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3-11 14:59:44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劳动合同八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品】劳动合同八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户籍所在地: 省(自治区、市)

  委托代理人: 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委托代理人办公地址: 本市(县、区)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陕西省劳动合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 (从下列A、B中选择):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为:

  2、试用期约定为 (从下列A、B中选择):

  A、无试用期;

  B、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劳动岗位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和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第三条 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

  (从下列A、B、C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标准,每月工资总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A、按月工资标准计算劳动报酬,每月工资为? 元 (人民币大写: );

  B、按工日工资标准(1工日=8工时)、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劳动报酬,每工日工资为? 元(人民币大写: );

  C、根据乙方完成工作量计算劳动报酬,具体标准为:

  2、甲方应按本合同附件样式制作记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甲方应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在记工考勤卡上予以记录;甲方项目部应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对记工考勤卡上的记录进行审核、确认。

  3、对于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 元(人民币大写: )的标准计算误工费,列入当月工资支付给乙方。

  4、工资按月支付,具体支付、结算方式为 (从下列A、B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支付、结算方式,每月支付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A、每月 日前结算付清上月工资;

  B、每月 日前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 ),余款按如下约定结算支付:

  5、工资发放方式为 (从下列A、B中选择):

  A、银行代发:甲方为乙方在银行开立工资结算账户,工资发放均通过此帐户进行;

  B、现金发放:甲方直接向乙方发放现金,乙方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名确认。

  第四条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为 (从下列A、B中选择):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2天。

  2、甲方根据建筑业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需报劳动部门审批。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规定,合同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以及双方约定执行,具体如下:

  第六条 劳动保护

  1、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xx)。

  4、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甲方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 劳动纪律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八条 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⑴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⑵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资格证、上岗证、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⑶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⑷乙方有偷窃、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⑸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⑹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⑴在试用期内的;

  ⑵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⑶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⑷甲方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确保劳动条件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订的;

  ⑵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完成的。

  5、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5日内,甲方要与乙方进行工资结算,并一次性付清所有未发工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规定如下: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发放工资,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除须全额补发工资外,还应按每天? 元(人民币大写: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三条第4项约定的发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其他: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双方约定: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法律法规、本省规定有抵触的内容,按法律法规和本省规定执行。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 月 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于 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1。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 元或按 执行。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劳动合同 篇3

  自1995年实施《劳动法》,推行劳动合同制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劳动者文化素质的提高和法律意识的增强,《劳动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的解除论文。但是在现实中,随着人才交流的进一步活跃,每天都要签订大量的劳动合同,同时也有大量的劳动合同以不同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普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特别是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是合同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意志行为,并不以对方的意志为转移,单方解除不当,就会损害对方利益,破坏合同的效力和尊严。例如不少用人单位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往往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制定成格式化、定型化的条款,随意或武断地解除劳动合同,严重损害了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些问题,非常值得我们去认真思考、研究。下面我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入手,浅谈一下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原则及内容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则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以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前途和生活来源,也关系到用人单位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可以说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根据提出解除合同的主体不同,可分为双方解除、单方解除两大类。双方解除,即协商解除或协议解除,按照契约自由原则,劳动合同也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合意。因此,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具有以下特点:

  1、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请求。

  3、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单方解除,即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劳动合同,不以对方当事人是否同意为转移。单方解除权性质上为形成权,即不须由对方当事人同意便可发生法律效力的权利。一般来讲,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比例不大,我在这里不做讨论,下面重点分析一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由于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不考虑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其相对影响较大,一方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直接关系到用人单位的生产工作秩序和经营秩序;另一方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前途与生活来源,是一个极为为严肃的事情。因此《劳动法》对于不同形式的单方解除,往往规定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不具备法定条件者,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从表面上看,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对于劳动关系的维护是一种消极的行为。但从实质上看,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权依据法定事由或程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既可以维护和实现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同时又可以保障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赋予劳动合同当事人单位解除权的,对于劳动者来讲,可以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积极性;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可以增强其保护人才、重视人才的意识,从反面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促进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之间的平等的条件下开展公平竞争。

  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包括以下几层涵义:

  (1)、被单方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劳动合同。因为无效的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自然也就谈不上解除合同,终止法律效力了,合同范本《劳动合同的解除论文》。

  (2)、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尚未订立的劳动合同根本不存在,谈不上解除与否的问题,已全部履行完毕的劳动合同,法律效力自然终止,没有解除之必要。

  (3)、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是合同单方的法律行为,即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单方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实质是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亦即提前终止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义务以及已享受的权利继续有效;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到此即告结束。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又可分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两大类。在这里我要明确指出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法的立法宗旨。无论是完善劳动立法,还是劳动执法、司法,都应体现这一立法宗旨。为体现这一立法宗旨,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比赋予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要小得多。劳动法严格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劳动合同的两种解除方式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称为辞退或解雇,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解除行为可分为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三类。

  1、过错性辞退即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存在主观过错行为.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征得他人的意见,也不必履行特别的程序,更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它主要表现为: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我认为,立法目的很明确,但在实践中很容易被某些用人单位不当利用,比如现在有些用人单位往往试用期上做手脚,把试用期工资定得很低,等试用期快结束时,单位负责人就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另外,用人单位所约定的录用条件也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序良俗,象以“酒量半斤以上”作为录用条件显然是无效的。

  2 、非过错性辞退。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主要形式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在前两种情况下,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无法实现劳动过程,劳动合同解除当属情理之中,而最后一种情况则是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中的体现。我个人认为,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应尽早通知劳动者以便于劳动者重新找工作,同时应给劳动者以各项经济补偿。

  3、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由于在经济性裁员时往往涉及很多劳动者,为了防止企业滥用“经济裁员”的名义裁减人员,所以必须严明法定条件和严格的法定程序[1]。我认为企业在经济裁员时首先要提前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然后提出裁减人员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应包括:被裁减人员的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对符合法律规定和集体合同规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接着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接下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最后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毕竟个人处于弱势地位,从人道上讲用人单位有条件的话,应该为被裁减人员提供培训或者就业帮助。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我们通常所称的“辞职”。 我认为,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种权利,即辞职权.拥有这项权利的权利人可以凭借自己的意志去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当做的事情.劳动者单方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分为一般性辞职和特殊辞职两种情况。

  1、一般性辞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以任何理由向单位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赋予劳动者如此宽度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不会使用人单位的利益受到损害。这是因为:第一、一般情况下劳动力总是供过于求的,只要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完全可以做好接替工作;第二、劳动者因无法定事由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负赔偿责任。即劳动者因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本人具有赔偿能力并愿意赔偿的,用人单位接受赔偿,损失得到弥补;劳动者不具有赔偿能力或不愿意赔偿的,合同不能解除。如果劳动者不辞而别,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之,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劳动法总体上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各国劳动法所奉行的主旨,法律赋予劳动者较大的解除权是理所当然的,而且,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劳动者拥有解除权,也能使劳动力得到更好的配置,劳动力的流动会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2、特殊性辞职。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情形为: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合同 篇4

  一、劳动合同不能约定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但是,我国法律对此又做了些禁止性规定。那么,劳动合同不能约定哪些内容呢?现在,小编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协议。劳动合同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除了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双方还可协商约定其他条款,但以下条款是法律不允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1、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条款。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2、禁止约定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3、除法定情形外,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劳动合同不能约定哪些内容的法律解答。根据上文可知,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定金、保证金或除法定情形外的违约金等其他可能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内容。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我们将尽快为您提供相应地法律解答。

  二、劳动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虽然不同类型的合同有不同的特点,但该条规定了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

  (一)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原则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原则,即全面履行原则,又称之为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以适当的方式,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这项原则的意义在于指导和监督当事人保质、保量地、按时全面完成合同的义务,防止违约情况的发生,借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约全面履行原则是决定合同是否履行和是否违约的法律标准,是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和违约责任的尺度。

  一般而言,按约定全面履行原则包括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履行主体适当。即当事人一般应当亲自地履行合同,不能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是标的适当。即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提供的工作成果、提供的劳动符合合同的约定或者交易惯例。三是履行方式和履行地点适当。应按合同所约定的数量、质量、品种等全面履行,不得部分履行,部分不履行,否则,即构成违约。

  (二)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

  当事人应当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之外的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一项合同义务,虽然该义务当事人在合同中可能没有约定,但是,任何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时都必须遵守。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等,履行附随于主合同的其他义务。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附随义务包括:(1)通知义务,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应当将有关重要的事项、情况告诉对方,例如,一方因客观情况必须变更合同或者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都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2)协助义务,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互相合作,像对待自己的事务一样对待对方的事务,不仅要严格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且要配合对方履行义务。(3)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对属于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对方当事人要求保密的信息、事项不能向外界泄露。除了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以外,当事人还应当履行其他义务,如提供必要的条件和防止损失扩大。(4)提供必要的条件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为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创造必要的方便条件,该项义务与协助义务紧密相连。当事人相互之间有协助履行的义务,就必须要为对方提供必要的条件。(5)防止损失扩大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某种原因致使当事人遭受损失,双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都有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而不管这种损失的造成与自己是否有关。《合同法》第119条也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公司合同管理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由此可见,合同管理对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事务,那么公司合同管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小编整理了合同管理的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关于公司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应注意的事项

  1.签订合同首先要明确的两个基本原则:

  (1)如果不是即时结清的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签订书面合同有两个基本目的:一是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二是作为证据,纠纷发生后,可向司法机关提供,用以证实自己主张的凭证。

  (2)对合同的各个条款要做到明确、详细。

  2.签订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

  依据不同的签约人要着重审查如下材料:

  (1)由对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约的情况

  ①对方是否有营业执照,而且是否真实,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

  ②营业执照上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是否与合同上的签约人有出入;

  ③签约人的身份证等有关身份材料的审查;

  ④对方营业场所以及是否正常经营等。

  (2)由对方特定的业务员签约的情况

  ①业务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②业务员与委托单位的关系;

  ③业务员与委托单位是否有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

  ④业务员是否得到委托单位的授权,特别要注意审查委托代理的权限、委托代理的期限。特别防范无权代理、越权代理;

  ⑤委托单位是否有企业营业执照,签约时是否还存在。

  总之在签约之前务必要对对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具体认真的核实。采用的方式可以是电话询问、写信、发函、上门考察,以及到有关部门查询等。在经过一番调查的基础上,较为具体地掌握对方的情况,这是签订合同的第一步。

  3.合同主要内容的审查。

  一般来说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主要包括以下条款:①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②标的;③数量;④质量;⑤价款或报酬(付款期限、付款方式);⑥履行期限、地点、方式;⑦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违约金计算方式);⑧解决争议的方法;(法院、仲裁委员会)。

  二)公司的合同管理,应注意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关于合同管理机构

  根据公司的管理体制规定,合同管理机构有的在业务开发部门,有的在财务部门,有的在工程部门,有的在质量管理部门,但不管是由何部门管理,都要明确职责和权限。

  2.关于合同管理程序,方法与过程的控制

  管理程序主要是明确合同签订过程如何控制,避免签订不合法的合同。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合同签订前的评审:

  首先涉及由哪个部门或哪几个部门负责评审及评审的内容和范围等要明晰。评审内容也要作明确的规定,一般应涉及对客户资信评估,递交项目建议书方面的项目报价,自我评审与控制,对客户相关要求的评审,合同风险评估。

  (2)合同起草与签订

  谁负责合同起草与签订,谁负责审核与批准。

  (3)合同的变更管理

  应明确一般变更的评审人与重大变更的评审人。

  (4)合同履行的跟踪

  要明确合同跟踪合同履行的一个或几个部门,定期对合同的整体实施情况进行监控。

  (5)合同收尾阶段管理

  对已经完成的重点项目,应明确由哪个部门提供合同总体运行报告,对成本和风险控制作出有参考价值的总结。

  3.关于合同管理责任

  为保证制度的有效运行,应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

  4.关于合同信息管理与备案归档

  明确合同文本管理部门及对合同文本使用、借用的权限及程序。

  四、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那么如果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劳动合同的法律知识,请阅读了解。

  (一)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如果想要继续在该公司上班,就需要收集在该公司上过班的任何证据,例如:

  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一般可以找刚刚离职的,如果一个月之内离职的,还跟公司存在与你相同争议问题的同事,可以一起申请仲裁。

  二)如果员工不想在公司继续干,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该得的权益,流程大致如下:

  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1、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2、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

  劳动合同订立的要求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了解劳动合同订立的相关要求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劳动合同订立的要求到底有哪些呢?

  网友提问:

  劳动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是什么?劳动合同订立的要求有哪些?

  律师解答: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1.要约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就合同主要内容作出的意思表示。因而,要约的发出人和接受人均须特定,且要约的内容足以构成合同的主要条款,同时应作出缔约的表示,否则不算有效要约。如果仅有订约的意思而未就合同主要内容作出表示,只能称为要约邀请,不能产生要约的效力。要约仅在要约有效期内对要约人具有法律拘束力,要约期满其效力自动解除。因而,用人单位如果仅在招工启示或广告或简章中介绍自身情况,并发出招工信息,并未就合同主要内容给予说明,该行为只能算是要约邀请,不构成有效要约。而如果用人单位在招工简章中对合同条件给予明确说明,则属于要约,一旦应招者承诺,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应招者不同意所列条件,而提出新的条件,则属于反要约,用人单位可以承诺,也可不予承诺而不成立合同。

  2.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完全五条件地接受要约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本人在有效期内作出,且应当完全接受要约条款,如果接受的意思与要约不一致而改变了要约的实质性内容,则只能视为反要约,不构成有效承诺。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一旦同意对方要约而作出承诺,劳动合同即告成立。

  任何一个劳动合同的成立,一般都要经过上述两个阶段,但具体可能要经过要约——反要约——再要约——承诺的复杂的反复协商,最后成立合同的过程,合同一经成立,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要求

  1.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当事人不得以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意图和违法行为,以达到不良企图的目的。

  2.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即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应是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双方主体在签约时,主体资格必须合法。

  3.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所设定的权利、义务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如有的劳动合同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单位概不负责”、“旷工3天予以除名”、“不享受星期天休假”等等,均属于内容违法而无效的条款。对此,用人单位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4.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必须合法。有的地方性的法规对劳动合同签订程序的法律要求,除了要求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并签字盖章外,还规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合同管理机构进行鉴证,方能生效。

  5.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合法。

  对劳动合同订立的理解有哪些误区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的劳动合同认识中,对劳动合同的订立也存在着一些误区,本文总结了对劳动合同订立的一些误区,仅作参考。

  “临时工”不用签劳动合同

  其实,“临时工”是一个已经推出历史舞台的一个概念,是我国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前,与“固定工”相对应的概念。《劳动法》颁布实施后,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都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与所谓的“临时工”不签定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不但要赔偿由此给劳动者带来的损失,而且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试用期过后再签正式劳动合同

  在招聘新员工时,企业为了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待试用期过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实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跟据《劳动法》第16条第2 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期之前。

  试用期过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是违法的,而且也可能将自己“套牢”。实际上这种做法往往是弄巧成拙,最终是适得其反。因为,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而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要终止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显然,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企业本来是想防止被“套牢”,实际上恰好被“套牢”,因此,此种做法不可取,正确做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

  试用期不用缴纳社保费

  许多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所以企业不需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其实不然。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确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

  目前,有些企业以防偷、防跑、防犯规等等为由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 “保证金”等,如果没有押金,就扣下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做抵押。收取押金的企业绝大多数是一些小企业。其实,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的,一旦劳动者向劳动部门投诉,企业是得不偿失。《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 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如果您对劳动合同的订立还有什么法律疑问,欢迎免费咨询我们专业律师,他们会及时给您回复。

劳动合同 篇5

  一、如何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要坚持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为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

  二、劳动合同期满怎么办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未涉及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性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何操作?期限届满当日办理终止手续,期满日前办理终止手续,还是期满日后办理终止手续?没有具体规定,法律留有空白。

  鉴于劳动合同到期,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续订劳动合同还是终止劳动合同、是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选择问题,故,应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留给双方一定期限予以考虑、权衡,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对此,应借鉴《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是续订劳动合同还只终止劳动合同。由劳动者在书面通知上明确意见即可。这样,一方面既保证了劳动合同届满后劳动关系的状态,或者因劳动合同终止而中断,或者仅劳动合同续订而连续;另一方面,可以真正实现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者要注意和用人单位协商劳动合同期限,期满之后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后有任何法律问题的话,都可以来电咨询来说365网站的律师,律师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劳动合同 篇6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进行补偿又下面两种情况: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x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x年x月x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

  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x年x月x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期限为x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x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x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实行x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加点和法定节假日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x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x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x元/月、x元/月、x元/月、

  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x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条中明确。

  第十四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x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标准并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x元。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令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者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者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x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本合同终止。

  十、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三十八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九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一条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双方对职工赔偿计算有异议,可按职工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每满未履行1年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1年满6个月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未履行6个月赔偿半个月工资。

  十、竞业限制

  第四十二条与甲方订立保密协议的乙方,负有对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进行保密的义务。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内,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第四十三条在此期间,甲乙按照乙方原工资的50%总额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争竞业限制约定的,除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甲方己经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数额的两倍。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四十六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第四十九条己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8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聘用岗位及职务

  1、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岗位工作,并聘任__________设计师__________职务。

  2、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聘用合同期限

  经双方协商,选定以下第__________种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4、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报酬;

  (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作业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违规指挥,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工作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必须认真专研业务技能,熟悉公司产品和各种材料、规格、价格等,以达到精确、美观、节约的目的,并积极提高与客户沟通能力;

  (3)设计资料均为公司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泄露(含同行、同事、同学、亲戚朋友等)。

  (4)不得使任何第三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容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容、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5)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6)乙方工作时间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超过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7)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8)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将想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9)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为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工作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补贴。

  2、乙方基本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月,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月

  3、甲方确需乙方加班时,按国家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费;

  4、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发给乙方上月的薪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自动顺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给乙方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作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________(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七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及时足额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从乙方月工资中扣除后代缴,记入个人账户,或由本人按规定自行缴纳。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约定执行。

  乙方医疗期满或痊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时,由甲方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医疗费等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丧假、带薪年休假等。

  第八条、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合同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4)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时,可依法定程序裁员。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条项规定解除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法定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0、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承担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员,如其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将会给单位带来技术项目终止,产业知识产权纠纷,技术失密以及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在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未具备时,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1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延本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12、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有关条款内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3、乙方被依法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4、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第九条、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及后果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4、其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甲乙双方可就保守商业秘密、竞业禁止或培训等订立专项协议,此类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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