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托合同

时间:2021-08-06 17:31:14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房屋委托合同3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委托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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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托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所有房屋全权委托于乙方进行房屋装修并同意在约定的期限全权委托管理,有关事宜达成约定如下:

  一、委托管理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将坐落在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天珑广场三幢 室商住两用(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该房屋结构为 层高层,所在的楼栋总层数为 23层;现状为毛坯/非毛坯,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甲方若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须提供甲方拥有该房屋产权的其他相关证明,并出具《声明书》;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勾选):已/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的交割依据。

  3.甲方须确保有权对该房屋进行委托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确保房屋相关共有权人同意由甲方出租房屋等。如因房屋产权等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依约履行,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与乙方无关。

  二、约定内容: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管理该房屋,并授权乙方对外转租或分租,用途为:办公或居住,供乙方民宿或共享会议室、办公室等商业功能使用。乙方通过为甲方提供装修服务、对外租赁服务、管家服务确保甲方取得租金收益。租赁期限为20_年4月日,即从本合同签订日起第四日起20_年 月 日至20_年4月 日。

  2.装修期。房屋委托期间内,由于乙方需按照自身品牌要求对甲方的房产进行再次装修,给予二个月免租期,甲方同意装修期不取得收益。

  3.该房屋原始户型为 1室,乙方可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优化(如拆除、新砌等),乙方持有优化成2室1厅1卫等其它使用户型的权限。

  4.装修服务.甲方同意乙方在本房屋现有结构基础上进行装修,允许乙方改变墙体颜色、房间数量、隔墙、更换智能门锁(包括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等,以达到最大的使用率,甲方须予以配合,装修由乙方承担。乙方根据现场情况,可更换智能门锁的,由乙方免费更换。本合同20_年期满正常履行完毕后,更换的智能门锁还房时不再拆除,无偿赠送甲方。

  5.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及电梯使用、维保、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期自行缴付于物业公司。

  6.乙方按照以下勾选的方式将上述甲方租金收益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20_年开始运营前六个月按月支付,从第七个月开始提前五天按季度租金支付给甲方。

  7.双方约定,乙方应确保甲方按如下标准享有租金收益:

  第一阶段

  免租期20_年4月10日至20_年6月9日,20_年6月10日至20_年6月9日

  三年不变,按照每平方米每月35元(不含物业费)结算,应支付总额合计 元。物业费由乙方单独支付甲方,由甲方交给物业,以此类推。

  第二阶段

  20_年6月10日至20_年6月9日在前三年基础上递赠6%,三年不变,按照每平方米每月37.10元(不含物业费)结算,应支付总额合计 元。

  第三阶段

  20_年6月10日至20_年6月9日在前三年基础上递赠6%,四年不变,按照每平方米每月39.32元(不含物业费)结算,应支付总额合计 元。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如果乙方继续租用甲方房屋,同甲方沟通达成共识可续签合同,在十年租赁期间,乙方发生盈亏风险与甲方无关,如产生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如果期满不再续签,乙方交清在使用期内所有水电费用,方可交付给甲方。

  9.本合同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即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款项 元。余下每期租金乙方将在每期当月的(勾选)15日/30日支付,遇节假日顺延。

  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为:

  开户人:

  账号:

  开户银行: 支行

  若银行账户变更,甲方/甲方委托代理人应在乙方付款日前10日提供其本人指印的巜收款账户变更确认函》送达乙方,如因甲方/甲方委托代理人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签署本合同的权利,如因产权、出租权纠纷等甲方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因此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2在合同有效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或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向抵押权人或受让人披露本合同及相关对外租赁合同的存在。如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及相关对外租赁合同,乙方可视为甲方无违约责任。

  1.3在合同有效期间,如果三号楼内统一改装天然气、电路、水路等所发生的改装费用或添置硬件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拒绝改装而影响乙方的运营管理。

  1.4在合同期内,甲方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该房屋的装修及设施、设备进行任何处置。

  2.乙方的权利义务

  2.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收益。

  2.2在合同期内,乙方享有管理自主权,负责该房屋的管理,并处理与该房屋出租、短租、办公、会议室全部事宜,乙方负责承担该房屋因租赁使用产生的水、电费用。

  2.3在合同期内,乙方可以对该房屋进行全面装修改善(包括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等)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4在合同期间,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物业管理及电梯使用、维保、更换费用等,影响房屋出租或承租人居住、办公的,因此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2.5在合同期间,如甲方拒绝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维修义务和修复责任,而造成该收益损失的,乙方有权在甲方应收的资产收益中扣除并按违约责任追偿。

  四、房屋交付

  1.甲方应于向乙方交付起始日前结清房屋相关费用,如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产生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甲方的房屋租金中扣除并代为缴纳。

  2.甲方应于20_年 月 日前交付房屋,延期交付房屋的,相应期限顺延。

  五、房屋维修的约定

  1.在合同期内,如若房屋或物件发生故障,秉承“谁产权谁负责”原则,针对非人为原因而产生的维修项目做以下说明,对于开发商改造的烟道和水管非乙方人为造成,对于此类造成维修甲方同开发商协商解决。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2.如不在双方约定的范围之内,根据“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人为产生的维修项目由乙方负责维修、改造。

  六、房屋返还:

  20_年合同期满,乙方添置的家电类自行撤走,家具类及所有装修无偿赠送甲方。未满5年内,如乙方因故不能继续履约,乙方可有权处理家电类和家具等装修物品,但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返还装修费用。

  七、合同解除:

  1.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政府征收征用等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但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合同解除遭受的装修/适配/运营损益等产生的费用和承租人搬迁等产生的费用。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1因甲方、甲方亲友、邻里或其他由甲方原因导致的第三方行为,妨碍或影响房屋出租或承租人居住、办公的。

  3.2隐瞒房屋重大瑕疵或不合格影响房屋出租或承租人居住或办公。

  4.甲方明知乙方存在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违约发生时房屋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违约发生时房屋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方须赔偿乙方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包括并不限于:乙方当期月收益2倍的营业损失+乙方投入的装修/适配/前期市场开发/推广等产生的费用及诉讼费/律师费(装修/适配等费用计算时可按本合同已履行的实际租期进行折旧)。

  九、补充条款:

  1.1因乙方正在筹备期间,公司尚未正式成立,待公司成立以新公司名称做为乙方签约方补盖公章。

  1.2本协议由乙方经办人代办签定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首批租金款项由具体经办人安排负责,后期费用由新成立公司财务统一转账。

  1.3甲方均不得以“新公司名称未确定为由或者以签约时乙方公司尚未成立为由解除协议,如发生甲方承担乙方装修所有支出费用。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代理人代理签署的,须提供甲方签字并按指印的《委托代理书》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条款,如协商不成立,一方可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

  3.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寄送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4.本合同经甲方签名并按手印及乙方经办人签名并按手印方可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盖章或按手印):

  经办人(签字):

  甲方:

  (签名、按手印)

  甲方委托代理人

  (签名、按手印)

  签订时间:年月日

房屋委托合同 篇2

  委托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委托代理人: 证件类型及编号:

  受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建筑面积 平方米,委托乙方代理对外出租。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 (□是 / □否)已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 。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代理房屋出租事项,并代理签署相关合同甲方均认可;

  2、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

  3、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4、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委托期满时如乙方仍有客户居住该房屋,乙方有权延长租期,双方同意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延长期内乙方应按委托期间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

  (三)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代理期中甲方同意预留出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接洽承租、寻找合适客户的工作期,期满后从 年 月 日起开始计算租金。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如乙方有续租需求,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如甲方同意继续出租,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续租协议;如甲方不同意继续出租,甲方应当以延长期的形式给乙方留有必要的找房搬迁时间。延长期在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届满后自动顺延,延长期的具体时间由乙方确定,并通知甲方,延长期内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付款方式:

  (二)甲方选择以下付款形式:通过银行汇款,开户行名: 开户人名称(房主本人) 帐号: ,乙方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再另行通知)。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首次付款日期从计算租金日起 金额 ;第二次 金额 ;第三次 金额 ;第四次 金额 ;第五次 金额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再另行通知)。

  第五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室内设施维修费。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

  乙方负责维修范围

  (1)门窗玻璃;

  (2)水龙头,马桶,淋浴喷头及软管;

  (3)电灯,开关;

  (4)电视,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燃气灶,油烟机,换气扇;

  (5)刷墙,铺地,贴瓷砖,打隔断,安装马桶;

  (6)厨房下水管道疏通,卫生间下水道疏通。

  甲方负责维修的范围

  水表,电表,燃气表,燃气入户管道,改变主体结构,改变暖气及管道,自采暖炉,空调设备,防水等除以上乙方负责维修的范围外,均为甲方负责维修的范围。

  对于以上约定的甲方负责维修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选择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提供能够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甲方的下列各证件:房屋产权证原件,房主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如代办另需提供房主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乙方所需的相关证明。如甲方对上述材料弄虚作假而导致乙方对第三方(承租方)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负责连带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

  (二)确保该房屋出租的合法性,如为共有房屋,则甲方应以取得其产权共有人的同意,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并保证对可能产生的权属争议而导致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事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提供的房屋及室内设备设施应完好无损,如遇自然损坏且已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在五日内修复并交付承租人使用,超过上述规定期限免租期自动顺延。

  (四)甲方负责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与供暖费。其他如水、电、煤气、卫生费、电话费、有线收视费等,自本合同生效时须处于结清状态,如因费用未结清而导致乙方损失的,其损失部分应有甲方支付,或有乙方自应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扣除。国家规定出租人应缴纳的税费,由甲方自行缴纳。

  (五)委托代理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承租的客户另行成交,否则甲方支付乙方原定两个月租金作为赔偿金。

  (六)如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正常居住生活的(如设施严重老化、供暖、供电、供气不足,邻里关系严重不和睦、周边环境恶劣等),甲方应在签署合同前如实告之,否则由此而引发的破坏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后果概由甲方负责。

  (七)如房屋内所留家电等过于陈旧或已超出使用年限,甲方应主动搬离此房,否则自然损坏后不予赔偿。

  (八)本协议不因甲方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丧失而终止,由甲方民事权利继承人继续执行本合同。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签约前出示营业执照与房地产经纪资质。

  (二)乙方定期对房屋进行勘察,做好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承租客户居住期间房屋内基本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负责监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内的所留家具、电器及其他设施,如属人为损坏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修理或赔偿。

  (四)代理期间乙方不得利用房屋进行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在房屋内堆放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审查承租人的合法身份。如出现承租人非法转租进行非法活动,欠费逃脱等意外情况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五)乙方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根据客户要求,可对房屋进行简单装饰、清洁、粉刷及增添房屋内附属设施,并有权提高该房屋的出租价格,出租房屋的房租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六)委托期满后由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结清水、电、煤气、电话等各项费用,如有拖欠由乙方负责结清,同时清点屋内各项设施及家具家电。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提出解约的,违约方须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代理期租金标准的一倍。

  (二)甲乙双方首先应保证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否则由此给对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概由违约方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

  (三)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修改或解除合同。如果有特殊原因,须提前30天或须提前更长时间通知对方,并须赔偿对方合同约定的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乙方有权拒绝接收房屋中存在的以下物品:动物、植物及类似物品;贵重物品;艺术品、古董等价值难以衡量的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甲方声明具有特殊意义的物品;家具清单上未列明的物品。如有损坏及丢失情况,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两 份,其中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一 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委托合同 篇3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人:

  项目代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人民币)(以批准的.投资概算或经批准的调整投资额为准,含土地、建安工程费用及相关规费等)。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最终以政府各职能部门批准文件为准。

  建设内容:包括地块平整、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及工器具购臵、以及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绿化、公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等所有工程(含专业管线)。

  二、代建方式和代建工作范围与内容 1、代建方式:实施全过程代建。

  为确保房产品质,将该项目营造为同类物业的标杆性作品,从项目规划设计起,整个建设过程中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建设,招投标均采用自行邀请招标方式,在绿城集团合格供方中选择数家单位,进行充分的竞争后确定中标单位;若委托人有推荐单位,也需符合代建人的选择单位的相关标准,方能参与投标。造价控制原则参照同类工程,争取合理低价(含限价),具体经委托方审计、财政等部门审核后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代建工作范围与内容:前期管理,全过程项目管理,后期管理等内容。

  2.1前期管理

  (1)与委托人进行前期工作的交接(含前期资料的移交)。

  (2)设计管理:组织完成施工图及市政、绿化、管线等配套图纸设计优化工作,

  督促和检查设计进度,审核设计文件,保证设计质量,确保项目按照委托人要求以及相关部门审批意见进行设计。

  (3)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勘察、监理、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在工作中应回避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受委托人委托组织有关项目建设合同的洽谈以及负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

  (4)负责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各职能部门的报批手续。

  (5)受委托人委托组织工程合同的洽谈与负责履约的监督管理。 (6)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2全过程项目管理

  (1)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负责进行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负责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

  (2)按职能部门要求编制年度投资计划、下月用款计划上报委托人。 (3)负责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核工作。 (4)负责对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进行审核。

  (5)依据工程建设的进度和相关合同,对各承建单位上报的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并上报委托人审批。

  2.3后期管理

  (1)负责组织项目中间结构验收、节能验收、实体检测、分户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负责办理工程实施中有关建设、规划、人防、消防、防雷、交警、卫生防疫、绿化、国土、环保等各职能部门的报批手续及验收工作。

  (3)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4)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工程竣工结算初审工作,将其初审确认后的工程竣工结算送审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委托人。

  (6)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配套确认等工作,并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成房产移交委托人。

  (7)负责建设档案移交、代为办理项目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并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出项目定价建议。

  (8)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负责质保期内的相关协调工作,质量保修责任由相关专业工作单位依据合同约定承担。

  (9)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10)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前期的物业管理。

  (11)其他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项目管理工作。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暂估价)(万元人民币)(暂按以单方成本造价 元/㎡乘以总建筑面积计算)。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代建方提出,经相关部门咨询机构审核确认后,报委托人同意或备案,投资控制金额可做调整:

  (一)不可抗力;

  (二)国家政策调整;

  (三)符合有关工程变更相应规定且经委托人确认的相关变更;

  (四)主要原材料、设备设施、人工费用等价格出现重大变化;

  (五)根据项目开发实际需要,对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进行重大调整;

  (六)因受地质等事前不可完全预料的自然条件制约,在具体施工过程中有重大技术调整。

  (七)其他因委托人提出的工程变更情形及本合同约定报委托人备案即可的工程变更。

  工程质量标准: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整体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建设工期要求:单个项目工期同施工工期,附属配套工期按主体工程预验收之日开始顺延六个月(各项目建设时间自监理发布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期间,如有属于委托人原因或其他第三方等不可抗因素影晌施工工期的,则相应的工期应顺延。)

  代建管理期限:代建合同签约后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两年。

  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代建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市级"双标化"工地要求。

  四、代建管理费

  费率:3%。本工程代建管理费按经财政、审计等部门审定后的工程决算总投资额乘以项目代建费费率3%计算;工程决算总投资额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费,设备购臵费及安装费,技术咨询费,勘察费,设计费,各项规费,图纸审查费,工程招标费,监理费,工程检验和检测费,造价咨询服务费,弱电工程费,小区内道路、给水、排水、电力、煤气、电信、有线电视工程费,景观工程费等,但不包括征地、拆迁、融资费用等。工程结算控制价指为完成本项目除征地、拆迁费用及融资费用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合同金额: 万元人民币(暂) 表一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合同条款

  4、附加条款

  5、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文件

  6、国家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岐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和代建人各执叁份。

  十、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协商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委托人:代建人:

  代表人(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本合同签于20xx年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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