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门牌号申请书
注册、仓库地址门牌号变更申请表【1】企 业 名 称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受理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收到申请日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企业填写栏 | 企业名称 | ||
许可证编号 | |||
许可事项 | 原核准内容 | 现要求变更为 | |
注册地址 门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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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门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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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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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批栏 | 主办人员审查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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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领导 审核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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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领导 审批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申报资料或者证明文件,随本表一并报送(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申请人”应填写企业名称。企业申请日期应填写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的日期。
本表所列各项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本表及所附申报材料、证明文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还应标注“与原件相符”。
申请书及其他申报资料,应统一使用A4纸,标明目录、页码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受理编号”、“受理单位”和“收到申请日期”由受理单位填写。
门牌号码申请【2】
一、项目名称:
门牌号码申请
二、政策依据:
1. 公安部《办理公民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件工作中住址项目填写规范》;
2. 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规范;
3. 佛山市公安局(佛公通[20**]162号)文件规定。
三、受理条件:
凡合法新建、改建的房屋,必须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编制或改编门牌号码手续。
四、申请材料:
对象一:新建的房屋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填写《申领门牌、房号、入户审批表》,收原件(2份);
2. 开发商的书面申请报告,收原件(1份);
3.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能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或房房部门核发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收复印件(1份);
4. 总平面图复印件、房屋各层平面图复印件(需加具规划部门公章),收复印件(1份);
5. 房屋四置图(需加盖单位公章),收原件(1份);
6. 使用标准地名许可证或建筑物命名的`批复,建筑物位于新路、街、巷的同时提供民政部门地名办有关道路、街、巷的命名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收复印件(1份);
7. 属拆迁的提供拆迁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收复印件(1份)。
对象二:居民房屋申请或变更门牌号码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填写《申领门牌、房号、入户审批表》,收原件(2份);
2. 属农村宅基地建设的房屋,提供《宅基地证》;或《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确实无法提供上述证件的,需提供有效的《建房用地许可审批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 属居委会居民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 权属人的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 房屋所在位置四置图,收原件(1份);
6. 村(居)委会核实地址的证明,收原件(1份)。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
2. 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出具回执;将材料转交区公安局;
3. 区公安局审核;将审核结果转交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4. 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申领门牌、房号、入户审批表》。
六、办理部门: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七、受理地址:
1.入户地(或户籍地)在祖庙、张槎、石湾街道区域,受理地点为:禅城区魁奇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三楼。
2.入户地(或户籍地)在南庄镇区域,受理地点: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岛湖办证大厅。
八、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九、咨询查询:
12345政府热线
十、收费标准:
无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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