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时间:2021-02-25 21:23:25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委托合同集合6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委托合同集合6篇

委托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受托人自愿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处理以下事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报酬。报酬数额的确定方式是____支付时间是____ 支付地点是____ 。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仍应向受托人支付上述报酬。

  第三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第四条 委托人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必须经过受托人同意,否则,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第五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受托人的责任

  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

  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

  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

  4、转移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

  5、转移权利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委托人。

  2)委托人的责任

  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3、赔偿责任。

  委托合同具有什么特征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合同法》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

委托合同 篇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自愿协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市场开拓和货源组织一事,达成如下内容:

  一、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货源组织工作,并为甲方独家进行市场开拓、宣传推广。

  二、 报酬

  甲方按乙方货源组织实际带来的收益给予相应的报酬。报酬按月支付。

  乙方货源组织实际带来的收益在_______元以下的部分,甲方按_______%向乙方付酬。_______元以上部分元以下的部分按_______%付酬。

  三、 保密事项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所获得的客户资料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当保密。并保证在委托关系解除后两年内不得泄露和利用。

  四、 其他费用

  甲方于每月初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作为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所需的费用支出和保密酬金。

  五、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反约定,除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支付违约金。

  甲方逾期支付报酬的,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已收取费用的三倍的违约金。

  六、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日委托合同的义务责任

  受托人

  包括:

  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

  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

  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

  4.转移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

  5.转移权利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委托人。

  委托人

  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3.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334条规定研究开发人的违约责任是指研究开发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委托开发合同,依本条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研究开发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开发人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研究开发人逾期两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所造成的损失。

  2、研究开发人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的,委托人有权加以制止,并要求研究开发人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经委托人催告后,研究开发人逾期2个月仍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所造成的损失。

  3、由于研究开发人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由于研究开发人 的过错,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委托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设计事项,双

  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

  二、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三、付款方式:

  1、 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总设计费的3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2、设计方案经甲方认可,只需进行细节调整时,甲方应当付总设计费的50%即人民币 元,(大写

  : 圆整)。

  3、乙方将设计制作正式稿及电子文档交付甲方前,甲方需付总设计费的20%即人民币 元,(大写

  : 圆整)。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设计费到帐后的 个工作日内设计出初稿;

  2、乙方以光盘电子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

  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并设计修改至甲方满意为止。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甲方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

  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交换号:

委托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托运方(简称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承运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将 的运输委托给乙方。 合同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二、运输方式及车辆要求

  本合同的委托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车辆为 ,上述车辆要求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具备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应具备的有效证件;

  2、已缴纳当年度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人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承运货物责任险等保险。

  三、货物的装卸以及签收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卸由乙方主要负责,收货单位协助。乙方按照甲方委托的`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由收货单位接收货物,收货单位在收货或结算单据上进行签收确认,乙方负责将收货或结算单据及时交给甲方。

  四、货物保证

  1、乙方保证运输过程无少量、无丢失。

  2、应采取防潮、防雨、防盗等措施。

  3、验收:收货单位收到货物与发货单位的数量减少或其他损失,由乙方承 担责任,赔偿标准以货物买卖双方交易价格及造成的损失为准。

  五、运费结算

  1、支付方式:月结:次月日之前。

  2、结算方式:固定报酬:每个月甲方给与乙方 元(人民币)作为 委托运输费用。

  六、风险承担

  1、本合同项下货物交运给乙方后,自装车时开始开始,货物的毁损、灭失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但乙方则很难革命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耗损、甲方或收货单位造成的除外;

  2、乙方对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为该货物买卖双方实际交易价格及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七、安全责任及要求

  1、在提货及交货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及收货单位的要求及有关规章制度,在装运过程中增强安全及环保意识,确认人员健康安全。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超限等情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应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那个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委托合同 篇5

  一、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1.特别委托

  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

  2.概括委托

  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关于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作了明确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二、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3.单独委托

  单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

  4.共同委托

  关于共同委托,《合同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5.直接委托

  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选任受托人的委托;

  6.转委托

  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再选任受托人的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进行转委托,除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以外,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关于转委托,《合同法》第四百条明确规定:“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委托合同 篇6

  当事人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益人 :

  (甲方可以是惟一受益人)鉴于甲方需将资金交付信托管理并谋取相应收益,乙方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专业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甲方、乙方就信托设立及信托管理有关事宜经平等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合同正文

  第一条信托目的

  1、甲方为有效运用其资金,基于对乙方的信任,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资金信托关系。

  2、按本合同约定,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乙方自己的名义,为甲方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第二条信托资金金额、划款时间、信托期限

  1、信托资金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小写:)。

  2、划款时间: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营业日内将全部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信托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信托资金及其管理方式、处分权限与核算

  1、信托资金

  信托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交付乙方管理的信托本金;

  (2)甲方交付的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期限开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3)乙方管理、运用和处分以上(1)、(2)项所述信托本金形成的财产;

  (4)前述财产取得的收益、赔偿和其他收入。

  2、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3、信托资金的核算: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资金来源合法。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以使乙方从事金融业务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3、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核算方法所述支付信托收益。

  5、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制订并履行信托计划,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应就收益分配等内容进行协商和调整。

  2、信托资金不属于乙方的自有财产,乙方终止时,信托资金不属于其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

  3、信托不因乙方的名称变更、法人变更、依法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撤销而终止,也不因乙方的辞任而终止。

  4、乙方应当为甲方、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

  5、乙方应当将信托资金和自有资金分开管理,并将不同客户的信托资金分别记账。

  6、乙方应妥善保存信托资金管理、分配的完整记录至少15年,以便甲方或受益人日后查询。

  7、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收取报酬。

  8、乙方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信托资金承担。乙方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资金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9、乙方以信托资金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责任。

  10、如果受益人为自然人,乙方有代扣代缴受益人个人所得税费的义务。

  第六条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乙方应为受益人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的有关手续。

  2、受益人可以随时向乙方了解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3、根据本信托合同规定转让和依法继承信托受益权。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信托终止时信托资金的归属、分配方式及乙方的报酬

  1、信托终止时信托资金归甲方所有,乙方须在信托终止起5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2、乙方经营资金信托业务,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收取报酬。

  3、在本合同设定的信托期限内,乙方收取手续费计算标准为:。

  4、信托终止后乙方行使请求给付报酬权时,可以留置信托资金。扣除乙方应收手续费后的信托资金及利益归甲方所有,乙方须在信托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八条信托的变更、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要变更本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2、在本合同约定的信托期限内,甲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合同,由于甲方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且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手续费。

  3、信托期限届满或甲方和乙方以书面协议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设定的资金信托即告终止,信托终止时,乙方在扣除手续费后须将全部信托资金及利益归还给甲方。

  4、本合同信托资金应与甲方其他信托财产、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甲方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甲方是惟一

  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资金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甲方不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资金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甲方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九条信托事务的报告

  本资金信托终止,乙方应当于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以事先约定的方式送达甲方。

  第十条税费的缴纳

  甲方、乙方和受益人应各自承担各自取得的信托利益和手续费部分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风险提示与承担

  (对信托运用风险及本合同所述资金信托的特有风险予以明示,并说明责任分配原则。)

  第十二条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乙方职责终止或辞任时,新受托人由甲方另行指定,新受托人接任前,由乙方或其财产管理人依本合同先行管理信托资金。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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