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2-02-03 10:42:06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买卖合同范文集锦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买卖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买卖合同范文集锦九篇

买卖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在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履行各自义务后,双方无异议签字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立即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在甲方商行 年 月 日 ,购 买 商品,证书编号 。

  乙方采用 形式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并约定:乙方自购买商品之日起计算满一年的,如果乙方要求退还所购商品,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并接受乙方退还要求。乙方在提出退还所购甲方商品要求时,需出具购买商品原始发票、商品鉴定证书和无暇疵所购商品。双方无异议时,甲方即时退付乙方购买商品原价80%现金结算。其中20%甲方作为商行成本计算,不予退还。

  3、乙方自购买商品之日起计算满二年的,如果乙方要求退还所购商品,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并接受乙方退还要求。乙方在提出退还所购甲方商品要求时,需出具购买商品原始发票、商品鉴定证书和无暇疵所购商品。双方无异议时,甲方即时退付乙方购买商品原价90%现金结算。其中10%甲方作为商行成本计算,不予退还。

  4、 乙方自购买商品之日起计算满三年或超过三年以上的,如果乙方要求退还所购商品,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并接受乙方退还要求。乙方在提出退还所购甲方商品要求时,需出具购买商品原始发票、商品鉴定证书和无暇疵所购商品。双方无异议时,甲方即时全付乙方购买商品原价100%现金结算。

  如果乙方所购商品增值,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5、甲方保证向乙方所销售商品品质和质量。甲乙双方在签定购销合同前无异议,合同立即生效。

  6、本合同自甲方()开业之日起正式施行,

  无时间限制。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2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买卖桂花活树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富贵园门前桂花活树卖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承诺拥有上述桂花树的合法处理权,保证上述桂花树无任何权属纷争和经济纠纷,乙方应在合同签定后一月内取走上述桂花树。

  第三条:甲乙双方确认上述桂花树的出卖价格,共计39336元。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39336元。

  第四条:乙方自行负责具体开挖、包装、装卸、运输上述桂花树的相关事宜,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第五条:乙方移栽上述桂花树的成活问题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即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双方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商业贸易提供丰富、鲜活的农副产品,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名称

  品种

  数量(公斤)

  等级

  单价(元/公斤)

  金额(元)

  第二条:质量等级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无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包装

  (1)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2)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3)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4)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5)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价格

  按合同价格执行,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变动时,按新价格执行或由当事人商议确定。

  第五条:订单

  甲方应提前45-120天与乙方签订书面订单。

  第六条:货款结算

  (1)签订订单时甲方支付订单金额的 30 %给乙方;

  (2)乙方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给乙方。

  第七条: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的质量为准,允许产品颜色有一定的误差,重量允许有 %的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金额 %的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贷款金额的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贷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支付贷款的,应按逾期贷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金额 %的违约金。

  (6)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挑换或退货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7)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逾期交贷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绝给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若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第九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毕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 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 万元。如甲方解除本合同,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予退还定金。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房款 元。

  四、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提供建造房屋的相关证明资料等作为交易依据。待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转让给乙方。甲方承诺并保证乙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居住权以及处分权,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日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叁 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约后,

  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元。

  2、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4、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特别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主张合同无效,如本合同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合同,则甲方应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赔偿乙方损失 壹拾万元。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4

  答辩状

  答辩人:济南某设备厂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庞海涛,山东齐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因原告江苏某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诉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人答辩如下:

  原告起诉所述事实及欠款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

  20xx年9月29日,答辩人与原告签订一份《供应合同》,对供货条件及方式、交货地点等内容作了具体而明确的约定。其中,《供应合同》第一条对供货条件作出了明确约定:首先是答辩人根据实际需求编制《购物材料清单》,然后是被告根据原告提供的《购物材料清单》进行报价,并确定供货期,最后是答辩人对原告的报价及供货期进行盖章确认。至此,原、被告双方之间就该部分《购物材料清单》中载明的货物的买卖关系方才成立,原告才可以按照《购物材料清单》组织发货。

  原告庭前提供了12张收货单据,金额共计18868767.3元,经答辩人仔细核对,发现原告共提供的12张收货单分别存在下列情况:

  第一、20xx年1月18日收货单两张,货单编号、金额分别为:1401-0161号、703275元;1401-0162号、185550元;20xx年3月12日收货单三张,货单编号、金额分别为:14030108号、111442.5元;1403010109号、11033.8元;14030110号、4644605元。上述五张收货单共计货款1475761.8元,均为答辩人提供了《供货材料清单》、原告进行了报价、答辩人签章认可后所发货物,并经答辩人的工作人员签收,原、被告对上述货物存在买卖关系。

  第二、20xx年3月收货单两张,货单编号为:14030241号和14030242号,上述收货单中载明的货物答辩人并未收到,收货方签字人员为闫文芝也不是答辩人的工作人员。答辩人对原告就上述货物提出的诉求不予认可。

  第三、20xx年3月收货单一份,货单编号为:14030120号;20xx年4月22日收货单一份,货单编号为:14040258号;20xx年4月收货单三份,货单分别编号为:14040324号、14040325号、14040326号,上述五份收货单所载明的货物已由答辩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签收,但是上述货物答辩人从未编制《购物材料清单》,原告也没有报价,并经答辩人签章确认,故该部分货物并非答辩人购买,而是原告自行擅自发货,存放于答辩人处的代存货物,对于上述货物,答辩人无付款义务。

  第四、原告供应的型号为:3*4+1*2.5的1926米电缆存在质量瑕

  疵,不能使用,共计18489.6元,该部分货款应在欠款数额中予以扣除。

  鉴于上述事实,答辩人购买原告的货物价值为1475761.8元,截止原告起诉之日起,答辩人已经分别于20xx年12月9日、20xx年3月12日各向原告支付10万元的承兑汇票,于20xx年5月28日向原告支付20万元的承兑汇票,三张金额合计为50万元。因此答辩人实际欠原告货款957272.2元,而非1598209.8元。

  综上所述,原告起诉所述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答辩人实际欠原告货款957272.2元,而非1598209.8元。望贵院查清上述事实,依法判决,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天桥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济南某设备厂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6日

买卖合同 篇5

  出卖人:合同签定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标的名称。数量。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螺纹钢 吨 400 4430 177xx

  螺纹钢 吨 1000 4540 4540000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陆佰叁壹贰仟元整(小写)xxxxx元

  2、交货时间:xx年4月28日

  3、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由乙方承担、由甲方负责卸货。

  4、制造标准: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要求、需提供原厂合格证。

  5、验收标准:符合样品标准。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一周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货的到验收合格后一周付清款项。

  7、由于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供和货的、每影响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买受日(盖章):出卖日(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6

  (一)出卖人义务

  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该项义务是出卖人的主合同义务,它由两个方面的内容组成:(1)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应将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可分为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将会以及拟制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是买受人的主要交易目的,因此,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一基主要义务。移转标的物所有权,是在交付标的物基础上,实现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使买受人获得标的物所有权。

  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153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质量要法度将会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这一义务被称为物质的瑕疵担保义务。

  3、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依据《合同法》第152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标的物,除非法律另有规定,钡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和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这一义务称为出场人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违反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在传统民法上发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承担。

  4、将会有关单证和资料。出还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以外的有关单和资料。该项义务系属于出卖人在买卖合同中所负担的从合同义务,该基底务辅助主合同义务,实现买受人的交易目的。交易实践中,与买卖合同标的物相关的其他单证和资料主要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保修单、发票、检验单证、检疫单证、保险单、质量保证书、装箱单等。

  (二)买受人义务

  1、支付价款。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支付价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地点、时间为之。

  2、受领标的物。买受人有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惯例受领标的物的义务。若了卖人不按合同约定条件交付标的物的,例如多交付、提前交付、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等,买受人有权拒绝接受。

  3、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有及时检验义务。当呈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约定期间内时行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之后的合理期间内及时检验。

  4、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在这特定情况下,憎爱人对于出卖人所将会的标的物,虽可作了拒绝接受的意思表示,但有暂时保管并应银牌围标不的物的义务。该项义务属买受人所应负担的附义务。

  以上就是关于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介绍了,买卖合同在什么无效?什么时候可以撤销变更?这也是关于买卖合同效力方面的问题,如果您有兴趣,请联系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的律师会以专业知识帮助您解决问题。

买卖合同 篇7

  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是因买卖合同质量产生争议而提起的诉讼,即买受人认为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提起的诉讼,在此种诉讼中,原告一方当事人即为合同的买受人一方;而被告则为合同的出卖人一方。

  (一)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的确定规范

  质量是指产品的优劣程度。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优劣直接影响买受人能否实现其订立合同的目的。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是司法实务中出现较多的纠纷类型。根据《合同法》第153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这是出卖人在买卖合同担负的主要义务之一,在法学理论中表述为出卖人的质量瑕疵担保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依以下原则确定判断买卖合同标的物是否合格的标准:

  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的质量标准,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即可以按当事人约定的标准判断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是否符合要求。

  2.当事人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买卖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当事人就有关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则依《合同法》第62条第1项的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这也是与《民法通则》以及以往的合同法律规定相一致的。但是,我国《合同法》对标的物的质量标准的规定与其他国家是不完全相同的,在其他国家法律规定中一般是要求合同标的物应当符合通常使用目的和其他特定目的来确定的。而我国《合同法》则是首先要求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果没有这些标准时,才按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这里的“通常标准”应与国际公约以及国外法律作相同的解释,即符合中等品质的要求。

  4.出卖人的说明构成对标的物的明示保证。说明是指出卖人向买受人所作的关于标的物的构造、性能、特征、功用和注意事项等方面的陈述。出卖人在出卖标的物时,往往会通过产品介绍、产品说明书等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对标的物的品质进行说明,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但出卖人提供了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说明的,该说明即构成出卖人对标的物品质的明示担保,如果实际交付的`标的物与该说明不符,即属于交付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要求。

  (二)标的物质量瑕疵的表现及认定

  所谓质量瑕疵,又称品质瑕疵、物的瑕疵,是指出卖人所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不符合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或者法律规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和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的情况。质量瑕疵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标的物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或者依法确定的标准,即标的物的表面瑕疵,通常是指标的物的外观、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等方面的瑕疵,对于表面瑕疵,买受人一般情况下无须通过特殊的检验就可以发现。

  2.标的物的内在瑕疵,即标的物的内在质量不符合要求。对于标的物的内在瑕疵,则一般情况下需要通过检验或者使用才能够发现。

  3.标的物的包装瑕疵,即买卖合同的标的物的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合同法》第156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对于“足以保护标的物”的推定,应当理解为出卖人须以使用标的物损耗最小、安全、实用的方式包装标的物,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首先是包装是否牢固;其次是包装是否符合运输的要求,特别是不同运输工具的特定要求;再次是包装标志是否符合通用要求等。

  (三)质量异议的认定标准

  质量异议,又称质量瑕疵通知义务,是指买受人认为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向出卖人发出通知,否则视为标的物质量合格。该通知即为质量异议,该一定期限即为质量异议期限。因此,买受人是否在质量异议期内向出卖人为质量异议的通知,直接影响到买受人所提起的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件的审理。质量异议既是买受人的权利,也是买受人的法定义务。根据《合同法》第157条、第158条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确立的质量异议制度包括两项内容:

  1.买受人对标的物质量的检验义务。《合同法》第157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在买卖合同中,只有买受人对标的物进行检验之后,才能确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是否符合要求,以决定出卖人是否违反了质量瑕疵担保义务。因此,各国法律基本上都将买受人对标的物的检验规定为买受人的一项义务。

  关于对合同标的物质量的检验,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关于验货人,买受人应当检验标的物,但并不意味着验货人必然就是买受人,除买受人及其代理人自行验货以外,实践中还存在由买卖双方共同验货,以及由买卖双方指定有关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验货的情形。

  ②关于检验方法,对标的物质量的检验方法,可以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也可以不在合同中约定而由检验人以通常的方式进行检验。

  ③关于检验时间,这是《合同法》规定的买受人检验义务的主要内容之一。而检验时间包含着验货开始的时间以及验货延续的时间两个方面,验货开始的时间一般是在标的物交付之时,由此,检验标的物的开始时间一般有:出厂时验货、装运前验货、装运时验货、卸货时验货、在买受人营业地验货等。关于验货延续的时间,参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8条第1款的规定,买受人必须按实际情况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而其中实际情形可行的最短时间主要是根据货物的性质、交易的情况和贸易惯例决定。我国《合同法》第157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的,应当及时检验。所以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的情况下,如何确定检验的合理期限,我们认为,根据《合同法》规定的精神,结

  合司法实践,可以从表现瑕疵与内在瑕疵两个方面进行判断:对比较容易发现的表面瑕疵,买受人须按标的物的性质,依通常的程序,从速检验其所受领的标的物;对内在瑕疵,应按标的物的性质、买卖合同的种类等进行综合判断,对不能立即发现的瑕疵,依我国《合同法》第158条的规定,其检验期最长也不得超过2年。

  2.双方当事人虽然在诉讼前或者诉讼中均确认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但对瑕疵的具体内容有争议,且影响到出卖人质量瑕疵责任的具体承担形式确定的,如果可以由法官对具体的质量瑕疵进行直接认定的,可以直接认定。

  3.如果双方对标的物的具体瑕疵有争议且法官又不能直接作出判断的,或者对标的物是否存在质量瑕疵有争议的,不能由法院直接作出标的物是否存在质量瑕疵的认定,而应向买受人释明,由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质量鉴定的申请,由法院委托有关质量鉴定机构对标的物的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进行专业鉴定。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则》第25条第2款规定,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五)出卖人质量瑕疵责任的具体承担

  出卖人违反质量瑕疵担保义务的,应当承担质量瑕疵责任。根据《合同法》第155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合同法》第111条的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即质量不符合约定的。

买卖合同 篇8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

  │ 品名 │ 种类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 预付货款(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及保险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 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_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_____(盖章) 供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盖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买卖合同 篇9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本条第二款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已将房屋状况 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潢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况:

  (一)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 屋 所 有权 证 号 ______________ , 产 权 性 质 ______________ , 建 筑 面 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附属设施、装潢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甲、 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 , 附属设施、装潢价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总计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由丙方代为保管。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房屋交付:

  (一)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将上述房款付清,交付给 _____________ 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如房款交付给丙方,丙方应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房款转交给甲方。

  2、乙方在到市房地产交易所交纳税费当日将房款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1、在乙方房款付清之日交付。

  2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发生的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讯费及其它 有关费用,由甲方缴纳。

  四、房屋建筑面积以市房管部门按现行的房屋测量规范测量的为准,如与原产权证 记载面积不一致,甲、乙两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套计件,房价款不变,互不退补。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自本合同签 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如甲方出售房屋为房改房的,应由甲方办理完毕房改房上市交易审批手续。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向乙方或丙方提供房屋交易所需资料,协助办理上述 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

  六、丙方应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务。丙方应将其所知道的出售房屋状况向乙方作充分 说明;同时应将办理房产交易、权属登记所需资料、程序以及交易综合服务费和其 它有关费用的种类和标准充分告知甲、乙两方。

  七、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应向市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上述房屋在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手续所发生的税、费,甲、乙双方约定由 _________方承担,如无约定,按国家规定由各自承担。

  办理登记后,三方约定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收件收据由_________方收执,并由 ________ 方 凭 此 收 据 及 相 关 证 件 领 取 房 产 证 。

  如 由 丙 方 领 证 , 丙 方 应 当 在 _________________日内将房产证交给乙方。

  八、乙方应按上述房屋价款的_________%支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为___________ 元。

  给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______ 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两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中介服务费,丙方有 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丙方如未将其所知道的房屋权属状况向乙方作充 分说明的,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 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万分之___________的违约金。

  逾期__________ 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按期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 ___%给付丙方违约金。

  因乙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权属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由违 约方给付对方总房款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因丙方原因逾期未申请的,每逾期 一日由丙方按中介服务费的百分之_________分别付给甲、乙两方。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写项填写内容 与印刷文字内容不一致,以手写项为优先。十二、丙方应保证甲、乙两方及上述房屋的其它权利人签名属实,如因签名不实引 起纠纷的,由过错方与丙方共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民事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市房地产交易所。

  十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年月日见证人: 年月日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产基本情况

  1.卖方房产(下称该房产)座落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单元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附属间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___________房权证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房共字第___________号《房屋共有权证》(若上述表述与房屋登记簿不符,则以房屋登记簿记载内容为准)。

  第二条 卖方对该房产现状的声明

  1.卖方根据国家的规定已依法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对该房产现状负全责,并保证该房产符合国家及所在地房产上市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卖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卖方承担。

  2.卖方特此告知买受人上述房产存在下列情况:

  (1)抵押状态:【存在抵押□、不存在抵押□】,关于抵押权的补充约定及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租状态:【存在出租□、不存在出租□】,若该房产存在出租,则卖方保证承租方已明确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关于租赁的补充约定及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证状态:【已办理□、未办理□】

  (4)房产内户口情况:【该房产内已有□、未有□户口落户;该房产享受过□、未享受过□政府相关“外地人购房落户”政策】

  关于户口问题的补充约定及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买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

  1.买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房产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卖方,在明确卖方所告知

  的事项后自愿签订本合同。买方已亲自审查过该房产产权相关权属信息资料,了解产权相关信息,愿意购买该房产。

  2.买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第四条 房产成交价

  买卖双方商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包括□、不包括□】该房产的附属设施、设备等物品(物品内容可另立清单附件)。

  第五条 交易定金

  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定金交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存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

  买卖双方约定定金通过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划转的,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专用存款账户的,即视为卖方收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房款交付

  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同意,买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房款:

  (1)一次性付款:

  买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或__________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①买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或__________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买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或__________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买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或__________将支付剩余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3)买方向【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

  ①买方须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买方办理贷款审批时存入贷款银行指定帐户。

  ②买方须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

  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因买方办理贷款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

  (4)买卖双方约定的其它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款项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存入____________________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

  ____________________经纪机构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持卖方已登记在买方名下的产权证复印件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保证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产并结清该房产项下的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从房产成交价中预留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__________%)。该款项在卖方实际交付房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存入经纪机构专用存款账户划转□、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有关税费

  1.买卖过户所涉及税、费,买卖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承担:

  买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及附加(2)印花税;(3)个人所得税;

  (4)土地增值税;(5)交易手续费。买方需付税费:(6)印花税;(7)契税;(8)交易手续费;(9)房屋登记费。其它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卖方□、买方□】缴纳。

  2.土地证办理费用:土地证从卖方名下过户至买方名下的全部费用由【卖方□、买方□】承担;如房产所属土地为划拨地,则土地出让金由【卖方□、买方□】承担;双方约定其他承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手续费用由【卖方□、买方□】承担。

  4.买卖双方商定,对该房产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签订过户

  协议,结余部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5.买卖双方商定,卖方在交付该房产时,对该房产附随的水、电、煤气、__________等度数进行确认,并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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