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协议书

时间:2021-10-06 12:45:27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有关租赁协议书三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赁协议书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租赁协议书三篇

租赁协议书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本协议本着平等互利以及相关法规之规定,就滨河嘉园皮都〃金街(西侧商铺)街铺免租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所承租皮都〃金街街铺基本情况。楼街铺,面积。

  二、免租内容。

  甲方承诺就乙方所承租的街铺给予乙方两年免租期,两年期后不再免租,如继续承租的按市场价由甲方或第三方收取,甲方有最终管理与决定权。

  三、相关规定。

  1.在免租期内,乙方承租甲方商铺后不得随意变更商铺主体结构,如需装修,须与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同时签订装修承诺书。如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装修或变更结构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恢复所承租的商铺原有面貌。甲方不再给予乙方免租商铺,如乙方还有意愿继续承租的将以当时市场出租价有偿承租。

  2.乙方承租甲方商铺后不得私自转让,转租或私自造假出售等有违背此协议的一切行为,如有发生,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所牵扯到第三方利益的与甲方无关。甲方拥有此商铺的最终管理与决定权。

  3.在免租期内甲方拥有乙方所承租商业的决定权,在业态规划上乙方须遵守甲方所指定商铺并进行承租经营。

  4.在免租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搬出所承租商业未满一年的,甲方将给予乙方肆万元,作为赔偿,满一年的另行给予乙方指定商铺继续承租,至本协议期满,此协议具法律效力。

  5.在免租期内因甲方将乙方所承租商业出售的,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乙方所承租商业的管理与最终决定权的权力移交。

  6.本协议签订后在免租期内乙方不得随意停止营业或搬出所承租商业。为避免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需向甲方交纳3000元保证金如若违约不予退还,待免租期满后或上述第五条所规定情况下,甲方在____日内退还乙方3000元保证金。

  7.自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须在20个工作日内进驻并进行正常营业,否则此协议无效。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权利义务。

  ①乙方有权力与义务就此协议之所规定进行自觉遵守与维护

  ②乙方有权在承租期内提出异议,并与甲方沟通签订补充协议。

  ③自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有义务遵守物业公司之规定,同时有义务在协议规定时间内进驻营业。

  ④在免租期内乙方有义务交纳水、电、气以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⑤在免租期内乙方有义务维护本公司形象与整体经营环境

  ⑥乙方在承租期内所设广告、门头、招牌须及时与甲方沟通并有义务维护金街整体形象。

  2.甲方权利义务。

  ①在乙方免租期内甲方拥有产权解释权。

  ②在免租期内甲方拥有就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法律追究权。

  ③在免租期内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权利,并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协调甲方力所能及的问题。

  ④甲方有义务在乙方进驻时,水电暖的正常使用。

  ⑤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之权利,并严格遵守此协议之规定。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在旅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意见需补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拥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协议书 篇2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如下:

  一、租赁时间及费用:

  1、甲方提供场地:

  2、甲方准备设施:

  3、乙方租赁用途:

  4、乙方租赁时间:

  5、具体时间最少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如时间与甲方场地安排有冲突的,则乙方需另排时间,租用课室需提前_______天缴纳租场费用。

  6、费用合计:______元/天

  7、若甲方场地及设施有损毁、破坏或遗失,乙方要按价赔偿甲方损失。

  8、如需提供设备按规定价格收取费用.

  二、注意事项:

  1、乙方须遵守甲方所定的以下租用/使用场地守则。违规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租用场地及设施,已缴付的租赁费用亦不会退回。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维护好公共秩序,禁止在甲方大楼内追逐、打闹,禁止在室内吸烟,违者严惩。

  4、乙方不能利用布置场地的时间进行开会或其他活动。

  5、乙方须准时交还场地,租用时间包括场地准备、上课及收拾、桌、椅等恢复原位;逾时者需补付租用场地费用,以_______元/小时计算费用(超时_______分钟以上按_______小时计算)。

  6、乙方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场地内的固定设施,使用房间后所有台椅、设备及用品须安放回原位及维持原状。

  7、租用期间,所有设施如有损毁、破坏或遗失,乙方须赔偿本公司损失。

  8、未经本公司许可,乙方不得在甲方大楼范围内摆放任何物品或张贴指示、通告或任何宣传物品。

  9、乙方严禁使用甲方之名义作宣传用途,违规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租用场地及不会退回已缴付的租金。

  10、乙方于甲方场地内因举办的活动时导致人身健康安全与财物纠纷,因举办的活动引致的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11、甲方的场地及设施是为成人而设,未成年人、中老年人、身体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若在甲方场地内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12、乙方不得在租用场地内饮食。违规者,甲方保留权利追讨相关清洁费用,清洁费为租赁费的50%另行计算收取。

  13、办公室、接待处及非租借之地方均为本公司私人范围,未经许可不得擅进。

  14、乙方不得分租或转租予其它团体/人士。

  15、甲方保留场地租用/使用规则的修改及最终解释权。

  1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时 间: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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