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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排版格式

时间:2016-07-14 17:09:0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协议书排版格式

  协议书排版格式【一】

协议书排版格式

  一、页面格式与编码

  1、页面设置

  页边距为上下2.5厘米、左右3厘米,标准字符间距,行间距为多倍

  1.25。

  2、页码编辑

  正文开始设置页码,页码起始数字为1,形式为普通阿拉伯数字,置于页面底端居中。

  二、字体与字号

  1、封面部分

  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签约双方、签约时间

  1.1、合同编号为黑体、四号、文本左对齐

  1.2、空两行书写合同名称,仿宋字体,一号,加粗,居中

  1.3、空7-8行,余下内容用三号楷体字,与合同名称居中对齐

  2、主体部分

  2.1、段前空一行书写合同名称,黑体,二号,居中,段前段后各24磅

  2.2、下书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黑体,小三号,文体左对齐

  2.3、合同正文文本为宋体,小四字体,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为多倍行距1.25

  3、表格与说明

  3.1、每张表格都应有表题,表题前后各空一行,采用宋体,小四号,加粗,置于表格上方居中位置

  3.2、表格中文字为宋体5号,居中

  3.3、在表格正下方空一行书写表格说明,采用宋体,五号

  3.4、同一表格应尽量放在一页

  4、结尾与落款

  4.1、合同正文结束后,空两行,书写(以下无正文)字样,小四号,首行缩进两字符

  4.2、依据合同具体情况书写落款,采用宋体,小四号字,分别在页面两侧为双方当事人预留大致相等的签字(盖章)空间。

  5、附件、附录

  合同结尾处需要加附件、附录的,应另起一页

  5.1、附件起始页书写合同附件,上下各空一行,采用仿宋字体,二号,加粗,居中

  5.2、附件、附录需编号,形式为附件/附录+阿拉伯数字,附件编号采用仿宋体,三号,加粗,文本左对齐

  5.3、附件、附录标题为宋体,小三号,加粗,置于附件文本/表格上方正中位置。

  三、条款分层

  1、第一层为条,如第一条

  2、第二层为1.

  3、第三层为⑴

  4、如合同条文层次较多,可再加一层“章”

  协议书【二】

  发包人(全称): 淄博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淄博颜建集团齐力建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大孟房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住宅楼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设计图纸中土建、水电暖安装全部工程内容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

  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工程量清单

  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

  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淄博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注:签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双方营业执照、资质证复印件;

  2、双方授权委托书;

  3、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3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含设计变更)。

  3、语言文字和使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3.2 使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合同法》 、《招标投

  标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配套

  的各项验收规范等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工程使用的标准、规范等有承包人根据需要自备。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定之日起两日内提供施工图纸 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图纸所有权归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将图纸外传外借。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监督施工质量,在本合同的范围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工

  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理合同》的规定的权限。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设计变更、工期延长,造

  23

  价增加以及索赔事项。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参加本工程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验收、保修等工作,监督检查施工质量、材料 设备质量、工程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具备开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施工用水、电由发包人提供,由承包人安装配置水、电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水电费按供水、

  供电部门价格执行,由发包人每月向承包人收取。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已开通,且满足施工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根据发包人掌握的地下管线资料情况及时提供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需要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正在申请办理。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已交验,由承包人做好保护

  工作。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承包人收到施工图纸后一周内进行。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

  的保护工作:

  24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由发包人负责外界的协调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由承包人负责承担。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的管理等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

  要求及费用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承包人应做到工完场清,安全文明施工

  25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严格按图施工,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工程内容,

  必须调整的工作内容,先办手续再实施,未经分包人同意,不设分包工程。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于工程开工前一周内提交 。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接到后三天提出修改或确认意见。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发生其他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基础验槽、基础验评、主体结构验评及各分项验评。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五、安全施工

  由承包人负责对周边、临边进行封闭保护,负责劝诫非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平方米包干(按建筑面积750元/平方米)方式确定。车库,储藏室,

  阁楼不计算建筑面积

  (1)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26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图纸设计变更部分,工程量增加、基础加深、室外配套、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据实结算,结算

  办法执行《2003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6年淄博市价目表》,施工期《淄博市建

  筑工程造价指南——信息价》,人工费28元/工日,工程类别三类。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根据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分层拨付至70%,付款部位及明细详见附录。余款25%抵小区住宅楼,

  留5%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14日内付清。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7

  (1) 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

  2

  )

  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工程中所有材料均由承包人购进,所进材料均由甲方、监理、施工方三方看样定货后,方可

  购进。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无论哪方提出,发生的均经由监理人员及发包人等有关人员审批后执行。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图纸壹套。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8

  按通用条款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因发包方建设手续不齐全或资金拨付不到位,造成承包方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后一天罚款工程总价的万分之贰,并承担由此可能引

  起的索赔处罚。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采取返工、修理与补救措施,使质量达到要求所支出的费用。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工程成品不准折价拍卖。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调解。

  (2)采取第 (2)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淄博 仲裁

  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博山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无

  29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按规定投保,费用自理。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的份数:

  正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47.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

  1、 甲方供应:钢材、商砼。

  2、 商砼按照市场价格找差,差价部分由发包方承担80%,承包方承担

  20%。

  3、 发包方顶工程款的住宅房或营业房执行开盘价格。

  4、 发包方拨付的工程款必须有承包方财务出具的收款收据方为有效。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32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3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淄博隆泰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地基础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

  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

  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为 2 年,屋面防水工程为 5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2 年; 3、供热及供冷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2 年; 5、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34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险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伤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5 %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额为 (大写)。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30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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