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4-05 10:30:59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劳动合同模板合集六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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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排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为__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

  第二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四十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 方:徐州******有限公司

  乙 方: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依据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门担任职务(职位),从事等工作。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接受甲方的检查、考核。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办公用品和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试用期内及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 天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六条 工资休假

  乙方在试用期内工资核定为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核定为 元/月。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甲方规定执行。

  甲方实行先工作后付薪制度,乙方工资按月以现金发放,发薪日为次月 日。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和其他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第七条 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按照徐州市及甲方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基本医疗、养老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

  (二)如乙方因工负伤,医疗期内的工资、医药费及其他待遇,按徐州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的具体规定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由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或甲方计发。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关诊断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每月 个(但一年内累计不超过 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四)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甲方《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乙方应遵守甲方《员工手册》及员工守则、工作程序、技术规范、操作流程、保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分、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合同续订

  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行失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条 合同解除

  (一)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经协商,不能就乙方工作安排调整等事宜达成一致,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如法律无特别规定,乙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提前时间不足者,经甲方同意,可以按乙方前三个月总收入的日平均数乘以相距的实际天数计算给甲方的经济补偿(但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离职,除须按前述规定向甲方支付经济补偿外,视同违约。

  (四)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均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商定,违约金为人民币 元。

  合同履行期内及合同期满后,乙方有违反本合同,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泄露甲方或其合作者、客户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相关资料等行为,除依法承担责任、赔偿受害者损失外,同时视为违约。

  合同履行期内及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侵犯对方权利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有关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承担经济赔偿(或补偿)等法律责任。支付完全部赔偿金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视为违约。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特别说明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员工手册》及管理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相关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甲 方:徐州******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个月。

  (三)乙方应在年 月 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工时制。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至 日之间。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八、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xx乙方(签名):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xx

  20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 篇4

  【过失性辞退】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读本条是关于因劳动者的过失而使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本法在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以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但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立法上严格限定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禁止用人单位随意或武断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适用此项条款首先要注意以上三点:1、要求用人单位所规定的试用期期间符合法律规定。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満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只能在此范围内约定试用期。 2、是否在试用期间。试用期间的确定应当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若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超出法定最长时间,则以法定最长时间为准;若试用期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则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3、对是否合格的认定。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条件,用人单位无权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等条件为准。4、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所谓证据,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适用这一项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首先,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其次,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散布谣言损害企业声誉等,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带来损害。第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或能源等。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兼职”。我国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虽然没有对“兼职”做禁止性的规定,但作为劳动者而言,完成本职工作,是其应尽的义务。从事兼职工作,在时间上、精神力上必然会影响到本职工作。作为用人单位来讲,对一个不能全心全意为本单位工作,并严重影响到工作任务完成的人员,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该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如果影响轻微,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 篇5

  本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 年日到期,若您愿意继续遵守我公司《员工手册》、一体化管理规定、现行制度规定并继续努力工作,公司将同意与您续签劳动合同。

  薪资标准:基本工资元/月,薪资保持原合同约定不变或提高,加班费以基本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其他参照公司现行的一体化薪资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制度;

  特殊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若您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选择栏如下:

  □放弃无固定期限合同,从公司规定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

  本人签字栏: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给公司书面回复,逾期将视为您不同意续约,本公司认定合同到期日为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日,将为您办理相关合同终止手续,一切后果您自己承担。

  通知单位(盖章):

  时间:

  被通知人(签字):

  时间:

  劳动合同续订通知书(回单)

  苏州 公司:

  本人愿意与公司续约,愿意遵守服从公司各项管理规章。

  本人希望与公司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同意公司规定的续约期限 为 年

  合同到期单位可以终止与我的劳动关系。

  本人不愿意与公司续约,原因如下:

  被通知人(签字):

  时间:

劳动合同 篇6

  劳动合同台账

  劳动合同台账就是单位员工劳动合同详细资料的一个登记表,以方便管理本单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台账。

  主要的内容应包含:员工姓名、部门、岗位、入职日期、签订合同日期、合同生效日期、合同到期日期、续签情况、合同变更事项、合同解除、合同终止等。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

  建立各类台帐、妥善分类保管、全面详尽分析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合同范本《劳动合同台账》。企业组织结构不同、规模不同,台帐的种类要求、类目粗细等都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台帐种类的确定与记录必须坚持简明、准确、及时和稳定的原则。一般应包括:

  1. 员工登记表 (个人信息资料)

  2. 劳动合同台帐 (劳动关系的变化)

  3. 员工统计表 (组织结构的调整)

  4. 专项协议台帐 (特殊情况管理)

  5. 社会保险及医疗期台帐 (保障员工权益)

  6. 员工培训台帐 (保障企业效益)

  7. 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台帐 (管理绩效)

  8. 其他必要的台帐 (投入产出分析管理,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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