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服务合同

时间:2022-03-20 11:37:57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服务合同【精】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服务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服务合同【精】

委托服务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维护其所拥有(甲方)的服务器事宜达成一致,特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 合同项目:甲方负责购买服务器,购买相关软件使用权,并负责将服务器存放在电信(网通)机房。乙方负责该服务器的硬件故障的排除,(甲方负责硬件的采购费用)。及软件安装、升级、服务器管理和软件故障的排除。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如果在服务器上安装其他软件,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由甲方自行解决。

  2-1-2 甲方对使用服务器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甲方同意,如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如甲方利用服务器开办电子公告栏目,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应指定专人负责所发布信息的审核,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甲方对于在电子公告栏目当中出现的信息负责。

  2-1-3 甲方对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服务器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甲方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1-4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和所有管理甲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以上人员(包括已经离开甲方的甲方原雇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1-5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权利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对服务器系统平台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甲方信息服务器的正常运行。对服务器上数据的进行配合备份工作,数据备份工作由甲方主要自行负责。

  2-2-2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承认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2-3 甲方自行安装软件或进行系统配置如导致系统无法使用,需要乙方进行恢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三条 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法

  3-1 本合同的详细服务内容由附件描述。

  3-2 本合同所涉及的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壹年服务器维护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其涉及的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3-3 甲方采取转账的方式付款。

  3-4 在本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前),甲方将 费用共计 元支付乙方;甲方于年月日前,将 费用共计 元支付给乙方。

  3-5 乙方将于服务器开通之日起为甲方进行服务器系统平台的维护。

  3-6如甲方付款逾期,除补交应付金额外,其拖欠的天数每天按应付金额的0.3%另付滞纳金。第二年的相关费用如未按时支付,甲方除支付滞纳金外,乙方还将随时终止合同所约定的相关服务。

  第四条 合同期限

  4-1 本合同自文尾指定日期生效。合同有效期壹年,即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同到期时,双方如需要继续合作并对本合同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如双方认为某些条款需要修改,届时双方另签合同。

  4-2 如果在合同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合同。4-3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五条 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5-1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终止,终止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5-1-1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破产。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者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1-2 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5-1-3 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5-1-4 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

  5-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提出终止要求,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但甲方已交纳的费用不得要求返还。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3 本合同到期后,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双方认同本合同执行终止。乙方届时取消服务器系统平台维护服务。

  5-4 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保密

  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 权利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所有放弃应书面作出。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服务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全权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管理的范围及事项

  (一)、管理范围:

  甲方将位于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物业类型:

  建筑占地: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管理事项: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包括:楼梯间、门厅、走廊、地面等。

  2、区域内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供水、供电、照明、消防及其他设备设施。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5、公共卫生的清洁、垃圾收集、清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安全巡视、门岗值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二、委托管理期限:

  年。即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5、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6、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7、负责保证按规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8、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每月由行政事务管理部检查和机关或外租单位双打分,双方各占50%,合计占总积分的40%,

  11、每季度由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综合评定一次,占总积分的30%。

  四、奖惩

  1、由于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工作秩序、工作环境,每发生一次罚款300~500元。

  2、乙方工作质量达不到所规定,经考核后低于70分的,物业管理按同比例削减。

  3、乙方工作质量基本达到所规定,经考核后为70分的,物业管理费全额缴交。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因合同原因造成乙方执行错误,可对甲方提出复议意见,以书面形式为准,并由甲方负责解释及处理。

  三、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做善后处理产生的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四、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调处理。

  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服务合同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就融资业务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提供融资服务项目的名称:内蒙古XX至兴和运煤重载高速公路。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的项目融资总额为:118亿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亿元)。

  第三条咨询服务费用金额

  1、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总额的年固定回报率12.5%收取________年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118亿)的0.5%215;________年6%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乙方负责缴纳,由甲方代扣代缴(优惠引资奖励税收控制在20%以内)。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2、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款的年固定回报率12%收取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118亿)的0.5%215;________年6%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甲方负责缴纳,。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费用支付的监控

  本合同

  第三条所述费用由乙方授权熊XX先生监控(银行帐户开户时加签)至该项融资全部相关应付费用支付完毕时止。

  第五条费用支付方式

  投资款项(118亿)一次性或分次性到达甲方银行帐户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的0.5%215;________年6%以支票或其他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商业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未经甲乙方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

  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履行以甲方与银主的投资合作成功为准,投资合作成功,以投资款到达甲方银行帐户为准。投资合作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4

  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联合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议有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为了加大各地招商引资的力度,促进招商成果的良好取得,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并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招商服务等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根据乙方《上海招商办事处服务内容介绍》规定,甲方必须是乙方的团体招商会员, 并符合设立招商办事处资格;甲方自愿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 接受条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履行《介绍》中甲方的责任。

  二、甲方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 期限暂定_____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应按规定向乙方交纳本协议期限内招商办事处开办费和办公费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自本协议生效一周内甲方将以银行汇款或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将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三、甲方在乙方正式设立招商办事处后,将为乙方提供招商平面材料(宣传画册)、多媒体资料(光盘或幻灯文件)等招商资料若干份,以便乙方向投资客户和重点客户推介时应用。同时,甲方将自身招商网站的链接地址和图标也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利用网络帮助甲方做招商推广。

  四、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将按照《上海招商办事处服务内容》规定,为甲方提供如下招商服务:

  1.为甲方招商办事处提供办公场所、电话、传真、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为办事处配备专业招商人员。

  2.为甲方待接投资咨询电话、传真、邮件、为委托方向投资者发放招商资料。

  3.为甲方进行招商项目的宣传、推广, 并与有意向的客商进行对接,商务谈判。

  4.为甲方提供台商及其他客商的投资信息,并挑选有意向的投资客商到甲方当地进行实地考察, 并对考察客商进行后续服务的跟踪。

  5.利用中国台商网站等专业招商平台进行全方位的推介,扩大其影响,增加投资信心。

  6.为甲方人员到上海的接站,宾馆、飞机、火车票的预定等工作。负责在华东地区为甲方代理出席相关会议、活动等工作。

  五、甲方必须严格履行乙方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按时交纳会费,乙方必须按照《招商团体会员条例》的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六、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在执行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违反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内容和协议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八、如果甲方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甲方提供虚假招商资料;

  2.甲方未能履行和乙方签订协议中规定事项;

  3.甲方未能对乙方推荐的投资客商履行合同、规定、承诺。

  委托单位(盖章):_________ 受托单位(盖章):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受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汇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服务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实际情况,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座落在绥化市物资城综合楼小区委托给乙方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楼房名称:

  物业类型:

  位置: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___;楼房栋数:____。

  一、委托物业服务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服务及清雪,如有个别房盖漏水或墙皮脱落如超过物业维修范围,由业主自筹资金解决。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漏水等(共用部分)、公用照明、监控、化粪池、门卫、供水设备的维修不超过千元的由物业负责,如更新改造由业主自筹资金解决。

  3、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及清洁卫生、垃圾收集、冬季扫雪。

  4、维护公共秩序(门卫)。

  5、甲方提供各业主的住房面积花名册。

  二、保洁服务

  1、楼道每周拖洗二次,日清扫一次,楼梯扶手每天擦一次,庭院随时清扫,保持清洁。

  2、楼道公用部位玻璃每年擦两次,破损玻璃随时更换,禁止任何人在小区内张贴悬挂广告。

  3、冬季下雪及时清扫,堆放在适当位置,随时清扫夏季楼区内积水。

  4、马葫芦每年清理疏通一次,平时发现堵塞,随时清疏,单元楼内下水道由业户自行承担。

  三、供水时间

  1、供水时间从每日早至晚,物业管理期间负责供水设施的维护、维修和保养,保证全体业主的生产生活用水。

  2、供水水箱每季清洗一次,清洗时间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完成,每次清洗过程要有业主委员会成员参加。

  四、公用设施、设备维护、养护

  1、公用设施(含院内所有公共部位的声控灯座、灯头、灯泡、公用部位的门窗及玻璃拉手、门窗叉等)的养护修复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

  2、门灯、楼道灯完好率达95%,若损失,修复时间不超过2日内。

  3、设备房要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现象。

  4、公共部位和共用部位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

  五、院内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入口24小时不间断,设人值班,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经常巡查。

  2、院内禁止存放机动车辆,自行车存放不收费用,平常保持车棚整洁。

  3、门卫对进出小区负责查看。

  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1、管理服务收费每月每平方0.36元。

  2、每户每年二次供水电费:120元/年/户。

  3、清运垃圾费:50元/年/户。

  以上各项收费如政府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对无故拖欠应缴纳费用的业户加收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日递增,乙方要求甲方在管理中做到:

  1、甲方加大宣传力度,并协助收缴管理费用。

  2、全体业主要积极主动交纳各项费用,业主委员会有责任协助物业公司对个别不交纳各项费用的业户做思想工作。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此小区以前发生的债权、债务乙方概不负责。

  4、甲方和乙方共同使用一个办公地点。

  七、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委托服务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得到大多数业户的认可,可续签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如一方不履行合同,各方都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1)甲方可以解除乙方为其服务。

  (2)乙方有权弃管。

  2、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有未经事宜,如新发生的问题由业主委员会同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如是遗留问题由业主委员会同开发商协商解决,如进行补充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服务项目如遇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负责人签字(章):乙方负责人签字(章):

  20xx年XX月XX日

委托服务合同6

  编号: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实施物业管理的 的保洁业务委托给乙方管理。

  第二条 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行使保洁权的期限为条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第三条 委托费用

  标准:

  数额: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洁费用的方式:

  第四条 保洁标准

  乙方的保洁标准为

  1.按时清洁道路、走廊等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频率标准;

  2.住宅小区内窨井、化粪池的清淘清运,频率标准;

  3.按时清运住宅小区内的垃圾,并协调与环卫部门的关系,频率标准;

  4.定期对住宅小区公共区域进行害虫消杀工作,频率标准;

  5.定时对楼内或楼外的保洁区域进行巡视,发现有违章建筑和施工的现象有责任劝导,并及时通知甲方管理部。巡视频率标准;

  6.对住宅小区高层公寓防火通道进行清理,保证畅通,清理、频率标准;

  7.对高层公寓内的应急灯的使用情况进行巡视,损坏打及时报修并跟踪处理结果,巡视频率标准。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对乙方的保洁行为监督指导的权利;

  2.拥有要求乙方提高保洁标准的权利;

  3.拥有对乙方危害住宅小区行为的'制止权;

  4.拥有对乙方重大保洁措施的审定权;

  (二)义务

  1.为乙方完成住宅小区的保洁工作提供保障的义务;

  2.向乙方支付保洁代理费用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依法取得报酬的权利;

  2.拥有要求甲方协助完成住宅小区保洁业务的权利;

  3.甲方丧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资格;

  4.乙方丧失保洁公司资格;

  5.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

  6.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二)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并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抵押金。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职责,如果因乙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者来访人员造成损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因前款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涉及概念的解释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 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委托服务合同7

  服务方(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开户银行:

  帐号:

  委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病毒名称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其载体构建、重组、扩增和纯化 腺病毒,腺病毒滴度 pfu/ml。

  第二条费用及价格(人民币)

  1.病毒的载体构建、重组、扩增和纯化所需的原料由甲方自行购买;

  2.合同总价 元,(大写) 。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所购买的甲方腺病毒产品及其一切复制品、衍生产品将只供乙方或乙方所能控制的实验组中进行实验研究,在任何情况下决不用于人类,决不用于以谋利(直接或间接)为目的的生物制药以及临床分析等方面。

  2.未征得甲方授权或同意,乙方不能以任何名义将购买的腺病毒产品及其一切复制品、衍生产品转移、出售或租借给他人使用。

  3.保证乙方应用甲方腺病毒产品及其一切复制品、衍生产品进行的研究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得应用甲方腺病毒产品进行有损于人类安全或其它非法目的的研究。

  4.所有在研究过程中经本产品及其一切复制、衍生产品处理过之动物、植物、蛋类以及乳制品等均应妥善处理,决不可食用或出售。

  5.乙方及乙方的课题组在发表文章中注明该重组腺病毒购自甲方,并将已发表文章复印一份给甲方。

  6.甲方的腺病毒产品是由人5型腺病毒改造而来,在特殊情况下仍可能具有一定的致病性,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使用腺病毒原则。任何违反该原则而引起的实验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健康问题,甲方概不承担法律责任。

  7.若乙方不再应用本产品须将其销毁或返还甲方。

  8.乙方承诺在使用本产品的过程中不会做出任何有损于甲方的言论或行为。

  9.乙方对其提供技术服务的病毒不得转卖、转送及商业化用途。

  10.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腺病毒制品后,应立即将其分成小份装于无菌的病毒冻存管中并低温保存于-20℃,避免反复冻融而导致病毒滴度下降。由于使用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所提供之腺病毒产品需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其所携带的基因经过测序确证无误。

  2.甲方的腺病毒产品通过快递公司送达乙方。

  3.如果乙方对产品质量有任何异议,请在货到后一周内及时与甲方联系,甲方将复核产品的质量状况,并给予乙方满意的答复。

  第五条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并向乙方提交下列成果及其报告:

  1.成果:重组腺病毒,分别为 。

  2.载体构建流程报告。

  3.病毒重组及鉴定报告。

  4.病毒颗粒数检测报告。

  5.病毒滴度检测报告。

  6.病毒纯度hplc检测报告。

  第六条付款方式

  1.乙方在合同签订当日应当支付合同费用的1/3,即人民币 。

  2.甲方向乙方提交第六条所列的成果当天,乙方支付合同费用的1/3,即人民币 。

  3.甲方向乙方提交第六条所列的报告当天,乙方最后支付合同费用剩余的款项,即人民币 。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向乙方提交第六条所列的成果,每拖延一天,应向乙方偿付合同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自行解除本合同,否则乙方总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法

  乙方对产品质量有任何异议,在货到后一周内及时与甲方联系,甲方将复核产品的质量状况,并给予乙方明确的答复。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合同履行地所在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备注:

  (甲乙双方需增加的条款)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研究生导师:

  年 月 日 年 月

委托服务合同8

  编号:

  甲方:(物业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实施物业管理的 住宅小区的保洁业务委托给乙方管理。

  第二条 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行使保洁权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第三条 委托费用

  标准:

  数额: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洁费用的方式:

  第四条 保洁标准

  乙方的保洁标准为:

  1.按时清洁道路、走廊等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频率标准 ;

  2.住宅小区内窨井、化粪池的清淘清运,频率标准 ;

  3.按时清运住宅小区内的垃圾,并协调与环卫部门的关系,频率标准 ;

  4.定期对住宅小区公共区域进行害虫消杀工作,频率标准 ;

  5.定时对楼内或楼外的保洁区域进行巡视,发现有违章建筑和施工的现象有责任劝导,并及时通知甲方管理部。巡视频率标

  准 ;

  6.对住宅小区高层公寓防火通道进行清理,保证畅通,清理、频率标准 ;

  7.对高层公寓内的应急灯的使用情况进行巡视,损坏打及时报修并跟踪处理结果,巡视频率标准 。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对乙方的保洁行为监督指导的权利;

  2.拥有要求乙方提高保洁标准的权利;

  3.拥有对乙方危害住宅小区行为的制止权;

  4.拥有对乙方重大保洁措施的审定权;

  (二)义务

  1.为乙方完成住宅小区的保洁工作提供保障的义务;

  2.向乙方支付保洁代理费用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依法取得报酬的权利;

  2.拥有要求甲方协助完成住宅小区保洁业务的权利;

  3.甲方丧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资格;

  4.乙方丧失保洁公司资格;

  5.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

  6.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二)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并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抵押金。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职责,如果因乙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者来访人员造成损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因前款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涉及概念的解释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 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委托服务合同9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传真: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传真: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拟就 事宜聘请乙方提供 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此,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服务的范围及服务的时间

   2.1服务范围包括:

   2.2服务时间要求:

   3.服务的方式及要求

   3.1乙方派出由以下律师组成的工作组,按照本合同第2条服务范围及服务时间的要求完成法律服务,并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工作组人员。

   3.2乙方派出 (主要工作组成员)从事本合同项下的工作。

  3.3乙方完成本合同法律服务,应按照甲方具体提出的以下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

  3.3.1乙方承诺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务,能够按照同业律师服务的水平。实现提供法律服务的及时、准确、完整及合法,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3.2乙方向甲方声明它本身包括其派出人员没有同时为其他人就同一事件提供法律服务、不存在利益冲突。

   4.保密

   乙方向甲方作出的承诺《保密函》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甲方业务机密履行保密义务。本合同终止、解除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5.费用及支付

  5.1本合同项下的律师服务费用采用以下第x种计费方式计算:

  5.1.1本合同采用固定服务费用的计费方式,即本合同项下的律师服务费用总额为: 元人民币(币种),大写:

  5.1.2本合同采用风险代理服务费用的计费方式,即:

  5.1.3本合同采用律师小时费率的计费方式。律师的小时费率分别为:

   5.2本合同的律师费用采用下列第x种支付方式:

   5.2.1一次总付,在? 全额付款。

  5.2.2分期支付

   5.2.2.1 本合同签署并生效后x日内,支付总费用 %的款项;

  5.2.2.2本合同项下的委托事宜完成后x日内,一次付清余款。

  5.2.3其他方式: 。

  5.4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日常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印刷、差旅、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因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税项、税费由 方承担。

  5.5其他约定: 。

  5.6乙方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名称:

   6.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6.1甲方权利

  6.1.1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6.1.2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6.1.3有权要求乙方不时提供相关的工作汇报和阶段性工作汇报;

   6.1.4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记录、证据等全套资料;

  6.1.5其他

   6.2甲方义务

  6.2.1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委托事宜有关的材料、证据等;

  6.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

  这些工作条件的费用由 方承担;

  6.2.3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6.3乙方权利

   6.3.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本合同委托事宜有关的材料、证据等;

  6.3.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根据委托书享受代为答辩、代为调查取证、代为出庭及参加庭审活动、代为参加调解及与对方和解(需特别授权)、代为递交或接受并转递各种法律文书等;

  6.4乙方的义务

   6.4.1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务,应符合高质量的律师服务水准,并实现提供法律服务的及时、准确、完整及合法,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4.2对甲方交给的资料、材料、证据妥善保管,并在委托事宜完成后一个月内归还或销毁上述资料、材料、证据,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6.4.3乙方在进入甲方工作地点时,须遵守甲方工作地点的有关要求。

  7.健康、安全

委托服务合同10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建设项目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1.2项目地点1.3拟建建设项目规模

  用地面积:平方米 层 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层 数:

  其中含

  商服面积:平方米 层 数:

  住宅面积:平方米 层 数:

  管线名称: 长 度:

  1.4其 它:

  第二条委托服务内容:

  2.1建设项目现场踏勘

  2.2建设项目选址定点

  2.3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资料

  2.4比选规划设计方案

  2.5提供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技术标准咨询服务。

  2.6其他

  2.7任务完成日期

  第三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文件资料名称内容要求份数提交时间

  第四条委托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甲乙双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黑价联[20 ]16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2本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大写)万元(小写万元);或本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度%,即(大写)万元(小写万元),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后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费用,即(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规划技术服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明确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和时限负责。

  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完成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

  5.1.2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误,导致乙方返工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展服务工作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的50%;乙方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

  5.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款规定的费用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甲方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滞纳金。

  5.1.5甲方应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应按省物价局黑价联字[20 ]162号和黑建规[20 ]41号及有关规定开展规划技术服务活动。

  5.2.2乙方对提交的委托项目规划技术服务成果质量负责。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服务费用。

  5.2.4因乙方延误规划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核减该项目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核减的最高限额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3双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终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服务合同1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意见如下:

  1、甲方自愿请乙方代办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工作,以上四证办完后由乙方交给甲方,乙方同时收清商定款项的余额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本次代办甲乙双方商定收费采用包干形式【即甲方交给乙方一定数额的资金(含相关部门收取规费和乙方代办费),乙方不再另行收费】。仅收取代办费形式(相关部门收取规费由甲方自行办理,乙方在办证中没有替甲方付现相关部门收取规费的义务)。

  3、 甲方在保证其必备办证资料真实完整情况下,乙方保证履行代办义务。

  4、 收费分两次付清,签订此约定书时甲方预付,余额付现时间见本协议第一条。

  5、 乙方联系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由相关事务所进行法定验资、评估工作,验资和评估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本次审计、验资与评估费为,由乙方收取。

  6、乙方承诺甲方在资料合法的情况下,按相关机关部门规定工作日时间完成相应办证工作(验资、评估2个工作日,设立登记10个工作日,组织机构代码证3个工作日,税务登记证2个工作日)。

  7、 乙方保证所办理的登记证真实、合法、有效。

  8、 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服务合同1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效率、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项目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咨询项目

  1、(内容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2、(内容见本合同书附件二)

  3、

  二、委托项目进度

  1、第一阶段:完成《 》,限期为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

  2、第二阶段:完成《 》,限期为个工作日。

  3、第三阶段:完成《 》,限期为个工作日。

  4、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但实际执行中有一定的交叉,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个工作日。

  三、报送与确认方式

  乙方在各阶段规定期限内完成既定任务,取得阶段成果后报送甲方审定,甲方审定或要求乙方修订的时间不在限定期限内,审定通过后,由联络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确认之日为下一阶段期限起始日。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为万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预付金万元。

  (2)第一阶段任务完成并审定通过后日内,付万元。

  (3)第二阶段任务完成并审定通过后日内,付万元。

  3、工作费用分担:乙方去甲方处工作往返路费乙方承担,在甲方处工作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责任与权利

  1、指派专人(须书面指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材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指导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作出了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六、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报审;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成果;

  4、自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完成后,提供年的咨询服务,期间费用按本合同书第四条第3款执行;期间的专题培训、讲课费用另议另计;

  5、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七、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对成果冠名宣传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无权要求返还预付金;

  2、由于乙方原因推延进度,每推延一日向甲方支付当期款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中断本协议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当期款项,并返还预付金。

  九、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 》(项目建议书内容)

  附件二:《 》

  甲方:公章:

  地址: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章:

  地址: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服务合同1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巴什库勒克小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形:居民住宅。坐落位置:伊宁市解放西路。占地面积:17940平方米,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

  二、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3、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井、自行车棚、停车场地。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5、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漕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9、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三、负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代收电费、车辆、澡堂的承包租金。

  3、装修垃圾清运费。

  4、其它有偿服务的费用。

  四、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为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和报司法公安部门处罚等措施。

  五、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业主公约,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检查监督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预算及决算;

  5、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车场2个,澡堂1个,其租金收入归于全体业主,经业主大会审议后再确定使用方向。

  6、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办公室1间,清洁工更衣室1间,放工具杂物1间,无偿使用但产权属甲方。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解决。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起,向乙方移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的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及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月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5、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6、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7、每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合同期内惭方为改善服务条件进行的投入施设、设备,如合同期满后,更换物业服务公司时,甲方应予以行当作价给予补偿。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场所,管理用房及全部档案资料。

  七、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服务费用:

  1、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活宝是,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住宅物业三档服务内容及标准》实施服务项目(另附三档服务内容及标准)。

  2、物业综合服务费和电费每两个月收取一次,具体要求如下:

  (1)本物业管理的综合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0.33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综合管理费,视情节轻重,乙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情诉讼,并追缴每日5‰的滞纳金。

  (3)车位使用费,由业委会按照州发改委有关规定收费标准,由承租人执行。

  (4)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有偿服务项目,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支付其费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制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2万元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5、本合同期满,合同延期终止与否或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均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本合同自行延续有效。

  6、本合同自20 年8月1日开始实施,经业主代表大会视物业服务情况表决通过后即生效。

  甲方:巴什库勒克小区业主委员会

  委托代理人:

  乙方:伊犁好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服务合同14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传真:

  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区 路(街道) 号

  四至范围: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商场 平方米,办公楼 平方米,工业厂房 平方米,停车场(库) 平方米。其他: 。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三。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 年 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2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提供一次性开办费 万元,用于购买相关办公用品和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该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所有。所购买办公用品和设备的清单明细乙方在物业接交后2个月内交甲方备案。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 万元的前期物业管理接管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派员进行物业管理提前介入,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级清理、接管验收、交房、人员招聘、人员培训等接管有关事宜。

  甲方(□需要,□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的,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另行签定。

  第四条 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五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管理质量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执行。设施设备保修期如下:电梯 月,监控智能化设备 月,消控设备 月,电信设备 月,道路 月,绿化 月, 。保修时间确定及计算:由各项工程竣工及设备安装完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及有关专业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完成的建筑、设备进行外观、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检查测试,并经签章之日起为保修的起始日期。

  本物业共有部分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 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本物业共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乙方组织养护和维修,依据养护及维修的范围,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在物业管理费或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在物业专有部分(包括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等)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 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本物业专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六条 在物业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供下列选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其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一)□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等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

  (二)□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暖气线路、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沟渠、池、井、 等物业管理区域市政设施和房屋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供电线路、煤气线路、路灯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等;

  (四)□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五)□安全防范,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等;

  (六)□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八)□物业维修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

  (九)□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十)□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

  (十一)□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

  第七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见附件二。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附件二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评定费用由对达标的理解有错误的一方承担。申请评定时由双方各半支付,最终结算。

  第八条 甲方在物业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其中由乙方无偿使用 平方米,由乙方有偿使用 平方米,有偿使用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的标准租用。

  由乙方无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不需要缴交。由乙方有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 。

  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用房需达到简装修标准。

  第九条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物业服务费按月计收。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业主与使用人对费用负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住宅: 元/月/平方米;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商业: 元/月/平方米;会所: 元/月/平方米;其他: 。小高层、高层住宅另行收取电梯水泵运行费: 元/月/平方米。上述收费标准由甲方在售房同时与购房者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由乙方向业主收取。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由甲方全额交纳。

  上述物业服务费中(□包括,□未包括)物业管理责任险。如物业服务费中未包括上述保险费用,除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外,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甲方承担。物业服务费中包括上述保险费用的,而乙方未及时投保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本物业区域内停车库的停车位使用费归停车位的权利人所有。甲方未出售的停车库(□委托,□不委托)乙方出租。停车位的权利人应按 元/月/个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甲方未出售的且未出租的按 元/月/个缴交。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在销售车位过程中与购买车位者书面约定,由乙方向停车位的权利人收取。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车位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由乙方收取,收费标准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未作决定的,按不高于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本条第一款的停车位管理服务费和第二款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乙方收取上述停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对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甲方与业主在售房时作的约定需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乙方与业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属甲方所有的下列配套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乒乓球:

  (四)网球场:

  (五)篮球场:

  (六)游泳池:

  (七)其他:

  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 。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经物业主管部门确认的属全体业主所有的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的标准,□ )出租经营,其收入(□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 。

  第十三条 乙方可以依照下述约定,在委托其物业经营的收入中提取费用,并专项用于管理该项物业的成本支出:

  (一)乙方受托经营停车场(库)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 ;

  (二)乙方受托经营相关配套设施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 ;

  (三)乙方受托经营商业用房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 ;

  (四) 。

  第十四条 物业共用部分共用照明、水电、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全部纳入物业服务成本,平均分摊。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双方约定审计的,进行年度例行审计时,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在物业服务费中立项开支。应甲方要求进行的非年度例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另行开支。

  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六条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负责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二)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在售房过程中与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要求购房者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将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者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三)在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时,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五)审定乙方拟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七)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及时缴纳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十)不干涉乙方在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范围内的管理、经营业务;

  (十一)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 。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三)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本物业项目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负责监督;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六)建立、保存物业管理帐目,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

  (七)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八)本合同终止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或业主委员会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

  (九)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十)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每 月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十一)与甲方一起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星夜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 。

  第十九条 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一)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

  (二) 、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

  (四)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

  (五)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

  (六)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

  (七)因2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所致的损害;

  (八)因甲方(包括业主委员会)或他方指挥调派乙方工作人员所致的损害;

  (九)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自然或人为的任何损坏。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十)停车场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的损害;但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管责任的,不在此限;

  (十一)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的。

  第二十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购房者购房时明确购房者除前期物业管理费、电梯水泵运行费外应缴纳的涉及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如下:(略)

  如乙方违反甲方与购房者的约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甲方承诺双倍返还购房者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的款项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包括但不限于3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管理目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甲方可另行选聘物业公司。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

  本合同期满,业主委员会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合同自动延续。延续期限为本合同的期限。合同自动延续期间,业主委员会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项下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除甲方或业主委员会要求乙方提前撤离外,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3个月的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费标准不变,由乙方收取;3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对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或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等。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或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 《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 》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一)提交(□苏州,□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苏州市房产管理局解释。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委托服务合同15

  项目名称:

  委托方:

  代理方: 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单位:

  (3)建设内容:

  (4)建设地点:

  (5)项目四至:

  (6)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招标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候选人名单

  三、代理工作内容:

  1.拟定招标方案;

  2.编写招标文件;

  3.按照规定进行招标前备案;

  4.协助委托方联系、考察拟邀请的投标企业,经委托方同意后发出投标邀请书;

  5.发∕售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7.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

  8.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9.按规定抽取评标专家;

  10.组织开标、评标;

  11.协助委托方和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2.按规定进行招标后备案。

  四、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在招标代理工作中严格遵守与委托方共同制定的招标工作计划及制度;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未按时退还保证金而引起的诉讼,则由乙承担诉讼结果;

  7.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五、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委托方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和整改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六、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招标工作中严格遵守与代理方共同制定的招标工作计划及制度;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5.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与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权利:

  1.有权参加并监督委托代理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编写并审核招标文件;

  5.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6.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上述费用是包含评标专家费、开标场地费在内代理方提供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所有费用。

  2.此代理服务费于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方一次性付清。

  九、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到代理方完成招标后备案,并将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备案表及必要的招标相关文件递交给委托方后止。

  十、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本合同共肆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甲方)(盖章): 代理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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