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

时间:2022-08-14 17:31:08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文汇总10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文汇总10篇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XX市××所()民/经/行/非字第号

  (甲方)因一案,现委托XX市第××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XX市××律师事务所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项目(以下

  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1.2 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各项方针和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商业惯例。

  1.3 双方应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做好本项目的招标工作。甲 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开展代理业务提供方便。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 以其专业知识和商务经验做好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委托招标项目的工程概况、总投资额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地点:

  2.3总投资额:

  2.4计划采购金额: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对招标项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资金落实情况负责。在招标工作开始前,向乙 方提交委托招标项目的批准文件(项目审批、核准和/或备案文件),确定招标方式并 落实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明文件。

  如确定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需向乙方提供潜在投标人名单。(适用于邀请招 标的情形)

  3.2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的要求,向乙方提出具体招标任务和计划。如需要,负责在国家主 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完成注册手续。

  3.3组织编写并向乙方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包括并不限于采购 标的、投标人资质要求、设备选型、工艺流程、技术规格、技术指标等详细具体的技 术要求。下同)并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总体 编制质量负责;审定乙方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的汇总稿。

  3.4在资格预审公告和/或招标公告发布前30天,负责向乙方提供公告所需要的资料。

  3.5负责答复或澄清投标人提出的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问题;如需 要,负责对文件技术部分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文件交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3.6负责在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或以其他方式选定评标专家,依法组建评标 委员会,并承担相关费用。

  3.7参加组织开标工作。负责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评标工作;如需要,负责澄清资格 预审评审和/或评标过程中所发现的技术问题。审定资格预审和/或评标结果并负责编 写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的技术部分。

  3.8如需要,参加国家评标委员会对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的审定会议,并向 国家评标委员会详细介绍资格预审和/或评标情况。(适用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情 形)

  3.9就国家主管部门对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提出的技术问题作出答复。

  3.10 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根据甲方确定的招标方式,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编制招标计划和 进度。

  根据甲方要求,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的情况)

  4.2负责编写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并负责汇总成完整的资格预审文 件和/或招标文件交由甲方审定。

  4.3负责联系刊登资格预审公告和/或招标公告,印刷、装订、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 标文件。

  4.4如需要,负责答复或澄清投标人就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提出的问题。 如需要,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修改并负责将修改部分以书面 形式通知投标人。

  4.5接收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或投标文件。

  4.6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工作,参加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评标工作;如需要,负责邀 请有关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负责编写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的商务部分 并汇总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交甲方核定。

  4.7如需要,负责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4.8如需要,联系召开国家评标委员会对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的审定会议(适 用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情形)。将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报送国家主管部 门。

  4.9对于国家主管部门就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提出的问题,负责与甲方商定 意见并作出答复。

  4.10 根据甲方确定的评审结果和/或评标结果,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审合格通 知,邀请资审合格的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4.11 如需要,负责在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完成招标项目的建档、招标文件备 案、招标公告发布、评标结果公示、质疑处理等相关程序。

  4.12 负责整理招标、评标过程的有关文件,并向甲方移交有关文件。

  第五条 代理报酬

  5.1本合同规定的代理报酬不包括处理招标阶段的诉讼所需的费用。

  选择一 (适用于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情形)

  甲方同意在乙方向中标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后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的_____% 作为乙方办理前述事项的代理报酬。

  选择二 (适用于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情形)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甲乙双方同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乙方有权在发出中 标通知书后____天内向中标人收取中标金额__%作为乙方办理前述事项的代理报酬。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报酬,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中标 人应支付的代理报酬。

  5.2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本合同解除或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 相应的代理报酬。因办理委托事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和索赔

  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根据法律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 方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受损失方可向违约方提出索赔。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

  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的终止不 影响甲乙双方之间对未了债务的追偿和清算。

  8.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经双方授权代表协商一致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该补充协议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8.3 甲乙双方对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4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时均应及时通知 对方。

  第九条 乙方项目负责人情况

  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

  乙方可自行更换项目负责人,但需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 乙方: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现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标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标代理委托事项(选项请在□中打勾,未选项请在□中打叉):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事项变更申请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补发商标证件申请 □商标异议申请 □商标答辩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商标评审答辩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 □注册商标争议申请 □其他:_____________。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与商标事务代理的有关法律问题享有咨询权;

  2.对商标事务代理的进展程度、结果等享有知悉权和监督权;

  3.在商标事务代理过程中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委托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应当保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2.按照约定的方式及时支付本合同的各项费用;

  3.甲方住所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权利

  1.有权收取完成约定代理事务的各项费用;

  2.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的材料;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委托的代理事务的内容和范围,履行应尽义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对甲方提出的问题提供及时、合理的咨询服务;

  3.乙方保证于收到上述款项和材料后_____________天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有关手续。非乙方原因造成委托事务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说明;

  4.及时向甲方告知委托事项的进展状况。对有关国家机关的决定、裁定和通知等情况,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并在甲方做出明确表示后继续代理委托事务;

  5.应对代理委托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6.乙方名称、住所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理时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止。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理事项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________),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支付代理费用:

  1.甲方于签约时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一次性付清。

  2.甲方于签约后________日内以________方式一次性付清。

  3.分期付款

  甲方于签约时支付首期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并于代理事务完成后支付余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

  4、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 篇4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甲、乙双方依《证券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达成以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开户

  1.甲方在委托乙方进行证券买卖活动前,必须填写详细的开户资料,同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原件和复印件。甲方可选择预留一至两个银行提款帐号,以备日后提款时专户出款。

  甲方开户时须预留交易和保证金存取两个密码为将来交易、提款等活动之用;如甲方为机构,则还须另行预留印鉴(工商营业执照、印鉴)。

  2.在乙方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办理沪市 全面指定交易手续。办理指定交易手续时,投资者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上海股东卡,并签定“上海指定交易合同书”一式两份。

  第二条 代理

  甲方如授权他人代理证券开户、买卖、交割、转托管、提款等行为,则必须开具《授权委托书》,写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代理事项、权限,并由双方签名盖章。同时必须带齐代理人与授权人的身份证及授权人的证券帐户卡。

  第三条 买卖委托

  甲方在乙方开户后,自动享有柜台委托、电话自动委托、小键盘自助委托、pda、手机短信息、wap方式等委托方式。随着乙方新业务品种的开展,乙方提供的新委托方式视同甲方当然采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应进行特别声明。

  甲方进行当面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乙方在审核后,方才执行其委托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托方式进行交易时,甲方输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须与预留的信息相符,否则,乙方工作人员或电脑程序将拒绝执行其委托指令。甲方的所有委托均于当个交易日有效。

  确认甲方的委托方式有效、合法后,乙方应及时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如甲方需变更指令,则只在乙方确认指令尚未执行时方可为甲方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甲方未依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委托,则委托无效。

  第四条 清算交割

  1.甲方在委托后可向乙方查询是否成交,如有疑问,须在五个交易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查询。原始委托交易记录或凭证和对帐单为最终核查的依据。如甲方未按上述规定确认,按已确认处理。

  2.甲方在营业时间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对帐单(交割单),但不以此作为确认成交的前提条件。

  交易费用

  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一切买卖,根据证券交易有关业务规定收取手续费及代扣印花税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费用。

  第五条 分红、派息、配股、保证金计息

  1.乙方将甲方应得的分红派息等自动划入甲方的“保证金户”和“证券帐户”内,除签定代理配股合同外,甲方必须自行在有效期限内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2.甲方保证金余额利息,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储蓄利率计算。乙方为甲方代扣代缴利息税。

  第六条 保证金提取

  甲方可以选择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凭身份证和股东卡在乙方柜 台输入保证金密码取款:提款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保证金帐户卡原件,同时输入相符密码。取款时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2]选择银行专户出款: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填写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如存折)的转帐单,同时输入相符保证金密码。若甲方为机构还需提供预留印鉴,据此乙方将甲方的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后,甲方在银行办理取款。

  [3]通过电话自动转帐系统或电话银行系统进行自动转帐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须另行签署有关申请文件。当日转出现金超过______万元的,须提前一个交易日预约。

  第七条 银行名称帐号名称存折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挂失、解挂、冻结、解冻

  1.甲方的有关证件、资料、密码遗失或被窃,有权人应及时向乙方申请办理挂失,因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致责任或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甲方可适时申请解挂,解挂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原件。

  2.乙方可根据有权人申请、甲乙双方有关合同、或法律许可的司法及证券主管机关的要求对甲方帐户实行冻结、解冻等操作。

  第九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保证遵守有关部门关于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的规定。

  2.甲方确认本合同文本,并接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条款;同意其后所进行一切委托及有关业务活动均受本合同之约束;对本合同内容完全明白和认可,并在明白和认可后签定本合同。

  3.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帐户中的证券、价款享有扣留权。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皆为完整、真实、准确及有效的,并同意乙方在开展业务时有权使用此等资料,直至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有关任何变更为止。资料如有错误或变更,甲方保证立刻通知乙方,否则后果自负。

委托代理合同 篇5

  代理方(甲方):

  地址:

  电话:

  委托方(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

  鉴于乙方的艺术创作、导演才能和舞台艺术发展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演艺运营制作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的保证乙方在演出行业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乙方为_____________舞台剧作品的全权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制作及运营代理

  (1)代理乙方舞台剧演出作品的总体制作及运营。

  (2)代理乙方舞台剧作品所涉及的剧场洽谈、票房合作、艺术投资、基金申报、合同谈判及签署等相关商务事宜。

  (3)代理乙方舞台剧作品的实际演出策划、组织创作、演员及主创团队或人员甄选、演出排练、演出执行等相关演出事宜。

  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的演出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①所有商业性演出;

  ②所有非商业性演出及公益演出或展示;

  ③所有商业或商业活动的展示,但纯粹个人娱乐的活动除外;

  ④所有演出表演前的彩排、训练;

  ⑤涉及作品的片段展示或展演。

  (4)代理乙方舞台剧作品所涉及的预算制作、费用支出、项目结算、利润分成等财相关务事宜。

  (5)代理乙方舞台剧作品所涉及的版权运营、交易、置换等事宜。

  2、负责乙方因上述舞台剧作品而形成的广告宣传或营销推广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广告宣传及以营销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①报纸、期刊杂志等平面媒体;

  ②建筑、招牌等户外广告载体;

  ③交通运输、移动工具等活动载体;

  ④互联网、手机等数字化载体;

  ⑤广播、电视、电影等等载体;

  ⑥VCD、DVD、CD、BD及相关光盘载体;

  ⑦印刷品、交通工具设备、建筑物等媒体;

  ⑧微博、微信、视频网站以及其他新型载体和工具;

  ⑨舞台、剧场或其他表演场地;

  ⑩其他与广告宣传或营销推广的相关活动或渠道。

  (2)广告宣传或营销推广包含甲方所代理乙方舞台剧作品项目中推广宣传的广告企划和推广实施的表演和活动。

  (3)广告宣传或营销推广包括对媒体、内容的最终决定权。

  (4)所在广告宣传、营销推广的相关内容由甲方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对任何媒体、组织和个人对乙方形象侵权和未经甲方许可的使用行为进行制裁,并代理乙方行使法律诉讼。

  3、代理乙方因舞台剧作品而进行的相关表演培训、舞台艺术交流、艺术作品品鉴会、剧本朗读会等各类线上、线下活动。

  4、法律事务代理

  (1)甲方代拟、代签乙方所有与以上代理内容相关的合同,对签订的合同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甲方最后决定合同的内容。

  (2)甲方在代理范围内依法签订的合同,乙方依据合同必须完全履行。

  (3)签署本合同,则表明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作为以上代理事务所涉及项目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甲方作为乙方的法律顾问,全权处理乙方所涉及的法律纠纷,并根据每项法律事务的性质安排法律事务协助。

  5、行政事务代理

  (1)行政事务代理是指:

  ①乙方演出活动中甲方认为需要处理的乙方的各种行政事务;

  ②协调乙方与媒体、公众和经授权的乙方私人事务;

  ③行政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关、联络、后勤、服务等。

  (2)其他乙方任何可以委托和甲方认为必须代理的事项,可另签补充合同。

  (3)一旦甲、乙双方行政事务代理经约定委托代理关系的确立,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家属、好友或其他关系人不得对甲方行使对乙方的行政事务管理进行干涉。

  二、乙方对上述委托内容的确认和补充

  1、乙方同意全部内容委托甲方为全权代理人。

  2、乙方完全同意本合同内容,并补充授权代理事项:乙方同意在不委托甲方代理的各项事务中或合同执行结束前,在乙方选择其他的代理方式的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选择权。

  3、乙方同意,在取消部分委托授权时,甲、乙双方将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就经济收益和收益分配方面按照本合同中约定执行。如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对甲、乙双方经济利益产生冲突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重新确认。

  三、名称和肖像

  1、为了演出事务及品牌运营需要,甲方会根据合同约定中涉及舞台剧作品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与乙方协商确定其创作或制作过程中对外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作品名称、宣传口号或其他等的使用。

  (2)乙方旗下工作室名称(原则上归乙方个人所有,但涉及本合同约定的相关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将视情况协助乙方进行运维和推广)。

  (3)对自己代理经纪公司的称呼,根据不同需要,甲方可能会用甲方所有不同类型的公司作为乙方对外公布的代理公司。

  2、肖像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可对乙方肖像进行盈利和非盈利使用,如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而获利,乙方有权享有相应的报酬。

  3、本合同标的中约定的舞台演出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包括但不限于舞台排练、线上线下活动、演出现场等所涉及的照片、图片、音频、视频资料),按照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享有其相关权利。

  4、乙方必须将所有合同中约定舞台剧作品的肖像(包括但不限于艺术照片、广告照片、各类媒体形象照片、剧目作品舞台排练、线上线下活动、演出现场等所涉及的照片、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在一个月内陆续交于甲方归档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及合同约定作品所有肖像的完整性,使用合法性。

  5、合同期内,合同中约定的舞台剧作品形象的摄影、摄像和肖像使用由甲方统一行使或由甲方认可的单位或个人行使。

  四、名誉

  1、合同存续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的代理关系可对外不宣传,但如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对外必须承认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对外不得否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并依据乙方的实际利益和状况进行有利于乙方的宣传。

  2、甲、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和捍卫自己和对方的声誉,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或因故无法实际履行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

  3、当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名誉受到损害时,甲、乙双方都同意维护名誉为首要利益愿同甘共苦,尽全力互相协助。

  4、甲方承诺在代理乙方作品过程中,不因形象的使用或乙方授权代理活动的行使而给乙方造成形象和名誉的损害。乙方承诺不因任何原因而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

  5、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本合同定的关于商业保密的有关约定。

  (2)非本合同有关的甲方的业务活动和非甲方指定作为乙方经纪人的其他甲方工作人员。

  (3)出现法律纠纷,必须出示相关法律文件而与法律纠纷无关的相关资料。

  6、甲方承诺不因代理行为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害,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因使用乙方照片、图片、剧照等图形资料或影像资料对乙方名誉造成损失。

  (2)因披露乙方个人文字资料(简历、详细个人资料等)给乙方造成损害。

  (3)甲方人为因素在代理活动中给乙方名誉造成损失,或在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强迫乙方从事商业与非商业活动,从而为乙方带来名誉损害的。

  五、所有因乙方参与创作而取得的著作权,乙方享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署名权和取得报酬权。甲方从乙方按照如下约定进行执行:

  1、舞台剧作品:由甲、乙双方的共同投入创作和制作及运营,其作品的著作权(即版权)分别归甲乙双方共有:其中甲方占作品版权比例为_______%,乙方站作品版权比例为_______%。甲乙双方共同享有作品的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

  2、乙方参与演出项目表演的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拥有乙方表演权的其他权利并代理该权利的行使。

  3、乙方因自身拥有著作权和邻接权而派生的各种权益的转让,由甲方全权代理。

  4、甲方必须维护乙方所涉及作品的著作权和邻接权,对任何侵害乙方所涉及上述作品著作权和邻接权的行为全权代理妥善解决。

  六、乙方享有创作权、表演权,次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商业表演:舞台剧、声乐、影视、广告、礼仪等。

  2、非商业表演:乙方宣传推广表演、形象推广的公益性表演、甲方正常的公关表演、其他非商业性表演。

  3、合约期内,因乙方创作合同约定外的其他作品而形成的作品著作权,甲方在对其营销推广中可以按佣金比例提取收益。

  七、著作权的报酬权

  1、乙方享有著作权中的报酬权。

  2、乙方作为主要作者的身份的舞台剧作品,有权使用著作权作品中其所获得的比例部分并享有因此形成的经济收益权。

  八、收益分成方式和代理费

  1、在本合同标的舞台剧作品演出过程中所产生的收益,甲、乙双方约定按照本合同中约定的比例,扣除实际产生的运营成本后,对税后项目利润进行分成。

  2、以上所提甲乙双方分成方式包括甲方为乙方代理的所有演出活动收益,但不包括乙方自己安排或联系的所有演出活动,若是乙方自己安排或联系的,乙方有权在扣除合同约定项目所需要的实际正常运营成本和正常利润外的超额利润部分进行提成,提成比例为超额利润的______%。

  九、经济收益分配

  1、经济收益包括收益分成方式和代理费,乙方因代理业务而获得的报酬,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形成的一切经济收益。

  2、全权代理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经纪代理事务,因本合同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停止,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同期间甲、乙联合创作制作的舞台剧作品,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影响约定的收益,舞台剧作品版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比例归甲、乙方所有,但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代理关系后,乙方因合同变化而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应该获得的报酬和经济收益归甲方所有。

  (2)与舞台演出、影视表演、广告制作,合同终止的舞台演出、影视、广告制作、发行播映等正在进行或还没进行,形成的收益不受甲、乙双方签署的本合同约定的经纪代理业务关系的影响。

  十、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代理业务关系可采取不同经纪代理费和收益分配方式,特殊内容可另行制定特别约定条款。

  2、特殊内容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全出资,委托甲方代理制作乙方业务,委托内容和经费另行约定,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应参照本合同有关内容。

  十一、税金

  1、所有酬金和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执行。

  2、下列情形,由甲方代扣税金:

  (1)以甲方名义签订合同,并由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或收据的。

  (2)商业演出或表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必须由甲方代理乙方代缴税金的。

  (3)代理乙方从事商业性广告活动,涉及个人所得税应该由甲方代缴的。

  (4)其他必须纳税的情况。

  十二、个人酬金和所得收入结算期限和方式

  1、一般经纪代理或部分授权经纪代理业务,甲方经纪代理乙方所取得的合法收入,采取按项目或每个演出单元结束为结算期限,支付周期应该在十日内,即每个项目或演出单元结束且甲方实际获得因此形成的经济收入,按约定应该支付乙方的收入,在十日内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方式支付乙方。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下列形式支付其所得:(同意在□打√)

  (1)现金支付□

  (2)乙方指定账号,甲方通过汇款支付薪金□

  (3)乙方通过甲方购买物品或代理支付某些款项□

  (4)甲方的所有支付活动不再另外扣取任何费用,但因协助乙方购买物品或其他乙方个人有关费用,代理活动中本身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权在委托范围内独立行使各种权利并获得相应收益。

  (2)有权选派和指定专人对合同约定内所涉及的舞台作品进行策划和设计,并对乙方不利于整体发展目标的言语和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

  (3)有权安排与所涉想项目活动形象及品牌定位相关的各项活动和培训。

  (4)有权了解乙方的心理、生理变化和各种社会关系并提出各种建议和相关安排。

  (5)合同期满时,在相同条件下,甲方有与乙方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2、甲方的义务:

  (1)有权在委托范围内独立行使各种权利并获得相应收益。

  (2)完全履行合同,并以优质服务兑现代理内容。

  (3)依法经营,保证经纪代理业务的合法性,并保证乙方的名誉和权益。

  (4)维护乙方正常从事演出活动,并提供相应服务。

  (5)保证乙方参与创作的作品高质、高效、持续的运作,并保持合同标的所涉及作品进入良性的市场循环,回收前期投资并不断产生盈利。

  3、乙方的权利:

  (1)有权在本合同所涉及的演出项目中担任核心创作人员,包括舞台剧作品导演、编剧、音乐总监。

  (2)有权享有该作品的署名权。

  (3)有权享有甲方运营上述作品中所占版权比例部分的收益权。

  (4)有权参与甲方运营上述作品中,提出合理要求和建议。

  (5)当甲方侵害乙方权益或甲方越权代理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侵权并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合约期内按照甲方要求担任舞台剧作品的导演、编剧、音乐总监等职务,并完成相关创作、排练、演出工作,以及配合甲方完成及本合同中约定所涉及的各类代理工作。

  (2)乙方应配合甲方,创作完成出高质量的舞台剧作品,并对上述舞台剧作品的艺术质量、艺术水准、创作周负责。

  (3)遵守国家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要求建议,服从甲方安排的各项演出活动的要求。

  (4)对甲方全权代理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在不损害乙方名誉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必须完全履行。

  (5)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国内外任何演艺机构、组织或个人签订经纪代理合同或相关类似合同。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对甲方安排的各种盈利和非盈利活动,乙方须按要求参与。

  十四、关于经纪代理活动的其他约定

  1、签署本合同,为便于甲方对乙方广告策划宣传,及时安排各类演艺活动,乙方必须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1)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准确居住地址。

  (3)通讯、联络地址。

  (4)有关学历证明或获奖证明复印件。

  (5)从艺经历。

  (6)演艺潜质和演艺特长。

  (7)生理、心理和性格特征、素质。

  (8)个性特征、爱好等。

  (9)其他认为必要的资料。

  2、乙方可对公司情况和经纪代理人作深入了解,有充足理由,可以提出更换指定制作人。

  3、乙方的联络、通讯、居所发生变化,应及时告诉甲方,保证甲方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联系上乙方。除特殊情况外,甲方应在一周前告诉乙方说有关演艺活动的安排。

  十五、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之事项属商业行为范畴,期间涉及甲、乙双方商业秘密、商业利益、个人隐私、名誉,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双方同意就需要保密之内容进行约定。

  十六、甲、乙双方签署所有法律文件保密

  1、本条所称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1)甲、乙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文件、约定的书面和口头内容。

  (2)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与本合同约定经纪代理业务相关法律文件、甲方其他商业活动法律文件。

  (3)经甲方认可乙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件。

  2、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文件内容和约定。乙方必须对合同存续期间内甲方与乙方之间一切法律文件内容保守秘密。

  3、乙方同意在任何时间、情况下,均不以任何方式向传媒、广告商及任何第三者透露任何有关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

  十七、合同的修改

  1、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变更主要内容或部分条款:

  (1)因不可抗力而使合同实际无法完全履行,经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但可以继续履行的部分仍应履行。

  (2)因甲方或乙方建议,另一方同意,可对本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修改。

  (3)因甲、乙双方都认为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应该修改,并协商达成共识,可进行修改。

  2、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终止: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履行失去意义,或失去了合同旅行主体,合同可终止。

  (2)合同一方因触犯法律,或被依法制裁,本合同自动终止,但应赔偿另一方损失。

  (3)因合同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终止,违约承担相应责任。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十八、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自签字之日起计算。本合同的有效期即甲方经纪代理的期限。

  十九、本合同有效期满前六个月,甲、乙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续签合同,如另一方同意,可延续本合同,期限另行协商,也可重新签订合同内容。如一方提出续签,另一方明示终止合同,则合同到期自动失效。如一方提出续签,另一方无续签或终止合同的明确表示,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期。

  二十、当一方续签合同时,承诺方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表现。

  二十一、本合同有关术语定义和界定

  1、“艺员”指因本合同而从事演唱、表演、舞蹈、创作等演艺活动的人员,本合同中主要指签约的乙方。

  2、“演出活动”指从事表演、演出、演奏、舞蹈、展示等行为的一切艺术的商业和非商业活动,演艺活动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演唱会、电视、电影、戏剧、广播、广告、摄影、出版物等。

  3、“产品”,指艺员因演艺活动而形成的一切视听表现载体和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艺员表演和演出等借助一定介质或形式如电影、电视广播节目、演唱会、舞台剧等所体现出的图书、VCD、DVD、CD、CD-ROM、VOD等其他数字化视听产品、服务。

  4、“肖像权”,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合同成立而形成的一切与乙方的经纪代理合同约定的表演和非表演的个人形象、图片、其他所有载体的影像权。

  5、“邻接权”,指因表演而形成的一切唱片、磁带、电视、广播等所有权和使用权,邻接权按照项目甲乙双方所占版权比判定归甲方、乙方或是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但纯粹私人使用不受此限。

  6、“商标权和品牌权”,因本合同而形成经纪代理关系产生的商标权、品牌所有权及衍生出来的所有商业权利,按照项目甲乙双方所占版权比判定归甲方、乙方或是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所有方是所有乙方参与的演艺活动、产品、名称的商标、品牌、标识等的唯一合法拥有者,但乙方享有约定的收益权。

  7、“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本合同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9、本合同的“期间”,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二十二、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对本合同有关表述或条款的含义产生分歧,应及时提出,经协商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

  二十三、因甲方工作人员或指定负责乙方演出事务人员干扰影响乙方正常演出活动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更换相关人员,因此对乙方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乙方可以要求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甲方需协助乙方保障自己的权益。此条不包括乙方演艺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因甲方工作人员或指定负责乙方演出事务人员干扰影响乙方正常演出活动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更换相关人员,因此对乙方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乙方可以要求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甲方需协助乙方保障自己的权益。此条不包括乙方演艺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

  二十四、乙方下列行为视为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

  1、乙方或乙方朋友、家人及相关人士对甲方的演艺活动干扰影响。

  2、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因包装、宣传和发展需要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因私人问题影响工作,也不得在公众面前有有损形象的言行。

  3、乙方的个人非本合同约定要求行为严重影响本合同完整实施的。

  二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成年人或非独立民事行为人应有合法监护人共同签字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因乙方违约或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监护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

  二十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与任何第三者个人或组织签订协议,影响本合同完全履行的,乙方承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追究该第三方的连带责任。

  二十七、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为凭。内容条款完全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九、合同关联公司指甲方直接控股和参股的相关公司,为便于乙方演艺事务。相关联公司在对乙方使用时可按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条款内容行使相关权利。

  甲方(签章):

  合同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合同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签约地点:

委托代理合同 篇6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理项目: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珠海市 (即: )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出售。该房建筑面积 ㎡,非住宅面积 ㎡。

  第二条 委托出售价格: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并附送a、固定装修 b、家私 c、家电 d、

  第三条 房款结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于或低于上述委托价格对外销售该房屋,但乙方应严格按照委托出售价格与甲方结算。

  第四条 甲方承诺如下事项

  1、保证上述委托房屋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否则甲方须向乙方及承购方承担造成损失的补偿。

  2、同意承购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税费(同意打“√”):a、按国家规定各付 b、买方包税 c、卖方包税

  4、同意该房屋交割前结清所有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使用费用,并迁出该房户口,以便承购方入户。

  5、若该房仍在按揭,则自行清偿所欠银行款项。

  第五条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业主身份证及产权证明文件原件(指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款收据或发票),并留存复印件。系产权共有人或委托他人还须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内无人居住及无财物,须提供该房屋钥匙。

  第六条 委托期限:自签定合同日起 个月,即至200 年 月 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内将该房屋售出,则委托期至产权及房屋转移到承购方完毕止)。

  第七条 销售费用:销售上述房屋所产生的宣传广告费及劳务费,概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

  第1种:该房未办产权证只需更名。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电话或信息)三天内为承购方办理好房屋更名手续; 乙方则在承购方取得更名后的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或发票)后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2种:该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内同乙方及承购方将权属变更资料交予市房地产登 记中心。交件的当日或次日,如果承购方是一次性付款,则乙方付给甲方房款总额的40%,余款在取得承购 方房产证的当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购方是按揭付款,则乙方付给甲方房款总额的30% (以银行批准贷款须 交的首期为准),余款由银行直接划入甲方设立的帐号。

  第3种:该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但仍在银行抵押。乙方付给甲方壹万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内将银行所 欠款项清偿,并取得撤消抵押登记后的房地产权证。清偿后,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与“第2种”相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及时将房款给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利息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超过15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且乙方须按委托价格的1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若所委托房屋产权有纠纷或甲方变卦以及不按通知时间内来办理产权过户更名手续,应承担相应责任 由此而导致承购方退购,则甲方须无条件返还已收全部款项并支付乙方委托价格的'15%的违约金给乙方。 3、承购方承诺购买房屋要求甲方清偿银行贷款后又不购买此房,则甲方已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 房屋交割:在承购方取得房产证的当天或次日,甲方须将结清了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使用费用,并已迁出户口的房屋交给承购方使用。甲方与承购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佣金:该房屋成交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佣金,为出售价格的2%及高于委托价部分。

  第十二条 委托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该房屋为乙方独家销售,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与乙方介绍的买家发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托他人销售,否则,除按上述标准支付佣金外,同时应按出售价的1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理 人: 经 办 人:

  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订立

委托代理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商标注册委托代理服务协议。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代理服务甲方____________商标在第____________类的申请注册,共____________个。该注册商标详细内容见本协议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二、乙方接受委托后,负责完成商标注册代理的全部工作,并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三、本次商标代理服务采取分类服务形式,具体项目为

  1.商标设计费____________元。

  2.商标查询选择如下方式:

  □商标按□中文□英文□中英文项目包干查询,包干查询费____________元。

  □商标查询费按实际查询次数计,每次中文____________元,英文或拼音____________元。

  3.商标申请注册费用___________元,加急注册费___________元,包干注册费___________元。

  以上项目共计费用____________元。四、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后,乙方即时收取甲方商标代理服务费用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须保证提供之注册申请材料证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若有变故,如企业变更、企业重组、联系人地址变更、电话变更等等,必须通知乙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如因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请的注册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或需要删改的,由甲方决定是否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如果甲方决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委托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协商后可做补充。

  九、补充条款:

委托代理合同 篇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海南金凯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XX和XX律师为甲方与XX公司工程款纠纷案的壹审及有可能发生的贰审、再审以及执行代理人。

  乙方指派律师因故不能出庭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授权乙方根据案件当时的需要与可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自行决定是否指派律师接替。

  [解读]1、全风险代理的案件,仅有壹审是不能结案的,有可能发生贰审、再审及执行。因此,不论风险代理的案件实际发生几审,对有可能发生的审理和执行作出约定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委托人在二审、再审、执行阶段,甚至在壹审阶段随意更换代理人,势必造成律师事务所损失。如此约定以后,虽然委托人仍然可以甚至仍然随意更换代理人,但如果委托人这样做的话,这是一种违约行为,委托人要为其违约行为付出法律上的代价。

  2、如果不是全风险代理,则应据实约定代理事项。

  3、金凯旋律师事务所曾以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了一起几千万元工程款纠纷案。在该案贰审时,因代理律师发高烧紧急入院治疗而未出庭,委托人因此拒付律师代理费。诉诸法院时,一审法院以此为由扣减了三分之二代理费,二审法院则驳回了诉讼请求。律师虽负有代理义务,但律师也是人,难免有这样或那样的紧急情况,应对此种情况下律师的代理义务作出约定。从公平合理角度,律师事务所应将紧急情况通知委托人,而委托人授权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当时的需要与可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自行决定是否指派其他律师接替。

  二、双方同意,乙方代理工作中的诸如领送法律文书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可由乙方指派前款约定的律师以外的助理人员进行。

  [解读]《委托代理合同》及《授权委托书》约定了代理律师之后,代理律师之外的人从事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代理工作,应是一种违约行为。虽然一般情况下委托方不会以违约相责,并追究违约责任。但一旦发生纠纷,律师事务所将陷于不利的合同境地。

  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业务相对繁忙,要求每位律师对诸如领送证据材料、法律文书之类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亲历亲为,既不合理也无必要。因此说,将此类工作交由助理人员去完成,并不违背《委托代理合同》的本意,也不违背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属违约行为。有鉴于此,做出第二条约定不是多余的,是必要的。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的诉讼主体及事实与理由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解读]有时委托人与委托事项中诉讼主体并不一致,也有时在委托时一致,在诉讼过程中却发生了变化。为了防止委托人以此为由对委托关系提出异议,做此约定。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解读]这两条是最初《委托代理合同》格式条款的内容,也是律师的基本义务,本条款未做改动。如果签合同时并未收取费用,“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则应去掉。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退回;乙方仅收取部分或没有收取代理费的,自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之日,乙方有权按第八条约定的金额或标准收取或补足。

  如果约定是按收回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在本条情况下则变更为按诉讼标的或法院、仲裁等机构裁判文书确定的金额的百分比立即支付代理费,而不再按第六条约定的方式执行。

  [解读]这是关于律师事务所利益的条款,是双方均为关注的条款,也是较容易出现问题的条款。此条款表达以下几层意思:

  1、律师事务所无故终止合同的,退款并赔偿,事前未收费的,则不必约定退款事项。

  2、委托人无故终止合同的,律师事务所已收代理费的不退;收取部分代理费的,按合同约定补足;事前没有收取代理费的,立即全部收取。

  3、违约情况下如何收取代理费?这是《委托代理合同》中最容易忽略的问题,也恰恰是风险代理中最易发生的问题,本条款对此给予了高度注意。如果合同约定的是固定的金额,则按约定金额如数收取;如果合同约定的是按收回金额的百分比收费,因委托人已终止合同,不可能再按收回金额付费了,此时则改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额的百分比立即付费。

  4、风险代理中律师事务所代理费的支付,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所附的条件是为委托人收回财产,只有收回财产,才能从收回的财产中按固定金额或一定比例提取代理费。委托人在条件还未成就时就终止合同,是恶意阻止条件成就,依照《合同法》视为条件成就。因此,在风险代理中,委托人出现终止合同的情况后,立即按原生效法律文书裁判金额支付律师事务所代理费是完全合法的。

  5、本合同项下的代理是风险代理,委托人一旦终止合同,必然造成律师事务所损失。此种损失如不在合同中作出约定是难以计算的,而难以计算的损失又是难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因此,在合同里约定此种情况下代理费的支付不仅是合法又公平合理的,更是必要的。

  6、第五条是委托人违约情况下代理费支付的不同情况的一般表述,此种表述不能直接写进合同,而应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选取一种具体表述形式。

  七、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一)特别代理;(二)一般代理。

  [解读]此条是最初《委托代理合同》格式条款的内容,本条款未做改动。诉讼阶段的特别代理,民诉法司法解释有规定。而执行阶段的特别代理没有法律规定,需由双方在合同中作出特别约定。建议风险代理情况下约定特别代理。当然,律师事务所在行使特别代理权时,应遵守特别代理权的行使规则,不能因此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八、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及《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收费办法》的规定,双方采取协商收费的形式,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为按甲方实际收回现金的百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自甲方收回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如果甲方收回的是实物财产,则以评估价值计算。

  乙方在代理工作中所需交通、通讯、调查取证、复制资料、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读]风险代理案件中,委托人逾期支付代理费的情况较为普遍,应就委托人支付代理费的时间作出约定。风险代理的,差旅等费用应由谁承担也应作出约定。如果委托人收回的是实物财产不是现金,则应以评估价值为准。

  九、甲方逾期支付代理费的,按逾期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双方因乙方工作量及代理费发生争议的,由乙方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鉴定。

  [解读]委托人逾期支付代理费,还应支付违约金。需特别说明的是,委托人有时需按律师事务所工作量付费,而双方就工作量又不能达成一致,甚至分岐较大,就此作出约定,由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鉴定,不失为一种解决争议的办法。

  十、双方同意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代理。终止代理后代理费的支付按第六条办理。

  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3、对乙方的授权委托书。4、相关证据材料。前三项诉讼法律手续,应在乙方办理完起诉或应诉手续向乙方发出请求之日三日内提供。第4项资料应乙方要求随时提供。

  [解读]委托人以自身利益为中心,处于种种不便于直接告知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因素的考虑,不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导致律师事务所无法开展代理工作,这实质上是委托人的一种违约行为。针对委托人的此种违约行为,律师事务所有权终止或中止代理。终止代理的,还有权按前述委托人违约情况下代理费的支付条款请求委托人支付代理费。

  十一、双方同意,甲方不得与乙方经办律师个人就代理事项签订任何协议,甲方不得向乙方经办律师

  个人支付任何费用或借给乙方经办律师个人任何钱与物。

  甲方应付乙方的任何费用必须转入乙方帐号,并由乙方开具财务票据,否则,乙方不予认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必须依约立即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或标准及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应付给乙方的代理费。

  [解读]此条从合同上防止了律师私自收费。虽然律师私自收费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事务所对此负有过错责任,但律师事务所事前告知委托人并在合同里作出明确约定后,委托人执意如此作为,则属违约行为。此种情况下不免除委托人支付代理费的义务,不仅是对律师事务所利益的保护,更是对委托人此种行为的一种预警,使委托人不敢私自付费给律师。私自付不付费给律师个人,不论律师个人请求与否,主动权都掌握在委托人手里,委托人完全可以做到不向律师个人付费。

  十二、甲方将委托事项委托乙方以后,在未出现乙方违约或违法、违纪、违德及不能胜任代理工作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另行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此案。否则,视为甲方终止合同,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甲方将委托事项委托乙方以后,无论甲方是否指派人员配合乙方工作,均不影响合同第八条代理费的支付;如果甲方未委托第三方律师,也不通过乙方,而是自己办理委托事项,甲方仍应按合同第八条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解读]

  1、风险代理中的风险有多种,主要有三种,其一是败诉。其二是胜诉后无法执行,收不到财产。其三是委托人在委托代理过程中单方直接或变相终止合同。

  2、委托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本条款约定了三种情形:其一,另聘他所律师。其二,自己办理。其三,虽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但以自己指派人员提供配合为由,要求相应扣减律师事务所的代理费。其实,委托人在不同案件中终止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情况也是形形色色的,本条款也是约定了主要的情形。

  3、解除合同另聘律师是委托人的权利,律师事务所无权限制。但委托人已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约定特别是风险代理合同的情况下,随意另聘律师则是违约行为。对此种情形下委托人的违约行为做出约定,并不侵害委托人的权利,也不违法和不违反律师事务所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十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及为财产和证据保全而提供的财产担保均为复印件,原件由甲方保存。如需向法院及有关部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由甲方直接提供。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解读]丢失委托人证据材料原件的,律师事务所应负赔偿之责,实践中也多有这样的案件发生。因此,合同里特别约定,律师事务所不接受委托人的原件。如办案需要,由委托人直接向有关部门提供,控制了律师事务所这方面的风险。

  十四、甲方因诉讼发生并由法院等有关部门收取的受理费、保全费、担保金、公证费、鉴定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向有关部门交纳,不得向乙方经办律师交现金代为交纳。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解读]因诉讼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委托人交纳,律师不以现金代委托人交纳相关费用,避免丢失及乱收费问题。如果双方约定风险代理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支付,则不必再约定此条。

  十五、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完毕相关法律手续后,甲方拒不向有关部门交纳上述费用,导致方无法开展下一步代理工作的,按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处理,关于代理费按第六条约定办理。

  [解读]委托人拒不交纳相关费用的,按委托人终止合同处理,律师事务所有权按第六条关于终止合同情况下的代理费支付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代理费。防止委托人随意终止合同,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十六、执行过程中甲方欲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的,在和解前,甲方应就代理费支付事宜与乙方达成书面协议,执行和解情况下的代理费按此协议办理。

  如果甲方在执行和解前不能就执行和解的情况下的代理费支付与乙方达成书面协议,甲方应按生效法律文书裁判的金额的百分比,在和解之日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解读]委托人和其对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或诉前和解是一种普遍现象,也是委托人的一项权利,律师事务所对此也无权予以限制。但委托人毕竟就本案与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风险代理关系,如果在合同里不就此作出适当的约定,有可能损害律师事务所的利益。更有甚者,因为委托人与其对方当事人达成了和

  解,双方由诉讼对手变成了和解伙伴,有可能恶意损害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因此,此条约定,和解前委托人应就和解情况下如何支付律师事务所代理费达成书面协议。如果委托人不与律师事务所达成书面协议,双方约定按委托人的诉讼标的百分比或原合同第六条约定的金额支付代理费。

  十七、双方往来文书可直接送达、传真送达,直接送达以对方签收为准,传真送达以传真机上切下的表明传真结果的记录为准。前两种送达方式无法使用的,也可在《海南日报》上公告送达。合同尾部注明的传真、地址是本条表明直接送达、传真送达的传真与地址,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对方。

  往来文书中需对方明确表示意见的,收到方在5日(公告送达的为30日)内应明确答复对方。逾期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意见。往来文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解读]委托代理期间,相互必有较多法律文件往来,约定送达方式是必要的,以划清是否送达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的界线。特别是关于权利义务的确定上需对方答复时,如不约定“视为对方同意”条款,则往往以一方为对方设定义务为由不予保护。合同一旦做出约定后,对方对一方的请求不予理采,便是对方放弃权利的表现,从而依约应支持履约方。在合同尾部,应注意填写双方的地址及传真号码。

  十八、关于裁判文书的领取,双方特别约定由乙方通知甲方领取裁判文书的时间和法院,由甲方亲自到法院或相关单位领取。乙方仅负责领取代理律师应领取的裁判文书入卷存档。

  [解读]因委托人没有或不及时领取裁判文书导致其相应权利丧失的情况,在实践中时有发生,如此因律师事务所原因造成,律师事务所则应付赔偿之责。委托人因裁判文书的领取而将律师事务所诉诸法律的,也时有发生。在合同里特别约定由委托人直接领取法律文书,将律师事务所的义务约定为告知委托人领取,则化解了相应的风险。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十、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收回欠款之日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代理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 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纠纷案的第________ 审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诉讼代理人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证据。

  四、乙方必须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缴纳案件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 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审、二审诉讼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以下第___________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包括代办仲裁或诉讼(起诉、上诉)立案手续、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或诉讼请求,代为参加调解、和解,签署相关协议,代为提起诉讼(起诉、上诉、反诉)、代为强制申请执行、代领执行标的、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提交、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和案件材料、代为出庭陈辩等。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二审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个人稳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重大过错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代理费,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律师代理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1)代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3)余下的代理费__________________元,待案件审结后一次性收取。

  2、乙方银行: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头名称: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六、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贵阳市外的差旅费、食宿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报销以有关部门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签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诉讼/仲裁请求,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新增部分的律师代理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师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个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令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投保的执业保险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九、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诉讼至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2、完成委托事项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裁定、裁决、和解和撤诉等)或本合同特别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终止。

  十一、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到达对方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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