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协议书

时间:2021-09-29 17:02:3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顾问协议书集合9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顾问协议书9篇,欢迎大家分享。

顾问协议书集合9篇

顾问协议书 篇1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融资财务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顾问事项

  因甲方的融资需求,及乙方在财务及融资方面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甲方同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融资财务顾问,并就融资洽谈事宜给乙方指定人员出具授权委托书,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融资财务顾问服务。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和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公司有关情况和资料,并且保证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3)甲方在每次与乙方引荐的不同的投资者洽谈之前,必须与乙方就不同的投资者分别签订《投资方确认函》(见附件)。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

  (2)乙方有权向潜在的投资者披露融资信息;

  (3)乙方为甲方寻找、选择、确定合格的投资者,并取得甲方的确认;

  (4)乙方协助甲方与投资者进行商业谈判。

  第三条 费用的支付

  1、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每次向乙方提出融资财务顾问需求时,应向乙方支付该笔融资总额的2%,作为乙方提供融资财务顾问服务的前期费用。

  2、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为甲方引见介绍的金融机构、投资人等所达成的任何融资协议和取得的相关融资均视为乙方的融资成功。

  3、融资成功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笔融资金额的8%,作为乙方的融资顾问费。甲方应在每一笔资金到位当日内支付融资顾问费。

  4、融资成功后,甲方不按协议约定支付融资顾问费的,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十支付罚金。若逾期十五天,仍未支付融资顾问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的两倍作为违约罚金。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因甲方融资造成甲方企业性质、股权结构、公司架构、融资主体等发生变化不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2、甲方不得单独或透过第三方跨越乙方,与乙方直接或间接介绍的投资者(包括该投资者的分支或关联机构)洽谈交易而不支付融资顾问费给乙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仍须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全部融资顾问费。上述约定同样适用于未来五年内甲方或甲方公司其它股东、关联人或委托人与乙方介绍的投资者(包括该投资者的分支或关联机构)的所有合作。

  3、甲方在与乙方引荐的金融机构、投资人等签订任何融资协议和取得的相关融资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融资协议不能履行的,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再退还。

  4、本协议并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任何承诺。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同意由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顾问协议书 篇2

  (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任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

  证件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改制重组及私募股权融资的资本运作财务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均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另一方从事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1.2甲乙双方应秉持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忠实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采取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第三方以及其他非法手段来损害对方的利益或者为己方牟取不正当利益;

  1.3甲方应尽力支持、信任乙方的工作。乙方应以正当、合理谨慎的方式来处理受聘业务,尽力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并保证财务顾问意见合乎法律法规、商业惯例。

  1.4乙方在其服务过程中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咨询、建议、策划意见等,均不构成对甲方的实质性约束,是否采用由甲方自行决定,乙方亦不对甲方据此行事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财务顾问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改制重组及私募股权融资的财务顾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1财务顾问尽职调查;

  2.2协助甲方制定合理的改制重组方案;

  2.3协助甲方协调各中介机构的工作;

  2.4提供公司价值分析报告,对公司全面估值;

  2.5协助甲方制作私募股权融资商业计划书;

  2.6协助甲方寻找潜在投资人并进行初步评估;

  2.7协助甲方对候选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

  2.8协助甲方与候选投资人进行谈判,达成交易;

  2.9甲方要求乙方协助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三条财务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3.1财务顾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调查费、方案费、咨询费、交通费、人工成本。

  3.2乙方向甲方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用分为两部分:

  3.2.1改制重组费:改制重组成功的收取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______);

  3.2.2私募股权融资费:融资成功的,按乙方推荐的投资人实际到账款项的3%提取;其中,该私募融资费用包括由其它中介协助取得融资的费用。

  3.3甲方应按照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

  3.3.1协议签署后,乙方正式进场工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预付改制重组费______元;

  3.3.2乙方完成公司改制报批材料的制作并报相关部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改制重组费______元;

  3.3.3有关报批材料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并获得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改制重组费_________元;

  3.3.4私募股权融资费用在投资人投资款项支付至甲方账户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到账款项的3%。

  3.4甲方应按照下列银行账户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完成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各项工作;

  4.2应向乙方及时如实地提供乙方从事财务顾问工作所必须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3应为乙方提供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地、设备等工作便利;

  4.4对乙方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如有),承诺只用于乙方所事先同意的用途,未经乙方同意不应使用于其他用途;

  4.5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4.6有权向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员提出工作建议,确保工作质量及进度,若乙方工作人员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已收取费用应予以退还。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财务顾问费用;

  5.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从事财务顾问工作所必须的相关资料和办公场地、设备等工作便利;

  5.3指派下列人员组成工作小组:______、___、___。乙方委派的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将变动后名单书面通知甲方,接替人员应具备与前任相当的专业技能并承诺完全接受前任工作;

  5.4应确保项目人员达到履行其职责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有的职业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财务顾问业务;

  5.5严格依甲方的授权履行财务顾问职责,不得进行超越甲方的授权范围或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5.6本协议签署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改制重组方案及私募股权融资方案(详见附件),并经甲方同意;

  5.7对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予以单方面变更和解除。

  6.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因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符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双方应立即协商,谈判修改该条款。

  6.3如果因地震、火山爆发、台风、水灾、风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在此情形下,除非双方另行约定,甲方无须支付剩余顾问费用,乙方已收取的顾问费用不予退还。

  6.4乙方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甲方提供虚假、严重误导的财务顾问工作所需要的有关情况和资料时,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形下,除非双方另行约定,乙方已收取的顾问费用不予退还。

  6.5甲方在有充分证据证明乙方未以谨慎、诚实、勤勉尽责的态度提供服务,不遵守职业规则或甲方的建议,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顾问费。

  第七条保密义务

  7.1乙方承诺,乙方对其人员获悉的关于甲方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7.2本合同所指“保密资料”意为乙方人员在聘任期间通过书面材料中披露的或者通过参看场地、装备或设备看到的资料,且该资料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资料。

  7.3在下述情況下,乙方的保密义务不适用或終止:全部或部分有关资料(1)在透露给乙方时可公开得到或因其他原因已进入公有领域;(2)非因乙方的行为遗失而在随后为公众所知;(3)在按照本合同提供给乙方之前已为乙方占有的;(4)乙方可在不保密的条件下自除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或其各自的有关人员外的来源获得的。

  7.4如果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乙方透露任何保密资料,乙方可仅将须依法透露的有关资料的任何部分透露给上述国家司法、行政机关而无本合同项下任何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除本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已支付费用总额40%的违约金。

  8.2甲方逾期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8.3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或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及时地提供服务,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最高赔偿上限为乙方本次财务顾问实际收取的费用总额。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9.2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

  第十条通知

  10.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中文书写,以邮寄或者传真形式发出。按本合同规定发出的通知,信件递交邮局后____日视为收件日期;如以传真方式发出,发出后1个工作日视为收件日期。

  10.2一切通知均应发往下列有关地址,直至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地址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附则

  11.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者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者对追究违约方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者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被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所有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按第10条有关规定送交对方。

  11.2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后双方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1.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聘请乙方的税务师为税务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企业组织结构设计

  (2)企业类型的选择

  (3)注册地的选择

  (4)公司形式的选择

  (5)融资比例的确定

  (6)投资形式与规模的选择

  (7)从事行业的选择

  (8)合同形式的选择

  (9)销售形式的选择

  (10)股东借款、税后利润不分红超过一年需缴个人所得税的应对措施咨询

  (11)个人所得税咨询

  (12)政策咨询(含最新政策与行业政策两个方向)

  (13)税务筹划咨询

  (14)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二、甲方应为税务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以下条件:

  (1)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顾问服务费用;

  三、税务顾问的工作方式:税务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顾问服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顾问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乙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评估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80%优惠收费。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负责甲方此期间的税务顾问工作。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编: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顾问协议书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即将开展的顾问工作,乙方将直接接触甲方经营、财务等商业机密,为更好的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协议。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秘密信息本协议称的商业秘密,是指甲方所有的,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商业情报和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取得和掌握的创意图纸、蓝图、试验结果、试验记录、生产假话、技术资料、数据、工艺、配方、样品、客户名单、销售资料、财务报表、管理诀窍、经营策略以及各种备忘录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第二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在合作期间所了解和掌握的有关甲方业务的任何商业秘密,乙方保证在合作期间及合作协议终止后,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组意外人或公司泄露、披露、出卖等,也不得用于合作业务意外的其他任何用途,以谋求利益。

  第三条保密期限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________年内有效。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四条违约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乙方违反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并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理;并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具文,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协议书 篇5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业务需要,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共同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任

  应甲方聘请,乙方指派XXX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第二条 原则及目的

  法律顾问依法执行职务,遵循“诚实、守信、尽责”的原则,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之前提下,以甲方利益至上,全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服务期间

  服务期间由 年月日开始至年月 日止。 服务时间为非节假日的 8 时至 17 时。

  第四条 工作配合

  1、法律顾问每月定期赴甲方处,协助甲方解决日常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汇报为甲方工作之进展。特殊原因不能如约前往的,由双方协商解决。遇节假日的顺延。

  2、如有非正常情况,急需法律顾问出面解决的,可不受第一款之限制。

  3、甲方指定一名职员协助法律顾问做些辅助性工作,给法律顾问提供有关业务资料,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等。

  第五条 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工作计划

  若甲方能提供具体工作计划的,按双方最后商定之工作计划执行。

  (二)服务内容

  1、解答甲方法律询问;

  2、根据甲方需要,参与甲方有关经济业务洽谈,提供法律帮助; 3、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

  4、对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5、草拟、审查、修改标的额大、内容复杂的经济合同或其它法律文书;

  6、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企业进行资信调查;

  7、代办公证手续,进行律师见证;

  8、代理申请营业执照,代办法人登记;

  9、代办股票上市登记,出具法律意见书;

  10、代办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11、协助甲方进行有关项目招标、投标;

  12、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第六条 服务报酬

  1、专业顾问费用

  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第五条(二)款之1-5项服务为专业法律顾问业务,费用为每年人民币 元,甲方须在签署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

  2、非正常业务费用

  法律顾问为甲方办理本合同第五条(二)款之6-12项服务,参照乙方正常收费标准,另行优惠收费。

  3、其它费用

  法律顾问到本市区外为甲方处理法律事务时,所需差旅费、电话费、翻译费等可以即时清结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实报实销。

  第七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甲方或乙方严重失职及未能履行本合同所列明的任何责任,蓄意或故意违约,而在对方给予一个月通知后仍无改进或采取适当之补救措施,违约一方须对守约一方之直接经济损失负责。

  2、甲方未按第六条之规定支付报酬予乙方。

  3、甲、乙双方公司解散、停止经营等。终止前须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 保障及赔偿

  1、如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就有关法律业务不能与甲方协商一致而按甲方之指示全力执行本合同之责任,甲方于合同期内应补偿乙方因执行本合同之要求而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一切诉讼、索偿及质询所引起之有关费用及赔偿责任,但在乙方或其律师蓄意或严重疏忽、过失,违约或违法的情形下除外。

  2、如甲方非因第七条之规定而终止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由此所发生的合理支出、费用及终止本合同所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赔偿乙方余下服务期间应得的报酬。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转让 本合同应约束双方当事人及分别的承继人和承让人,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权益或责任(包括具体法律顾问人选之更换)。

  2、保密 除经甲方许可或于执行职务时必须外,乙方于本合同期间及其后不得向第三者透露任何因受甲方聘任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3、合同完整 本合同中部分条款若因双方不能协调一致或因法律、当事人权利变更而不能执行或无效,本合同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4、合同修改 本合同一切条文必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作出修改、删除和增加。

  5、争议解决 本合同双方在阐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至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合同到期,如无一方书面提出中止本合同,按约顺延。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法律顾问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本协议由以上各方于 年月 日签署于 。

顾问协议书 篇6

  甲 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XX编码:

  乙 方:河

  甲方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进行融资。乙方熟悉国家金融政策,在融资渠道甄选、金融工具引用、金融产品设计、金融资源整合方面有独到优势。甲方特聘请乙方担任融资活动财务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人员为甲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计划(以下简称“融资计划”)提供以下财务顾问服务:

  (一)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全方位结合甲方对融资计划的期限、成本等因素的要求,为融资方案的产品设计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及时向甲方反映市场情况,提出促进该融资计划实施的合理化建议;

  (三)融资项目选择、融资标的确定、融资保障措施设定等具体事项,届时由甲乙双方结合资金管理机构或资金融通机构(以下统称资金方)的特点进行协商与调整;

  (四)认真甄选和引导合格的资金方积极参与甲方的融资活动,并最终达成合作;

  第二条 合作的基本条件

  (一)融资总规模______亿元人民币(以融资合同为准)。

  (二)融资期限______年(以融资合同为准)。

  (三)融资总成本:年息费率____(含本合同项下的财务顾问费,以融资合同总成本息率为X,财务顾问费率为Y,则Y=______-X)。

  第三条 合作期限

  (一)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6个月,从本协议生效开始计算。如果顾问项目在有效推进中确实需要顺延时间,则顾问期最长再延长三个月。如合作期限内,融资计划未能完成,本协议终止。

  (二)如因办理土地抵押、股权质押等手续产生延误,其延误时间顺延为合同有效期。

  (三)合作期内,乙方在引进资金方时将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通信方式告知甲方;如果甲方同时在通过其它融资机构开展本项目融资,亦须及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通信方式告知乙方,避免“撞车”及重复劳动。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乙方为其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二)甲方有义务及时按本合同第七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财务顾问费。

  (三)甲方应真实、全面、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甲方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虚假、有误导或重大遗漏的信息和资料。

  (五)甲方应保证专人与乙方工作人员联系,并予以合作。

  (六)甲方承诺,任何由乙方为完成本合同书的工作所提供的口头或书面意见、分析资料及文件仅供甲方及与相关的甲方工作人员使用,在未获得乙方书面(包括传真件)同意之前,不得以乙方的名义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引用、复印、摘要、记述或提供该等资料。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二)乙方有义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甲方勤勉、客观、谨慎地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三)乙方承诺,任何由甲方为完成本合同书内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及口头意见,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及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引用、复印、摘要、记述或提供该等资料。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以前,不公开披露从甲方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但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与相关商业银行、乙方聘请的顾问和其他专业人员披露保密信息,以期为甲方提供更好的服务情况除外。任

  第六条 诚信原则

  (一)甲方承诺在本项融资计划总融资成本内交易各方的费率安排由乙方统一协调,同时甲方将配合与融资计划的交易各方签订相关合同与协议。甲方须按乙方安排和指示向资金方报价,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或电邮同意擅自向资金方报价而致使乙方利益受损,则甲方须按融资费率的40%如数如期补偿乙方。

  (二)甲方(包括其关联企业)承诺不与乙方安排的资金方进行私下接触或私下成交。在委托融资期间,甲方与乙方安排的资金方达成融资安排的,甲方须依照融资费率的20%收费标准如数如期支付乙方报酬。

  第七条 财务顾问费及支付办法

  乙方因其提供本合同所列工作范围的财务顾问服务而向甲方收取财务顾问费。

  (一)财务顾问费的计算方式: 财务顾问费=融资计划实际到账金额×(____-X)×融资使用期限,如果该融资计划的资金分批次到账,则财务顾问费亦分批支付给乙方。

  (二)财务顾问费支付:财务顾问费在融资款到达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顾问费一次性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若延迟支付,按应付金额加付每日万分之五滞纳金。

  (三)本次财务顾问费支付结算方式采用自带汇票方式, 由乙方派工作人员到甲方办理。

  第八条 保密原则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所有条款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融资条件、成本、费率、计收办法等核心内容。若因一方泄密而使对方发生经济损失,则由泄密方全额赔偿给对方。

  第九条 协商与裁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修订与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时生效。未经甲乙双方书面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变更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公关顾问,提供专业策划、媒体传播、公关活动、活动管理等专业技术服务。

  二、聘用时间。时间总计为期 年,自年月日开始起算至年月日止。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

  三、聘用报酬。乙方的报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每年的年薪万元,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或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二部分是绩效奖励,按照实际产生效果和企业收益为根据商定。

  四、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得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4)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并不自营与甲方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七、乙方在任职期间应该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财务制度。乙方在期间的生活费用,如电话费、住房费、生活费自己负担,因公出差费用由公司负担。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顾问协议书 篇8

本协议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鉴于业主欲请咨询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____并已接受咨询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1.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词和用语,应具有如下的涵义:

  (1)“项目”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项目。

  (2)“服务”是指按照协议书咨询工程师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3)“工程”是指完成项目而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4)“业主”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雇用咨询工程师的一方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5)“咨询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由业主雇用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去履行服务的一方及咨询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业务和咨询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7)“协议书”是指包括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条件以及附件a(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通知书和正式协议书(若已签订),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规定。

  (8)“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9)“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10)“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他的货币。

  (11)“商定的补偿”是指根据协议书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款项。

  2.解释

  (1)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应在其解释中使用。

  (2)视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词的单数包含复数的含义,阳性包含阴性的含义,反之亦然。

  (3)如果协议书条款中有相互矛盾之处,则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3.服务范围

  咨询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在附件a中已规定了服务的范围。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称为正常服务。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称为附加服务。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条款咨询工程师需履行的服务称之为额外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职权的行使

  (1)咨询工程师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和勤奋地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2)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或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的职责时,咨询工程师应:①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应是他可以接受的。②如果授权的话,应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开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但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进行工作。③如果授权后的话,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但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则须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咨询工程师应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咨询工程师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属于业主的财产,在实际可行时应加以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咨询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7.资料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他能够得到的与服务有关的所有资料以不耽误服务。

  8.决定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咨询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情作出书面决定便不耽误服务。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对咨询工程师和他的职员及下属,业主应尽一切努力按照具体情况提供以下协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条款;

  (2)在服务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畅通无阻的通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咨询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带入该国以及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带出该国的权利的条款;

  (6)为了方便咨询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应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

  10.设备和设施

  为了服务的目的,业主应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咨询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根据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咨询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此类职员在涉及到服务时只应从咨询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的服务供给。咨询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13.职员的提供

  由咨询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根据第11条款,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应得咨询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都认为有必要提供此类服务以便于满意地履行服务时,则咨询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服务的提供,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每一方应指定一位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以便于本协议书的管理。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咨询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来替换。

  除非此类更换由另一方提出的,否则,这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

  (1)这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2)如果不能把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如果确认咨询工程师违背了第5条款第(i)子款,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事情负责向业主赔偿。

  (2)业主的责任: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咨询工程师赔偿。

  (3)赔偿: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仅对下列条件进行支付赔偿:①这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遭受的损害的数额,而对其他则不予赔偿;②在任何情况下,这些赔偿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③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无论是业主还是咨询工程师都不应对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除非第二部分规定的相应时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咨询工程师提出索赔。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赔偿的限额_________;

  (2)保障_________;

  (3)例外_________。

  19.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的形式要求咨询工程师:

  (1)对第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2)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按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3)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进行责任保险;

  (4)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5)对其他各项进行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咨询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努力,让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由承保人来办理。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额的费用。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咨询工程师应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进行下列各项保险:

  (1)按第6条款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因使用该财产而产生的责任。

  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

  21.协议书生效

  协议书从咨询工程师收到业主对其建议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或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如有时)的较晚的那个日期起生效。

  22.开始和完成

  除根据协议书可延期外,服务必须在第二部分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开始和完成。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要求的话,则咨询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这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导致增加服务工作量或服务时间,则:

  (1)咨询工程师应将此情况及此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2)此增加部分应作为附加的服务;

  (3)服务的完成时间应相应在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根据本协议书咨询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咨询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些服务不得不暂停时,则此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到这种情况不再持续。为了恢复服务还应加上一个不超过42天的合理期限。

  如果某些服务履行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完成该类服务的期限因此情况而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1)业主的通知_________。

  (2)咨询工程师的通知_________。

  28.额外的服务

  当发生第26条款所述情况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按第27.1第(ii)子款终止本协议书时,咨询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应视为额外的服务。

  咨询工程师有权获得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及责任。

  30.对咨询工程师的支付

  (1)根据合同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业主应向咨询工程师支付正常的服务报酬,并按附件c的规定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的服务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根据第23条款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2)业主应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咨询工程师支付下列款项,除非另有书面协定。①在履行服务当中,咨询工程师的职员所花费额外的时间用于附加服务的报酬;②由咨询工程师花费的所有其他额外开支的净成本。

  31.支付的时间

  (1)应迅速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到期款项。

  (2)咨询工程师在第二部分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付款时,则应根据第二部分规定的利率向其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支付的金额中,此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起计算。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对第27款第(2)点所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权利产生影响。

  32.支付的货币

  (1)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是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货币,如果使用其他货币支付,则应按第二部分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未加扣除的净额。业主应保证咨询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

  (2)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服务履行期间,业主所在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①阻止或延误咨询工程师将业主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②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外币的有效或使用,或③当咨询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等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咨询工程师的服务的履行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这时,若在财务上未作出其他令咨询工程师满意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情况是适用于按第26款所规定的情况。

  33.有关第三方对咨询工程师的收费

  (1)对咨询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业主在任何可能时都应为他们办理豁免,包括:①他们的报酬;②他们进口的物品,除食品和饮料以外;③用于服务的进口物品;④文件。

  (2)如果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则他应偿付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给咨询工程师。

  (3)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①未经业主批准,不得在项目所在国内将上述物品处理掉;②未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加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将上述物品出口。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咨询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则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他项目。第31条款第(2)子款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一切有关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咨询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的记录。

  除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可在发出通知不少于7天要求由他指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事务所对咨询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并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该审计工作。

  36.语言和法律

  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在第二部分中作了规定。

  37.立法的变动

  除第二部分指明的咨询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外,若在订立本协议书以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从而引起服务费用或服务期的改变,则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应作相应的调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1)未经业主书面同意,除支付款的转让外,咨询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咨询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3)未经业主书面同意,咨询工程师不得开始实施、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版权

  咨询工程师拥有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的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这类文件时不需经咨询工程师的许可。

  40.利益的冲突

  咨询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

  咨询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41.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用书面的形式,并从在第二部分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2.出版

  咨询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除非在第二部分中另有规定。但若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有关材料时,则须经业主批准。

  43.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赔偿,按第17条款的规定,应在业主与咨询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达成一致,则应按第44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4.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按第二部分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日期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遵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这种弃权实际有效。

  业主(签字):_________ 咨询工程师(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a服务范围(略)

  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略)

  附件c报酬和支付(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顾问协议书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税务顾问提供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提供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职称或其他等同资格)、拥有相关从业经验,以税务顾问的身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税务服务。如被派的税务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务顾问暂时代替职务。

  双方同意,税务顾问的全部职责在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的原则。同时,甲方有义务为税务顾问全面、客观、及时地提供有关情况,以便保持税务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税务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税务事宜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设计合理纳税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三、税务顾问应享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税务事宜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全面而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3.列席甲方领导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税务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履行税务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四、税务顾问应尽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税务事宜,认真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权限;

  3.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4.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五、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税务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六、甲方遇有紧急税务事宜,可随时与税务顾问联系处理,关有责任向税务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七、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税务事宜,如涉税刑事案件、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代理,出具《税务审计报告》、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制作《税务备忘录》等,如需委托税务顾问参与的,应办理委托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九、合同变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修改、变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根据税务、法规、规章、行政命令规定和实施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由于订立本合同时所处的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合同争议与解决 合同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一致时指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税务效力。本合同规定内容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规定及行业惯例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顾问协议书集合9篇】相关文章:

1.顾问协议书

2.顾问协议书范本

3.顾问保密协议书

4.顾问协议书范文

5.顾问聘任协议书范本

6.顾问聘用协议书范本

7.技术顾问协议书

8.顾问协议书7篇

9.顾问协议书5篇

上一篇:产品协议书 下一篇:还款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