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6-05 13:59:47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劳动合同模板十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劳动合同模板十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实习生):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为明确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二、实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实习学生为

  岗位实习,乙方应按学校的教学内容及实习要求,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三、实习津贴

  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制度确定实习生的实习津贴。具体支付方法如下:实习津贴 元/月。

  四、工作时间及休息假日

  1、甲方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2、甲乙双方具体约定:如有项目需要,本着自愿原则加班。

  五、保险福利待遇

  1、由于乙方还是在校学生,甲方需为实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实习学生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甲方根据实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4、实习学生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1、甲方有权按照国家、省和统筹地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

  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七、合同解除、变更、终止

  1、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

  2、经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协议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在实习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在实习期间,乙方不得随意中断实习、实践活动。若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则须支付管理费用500元。若因特殊情况离开甲方,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主管领导批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本合同期满,应当即行终止。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本合同。

  八、其它。

  1、乙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合同附件。

  2、本合同共叁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生产经营地址:江门市江海区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户口所在地址:江门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xx》和国家及省、市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一) 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从 20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 ∕ 年 / 月 /日起至 ∕ 年 / 月 /日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本合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从 ∕ 年 / 月 /日起至 ∕ 年 / 月 /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工作地点在 。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应协商一致,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的工作时间以劳动法规规定为限。如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或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按批准的工时制度实行。

  (二)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三)甲方按国家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的带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3 种形式执行,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 / 元/月,试用期工资为 / 元/月。

  2、计件工资:甲方合理制订并公布计件单价和劳动定额,乙方的月工资按前述单价及所完成的工作量计算。

  3、其他形式:。

  (二)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集体工资协商结果,适时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三)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工资给乙方本人,定于每月 12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按照《劳动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并由双方按规定的缴费工资和比例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乙方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有关医疗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甲方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按《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的规定办理乙方相应的待遇。

  七、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 篇3

  1.甲方,指用人主体。填写用人单位全称。

  2.乙方,指劳动者。填写劳动者姓名。

  3.委托代理人,指受法定代表人委托(授予委托书)并代理其签约的人。

  4.甲乙双方除签订本合同书外,可以签订其他专项协议书,作为本《劳动合同书》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法定的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 工作任务完成为终止合同的标志。

  试用期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二、工作岗位和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工作岗位职责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因生产经营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或对本岗位工作不能胜任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七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达到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和专项职业健康监护体检。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工资支付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实行______________工资制度(计件工资制、岗位工资制、岗位技能等级工资制)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______________其中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工资每月_______元。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加班工资资;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按本人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加点工资。法定节日安排加班的,依法支付300%加班工资。

  五、保险福利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及我省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 其他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及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根据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需要,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乙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对违反者,甲方有权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十四条 乙方应服从甲方在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指挥和管理,爱护甲方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七、教育、培训、考核和民主管理

  第十五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企业管理、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当参与和接受。

  第十六条 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参加技术业务培训,接受考核,达到标准。

  第十七条 甲方应建立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为乙方提供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条件和机会,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根据制度和规定以及本人表现,有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实行这方面的制度。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十九条 除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的情形出现时,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1.甲方经批准转产、整顿和调整生产任务以及分立、合并、改制,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中的有关条款;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要重新安排适当工作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但能够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4.乙方专业技能达不到规定标准和经常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不能胜任劳动合同所规定工作,甲方安排乙方改变工作岗位(工种)的;

  5.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需改变乙方岗位(工种)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除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可即行终止劳动合同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甲方依法破产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销时,本劳动合同终止;

  2.乙方死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3.乙方经批准退休、退职时,本劳动合同终止;

  4.由于自然因素或者社会因素而发生了双方当事人无法预料或者虽可预料但无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况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一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二条 乙方调出用人单位,自人事、工资关系开出之日起本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本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其中包括被开除、除名或因违纪依法应予辞退的;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他人致残、死亡的;不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后果严重的;

  3.乙方被劳动教养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中包括:违反本合同规定,泄漏甲方商业秘密,并造成重大损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当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时,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不一致时,终止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

  第二十七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提出解除本劳动合同时,按国家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凡有甲方出资培训和招录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录费用。凡出资培训的,甲乙双方应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甲方的规定,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须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对于造成经济损失特别重大的,影响特别严重的,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保留追究第三人的权利。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条 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当地政府的规定,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中乙方的各项待遇如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按集体合同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劳动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有关劳动管理的新规定相悖,双方均应按新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劳动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

  鉴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予以续订。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续订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续订合同相关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

  鉴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有关条款作以下变更:

  续订合同相关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

  鉴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劳动合同 篇4

  鉴于您在合同履行期间,自____年__月__工作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经慎重考虑,现决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您的最后工作日为____年__月__日,请您按照公司的程序在当日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您的工资将发至 年 月 日,公司已结算您的薪金,请您至公司领取。

  如有任何问题,请与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力资源部将随时为您提供指引和帮助20xx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默认。

  感谢您在公司工作期间所付出的努力,祝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展宏图!

  ____________公司

  _____年___月__日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通告

劳动合同 篇5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实践中有很多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往往一走了之,不履行工作交接的义务,这时候用人单位可暂不予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作出规定,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司法实践中这种案例也不少,劳动者不履行工作交接义务,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按照以往的司法实践,支付经济补偿和履行工作交接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者未履行工作交接而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常常导致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判令用人单位支付了经济补偿金,但劳动者最终也没有履行工作交接的义务。

  【操作指引】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注意这里的办理工作交接是按照双方约定办理,为了避免发生纠纷时劳动者以双方未约定进行抗辩,不予办理工作交接,建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劳动者离职后的工作交接事项作出约定,明确工作交接的时间、程序、要求等事项。

  中国劳动保障报讯,张某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在解除协议上签字,此后张某因病住院,要求享受医疗待遇,公司称双方已无劳动关系。对此,白永亮律师认为,依据有关规定,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应当以用人单位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为标准,即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为标准。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超过30日,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予以办理;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在最坏的情况下,你可在辞职后30日到新公司工作。你应尽快通知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如原单位同意,当然可以提前办妥,但在与原单位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应与原单位尽量协商解决,必要时相应赔偿损失;如你在未了结与原单位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就到新公司上班,就违反了法律,新公司也要同时承担连带责任。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在

  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 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编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于 终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要求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乙方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带薪年休假和国家法定节日休假。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对乙方实行 工资制度。

  乙方工资标准为每月 元,其中基本工资每月 元。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每月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劳动合同》。现由于乙方的______问题,离开本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第___条第____项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工资发至______年____月为止,在本协议生效日一次结清。

  二、甲方确认乙方已完成所有工作交接。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原合同中保密条款及双方所签《保密协议》的效力。

  四、双方放弃其他权益,但是,原劳动合同中保密条款及双方所签《保密协议》设涉及的权益不在放弃之列。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劳动合同》同时解除。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9

  20xx年6月29日,《劳动合同法》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在近一年实施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意识得到明显加强,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有了大幅提高。

  企业不签合同极大的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工作试点于上个世纪80年代。1986年,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暂行规定》,正式建立劳动合同制度。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当时的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制度的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亦没有对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给予明确处理,导致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二十多年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依然较低。建筑业、餐饮服务业中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40%左右,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仅有30%左右,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根据《20xx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就业质量评价报告》显示,“中职毕业生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占12.67%、高职毕业生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比例为14.5%”。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极大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时,用人单位矢口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劳动法的保护。影响到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参加工会组织和参与集体协商、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是《劳动合同法》立法的主要背景之一,亦是《劳动合同法》所要解决的重要任务之一,《劳动合同法》就是要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强化了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

  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劳动合同法》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任务之一。《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基础上,继续强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同时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做出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该条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要求,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无论双方是否签订书面合同都受到劳动法保护。《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两条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未予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理措施: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后未予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将支付双倍工资。如果用工满一年后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就视为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如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承担极为不利的后果,极大的强化了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使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得到显著提高

  由于《劳动合同法》强化了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意识得到明显加强,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得到显著提高。上半年26省区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96%,《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效果。根据全国人大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表明,现在规模以上企业的签合同率大概达到了90%以上,小企业稍差一点,福建的小企业大概是70%左右,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广东是达到了80%,这在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这说明《劳动合同法》在整体上达到了它要实现的目的。

  各地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调查也表明了同样的结果。例如,上海市总工会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情况调查报告显示:通过对上海市19个区县、11个产业300家企业和3000余名职工的调查,上海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性提升,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提高,截止20xx年5月,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5%。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资料显示,深圳市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4.6%,同比增长2.4%,劳务工劳动合同为89.5%,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提高。

  部分劳动者短视想获取双倍工资 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另一方面,在《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劳动者故意拖延或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获取双倍工资,不利于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的现象。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作出了专项规定。

  由于《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导致了实践中出现一部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时借故拖延或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获取双倍工资的现象。特别是建筑业、餐饮业等一些用工期限较短行业中的劳动者,往往只看重短期的经济利益,忽视书面劳动合同提供的其他保障,在用人单位要求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以各种理由拖延或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以获得双倍工资。这一方面降低了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使用人单位处于尴尬的境地;另一方面也损害了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拖欠工资报酬、不交社会保险、工伤等情况,书面劳动合同缺少将对工资报酬的追偿、社会保险的补交、工伤及工伤待遇标准的认定带来极大的不便,实质上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 篇10

  摘要:劳动合同制从1986年在我国开始推行以来,到目前已成为我国建立劳动关系的主要形式,但有关劳动合同期限本身规定的不合理性,导致了劳动合同的短期效应,既不利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也不利于我国的产业发展,本文立足于分析现行劳动合同的期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看法,以期今后立法的完善,论劳动合同的期限。

  关键词:劳动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是劳动者和用工者建立劳动关系时所订立的合同。劳动契约是劳动关系的核心,一切劳动关系均建立在劳动契约之上,并由此而展开。劳动合同制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工业国家建立以来,从最初保护劳动者的立法目的到现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建立劳动关系的方式,是各国劳资关系的重要内容。劳动合同制度充分体现出一个国家的劳动关系状况。我国从1986年开始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设专章规定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把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并上升为法律规范。

  关于劳动合同的性质,历史上经过了长期的演变,从最初身份契约、租赁契约到目前为止,更多的人认为劳动合同不仅具有民法上一般雇佣合同性质,更兼有社会意义。到二十世纪初期,出于国家干预劳动合同和协调劳动关系的需要,劳动合同才由民法范围转入劳动法的范畴。很多国家在劳动合同中都有国家干预的强制性内容。

  劳动者作为劳动过程中的重要的生产要素,很多国家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以维护劳动力的持续发展和促进***的劳动关系入手,在劳动合同期限问题上,纷纷以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为主要的形式比如瑞典、日本、德国等,其他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短期期限劳动合同只是一种补充形式,同时法律上对此类合同的适用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而我国现在却以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为主要的形式。这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比较灵活,但已经呈现出很多弊端如劳动力流动性较高,不能形成持续性的集体力量,不能形成一批技能性的熟练阶层,造成了对劳动力的掠夺性的使用,对于我国的劳动合同期限,有必要做深入的深讨。

  一、我国劳动合同期限的一般规定

  1.现行立法中的三种合同期限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由此可见,我国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形式,所谓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明确规定了合同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至于期限是多少,劳动法及劳动部的相关规定都没有明确,有的可能是一年二年、十年八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有效期限,劳动关系可以在劳动者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持续存在,只有在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劳动关系才可终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把完成某项工作规定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

  这三种合同期限是一种并列的关系,作为当事人或者用人单位,可以任意选择一种形式。

  2.劳动合同期限与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关系。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第23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两种情况: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二是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至于这些条件究竟是什么,法律无明确规定,由当事人双方进行约定。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客观的原因而产生的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除此之外,一般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也发生终止的法律后果:(一)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二)劳动者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三)用人单位破产、清算及终止经营的;(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但无论怎样,合同期限届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况。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如果是86年前建立劳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后根据其服务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但该规定已被废止。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意味着双方不存在任何的劳动关系。在终止时用人单位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但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与劳动合同终止不同。所谓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由劳动者或用工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主观的原因而使劳动合同不再继续履行。如果是劳动者因为自身的原因主动提出的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对于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终止和劳动合同的解除,对用人单位来讲,法律后果不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已成为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

  虽然按照法律对劳动合同的期限的要求不同,将劳动合同划分为定期劳动合同、不定期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这是大多数国家劳动立法的通例。也许有人会认为不定期的劳动合同,雇主可以随时解除,这样对劳动者保护不利,其实不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期限是多长,但是用人单位不得随时解除,只有劳动者出现严重过错或有法律上的理由时,才可以行使合同的解除权。有的国家规定不当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在瑞典劳动法中,如果雇主没有正当的理由而终止雇佣合同时,该解雇可能会宣布无效并且会判处损害赔偿。一般的损害赔偿通常规定为大约5000欧元。反之,定期的劳动合同于期间届满时,雇主与雇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立即消灭,雇主没有继续雇佣的义务,也不需对劳动者承担责任,相对对劳动者较为不利。所以很多国家对不定期的劳动合同规定了比定期劳动合同更高的法律地位,而且对定期劳动合同的适用规定了严格的条件。目前,在我国,合同期满一般情况没有经济补偿金,而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则要付出较大代价,所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总是把合同期限签的期限较短,这样就对单位有利。造成了在实践中合同期限越签越短的情况,目前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三个月、一个月的劳动合同大量存在。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问题意见)第16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在这里,最高法未明确以原条件应该包括那些内容,是否也应该包括原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仅从字面意思理解,凡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存在劳动关系而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任何一方可随时终止劳动合同。赋予了用人单位随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劳动者非常不利。

  过去我国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劳动者一旦进入用人单位就成为该单位的永久员工,想要解除劳动关系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到了86年以后,我国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加上国有企业的改制,国有企业占国民经济的比例减少,其他非国有性质的企业越来越多,用人单位处于成本的考虑,劳动合同采用最多的就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决定其选择合同期限权利的弱化

  虽然我国劳动法规定了三种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这三种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择。但实践中运用最多的就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有人认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是平等的,可以自由选择,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就由民事关系转变为劳动关系,劳动者具有人身从属性和依附性。根据该理论,不但用人单位,而且劳动者在决定合同期限上有自由选择权。而事实上,对于大多数的劳动者来说,尤其是没有特殊技能的劳动者,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尤其是劳动力市场是供大于求的现状,首先考虑的就是生存问题,在选择合同期限问题上没有什么自由权,要么按用人单位的要求签订合同,要么就不要这份工作。所以大部分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于合同期限的规定没有自主权,一般都是用人单位说了算。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虚化

  国外很多国家和地区虽然也规定了定期劳动合同、不定期的劳动合同和短期劳动合同的种类。但由于不定期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比较有利,所以对于不定期的合同比较重视。而我国对于不定期的劳动合同规定了苛刻的条件,尤其是有些规定在实践中几乎是不可操作的。例如劳动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该条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备以下三个条件;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2.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3.劳动者要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来说,如果在一个单位工作了十年,一般是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作为用人单位来说,尽量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使用完劳动者的“黄金年龄段”后,以终止劳动合同的形式不在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即使劳动者提出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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