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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时间:2022-03-25 11:37:46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14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律师委托代理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14篇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1

  委托人李雨菲(以下简称甲方)因某跨国集团的厂商侵权一案,委托名扬律师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娄彦琼律师为甲方该事务的一审代理人。

  二、 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代理权限为下列内容,共9项:

  1、代为起诉;2、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或调解;4、代为反诉;5、代为上诉;

  6、代为申请执行;7、代为签收法院送达法律文书;

  8、代为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9、有权依法转代理;

  10、一般代理;

  四、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计1000元,该费用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若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低于法律规定,刚由双方对变更部分的律师代理费另行协商约定,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文印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以及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或与委托人协商由乙方包干收取。

  五、双方的义务

  甲方必须真实的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如因证据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案件无法达到甲方满意,不得无理要求乙方退还代理费用。

  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必须勤勉尽职,忠于职守,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六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另签代理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李雨菲

  乙方:名扬律师所 代理人:娄彦琼

  签订时间:201 5年9月6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2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吴建辉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法律服务。

  二、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的服务范围(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该内容):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一般性的经济合同谈判。

  4.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5.为甲方了解债务人及业务相对人的资信和履约能力提供服务。

  6.为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对其参股、控股公司进行法律监控提供服务。

  7.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三、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服务方式及保证:

  1.乙方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办理法律事务,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律师随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有关服务情况,每年年终和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提供书面情况报告。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保证不再给甲方诉讼、仲裁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但该诉讼、仲裁相对人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与乙方已经签订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的,则应另行议定。

  四、甲方配合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一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负责与乙方律师联系。

  2.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虚假或者不充分,虽经乙方律师应尽谨慎义务而仍未能避免出现的结论性错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律师办理甲方的事务时,甲方应无偿向乙方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律师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__万元,付款时间为:__付款方式为:__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服务不再收费。

  3、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需另行收费,但应给予相应优惠:

  1)为甲方收购、兼并等资本运营行为提供服务。

  2)重大项目的商事谈判、资产重组、产权界定,企业改制、转股权、项目融资等非诉讼业务。

  3)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六、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法院或仲裁机关收取的诉讼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以及该部门工作人员的差旅费。

  2.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离开深圳市区赴外地的差旅费。

  3.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调查取证时支付的调查费。

  4.受甲方委托经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费用。

  七、乙方代理权行使: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理每一具体法律事项,需由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代理手续,涉及甲方实体权益的重大事项,乙方须取得甲方书面特别授权后方可实施。

  八、双方保密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经营管理情况,相关资料(含电脑信息资料)以及甲方其它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案件需要外,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2.乙方在服务期间,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方案,专业论证方案以及提供的专有服务方式均为乙方商业秘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透露给任何其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甲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九、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甲方:江西省分析测试研究所 乙方: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3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甲方第 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市××律师事务所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66565666

  年 月 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4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XXX

  乙方: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_责任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上述案件的一审诉讼。乙方可根据案件进展及需要变更指派律师,但应当通知甲方。

  二、乙方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代为收集、调取证据材料,代为整理证据资料、并向法庭提交。

  2、代为参与庭前证据交换、对证据发表意见。

  3、代为出庭应诉,参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发表代理意见。

  4、代为签发法律文书,代为签收司法文书。特别授权: 代为调解,签署调解文书,代缴代领诉讼费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物价局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整(¥元),甲方缴交给法院的诉讼费及鉴定费用自行承担。

  五、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全面地向乙方陈述案情和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乙方严格保守案情秘密,但为办案所需运用披露和政府有权机关要求除外。

  六、乙方接受委托进行必要的调查后:

  1、乙方发现事实的情况与甲方的陈述和提供的材料不符,而甲方又无过错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发现甲方有意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乙方指派律师开展工作后,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费或拒交律师费用,否则乙方可以终止工作。

  八、若由于一方的原因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过错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但乙方的赔偿额最高不超过其实际已收取的律师费。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 一审判决 时止。

  十、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均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附注:

  1、除有特别约定外,甲方不得将任何其认为是原始证据的材料交给乙方保管,任何交给乙方保管的材料都将被认为是复印(制)材料。

  2、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本合同 ,对合同条款理解无异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及经办律师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6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办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人依法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认真办理代理事项,并在没有法定意外因素的情况下,按时参加办理本案有关的活动。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乙方应当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应当如实向代理律师叙述案情,主动提供有关证据资料。乙方如发现甲方有隐瞒事实及其他违法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四、乙方如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全部退还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合同,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五、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在订立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小写:元)作为律师代理费用。乙方律师为办理本案所支付的差旅费用(包括交通、住宿、通讯等)元全部由甲方承担。

  六、(1)甲方委托事项:

  (2)委托代理阶段:

  (3)乙方代理权限: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第六条第(2)项中约定的代理阶段终结时止。

  八、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交由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承办律师附卷一份。本合同附件为《委托人须知》,一式一份,由乙保管。

  十、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邮编:

  邮编: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E—mail:

  E—mail:

  网址:

  网址: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7

  委托人:(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托人:(简称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与办理以下事务:

  就双方纠纷一案提起诉讼一事进行代理,具体内容为代为起诉,参加一审或二审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杨文战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 为代表为与乙方的联系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提出并进行和解;

  对一审不服提起上诉。

  第三条参考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律师费规定及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缴纳的代理费为:元。

  具体缴费办法为: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的事务所发生的实际开支(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和资料复制费等),由甲方负担。支付办法为:据实支付。

  第四条甲方应如实向乙方的承办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按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及相关费用;清偿乙方承办律师在处理代理事务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实际损失。

  第五条乙方承办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在代理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委托;及时交付代理过程中所收受的有关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依法赔偿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或对乙方承办律师代理活动不配合,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乙方承办律师因故无法从事上述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进行协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师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费应如数退还。

  第九条 如本案诉讼中当事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诉,就反诉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条甲方非因第八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缴纳代理费或拒退所收代理费。

  乙方非因第六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交代理费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结案(一审或二审判决/调解/裁定)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受托律师: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邮: 电邮:****

  年月日年月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8

  委托人李雨菲(以下简称甲方)因某跨国集团的厂商侵权一案,委托名扬律师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娄彦琼律师为甲方该事务的一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代理权限为下列内容,共9项:

  1、代为起诉;

  2、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或调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上诉;

  6、代为申请执行;

  7、代为签收法院送达法律文书;

  8、代为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

  9、有权依法转代理;

  10、一般代理;

  四、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计1000元,该费用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若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低于法律规定,刚由双方对变更部分的律师代理费另行协商约定,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文印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以及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或与委托人协商由乙方包干收取。

  五、双方的义务

  甲方必须真实的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如因证据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案件无法达到甲方满意,不得无理要求乙方退还代理费用。

  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必须勤勉尽职,忠于职守,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另签代理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李雨菲

  乙方:名扬律师所代理人:娄彦琼

  签订时间:20xx年9月6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9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XX。

  六、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XX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XX%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10

  委托单位(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因与 的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 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委托事项包括: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具体详见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介绍相关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主动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

  2 甲方清楚委托代理事项的诉讼风险,并做出独立的判断或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除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严重过失等失职行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事前取得甲方认可。

  2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 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按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 乙方律师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至少每个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将来的工作计划。如有任何突发事件应随时通报甲方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金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类费用,乙方均应向甲方开具等额的、符合国家税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正规发票。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相关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由承担。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 无正当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机构通知参加庭审的;

  3 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的;

  4 不胜任委托代理事项的;

  5 违反第四条第5项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

  6 违反第四条第6项规定丢失甲方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因乙方律师故意或严重过失等失职行为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通过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执业保险赔偿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但不超过乙方收取的律师代理费总额。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未报销应报销的`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律师费以及未报销的工作费用。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失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时止。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对于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11

  (甲方)因 一案,现委托重庆市第××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甲方第 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元,标的费 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 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重庆市××律师事务所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66565666

  年 月 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12

  xxxxx(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xxx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xxxx年xx月xx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13

  甲方:

  乙方:山东XX

  甲方与乙方因一事发生纠纷,特委托乙方律师风险代理。

  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风险代理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指派张晖东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其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并设法达成实现债权的结果;

  2、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

  7、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8、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权利。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依约支付相应的费用。

  乙方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案件需要财产保全时,担保物由甲方提供。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四、本案诉讼请求标的为x元。

  乙方负责垫付诉讼有关的一切费用。

  乙方按从对方或法院执行庭实际收回金额的30%收取案件代理费(如收回 10000元,律师代理费为3000元), 在案件进展过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数额分次结清。

  如收回实物,按法院执行庭核定的实物金额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费。

  甲方在收取款项(或实物)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可从收回甲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对实物行使留置权。

  五、诉讼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与

  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第四条约定诉讼请求的数额和约定代理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拖欠代理费用的,每日按应付代理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

  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七、发生争议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可调解也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八、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九、风险提示:以下风险可能导致败诉、案件久拖不决、无法执行等不利后果。

  1.个别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滥用裁量权;

  2.被告(第三人)丧失清偿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请人无财产或无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不提供原始证据或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 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并全部收回钱物止。

  本案终结后,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申诉等,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山东XX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14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处理事宜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l.乙方委派__律师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冲突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和代理事项有关的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l.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基本代理费x元人民币(小写)(大写:x万元整)。支付方式为:

  (1)乙方户名:

  (2)开户行:

  (3)帐号:

  2.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六条工作费用

  l.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办理本案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2.甲方按照乙方律师预支、事后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该代理事项为止。

  甲方:(公章)____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代表:____(签字)代表:____(签字)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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