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公租房申请书
恩施公租房申请书
公租房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 ,男,20XX年6月毕业于 大学(“211”“985”工程院校), 到 工作。
因刚参加工作尚无积蓄,买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稳定的房,无亲无友, 导致家境本不好的我,只能借钱吃饭、租房,生活条件很是拮据,住房条件十分困难。
面临着租住房屋,存不上钱,无力买房,无法改善生活的诸多严峻问题。
在查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后,发现本人符合申请条件,为本人十分困难的住房问题,在此特别向政府申请公租住房一套,希望政府主管部门、居委会能给予准许,解决申请人的住房实际困难。
全力投入工作,为阿克苏市发展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特此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时间:
恩施州州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申租人资格及要求
申租人应是州直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或聘用一年以上职工;自外地或各县市调入州直单位工作的干部职工;中央、省垂直及州直企事业单位聘用一年以上职工。
申租人及配偶(或共同申请人)应在恩施市城区规划范围内无任何形式房产。
无房产包括无商品住宅、商业用房、房改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城区规划范围内自建私房等所有形式的房产。
申租人及配偶(或共同申请人)应未享受国家住房政策,即未享受房改房、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供应。
优先保障对象
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保障对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经残联认定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失独家庭、退休职工住房困难家庭;州直行政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在州城范围内工作的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均可优先保障。
租金及租赁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动态管理,视物价水平情况,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州直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有限期租赁,租赁期限最短为2年,最长不超过5年。
新就业职工的租赁期限,原则上不得长于其劳动(聘用)合同的有效时限,也不得超过就业年限限制。
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或转租,也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性活动或改变房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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