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2-24 10:29:43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劳动合同汇总9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劳动合同汇总9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所在地址: 性别:

  所有制性质: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现居住地址:

  甲方招用乙方,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在本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无确定终止时间。

  3、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 。乙方应完成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具体要求是:

  第三条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甲、乙双方约定实行以下第( )项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

  对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应当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平均日,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总实际工作时间应不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乙方依法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和双方约定的各项休假权利。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甲方应依法制订有关工资分配和调整,奖金发放,津贴补贴标准等劳动报酬分配规定,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劳动报酬。每月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为 元,并根据内部相应规定调整。在试用期内乙方每月的劳动报酬为 元。

  2、实行年薪制的,年薪为 元。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按照合理制定的计件单价计算工资;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工作的,根据有关规定以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工资。实行其他工资制的,按照规定或约定方式支付工资。

  3、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甲方应制发劳动报酬支付表,并向乙方提供个人劳动报酬清单。

  4、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在岗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若乙方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甲、乙双方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及其它劳动保护条件。

  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并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对于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甲方必须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防护设施;对于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岗位(工种)的,甲方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如实告知其职业病情况,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

  1、甲,乙双方按照本劳动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2、本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即有效期限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双方各执一份。

  3、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均应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4、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八条 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七章规定情形的,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可以就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进行约定)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或。其中试用期为日起至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杉青闸120号。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劳动报酬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每月动报酬为元/月或计件或月工资不少于当年底嘉兴市最低工资标准,其中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为元/月。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乙方必须当事人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4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做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由于自然灾害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必须修改有关条款的。

  二、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

  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再次,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劳动合同变更的方式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所作的修改和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两种情况:

  1、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 必须协商一致,达成协议;

  2、 法定变更是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当事人一方可依法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也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无论是协议变 更,还是法定变更,只限于对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的变更,不能对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变更。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 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或者职工劳动、生活情况的变化,也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四、变更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

  2、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

  3、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条款,请求对方限期答复;然后由对方当事人在限期内给予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或者建议再协商解决;最后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

  4、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5、变更劳动合同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五、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范例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

  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期限是几年?

  《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意见》:第20条: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无论初次就业的,还是由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第21条:用人单位经批准招用农民工,其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八年。

  第22条:劳动法第二十条中的“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时,只要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固定工转制中各地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看了上面法律的规定,我们知道劳动合同的服务期限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在实践中,劳动者由于不懂得法律的规定,合法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关于劳动期限方面的其他问题请咨询,我们将为您具体情况来一一解答。

劳动合同 篇6

  尊敬的学校领导:

  XXX,男,生于xx年11月26日,现在学校办公室工作,并兼初三(4)班班主任及初三(3)、(4)班英语任课教师,xx年 9 月与学校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合同到期。经本人考虑,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在学校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鉴于此,我更是尽心尽力做好这一份工作,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在工作中也相对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加强学习,弥补、改正自己的不足。

  我真诚希望能够继续为十四中服务,恳请学校领导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我必将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虚心学习,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发挥聪明才智,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份工作,为学校的工作发挥力量。基于以上所述,我申请续签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希望得到领导的批准。

  申请人:XXX

劳动合同 篇7

  劳动合同的生效是否等同于劳动关系的建立?

  20xx年3月,被申请人甲公司公开招聘员工,申请人林某前去应聘,经洽谈并相互了解后,双方均有建立劳动关系的意向。由于林某当时尚在乙单位工作,因此双方在20xx年3月30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由林某在20xx年4月之内向乙单位辞职并办理离职手续,甲公司在林某报到上班后才正式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的,公司将不予录用。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签字盖章。

  因多种原因,林某于20xx年5月15日方与乙单位办理完离职手续,其后当林某到被申请人甲公司报到时,该公司告知林某,由于其晚到半个月,公司已另行招用其他人员,因此对林某不能再予录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林某于是与甲公司发生争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林某认为自己为应聘甲公司工作而辞去了乙单位工作,甲公司已与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应确认自己与该公司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现甲公司因自己晚到半个月而解除劳动合同于法无据,要求甲公司履行劳动合同,安排工作并赔偿损失。被申请人甲公司认为公司与林某订立的劳动合同是附条件的合同,林某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事项,公司按合同约定可以不录用林某。

  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履行劳动合同,安排工作并赔偿损失。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人林某的仲裁请求未给予支持。

  [评析]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三条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上述规定,本案当事人林某和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的形式要件符合法律规定,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及双方作出的特别约定 (要求林某于一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到甲公司报到建立劳动关系)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是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排除林某的权利,故双方的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法订立并生效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所谓法律约束力,是指当事人依法必须为之或不得不为之的强制力。劳动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主要表现为:(1)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2)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3)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当事人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合同的法律约束力等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合同效力。有效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反之,无效的劳动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关于劳动关系的建立

  所谓劳动关系的建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劳动权利义务的`确立。《劳

  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即劳动合同实际履行之日起建立。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之间劳动权利义务有法定的,也有约定的,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依法建立,劳动权利义务也就相应确立。 本案中,林某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该劳动合同是附条件的劳动合同,即林某需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后在一个月之内入职作为双方劳动合同关系依法建立和履行的前提。由于林某未按约定时间办理入职并向公司提供劳动,双方并未实际履行劳动合同,未形成用工关系,因此双方劳动关系尚未建立。

  启示与思考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表明:劳动合同的生效和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作为仲裁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要注意区别两者的不同。既要考量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也要考量当事人双方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本案中当事人之间虽然签订了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但在其实际履行之前,即用人单位用工之前,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并未同时建,此时,劳动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在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是劳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当事人有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的义务,并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但是,由于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尚未建立,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确定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 篇8

  先生/女士:

  您和我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 年 月 日到期,现因**原因,本项目无意向与您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现提前一月书面通知您,请您在劳动合同到期当日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你的工资结算到 年 月日。 特此通知!

  最后,感谢你在职期间对项目所做的服务和贡献!

  ***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发出时间:

  签收时间;

劳动合同 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 (实际用工单位)的 岗位从事 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工作地点为 。

  2、派遣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3、甲方有义务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审核实际用工单位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包含在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约定的基本工资中,由实际用工单位另外计发。

  四、劳动报酬

  1、乙方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基本工资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绩效奖金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定额单价为 元,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由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另外计发。

  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敦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乙方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的缴费记录。

  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为此类原因乙方遭受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不视为乙方过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乙方按约定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期限届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应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向乙方按月支付报酬,缴纳社会保险。

  3、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派遣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单位工作,在新单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不降低的条件下,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派遣,双方同时书面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4、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及违反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按规定发放报酬,积极重新派遣。

  6、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 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满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八、其他约定条款: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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