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协议书

时间:2021-11-02 11:24:3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实用的收购协议书四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收购协议书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的收购协议书四篇

收购协议书 篇1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海利润滑油有限公司

  乙方为甲方液压油供应方及废液压油回收方。双方本着“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原则。为确保乙方收购回收甲方废品液压油后(每年一次),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特签订本协议。

  1.乙方在收购回收甲方废液压油后,必须回收利用,须符合国家、上海市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乙方进入甲方区域,应遵守甲方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乙方在储运甲方废液压油时,应保证运输车辆状况良好不允许跑、冒、滴、漏现象。

  4.乙方在处理利用甲方废品过程中应满足如下要求:

  4.1.乙方排放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应达标排放。

  4.2.乙方对甲方的废品进行综合利用后的残留物按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处置,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4.3.甲方有权对乙方废液压油的处置进行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或造成环境污染,取消其回收资格。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海利润滑油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收购协议书 篇2

  甲方(收购方):xx

  身份证号码:xx

  联系地址:

  乙方(被收购方):

  联系地址:

  鉴于,

  1、根据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店”)为注册于的经营者为xx。xx”(以下简称“快餐xx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登记xx身份证号码:xx电话:xx电话:

  2、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快餐店”包括资产、附属设施及相关权益在内的全部权益,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价格收购“快餐店”xx包括资产、附属设施及相关权益在内的全部权益。

  3、甲方于本协议项下的资产收购系用于在“快餐店”原址开设“蓝与白连锁餐厅”。

  据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xx

  一、收购标的

  1、本次收购的标的为“快餐店”的全部固定资产设备、附属设施、已付款项、库存食品、库存原物料、现有低值消耗品、办公用品及包括其他相关权益在内的全部权益。

  2、本次收购所涉之固定资产设备为列明于本协议附件一“资产清单”内的全部设备,该设备为“快餐店”合法所有,并为此支付了全部价款,拥有完全的处分权利,且该等资产并不存在被设定任何他项权利的情况。

  3、本次收购所涉之附属设施为因装修而添置并固定于店内的设施。

  4、本次收购所涉之已付款项为“快餐店”已经支付的预付水费、电费、煤气费、房屋租金、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及其他预付款项。

  5、本次收购所涉之库存食品、库存原物料、现有低值消耗品、办公用品为列明于本协议附件二“食品、原物料、低值消耗品、办公用品清单”内的物品,该等物品均完好存在且无质量问题,具有使用价值。

  6、本次收购所涉之其它相关权益为以上未列明的由“快餐店”合法享有、能够行使并能够转让的各项权利。

  二、收购总价、支付及税费

  1、本次收购总价为人民币xx万元。

  2、甲乙双方签订完资产收购协议书及完成资产交接后_xx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万元。

  3、甲方办理完毕经营餐厅所必需的各项证照之日起xx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万元。

  4、乙方同意,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各项法定纳税义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收购标的的移交

  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同时,应当向甲方提供“快餐店”的财务账册、“快餐店”每月申报营业报表、报税单与完税凭证。

  2、甲、乙双方同意,于20xx年xx签字确认。

  3、移交完成后,移交物品由甲方负责保管,其所有权仍属于乙方,甲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第2款所约定之款项支付后,其所有权属于甲方。

  四、承诺与保证

  1、乙方保证,乙方具备签订本协议的法律能力并已获得签订本协议一切必要的、合法的授权或许可。

  2、乙方保证,于本协议签订时,“快餐店”并无任何欠第三方款项的事实存在,此种欠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向任何第三方借得的款项、购买附件一内资产拖欠供应商的款项、各种分期付款产生的债务、租赁设备产生的债务、消费者提出投诉或控告的赔款、拖欠员工的工资、拖欠场地出租方的款项、未缴纳的政府税费、未缴纳的政府罚金及滞纳金、生效判决或裁定应当支付的款项、经营过程中拖欠供应商的款项、发售餐券或餐卡等所产生的债务、对外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保证、签订合同所产生的给付义务。

  3、乙方保证,本协议第三条所约定的移交完成后,向甲方交出所有的钥匙及开锁物品,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进入“快餐店”。

  4、乙方承诺,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x日内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注销“快餐店”税务登记及营业执照并办理环保、卫生、消防等各项证照变更的手续,上述事宜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完成。

  5、甲方承诺,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因自身经营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6、乙方承诺,本协议签订之前,“快餐店”因自身经营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资产交接完成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的,应以人民币xx万xx月xx日开始进行资产的交接,甲、乙双方应各自指派人员进行具体的交接工作。检验无误后在乙方的移交清单上元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如在本协议签订后资产交接前,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的,乙方应以人民币xx万元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如有任何一期款项支付逾期xx日仍未支付的,则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1、2、3、4、6款之承诺及保证,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此种损失,如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还应向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xx万元。

  5、甲方如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责任及义务的行为,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此种损失。

  6、乙方如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责任及义务的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此种损失。

  六、其他

  1、如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项,则各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其各自承担,如该不可抗力事项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则本协议自行解除,各方均无须为不履行本协议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前日起,向“快餐店”员工说明本次资产收购事宜,处理与所聘员工的劳动关系,并负责支付至资产移交日之前员工工资。甲方不负责接收乙方员工,但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快餐店”原有员工进行选择录用,甲方与此等员工之间的录用关系自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录用该员工之日起算。未被甲方录用的员工,其遣散、安置、补偿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并提供各供应商的具体资料。

  4、乙方应尽量向甲方提供移交资产设备的说明书、质量保证、保修证明等文件,如该等资产设备具有特殊的操作要求或需定期进行强制检验、许可使用等特殊情况的,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

  5、交接之日前的水、电、煤气、通信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之后的此类费用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应在交接日书面确认当日的水电煤抄见数。

  6、“快餐店”内租赁或由他方提供的有偿或无偿使用的设备,乙方应当一并移交甲方,并告知甲方该等设备的具体权利及使用情况。交接完成后,所有仍在“快餐店”内但并不属于收购标的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进行处置,甲方处置的该等物品如系任何第三方所有,因甲方处置给该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7、甲方可以在交接之日后,于“快餐店”原址进行公告,公开告知“快餐店”所有人已经变更的事实。

  8、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各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快餐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自各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担保人:xx日期:xx担保人:xx签字:xx乙方:

  签字:

  日期:

收购协议书 篇3

  甲方:(转让方)

  乙方:(收购方)

  目标公司:

  鉴于:

  1. 甲方拥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2. 甲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目标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整体出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目标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 ,注册资本 元。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为:xxx,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份,xxx,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份,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份。

  第二条 收购标的

  乙方的收购标的为甲方拥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及其所包含的股东权益。

  第三条 转让价款

  1、转让价格以净资产为依据,最终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

  2、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rmb)。

  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包含各种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所代表之利益。

  第四条 支付方式

  建议:可先支付一部分,待完成本次股权收购的工商登记后再支付一部分,同时留一部分作为保证金。

  第五条 股权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事项:

  5.1 将目标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具体移交方式和细节双方另行协商);

  5.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目标公司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3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的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5.4 移交所有与商业秘密(包括生产工艺及其相关技术、客户资源等)有关的资料。(具体移交的内容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5.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地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六条 甲方承诺

  鉴于下列因素对转让价格的确定有着重要的影响,故甲方必须作出承诺:

  6.1 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设定有他项权利,不存在任何瑕疵。

  6.2 目标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瑕疵,不存在设定担保的情形。

  6.3 目标公司没有为任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6.4 已履行转让股权所必须的所有法律程序。

  6.5 不存在重大的或有债务。

  6.6 保证收购前后目标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

  6.7 在本次收购完成之前,目标公司已与重要技术人员或公司其他重要岗位的人员签订有有效的书面保密和竟业禁止协议。

  6.8 在完成收购之前,不得有任何不利于目标公司的处分行为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债务、延长债权偿还期、免除担保责任等。

  6.9 甲方保证目标公司目前依然是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6.10 不得隐瞒目标公司业务或财务上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应尽未尽的纳税义务等。

  第七条 乙方义务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目标公司及时办理股权及其他权利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债权债务

  目标公司在本次收购完成前所负的一切债务,以及收购完成后因收购前的原因造成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因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等所确定的义务,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竟业禁止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己经营或帮助他人经营与目标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否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第十条 其他权利归属

  甲方基于与目标公司相关的涉及目标公司和乙方现实或将来利益的一切权利,包括已现实存在和将来可能实现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将来可能实现的权利)均归乙方所有。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因甲方违反第六条承诺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或者因收购前既已存在的原因,导致乙方收购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应当无条件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转让款,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1.2 甲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给目标公司或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3 乙方不按约定支付转让款的,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甲方违约金。

  11.4 前两款规定不影响守约方依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2.1 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2.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四条 协议的生效

  1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4.2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备存于目标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 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之附件

  16.1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书;

  16.2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16.3 公司租房协议书;

  16.4 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书;

  16.5 公司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

  16.6 公司流动资产清单;

  16.7 公司债权债务清单;

  16.8 和商业秘密有关的资料的移交内容与方式

  16.9 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如果认为还有哪些必须的附件,也可在此列明)

  签署: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收购协议书 篇4

  一、收购标的。

  二、收购方式及收购合同主体。

  三、收购项目是否需要收购双方股东会决议通过。

  四、收购价款及确定价格的方式。

  五、收购款的支付。

  六、收购项目是否需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七、双方约定的进行收购所需满足的条件。

  八、 排他协商条款。

  此条款规定,未经收购方同意,被收购方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再行协商出让或出售目标公司股权或资产,否则视为违约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九、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

  该条款要求目标公司向收购方提供其所需的企业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收购方更全面的了解目标公司。

  十、保密条款。

  该条款要求收购的任何一方在共同公开宣告收购事项前,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特定或不特定的第三人披露有关收购事项的信息或资料,但有权机关根据法律强制要求公开的除外。

  十一、锁定条款。

  该条款要求,在意向书有效期内,收购方可依约定价格购买目标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进而排除目标公司拒绝收购的可能。

  十二、费用分摊条款。

  该条款规定无论收购是否成功,因收购事项发生的费用应由收购双方分摊。

  十三、终止条款。

  该条款明确如收购双方在某一规定期限内无法签订收购协议,则意向书丧失效力。

  范本一:股权收购意向书

  收购方: 转让方: 鉴于,收购方与转让方已就转让方持有的 公司(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初步磋商,为进一步开展股权转让的相关调查,并完善转让手续,双方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书,本意向书旨在就股权转让中有关工作沟通事项进行约定,其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进行股权转让没有约束力。

  一、收购标的

  收购方的收购标的为转让方拥有的目标公司 %股权、权益及其实质性资产和资料。

  二、收购方式

  收购方和转让方同意,收购方将以现金方式完成收购,有关股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条件等相关事宜,除本协议作出约定外,由双方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约定。

  三、保障条款

  1、转让方承诺,在本意向协议生效后至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的整个期间,未经受让方同意,转让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

  2、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及时、全面地向受让方提供受让方所需的目标公司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受让方更全面地了解目标公司真实情况;并应当积极配合受让方及受让方所指派的律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3、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4、转让方承诺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所负的一切债务,由转让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被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均由转让方承担。

  5、双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协议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协议能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签订和履行该协议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保密条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的义务:

  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具体包括: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协议的谈判; 协议的标的;各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 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3) 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4) 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3、如收购项目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4、该条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五、生效、变更或终止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意向书内容予以变更。

  2、若转让方和受让方未能在 个月期间内就股权收购事项达成实质性股权转让协议,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3、在上述期间届满前,若受让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或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有权单方终止本意向书。

  4、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受让方: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范本二:##股份有限公司与##集团关于A公司股权收购之意向协议

  日期:二零零 年 月 日

  本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当事方于200X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上海市签订: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组建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注册在上海的一家大型企业集团,持有A公司85%股权。

  2、甲方拟向乙方收购乙方合法持有的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85%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甲方拟受让该等目标股权并成为A公司新的第一大股东(以下称“股权转让”)。

  故此,本协议的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目标股权转让事宜做出如下初步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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