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

时间:2021-02-28 10:29:32 聘用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聘用合同汇总7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聘用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聘用合同汇总7篇

聘用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

  法宝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____个月(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乙方签订合同后应在_____年__月__日前到岗。

  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后,任何一方不再续订聘用协议的,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量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_____。

  工作范围:阳光大地幼儿园、儿童俱乐部、亲子早教部。 聘用方式:授权管理,业绩考核,薪酬考核。

  直接上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直属下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四条 乙方工作量为每周5个工作日。乙方自主安排并组织园所的园务管理工作、教学管理工作。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园务管理工作任务。在保证完成工作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办公用品,确保乙方园务管理工作、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四、工作报酬及福利待遇

  第六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甲方付给乙方工资为______元/月。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每月工资报酬。

  乙方有权享受国家法律、幼儿园规定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

  第七条 乙方依法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节假日工资全额发放。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为乙方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

  第九条 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第十条 甲方不得以不正当方式干涉乙方的园务管理工作、教学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实绩,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的社保、医疗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期满后,甲方拥有续约与否的决定权。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相关方针、政策、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素养,主动参加园所安排的园外培训活动;

  第十五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第十六条 自主安排园务管理工作、教学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乙方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以及教育法规、规章,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

  2、全面负责本园的招生营销工作,教学工作等。

  2、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做出正确评估。

  3、教师教学培训规划及具体实施;抓好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培训工作,建立自培基地,进行拜师结对子活动,开展各种的带教活动。 4、各种宣传活动的节目组组建及导向策划及活动实施;

  5、环境创设工作的规划及组织实施;

  6、认真抓好教研组建设,组织开展教研组学习和全国性的教学观摩活动,积极传递教研教改信息,经常开展各类教育教学观摩、研讨、评比活动,采取改进提高的措施。

  7、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

  8、全面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修养,加强师德修练。

  9、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改善生存环境,维护合法权益,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10、主持幼儿园的保教工作。领导和组织安全保卫、卫生保健工作,贯彻有关的法规和规章,确保幼儿在园安全、卫生和健康。

  11、领导和组织行政工作,包括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和奖惩及园舍、设备和经营管理等。

  12、密切与家长的联系,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育思想和科学,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争取家长支持幼儿园工作。

  13、定期召开园务会、教职工大会、家委会、伙委会及食品卫生管理会,发挥其民主监督作用。

  14、征订教师教学教科研课题研究,每年重点抓好2-3个园所课题,积极争取区级课题。

  15、做好每学期幼儿、教师用书、用品及教玩具的征订工作,为后勤提供正确的数据。

  16、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类规章制度,使各类人员职责明确,工作规范。

  17、检查,督促卫生保健及食品卫生、校车安全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全园幼儿的安全。

  18、每天巡视各工作岗位,加强一日流程的贯彻力度和执行质量,并在月底前完成对各类人员的考核。

  19、总园长安排的其他工作;及时向总园长汇报工作和提出建议。

  第十七条 热爱教育事业,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积极投入教育改革,参与教育实验工作,积极吸收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大胆创新开拓,以提高园所教育教学质量、打造优秀的幼儿教育教师团队、培养阶梯式的师资力量为工作目标。

  第十八条 乙方发现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权提出同甲方解除合同。

  七、合同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十一条 甲方因办学模式、形式、结构、规模等情况发生变化,或经考核乙方不适合相应的工作岗位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以书面通知提前30天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 因行业特性,乙方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如需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三十日提出。否则扣除其所有未发款项,同时因此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乙方擅自解除、终止合同后,五年内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教育相关工作。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否则若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需赔偿乙方双倍工资作为补偿。若乙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须赔偿甲方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双方商议是否续签聘用合同,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在合同期满时乙方应办妥相关手续并交接好各项工作,乙方方能离校。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4、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5、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幼儿园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6、聘用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受聘其他与甲方工作时间有冲突的工作,如违反者视作违约行为,合同解除;

  7、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8、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犯甲方公款或财物的;

  9、私下将生源介绍到其他单位的;

  10、故意或者过失泄漏本园教学方案、资料、教材等机密的; 11、因乙方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识,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给园所幼儿造成侵害的;

  12、乙方因违背工作纪律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3、其他违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使甲方单位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第二十七条 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其它事宜:

  第二十八条 甲方若对乙方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乙方应保证在甲方合同工作期限至少不低于培训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培训协议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若乙方违反本条款,除赔偿甲方培训乙方所有费用外,还要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5000元。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工作期间首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如因失职、失误造成幼儿园在园发生安全事故,按阳光大地幼儿园安全制度来执行应该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条 乙方在本园外(如往返路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聘期被甲方解聘或经甲方允许主动辞职,此协议自解聘之日起无效。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违约。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可请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至诉诸法律;如需中途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解决。未经协商同意,违约一方应给对方赔偿损失。如有争议,由劳动部门仲裁。

  第三十三条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乙 方(盖章)姓 名: 月 日年 日

聘用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方法,甲方招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鉴定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安排,乙方在 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试用期为一月,月薪为 600 元,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工资为850底薪+50元全勤+1%工资提成,双方根据平等协商原则,签订劳动合同。成任务值根据季节调整,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店内各项规章制度;员工聘用合同2) 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有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 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发生的疾病及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2、甲方的义务

  1)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 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店内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及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 享有店内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3) 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2、乙方的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2) 遵守店内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3) 维护店内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及义务

  1、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及义务

  1、试用期满,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具有参与店内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3、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聘用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员工手册办理之。

  二、乙方这职务或工种为。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之场所。

  四、乙方之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之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五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六、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七、甲方按国安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八、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每月元人民币

  九、乙方在医疗费用报销和劳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员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十一、甲方对乙方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晋级、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5种。甲方对乙方之惩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除名等

  5种。以上奖励及惩处事由和办法,依员工手册办理之。奖励及惩处记录列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据之一。

  十二、甲方因业务萎缩或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1个月通知乙,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1个月的工资。

  十三、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1个月工资。

  十四、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十七、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市劳动局为第一仲裁机关。

  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 (盖章)

  签约代表人:(签字)

  职务:

  乙方(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联络方式:

聘用合同 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广纳社会人才,改善并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保证学校实现建设一流的远程教育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的发展目标,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编制外按合同制聘用的专职教师岗位、技术支持服务岗位(实训指导、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财务会计等)和管理岗位(管理干事、学生干事、专职辅导员等)的人员。

  第三条 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聘 用

  第四条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工作职责,聘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再续聘者,自动离职。

  第五条 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专职教师岗位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技术支持服务岗位和管理岗位需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人员不得少于岗位数的2/3;后勤管理、保卫干事、实训指导等岗位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年龄要求:除特聘教授和特需人员外,各岗位首次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原则上不再聘任。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要符合国家对职业资格的要求;

  5、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 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1、用人部门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数内向人事部门提出聘用人员计划,包括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等;

  2、人事部门向校内外公布聘用岗位;

  3、应聘人员申请应聘相应岗位;

  4、学校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和用人部门共同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

  5、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提交校长审批;

  6、聘用人员与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7、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 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学校与聘用人员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规定聘用期限和聘用双方与工作有关的权利与义务。聘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聘用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合同期限;

  2、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3、岗位纪律;

  4、岗位工作条件;

  5、工资待遇;

  6、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7、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8、经双方商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聘用合同期限根据岗位需要确定。一般聘期为3年,首次聘期含6个月的试用期,初次参加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聘用合同期满,如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并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学校及聘用人员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或应聘其它岗位。

  第十一条 首次聘期满考核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签订续聘合同。续聘合同要在聘用期满前1个月办理。第十二条 聘用合同签订后,学校和聘用人员应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在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加以变更或修改。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时,除法律、法规以外,双方必须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四章 聘用期间待遇

  第十三条 学校按月向聘用人员支付基本工资,并实行每年浮动的激励机制。

  1、专职教师岗位:首次聘任期内(含试用期):初级职称和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基本工资分别为每月800元、1100元、1400元,特聘教授由校长办公会决定;聘任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下一年度月基本工资上浮50元。

  2、技术支持服务岗位:首次聘任期内(含试用期):全日制专科生、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或初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副高级职称基本工资分别为每月600元、800元、1100元、1400元;聘任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下一年度月基本工资上浮50元。

  3、管理岗位:首次聘任期内(含试用期):全日制专科生、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基本工资分别为每月600元、800元、1100元;聘任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下一年度月基本工资上浮50元。

  4、学历要求适当放宽的岗位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比照同岗位同层次人员适当下调。

  5、聘用人员聘任期内职称晋升,从下一年度起兑现新的基本工资标准。

  6、首次聘期结束,签订续聘合同的以上各类人员工资待遇连续计算。

  第十四条 学校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应由本人承担部分由学校直接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五条 学校招聘引进在编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对聘期内的聘用人员优先录用。

  第十六条 学校为聘用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入住学校青年职工集体宿舍。

  第五章 聘用期间的考核和管理

  第十七条 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等由省人才中心管理,代理费用由个人支付。

  第十八条 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其党、团、工会等关系由学校管理。须按规定交纳相应的费用,参加党、团和工会活动。

  第十九条 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考勤、评选先进、年终考核、参加全校大会等与在编人员相同。

  第二十条 学校为聘用人员建立个人临时档案,用人部门协助将受聘人员的考核评议、鉴定、奖惩、工资及职务变动等材料及时送人事部门归档。

  第二十一条 聘用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聘用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第二十二条 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的,用人部门不得聘用;如已受聘,由学校解聘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任职要求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经考核不能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

  3、不履行聘用合同条款的;

  4、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者1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5、严重违反工作规定或学校规章制度,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6、违法乱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违背职业道德造成极坏影响的;

  7、违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第二十四条 学校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后,应为其出具终止、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并通知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

  第二十五条 不论是解除还是终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均须在归还学校财物、办理工作移交后方可离岗;担任财务管理工作的,还应经学校审计后方可离岗,否则学校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规定实行经济目标责任制的部门参照本办法执行,聘用人员工资及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的保险费用等由部门承担。

  第二十七条 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首次聘用期从按本办法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具体事宜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聘用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太原市华仁科业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翟健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与乙方签订会计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8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根据国家、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会计工作岗位,甲方按每月800元支付乙方工资,每月计发工资的具体日期为。

  甲方根据国家、单位的有关规定,可调整乙方的工资。

  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计划生育等假期。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甲方单位被撤消、关闭、转产,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七条 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按《劳动法》争议处理的有关条款执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合同的未及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6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一、本聘用合同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的。

  二、聘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三年。

  三、甲乙聘用乙方在本院岗位工作。

  四、甲方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按在编人员同等工龄、同等技术资格的标准执行。

  五、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项社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甲方交纳当年养老金全部的百分之六十,乙方应交纳当年养老金全部的百分之四十,按年交纳;医疗保险甲乙双方各交纳参保金的百分五十,按月交纳,且甲方代为办理。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各类假期、女职工权益、因工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享有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等权利,以及参加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权利。

  乙方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聘、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报原登记机关留存。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聘用)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及群团组织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除前四项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期满终止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聘用合同。续订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八)聘用合同期满并办理了终止手续的、甲方被撤消、乙方退休、死亡,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约定的以下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终止:

  乙方参加入编招聘考试,录用时。

  (九)甲方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时,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甲方与乙方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后,应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衔接工作。乙方的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乙方工作考核合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聘约。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聘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卫生局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7

  为了依法维护双方权益,经双方商议,特订立此协议书,具体事宜如下:

  一、聘方(甲方):xx幼儿园法人代表:

  被聘方(乙方):籍贯——————————姓名:——————

  二、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聘请待遇:

  1.每月---元,假期不付,临近放假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工资计算。

  2.奖金:按学校教师考评方案兑现.

  四、其它事宜:

  1.乙方要服从学校(甲方)的安排,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忠实饯行《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因乙方有工作失职,不能胜任,不服从学校安排,与同事、不能和学生和睦相处,教学质量低下等不利于学校工作的现象,学校有权中途解聘并酌情扣除其未发款项,特殊严重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押金:乙方一个月工资

  3.乙方在聘期内未经学校允许(或解聘)不得随意辞职外流、学习、离岗等,否则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发款项,同时因此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乙方在本校内外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责任。

  5.乙方在聘期被学校解聘或经学校允许主动辞职,次协议自解聘之日起无效.

  6.甲方在工作每满月三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及奖金。

  7.乙方聘期已满位续聘并交清各种财物,甲方将乙方押金、工资、奖金一律照发,否则酌情处理。

  8.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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