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买卖合同范文汇总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买卖合同 篇1
买方(下称乙方): 贾金利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基于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作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合同:
一、作品概况
二、作品权属
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第一条作品拥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并拥有足以对抗第三人的权利,同时甲方应如实说明作品的情况及瑕疵。
三、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交易作品的价格合计为: 5000000人民币(伍佰万元整),甲乙双方均有对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和其他事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泄露合同其中信息,应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四、付款方式因乙方资金原因双方协商同意在签订协议五个月后,在 年 月 日前将上述款项付至甲方银行账户。
五、作品交付及验收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五日内将作品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在交付的同时对作品进行现场验收。
1、 验收方法:双方书面确定。
2、 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所列作品概况。
3、 验收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对作品进行确认正视、俯视、底视的照片进行签字确认。
六、交易终止
1.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权终止交易:有证据表明作品在权属、真伪、瑕疵纰漏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上述情形属实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纳作品款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作品的权属、真伪、瑕疵纰漏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向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7天内将画退回,否则除归还作品外,还要按合同规定总价的50%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
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发生一方应及时告知对方,并及时协商合同终结或延期协议,并书面做出合同附件。
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未做规定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协议与其他补充材料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手印)生效。
十一、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分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出卖人):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柴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自愿将其名下梅庭雅苑 41号柴房(实测建筑面积 12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柴房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九车库产权买卖合同范本千元整( 9000 元)。
三、 因该柴房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日后因本柴房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房款,甲方不予退还。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柴房产权及使用权。
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3
定作方(以下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事宜,于年月日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定作下述定作物,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如下:
1.1定作物品名或项目名称:
1.2规格型号:
1.3定作物的数量: 计量单位:
2.加工承揽所需要的材料由方提供,材料名称、型号、数量如下:
2.1材料名称:
2.2规格型号
2.3数量:
3.加工定作物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3.1由甲方提供加工定作物之图纸或样品或加工定作物各项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外形尺寸等各项参数(由双方会签,见合同附 件),由乙方依照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加工定作物。
3.2加工定作物需要封存样品的,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作为验收 依据。
4.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4.1在乙方对加工定作物质量负责期限内发生的任何非人为损坏造 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均应予以负责。
4.2乙方对加工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为甲方验收合格后 12个月 内。
5.加工定作物的包装
5.1加工定作物的包装由 乙 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2包装标准和方法:
5.3凡属包装不善造成加工定作物毁损、品质降低的,应由包装责 任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合同价款
7.交货期限及方式
7.1交货期限:
7.2交货方式:
8.加工定作物的验收
8.1甲方依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质量标准或双方封存的样品在 验收期限内进行检验验收,乙方如有争议,应在收到甲方验收 报告后 7 天内提请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检验费用由乙方垫付,检验结果确定后由责任方承担。
8.2验收期限:
8.3 甲方有对定作物进行阶段性验收的权利,对阶段性验收不合格 的,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在一定时期内予以改善,未见效果的,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付款期限及方式
甲方于定作物验收合格 15 天内,以 转帐支票 方式支付价款。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逾期交付加工定作物,包括因定作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而修 理、重作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应当向甲方偿付相当于逾期
交付加工定作物价款5 %的违约金;逾期 7 天未交付定 作物的,视为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定作物总价款 20 %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继续履行。
10.2甲方无故中途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 直接损失,损失赔偿额以定作物的加工费为限。
10.3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享有对定作物的留置权;乙方擅自扣 留定作物,视为逾期交货,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1.争议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署并经双方签章确认后生效,未尽事宜,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 的,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与本合同相同的程序签订补充协议以确定双方之权利义务,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 力。
1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三农经济”发展,提高村民收入,在村委主持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一事,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
甲方自愿将本人位于 村(队)水田亩 分 厘承包给乙方自主经营管理,作为种植果树(或经济
作物和以及房屋和相应配套设施)基地使用。
二、租赁时间:
从公元二零一四年 月 日起至二零二四年 月 日止,共10年。
三、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以亩计算,每亩每年租金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每年农历月 日前交清,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甲方的农田,自主进行种植、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损失。
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不按期交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在租赁期内,乙方从事合同约定项目的生产经营。 4. 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
5. 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 承租期满租赁土地上植物、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有义务处理好植物树苗、树根和设施。
7. 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8. 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期满后,土地的平整一切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负平整土地责任。
五、承包期限内其他事项
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不得中途停止或提高承包金额,水田应收补贴或应交各种税费全部由甲方收入和支出。乙方应交承包金,乙方有自主经营或转包权,所有产权收益合部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找借口进行干涉破坏,如发现甲方所属的村民或其他人员有破坏,盗抢果实财物、设施等行为时,甲方必须积极协助处理,甲方竭诚为乙方经营管理提供各种方便。
六、意外情况
如乙方出现亏损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断续经营,甲方应允许乙方终止合同,但乙方必须付清当年的承包金。如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甲方无权单方终止合同。如遇建设征地,则租金相应减少,青苗、房屋设施附着物的赔偿费归乙方所有,如遇特大自然灾害,生产严重损失或政策性变化等造成无法经营,则合同自动解除。
七、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后负法律责任,必须共同遵守履行。如乙方违约,则乙方在承包田上的种植及不动产投资归甲方所有,如甲方违约,则甲方赔偿乙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指纹): 乙方签名(指纹):
村委会同意(盖章): 队长签名(指纹):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5
立合同双方:出售人:_____
代理人:_____(以下简称甲乙方)
买受人:_____
双方根据《上海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上海市_____区(县)_____街道(镇)_____路_____(新村弄)_____支弄_____号_____室计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优惠价出售给乙方。
2.上开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_____%_____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_____元,共计售价(大写)_____元。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_____%优惠,乙方实付价款(大写)_____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_____%,计(大写)_____元。余额计(大写)_____元,分_____年付清,月利率_____‰,余额款本息共计(大写)_____,每月月底前交付(大写)_____元,最后在_____年_____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预付维修费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7.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根据《继承法》向法院申请按绝产接管,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管单位补交。
8.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维修费,在合同签订30天内交割房屋。
9.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付有关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乙方分期付款则要购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10.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付住房售后维修费。甲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高层住宅_____%),提取维修费(大写)_____元,连同乙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高层住宅_____%)预付维修费(大写)_____元,落实维修单位,负责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11.上开房屋的基地和园地属国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设施属同幢所有权人共有,乙方保证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项法规和规定,按时向提供售后服务和管理的管房单位或组织交纳管理费用。
1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购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双倍偿还乙方。
14.本契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门或组织,房产交易所各执一份存证。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立于: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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