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电子协议书4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书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协议书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一起来参考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电子协议书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电子协议书 篇1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关_________及其相应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总则
1.乙方根据本协议获得甲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资费标准对乙方进行收费。
2.在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期间,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计)的通信费用以人民币结算。
3.甲方免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保证_________能顺利开通,并提供从安装之日起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除人为致损因素),一年后甲方将向乙方收取设备零件费及酌情收取维修人工费。
4.乙方同意在缴费期内向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费方式支付费用。
5.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缴欠费: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和海关有关规定而被停止业务运作并产生欠费。
6.乙方补交所欠费用并申请复通,经甲方同意后,在一周内恢复电子申报设备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甲方培训,并持有甲方颁发的《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电子申报技术操作员证》方可操作。
8.乙方若对费用及缴费情况有疑问,可在三个月内到甲方处或拨打甲方查询电话查询,航次帐单只保留三个月。
9.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代办人资料、证件(身份证)和单位证明等资料真实并可联系。因上述资料不真实而无法接收到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10.若乙方资料(联系方式、联系人、发票及帐单邮寄地址等)发生变更,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1.甲方有义务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
12.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包括代办人)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不属实。
未经同意,乙方擅自装拆电子申报设备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不当用途(有损甲方或相关第三方利益)。
二、通信费用的结算
1.收费标准:每船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内收费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内收费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以上,从第_________个航次起收费_________元。
2.乙方缴费方式:
同城支票(含_________);
异地银行划帐(收款单位:_________公司;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银行代扣(凭身份证原件,存折原件或银行卡在_________银行办理代扣手续,我公司可代办yin行代扣手续)发票:收到款后由甲方负责邮寄。
3.乙方缴费时间:以自然月为计费周期,每月的4 10日为甲方向乙方寄发上月收费帐单日期;每月的11 20日为乙方缴交上月航行通信服务费的时限,甲方将在每月23日向按时缴费的乙方寄发票。
三、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条款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通告、邮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_________天内与甲方协商并签订特别协议。否则,甲方视乙方得知并同意新协议。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协议书 篇2
甲方(著作权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sbn: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版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扩大图书的传播途径,加大图书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共同推进和繁荣我国的数字化网络出版和基础教育事业,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指定作品的数字化版权许可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对其提供图书的数字化版权的非专有使用权(包括简体和繁体),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将甲方授权的图书以电子图书形式在全球范围内制作、传播和销售。“电子图书形式”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颁布的《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图书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销售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证拥有其所提供的图书的版权所有者授予的对图书数字化版权的独家使用权,并拥有授权乙方以本协议约定方式使用图书的权利;保证其所提供的图书和所授予的数字化版权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授权图书或上述授权与第三人包括有关国家管理部门发生任何争议,争议的解决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和承担,并应补偿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乙方并可以终止协议。
3、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权图书的样书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种格式文件)
4、甲方向乙方授权后,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权利:
(1)甲方享有乙方免费为其在_________网站上宣传甲方作品的权利,具体形式双方协商确定;
(2)甲方有权索取相关图书销售和浏览信息;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支付其应得收益;
5、甲方指定_________作为合同执行人及联络人,随本协议附上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享有和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甲方所提供图书数字化版权的非专有使用权,即乙方享有将甲方所提供图书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销售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的非专有使用权。
2、乙方对图书进行数字化使用的具体技术、方法以及乙方推广数字化图书的方式均为乙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对图书数字化的具体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图书的版式设计、技术设计、独特的阅读功能的设置和组合等,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3、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使用的范围内根据市场形势决定使用授权作品的具体方式及其宣传、包装、价格和销售形式;乙方为实现使用甲方授权作品的目的,有权委托第三方将授权作品按甲乙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进行制作、传播和销售。
4、乙方保证甲方所提供图书的完整性,不更改图书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5、享有和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
三、价格和结算
1、乙方每年将根据销售收入的10%来支付甲方作品的电子版使用费。
2、电子图书的销售数量以乙方销售软件统计的数量为准。
3、每年12月31日为版权使用费结算截止日,1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日为版权使用费支付日期。乙方根据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交易记录和有关电子凭证按照上述结算约定向甲方支付其应得分成。
四、特别约定
1、对于甲方授予乙方的非专有使用权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类似的使用协议;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许可其他任何第三人独家使用本协议涉及图书的数字化版权或将图书的数字化版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和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知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包括对方经营信息、销售数据和技术方案等商业秘密,非经对方的书面的、特别的授权以及在法律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或泄露给他人,或有其它不正当使用的行为,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认真地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发生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包括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
3、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约定,应将乙方所付报酬全部退还乙方。此外,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之作品著作权使用报酬总额十倍之违约金;
4、如乙方逾期支付著作权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报酬总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本合同终止日前必须将所有未付清款项付给甲方。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协商签定书面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协议引起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最终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十年。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电子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银行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电子银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电子银行”是指通过网络和电子终端为客户提供自助金融服务的虚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为客户提供查询、转账、支付结算和理财等资金管理服务。
“客户证书”指用于存放客户身份标识,并对客户发送的电子银行交易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
“企业”指在我行开立账户的企事业及其他单位。
“分支机构”指与甲方具有业务往来关系或行政隶属关系并在我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包括分公司、子公司、业务合作伙伴、行政隶属机构等。
“电子银行业务指令”指客户以客户编号(卡号)或客户证书以及相应密码,通过网络向银行发出的查询、转账等要求。
“账户查询、转账授权书”是甲方的分支机构授权乙方为甲方提供其账户信息,或同时授权乙方按照甲方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从其账户中划转资金的书面证明文件。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一)甲方自愿申请注册乙方电子银行,经乙方同意后,将有权根据注册项目的不同享受相应的服务。
(二)甲方有权对签署“账户查询、转账授权书”的分支机构,依据分支机构授权的权限不同,通过电子银行渠道查询其账户或从其账户划转资金。
(三)服务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办理电子银行注销手续。
(四)协议终止或在服务有效期内中止时,甲方无须退回客户证书和读卡器。
(五)因网络、通讯故障等原因,甲方不能通过乙方电子银行系统办理业务时,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可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相应银行业务。
(六)甲方对乙方电子银行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电话“95588”、登录乙方网站或到乙方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和投诉。
二、义务
(一)甲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应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和乙方网站公布的交易规则。
(二)甲方办理电子银行注册、注销、变更等手续,应提供相关资料,填写相关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业务申请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领取客户证书时,须确认并交回企业客户证书领取单,通知银行解冻客户证书。
(四)甲方必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客户编号(卡号)、密码及客户证书,不得提供给未指定的其他人,同时应明确使用人员的权限设置,明确各项操作授权的控制,以防范内部风险、保护账户资金安全。甲方对所有使用客户编号(卡号)、密码及客户证书进行的操作负责。乙方执行通过安全程序的电子支付指令后,甲方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电子支付指令。
(五)甲方客户证书在有效期内损毁、锁码、遗失或密码泄露、遗忘,应及时到营业网点办理更换、解锁、挂失或密码重置手续。办妥上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在使用电子银行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如有更改,例如基本注册信息变更、增加(撤销)分支机构、增(删)账号、变更分支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等,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办妥上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应保证办理电子支付业务账户的支付能力,并严格遵守支付结算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八)如甲方发现乙方对其电子银行业务指令的处理确有错误,应及时通知乙方。
(九)甲方使用乙方电子银行服务,应按照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相关收费标准支付各项费用,并同意乙方从其账户主动扣收。
(十)甲方不得以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一)甲方不得有意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恶意攻击乙方电子银行系统。
(十二)甲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时,如其使用的服务功能涉及到乙方其他业务规定或规则的需同时遵守。
(十三)甲方长期不使用电子银行,应主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一)乙方有权根据甲方资信情况,决定是否受理甲方的注册申请。
(二)乙方有权制定电子银行业务收费标准,并在网站及营业网点进行公布。
(三)乙方具有对电子银行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的权利。
(四)甲方存在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不遵守乙方有关业务规定或存在恶意操作、诋毁、损害乙方声誉等情况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电子银行服务,并保留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甲方利用乙方电子银行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的,乙方将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停止为其办理电子银行业务。
(五)如甲方的某些分支机构已在甲方相关申请表中列示但并未签署“账户查询、转账授权书”的,乙方不负责为甲方提供未经授权的电子银行服务。
(六)乙方根据甲方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办理业务,为甲方办理转账等业务的时间以乙方在电子银行系统中处理的时间为准。对所有使用甲方客户编号(卡号)、密码或客户证书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由此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作为处理电子银行业务的有效凭据。
(七)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提交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2.甲方账户存款余额或信用额度不足;
3.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4.甲方未能按照乙方的有关业务规定正确操作;
5.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乙方过失的情况。
(八)协议终止或在服务有效期内中止时,乙方不退还甲方已缴纳的有关费用。
二、义务
(一)乙方对于电子银行所使用的相关软件的合法性承担责任。
(二)乙方负责及时为甲方办理电子银行注册手续,并按甲方注册功能的不同为甲方提供相应的电子银行服务。
(三)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电子银行业务咨询服务,并在乙方网站公布业务介绍、热点解答、交易规则等内容。
(四)乙方应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使用甲方的资料和交易记录。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有保密的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乙方同意甲方申请后,应及时将客户证书及密码交付给甲方,并保证在交付之前该客户证书均处于冻结状态。
(六)在乙方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乙方负责及时准确地处理甲方发送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提供服务如下:
1.为甲方提供24小时网上查询服务。
2.对甲方发出的系统内同城支付指令即时处理,实时入账。
3.对甲方发出的系统内异地支付指令,加急指令即时处理,2小时内入账;普通指令当天处理,次工作日内入账。
4.对甲方发出的系统外同城/异地支付指令,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处理。
(七)乙方收到甲方对电子银行业务的问题反映时,应及时进行调查并告知甲方调查结果。
第四条法律适用条款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通行的金融惯例。
本协议是乙方的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的补充而非替代文件,如本协议与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有冲突,涉及电子银行业务的,应以本协议为准。
第五条差错和争议的解决
甲方发现自身未按规定操作,或由于自身其他原因造成电子银行业务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的,应及时通过拨打服务热线“95588”或到营业网点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调查并告知甲方调查结果。
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甲方支付指令处理延误的,乙方按《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赔偿。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协议的中止和终止
乙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受甲方注册账户情况的制约,如该账户挂失、止付、清户等原因不能使用,相关服务自动中止。甲方注册账户状态恢复正常时,乙方重新提供相应服务。
甲方电子银行注销手续办理完毕,本协议即为终止。
在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其他乙方业务规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交易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第七条协议的效力和生效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客户证书和密码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银行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电子协议书 篇4
电子缴税(费)协议书
编号:
甲方(纳税人或客户): 乙方(税务局): 税务机关代码:丙方(银行): 行号:
该银行的清算银行代码: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安全、准确、及时入库,提高三方工作效率,甲、乙、丙三方就电子缴税(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选择使用电子缴税(费)方式。甲方在丙方设立账户,并同意丙方按规定从该账户划转税款,该账户一经设立,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提前到乙方办理终止原协议、签订新协议手续。
甲方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字号开立对公账户授权丙方根据乙方扣款信息和指令扣款,也可以经营者个人名义开立账户授权丙方根据乙方扣款信息和指令扣款。无论以何名义开立授权扣款账户,经营者在本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后即表示认可。
甲方应于缴纳税(费)款时,保证在缴税(费)账户中存足不低于应纳税(费)款额的可用金额,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负责为甲方使用电子缴税(费)方式提供免费咨询,并对有关操作使用方法进行培训。
甲方在乙方征管应用系统中的代码: 甲方税务登记证件号码:计算机代码:
二、甲方授权丙方根据乙方发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从甲方缴税(费)账户主动划扣税(费)款;划扣前,丙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且无需甲方提示付款凭证和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也不需验证账户支付密码。
缴税(费)账户名: 缴税(费)账号: 如该账户不是甲方在银行设立的,账户所有人授权丙方根据乙方发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从该账户主动划扣甲方税(费)款;划扣前,丙方无需征得账户所有人同意,且无需账户所有人提示付款凭证和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也不需验证账户支付密码。
账户所有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 年 月 日
三、丙方根据乙方发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在缴税(费)账户可用余额不小于申报税款额前提下,从缴税(费)账户即时足额划转相应金额税(费)款。丙方不得延压、截留、转移、挪用税款。
乙、丙双方应密切协作,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确保甲方资金安全,做好电子缴税(费)方式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各自网络与通信系统的维护工作,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
四、甲、乙、丙、账户所有人四方应共同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互相签发的相关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该账户不是甲方在银行设立的,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账户所有人四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在甲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文件送达乙、丙方之前,本协议始终有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签章) (签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章)(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 方:(预留银行印鉴)
使用说明
1.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通过银行以电子方式缴纳税(费)款前,与银行、税务机关签订协议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编号:由征管应用系统根据规则自动生成的15位文书号码。
(2)该银行的清算银行代码:国库清算税款时需使用此代码。
(3)甲方在乙方征管应用系统中的代码:征管应用系统中给每个纳税人赋予的、全省唯一的、20位编码。
(4)缴税(费)账户名:纳税人提供的、用于缴税(费)的账户名。
(5)缴税(费)账号:纳税人提供的、用于缴税(费)的银行账号。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3份,纳税人、银行、税务机关各存1份。如该账户不是甲方在银行设立的,本协议一式4份,纳税人、银行、税务机关、账户所有人各存1份。
SB75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申请终止电子缴税(费)协议时使用。
3.填表说明:
原《电子缴税(费)协议书》内容:根据原协议书内容填写。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3份,纳税人、税务机关、银行各存1份。其中银行留存的申请表由纳税人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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