在临死的时候,都会想到自己的母亲、妻子和儿女,努力的想把头望向故乡的方向。

  和平,这是我们这个世纪的主题。只有和平才能幸福。生命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是来之不易的。因为生命带来的不仅仅是生老病死,更是过程中的艰辛,喜悦,幸福和快感,还有许许多多的故事,让我们难以忘怀。生命也是最脆弱的东西,我们都经不起永远的战争,我们都希望自己能平安快乐的活着,我们可能一不小心就会没有明天。请我们大家敬畏生命,关爱他人。

高一记叙文12

  我哥从新加坡回来的那天正赶上昆明冬天的第一场雨。白天整个城市积累下来的废气粉尘被突如其来的雨水砸出一股腥臭,那或许不是腥臭,而是这个城市卸下伪装后最原本最真实的腐朽气味。天气恶劣,航班理所当然的晚点。我和沾亲带故的一大家子人倚着候机厅海蓝色的座椅看着手表时针转了两圈半。气氛有些沉闷,一家人好不容易团聚的原因竟是为老哥接机。呵,这本就不应该成为一个喜庆的迎接仪式,当初哥向大学递了退学申请,不顾家人反对,硬是漂洋过海到了新加坡。他说,老妹呀,等你哥闯出世界了回来带你潇洒。他倒是潇洒地带着全家人的希望闯出去了,如今却无法潇洒地回来。我盯着冰冷的落地窗,耳旁充斥着机械的双语播音,从黄昏到灯火阑珊的深夜,从

  暴雨到绵长不断的小雨。雨水砸在落地窗上,像是拼尽全力想要挤进温暖候机厅的魔鬼,可是任凭它摔得头破血流也只能乖乖地妥协,沿着玻璃走到生命的尽头,或淌进脏臭的下水道,或被飞驰而来的轿车碾得面目全非。

  我就是从落地窗中看到老哥的,似乎不是他,但似乎就是他,他消瘦的身子的倒影被雨水砸得有些变形。他竟瘦了那么多。

  喔,我哥回来了!虽然用感叹句,但心如一潭止水,平静得看不见一丝一毫波澜。或许是旅途太疲惫,或许是下雨天太沉闷,哥的身上总带着一种无法状物的陌生,他削得很短的规矩寸头,他下巴上隐隐约约的青色胡茬,他打的花花哨哨的耳洞——一切又似乎很熟悉。这些都是生活的痕迹、岁月的烙印啊,哥闯荡的两年时光里似乎什么都改变了,又似乎什么都不曾改变。

  他用手指揉过我的头发,说:“走,吃烧烤去。”我分明感受到,哥的手上生了老茧,还有隐约的烟草味——原来哥学会了吸烟。

  雨一直在下,午夜的街市少了往常的嘈杂,只有街边的烧烤摊上还冒着些烟。我们坐在红色塑料大伞下,脚边的砖被雨水浸得有些不稳,潮湿的阴冷气息争先恐后地从缝隙中钻出来。

  哥从口袋里摸出根烟,打了好几次火才点燃。我看着曾经桀骜不驯的老哥眉宇间少了几分锐气,生活啊生活,你竟可以将意气风发的少年折磨成沦落天涯的落魄断肠人。我们敢去奋斗敢去闯荡,因为我们年轻,可是这种年轻的拼搏,成功之人有几何?我们只看到光鲜的少数成功者,但谁在意过那些盲目努力却碌碌无为终而一无所有的泛泛之辈呢?努力也要有方向和明确的彼岸,否则收获只有满目的荒芜。哥挥霍了大把大把的青春,换来的却是渗着悲凉的空白。

  哥的烟燃了一半,我问:“那你为什么要回来?”

  他眯着眼笑笑:“在外面漂久了,总是要回家的,你还不懂……”

  雨突然下大了,狠狠地砸在红塑料伞上,哥后面的话便淹没在了潮湿的雨声里。

  可是哥的声音却一直模模糊糊重复了一遍又一遍:

  “在外面漂久了,总是要回家的。”

  是啊,每个人都得找个港,一个在你累了、倦了、不想再走下去的时候愿意收容你和你的心灵的地方。而家,正是这个终身免费停泊的港湾。

  哥,回来吧!我们所有人都等着你回家呢。

  烟快燃尽了,哥把它扔在地上,雨水立马汹涌而来。烟头的微弱火星挣扎了几下便熄灭了,彻底熄灭了。

  黎明大概快要来临了吧。

  那么,雨很快就会停了。

高一记叙文13

  黄山奇伟,华山险峻,峨眉秀丽。大自然赋予万物千姿百态的特色,人何尝不是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一定的能力和专长,找准自己的位置,向适合的方向发展,才是最好的。

  至今记得小沈阳的妙语“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点中了无数人的笑穴,引得大家捧腹大笑;可我更加欣赏但丁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走适合自己的路,才是最正确的选择。何必羡慕别人?就像那两只老虎,盲目的羡慕别人,结果却死了。要知道自己是否适合那样的生存环境。

  《晏子春秋》中说:“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人生也是如此,只有为自己的希望找到合适的水土,才能成就自己的理想。试想,如果刘翔不走田径这条路而去学习篮球,会有今天骄人的成绩吗?如果比尔盖茨不去研发计算机多媒体系统,会有今天世界首富的席位和至高无上的荣誉吗?他们能成功,最重要的原因是走了适合自己的路。

  韩寒说过:“何必要对别人的语言那么追随?人要学会展现自己的闪光点,这样才会有意义,人生才会精彩,若总以别人的高度来衡量自己,那你也只会生活在别人的阴影之下!”是啊!只有走了自己的路,才会走的更轻松,走的更远,走的更光明。

  “愿得采菊东篱下,不为五斗米折腰。”陶渊明选择了归隐,因为那腐败的官场与他的清高格格不入,而归隐才是最适合他的路;“愿得轻骑访名山,不欲低头事权贵。”李白的狂,李白的傲,都在那一瞬间展露无遗。他才高八斗,满怀抱负,无奈,诺大一个朝堂竟容不下他。于是他散发弄扁舟任自己游情在山水之间。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有多少人在不断演绎这人生的滑稽和荒诞?有多少人真正适合自己的职业,他们大多碌碌无为,平凡一生。一世有多少个春秋可以荒度?没有适合自己的路,忙碌一生又有何价值,几百年后,又有几人能够想起你?

  “骏马能历险,耕地不如牛。”只有物尽所能,才尽其用,才是符合科学发展的。人的一生都在路上,一边走,一边寻,走错了,再回来。请记住: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高一记叙文14

  收拾屋子,找到一本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书。曾经很爱很爱,总缠着人读给我的书。落着厚厚的土,大概是堆了很久了。

  小时候,特别喜欢听故事,总喜欢随着情节不断地追问,“之后呢?”直到书页合上,故事看似完满地结束了,我仍在不停地问,“之后呢?之后呢?王子和公主生活在一起之后究竟有了几个小孩?邪恶的巫婆死掉之后会不会复活啊?之后,到底怎么样了?”

  我的到的答复,往往是脑袋上被轻轻拍几下,或是一声叹息:“傻孩子,之后,就没有之后了。”

  我讨厌这样的答复,却无可奈何。完美的故事,应该会很长很长,很美很美吧。一个没有之后了的故事,多遗憾多可惜啊!我常常为那些不曾谋面的王子或者公主忧虑担心,在那些没有之后的故事之后,他们,究竟生活得好不好?可,我总是终日终夜地思索,终归没有答案。况且小时候的我,并不怎么会终日终夜地思索。我关注的,更多的还是那些完结的实实在在的美好幸福。

  终于有一天,我发现那些让我苦苦琢磨的童话都是假的,那些让我牵挂的公主和王子,不曾结婚,甚至不曾存在。我突然好害怕。我不知道,在那些我所笃信所苦苦追寻的一切都破灭之后,我的之后,又会是怎么样?

  我好害怕,之后的那些,我所不知道,我所不能决定的一切。我本以为,生活,也会像童话,简单而纯美。好人总会有注定的幸福,坏人总会有注定的惩罚,一切的一切,都像是童话,实在、明确,不会改变。那些没有之后了的童话,像那些映着阳光的七彩的肥皂泡一样,最终在阳光下破灭了。我呢?丢掉了童话的我,害怕却不得不面对那些未知的无法把握的未来。之后的我,总有一天,也会“没有之后”吧?

  我又开始不断地追问之后,不再是关于那些已经破灭的童话,而是关于没有童话的我。我问自己,也问每一个人。好好学习?之后呢?之后又能怎么样?那我又何必好好学习?对身边的人好?之后又能怎么样?谁又会陪我一辈子?好好吃饭,对自己微笑,多看书,要快乐……之后呢?这些惯常的生活,总会有被打破的一天吧,那,之后呢?

  不过是没有之后罢了,不过都是些没有意义的事,不过都如那些童话,只是蒙人的。

  呵呵,都何必呢?

  于是,我不再看童话,也不再相信未来,不再有梦想或是期待。

  很久之后,又翻开曾经很爱的故事书。书上的土很厚,我费了好长时间才擦干净。那些很假很假又很美很美的故事,让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心中满满地,都是最初的感动。

  我喜欢那些漂亮的公主,为她们各种被欺负的不幸感到同情,为她们困难的时候总有人出手相助感到羡慕,为她们最终能和真爱的人在一起而真心祝福。

  直到合上书,我突然发现,我忘了去问,忘了去想,之后的故事。或许,不重要了,那不过是个故事,是个可以让我感受到久违的单纯和幸福的故事,就够了

  吧!之后的,没有就没有吧!童话能感动我的,就是童话本身。之后的一切,即使未知,也没必要迷惘,没必要苦苦思索,那不影响,此刻的美好。

  就像,嗯,我也没必要在16岁的时候,想清楚之后的整个生命,规划好之后一辈子的结局,那和一个小小孩为童话中人物的命运担心一样毫无意义。没必要总问何必,不是每件事情,都有那么清清楚楚的理由,只是好好的,随意去做喜欢的事就够了。没必要为之后那些掌握不住的事情期待或者恐慌,好好的,享受没有之后的现在就足够了。

  我把那本书又收好。我或许早就过了追着童话看个不停的年龄。但是,即使到了之后,到了之后的之后,也要如童话一样,很简单很简单地生活着。

高一记叙文15

  秋风瑟瑟,带来了凉爽,同时也提醒着人们多披上一件外衣。而此时,在爷爷的村子里,吹来的总是一阵浓郁的酒香。

  爷爷住的村子依山傍水,而又四季分明,风景好得很,这也是我自从搬进市区后天天盼着回来玩耍的原因。但我的脑海里始终觉得我想回来并不全因这里的风景,而是有着另外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在吸引着我回到这个村子。我想不通是个什么东西在吸引着我,而我又想尽办法来这里寻找这样东西。

  逢着一个难得的假期,我又吵着爸妈领着我回村。打开车门,站在村口写着“酒”字的石板上,闻着从村里深处散发出的酒味。我知道这村子是远近闻名的酿酒地方,每隔着两三户就有一户家中酿着酒,我爷爷家自是不用说,打小我就经常跑到酒窖门口闻着那浓浓的酒香,听说,还有些老窖的酒也放在我家。

  见我站在门口,爷爷迎了上来,身板儿挺得直,走路也是风风火火,真看不出来是个年过七十的老头子了。“哟,闺女儿回来啦,进来坐!你爷爷我今儿又开了一坛好酒赶紧的过来闻闻!”我一听有酒,乐得直点头。要说好酒开封,那可是很难看见的事,不知是什么时候放下去的酒放到现在,一开封那就是醉人的香。对,连闻着那味儿你都能醉!进了后院,一坛半人高的酒摆在院子角落,尚未走进,便闻到了那浓郁的香味儿,我凑上前提着鼻子闻了一阵儿,扭头笑着:“爷爷,这是女儿红吧!”爷爷噗的笑出声:“真机灵,这可是上了岁数的女儿红啊,可得好好珍惜!”我看着爷爷脸上笑得额头都有三道纹,也乐了,爷爷不但会酿酒,还爱喝酒呢。

  赶巧,这坛酒一开还成了村里的大消息。村里大大小小都来我们家做客,每个人都要闻一闻这坛女儿红的味道,那场面,仿佛这整坛酒的味儿都要被吸干了一样,大家争先恐后的闻,热热闹闹的,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充满酒香的醉人的笑容。傍晚,邻居王大婶做了一桌子好酒好菜拿到我家院子里,街坊邻居都过来吃酒菜。爷爷也慷慨地拿出这坛女儿红与大家分享,引来一片叫好声。我想,这村里人的情,又何尝不是因为这酒而变得深厚?这村里的风景,又何尝不是因为这酒香而变的醉人?我趁着爷爷不注意,拿起筷子从坛子里蘸了一点这令我渴望的女儿红,往嘴里轻轻一点,浓郁的酒香顿时充斥了我整个口腔,钻进了我的五脏六腑。女儿红,喝得女儿脸蛋红。这一刻如此醉人,我摸着略微发烫的脸颊望着天空的繁星笑了。

  空气里仍旧弥漫着这个村特有的酒香味儿;口中仍旧留有女儿红消散不去的味道。我终于在这一刻明白了,是这里的酒香吸引着我总是回到这里,是这里醉人的风景在吸引着我回到这里。这里的人,这里的情,这里的酒,都是经历了岁月洗礼,才越发的诱人。这一刻如此醉人,我愿沉浸在这酒香里久久不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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