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聘用合同汇总五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聘用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聘用合同 篇1
甲方:大药房
乙方:
一、聘用 为托克 大药房的处方审核员。
二、处方审核员对药店处方具有裁决权,并指导顾客安全合理使用药品、提供相应药品知识的咨询服务。
三、聘用期一年,聘用期间要求营业时间内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月薪 2500元。
四、如无异议双方签字之日起,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大药房
药店负责人:
乙方: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师的试用期为 2个月。终止日期为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量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工作。
第三条 工作量为每周5个工作日。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课时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及坐班时间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第六条 乙方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补课,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补课的费用。
四、工作报酬、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方确定工作报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甲方于每下个月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为除试用期外,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依据本校的
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扣发工资、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2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七条 甲方办学效益极差濒临关闭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向学校工会或者全体教职员工说明情况,并向教育、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在不影响甲方正常教学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关证件等手段强迫从事教学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第十五条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负责发放给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发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第二十五条 甲方以下列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海阳教师行为规范》;
2.《职工守则》
3.《班主任工作条例》
4.《海阳私立学校教师工作纪律及奖惩办法》
5.《滦县海阳私立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6.《滦县海阳私立学校工资政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与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滦县海阳私立学校(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年月 日
聘用合同 篇3
甲方经董事会决议,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总经理。为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聘用内容: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总经理。
二. 聘用期限: 自200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担保方式:风险抵押金。乙方须于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当年度聘用经营风险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作为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担保。
四. 权利义务
(一)、甲方由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监督乙方的`工作
(二)、乙方:
1、对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接受甲方董事会的监督。保证甲方正常经营,长效管理,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2、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3、不得改变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应经董事会同意;
4、对甲方的财产无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
5、聘用期间,若以甲方的名义贷款,须经甲方董事会同意;
6、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以甲方财产为其他个人或公司提供担保;
7、应于每月___日前据实向甲方董事会报送甲方的财务报表;
8、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9、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 费用指标:乙方个人每月可列支经营管理等费用人民币____万元;如超出,则从乙方个人的月收入中扣除。经营管理等费用具体支出项目为:
六. 工资福利:聘用期间每年基本报酬为人民币____万元(含社会保险、福利等),每月平均预支 元,次月10日发放,年终统一结算。若在聘用期间甲方会计年度利润达 万元以上时,超过该利润部分 %作为甲方支付乙方的奖励,年终统一结算。
七. 合同解除:
在聘用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指出后十日内不纠正的,或者甲方董事会认为乙方不能胜任总经理工作而决议不再聘用乙方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总经理职务,甲方有权重新为乙方指定新的工作岗位,自甲方被解除职务后10内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指定的新岗位及由此引发的合同新内容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若乙方拒绝接受甲方为其指定的工作岗位及与此相关的合同内容,则甲方对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手续移交
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的甲方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程序为:
九.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擅自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__万元。乙方不全面履行本合同致使合同被甲方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万元。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 其他事项: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涉及的培训、保密、竟业禁止等事项所签订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 合同生效及文本: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4份,甲方、乙方各执2份。
4、从事本合同约定禁止性行为,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直至解聘的处理。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文本: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4
演员聘用合同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 份 证:
经甲乙双方友好磋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全权代理乙方的一切演艺事务,并为乙方商讨及争取与演艺事务有关的最理想条件。
2.甲方指定乙方作为“”实施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和义务。
3.甲方可指定其代表人负责乙方的宣传、演艺事务工作。
4.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与演艺有关的许可证等有效文件,其演艺事务都由甲方统一安排、备案。
5.为促进乙方演艺事业的发展,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舞蹈、形体及语言培训,乙方应全力配合。
6.为有效的宣传乙方的艺术形象,扩大与提高乙方的知名度,促进乙方演艺事业的发展,甲方有权在包括商业广告、广告性文章、报道在内的一切宣传媒体及其他宣传品种使用乙方的姓名、肖像,并有权为乙方设计个人形象。
7.甲方有权将乙方的姓名(包括任何艺名、昵称)、肖像、个人照片、个人录像和个人资料用于乙方的各种宣传、演艺事务活动中,并不需要再支付报酬。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公开言行进行指引性辅助,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隐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以“”的个人方式接受甲方为其安排的各类宣传和演艺事务,并获得从事该活动的收入。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随时保持与公司的联系。未经公司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出国或休假,不得随意改变形象,否则属乙方违约。
3.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安排或参加任何形式的演艺事务,也不得委托第三方提供本合同所提及的所有演艺事务服务。
4.乙方应服从和积极配合甲方以及其指定的代表人做出的演艺事务和宣传活动安排。
5.乙方如由于个人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甲方为其安排的演艺事务时,应事先向甲方报告,在不影响其总体形象和重大活动情况下,甲方将适情安排。
6.乙方应把详细地址、联络方式在甲方备案,并保证甲方可以随时联络到乙方本人,如乙方变更地址、联络方式,应提前通知甲方。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因病不能完成甲方为其安排的舞蹈演艺事务,事先应出具甲方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如因情况紧急乙方事先无法出具上述诊断证明,则事后应及时补交并说明情况。如乙方因为个人原因安排病假、休假、事假、出境、出国等事宜,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假,在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本合同自行按所拖欠的时间顺延。
8.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规章,并按国家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若乙方发生个人违法行为或牵涉有关法律纠纷,必须对自身的行为和后果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可以此为由终止与乙方的合同而无须征得乙方同意。此外,乙方须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视同解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9.甲方主办的活动,如需乙方无偿参加,乙方不得拒绝
10.任何情况下本合同的终止,在甲方未允许的情况下,乙方无权
继续使用本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制作、提供的服装、造型、舞蹈、签名、照片等演艺资源。
11.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及维护甲方的名誉。
三、工资的支付
1.乙方在完成甲方安排规定的每月基本演出时,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月。其中首月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基本工资为 元。
2.乙方的基本工资按公司规章制度定时在次月3日、13日、23日发放(即每10天发放一次)。
四、 违约及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甲方会充分地尊重和考虑乙方的习惯和建议,但是在演艺事务活动中,乙方应绝对服从甲方的调配和管理,其本人和任何非甲方指定代表人均无权干涉甲方的专业工作。重要原则问题栓放将另做执行备案。一旦发生乙方意见成为甲方工作阻力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2.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如发生违约,应视情节轻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两万 元的违约金。除此之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实际损失。
3.在下述情况下,甲方无须事先通知乙方,可以自行终止合同,乙方无需为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其他赔偿:
a)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
b)甲方认为乙方不适合继续从事本合同规定之演艺事务;
c)甲方认为乙方演艺事务达不到预期效果。
4.在下述情况下,甲方无须事先通知乙方,可以自行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产生的实际损失。
a)乙方自行更换公司;
b)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延迟参加甲方为其安排的演艺事务,情节较为严重的;
c)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任何场合泄露甲方商业机密或商业信息,或者诋毁、贬损甲方名誉的;
d)乙方实施任何刑事犯罪行为或者涉嫌犯罪活动而被司法机关羁押或处以刑罚的;
e)乙方实施其它严重违约行为,给甲方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f)乙方保证,至本合同签署时,未与任何第三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达成与本合同部分或全部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和口头协议(“在先协议”),否则,由于在先协议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完全实行履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5.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无须事先通知甲方,可以自行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
a)甲方在本合同期内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
b)甲方严重拖欠乙方本合同规定之利益;
c) 甲方胁迫乙方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之活动;
d) 甲方实施其它严重违约行为,给乙方利益在造成严重损害的。
6.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条款,经甲乙双方协议统一,可以书面予以变更或者解除。
五、 合同效力
1.甲方享有乙方演艺事务期限为:自年年月
2.本合同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被视为双方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签署的劳动合同。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议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想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有效期满一个月前,如公司有意续约,可以不低于本合同条件,优先与乙方续约,续约时间不低于一年。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代表于年签订生效。
甲方(章):
地址:代表人签字(章):
乙 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聘用合同 篇5
聘用方:
住所地:
受聘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作岗位和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 部门从事工作。
二 合同期限
聘用方根据受聘方工作岗位的性质,采用第 种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年。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二)无固定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终止本合同。
三 工作时间
(一)聘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受聘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星期一至星期五)。部分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因工作性质不同,可在此原则下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二)聘用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受聘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受聘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 工资
(一)聘用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岗位性质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第 工资制:
1、固定工资制。受聘方固定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
2、底薪+提成工资制。受聘方固定月工资标准(底薪)为人民币 元,并依业务考核制度,根据受聘方每月完成的业务额,发放业务考核工资;
3、业务提成制。聘用方对受聘方采用松散式管理。受聘方按一定比例享受业务提成。聘用方以此作为受聘方每月薪酬发放薪资。
(二)聘用方每月 日为发薪日。
(三)聘用方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四)受聘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五)受聘方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工资照发。
(六)受聘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七)受聘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聘用方必须为受聘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受聘方对聘用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聘用方接国家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受聘方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二)受聘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据聘用方制定的有关制度执行。享受福利待遇。
(四)聘用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 工作纪律
受聘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
(一)遵守聘月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受聘方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聘方商业经营秘密,受聘方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得对外扩散。
(三)不得以个人名义在聘用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聘用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四)按时完成聘用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六)爱护聘用方的财产。
(七)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 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聘用方可以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受聘方的能力,调整受聘方的工作岗位,以达到人和岗位合理配臵与利用。调整后双方应就岗位调动事宜变更劳动合同
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聘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方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受聘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聘用方规章制度的;
3、受聘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聘用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受聘方未经聘用方许可,违反第七条第二、三款工作纪律的;
5、受聘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聘用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聘用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受聘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受聘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正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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