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聘用合同

时间:2023-08-02 14:00:35 聘用合同 我要投稿

单位聘用合同【优选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单位聘用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单位聘用合同【优选15篇】

单位聘用合同1

  各单位在签订聘用合同时要认真阅读聘用合同书前面的“说明”,按其要求签订,并注意以下事项:

  1、聘用合同要求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原则上不要委托其他人员代为签订,以增强聘用工作的严谨性,防止出现问题。聘用合同一式五份。

  2、工作职责可以直接填写,也可以采用打印纸条,粘贴在合同书上,再盖上骑缝章的方式填写。本单位聘用制实施方案中规定了各岗位工作职责的,也可以填上“按《××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工作执行。”

  3、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的起止时间由推聘领导小组根据年龄、学历或学位、职称、业务水平、工作表现、是否重点关键岗位或急需短缺的工种等因素研究确定。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的规定,可按在本单位及国有单位工作的工龄合计已满25年掌握。

  4、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事业单位新进受聘人员或续订聘用合同时调整工作岗位的受聘人员,双方可以按照《聘用制度意见》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签订聘用合同时,对见习期内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其见习期结束时止。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与职工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原在编职工不再约定试用期。初次安置的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复退军人和退役运动员等政策性安置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

  5、聘用岗位根据各人实际从事的工作填写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之一,明确其聘用关系和岗位类别,不必写明具体职务和级别。对身兼数职的人员,应在其主要从事的工作中选择确定一个岗位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6、违约金由各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约定,一般以5000—10000元为宜。

  7、按政策规定属于缓签合同的人员请报区主管部门和区人事局审核确认。

  8、符合《实施意见》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本人提出提前退休申请,单位同意的,请在签订聘用合同前报区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人事局审批。

  9、合同鉴证采取自愿原则,需要进行合同鉴证的单位请向区人事局提出申请。

单位聘用合同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决定聘请乙方担任甲方 矿长 职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书》。

  一、乙方必须经资质培训机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证,安全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煤炭行业的法律、法规,履行职责,遵守矿纪矿规,保质保量完成各级有关部门及业主交给的工作任务。如果因工作失职或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惯例制度进行处罚。

  三、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奖金,保障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劳保待遇。乙方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三、任期一年,即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2月31日。聘用期满后双方重新协商。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签章生效。

  甲方:×××煤矿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单位聘用合同3

  附件:

  编号:

  江 苏 省 事 业 单 位

  聘 用 合 同 书

  聘用单位(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受聘人员(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江 苏 省 人 事 厅 印 制

  填 写 说 明

  1.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2.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代签合同委托函由甲方收执。

  3.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条 聘用期限

  本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1.聘用期限为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聘用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3.甲方聘用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聘用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该项工作完成。

  第二条 聘用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和从业资格,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具体职责为;或经乙方同意,与乙方签订具体的岗位职责协议书。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等情况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甲、乙双方签订岗位协议书的,按岗位协议书的约定执行。

  第三条 岗位纪律

  1.甲方应当制定具体、明确的单位内部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公正、奖惩分明。

  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乙方若有违反,甲方可以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3.甲方依法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并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

  4.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规范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管理,诚信守职,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5.乙方对工作中涉及到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岗位秘密的,应负保密义务。乙方若有泄密行为应按双方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损失。

  第四条 工作条件

  1.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2.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3、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第五条 工资福利保险

  1.甲方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政策规定,确定乙方工作报酬标准为:____________,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若是实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或遇有其他情况的,双方应当约定支付报酬的方式和具体计算方法。

  2.乙方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3.甲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乙方应交纳的部分,由甲方按月从乙方的工作报酬中代为扣缴,并办理相关手续。

  4.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如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5.甲方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为乙方建立并及时调整档案工资。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的;

  (3)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2.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第七条 聘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所定岗位要求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违反工作纪律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它有关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的;

  (5)被依法判处管制以上刑事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除本条第4款中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单位聘用合同4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所有制性质:主管部门: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

  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毕业时间和学校、专业:

  职称或技术等级:取得时间:

  个人住址:联系电话:

  法定监护人:与乙方(受聘人员)的关系:

  工作单位:

  个人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聘用合同(空白内选填短期、中长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

  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止(空白内选填

  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务)。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

  岗位工作;在聘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报酬。

  (二)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

  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

  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按照规定程序变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关机关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销的。

  九、聘用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续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内辞职、自动离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劳动教养以

  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境)的,或者出国(境)后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不归的。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6、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适当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

  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由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

  事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前款第4项规定裁减乙方,在6个月内又聘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聘用的军队转业干部在3年内及内调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在2年内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工作的。

  3、甲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履行本合同的。

  4、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考入教育机构接受高等学历、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担任、省部级重大(点)科技攻关项目、工程建设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2、被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其它单位支援工作,时间未满的。

  3、从事国家安全、机密工作,或者离开国家安全、机密工作岗位后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一、违反和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要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1、甲方被撤销,乙方不愿服从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甲方提出并经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规定或者第十条第(六)款第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的规定,泄露国家和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损害国家和甲方的合法权益,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三、附则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1份存入乙方档案。本合同如经鉴证,则应当交鉴证机构留存1份。

  本合同于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或者法定监护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者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月日

  鉴证机构:鉴证人员:

  (盖章)(签章)

  年月日

单位聘用合同5

  甲方:

  乙方:

  乙方身份证:

  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基于双方业务合作合同关系,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以资双方公用遵守执行。

  一、基本文件

  乙方必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证明、质检报告等有关证照复议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二、订单、品质、交期

  1、甲方以《采购订单》的形式向乙方下单,乙方接到甲方必须在1个工作日被签字盖章确认并传真给甲方,并按约定的交期、品质提供合格的灯饰产品给甲方销售。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双方约定的品质要求,经甲方或客户检验合格后,送货到甲方《采购订单》上指定的地点。

  3、经甲乙双方约定的订单生产交期,乙方在收到订单之日起未按订单约定交期交货的延迟交货一天按延迟货值的0.5%扣结算,因甲方原因需延期约定订单交货的甲方提前一星期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再次约定订单交期。(主推产品交期20天,其他产品30天)

  4、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与其提供的产品样本及相应的客户要求相符合,经双方签字或第三方签字确认的产品深化图为生产依据及验收标准。且乙方需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及首样的检验标准(工程图纸、bom表、供应商资料等)给甲方存档。

  5、乙方的产品质量需按照(3C)标准生产,电器及五金部分保修期为二年,。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及提供相应的配件给甲方。

  6、包装资料需要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生产,未经甲方确认,不得擅自修改。

  7、订单的`报价统一对接甲方的指定对接人,采购订单需经甲方的审批权限人签字审批后下凡有效,不可私自报价给相关业务人员及客户。

  8、项目经乙方报价后,现在项目材质未发生改动时,乙方不可随意更改报价或升价。

  三、结算单价确定、交货方式、货款结算

  1、结算单价的确定:经甲方选定由乙方自行开发的产品,双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产品物料明细核实成本,并结合市场价格,确定结算的单价,对于最终的产品销售价格,甲方没有告知乙方的义务。

  2、乙方必须根据订单交期或书面达成的共识,负责将产品送至甲方厂区内指定的仓库或甲方指定的出货地点交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小额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40天(如1月份的货款,应在3月10前结算付款),大额货款计算方式(如:50万以上的订单),需经甲乙双方另协商追福方式。可报需开具税票及不开具税票的价格,转账方式结算。

  4、工程项目的订单价确认后的报价需提供的产品出货及客户的验收清单给甲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审批后结算。

  5、工程项目的单价确认后的报价在生产时不可随意调升产品单价,如有调升产品的单价视为放弃生产订单并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6、合作期间甲方向乙方累计订单额200万以内乙方返订单总额的1%给甲方作为产品推广费用,200万以上的部分返订单总额的1.5%给甲方作为产品推广费用,300万以上的部分翻订单总额的2%给甲方作为产品推广费用。此费用在每月结算时扣除。

  7、因工程项目需要质保的由生产方承担质保的期限与质保金,待甲方收到回质保后一个月支付给乙方。

  四、其他约定:

  1、因销售产品而支付给第三方的回扣、佣金由甲方承担,特殊情况需由乙方分担费用以促成交易的要先征得乙方同意。

  2、因乙方提供产品数量短装、错装、质量不合格或逾期交货等原因导致客户或第三方投诉索赔的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金额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折让款、赔偿款及其他相关的费用)。

  3、涉及乙方的费用,经乙方确认后,甲方直接从乙方的结算货款中如数扣除。

  4、甲方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委托乙方生产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通过其他渠道生产和对外销售。否则至少会对甲方造成贰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扣下未付款和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乙方法律责任,并终止本协议;若需做产品认证、专利证书、展销等生产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所需的产品样本由乙方免费提供。

  5、双方不得向外泄露对方的内部商业机密及项目的相关信息资料,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客户免费样本或配件由乙方免费提供,收费样本或配件由乙方全额收取。

  7、若乙方决定某产品不再生产,必须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另安排厂商生产或通知客户淘汰该产品。

  8、乙方保证禁止向甲方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及业务飞单(包括但不限于请吃、请玩、各种形式的送礼、给予甲方人员任何形式回扣等方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三万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所有合作合同。

  9、乙方需于签订合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作为品质保证金,乙方在整个合作期内未违反本合同项中的所有规定,,且结清所有款项后的三十天内,甲方将把保证金无息全额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合作期内,非合同规定和法律规定的免责情况,乙方将违约或中途擅自退约的,甲方可按照本合同规定没收乙方保证金。

  10、确定合作期间乙方指定专人负责完成项目的报价、技术、产品设计出图及项目现场的服务配合,无法满足甲方要求达三次以上将取消合作资格。

  11、合作期间乙方所有对外的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五、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一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满后可协商续签。

  六、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单位聘用合同6

  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相应岗位职责履行义务。

  2、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小时,每天工作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公证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单位聘用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专职司机。

  二、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三、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到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四、甲方给乙方的薪资待遇:试用期______个月,工资是______元/月+加班费______元/月+出车补贴______元/月+福利______元/月,试用期______个月过后,甲方聘任乙方的,乙方受聘期间的报酬构成为:底薪______元/月+加班费______元/月+出车补贴______元/月+福利______元/月。发薪日应在每月______日支付。甲方承担乙方医保、社保单位部分(具体操作:为乙方本人去办理,由单位报销单位应承担部分);甲方为乙方承担工伤保险。

  五、甲方车辆的保养以及车的正常维护由甲方来承担。

  六、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应遵守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准时上下班,准时出车,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保证一天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

  七、乙方必须持有效驾驶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精通驾驶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驾驶任务,并努力做到尽量节约油耗,降低车辆维修保养成本;每天对车辆进行检查,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再行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工作时间如因乙方违反交通法规引起的'责任,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文明行车,不酒驾,不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超载车、不疲劳驾驶。

  八、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发生车辆违章违纪和因乙方责任导致车辆碰撞及交通等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负责。

  九、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其他驾驶员;非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使用车辆,如因此造成车辆损坏、丢失和出现交通事故,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工作时间内,乙方不得擅自离开或为他人开车,甲方也不得无故辞退乙方。

  十、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效力不变。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1)聘任合同期满,或聘任合同约定终止聘任合同的条件出现;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要求;因家庭、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岗位的;

  (2)乙方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和经济等损失。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租赁方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利益,泄露单位秘密,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连续请假超过31天;

  (5)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操作规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8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历: 专业: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从事 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三、岗位纪律

  四、岗位工作条件

  五、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省和市的政策及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如下: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九、聘用合同的续签

  十、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解除本合同后,未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支付赔偿金的标准为:

  (二)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培训费,计算方式为: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条款:

  十一、争议处理

  十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9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3年,自20xx年 10月10日至20xx年10月10日止。试用期三个月。(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月9日)

  二、聘用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 武汉市江岸区光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任 副主任 岗位的工作。工作内容: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的卫生、物业、计生、流动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委员会制定的社区管理目标。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工资福利

  (一)乙方在聘用期间实行年薪制,年薪24万。

  (二)享受单位其它福利。

  四、工作纪律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努力学习,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因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10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现家庭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巴林左旗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一年,生效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岗位的工作

  第三条有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第四条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第五条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协商后,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工作纪律

  第六条甲方应按照岗位职责,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第七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规章,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领导。

  第八条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工作纪律,甲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第九条甲方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完成岗位工作认为的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暂定月工资___________元。

  第十条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巴林左旗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与巴林左旗政府会议纪要和人员使用意见执行。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协商不成的,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巴林左旗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据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以及甲方(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的和乙方退休、退职、宣告失踪、死亡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工作,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二)、乙方在聘用期内不履行本合同或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和相关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三)、乙方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或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乙方旷工或者未经单位同意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累计20个工作日的;

  (五)、乙方在聘用期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用期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或乙方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第十七条本合同变更时,甲乙双方应按规定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内容。本合同终止和解除后,甲方应为乙方开具终止或解除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合同的续签

  第十八条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当在聘用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签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续签聘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八、争议处理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依据本合同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其他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当地政府人社部门签证后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人事档案存档一份,签证机关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单位聘用合同11

  甲方(单位名称): 法 人 代 表 :

  乙方(姓 名):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合同,确立聘用关系。

  一、 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但因乙方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甲方须10内提出辞退要求,不计发工资,试用期内乙方擅自离开,甲方不予发放工资。

  2、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学生招生、辅导及其相关网校内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按甲方相关工作职责要求进行。

  2、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特点和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三、工作纪律

  1、甲方应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

  四、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

  1、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政策和标准,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按照所聘乙方的岗位确定工资,并按照乙方的工作责任大小和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其它工资部分。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等福利待遇。

  3、甲方以货币方式支付乙方工资,且不得低于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4、乙方工作一年期满后,保证完成甲方给予的最低业绩标准,继续续签的则甲方按国家政策,交纳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及养老保险,解除聘用人员的后顾之忧。

  五、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聘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应当书面告知乙方理由:

  ㈠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公布的聘岗位要求的;

  ㈡乙方连续旷工超过2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㈢乙方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外出或外出不归的;

  ㈣乙方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㈤乙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教师职业道德,按照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聘用合同的约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

  ㈥乙方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㈠乙方连续六个月岗位考核不合格的;

  ㈡乙方年度岗位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㈢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的;

  ㈣乙方在待聘期内经教育无转化且不能新聘上岗或两次拒聘上岗的。甲方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继续履行聘用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根据教育工作的特点,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只发放最末月的基本工资。

  ㈠在试用期内的;

  ㈡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㈢被招录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㈠依法服兵役的';

  ㈡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福利待遇或者提供工作条件;

  ㈢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㈠聘用合同期满的;

  ㈡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㈢甲方被撤销、解散或其它原因终止的;

  ㈣出现其它法定终止条件的。

  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违法、违纪者除外)。

  七、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赔偿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600元。

  八、聘用合同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合同生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不原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争议仲裁申请仲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本合听同一式二分,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12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事业单位临时工劳动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家阅读。

  根据《_________》的规定,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劳动合同。

  二、生产工作任务:

  1.乙方在甲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生产任务。

  三、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生产、工作条件: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按工种要求发给乙方劳保用品、配备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工资标准:_________;

  2._________。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前的工资、医疗等各项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医疗终结后,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劳动保险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临时工要求另谋职业的,甲方可根据乙方工作时间长短、伤残程度付给乙方3至6个月本人工资总额的一次性补助费。

  2.临时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合同期间与劳动合同制工人享受同等医疗待遇,并按下列情况享受劳动保险待遇:连续工作不满6个月的,经医院证明需要停工医疗的,停工医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停工医疗期间不发工资。连续工作超过6个月(含6个月),经医院证明需要停工医疗的`,停工医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停工医疗期间不发工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发给一定数量的`生活补助费。

  3.乙方在合同期间死亡,其劳动保险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

  六、劳动纪律: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教育。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发现乙方不符合“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招用条件的;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未痊愈的;

  (三)严重违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四)违操作规程或用工单位规定,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重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五)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罚的;

  (六)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

  (七)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2.符合下列情况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的;

  (二)用工单位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竿动报酬的;

  (三)参、考入中等以上学校或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

  (四)用工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对方,方可到临时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部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八、违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小予以赔偿。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养老保险基金由甲方负责按有关规定缴纳。

  十、其它双方协商事项: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乙方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街道、镇劳动部门(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贯彻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录用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参照本办法执行。

  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用,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可以采用招聘或者任命等形式。

  第五条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市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工作。

  第二章聘用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第六条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要成立与人员聘用工作相适应的聘用工作组织,严格人员聘用程序。聘用工作组织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律检查部门负责人和工会或者群众代表组成,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聘用单位的人员聘用、考核、续聘和解聘等事项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岗位工资待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的事业单位设置岗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

  第八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是:

  (一)公布聘用岗位及其职责、应聘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

  (二)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三)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

  (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九条聘用单位聘用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和监察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聘用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除政策性安置和涉及国家秘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安置)人员的以外,都应按照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者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人员。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聘用单位聘用人员应当优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选聘;面向社会招聘的,同等条件下本单位应聘人员优先。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聘用单位聘用人员应当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聘用单位应当如实向受聘人员说明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工作条件、社会保险等情况。受聘人员有权了解聘用单位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向聘用单位如实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学历、就业状况、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等证明。

  第十三条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2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文本格式,由市人事局统一制定。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二)岗位(工作)及其职责要求;

  (三)岗位(工作)纪律;

  (四)劳动保护和岗位(工作)条件;

  (五)工资、福利待遇;

  (六)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聘用合同除上述必备条款外,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知识产权保护、解聘提前通知时限等条款。

  第十五条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岗位或者职业需要、期限相对较长的合同为中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第十六条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连续工龄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如果本人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

  第十七条下列聘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聘用合同;

  (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聘用合同;

  (三)内容显失公平的聘用合同;

  (四)违反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的无效,由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确认聘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八条对聘用单位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经有关部门鉴定,可以缓签聘用合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可以缓签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开始试行聘用合同制时,原固定制职工不愿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又不属于缓签情形的,聘用单位应为其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职工在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不得低于本人的基本工资。在自行择业期内重新就业的职工,原聘用单位应为其办理有关人事关系转移手续。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职工,可以提出辞职或由聘用单位按照本市社会保险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开始试行聘用合同制时,未经本单位同意,下列人员不得拒绝签订聘用合同:

  (一)国家和市、区、县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或者担任本单位重大(重点)工作(工程)项目尚未完成的;

  (二)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工作或曾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工作,在规定保密期内的;

  (三)在本单位重要岗位任职或者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离职后对本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对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离职的上述人员,经批评教育拒不返回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以后被其他单位聘用,工龄从重新聘用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时,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

  第四章聘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二条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合同仍然有效,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聘用合同。

  第二十四条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聘用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当变更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名称。

  第二十五条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聘用合同无法履行,聘用合同一方要求变更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第五章聘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七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七)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或受聘人员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因上述情况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要为拟被解聘人员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自行择业期,在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聘用单位依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二十九条受聘人员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应当改变该受聘人员的岗位工资待遇,并对其聘用合同进行相应变更。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聘用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依据第二十八条规定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级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在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受聘人员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六)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聘用单位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三十二条除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单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三条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原聘用单位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受聘人员的解聘或者工作调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及国家秘密人员管理规定。

  第六章聘用合同的终止与续订

  第三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一)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聘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受聘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受聘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聘用单位依法注销的。

  第三十五条聘用单位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手续。

  第三十六条聘用单位依据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终止聘用合同,应当向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出具终止聘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后,应按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三十八条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岗位需要、本人愿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第三十九条受聘人员在续订聘用合同时,达到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的,如果本人提出续订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续订。

  第四十条受聘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续订。

  第四十一条受聘人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聘用合同期限届满时,聘用单位应当将聘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四十二条聘用合同期限届满,聘用单位未按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办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手续,与受聘人员仍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应当与受聘人员续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双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续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第七章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三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二)聘用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条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由于聘用单位原因订立无效或部分无效聘用合同的。

  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在聘用合同中自行约定,在聘用合同中未约定,但造成可计算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补偿应当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试用期间,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单位出资培训的受聘人员应承担培训违约金;聘用单位解除合同,受聘人员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第四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因聘用单位未履行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被解聘人员在该聘用单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事业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聘用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应当妥善安置人员;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八章聘后管理

  第四十六条聘用单位要按照聘用合同加强对受聘人员的聘后管理和考核工作。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考核内容应当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符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聘用工作组织在群众评议意见和受聘人员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决定。

  第四十七条聘用单位应将对受聘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职务升降、工资待遇和奖惩的依据。

  第四十八条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对公开招聘、聘用程序、聘用合同期限、定期或者聘期考核、解聘辞聘、未聘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或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九章组织监督

  第四十九条市和区、县人事局是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工作的管理部门,分别对全市和各区、县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工作负有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有权对违反国家有关人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按管理权限处理。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

  第五十条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系统事业单位实施本办法,并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市人事局备案。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在执行中的问题由市人事局协调解决。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单位聘用合同14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问,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条件和纪律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作,并同意甲方规定的如下职责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负责对乙方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岗位技能、必备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第五条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岗位技能。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因(公)负伤或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公)负伤、患病医疗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规定参加______________保险。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甲方变更名称的,应当变更本合同的甲方名称。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者其它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有甲方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然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或者乙方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况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要为乙方提供_____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为: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甲方依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____________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十五条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甲方可以改变乙方的岗位工资待遇。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精神病的;

  (五)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六)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八条除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乙方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其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五、聘用合同的终止、续定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甲方依法注销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手续。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应当向乙方出具终止本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甲方与乙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应按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___________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二十四条在续定聘用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满25年或者连续工龄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如果乙方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甲方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是因工(公)负伤并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定聘用合同的,甲方应当续定聘用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应当将本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办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手续,乙方与甲方仍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甲方应当与乙方续定聘用合同。甲乙双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定的聘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六、违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二)本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由单方解除合同的;

  (三)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或部分无效聘用合同的。违约一方承担的违约赔偿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含试用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对甲方培训费的补偿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试用期间,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第三十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由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一年,支付乙方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乙方工作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事业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或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其他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鉴定机关意见

  鉴证机关印章___________

  鉴证员印章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聘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聘用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聘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15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员)

  名称:

  姓名: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寸)

  性别:

  出生年月:

  类型:1.财政核拨□

  2.财政拨补□

  3.经费自给□

  4.企业化管理□

  民族:

  籍贯: 省 县(市)

  出生地:

  学历:

  学位:

  专业技术资格或工人技术等级:

  执业资格:

  批准成立文号: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登记证号:

  进本单位工作时间: 年 月

  地址:

  聘前职务:

  现聘职务: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法定代表人:

  现住址:

  联系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之一( )

  (一)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______个月。

  (二)甲方聘用乙方至退休: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_____个月。

  (三)任务期限合同: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特定工作任务,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该任务完成时(或)______________止。

  第二章 聘用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条件

  第二条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岗位的工作。

  第三条 乙方在受聘期间应当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相应岗位职责履行义务。

  第四条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章 岗位纪律

  第五条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第六条 乙方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的,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章 报酬与相关待遇

  第七条 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八条 甲方应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乙方工资报酬的具体办法和标准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非工作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高于乙方正常时间的工资报酬(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的除外)。

  第九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项社会保险,其中,乙方个人应交纳的部分,甲方可以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告知乙方。

  第十条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的工时制度、各类假期、女职工权益、因工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享有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等权利以及参加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权利。

  第十二条 乙方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第五章 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聘、解除和终止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报原登记机关留存。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业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乙方年度(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属于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及群团组织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五)除前四项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终止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聘用合同。续订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限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第二十条 聘用合同期满并办理了终止手续的、甲方被撤销、乙方退休、死亡,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约定的以下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终止: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时,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 甲方与乙方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后,应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乙方的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给对方照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聘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双方其他约定事项(可另附纸)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和继续教育、知识产权保护、解聘提前通知时限、违约金的数额等条款。乙方系甲方出资引进或培训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双方还可以约定乙方按第十八条第五项与甲方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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