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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投资经营协议书

时间:2020-11-18 22:32:1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热门】合作投资经营协议书4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协议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书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那么相关的协议书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作投资经营协议书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门】合作投资经营协议书4篇

合作投资经营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就双方合作开办位于的“上海店”(以下简称“店”)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一、投资开办事项:

  1、名称:

  2、地址:

  3、经营范围:保健服务,形象设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4、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时,如“店”经营状况正常或良好,任何一方均未书面提出停止合作意向,则视为双方同意继续合作,继续合作期间双方仍应接受本协议约束。

  二、投资结构及责任分担:

  1、“店”全部投资资金人民币万元(均由乙方实际投入,用于“店”之门店装修、门面受让、前期房屋租金、押金以及设备采购等。乙方根据“店”的开办进度及甲方通知将前述所需资金交给甲方,则视为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投资款已实际到位。

  2、甲方收到乙方投资款后,应出具相应收款凭证,并保证专款专用,不得将乙方投资资金滥用或挪用。

  3、甲方负责办妥“店”开业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务:出面与上海有限公司进行磋商,取得上海有限公司关于“”的名称使用及其“连锁直营管理”的授权许可,进行有关工商、税务登记,进行门店装修,负责承租门面,采购设备,招聘员工等等。

  4、“店”正式对外营业后,每个月进行一次结算,结算周期内因营业产生的支出从营业收入中先行支付,剩余利润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如当期营业收入不足支付营业支出的,应从下一结算周期内营业利润中先行支付。

  三、股权比例:

  1、乙方对“店”享有百分之五十五(55%)的股份;

  2、甲方对“永店”享有百分之四十五(45%)的股份。

  3、协议各方按各自所持股份分配利润、分担责任。

  四、经营管理职责划分:

  1、双方同意:甲方应本着对合作事业的最大善意与诚信,根据自已的行业经验,恪尽最大注意义务,担任职务,负责“店”的全面策划、经营、管理与市场开发工作。

  2、双方同意:共同指派担任“店”的财务经理,作为乙方经营代表。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无权擅自撤换财务经理,不得擅自限制财务经理根据本协议及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永琪”之规章制度行使职责。

  3、财务经理地位相对独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职责:根据国家法律及规章制度对“店”的财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收取并掌管日常营业收入,处理应收应付帐款及员工薪金支付事务,编制财务报表,负责内部审计、报税等事务,进行财务结算,按照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股权比例进行利润核算与分配等等。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恪守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元。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投资经营协议书 篇2

  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合建并合作开办合作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相关利益特制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人姓名

  姓名 XXXX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机构代码

  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

  第二条:合作事项、地址、名称及合作年限

  地址:

  名称:

  合作年限:壹十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双方合作结束。

  第三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贰佰万元(200万元)。 其中: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占出资总额的 50 % 。乙方出资 壹佰万元(100万元), 占出资总额的 50 % 。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 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承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及风险。遇合作项目经营中需要资金注入时,由财务人员提前一周通知,双方按所占股份在通知后一周内向合作项目注入资金。

  2. 合作项目利润每年12月31日计提,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净利润。

  3. 合作项目所占用的土地、房屋为甲方单独所有。

  4. 合作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全面事务,共同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事务执行

  1. 甲乙双方委托受聘项目负责人执行合作项目的日常事务;委托受聘财务人员管理合作项目的日常开支。

  2.甲乙双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合作项目经营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双方承担;

  4.甲乙双方可以向合作项目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协商后共同决定;

  5. 甲乙双方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另一方同意:

  (1)转让个人股份;

  (2)更换相关管理人员和员工。

  (3)调整工资。

  (4)私自借用合作项目财物。

  (5)甲乙双方其中一方经办的非正常性开支(设备购买设施建设或数额在500元以上)。

  第六条:投资的转让及禁止事项

  1. 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 甲乙双方依法转让其股份,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人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 严禁挪用合作项目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动,利用职务在收支中提取回扣,虚报支出,少报收入,构成贪污的行为。

  4. 严禁在合作项目在同一区域范围内,不得自营或者与他人合办同档次的合作项目。

  5.严禁用合作项目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6. 严禁借用合作项目名誉从事个人经营或做有损合作项目名誉的事情。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经营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同意,自合伙项目解散后15日内委托律师、会计师等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后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甲乙方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合伙人的股权不理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乙双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个人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 20万元 。

  第九条: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 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投资经营协议书 篇3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宗旨

  为了促进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的富余资金,以及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地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友谊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创办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地址: 。

  第三条 出资比例

  各方出资所占比例为:出资总额为: 元,甲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

  第四条 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利润分配:盈利的80%用来合伙人分红,分红按合伙人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来分配,其他的20%留作项目的扩展资金和维护项目的正常运行。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履行相同义务,风险共担)。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申请退伙:

  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 发生非主观之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经营之事宜。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按实际营业情况退回入伙时的出资金额。如盈利,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退回出资金额;如亏损,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在出资金额中抵扣,将款项退回退伙一方。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含违法以及严重影响项目经营信誉等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进行内部申诉,申诉不成者可即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4、针对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为者,依照退伙时项目之经营状况:

  a项目若有所盈余,则由全体合伙成员联合决议,退回其前期出资部分;

  b若项目存在经营困难(债务或者资金周转等情况),则按照退伙时项目的财产状况按合伙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合伙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议,无论出资多少,所有合伙人均享有表决权;

  2、听取合伙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之利润归合伙人共有(根据约定之期限定期进行项目盈利分配);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依照上述内容中退伙约定办理退伙手续。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依照共同努力经营项目之宗旨妥善经营、控制风险,保全全体合伙人之出资财产;

  2、分担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

  3、根据出资比例,全体合伙人对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负责管理财务,对整个项目的资金流动进行管理,任何活动所需要的经费都要向财务人员提出字面申请,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签字(因故不方便签字的,可以通过电话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该合伙人要补签字)。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项目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协议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议,对其除名。

  第十一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合作投资经营协议书 篇4

  甲方:**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县长

  乙方:***市天富房建集团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为加快**县旅游产业发展步伐,提升**县城市建设品位及旅游接待能力,甲乙双方就投资“**县天富大酒店”及“天富花园小区”开发建设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天富大酒店、天富花园小区(暂定名)

  2、建设规模:五星级宾馆。规划用地面积30亩,房间不低于200间以上;群楼主要以泳池、夜总会、水会、运动场等,附建广场、地下车场等综合服务设施,达到国家五星级酒店建设规模及标准;天富花园小区规划用地面积15亩,容积率不高于4.7,(酒店及小区具体建设地点以规划设计为准)。

  3、计划投资:酒店1.2亿元人民币;小区3.8亿元人民币,共计5亿元人民币。

  4、投资方式:由乙方全额投资。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负责一月内完成建设用地征地工作后,依法出让给乙方。酒店建设土地出让金超出伍万元(50000.00)/

  亩部分、小区开发土地出让金超出壹佰肆拾贰万(1420000.00)元∕亩部分,甲方一次性奖励给乙方,作为项目建设费用。

  1、保证乙方拥有本项所有权及经营权。

  2、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相关手续。

  3、甲方严格执行毕节地区“星级宾馆”建设相关鼓励政策;地、县招商引资及酒店业优惠政策。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签订后,乙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伍佰万元(5000000.00)人民币作为征地等费用。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立即在**县开展前期工作,如公司的注册登记、规划设计、地勘、场平等前期工作。

  3、协议签订后一月内必须进场施工,并确保在16个月内主体工程完工,整体工程按发改部门备案的时限为准。

  4、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5、项目建成后,要加强经营管理,完善安全措施,所有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6、项目建成后按规定享受投资收益。

  7、依法纳税。

  8、享受国家、省、地及**县制订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四、履约保证

  甲方保证本协议签订后,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土地征用并按程序出让给乙方;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及时缴纳相关土地费等费用,

  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五、违约责任

  1、协议签订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启动征地拆迁等工作,因甲方主观原因导致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未能依法获得建设用地的,即为违约,应承担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不按约定期限建设,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承担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终止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属意向性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八、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县人民政府 乙方: **市天富房建集团

  代 表: XX代 表:XX

  二〇XX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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