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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入股协议

时间:2017-05-11 14:58:4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投资入股协议

  入股协议书知道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几篇入股协议书,欢迎阅读。

投资入股协议

 

  投资入股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

  为寻求合作发展,甲乙双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现双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出资协议书,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资方

  1.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1.2签订本协议的出资方或股东是:

  1.2.1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1.2.2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第二条 公司概况

  2.1性质: 公司

  2.2拟注册名称:

  2.3注册地址:

  2.4法定代表人:

  2.5注册资本:人民币 元整

  2.6公司宗旨:

  2.7公司经营范围:

  2.8公司经营方式: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条 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3.1甲乙双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3.1.1甲方以 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的51%。

  3.1.2 乙方以 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的49%。

  3.2 甲乙双方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方应于公司设立前,将其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公司筹委会账户(账户由 方负责监管);双方约定的其他出资事项: 。

  第四条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4.1 出资人的权利

  4.1.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 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4.1.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 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4.1.3出资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转让其在公司的出资。

  4.1.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4.1.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 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4.1.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 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4.1.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4.2出资人的义务

  4.2.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4.2.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在公司登记 后,不得抽回出资。

  4.2.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2.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 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4.2.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4.3出资人的责任

  4.3.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按其应出资额的10%的比例向已足额缴纳的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10%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4.3.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 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手续办理

  5.1经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 方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件,领取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其他的相关证照,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5.2 方在负责办理公司的设立过程中, 方需全力配合。

  5.3 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公司的全部设立事宜,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

  第六条 协议的退出

  6.1出资人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 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 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东需承担相应的 责任。

  第七条 股东会

  7.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7.2股东会的职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 董事会

  8.1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由甲乙双方各指派一人,分别为 、 。

  董事长由甲方人员 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人员 担任。

  8.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在任期 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8.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 事会秘书协助以上各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8.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 总经理

  9.1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 担任。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

  9.2公司总经理有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并有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9.3 公司财务负责人由乙方指派 担任。

  第十条 监事会

  10.1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 方指定的人员担任,指定人员为 。

  10.2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

  10.3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利润的分配

  11.1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1.1.1弥补以上一年度的亏损;

  11.1.2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 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11.1.3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益金;

  11.1.4暂按利润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 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调整;

  11.1.5支付股东股利;

  11.1.6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 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2.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2.1.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12.1.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12.1.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12.1.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12.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

  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12.3公司不能设立时,对于设立公司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 双方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3.1各方应全面履行本出资协议,若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权向 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14.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资人签字盖章: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投资入股协议书【篇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作为新的投资人与甲方共同经营潍坊东旭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

  各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60万元(陆拾万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

  乙方根据公司建设厂房、采购设备的进度以及正常的流动资金需求情况适时的向公司注入以上出资。

  乙方在成为公司股东之后,依上述两项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第二条 入股及股份的转让 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序后,方视为乙方业已入股,成为公司股东。

  乙方转让股份,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且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第三条 股东(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 、依据30%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

  3 、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后,若由于公司清偿乙方成为股东之前的债务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和业务工作。

  5 、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第四条 承诺 甲方承诺,潍坊东旭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系合法注册,现依法经营的'合法公司,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他损失,应据实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若迟延支付款项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赔偿;若甲方因重大过错,致使公司遭受资金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书共两份,双方各一份。

  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投资入股协议书【篇三】

  投资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公司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投资方为:

  1、_________,身份证: ,住址:

  2、_________,身份证: ,住址:

  3、_________,身份证: ,住址:

  二、公司的成立:

  1、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三、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投资人:_______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___ __%;

  2、投资人:_______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___ __%;

  3、投资人:_______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___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