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3-06-27 10:31:08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劳动合同(1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有关劳动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劳动合同(15篇)

有关劳动合同1

  劳动者的选择权只能行使一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此,劳动者在选择了其中一项主张后,在今后的司法程序中不能随意变更。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应慎重选择是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追索赔偿金。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的实务处理

  所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是指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不同意接受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解除劳动的违法决定,并要求继续恢复和履行原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各方当事人都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作出如下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是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时,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决定,决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等规定的要求,提出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诉求;第二种选择是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决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在律师处理劳动争议的司法实践活动中,因劳动者的第一种选择而产生的劳动争议占绝大多数。大多数劳动者认为,既然用人单位已经将我辞退,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意义不大,受“好马不吃回头草”的传统思想影响,一般均主张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对于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诉求,劳动仲裁机关或者审判机关处理起来也相对简单,适用的法律依据也较为充分。在执行方面属于支付义务的履行,执行方面也没有太多障碍。对于第二种选择,在司法实践中较为鲜见,处理起来较为复杂,而且还存在适用法律依据欠缺及难以认定等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被违法解除以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根据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此条为劳动者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对于劳动者提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诉求后,在什么情形下裁决支持劳动者的诉求,什么情形不支持劳动者的诉求并没有做出更明确和更具体的规定;对于如何认定“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也没有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对于裁决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实际履行裁决内容如何处理也没有具体规定。这些立法上的欠缺,必然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争议和混乱,不利于劳动争议纠纷的解决,也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除上述规定以外,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以及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复函》(1997年1月31日劳办发[1997]15号)对于用人单

  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对劳动者的赔偿问题,以及劳动仲裁委或法院裁决撤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决定后的工资补发问题等,也作出了一些规定。

  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有关赔偿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xx】238号)规定:“《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33号)第三条第一项中的“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是指因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而损失的工资收入。”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复函》(1997年1月31日劳办发[1997]15号)第二条规定:“在处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时,如果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撤销了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企业应从决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补发职工工资。”

  原劳动部的上述部门规章或者批复,仅适用于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赔偿事宜,以及用人单位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被撤销以后关于工资补充的事宜,但是对于前面所提及的在什么情形下裁决支持劳动者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诉求,什么情形不支持劳动者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诉求,以及如何认定“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等问题,并没有提出相应的标准答案或者法律依据,问题依然会存在,继续履行劳动的争议依然无法得到法律适用上的妥善解决。

  因为立法上的欠缺,对于同样的诉求和事实,不同的裁决者会因为对法律理解和认识的不同,而作出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裁决结果。

  现举一案例,来说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的实务处理.

  劳动者刘某(女,上海人,19**年**月**日出生),因与用人单位**生物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于20xx年4月12日向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刘某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显示:

  刘某于20xx年6月21日入职**公司,双方于20xx年6月25日签订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自20xx年6月21日起至20xx年6月20日止;试用期三个月,自20xx年6月21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止;刘某的工作内容为省区销售经理(上海);刘某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6000元/月,试用期工资为4800元/月。20xx年1月30日,**公司向刘某发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违法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刘某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第三条之规定,**公司应继续履行与刘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按月平均工资7130元/月的标准向刘某支付自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日(20xx年1月30日)起至恢复双方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待遇损失,及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以及缴纳相应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据此,刘某主要提出了如下仲裁请求:

  1、撤销**公司关于违法解除刘某劳动合同的决定/通知,裁决继续履行刘某与**公司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裁决**公司按7130元/月的标准向刘某支付自其违法解除刘某的劳动合同之日(20xx年1月30日)起至恢复双方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待遇损失,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3、裁决**公司按7130元/月的基数为刘某缴纳自其违法解除刘某的劳动合同之日(20xx年1月30日)起至恢复双方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4、裁决**公司向刘某支付律师费5000元。

  刘某同时还就提出了支付拖欠的工资、违法延长试用期的赔偿金等诉求。 **公司针对刘某的仲裁请求,提出了如下答辩意见:

  **公司辞退刘某属于依法与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已于20xx年1月11日17:30分正式解除。刘某要求撤

  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通知,并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诉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刘某于20xx年6月21日**公司处,刘某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为省区销售经理(上海),刘某的工作地点为深圳、上海。

  刘某作为销售经理管理人员,负有开拓上海业务市场的义务。但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公司发现刘某工作能力与其自身所描述的能力相差甚远,不能胜任销售工作。为此,**公司才依法与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在**公司与刘某已达成解除劳动合同口头协议的情况下,**公司向其邮寄出《离职交接表》及《劳动合同解除通知》。

有关劳动合同2

  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

  案例

  四川某餐饮公司的厨师长林某,在没有征得公司批准的情况下突然离职,公司追究他的违约责任,为此他与公司“闹”上法庭,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经过法庭审理,法院判令林某支付餐饮公司违约金250万元。

  有人把法院这次作出的赔偿判决称为“中国餐饮界第一赔偿案”:其一,赔付金额之高在我国餐饮业还从未有过;其二,国内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数额之大也是第一人。

  该餐饮公司已有上百年历史。1999年,某集团公司将其从北京引入四川成都,成立四川某餐饮有限公司,开始在成都开店。几年时间,在成都,该餐饮公司的名声就到了几乎无人不晓的地步。

  20xx年初,从河北到四川打工的厨师林某得知自己的师傅升任餐饮公司的行政总厨后,找到师傅帮忙,并在师傅的帮助下,进入餐饮公司,当上了一名初级厨师,月薪20xx多元。

  林某在事业上是个有心人,勤奋好学,很快从众多厨师中脱颖而出。20xx年,林某获准进入餐饮公司研发团队从事餐饮公司菜品的学习、研究和开发,他的月薪也因此而翻番。

  其后,随着林某厨艺不断提高,他不仅跻身高级厨师之列,还当上了厨师长,成了餐饮公司的中坚力量,月工资也由原来的5000多元上涨至1万多元。

  20xx年,该餐饮公司进行连锁扩张。为了留住人才,同年7月,公司与林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即《聘用协议》),约定公司聘用林某为该公司顾问及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林某负责餐饮公司菜品的开发研究、菜品创新、厨艺人员的培训及各分店餐饮公司大厨人员的担保。聘用期限从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7月9日,为期10年。协议还约定,在聘用期内林某年薪30万元,公司还向林某提供一套面积达230平方米、价值上百万元的住房和一辆2 0L的雅阁轿车。除此之外,公司还许诺根据经济效益将给林某以丰厚的年终奖金和提成。预计林某10年的总收入可达近500万元。

  餐饮公司与林某在《聘用协议》中特别约定:“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林某不得在聘用期内无故离职,否则承担500万元违约金。”

  随后,餐饮公司为了让林某更安心地工作,还把协议中约定提供的雅阁轿车换成了档次更高的宝马轿车。

  然而,不到一年时间,林某与餐饮公司在用人问题上发生了冲突。公司要求对全国各分店厨师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而林某却希望他负责的分店的'厨师都是他自己的徒弟,因为他认为自己的人更便于管理。并且,林某还认为公司在这个问题上对他不信任,进行“牵制”管理,他无法接受公司的做法。20xx年7月,林某离开了餐饮公司,到外地一家高档餐饮公司做高层管理人员。

  公司遂于当年8月30日以林某无故离职为由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林某偿付违约金250万元。

  同年12月30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达了裁决书,认为林某违反协议约定,在未得到餐饮公司允许的情况下,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就单方面离职,其行为已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和协议约定,严重损害了餐饮公司的利益,对其造成了经济损失。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确定林某违约后,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仲裁委裁决林某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餐饮公司违约金250万元。

  20xx年1月10日,林某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不服,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予支付违约金250万元和不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随后不久,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过审理,法院最后认为,林某与餐饮公司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聘用协议》的,其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现,协议合法、有效。20xx年4月1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林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到餐饮公司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在三十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餐饮公司违约金250万元。案件受理费由林某负担。

  20xx年5月20日,林某收到了一审判决书。拿到判决书,他的心里很不平静,尽管他曾在餐饮公司中担任高层管理人员,但时间不到一年,自己所挣的钱远不够支付违约金,250万元对他来说,如同天文数字。为此,6月3日,林某向当地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20xx年9月,中级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事后,法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的劳动法中,没有对劳动合同违约金作出规定,林某无故离职的行为不仅违反协议约定,且必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而聘用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受到尊重。因此,公司要求林某支付违约金250万元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本案中的这个厨师所获得的工资待遇,远远高于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同时他担任的职务,涉及比较重要的技术领域,那么与这个高报酬相适应的,当然就应该是高风险。承担250万元的违约金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同时也不违反公平的原则。

  此案发生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在当时,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只有《劳动法》,而我国的《劳动法》中没有对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作出禁止性规定。因此,长期以来受民法观念的影响,在司法实践中,我国一些地区认可违约金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但也有些地区认为,在劳动合同关系中,一般的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所以法律应当侧重于保护,关于普通劳动者的违约行为的违约金约定,应当考虑劳动者具体的收入,不宜规定得过高,如果规定得过高,劳动者一方有权利要求予以减少或者是予以免除。比如,20xx年2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对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的规定是:“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则完全不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况:(1)违反服务期约定的。(2)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

  也就是说,上述关于违约金争议的案件,如果发生在北京的企业中,则仲裁机构或法院很可能依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支持的违约金金额,最多不得超过林某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即30万元,而不是250万元;而如果本案发生在上海的企业中,则仲裁机构或法院很可能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条款,认定该协议无效,进而根本不支持企业要求林某承担违约金的请求。

  由于我国各地对劳动合同违约金的理解各不相同,因此关于该违约金的地方规定差异很大,从而很可能出现各地处理同一问题的结果不唯一性。面对这种混乱状态,摆在《劳动合同法》面前的问题是,国家应该怎样看待违约金?违约金在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中应做怎样的具体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的特点,我们认为,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最好是由法律规定,如果允许违约金成为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就会对劳动者很不利,其理由如下:

  如果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违约金,就等于忽视了劳动合同与其他合同的本质不同,忽略了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弱者地位。特别是在我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很难真正实现,这就容易使双方在约定违约金时,更多地体现用人单位意志,用高额违约金来限制劳动者的自由流动。

有关劳动合同3

  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建筑工人一般与建筑企业的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建筑工人劳动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建筑工人劳动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本市(县、区)办公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市)市县(区)乡(镇)村(街)

  本市(县、区)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为:

  第二条 试用期约定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无试用期;

  b.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动岗位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从下列a、b、c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标准,每月工资总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a.按月工资标准计算劳动报酬,每月工资为¥元(人民币大写: );

  b.按工日工资标准(1工日=8工时)、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劳动报酬,每工日工资为¥元(人民币大写: );

  c.根据乙方完成工作量计算劳动报酬,具体标准为:

  第五条 甲方应按本合同附件样式制作记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甲方应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在记工考勤卡上予以记录;甲方项目部应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对记工考勤卡上的记录进行审核、确认。

  第六条 对于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 ¥元(人民币大写:)的标准计算误工费,列入当月工资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工资按月支付,具体支付、结算方式为

  (从下列a、b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支付、结算方式,每月支付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a、每月日前结算付清上月工资;

  b.每月日前支付¥元(人民币大写:),余款按如下约定结算支付:

  第八条 工资发放方式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银行代发:甲方为乙方在银行开立工资结算账户,工资发放均通过此账户进行;

  b.现金发放:甲方直接向乙方发放现金,乙方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名确认。

  四、工作时间

  第九条 工作时间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人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2天。

  b.甲方根据建筑业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报劳动部门备案。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方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以及双方约定执行,具体如下:

  六、劳动保护

  第十一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cj146-20xx)。

  第十四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甲方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八、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2.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资格证、上岗证、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4.乙方有偷窃、打架斗殴、等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5.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确保劳动条件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订的;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完成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5日内,甲方要与乙方进行工资结算,并一次性付清所有未发放工资。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约责任规定如下: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发放工资,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除须全额补发工资外,还应按每天¥元(人民币大写:)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发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其他:

  十、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事项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法律法规、本省规定有抵触的内容,按法律法规和本省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人劳动合同范本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在川通讯地址: 邮编:

  乙方: 性别: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有关劳动合同4

  一 劳动合同的概念,特点和种类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建立劳动关系的协议。

  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劳动者

  (二)劳动合同的特点

  1 主体地位的不完全平等性

  2部分内容的法定性

  (三)劳动合同的种类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B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

  C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 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遵循的义务

  (一)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的如实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i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二)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的如实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 劳动合同的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 劳动合同期限;

  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 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货币工资,实物报酬,用人单位支付的保险费用)

  7 社会保险;

  8 劳动保护;

  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上述必备条款外,双方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关于试用期,主要有下列规定:

  1 试用期是约定条款,不是必备条款;

  2 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不能仅约定试用期,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4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5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 服务期: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条件下,依照与用人单位达成的协议,为用人单位提供一定期限的服务。关于服务期,主要有下列内容:

  1 约定服务期的条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为其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2 可以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应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为其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的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 对服务期的年限未作出具体规定,应由双方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下协商确定。

  (四) 保密和竞业限制

  保密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使用或泄露。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用人单位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工作。关于竞业限制,主要有下列规定:

  1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应公平合理;

  3 竞业限制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长超过二年; 4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月给予劳

  动者经济补偿;

  5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五)加班: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或国家规定的劳动时间之外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1 如何确定是加班?

  2 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四 无效劳动合同的标准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劳动合同无效,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的劳动报酬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有关劳动合同5

  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县(市、区)_____乡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xx)。

  第五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待遇和保险待遇

  第六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月工资(或日工资)为_____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或日工资)为_____元。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照《劳动法》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甲方应在每月_____日发放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劳动合同6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应聘人):职务:联系电话:

  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

  甲方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驾校实际情况,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本合同从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

  二、工作岗位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愿受聘在驾校教练员岗位从事教练工作,并履行下列工作岗位职责和义务。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较强的责任心。

  2、严格遵守驾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态度好。

  3、具备完善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较高。

  4、具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和半年以上驾校驾驶从教经历及相应车型驾驶经历。

  5、能够按照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对待学员热情,服务周到,教学过程中能够使用礼貌语言,学员满意率达到90%。

  6、当期有个学员的,不合格学员不超过人,有个学员的,不合格学员不超过人,因教练员的原因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应在一个月内补考合格。

  7、训练期间爱护车辆,无事故发生,无学员投诉,无违纪现象发生。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工作需要和聘任岗位的职责,结合乙方应聘时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制定聘期内详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目标。

  2、甲方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受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待遇和保障。

  2、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3、乙方不得自行购车挂靠在宜春市其他驾校,与甲方产生业务冲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并要求经济赔偿。(本条款不受合同其期限限制,长期有效)

  四、工作报酬及待遇

  乙方在甲方处服务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甲方确保乙方年收入不低于30000元人民币(含基本工资+补贴+福利+奖金等),乙方在受聘期内基本待遇等同于目前驾校其他教练待遇,补贴及福利按阶段性发放,奖金统一在年底发放(甲方将根据乙方培训学员合格率发放奖金),如果乙方在遵守协议后,每月所发的基本工资及阶段性补贴、福利、奖金加起来未满30000元年收入,甲方将为乙方补足所差金额。

  五、工作纪律

  1、甲方应严格遵守人事法规、纪律,努力维护乙方人事权益。

  2、乙方应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工作、尽职尽责。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一)合同的变更

  在下列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不履行职责义务,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

  (3)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的义务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2)履行公民义务,批准应征入伍的。

  (三)合同终止

  1、本合同执行期满之日,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期内,乙方因被判刑、劳动教养、开除、除名,从决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3、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

  (四)合同续签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终止前30天内通知对方,经另一方同意,可续签合同。合同到期后未办理续签手续但事实聘任关系仍然存在的,视为续签与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补办续签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乙方应当保证学员期间,学员考试合格率为%,如果达不到该合格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签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赔偿金确定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争议处理

  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在双方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协商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本聘用合同期限不受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限制。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有关劳动合同7

  由于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具有身份上、义务上和经济上的从属性,这种从属性导致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显处于一种弱势地位,这种弱势地位也就决定了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文章借此研究劳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一、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特殊性

  首先,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因对方违反劳动合同而未给违约方的经济损失。其次,劳动合同违约责任需要与违法和违约责任相配合。由于劳动合同的内容除了要受到劳动法律规定的约束,还要受到集体合同内容和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约束。因此,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需要与违法和违约责任相配合。最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国家强制干预性较强。当事人不能自由地决定劳动合同的内容,而且法律直接设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加以规制。

  二、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项损害发生后,如果该损害不由受害人自己承担,就会面临由其它人承担的问题。这时,法律将赔偿损害作为一项法律责任,归于某人承担,就是归责。”归责原则乃是归责的规则,它是确定行为人的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此种根据实际上体现了法律的价值判断。关于劳动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在我国学界经历了从对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适用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到对其区别适用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并用的过程。严格责任原则是指不论违约方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其不履行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害,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必须在主观上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害而承担责任。

  三、劳动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法谅有云,有权利必有救济。”对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考虑到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结合国外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的规定,主要应以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为主,以其他为辅。

  首先,继续履行。对于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形,如果劳动者提出继续履行的要求,并且在客观上不存在履行不能的情况,应当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不能任意由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违约的情形,可以赋予劳动者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再履行劳动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其次,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通说认为在我国违约金兼具赔偿性和惩罚性,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我国《劳动法》未对违约金这一违约责任方式作出规定,但在劳动合同的实践中,违约金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却被普遍使用。

  最后,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劳动合同的某一方因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法定的条件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赔偿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责任,主要为金钱赔偿。我国现行劳动法对违约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了一定规定。损害赔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受害人由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完善劳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法律建议

  首先,明确规定诚实信用原则为劳动合同履行原则。我国《劳动合同法》仅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法》未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则是令人遗憾的,也是立法的不足,笔者强烈建议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则列入《劳动合同法》,以期引起世人对诚信的重视。

  其次,明确和系统化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义务的一般条款。法律一般会通过合理而明确的权利义务配置来实现一定的立法目标。“劳动合同构建长期的债务关系,很明显它也是雇员生存的经济和社会基础。”目前的`《劳动合同法》未就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义务进行体系化规定,不能适应司法实践千变万化的情况,造成适用法律的不便,建议加强对此的立法。

  最后,明确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方式。违约责任制度的设计和建立则是为了保证劳动合同的顺利履行,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制度的功能和作用,达到劳资双方的平衡与和谐。我国劳动立法对违约责任的规定较散,未能建立劳动合同违约责任体系,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散见于法律各章节之中,未能充分发挥违约责任制度的救济作用。构建劳动合同违约责任体系,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关键的要素。不明确归责原则,就无法将违约的责任归结于哪一方,对违约的救济也无从谈起。归责原则还决舍约责任的成立要件、双方的举证责任、免责事由和损害赔偿的等等,因此,归责原则的设计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有关劳动合同8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方______用户______乙方______家庭服务员______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一、甲方______用户______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元。

  6、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7、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二、乙方______家庭服务员______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外出时要跟甲方______用户______说明外出原因。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答应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三、合同解除:经双方同意后,可以解除服务合同。

  四、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订立后马上生效。

  甲方

  公章 :

  乙方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劳动合同9

  疑问一: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若用人单位既不支付2倍工资也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会受到什么惩罚?

  很多人肯定会说申请劳动仲裁,但实际对劳动者来说申请仲裁的维权成本太高,先不说钱就是收集资料都要花大功夫!所以有没有更好的实际可用的办法呢?

  疑问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严重的标准如何衡量?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胜任的标准如何衡量?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疑问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1、若劳动者上个月有请假,扣除假期工资后只领到200元,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还按此实发工资支付?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是合同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是不是说若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就不用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就可解除劳动合同了?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疑问四: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若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或签订固定期限合同,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疑问五: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赔偿金和经济补偿的区别?2倍经济补偿是不是就等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疑问六: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此条的违约金是何标准?

  疑问七: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应得工资?若员工有请假,是否只计算其实勤工资?

有关劳动合同10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签约须知

  1.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2.按照国家就业准人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3.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5.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无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6.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7.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合同第十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条款等签订保密协议。

  8.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文本,以明确其权利、义务。

  9.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劳动合同鉴证。

  10.劳动合同的效力,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方式确定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年___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到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

  (二)试用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工作岗位;

  2.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应当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工时制度,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的,甲方应当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以及未成年工,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

  1.试用期内,乙方的.月工资报酬为____元;

  2.试用期满,乙方的月工资报酬为____元;

  3.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后,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核发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补贴。

  五、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有义务遵守;

  2.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工作操作规程。

  六、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甲方不能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双方继续保留劳动关系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法律法规已修改,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拒、不可预见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一方不同意续签,另一方不得强迫;

  3.劳动合同期满后,由于甲方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签劳动合同,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签手续;

  4.乙方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甲方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双方不能就岗位调整达成一致意见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应征人伍的;

  5.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因履行国家法定义务,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

  5.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

  2.由于甲方制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的;

  3.甲方未给乙方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

  4.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支付违约金

  1.双方可以在对等、合理、合法的基础上约定违约金;

  2.支付违约金仅以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条件,而不论是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3.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经济补偿金

  (一)下列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一)项,主动提出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

  2.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三)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

  (二)下列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五)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第1款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二)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乙方工作单位而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

  十一、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1.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

  2.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甲方应当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3.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

  十二、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

  十三、附则

  (一)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条款与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照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二)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由甲方到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后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劳动合同共七页,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鉴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年___月____日

有关劳动合同11

  用人单位(甲方):

  地 址 :

  职 工(乙方):

  身 份 证 号 码 :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书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其类别(管理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岗位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甲方)与 (乙方)双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

  乙方岗位类别确定(打“∨”)为:( )管理类/( )工人类。

  三、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约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 元/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二)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货币工资。

  四、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确定其执行 工时制度。

  (二)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条件。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劳动合同。

  (二)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乙方合同期未满而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以下经济损失: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2、

  3、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

  3、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2、

  3、

  (三)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的范围包括: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时需一式三份,其中鉴证机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劳动合同12

  题材:反映劳动保障和民工工资的小品剧本

  人物(按出场顺序):

  刘老板,大名刘小根,外号刘大款,某工地老板

  刘蛮、刘老幺,民工

  张干部,劳动保障局干部

  男警、女警,派出所民警

  众民工演员若干

  【客运中心候车大厅,刘老板提一皮箱,匆匆忙忙进入】

  刘老板(放下皮箱):还好还好,春眠不觉晓,算我来得早,少睡一告觉,问题解决了。(抹汗)老子连夜连晚从贵阳坐火车到重庆,又跟斗扑趴的打的回来,为的就是要赶在刘蛮他们之前。嗯,还好,大厅里还没得几个人,刘蛮他们还没来。嘿嘿,我在椅子那边去躲倒,等他们一进来,我就给他们发红包,给他们一个惊喜。(一高靠背的条丝椅,背向舞台,刘老板提起皮箱,睡倒在条丝椅上)

  【刘蛮、刘老幺上】

  刘蛮:咦,老幺,你看,说好的6点钟,在客运中心大厅兑现,然后大家好回家过年。你看,人影子都没得一个得,有个鬼呀!

  刘老幺(抬起手臂看一下表):还差几分钟打6点。

  刘蛮:那我们等等看。不怕时间走得慢,就怕他龟儿子来不倒。

  刘老幺:豆头,他娃扯谎日白搞惯了,上月推下月,前天推昨天,不晓得这个大款啷个就工资都放不出来。

  刘蛮:嘿,今天他要是还是在忽悠我们的话,管他是不是老乡,非把他拉到劳动保障局、或者区政府去说聊斋。(附耳轻语)告诉你,我已经给劳动保障局打了电话,喊他们来人来督到,今天他刘大款,我要教他跑不脱。(大声)他不罗教,我也不认黄,

  刘老幺:对,乡里乡亲,拖欠工资,过不到年,只有大家都撕破脸,他不罗教,我们也不认黄。

  【刘老板蹑手蹑脚走到二人身后,突然分开二人】

  刘老板:不认黄?真的不认黄?

  刘蛮、刘老幺:刘大款?骇老子一跳。

  刘老幺:你什么时候来的?

  刘蛮:钱呢?

  刘老板:嘿嘿,没借到。

  刘蛮(跳起来):啥子咦?没借倒?

  刘老幺(提起拳头):没借到?

  刘老板:咦,咦,不要打人噻!亲不亲,家乡人,都是一个弯子头的,动不动就挥砣儿,伤感情噻!钱各嘛,钱各嘛,不要为钱伤了兄弟感情嘛。看到,我把钱给你们变出来。

  刘蛮、刘老幺(看刘老板身上身边,找钱袋):钱呢?钱呢?

  刘老板:莫急,莫急。今天不仅仅是欠你们两个的工资要兑现,所有工地上民工的工资,今天都统统兑现。(向椅子方向喊一声)变。(疾步走向椅子,提出皮箱)这是我专门跑到贵阳,托我那大舅子抵押贷了三十万,连夜连晚拿回来把拖欠大家的工资兑现。(骄傲的表情)你们看,这一皮箱,都是钱。

  刘蛮:真的?你刘大款今天终于耿直了一回。

  刘老幺:刘大款都说话算话了?这一皮箱都是钱?

  刘老板:不信?打开看。(面向舞台,叨烟)

  刘蛮、刘老幺(在刘大款身后蹲下,慢慢开箱。从箱子里拿出一叠报纸,又拿出一叠报纸,又拿出一叠报纸,脸色骤变):刘大款!

  刘老板(一翻眼睛):怎样啦?

  刘蛮、刘老幺(愤怒地):你,你!

  刘老板(仍背对着刘蛮、刘老幺):我怎么啦?

  刘蛮、刘老幺(跳起来抓起刘老板就打):叫你骗,叫你骗!

  刘老板(双手护头,绕台逃跑,哇哇叫):为啥打我,为啥打我?

  刘蛮:你拿些报纸来骗我,还说是钱。

  刘老幺:你扯谎日白,也太过份了!

  刘老板(惊讶):啥子咦?报纸?

  刘蛮:你自己看。

  刘老板(奔到皮箱边,边看边翻,把皮箱翻了个底朝天,吃惊,大呼):钱呢,钱呢,我的钱呢?怎么变成报纸啦?!(大呼,大叫,大哭)

  【劳动保障局张干部上】

  张干部:哭啥子,哭啥子?

  刘蛮、刘老幺(迎上张干部):张干部。

  刘老板(自顾自蹲在皮箱旁,哭喊):我的钱呢?我的钱呢?

  刘蛮:哼,张干部,刘大款又在耍鬼花样。

  刘老幺:我觉得也是。这一个多月来,工资一拖再拖,他先后使用了走为上逃跑计、办公室空城计、乡亲悲情攻心计,今天他又玩的是啥子计哟!

  刘蛮:苦肉计,苦肉计。

  刘老幺:对,是苦肉计。提个皮箱,装些报纸,然后说钱被偷了,这样就又可以拖了。

  刘老板(哭腔喊):冤枉啊,冤枉啊!

  张干部:刘老板,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告诉你,昨天劳动保障局接到你们公司120名民工举报,说你违反劳动合同,拖欠民工工资,今天我受局长委托,是专门来处理这件事的。你就不在再耍花招了。否则的话,我要协助民工,对你展开行政诉讼。

  刘蛮、刘老幺:对,告你!到法院告你,把你公司封了,把家里的奔驰宝马也封了!

  刘老板:冤枉啊,冤枉啊!张干部,刘蛮哥,刘老幺,我是真的把钱带来了哇,怎么就变成报纸了呢?

  张干部:刘老板,你起来,好好说,是怎么回事?

  刘老板:我昨天一早在贵阳我舅子那里把三十万现代借到,就急忙坐火车往江津赶。皮箱放在行李架上,我一直看着都没眨眼。咋子就变成没了呢?我的'身份证,造好的民工工资领取名册,都在里面的呀!

  刘老幺:你没上厕所?

  刘老板:上厕所我都是把皮箱提起去的。

  刘蛮:是不是被贼二哥吊了坨哟?

  刘老板:没有哇,我没看见贼二哥。

  张干部:贼二哥脸上又没写字。我问你,你在真的一直盯着皮箱的?

  刘老板:是呀,眼都没有眨,这是民工们的工资,也是我的救命钱哪,我哪敢粗心大意!

  张干部:真的一夜没有合眼?

  刘老板:我,我,(努力回忆),应该没有合眼吧!

  张干部:到底是合了眼,还是没合眼?

  刘老板(委屈地):我,我不知道。快天亮的时候,就是刚才下车前,好像着迷过去了一哈哈儿,列车员过来拉醒我,说江津到了,我提起皮箱就下的车。

  张干部:着了,可能就是那一哈哈儿。刘老板呀刘老板,你咋个啷格粗心呢,千里借钱,天亮把尿流了。

  刘蛮(面向张干部,焦急):现在怎么办?

  刘老幺:现在怎么办?

  刘蛮:我家房子漏了两个月了,就等着我拿工资回去修房子。这下子我两手空空,怎么有脸回家过年哟!

  刘老幺:我娘在大坪医院住起,等着我拿去动手术,刘大款啊,你这整起,我拿啥子钱去救我娘的命啊!

  刘蛮:其它民工弟兄一会儿也要赶来,大家都等着你刘大款,我看你怎么办?刘大款,刘大款,你害人不浅!

  刘老板(抱着头蹲在地上,哭喊):哇,哇,我的钱哪,我的钱哪,是哪个短命鬼,这样伤天害理。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张干部:别怨了。刘老板,你现你想想,还有没有什么办法?一会儿百多号民工围过来,这事情闹大了,可怎么收拾。

  刘蛮:对,弟兄们都说,今天要是拿不到钱,他们就要报警了,就要逮你去区政府见官论理。

  张干部:这事情闹大了,刘老板,你可以承担后果哟!

  刘老板(哭丧着脸):张干部,你让我想想,你让我想想,你帮我想想办法嘛。我真的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哪!为了弟兄们的工资,我也是于心不安哪!我不想拖呀!到了年终,材料钱、税费钱、租金钱,都要缴,现在银根又紧,贷款也贷不出来,我难啊!好不容易叫我舅子帮我借到30万来先把弟兄们的工资钱付了大家好回家过年,没想到半路又被偷儿贼偷了。哇哇哇哇(大哭)。

  刘蛮:还哭,你看,弟兄们都来了。

  【涌上几个民工】

  民工们(围在刘老板、张干部周围,嚷):给钱,给钱!

  【此时响起警车警报声,警车停车声。大家睁大眼睛做观望样】

  刘蛮:警察来了。

  刘老幺:刘大款,看你今天跑得脱。

  【一男警察急速上场】

  男警:请问,谁叫刘小根。

  刘蛮、刘老幺(相视、与民工们互视,疑问):谁叫刘小根?

  刘老板(害怕,畏畏缩缩地):我,我,我就是。

  刘蛮:我们只知道他叫刘大款,不晓得刘大款原来大名叫刘小根。

有关劳动合同13

  一、关于立法形式

  鉴于劳动合同涉及问题繁多,且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对于此项立法应当持更为审慎的态度,采取科学、民主的方法立法。

  建议:

  1、借鉴《合同法》起草的经验,可以尝试委托劳动法专家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送审稿)》讨论稿,并注重倾听、吸纳专家意见;

  2、将讨论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并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二、关于草案送审稿内容。

  1、由于多年来我国劳动法与民法通则、合同法之间的关系未理顺,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常常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处理劳动合同纠纷。

  本人认为,劳动合同法应当是劳动法的一部分。劳动合同法应当根据劳动法制定。这样,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劳动法作为基本法的地位,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明确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

  因此,建议第一条改为:“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劳动法,制定本法”。

  2、用人单位规则是劳动关系调整中的重要渊源之一,其独立性可以与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相提并论。因此,本人认为劳动合同法应当对用人单位规则作出规定。

  鉴于用人单位规则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重要性,本人认为应当在劳动合同法中专列一章对用人单位规则作出规定。

  3、送审稿仅对依法设立后的用人单位进行了界定,但是,对用人单位处于筹建阶段的招用行为及其法律后果却未作出规定。

  因此,建议增加,即:“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处于筹建阶段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按下列情形处理: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成立的,以成立后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用人单位;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未依法成立的,由发起人为用人单位。发起人可以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未成立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发起人对劳动者承担连带责任。

  4、考虑到实践中涉外劳动争议较为常见且关系复杂等因素,建议在劳动合同法中专列一章规范涉外劳动关系。该章的主要内容有: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为涉外劳动关系:

  A、用人单位为外国企业的;

  B、劳动者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

  C、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外国的。

  (2)外国企业不得直接招用中国公民在中国工作。但是,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可接受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国人才中介机构的派遣,与其派遣的劳动者建立工作关系。

  (3)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招用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或外国工作,也可招用中国公民到外国工作。

  (4)中国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为用人单位的涉外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应当适用中国法律。除此之外,其他的涉外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适用双方约定的准据法;没有约定准据法的,适用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签订地等与劳动合同有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5、建议增加:“确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事实劳动关系”。

  6、建议增加:“劳动合同仅用外文写的,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申诉方或起诉方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交劳动合同的中文翻译文本。如果双方对中文翻译文本的内容有分歧的,则以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指定单位翻译的中文文本为准”。

  7、建议增加:

  用人单位按照下列原则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

  (1)竞业限制期限不满6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1个月工资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2)竞业限制期限已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2个月工资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3)竞业限制期限已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3个月工资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4)竞业限制期限已满18个月不满24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4个月工资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5)竞业限制期限已满24个月不满30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5个月工资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6)竞业限制期限已满30个月不满36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以上“工资”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的,以实际工作时间的月平均工资为准。

  8、建议增加:“续延后的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有约定,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劳动合同未约定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建议增加:“用人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招用劳动者从事工程建设,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死亡的,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用人单位的损害赔偿责任:

  (1)建设单位直接或间接招用劳动者从事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作为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有关劳动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劳动合同签约履行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均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

  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乡镇_____村

  在京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日工资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乙方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的,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的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漏。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

  医疗期满后,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除本合同第十条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有关劳动合同15

  各位大家好!我想问问,由于我和老板是亲戚关系!到工厂上班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期间在工厂里做市场采购!每天往返温州和工厂,在买完材料后返回工厂的途中由于风大的原因没注意前方!最后造成追尾,医生坚定面部伤残,需要做面部整容手术,手术费用需要2万元,劳动合同法 工伤。事后找到工厂,工厂只承认进医院时的费用,不承担后期治疗和整容费用。因为面部整容需要6个月后进行!***事故坚定我的事故全责!我这样的情况可以索赔吗?

  最佳答案 你完全可以得到工伤赔偿,现在分析如下:

  1.事实一:你买完材料后返回工厂的途中由于风大的原因没注意前方造成追尾而受伤。

  法律依据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这个第二项就是你完全符合你的情况,买完材料后返回工厂的途中属于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当然,也可以理解属于下班情况,符合第六项的法律规定,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法 工伤》。

  2.你说没有签订合同,没关系还可以获得赔偿:

  事实二:你和企业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这需要你证明,比如工作单,你的.同事证明)

  法律依据二:《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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