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时间:2021-08-04 23:18:57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委托合同8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委托合同8篇

委托合同 篇1

  委托人: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电话:XXXX

  地址:XXXXXXXX

  营业执照号:XX

  资质证号:XXXX

  受托人: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电话:XXXX

  地址:XXXXXXXX

  营业执照号: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之规定,甲方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销售项目名称及地址

  项目名称:项目地址:

  第二条 委托销售房屋为XXXXXXXX[预售商品房][现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XXXXXXX(商品房屋注册登记证号:)

  第三条 受托销售范围

  (二)乙方受托销售房屋计套,销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三)销售面积计价方式按下列第项计价:

  1、按套(单元)计价;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3、按建筑面积计价。

  第四条 委托销售代理方式

  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项代理方式:

  (一)整体包销:乙方在一定期限内以甲方名义销售,向甲方支付包销价款,获取销售差价利益,并保证在包销期限届满时完成甲方应售商品房。

  (二)风险代理:甲方在未支付代理费用的情况下,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

  人对房屋进行销售,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甲方承担,乙方按销售业绩及约定获取报酬。

  (三)一般代理: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对房屋进行销售,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甲方承担。

  (四)其他方式:

  XXXXXX。代理方式的具体内容、事项等由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五条 销售价格

  (一)本合同约定的销售范围内的房屋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起价元/平方米,最高价元/平方米,均价元/平方米;

  2、售价元/平方米,可上、下浮动%至%;

  3、按楼层、户型定价销售(见附件)

  (二)在实际销售中,每套房屋售价如需折扣优惠,须经甲方同意。

  (三)房屋售价经甲方同意折扣销售的,代理服务费应按下列第XXXXXXXX项计算:

  1、房屋原售价;

  2、房屋折扣后售价。

  (四)其他方式:

  第六条 销售计划及进度

  完成售房套数(套) 完成售房面积(平方米) 完成售房金额 (元)

  第七条 销售收款

  甲方[同意][不同意]由乙方代收购房定金及预付款;如甲方同意代收的,乙方应在收到购房定金及预付款后XXXXXXXX日内将代收款项交付给甲方。

  第八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XXXXXXX年XXXXXXX月XXXXXXX日至XXXXXXX年XXXXXXX月XXXXXXX日止。

  第九条 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及结算方式、支付期限

  (一)计算方式:

  (二)结算方式:

  (三)支付期限:

  第十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商品房交付期限。

  (二)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商品房合同范本及物管合同;现房委托销售的,还应提供《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三)提供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屋注册登记证、房屋分层平面图、户型图等销售资料。

  (四)做好本合同的XXX,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代售房屋自行销售或另行委托他人销售。

  第十一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开展销售工作。

  (二)按照合同规定的销售价格、销售计划进行销售代理。

  (三)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四)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范围进行宣传。

  (五)不得将代收的定金、房款等款项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一方或双方有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代理销售金额XXXXXX%的违约金;因此给对方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如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后XXXXX月内,所销售的房屋少于应销售房屋套数XXXXX%的,甲方有权在XXXXX月届满之时,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未售出房屋的处理

  如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受托销售义务,未售出的房屋,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处理:

  (一)由乙方按照价格购买;

  (二)乙方将未售出房屋退还给甲方,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售出房屋总售价XXXXX%的违约金;

  (三)其他方式: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XXXXXXX份,甲、乙方各执XXXXXXX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XXXX月XXXX日 年XXXX月XXXX日

  签订地点:XXXX 签订地点:XXXX

委托合同 篇2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 接受甲方独家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以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 、甲方愿意独家委托乙方居间出售符合本条所述条件的房地产(以下称“该房地产”)。若本条描述的该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 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1.1 类型: □住宅□ 花园住宅□办公楼□商铺(商场)□其他 可否工商注册:□可以 / □不可以 / □待确定

  1.2 坐落:区路 弄 号 室以及号车位;

  1.3 建筑面积(实测 / 暂测) : ; 卫;

  1.4 ;

  1.5 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号 ; 号

  1.6 室内装修情况: ;

  1.7 附属设施、 ;

  1.8 是否已设立抵押:□否□是,;贷款余额:元;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甲方自行还清;□求购方首期房价款由乙方保管并优先用于 偿还,余额转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补足;

  1.9 是否已设立租赁:□否□是(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月 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否 □是

  1.10 ;

  注:甲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同时/□ 日内向乙方提交如下书面材料的影印件: □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上手预售/出售/买卖合同□上手房款发票□

  上手

  契税完税证□授权委托书□其他 ;

  二、委托期限

  2.1本协议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本

  合同到期前的__ 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 个

  月。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

  三、委托房价款: □人民币 □美元元整 该委托房价款已包含 / 不包含: 维修基金 / 管理费押金 / 电话初装费 / 煤气初装费/ 有线电视申请费 / 等在内的甲方已付或应付的费用,前述费用不再另行 /

  另行 结算,办理前述事项变更的更名费用由求购方承担)。 甲方同意:求购方可以现金、汇款或其他甲方能够接受的方式支付或通过乙方转付定金

  或房价款。甲方并同意乙方可以根据本居间服务的履行状况,以大于或等于前述委托房价款

  的数额向求购方报价。

  四、销售推广费用负担该房地产的销售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销售人力资源成本、报纸广告、网络广告、

  印制宣传材料、全景摄影及发布)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佣金支付

  5.1 作为佣金。

  5.2 甲方应在与求购方签订《苏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或转让关系已经成立的类似合同并收到定金或首期房价款之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5.3 甲方如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5.4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甲方有关联的人在乙方所介绍的求购方看过该房地产后的十二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完成买卖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

  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而与第三方完成买卖交易的;或在委托期限内,买方愿以甲方

  委托条件买受,而甲方反悔不卖;或甲方未能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

  的;甲方都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房价款的2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5 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签订《苏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合同最终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乙方已收取的佣金

  不予退还,乙方并保留向对方请求支付未收取佣金的权利。

  六、本协议的履行

  6.1 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6.2 乙方应积极、努力利用各种合法形式尽速为甲方寻找求购方信息,早日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6.3 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可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完成或者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

  6.4 甲方保证对委托出售之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且该房地产依法可以出售,并依约配合实际成交的买受方交付该房地产;若除甲方外,尚存在非该房地产权属证明上记载 的任何第三人对该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则视作甲方已经取得该任何第三人关于出 售该房地产的同意,并代表该任何第三人签订本协议。如因此给乙方或求购方或任 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5 甲方保证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情况属实,如有不符,给乙方或求购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6 求购方在购买甲方之房地产时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如需甲方配合办理,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

  6.7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达成交易意向或发生证明买卖关系成立的行为后,该求购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将其不予返还的求购方的定金之50%支付给 乙方,作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补偿。

  6.8 本协议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需签订补充协议的,以乙方提供的《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之补充协议》为准,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

  一方均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协议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

  作通知方已依本协议给予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九、本协议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后即为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一份。委托人(甲方):居间人(乙方): 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有限公司代理人(代表人): 经办人员签字: 证件号码: 经纪人证件号: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日期: 签约地点:委托人(甲方): 甲方委托乙方居间出售坐落于 区 路 弄 号

  室以及号车位之房地产;双方曾就该居间关系于年 月 日签订了《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下称“该居间协议”),现双方同意变更该居间协议的部分

  内容,并达成本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同意本条第 款共款作如下变更(未变更

  的条款删除):

  1、 变更委托房价款为:□人民币 □美元元整。

  2、 变更委托房价款是否包含相关费用为:该委托房价款已包含 / 不包含: 维修基金 /

  管理费押金 / 电话初装费 / 煤气初装费 / 有线电视申请费 / 等在内

  的甲方已付或应付的费用,前述费用不再另行 / 另行结算。3;

  4、变更出售房地产室内装修情况为:;

  5、变更交易方式为:□存量房(二手房)过户 □预售商品房更名(权益转让或退房

  购房)

  6、变更出售房地产其他约定为: ; ;

  二、本补充协议与该居间协议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没有

  对该居间协议作出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该居间协议的约定履行。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后即为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有限公司代理人(代表人): 经办人员签字: 证件号码:经纪人证件号: 联络地址:联络地址 :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日期: 日期:签约地点: 居间人(乙方): 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有限公司篇二:传真出金委托书 传真出金委托书 海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万宁槟榔市场:兹委托贵司从本单位 的交易结算账户(代码: h0668 )中转出保证金金额: (¥ )转

  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

  账 号:

  开户银行:单位签章:年 月 日篇三:独家委托书 房地产出售独家委托协议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李家祥

  (上海正自地产)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 接受甲方独家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以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 、甲方愿意独家委托乙方居间出售符合本条所述条件的房地产(以下称“该房地产”)。若本条描述的该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 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1.1 类型: □住宅□ 花园住宅□办公楼□商铺(商场)□其他 可否工商注册:□可以 / □不可以 / □待确定

  1.2 坐落:区路弄 号车位;

  1.3 建筑面积(实测 / 暂测) 平方米 ;

  1.4 ;

  1.5 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沪房 字(第 号 ; 预售合同预售登记编号:

  1.6 室内装修情况: ;

  1.7 附属设施、设备:;

  1.8 是否已设立抵押:□否□是,抵押权人:;贷款余额:约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甲方自行还清;□求购方首期房价款由乙方保管并优先用于 偿还,余额转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补足;□转由求购方承担(转贷款,或称转按揭)

  1.9 是否已设立租赁:□否□是(年月 月 30 日

  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否 □是

  1.10 其他:

  注:甲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同时/□ 30日内向乙方提交如下书面材料的影印件: □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上手预售/出售/买卖合同□上手房款发票□

  上手

  契税完税证□授权委托书□其他 ;

  二、委托期限

  2.1本协议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 自动延长__叁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

  终

  止条款处理。

  2.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

  三、委托房价款: □人民币 □美元 伍佰肆拾伍万 元整到手价。 该委托房价款已包含 / 不包含: 维修基金 / 管理费押金 / 电话初装费 / 煤气初装费

  / 有线电视申请费 / 前述费用不再另行 / 另行结算,办理前述事项变更的更名费用由求购

  方承担)。

  甲方同意:求购方可以现金、汇款或其他甲方能够接受的方式支付或通过乙方转付定金

  或房价款。甲方并同意乙方可以根据本居间服务的履行状况,以大于或等于前述委托房价款

  的数额向求购方报价。

  四、销售推广费用负担该房地产的销售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销售人力资源成本、报纸广告、网络广告、

  印制宣传材料、全景摄影及发布)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佣金支付

  5.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房地产出售实际成交总房价款的%作为佣金。

  5.2 甲方应在与求购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或转让关系已经成立的类似合同并收到定金或首期房价款之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5.3 甲方如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5.4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甲方有关联的人在乙方所介绍的求购方看过该房地产后的十二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完成买卖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

  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而与第三方完成买卖交易的;或在委托期限内,买方愿以甲方

  委托条件买受,而甲方反悔不卖;或甲方未能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

  的;甲方都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房价款的2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5 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合同最终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乙方已收取的佣金

  不予退还,乙方并保留向相对方请求支付未收取佣金的权利。

  六、本协议的履行

  6.1 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6.2 乙方应积极、努力利用各种合法形式尽速为甲方寻找求购方信息,早日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6.3 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可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完成或者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

  6.4 甲方保证对委托出售之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且该房地产依法可以出售,并依约配合实际成交的买受方交付该房地产;若除甲方外,尚存在非该房地产权属证明上记载 的任何第三人对该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则视作甲方已经取得该任何第三人关于出 售该房地产的同意,并代表该任何第三人签订本协议。如因此给乙方或求购方或任 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5 甲方保证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情况属实,如有不符,给乙方或求购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6 求购方在购买甲方之房地产时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如需甲方配合办理,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买卖成交后,甲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费。

  6.7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

  方达成交易意向或发生证明买卖关系成立的行为后,该求购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将其不予返还的求购方的定金之50%支付给 乙方,作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补偿。

  6.9 本协议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需签订补充协议的,以乙方提供的《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之补充协议》为准,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合同 篇3

  兹委托_______代理我方前往__________就__________权限范围内依法签订合同,由我方负责执行,承担责任。

  有效期限: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授权委托书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不写起止的时间,就容易引起争议,

  合同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及注意事项。

  2、特别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公民之间的,应当办理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授权委托书是指当事人为把代理权授予委托代理入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它是委托人实施授权行为的标志,是产生代理权的直接根据。授权委托书分为两种:一种是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另一种是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

委托合同 篇4

  委托开发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项目的委托单位,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项目的受托单位,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序文

  鉴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术项目委托给乙方进行研究开发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 项目名称

  1.1 本合同的委托开发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名称)

  1.2 技术合同的填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_技术的委托开发合同。

  第二条 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2.1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为:(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进行研究开发所要完成的技术成果)

  2,2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是订立合同时甲乙双方尚未掌握的、经过乙方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一套完整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成果应当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

  2.3 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创造性,即订立合同时该技术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经过乙方创造性劳动,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领域中的发明创造项目,这种发明创造的项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项目。也可以是国内首创的新项目,还可以是地区或行业中的新项目。

  2.4 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新颖性,即该技术成果不是现有技术,没有被他人公开,为公众所知晓。

  2.5 甲乙双方应明确本合同开发技术项目的技术领域、说明成果工业化开发程序,比如是属于小试、中试等阶段性成果,还是可以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工业化成果;是属于科技理论,还是有关产品技术、工艺技术等。

  2.6 甲乙双方应约定标的技术的形式,是属于以技术报告、文件为载体的书面技术设计、资料,还是以产品、材料、生产线等实物形态为载体的技术成果。

  2.7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应达到如下技术水平和具体指标:(载明本合同标的技术所应达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等)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3.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拟定一个比较周密、合理的研究开发计划,包括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等,明确约定每一阶段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内容。

  3.2 乙方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与本合同标的技术有关的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该领域国内外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2)现有的技术基础和条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3)研究开发本项目的主要任务;

  (4)研究开发本项目的攻关目标和内容;

  (5)研究开发本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研究开发本项目的试验方法、技术路线和开发进度计划等。

  3.3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研究开发计划的拟定工作,并在上述期限内将研究开发计划提交甲方审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研究开发计划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充、修改完成。

  3.4 乙方应按照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按期完成委托开发技术成果。

  3.5 乙方不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督促其实施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4.1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研究开发经费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报酬为:____元人民币。双方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作为使用费和科研补贴的,可以不单列报酬。

  4.2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上述约定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支付方式:甲方按约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金额。

  (2)支付期限:甲方按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3)支付地点: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支付的具体地点,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4.3 甲方按约定还可以资金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若甲方以试验装备、设备、器材、样品、专业技术人员和现有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进行投资的,应明确约定投资内容所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归属及其提供的期限和方式。

  4.4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结算经费和报酬:

  (1)经费实行包干。双方约定经费实行包干使用的,当合同完成以后经费出现结余时,结余的经费归乙方所有;如果经费不足,不足的经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并且乙方的报酬包含在研究开发经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双方约定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当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甲方应当补充不足的经费;当研究开发经费出现结余时,乙方应将结余经费如数返还给甲方。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双方还应约定乙方的报酬金额及支付方式等。

  4.5 乙方应当按照预算的经费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精打细算、用到实处和关键之处,避免浪费和超支,确保研究开发工作顺利而有效地进行。

  4.6 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交有关财务报表;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汇报经费支出情况,提交有关财务报表;接受甲方的监督。

  4.7 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

  第五条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5.1 甲乙双方应约定使用部分研究开发经费购买如下研究开发所必需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购买研究开发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的清单)

  5.2 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研究开发完成后将其移交给甲方:(约定归甲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5.3 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乙方所有:(约定归乙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第六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1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期限为:(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6.2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地点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6.3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方式为;(如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开发;样品、样机的试制;成套技术设备的试制、生产等各种方式。)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

  7.1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向乙方提交如下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甲方掌握的涉及本项目研究开发的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

  7.2 委托开发合同的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双方应在合同中载明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责任。

  7.3 甲乙双方根据订立的委托技术开发合同所涉及技术的进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竞争中的优势等因素,商定技术情报、资料、数据、信息和其他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时间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7.4 甲乙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均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8.1 甲乙双方应根据如下原则确认风险责任的承担:

  (1) 委托开发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下是否具有足够的难度;

  (2) 研究开发方是否尽了最大努力,并且该领域专家认为研究开发失败是否属于合理的失败。

  8.2 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超过此范围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8.3 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超过此范围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8.4 双方约定共同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双方各自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

  8.5 任何一方发现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6 双方对合同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的,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合理承担各自的风险责任。

  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9.1 甲乙双方应根据如下两个基本原则确认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1) 精神权利不可侵犯的原则。即技术成果的完成者享有发明权、发现权、科技成果权中的身份权,以及依法取得荣誉称号、奖章、奖励证书和奖金等荣誉权。

  (2) 经济权利合理分享的原则。即专利实施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等实施许可、转让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合理分享。

  9.2 甲乙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分享,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归甲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归乙方所有,还可以约定归双方共有。

  9.3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完成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分享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方。但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优惠

  (1) 甲方在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未获得批准前,享有对该发明创造成果的权利,但应承担保密义务。

  (2) 甲方在该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享有免费取得该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的权利。

  (3) 乙方如要转让其专利申请权时,甲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9.4 委托开发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

  9.5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的,双方都有使用权和转让权。但乙方在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给甲方之前,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9.6 研究开发成果中的发明权、发现权、取得国家荣誉和奖励的权利,归属于乙方。

  第十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10.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完成的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应符合如下技术指标和参数:(委托开发技术在该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参数,如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具体设计要求、技术先进程度、技术项目的质量要求等技术标准和数据。)

  10.2 如果委托开发的技术项目是按照国际标准进行设计的或者指标、参数涉及到国际标准的,甲方应在本条款中注明国际标准的项目名称、标准号及发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验收时查阅参考。

  10.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完成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该技术成果提交给甲方。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接受该技术成果。

  10.4 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完成以后,由双方委托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也可以约定由甲方单方确认视为通过。但不论是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验收的标准均应以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为依据,并且应当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10.5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合同技术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或甲方承担,也可以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应明确约定各自承担的比例。

  第十一条 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

  11.1 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保证合同具有研究开发、实施使用的条件。

  11.2 乙方在研究开发过程中,认为需要由甲方提供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甲方应予配合。乙主将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甲方后,甲方认为需要由乙方提供必要技术指导、协助实施的,乙方应予配合。

  11.3 乙方(或甲方)应为甲方(或乙方)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等方面的配合,并负责报销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人员的差旅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违反合同造成乙方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2 甲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技术资料,补交应付的报酬,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3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研究开发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4 甲方逾期6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乙方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退还给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以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补齐不足部分。

  12.5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6 乙方未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两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7 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经甲方催告后,乙方逾期两个月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8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乙方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9 上述条款所涉及的违约金可以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的20%;赔偿损失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限。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3.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3.2 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13.3 若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13.4 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3.5 双方也可以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四条 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14.1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从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14.2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另一方按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并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协议。

  14.3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技术方案。

  14.4 技术开发:是指将科学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术知识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创造性劳动。在技术上没有创新的现有产品改型、工艺更新、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则不属于技术开发。

  14.5 技术开发的过程:是指从研究开发或试制开始直至新产品投入大批量生产的全过程。

  14.6 技术开发成果:是指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尚未掌握的,经过研究开发的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技术方案。

  14.7 可行性研究:是指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前,当事人对各种开发方案的实施可能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计算和评价的一种科学方法。

  14.8 新技术开发:是指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首次利用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所进行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的开发,包括对原有技术的改进、创新。

  14.9 新产品开发:是指在技术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几方面与原有产品比较,有显著不同或者新的改进的产品开发,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特征和工业化、商业化特征。

  14.10 新工艺开发:是指运用科学理论,采用新的方法,开发新型物质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种,改进材料性能,以提高产品性能和综合经济效益。

  14.11 新技术系统开发:是指产品、工艺、材料等多种技之间的新的有机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开发。

  14.12 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

  14.13 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 报酬:是指本项目研究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14.15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是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的权益归谁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

  14.16 精神权利:是指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创造性劳动不可分割的荣誉权和身份权。

  14.17 经济权利:是指通过使用、转让技术成果取得物质利益的财产权利。

  14.18 验收标准和方式:是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14.19 技术指标和参数:是指研究开发技术在该技术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数据。

  附文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签章) 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 篇5

  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就2e (—aa)游戏产品《____市猎人》(名称待定)的开发进行创意细化和绘制一系列相关像素图象的的工作(以下简称劳动成果),像素图像包括两套,大小尺寸要分别符合176208和样书8样书8两种手机屏幕的标准,甲方购买乙方的劳动成果,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

  甲方向乙方购买了2e (—aa)游戏产品《____市猎人》(名称待定)的创意和一系列相关像素图象后,即完全拥有这些劳动成果的版权和使用权,乙方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时间进度:乙方必须保证在____月____日(待定)前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全部劳动成果。

  支付费用参照

  第四条规定。

  甲乙双方就此合作均对任何可能产生利益损害的

  第三方进行保密。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和自身业务需求,对乙方的劳动成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修改要求,要求乙方对其进行改进、增减和完善。

  2、 如乙方无法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完成2e (—aa)游戏产品《____市猎人》(名称待定)的创意和一系列相关像素图象,或乙方的劳动成果达不到甲方的.要求,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追讨回合同

  第四条规定中的

  第一笔和

  第二笔款项。

  3、 为适应新的额外机型要求,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相关像素图像的移植,费用按照一个机型贰百元人民币的约定价格执行。

  2、 甲方的义务

  1、 合同签订后,甲方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跟进乙方劳动成果的制作过程,随时与乙方交换意见,确保双方的的合作事宜能够顺利进行。

  2、 甲方有义务根据合同要求及时付款,不得拖欠。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 乙方有权就业务合作出现的争议向甲方提出申诉。

  3、 乙方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劳动成果,可以向甲方提出延期的申请。

  2、乙方的义务

  1、 乙方保证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劳动成果并符合甲方的要求。

  2、 如因乙方问题无法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劳动成果,且乙方又不能提出合理的理由,乙方应如数退还合同

  第四条规定中的

  第一笔和

  第二笔款项。

  3、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保证不得将劳动成果透露给任何

  第三方,也不能将劳动成果中的任何组成部分用于其他2e (—aa)游戏产品中。

  四、 付费

  1、乙方完成2e (—aa)游戏产品《____市猎人》(名称待定)的创意文档,提交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

  第一笔费用共1650(玖千)元人民币。

  1、 乙方完成2e (—aa)游戏产品《____市猎人》(名称待定)相关像素图象工作量的30%后,提交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

  第二笔费用共1650(玖千)元人民币。

  2、 乙方完成全部劳动成果后,提交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

  第三笔费用共2200(玖千)元人民币。

  4、支付方式,乙方提供银行账号(乙方的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费用划入乙方的账户后,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相应的签字收据。

  五、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合作期间严格遵守双方另行签署的技术保密协议中的条款。

  六、 合同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双方签字并盖章的书面协议、或双方就合同履行的事项而相互交换的函件、传真、电传或电子邮件)对本合同做出变更。

  七、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如违约方给另一方带来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违约方应给另一方进行赔偿。

  八、 适用的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法规。

  九、 解决争议机构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依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 合同有效期

  原则上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为签约日开始的样书个月止。

  十二、 其他事宜

  1、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后另行签订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双方需要另行签署技术保密协议。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 方: 北京XX公司

  盖 章:

  授权代表:

  ____日 期:

  乙 方:北京XX开发工作室

  全体成员签字:

  ____日 期

委托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 律师代理甲方,办理相关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以及办理的具体事项为:全权代理、特别代理:代为取证,代为与对方谈判、和解、代为起诉、应诉、撤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代为签署和解协议,代为签署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接受对方给付的款物,代为接受法院的执行款物以及退回的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代为办理其他与该代理事务相关的事宜。

  三、甲方应当真实的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相关的材料和必要的协助。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全面的履行职责,勤勉诚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办理案件过程中所需要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档费等实际发生过的与案件有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本案甲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共计收取甲方诉争数额法院支持部分15%的代理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一、一审审判完毕收到判决书3日内支付5%;二、二审审判完毕收到判决书3日内支付2。5%;三、执行完毕收到执行款当日支付7.5%。

  1、乙方代理本案一审、二审及执行,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撤销委托,甲方单方面撤销委托,代理费条款继续生效。诉讼费、保全费甲方预交 ,多退少补,此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如能得到对方给付的赔偿款或其他财产(甲方同意通过调解),代理行为终结,乙方收取调解数额15%代理费。

  七、本合同双方盖章或签名后生效。甲、乙各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务完结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7

  兹委托金马证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

  2、有关上述契约的订立,如在国内,则按照国内的有关法规订立,如在国外,则按照所在国家的有关法规订立。凡代理本人所订立的契约,对于本人完全发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异议。

  3、本委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将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继续有效。

  4、贵公司或贵公司的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约,或因买卖及有关业务而应支出的费用,包括税收、运输、存仓、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项,概由本人如数承担。

  5、委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商标、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订单”,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贵公司核实后执行。如果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约定,即以贵公司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公司记入订单,本人约对同意,绝无异议。

  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

  7、上述保证金的数额,将根据本人所委托买卖商品的实际情况,由贵公司增加或减少,如果未能按照规定调整保证金数额时,贵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买卖,必要时还可以终止委托关系,结清收支帐款,如有不足,任凭贵公司依法追讨赔偿,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处置。如果本人还有其他违反契约的情况,贵公司也可以照此办理。

  8、如果本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实货实物为交付或收受时,均请贵公司平仓了结契约后就帐面进行计算,由本人负责其损失或收益。

  9、贵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买卖商品,所需的通讯和业务方面的费用,由贵公司按照会计标准核算(按照交易规则),都由本人负责支付花销。

  10、本人委托贵公司买卖的商品,其进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续,以及信用证的开出,概由本人自行办理。

  11、本人把签字式样和印鉴留存贵公司,以便贵公司核对。

  12、本人将约定的联络方式及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向贵公司登记,请依照使用。如果发生不正确的效果,均由本人负责。如果通讯地址和约定的联络方法需要变更时,本人应向贵公司重新登记。否则,如因而发生任何损害概由本人负责,而与贵公司无关。

  13、贵公司寄交本人的订单执行报表和帐单的邮寄后三天内除非由本人或贵公司管理部门经理提出修正外,均视为正确无误而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书、印鉴卡、登记簿、帐册和有关文件的格式,均由贵公司订购使用。

  15、本委托书内约定的内容,如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可由贵公司酌情修改或补充,通知本人认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纠纷,在国内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文文为依据进行法律诉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败诉的一方单独承担。

  17、本委托书的规定对于本人以后委托贵公司代理买卖商品及其有关业务全部有效,本契约将一直有效,除非双方同意终止契约。本人还委托贵公司代表本人签署和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

  18、本人一切买卖订单的发生均可被视为本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贵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仅供本人参考之用,并非交易获利的保证。

  19、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被视为本委托契约的一部分,由双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签订本委托契约的同时接受贵公司交易规则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声明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约书各条文的内容,特签名如下。

  年月日立委托书人_____

  中国国际期货上海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

  代理协议书

  协议书号

  甲方: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驻上海石油交易所

  地址:上海漕宝路38号华夏宾馆807-809房

  代表:

  邮政编码:200233

  电话:021-4360100807,4729022

  021-4726075,4722490

  传真:021-4722490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油交易办事处

  银行帐号:641-4292000143

  乙方:

  地址:

  代表: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帐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帐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帐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上海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委托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兹就乙方委托丙方在甲方管理的_______花园社区内进行乙方所拥有房屋装修工程事宜,经叁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书,具体条文如下,系叁方共同遵守:

  1.应注意之事项

  ______________花园社区为一个高级商住物业,管理公司必须严格管制各项装修工程,以使_______花园社区能成为高尚而环境优美的高级物业,并祈达成下列目的:

  (1)促使物业价值日增;

  (2)减少火警发生及因擅自加建或改装而引致之安全及卫生问题;

  (3)避免扰及邻居;

  (4)减少日后物业保养难题;

  (5)确保遵守_______市政府及房管机关有关法规。

  业主应严格遵守有关现行法规的规定,并聘用法律规定的认可人士进行工程。若有任何疑问,应向_______市政府及有关房管机关查询

  2.装修及施工工程守则

  单元的业主如需在该单元内进行装修,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安装标准进行装修工程,不得损及社区房屋的建筑结构。一切费用由业主自行负担。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应遵守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前,业主必须向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如附件),并提供该单元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有效图签的装修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平面配置图、水电施工图)和资料。在不影响社区房屋结构、管道、电源、整体外观、公共设施等和不触犯本公约规定、有关政府法规下,管理公司会对业主的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工作自资料完整的申请表提交後叁个工作天完成,若有资料欠缺或资质不符,自补件完成后个工作天完成审批;

  (2)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在进行装修前必须对所装修工程投保有效的、具足够保险金额的“安装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期间)。投保保险所需的保险费或任何其他费用均由业主、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自行负担。未经管理公司审阅和批准的安装工程,任何加建及改装工程一概不准动工。

  (3)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社区,经管理公司批准并办妥各式出入通行证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社区必须遵守管理公司对于门卫保安要求的作业规登记等手续。

  (4)业主经管理公司同意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后,业主须与管理公司安排施工材料的搬运时间、地点及所经通道,不得占用、阻塞公共地方,亦不得弄污、损坏、堵塞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

  (5)进行装修时,业主须保持社区公共地方和公共设备的清洁和该单元内部卫生,对施工用的材料、易燃物件或有挥发性的化学物品一定当心保管及使用,不可抽烟,以免发生灾害。一切废物和施工垃圾由业主自费并即时清除和运走;

  (6)管理公司有权在施工期内进入该单元视察各项工程是否符合管理公司的审批规格。如发现有违章施工情况,管理公司可要求业主和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采取相应步骤纠正和补救违章施工情况,其间所引起的一切费用、损失或经济责任,均由业主自行负担,与管理公司无涉。

  (7)因装修施工或其他任何行为引致他人受伤或财物损失均由业主负责

  (8)其他禁止项目

  ??业主主不得

  (1)改变任何渠道、管井及其他公共装置;

  (2)悬挂或装设任何物件于窗外(绿化植栽除外但须注意安全);

  (3)更改楼宇主要结构(如支柱横梁、结构墙、楼面及天花);

  (4)装置神位或任何物体于单位外;

  (5)更改原有屋外设计及外貌,例如不可击穿外墙装置空调机或其他用途;?

  (6)在单元大门或窗口装置铁闸或窗花。

  (7)空调机

  社区所有单元内已备有适当的位置可供安装空调设备,管理公司严禁业主击穿墙壁作安装空调机或其他物件。及任何空调设备、室外管线任意垂悬、安置于非指定位置(尤其是外墙墙面)。

  (8)电视天线

  客厅及主人房间均设有电视视讯插座,接收有线电视节目及卫星电视节目,因此严禁在窗户及外墙装置任何形式天线。

  (9)抽气风扇

  社区所有单元内厨房及不直接采光浴室皆预装抽油烟机及抽气扇,业主不得另击穿墙壁或天花以安装抽气扇。

  (10)遮阳篷帐及檐篷

  任何临时或永久性之遮阳篷及檐篷不得设置。

  (11)门窗

  所有业主不得拆除或更换建筑物外观门窗,门窗亦不可改装反光玻璃或是其他类似材质,以免影响其他住户。

  (12)装修工程施工时间:

  为避免装修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噪音、污染影响小区住户的安宁,施工时间订为上午08:00至晚上20:00时,在此时段以外时间禁止施工,如因特殊状况需要在规定时段以外时间施工,必须先向管理公司申请施工许可,经审批通过以后才准许施工(但一定要遵循审批时要求的条件)。

  3.装修公司及装修公司保证金

  业主可自由选择及聘用装修公司,但该装修公司必须具备合乎现行法律规定的资质及证明文件。如自行聘用的装修公司或其员工有任何违约、疏忽或任意行为造成社区或其他业主经济或精神损失,该业主须负责。故恳请各业主在选择装修公司前,必须考虑该公司的声誉及其可靠程度。为保障业主利益及维持良好的社区环境,所有申请在_______花园社区施工的业主都需要向管理公司登记、申办施工许可并责成施工单位缴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整(金额可按需要随时调整)。此项保证金作为保证该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在装修某单元完工后,清理所有装修废料、自费修理所有因装修工程而导致损毁的公共设施,及将管理公司发出的工作证交回。该等工人出入本社区时,必须出示其工作证供驻守社区入口的保安管理员查验登记。装修公司须缴交每张临时工作证保证金人民币伍拾圆整及制作费每张人民币_______元(此金额可依实际状况需要而随时变动),管理公司才发给临时工作证。管理公司会随时突击检查装修工人是否领有管理公司发给的工作证。管理公司有权拒绝任何未领有工作证之装修工人在社区内进行任何工程。管理公司在确定装修公司完全遵守有关条款后,并经有关业主在装修工程申请表背面签认该公司装修其单元妥当后,装修保证金可以免息发还。未经业主背书之装修公司保证金,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发还。倘若装修保证金不足弥补上述费用时,有关业主须责成施工单位向管理公司缴付其差额。装修保证金一经退还后,如业主再欲装修,必须重新申请并再缴装修保证金,方可施工。为保障业主本身利益,殷望各业主衷诚合作,管理公司办理登记,主动提供装修公司资质证明及缴交保证金。

  4.改装及加建工程

  当业主装修物业时,谨请留意切勿违反政府条例或“业主公约”,否则业主须将物业恢复原状,或有可能受到_______市政府有关机关检控。

  未经_______花园社区管理公司书面批准之加建及改装工程,一概不准动工。经_______花园社区管理公司批准加建及改装工程申请书,只表示管理公司不反对所拟加建及改装工程,而任何工程若有违反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或/及公约或/及市政府法规各条款,发展商及管理公司概不负责。加建及改装工程批准书须经市政府有关机关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的允许及批准方能成立。

  倘若发现有非法或未经批准的加建及改装工程正在进行或存在,管理公司可依法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动加以制止,或依据公约条款要求作出更正。如有任何法律费用或/及有关支出或/及赔偿,须由有关业主全部负责。如有疑问,请寻求独立专业意见及向管理公司查询。

  5.装修工程如用重型机械须知

  除非已得管理公司书面批准及由装修商交付特别装修保证金,任何重型机械不得进入本社区内。

  6.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合同处理之。

  甲方:_____________花园物业管理处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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