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买卖合同

时间:2022-12-10 11:21:17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公司买卖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买卖合同15篇

公司买卖合同1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第一条棉花品种、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品名:

  产地:

  等级: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

  第二条棉花质量标准:

  第三条包装标准: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和计算方法: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担保方式: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买受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

  经办人:

  20xx年xx月xx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公司买卖合同2

  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住所地:_____

  电话:_____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

  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住所地:_____

  电话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

  注:_____1、合同名称要准确,如果合同内容包含多种合同关系,则使用简单的“合同”两字即可2、买卖双方的称呼由合同性质决定,如租赁合同称为承租方和出租房、加工合同为委托方和加工方、委托合同为委托方和受托方等等3、代理人即非法定代表人,需要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才能出现在合同中,且需要关注是否在授权范围内4、住所地、传真及电子邮箱也都是重要因素,在一些特殊合同纠纷中会形成为一种关键的证明力。

  鉴于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就甲方与乙方因 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注:_____鉴于条款主要表明合同主体签订合同的背景、权属关系情况、基础事实及初衷。鉴于条款在一般不被重视,但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具有决定性的证明效果。

  一、合同标的物

  第一条商品名称:_____ 规格:_____ 单位:_____ 数量: 商品单价: 商品总价:_____ 。

  注:_____种类较多的商品或以表格形式列明。

  其他费用:_____ 。

  二、商品质量

  第二条按下列第 项执行:_____

  按照 标准执行。

  按样本为标准执行。

  按双方协定的要求执行,协定内容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商品数量溢短装 %,溢短装的价值按 计算,相应增减总价。

  第四条包装方式:_____ 。

  注:_____特殊货物的包装应尽可能详细,特别是进出口货物的包装,牵动较大。货物损失由包装问题造成的,则涉及责任承担问题。

  三、交货方式

  第五条1、交货时间:_____ 。

  2、交货地点:_____ 。

  3、交货方式:_____ 。

  注:_____以打钩选择方式,下同。如1、送货上门□2、代办托运□3、自提□。

  第六条运输方式:_____ ,运费承担:_____ 。

  第七条货物保险:_____ 。

  第八条随货附产品合格证及质检报告,与之相关的单证转移情况:_____ 。

  四、结算方式及时间

  第九条货款支付时间:_____ 。

  注:_____如1、款到发货□2、买方收货后 天内付款□3、现款□4、买方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后,卖方 内发货,需方收货后 天内付清款项□等。

  第十条结算方式:_____ 。

  注:_____如1、现金□2、电汇或转账□3、承兑汇票□,贴现费用承担 4信用证□等。

  其他费用支付方式:_____ 。

  第十一条卖方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_____

  开户行:_____

  账号:_____ 。

  五、验收

  第十二条验收时间:_____ 。2、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 。

  注:_____验收在一定程度也涉及货物责任承担问题,需慎重。

  第十三条买方在验收时发现商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在验收期间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验收异议应包括货物异议内容和建议处理意见。买方未在验收期间内提出验收异议的,视为标的物数量及质量符合约定。

  第十四条买方在提出验收异议时因保管不善导致货物出现数量缺少或质量下降的,买方对货物缺少部分按第一条约定的价格负责,对质量下降导致价值下降的,下降部分价值由买方负责。

  第十五条卖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验收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或协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验收异议成立的,由卖方负责异议货物保管费验收异议不成立的,应承担卖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注:_____验收条款在很多合同中约定的都不够详细,因此总会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验收条款可以因标的物的特殊情况适当添加或减少,但必须重视本条款。该部分条款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六、买方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买方中途违约退货的,应向卖方赔偿违约退货部分货款的 %违约金。

  第十七条买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接收货物的,买方应按逾期收货部分的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卖方支付滞纳金,并向支付卖方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如买方违反合同逾期 日内未接收货物,视为买方拒收货物,买方除支付 %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注:_____对于特殊货物,如大型机械、软件、知识产权等,买方未结清货物的所有价款的,卖方可以保留货物的所有权来保障卖方权益。

  七、卖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卖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买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卖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买方支付滞纳金,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卖方逾期交货超过 日的,视为卖方交货不能,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卖方所交付的货物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而买方同意利用的,则按双方另行约定论价如买方不能利用,应根据具体情况,由卖方负责退换货或维修,并承担实际费用。

  第二十二条卖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影响货物实际利用价值的,则由卖方负责维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注:_____对买方或卖方的违约责任条款,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添加己方权利或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也可以减少己方责任或对方权利的条款。具体视所涉及的标的物及相关情况而定,但避免与法定要求相冲突而导致条款无效。

  八、知识产权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涉及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知识产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乙方软件及相关文件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第二十四条甲方不得协助第三方对本合同所涉及的软件产品及相关文件做出侵权行为,否则,甲方与第三方应承担共同侵权的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该知识产权无瑕疵。如甲方因商品的知识产权问题而被第三方指控侵权,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将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注:_____知识产权条款只是针对知识产权商品或有可能涉及知识产权的标的物而具体约定,而且对有需要的知识产权就进行细化说明。

  九、不可抗力与约定免责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 日内向对方告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原因,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和征得对方同意后,确定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注:_____不可抗力条款是目前交易合同比较常见的条款,本条描述比较简约,合同提供方可以对这条的不可抗力范围进行列举,也可以增加对己方有利的客观情况作为不可抗力理由。

  十、保密条款

  第二十七条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均有效,即由此涉及合同的内容、资料和商业秘密等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许可或转让。

  第二十八条一方若要在相关的宣传或出版物中使用对方的商标、标志、名称或项目简介,并作为案例进行市场推广行为,必须经对方许可后方可使用。

  注:_____特别是商业秘密,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在违约条款中增加以便加以约束。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方式:_____

  1、向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任何一方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_____争议解决主要是看双方合意。仲裁程序相应简单,仲裁期限相对较短。选择的时候,应尽选择有利于己方的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管辖,否则真出现纠纷,人事关系、诉讼成本和期限等都会收到不小的影响。

  十二、其他

  第三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

公司买卖合同3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硒砂瓜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硒砂瓜的种植生产。买受人负责对硒砂瓜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硒砂瓜的种植面积为 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硒砂瓜 公斤。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硒砂瓜,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每公斤的收购价为 元。硒砂瓜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交货的时间为年月日交货地点

  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硒砂瓜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硒砂瓜作物的病虫害,提高硒砂瓜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 元1公斤化肥 元1袋农药 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 签字

  住所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编:

  买受人

  买受人: 签字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邮编:

公司买卖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公司买卖合同5

  【裁判摘要】

  一、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有违约行为的一方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没有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当违约方继续履约所需的财力、物力超过合同双方基于合同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合同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时,为衡平双方当事人利益,可以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但必须由违约方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以保证对方当事人的现实既得利益不因合同解除而减少。

  二、在以分割商铺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对商铺享有的权利,不同于独立商铺。为保证物业整体功能的发挥,买方行使的权利必须受到其他商铺业主整体意志的限制。

  原告:江苏省南京新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秋隆,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冯玉梅。

  原告江苏省南京新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公司)因与被告冯玉梅发生商铺买卖合同纠纷,向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与原告签订商铺买卖合同一份,购买原告开发建设的时代广场第二层一间商铺。被告付清了购房款,原告也已将该商铺交付被告使用。1999年6月 18日,在时代广场租房的江苏嘉和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公司)因经营不善,遭到哄抢后倒闭,各小业主经营的商铺也随之关门停业。当年12月,购物中心又在时代广场开业。由于经营成本过高,各小业主不服从物业管理,不交纳物业管理费,购物中心也于20xx年1月停业。时代广场的两度停业,引起大部分业主不满,纷纷要求退掉购买的商铺,还与原嘉和公司的债权人一起到处集体上访。为维护社会稳定,政府出面协调,要求原告回收已售出的商铺。其间,原告的股权经历二次调整。新的股东认为,前两次停业,是经营者选择的经营方向与方式不对造成的,因此决定将原经营衣帽箱包等项目,改变为经营高档消闲娱乐等综合性项目;将原来的市场铺位式经营,改变为统一经营。为此,原告开始回收已售出的商铺,对时代广场重新布局。目前时代广场中150余家商铺,回收得只剩下被告和另一户邵姓业主,时代广场开始按重新布局施工,原小业主经营的精品商铺区不复存在,今后也不可能恢复。由于这两家业主不退商铺,时代广场不能全面竣工。上述情形构成情势变更。请求判令解除被告与原告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被告将所购商铺返还给原告,以便原告能够完成对时代广场的重新调整。原告除向被告退还购房款外,愿意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原告提交以下证据:

  1.商铺买卖合同,用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商铺买卖关系;

  2.物业交接记录,用以证明原告已将商铺交付给被告;

  3.新街口公安派出所告示,用以证明时代广场前两次开业后秩序混乱,无法正常经营;

  4.新宇公司会议纪要,用以证明原告始终在努力处理各位业主反映的问题;

  5.情况说明及统计,用以证明大部分业主因不满时代广场的混乱经营状况,提出退商铺的要求;

  6.玄武区会议纪要,用以证明时代广场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当地政府重视,政府部门参与协调;

  7.关于商铺商业氛围的改善意见和建议,用以证明时代广场内商铺经营状况不佳的原因,以及进行重新调整的必要性;

  8.南京市外经委通知,用以证明原告的股东已作过调整;

  9.原告致被告的函件,用以证明原告向被告提出过解除合同的请求及理由;

  10.时代广场现状照片,用以证明时代广场已全面停业,原分割各商铺的幕墙均已拆除,正在对全面布局重新调整;

  11.物品清单及公证书,用以证明原告将被告商铺内的物品进行清点后,拆除了该商铺的玻璃幕墙。

  被告辩称:被告与原告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应当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后,被告按约交清全部购商铺款,原告也向被告交付了商铺。原告的股东变更,不应影响被告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代广场经营不善,也不能成为原告不履行合同的理由。原告请求解除商铺买卖合同,没有法律依据,该诉讼请求应当驳回。

  被告未提交证据。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新街口地区是南京市最繁华、最集中的商业区域。位于新街口东北角中山路18号以南的时代广场,是原告新宇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业用房。该建筑物为地下一层、地上六层,总面积6万余平方米。地上第一、二、三层约6000平方米的部分区域,被分割成商铺对外销售给150余家业主,其他建筑面积归新宇公司自有。1998年10月 19日,新宇公司与被告冯玉梅签订了一份商铺买卖合同,约定:新宇公司向冯玉梅出。售时代广场第二层编号为2B050的商铺,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 16 363.73元,总价款368 184元,10月22日前交付,交付后三个月内双方共同办理商铺权属过户手续。1998年10月26日,上述合同在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登记。合同签订后,冯玉梅按约支付了全部价款。1998年11月3日,新宇公司将2B050号商铺交付冯玉梅使用,但一直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1998年,原告新宇公司将时代广场内的自有建筑面积租赁给嘉和公司经营。 1999年6月,嘉和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业。同年12月,购物中心又在时代广场原址开业。20xx年1月,购物中心也停业。这两次停业,使购买商铺的小业主无法在时代广场内正常经营,部分小业主以及嘉和公司的债权人集体上访,要求退房及偿还债务。在此期间,新宇公司也两次变更出资股东。新宇公司的新股东为盘活资产、重新开业,拟对时代广场的全部经营面积进行调整,重新规划布局,为此陆续与大部分小业主解除了商铺买卖合同,并开始在时代广场内施工。20xx年3月17日,新宇公司致函被告冯玉梅,通知其解除双方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3月27日,新宇公司拆除了冯玉梅所购商铺的玻璃幕墙及部分管线设施。6月30日,新宇公司再次向冯玉梅致函,冯玉梅不同意解除合同。由于冯玉梅与另一户购买商铺的邵姓业主坚持不退商铺,新宇公司不能继续施工,6万平方米建筑闲置,同时冯、邵两家业主也不能在他们约70平方米的商铺内经营。新宇公司为此提起诉讼。

  根据原告新宇公司的申请,法院委托南京大陆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冯玉梅所购商铺的现行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确认,该商铺在20xx年3月3日的价值为531 700元。

  审理中,法院主持了调解。原告新宇公司认为,为使时代广场真正发挥效益,经营方向和方式必须改变,不可能保留商铺式经营。如果被告冯玉梅与案外人邵家再在时代广场内经营商铺,将影响时代广场内新格局下的整体经营。为此,新宇公司不仅愿意给冯玉梅退还全

  额购商铺款,还愿意以承担逾期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违约金的名义,给冯玉梅补款48万元,用于补偿冯玉梅的经济损失。冯玉梅认为,时代广场走到今天这一步,责任全在新宇公司,与己无关;新宇公司愿意给付的款项,不够弥补自己的损失;新宇公司如果真愿意解除商铺买卖合同,应当按每平方米30万元的价格给予赔偿。新宇公司认为,全南京市任何一处房产均无30万元一平方米的价格,冯玉梅提出难以令新宇公司接受的赔偿价格,表明其根本不想解决纠纷;这个纠纷不解决,时代广场固然不能竣工,冯玉梅也别想经营。由于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调解未果。

  本案应解决的争议焦点是:商铺买卖合同应当继续履行还是应当解除如果解除,应当在什么条件下解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原告新宇公司与被告冯玉梅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合法有效,依法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合同签订后,冯玉梅履行了给付价款的义务,新宇公司也将商铺交付给冯玉梅使用。后由于他人经营不善,致使时代广场两次停业,该广场内的整体经营秩序一直不能建立,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合同想达到的营利目的无法实现,这是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没有预料也不希望出现的结局。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原告新宇公司在回收了大部分业主的商铺后,拟对时代广场重新进行规划布局,争取再次开业。被告冯玉梅坚持新宇公司必须按每平方米30万元的高价回收其商铺,否则就要求继续履行商铺买卖合同。虽经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互不信任,不能达成调解协议,以至新宇公司的6万平方米建筑和冯玉梅的22.50平方米商铺均处于闲置状态。考虑到冯玉梅所购商铺,只是新宇公司在时代广场里分割出售的150余间商铺中的一间。在以分割商铺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对商铺享有的权利,不能等同于独立商铺。为有利于物业整体功能的发挥,买方行使权利必须符合其他商铺业主的整体意志。现在时代广场的大部分业主已经退回商铺,支持新宇公司对时代广场重新规划布局的工作,今后的时代广场内不再具有商铺经营的氛围条件。冯玉梅以其在时代广场中只占很小比例的商铺,要求新宇公司继续履行本案合同,不仅违背大多数商铺业主的意愿,影响时代广场物业整体功能的发挥,且由于时代广场内失去了精品商铺的经营条件,再难以通过经营商铺营利,继续履行实非其本意。考虑到时代广场位于闹市区,现在仅因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互不信任而被闲置,这种状况不仅使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受损,且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从衡平双方当事人目前利益受损状况和今后长远利益出发,依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尽管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商铺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尽管冯玉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任何违约行为,本案的商铺买卖合同也应当解除。

  鉴于被告冯玉梅在履行商铺买卖合同中没有任何过错,在商铺买卖合同解除后,其因商铺买卖合同而获得的利益必须得到合理充分的补偿,补偿标准是

  保证冯玉梅能在与时代广场同类的地区购得面积相同的类似商铺。原告新宇公司同意在商铺买卖合同解除后,除返还冯玉梅原付的购房价款、赔偿该商铺的增值款外,还给冯玉梅补款48万元,这一数额足以使冯玉梅的现实既得利益不因合同解除而减少,应予确认。

  据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30日判决:

  一、原告新宇公司与被告冯玉梅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予以解除;

  二、被告冯玉梅给原告新宇公司返还时代广场内编号2B050的商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

  三、原告新宇公司返还被告冯玉梅的商铺价款368 184元,赔偿冯玉梅商铺的增值额163

  516元,合计531 7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四、原告新宇公司赔偿被告冯玉梅逾期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手续的违约金及其他经济损失48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本案案件受理费7867元、评估费 2650元,由原告新宇公司负担。

  一审宣判后,冯玉梅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理由是:一、一审已经认定双方之间的商铺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但却在既不是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也不存在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仅凭被上诉人提出的履行合同会对其重新规划布局造成影响为由,就判决解除合法有效的合同,于法无据。二、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况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或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从而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本案不存在这种情况。首先,时代广场整体长期歇业、巨额资金闲置,是被上诉人经营、管理不善,经营策略错误等自身过错造成的。其次,在开发、销售和出租商铺时,对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导致资产闲置的风险,被上诉人应当预见,不属于情势变更原则所指的情势。如果将这种商业风险归类于变更的情势,那么购房后房价下跌,上诉人也就可以以房价下跌、情势变更为由要求被上诉人退房,那么契约的稳定性及合同的诚实信用则无从谈起。再次,即使继续履行合同会给被上诉人带来不利,这也是经济交往中的正常损失,是被上诉人在订约时应当预见的、且应当由其自己承担的商业风险。继续履行合同,不会出现显失公平的后果。因此,本案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三、因被上诉人经营不善造成的后果,与上诉人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即使为了维护被上诉人的利益,使其避免损失,也应当由被上诉人与上诉人自愿协商,通过公平买卖的办法来解决,不能借助国家强制力来实现。一审为维护被上诉人的商业利益、公司利益,通过司法程序强制解除合同,是错误的。四、商铺是上诉人的私有财产,不经上诉人许可,被上诉人无权对上诉人的私有财产进行估价。一审根据被上诉人的申请,委托估价师事务所对上诉人的商铺进行估价,估价的结果令上诉人无法接受。被上诉人的48万元,不能补偿上诉人因此蒙受的损失。况且上诉人并未对一审法院提出退还房款、赔偿增值款、追究违约责任等请求,一审法院在没有当事人请求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违背了法律规定。综上,一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上诉人实际履行合同,为上诉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负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被上诉人新宇公司答辩称:一审依照合同法第五条、第六条作出解除双方合同的判决是正确的。本案讼争房屋已被拆除,事实上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一审并未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也未维护被上诉人的商业风险和公司利益。在本案中,被上诉人同意向上诉人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足以保证上诉人的利益不受侵害。二审应当维持原判。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一审查明的事实属实。另查明,被上诉人新宇公司已取得本市中山路18号的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现正在对时代广场进行整体布局调整的施工。

  二审审理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被上诉人新宇公司表示,可以在本市同类地区为上诉人冯玉梅购买同等面积的门面房;冯玉梅要求,新宇公司应当在原地点给其安置同等面积的门面房,并给予经济补偿,或者在本市同类地区给其补偿80平方米的门面房。因双方各执己见,致调解不成。后新宇公司表示,愿意在一审基础上再给冯玉梅补偿各种经济损失20万元。

  二审应解决的争议焦点是:1.一审判决解除合同是否正确2.在权利人没有提出请求的情况下,一审在解除合同的判决中一并判决义务人给权利人赔偿,是否符合程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上诉人冯玉梅与被上诉人新宇公司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新宇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已构成违约,又在合同未依法解除的情况下,将2B050商

  铺的玻璃幕墙及部分管线设施拆除,亦属不当。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从这条规定看,当违约情况发生时,继续履行是令违约方承担责任的首选方式。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于继续履行比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更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但是,当继续履行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就不应再将其作为判令违约方承担责任的方式。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此条规定了不适用继续履行的几种情形,其中第(二)项规定的“履行费用过高”,可以根据履约成本是否超过各方所获利益来进行判断。当违约方继续履约所需的财力、物力超过合同双方基于合同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时,应该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用赔偿损失来代替继续履行。在本案中,如果让新宇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则新宇公司必须以其6万余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来为冯玉梅的22.50平方米商铺提供服务,支付的履行费用过高;而在6万余平方米已失去经商环境和氛围的建筑中经营 22.50平方米的商铺,事实上也达不到冯玉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目的。一审衡平双方当事人利益,判决解除商铺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冯玉梅关于继续履行合同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考虑到上诉人冯玉梅在商铺买卖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没有任何违约行为,一审在判决解除商铺买卖合同后,一并判决被上诉人新宇公司向冯玉梅返还商铺价款、赔偿商铺增值款,并向冯玉梅给付违约金及赔偿其他经济损失。这虽然不是应冯玉梅请求作出的判决,但此举有利于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也使当事人避免了讼累,并无不当。在二审中,新宇公司表示其愿给冯玉梅增加20万元赔偿款,应当允许。

  据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于20xx年9月6日判决:

  一、维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第一、二、三项;

  二、变更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第四项为:被上诉人新宇公司赔偿上诉人冯玉梅逾期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手续的违约金及其他经济损失68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二审案件诉讼费7867元,由被上诉人新宇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买卖合同6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兹就机器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机器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本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甲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机器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机器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三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而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而机器仍然无法操纵,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依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换取同种类机器。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机器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一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五分之一款项。

  退还机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机器所应付如前之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予乙方。有关使用机器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交付机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机器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机器,则甲方毋需催告,本合同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机器搬回。

  有关前述甲方的机器搬运费、安装费以及搬回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交付机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交付机器。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交付,则本合同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之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失赔偿。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买卖合同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现出售

  型号装载机壹台给乙方(无发票,无证件)。经乙方负责人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乙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如该装载机是偷盗或来路不明,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三、协议签订前装载机的产权、债权、债务问题与乙方无关。如果引起纠纷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公司买卖合同8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该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________________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买卖合同9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产)坐落于:。土地使用权证号:,房产权证号:,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双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

  第六条【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付款方式】

  买方于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八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年月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二条【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手续要求积极协助。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日内,买方须按本约定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第十三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五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份,卖方份,买方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买卖合同10

  甲方:

  乙方:

  兹就机器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机器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甲方必须在年 月 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机器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机器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三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而发生自然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而机器仍然无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乙方可依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机器。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机器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一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五分之一款项。

  (2)退还机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机器所应付如前(1)之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予乙方。有关使用机器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交付机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机器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机器,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机器搬回。

  有关前述甲方的机器搬运费、安装费、以及搬回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交付机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内交付机器。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交付,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之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失赔偿。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买方(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见证人(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公司买卖合同11

  供方: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产品价格变动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在同等条件下,需方应恪守老客户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得随意擅自与第三方供应商合作.第

  十一条:违约责任:(一)供方违约责任:(1)供方在交售产品时,未按原来样品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交付产品质量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并退货。

  (2)供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发货或交货,每天按合同价款________支付赔偿金.

  (二)需方违约责任: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无正当理由退货,必须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2)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天按合同价款_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3)需方收货后未执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该批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以后在生产过程中若出现什么问题,供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不可抗力:凡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长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关于本次交易和签订本合同的事实,以及与本次交易相关而获悉的对方经营方面的秘密等技术信息,供需双方应严格保密,除非得到对方书面形式的事先同意,不得将这此信息披露或者泄露给第三人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此之前与本合同文本意思表示相冲突或有可能引起本合同歧义的任何约定无效.,有未尽事宜,可进一步签订补充合同.

  (3)本合同签订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买卖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1、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2、甲方的质量负责期限:属产品质量问题,标准配置正确使用情况下自出厂之日起一年内提供保修,配件不保修。

  3、供货时间:________天。

  4、付款方式:预付30%预付款,因乙方原因取消合同的,此预付款作为违约金由甲方扣除,不做退还。

  5、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如对甲方提供的产品有疑问,乙方需在收到货后20天提出。

  6、交货地点及运费承担:交货地点:____________,由甲方代办货运。运输人的交货回执为乙方收到货物的凭证。

  7、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停止供货或解除合同。

  乙方拒绝收货或途中退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使得合同不能履约或者延期履约的,不得追究供方违约责任。

  8、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9、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合同最后一方盖章或签字并回传后有效。

  10、其他约定事项:由于用户自备辅件导致售后服务不承担维修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公司买卖合同1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有关_________船的买卖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买卖标的

  船名:_________船型:_________船籍:_________船级:_________总长:_________船宽:_________船深:_________总吨:_________净吨:_________

  载重吨:_________建造厂家:____________建造年月:_________登记号:_________登记地点:____________登记吨位: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船舶,其质量必须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船舶标准

  2.卖方保证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3.卖方保证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适航或其他妨碍、可能妨碍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卖方保证其拥有本合同下的标的船舶的全部产权,并保证该船舶不在光船租约下。

  三、价款

  本合同标的船舶的价款为_________元。

  本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美元□英镑□欧元□_________。

  四、保证金

  为了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买方应在合同签订日后的_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以银行汇票方式汇到卖方指定的帐户。

  五、付款方式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第_______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船款支付给卖方。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保证金可抵作船价款。

  2.分期付款: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预付款。合计_________元。预付款可以抵作船价款。

  船舶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元。

  交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

  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元。

  六、船舶检查

  1.买方有权查阅船上的船级记录,并在________内宣布是否予以承认。

  2.卖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为买方安排船舶检查。

  3.买方不得因船舶检查而延误船期,否则,买方应向卖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在不延误船舶正常营运的前提下,卖方应尽可能为买方看验船提供方便。

  4.买方检查处于漂浮状态的船舶时,不可将其拆解开,也不可给卖方造成费用上的负担。在检查过程中,船舶的轮机日志和航海日志应提供给买方查阅。经检查,凭卖方在船舶漂浮检查后四十八小时内收到买方的书面或电传通知为准,一旦船舶获得认可,卖买关系即告确立。卖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买方关于船舶船级记录的认可通知,应退还保证金,本合同宣告无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_________地点进行交接。

  2.移交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卖方应及时地将船舶动态、船舶预计进坞时间和地点告知买方。

  4.船舶按买方看验船时的状况移交,自然损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卖方应将买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部分损害,卖方应将船舶恢复至买方看船时的状况。买方应给卖方合理的恢复原状的修理时间。

  5.为方便船舶的移交,卖方应将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干船坞内,由买方检验船底及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或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有断裂、损坏或缺陷,以致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则上述缺点应由卖方自费修复直至买方对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满意为止。

  6.船舶在坞期间,在买方的要求下,卖方应安排抽出尾轴。倘若尾轴完全毁坏或发现有缺陷,以致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卖方应自费将其新换或修复直至买方完全满意为止。尾轴的抽出和换新之费用由买方承担。

  7.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轴上述断裂、损坏或缺陷,则与船舶进出坞有关的费用包括验船师费均应由卖方承担。

  8.卖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后,双方即签订交接协议书。交接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该轮产权正式移交给买方。卖方全体船员立即离船,船员离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并负责安排将船员送回。买方同意付船员补贴每位__________________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时,卖方应将现有的船检证书及船舶技术图纸无偿提供给买方。若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将其现有的船舶的其它技术档及时交给买方。船舶的船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电台执照、船舶签证薄、海关监管薄、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营运证、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的稳性计算书、船舶防油污计划和档等应由卖方收存取回,但买方有复印的权利。

  2.同时,买方应将下述文档递交给卖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买方办理船舶登记所在登记机关名称、地址、传真、电话、联系人和邮政编码。

  九、备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属于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应由卖方移交给买方。属于卖方专用的船上图书、数据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

  船上剩余的燃料、未使用的润滑油、备用品和伙食应由买方接收并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场价格付款。本条款下的付款时间、地点和币制与合同价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护卖方保证其对出卖船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船舶在移交前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及其他随船债务并承诺交船后若因该船移交前的随船债务发生第三人对船舶提出主张,而导致纠纷的赔偿、费用、开支等均由卖方承担。

  十一、费用负担

  船舶交付前所发生的包括雇佣人员薪资,船员分红、税赋及其他债务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船舶交付后所发生的与购买和登记有关的税、费以及其它开支等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在船舶进行交易时,费用有买方承担。船舶移交后,卖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登记买方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登记费用各自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若买方未能按时支付保证金,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______%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证金后,若买方决定不再购买该船,并拒绝支付船款,卖方有权没收保证金若买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后一日前按合同的规定支付购船价款,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及其利息归卖方所有。若保证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弥补卖方损失,买方还应赔偿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

  2.若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续,或未能办理船舶注销手续,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收到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__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全部船价款及按年利率________%计算的利息若买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保证金和船款,卖方违约拒绝出售该船,买方有权获得船款保证金的两倍赔偿。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_________卖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买卖合同14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化肥

  名称商标

  或品牌规格生产

  厂家计量

  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第四条包装标准: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六条化肥的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化肥属于所有。

  第七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八条运输方式和到达站(港)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章或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买受人(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章或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示:化肥经销企业应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印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买卖合同15

  出卖人(甲方):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 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 通过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_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 ) 由乙方受让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_____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

  (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 区 县 路 弄 新村 支弄 号 室(部位:_____ )。

  房屋类型:_____ ;结构:_____ ;

  (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面积 分摊面积 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房屋(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 集体所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出让 划拨 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 币)计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乙方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 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对房屋及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 签订房屋交接书 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备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备 估值 倍 价值 元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 甲乙双方共同 委托甲方 委托乙方 委托 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 市 区 县 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 权利转移 转移占有 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 权利转移 转移占有 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自 权利转移 转移占有 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协议约定期限付款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逾期未付款日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 日后乙方仍未付款的,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外,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一、合同继续履行,乙方还应继续甲方支付违约金至实际付款之日止,违约金按乙方逾期未付款日万分之 计算。

  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价款的 %。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当于违约金和赔偿金部分的价款,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和赔偿金部分的,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向甲方支付。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协议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付款日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四条和第六条约定的应当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 日后甲方仍未交付的,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日违约金外,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一、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还应继续乙方支付违约金至实际交付之日止,违约金按乙方已付款日万分之 计算。

  二、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价款的 %。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订 公证处公证 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的,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市 区 县 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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