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5-02 13:59:39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劳动合同范文9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劳动合同范文9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供销商、促销员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促销员,并订立本合同书。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 促销员的录用

  (一)促销员的条件:

  1、应聘促销的人员必须五官端正、仪表端庄、谈吐文雅、身体健康、身高在1.55米以上。

  2、应聘人员必须要有累计半年以上的促销经验,必须有高中以上的文化水平。

  3、应聘人员必须有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上岗证等有效证件。

  (二)促销员应聘的程序:

  1、应聘人员持有个人简历有业务员安排面试,面试合格后,交纳身份证复印件,有业务员安排试用岗位。

  2、促销员试用期为3天,有业务员考核合格后,签定促销员合同,转为正式促销员:如果不合格,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未通过试用期人员将不予支付工资。

  3、促销员录用后甲方有义务对促销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满足超市需要。

  4、甲方有义务于规定时间内与超市签定协议,以便于促销员办理进店手续,如未及时与超市签定协议造成促销员为办理进店而上岗的后果有甲方承担。

  二、 促销员的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接待顾客热情、主动、耐心、礼貌、争取最佳服务。

  2、严格执行商品商品物价政策,维护消费者权益,遵守商业道德。

  3、遵守超市、甲方、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前30分钟到达超市,做好班前准备工作。下班交接班时,务必做好交接工作,以确保责任分明。

  4、不得在超市内抽烟、偷盗、吃东西、若有违犯,依照超市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罚金由促销员个人承担。

  5、保持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上班时一律服从所在超市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在上班时间做私事,查到一次罚款15元,四次以上者给予解聘。

  6、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上班前搞好卫生和商品陈列,保持营业场地和货架的干净整齐。如果发现商品陈列混乱,卫生不好,使得营业场地杂乱者,一次罚款20元,四次以上者给予解聘。

  7、虚心认真地听取顾客的意见并及时地反馈信息,维护甲方形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顾客争吵。

  8、爱岗敬业,熟悉产品知识及销售常识,以提高日常工作效率。

  9、促销员若发现商品价签错误,应立刻通知超市主管人员,及时更换,因价签错误造成的经济出入,有促销员自行承担。

  10、 促销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随机检查,并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做好每周的进、出、存报表并且上报给甲方,报表得数据要知识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三、 促销员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信息反馈规定,并及时交给业务员,否则按每次10元给予处罚。 促销员的考核

  (一)上班的规定

  1、促销员应按时上下班,并记录在考勤卡上,甲方将考勤卡及业务员查岗记录算工资,考勤卡需要超市相关负责人签名,不得私自签卡,否则每次罚款5元。

  2、促销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达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如因违反超市制度,造成超市罚款的由促销员自己承担。

  3、促销员不得无故旷工、脱岗、无故旷工、脱岗一次罚款50元,达三次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休假、请假的规定

  1、促销员每周可以在周一至周四选择一天休息,当周不休假视为放弃,不得累计到下周,促销员休假时,需提前两天向主管业务申请。若连休或在双休日休假,则算旷工一次。

  2、促销员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如实书写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经业务员批准之后,由业务员具体安排,无特殊原因、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得请假。互相顶班的时间必须记录在考勤卡上。请假人必须在交接完工作之后方可离岗,一律不许口头、电话或过后补休假条等形式请假,否则、一经发现将以旷工处理,严重的直接开除,同时将警告业务员一次。

  四、 促销员的薪酬、福利和待遇

  1、促销员工资于每月20日发放上月工资,工资将打入促销员提供的工商银行帐号内。

  2、促销员的工资底薪为人民币1000元/月(含工作表现考核工资部分200元),此部分由甲方承担。

  3、由于超市的需要,超市硬性要求加班,甲方不给予补助。除正常休假外(每周一天)的休假或休假不享受工资。

  4、促销员的社会保险由自己办理。

  5、促销员自行解决食宿及交通费用,甲方不不予补贴。

  五、 促销员的解聘和辞工

  1、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被甲方辞退的,工作交接清楚后,自通知之日起即被解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构成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因违反超市规定制度,超市要求辞退的,工作交接清楚后,自通知之日起即被解聘,因严重违反超市制度,造成损失的,构成违法行为的,将视超市的要求,配合移交工安机关处理。

  3、促销员的辞工:为便于甲方的安排,在职促销员必须提前30天向业务员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安排人员盘点交接清楚后,方可离职。

  4、促销员无论是解聘,还是辞工,都应当把促销服、相关资料等交接清楚,若有遗失,应照价赔偿。

  六、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双方签字有效。

劳动合同 篇2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因甲方企业分立,原归属于甲方的的相关业务划归乙方(因甲方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 相关员工劳动关系转移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一、乙方同意接收甲方原 相关员工(详见附件:劳动关系转移人员名单),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员工劳动关系转移手续。

  二、乙方应当依法及时与从甲方转入乙方的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计算其工龄(从入职甲方之日起算),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等。

  三、本协议签订后,相关人员劳动关系转移完毕(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后,甲方应当将所转移员工的薪酬、福利等相关的全部人事档案资料移交乙方。

  四、自本协议签订后,从甲方转入乙方的人员与乙方发生劳动纠纷的(包括与甲方有关的涉及社保、经济补偿、工龄等相关问题而引发的劳动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劳动关系转移人员清单》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一、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企业调解

  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

  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三、劳动仲裁

  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仲裁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将其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如何产生、仲裁适用何种程序规则,都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二)仲裁是由中立的第三者出面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这个中立的第三者不是法院,一般是特定的仲裁机构。各仲裁机构一般都提供各专业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选定仲裁员。这些仲裁员是各行各业的专家,保证了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虽然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可是,仲裁机构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所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拘束力。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仲裁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仲裁在程序上不像诉讼那么严格,很多环节可以被简化。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不像诉讼那样实行两审终审制,有利于当事人纠纷的迅速解决。而程序的简化和裁决的快速,又大大地降低了解决争议的成本。

  (五)保密性。

  仲裁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并且各国有关的仲裁法和仲裁规则都规定了仲裁员及仲裁秘书人员的保密义务,所以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贸易活动不会因仲裁活动而泄露,仲裁表现出极强的保密性。

  四、法院起诉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受理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劳动合同 篇4

  劳动合同法规定产假不少于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过错的除外)。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1、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若公司强迫辞退,是可以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另外,劳动合同解除必须在哺乳期结束后,所以还可以补偿哺乳期内的工资。

  女职工在生理上与男职工有很大区别,正因为如此法律给予了女职工更多的保护。这些保护是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用人单位剥夺的,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劳动合同 篇5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劳动合同生效的含义

  劳动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劳动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此时这份劳动合同的内容才对签约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成立,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协议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即代表劳动合同成立,但是劳动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着合同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那么当事人约定的期限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

  二、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

  一份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一)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行为能力是签订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有法律上认可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一个10岁的小孩不具备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因为法律上认为一个10岁的小孩根本不能够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真正含义。通常,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的。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所谓强制性规定就是当事人不能约定,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办的权利义务。如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该条款将视为无效。

  (三)劳动合同需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另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三、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直接的证据。在现实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拒绝将属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合同归还劳动者,这种做法直接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劳动合同一般会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者竞业限制等条款,这也是劳动者履行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依据和证明。如果劳动者手中没有这个有力的证明,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则处于举证不利的境地,其合法权益极易遭受侵害。因此,本法规定,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条指出:“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在同时的。本条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就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情况下,劳动合同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如果有一方没有写签字时间,那么另一方写明的签字时间就是合同的生效时间。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有时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会不一致,这时则应按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确认。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的生效作出的其他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无效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这一点常常被忽视。由于普通人对于无效原因的理解会发生偏差,法律将确认无效的权利限制在了仲裁和诉讼,从而保障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 篇6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 完成之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 (A、劳动合同期为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B、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2个月;C、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6个月;D、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或期限不满3个月的,无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在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其工作岗位:

  1、根据甲方经营管理的需要变更岗位的;

  2、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调整岗位的;

  3、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或绩效考核情况需要调整岗位的;

  4、乙方因患病、休产假导致原工作岗位被其他员工替代的;

  5、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岗位的。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企业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实行月工资制,乙方第一年每月基本工资为 元。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其工资标准:

  1、乙方岗位发生变更调整的;

  2、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需要调整的;

  3、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或绩效考核情况变化的;

  4、其他情况确实需要调整工资标准的。

  第八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九条 甲方未安排加班,乙方自愿加班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加班报酬。

  第十条 非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若乙方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甲方只支付生活费。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的,甲方不必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

  五、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法律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自觉遵守。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三条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额赔偿。

  六、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根据乙方的申请,由乙方自行购买社会保险,甲方将社会保险单位应承担部分以现金的形式和工资一起支付给乙方。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

  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九条 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规章制度违法,损害乙方利益的;

  4、因欺诈、胁迫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年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应当妥善移交工作及掌管的甲方物品,以此作为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及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办理解除或终止合同证明,不办理离职手续:

  1、给甲方造成损失未承担的;

  2、违约金未支付的;

  3、工作未交接的;

  4、掌管有甲方物品未交还的;

  5、负责的货款未收回的

  6、其他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个月)

  2、合同终止后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条件下商议续签。

  二、合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种或职务)为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及节假日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按季节调整工作时间,每周六、周日为带薪休假日。

  (二)其它节假日按照国家法定假日休假(如五一,十一等),过年期间可享受公司给予的天带薪休假(如遇特殊情况可共同商议)。

  四、工资待遇及社会福利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基本工资:元/月,每月日发放。

  2、绩效工资:

  3、甲方每月发给乙方交通补助元,通讯费补助元,与基本工资同时发放。

  4、甲方安排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外(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日早9点至晚6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二)其他形式:

  1、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如乙方经常在外办理公司业务,甲方应为乙方交纳意外保险。

  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六、劳动合同范本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九、保险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二)、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四)、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

  十、劳动合同的调解及仲栽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8

  (商贸、餐饮服务业)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 册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乙方 (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月日起,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完成 工作任务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 )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和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月休息日 由乙方提报,甲方审批的原则安排 。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为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工种(或岗位)。甲方应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休假时间,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 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确定乙方工资执行以下第 种方式,试用期薪资标准: 。

  1、实行月(日)固定工资制,标准为元/月(日)。

  2、实行底薪加提成工资制。底薪为 元 ,提成标准。

  3、其他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本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可以根据乙方所在岗位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变更,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要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甲方必须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工资支付日期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甲方应当在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帮扣帮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七、保守商业秘密

  乙方必须保守甲方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如违反约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九、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劳动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用工备案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姓名)签字:

  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一、根据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二、本协议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三、工作任务:

  1.甲方安排乙方在 , 工作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因甲方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遵守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工作价值,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依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 元(人民币)/月(大写: )。每月 日发放工资。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管理制度》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违反劳动法律,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和解聘。

  六、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1.协议的终止期限届满时即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同意条件下,可续签协议,并应提前30天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2.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3.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a、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企业又不加善的;

  b、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5.任何乙方提前解除协议,均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乙方必须等到甲方招到接手人员,方可离职。乙方如未满一周自行离职,公司不给予任何报酬。

  七、任何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照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八、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均由甲方决定并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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