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协议书

时间:2022-02-22 08:30:1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物流协议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流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物流协议书

物流协议书1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的家具装饰材料需以零担或整车方式发全国各地,乙方是从事汽车货物运输公司,双方结合实际,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货物的种类、名称、性质

  甲方主要生产家具装饰材料,需要运输材料以板材和部件为主,其货物性质属于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装,不属于“三危”物品,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派员到甲方查看货物及包装,认为可以装运,今后每批货物装运前,乙方除应按甲方的发货单上数量清点外,还应对包装是否符合运输条件进行验收,如果发现不符合运输要求,应时提出,甲方应及时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长期、不定时的运输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即20_年二月日至20_年二月日,合同期间双方合作较好,可在期满前一个另签订合同,继续合作,

  甲方每次发货时,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如货物重量到达二吨时,甲方派车到甲方厂内装货,否则,甲方派车运到乙方指定地点装货,货物交给乙方前的装运费,由甲方承担,

  合同期间,甲方必须将自己的货物运输全部交给乙方运输,乙方必须保证提供优质、高效和中等单价的服务,

  乙方除自己直接运输外,可以转由其它运输单位运输,也可采用铁路、水路运输方式,但乙方应对甲方和收货人负责,不因其它运输人的责任而减少或免除责任,

  三、货物发往地、运价及到货时间

  序号 发往地 货运单价(元/kg) 到达时间(天) 备注

  1 福州、晋江、厦门、漳州

  2 广州、深圳、佛山、东莞 6

  3 台州、温岭、杭州、温州 6

  4 常州、上海、无锡 0,75

  5 沈阳、大连 0,8

  6 兰州、银川、西宁、包头 6

  7 武汉、荆州 0,60

  8 邯郸、太原、青岛、 0,65

  9 南昌、郑州、株州 0,65

  10 长沙、常德、合肥 0,6

  11 西安、云南 0,60

  12 南宁、桂林 0,70

  13 北京、石家庄 0,65

  14 乌鲁木齐 1,10 9

  1、上列单价是乙方提供的运输费用的单价,乙方必须保证此表单价是成都市五城区内的中等单价,今后如遇单价调整,乙方应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两个以上同距离的零担运价高于上表单价的10%以上时,可以提出调整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提出两以上同等距离零担运价证明上列表运价的正确,双方可根据双方提供的运价之平均数协商运输单价,如达不成协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发往地”以指的行政区划,甲方的指定的收货地点在表内标明的地点的行政区划内,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不再增加运费;如果收货地点不在表内所标明的地点,参照表内的最近地点协商运费单价,也可参照最近地的公里数单价乘以实际运输公里,计算运费,

  3、上表内的运输费单价,包括过路过桥费以及运输过程中停车费等全部费用,到达目的地的下车费由收货人承担,

  4、到达时间天,是指甲方将货交给乙方后的次日起至乙方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的期限,此期限已充分估计了乙方运输过程的各种情况,

  5、运输费乙方在交付货物时,直接向收货人收龋

  四、收货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运甲方货物时,应根据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填写(运单),并标明货物价值,乙方(运单)上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应将货物交给乙方时,还应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结帐联和随货同行交给乙方,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除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随货同行联交给收货人外,(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和结帐联应交由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给甲方,收货人是个人时,应附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货人是单位时,应附单位的介绍信,实际收货人不是(发货单)或(提货单)本人时,实际收货人应持收货人的委托书,并附收货人与实际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收货人不符合上款之条件时,乙方的工作人员应与甲方联系如何处理,甲方应及时与收货人联系,此期间超过8小时的,除不计算乙方逾期交货外,收货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与收货人未在三日内协商好收货事宜,或根据甲方指意,可将货物运回,由甲方按单程运费的1,5倍支付运费,乙方未按本条规定交结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发货单)或(提货单)所标明的价值及其它相关费用全额赔偿,

  五、货物保价及保险

  本合同之运输均为保价运输,所保货物之价值为甲方(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所记明的价值,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由乙方缴纳,

  六、货物安全及赔偿

  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凡发生在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损坏按下列方式处理:

  1、收货人在收货时,应当即对货物数量按照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如果发现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乙方应按照(货运规则)填写(货运事故记录)(一式叁份),由收货人签字,并交给收货人一份,

  2、货物灭失、短少,按甲方在(发货单)或(提货单)所记明的价值,并减出灭失、短少部份的运输进行赔偿;货物损坏,按损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货物灭失、损坏之索偿权,一般由收货人行使,在收货人不行使的情况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赔人的(赔偿请求书)后的十日内,应提出赔偿方案,乙方未提出赔偿方案,视为同意索赔人提出的赔偿请求,并应在二十天内作出赔偿,

  七、违约责任

  1、收货人逾期支付运费或逾期提货,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并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逾期运到和逾期赔偿,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

  上述之违约,应以违约责任的本金为限,逾期运到是因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战争造成的,免除承运人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诉讼方式解决,根据便于诉讼和惩罚违约的原则,任何一方起诉,均可选择原告经营所在地或被告经营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法)、(公路货物运输规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双方为履行本合同之通知行为按以下方式处理:对于能及时履行,按本合同记明的电话通知对方;不能及时履行的,按本合同记明的地址用特快专递方法通知对方,也可采取本合同记明的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对方,

  3、双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托运人(甲方)

  托运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承运人(乙方)

  承运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物流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实际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运输服务:国际、国内空运、快递、公铁货运、同城快运。

  第二条 服务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服务确认方式

  1. 甲方通过电话、传真、网上定单方式向乙方进行业务委托。

  2.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有关货物运送手续,并双方认可服务收费标准开具工作单和办理保险。

  3.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的第二天内应及时将单号或转单号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发给甲方.

  第四条 收费标准:结算方式及时间

  1. 乙方按经双方确认的以下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当甲方发送快递的量达到平均每月200单时,按以下价格80%

  执行,平均每月发送快递的量达到500单时,按以下价格的70%执行。

  2. 乙方每月五个工作日与甲方进行上月1日至31日新旧业务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结账明细后,在收

  到发票后五天现金或转帐方式付给乙方。

  3. 收件人付费或第三者付费的业务。如付费方拒付运费及海关税金,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拒付通知书及帐单15

  天内无条件按国际到付标准,支付因拒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给乙方。

  4. 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货款,乙方按以下标准收取手续费:

  1)广东省内免收手续费 2)广东省外100元以下免收手续费; 3)广东省外101元以上按3‰收取 乙方收到代收货款后,在一周内返回给甲方.

  第五条 保险与索赔

  1.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申明价值(以优速物流工作单为准)为甲方代理保险,保险费为货物申明价值的百分

  之一 。

  2. 如出现货物破损造成第三方拒收货物,则乙方赔偿甲方货物成交价格的50%。

  3. 乙方造成货物丢失的,照丢失货物的成交价格赔偿给甲方

  第六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约定时间、地点、方式或改变其内容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业务。

  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交准确、齐全的运输信息,因运输信息不准确导致送货错误或重复送货造成的损失和运

  费由甲方承担。

  3. 甲方在服务期限内,必须将货物交乙方承运,因乙方无力完成服务要求方可交与第三者承运。

  4. 甲方委托的货物必须包装完好且符合运输要求,对于包装破损或不符合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运

  输。

  5. 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结账,出现违约时承担责任。

  6.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必须保证无违禁品、危险品等,对货物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为甲方及时提供安全、准时的运输服务,在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为甲方提供服务。

  2. 乙方有责任在按双方确认时间将货物安全及时送交收货人收货签收(同城件,珠三角五天之内,偏远地区5

  天)。如有送货延误,每延误1天扣除该单运费的5%作为处罚,直到运费全部扣除为止。(发生天灾人祸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例外)

  3. 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4. 乙方应确保运输过程中的货物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的丢失、短少、损坏,乙方按甲方投保的范围

  按国家保险条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未投保,按优速物流服务指南赔偿条款处理。到港服务因货物、铁路、机场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或延误、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 乙方对甲方委托运送的货物有检查权利,而无检查的义务。

  6. 在甲方单独违约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已承运的货物运送。

  第七条 合同的更新和解除

  1. 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如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后

  方可变更或解除,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另一方上月运输服务服务费50%的违约金。

  2. 本协议在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时,任一方均可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利益。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以上如有异议,请加以附件备注。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物流协议书3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件,主要有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法人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二、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交付派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该押金不计利息。

  三、乙方车辆必须各种手续齐全,防护用品齐全,如因以上原因所造成的职能部门罚款、扣押及货物丢失、淋湿、损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四、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

  五、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装车和卸货的数量一致,货物完好,乙方签甲方出库单。

  六、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方负责装卸。

  七、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按甲方出库单收货,确认货物完好。

  八、运输费用、结算方式:运费: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________(转帐或现金),货到目的地日期起,________日内付款。

  九、甲方不得自行租车,乙方按甲方需要指派车辆,如乙方不能及时派车,甲方可另行租车,如所租车租金超过双方拟定价格,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支付(在派车保证金中扣除);

  十、乙方运输货物须在_________小时内安全到达甲方指定目的地;

  十一、超过_________立方或_________吨以上货物如在_________公里范围内,乙方需协助甲方提取且不计运费。如超过此限甲方须酌情补助费用;

  十二、权利义务

  a、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甲方的义务: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杂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捆扎,遵守有关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b、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按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

  2、乙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指定的收货人移交托运的货物。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十三、违约责任

  a、甲方违约责任

  1、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甲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甲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4、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甲方应偿付乙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b、乙方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发运的,乙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__元。

  2、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协议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乙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甲方。

  十四、本协议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协议,对方有权拒绝运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协议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十五、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协议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仍未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附以下附件:_________

  甲方:______(盖章)

  乙方:____(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物流协议书4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

  根据国家法律及有关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下述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并达成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中心内房屋号为 的房屋,房屋面积为平方米 /面积 平方米的库房/面积 平方米的场地(以下均简称出租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保证乙方对其承租物业拥有使用权。

  第二条 乙方租期从年 月 日到年 月日止;出租房屋的租金每套 元;仓库 元;场地 元,合计金额:元(大写:元)。先付后用。

  第三条 甲方交付出租物业时,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元(大写: 元)的租赁保证金,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四条 签订合同时,乙方需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并交复印件各一份给甲方存档。

  第五条 甲方出租物业给乙方作为物流业务用途使用。乙方将承租的物业用于其他用途时,须书面申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保证在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物流中心管理规定。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外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侵权、损害赔偿、被侵权、被损害、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将承租物业及原甲方所有设施、物品私自向任何单位及个人进行抵押、担保、转借,否则除上述行为无效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即成为承租物业区域的消防责任人,并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齐消防设备器材,对承租物业的消防负有法律责任。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损工作,自己看管好货物,如有失盗与甲方无关。不允许在仓库内存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乙方所租房屋及室内的配套设施,在甲方交付房屋时如有损坏,乙方应即时告知甲方,在保持原有建筑结构的前提下,由甲方负责修理,因维修所需的材料费和人工费由甲方负责,否则将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或承担因维修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对承租物业进行装修时,须在不破坏承租物业结构和不影响承租物业外观的情况下,事先书面申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须遵守甲方有关装修管理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恢复原状,并予以相应处罚。合同期未满因乙方违约等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乙方对承租物业的装修不得破坏、拆除,归甲方所有,并不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第十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承租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出现损坏或影响他人,因此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补偿。乙方拒不维修,由甲方代为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如确因需要,须事先书面申报,经甲方同意,乙方方可转租承租物业,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约定之期限。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退还给乙方已交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收回出租物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从事违法经营或违法活动的;

  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承租物业用途的;

  ㈢因乙方原因致使承租物业或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或因此造成他人经济损失,

  且拒不承担维修责任、不支付维修费用或不予以相应赔偿的;

  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租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乙方除立即停止转租外,还须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 元(大写:元);

  ㈤乙方拖欠租金超过15日以上或空置半个月的;

  ㈥乙方私自搭建或占用公共场所;

  ㈦乙方违反甲方有关治安、消防、车辆交通、停车、装饰装修、清洁卫生等管理规定达三次以上的;

  ㈧乙方经甲方同意后转租,其承租者三次违反甲方前款管理规定的。

  第十五条 乙方合同期内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交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第十六条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所列情形,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在甲方通知解除合同后三日内不向甲方返还房屋,继续占用承租房屋的,甲方有权将乙方余留在承租房屋内的物品予以清理,并将该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及由此导致甲方支付的费用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将所承租物业打扫干净,保证原承租物业及附属设施完好。然后持所签当前租赁合同原件、承租物业钥匙、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及所交保证金收据原件,经甲方验收出租物业合格后,甲方退回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给乙方。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搬清其承租物业内的物品,逾期未搬清其物品的,视为乙方放弃该等物品之所有权,该等物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置,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补偿。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时,应于有限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物业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应重新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迁离承租物业,如有多间房屋打通使用或拆除楼梯等情况,必须恢复原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返还甲方。如乙方拒不恢复或维修的,甲方代为修复或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承租物业的,超期半个月至一个月的按双倍月租金收取;超期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强制收回出租物业,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暂收出租物业内的物品。

  第二十条 乙方须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按照甲方划定的区域范围界线内停放车辆、装卸货物;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公共交通通道。乙方须教育司乘人员服从甲方人员的现场交通指挥,确保园区的安全和交通顺畅;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屋内地面及墙面及天花板的清洁,自觉保持库房及园区内的清洁卫生,应对水路电路气路等设备设施的安全及维护负责。乙方违反本条款中的任何一项,甲方可对乙方处罚100元/次,违反本条款中任何一项达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收回出租物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物流协议书5

  为加强港口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完善铁路公司与各作业区(集司、股司)之间的安全协作关系,充分挖掘运输生产的潜力,增强港口集疏运能力,加速铁路车辆及港口货物的周转,确保铁路行车及货物运输安全,提高货运工作质量及运输生产效率,经铁路公司(以下简称铁司)与一、三作业区、股司、集司(以下简称作业区)充分协商,共同签订并遵守本运输安全协议。

  第一章 铁司、作业区双方共同遵守下列规定

  第一条 双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铁路调车作业标准》、《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港区《交通安全规则》等有关安全规定,严格履行本协议。

  第二条 双方职工必须爱护机车、铁路车辆、铁道线路、道岔、通信信号设备和港口装卸机具等国家财产。

  第三条 双方职工必须遵守《湛江港习惯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有关港口安全规定的条款。

  第四条 行人和机动车辆、机械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注意道口的警报信号及栏杆的关闭状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认没有火车来往才能通过,严禁与火车抢道。

  第五条 严禁行人爬车和钻车底,严禁人员在火车卡底下或钢轨上坐卧。

  第六条 机动车辆、机械在道口上发生故障不能移动时,道口工及司机必须在现场看守和在铁路来车方向设置防护信号(昼间为红旗,夜间为红灯,下同)并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同时通知铁司调度,铁司取送车辆不得过该道口。

  第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八条 货码及门机巴杆下不准行人通行和逗留。火车通过门吊底前,门机必须按规定停止作业,禁止货码和巴杆在运行的火车上停留和越过,并执行以下协定:

  1、铁司机车进入码头线路作业前,铁司车站值班调度负责将调车作业计划提前三十分钟左右通知作业区调度,由作业区调度负责通知门吊司机暂停装卸作业,并将装卸机具停放在铁路限界外。

  2、铁司机车车辆进入门机作业现场前,应减速慢行并鸣笛警示,直至门吊停止作业为止。

  3、如果门吊司机不听指挥,在机车车辆通过门吊底下时仍强行作业,危及调车人员和机车车辆运行安全的,铁司立即将情况通知作业区安全部门处理。

  第二章 铁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第九条 机车进港取送作业前,铁司必须派员对有关线路、道岔、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车站调度员,由车站调度通知作业区调度派人处理。

  第十条 调动车辆推进运行时,调车人员应在车列前部了望,监视列车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 在港区线路牵引或推进运行时,经过道口前应鸣笛(吹哨)示警,以提醒道口工下放栏杆防护道口(当车辆进入股司石化部油库区前必须挂好防火罩,并停车接受检查)。

  第十二条 严禁在港区内溜放调车作业(港三区第一道口以北各延长线除外)。

  第十三条 港区内调车作业速度最高限制为:推进运行(车辆在前机车在后部推送)不超过15km/h;单机及牵引运行不超过20km/h。

  第十四条 送车时应按作业区的第一次要求对准货位。送好位的车辆不得堵塞道口(成组装车需要除外)。

  第十五条 原则上不准调动正在进行装卸作业的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调动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调车人员应事先通知作业区装卸人员停止作业,撤离装卸机械;

  2、装卸作业人员必须下车候工,不准随车调动;

  3、捣勾作业后应及时将装卸未完了的车辆送回原装卸车地点;

  4、遇装有贵重货物的车辆,应由作业区派人随车看守;

  5、车辆偏载或需加固而尚未加固的车辆禁止调动。

  第十六条 机车车辆不得越过防护信号,调车作业人员不得自行撤除防护信号进行车辆连挂作业。

  第十七条 非作业区卸车的重车,不准送入港区(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除外)。

  第十八条装运超限、超长、集重以及危险货物,铁司应会同铁路货运人员在装车前进行检查,共同商定装运方案,装车中进行业务指导,装完车后进行验收。

  第十九条 铁司行车、货运人员在作业区内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作业区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三章 作业区应遵守下列规定

  第二十条 线路两侧及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要堆码稳固。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距站台边缘不得少于1米;线路两侧堆放货物距线路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1.5米。

  第二十一条 夜间调车取送作业时,作业区应保证作业线有足够的照明;机车车辆运行经过门吊、桥吊底之前,门吊、桥吊应主动停止作业避让机车车辆。

  第二十二条 装载机、吊机在铁路线路旁转堆、叠堆等作业时,禁止侵入铁路限界。因作业需要必须侵入铁路限界时,应事先通知铁司货运值班员和车站调度。铁司取送车经过该线路前,应减速慢行并鸣笛警示,港区机械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至安全距离外。

  第二十三条 搬运超长、超重货物或移动港区大型设备跨越铁路道口,应事先通知铁司安全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条 道口工应在机车车辆到达前下放道口栏杆,避免机动车和行人抢越道口。道口设备故障时,应派人负责道口安全防护。

  第二十五条 道口铺板不得超过轨面25mm。道口轮缘槽,股道内铺板的轮缘槽应经常清理并符合铁路要求(宽70~100mm,深45~60mm),防止机车车辆运行时脱轨掉道。

  第二十六条 在股道上和股道两旁作业的人员,在火车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服从调车人员、货运人员的指挥,停止一切妨碍行车安全的作业,人员和机具必须迅速撤离至钢轨头部外侧2米以外。

  第二十七条 除因货位关系,铁司有计划压警冲标送车外,车辆应停于警冲标内方,距尽头线车挡须保留15米安全距离(装有缓冲设备的尽头线除外)。作业区因装卸车需要,推动车辆距尽头线车挡不足15米时,作业完了应将车辆推回安全距离外。

  第二十八条 车辆送到装卸地点后,原则上不准再推动。遇特殊情况,作业区需人力或机械移动车辆时,须在铁司人员指导下进行,并遵守以下规定:

  1、移动的车辆,手闸必须良好,要有经验的人员负责制动,对手闸失灵的车辆不得手推调车。

  2、移动车辆时,应撬棍撬动,禁止用机械冲撞起动。

  3、制动车辆时,应按规定使用手制动机或止轮器,禁止用枕木、木板、石块及其它杂物制动车辆。

  4、人力移动车辆时,速度不准超过3km/h。

  5、暴风雨(七级以上大风)、大雾及夜间照明不良时,禁止推动车辆。

  6、仅允许在本线内移动,且不得超过警冲标。三区k8、k9延长线(15#、16#场)装车,禁止往调车场方向推车。

  7、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品的车辆,禁止推动。

  8、装载圆木、竹杆、电杆等容易滚动货物的平板车和低边车作业未完了前,不准推动车辆;装载超出车边及敞车卸车未卸至车边以下时,不准推动车辆。

  9、禁止两组车在同一线路上相对方向移动。

  10、移动成组车辆时,必须连挂在一起。人工移动时,重车不得超过两辆,空车不得超过四辆;重空车混在一起时,两辆空车折合一辆重车计算。机械拉车不受此限。

  第二十九条 装车时,必须按车辆标重均衡装载货物,不得超载、偏载,装车不得超过划线高度,散货装车后应进行平车。

  第三十条 卸车后,卸车工人应将卸空后的车辆清扫干净,车门、车窗,端侧板关闭妥当,并按规定用铁线加固好。有蓬布时,应将蓬布折叠整齐,送回指定地点。

  第三十一条 装卸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将剩余货物及装卸机具撤离至钢轨外侧1.5米以外;油罐车装卸完了,须抽出油管,收回活动楼梯,关好阀门、罐盖,撤除防护信号。作业区装好的散装货物,经铁司货运员验收后,不得擅自加装。

  第三十二条 机车车辆在港区线路上受到损坏或丢失配件的,应将该设备停留在原作业场所,作业区应及时通知铁司有关作业人员到场鉴定,双方分析明确责任,责任方承担费用。如作业区隐瞒不报,铁司(或铁路)检查发现后将故障车辆送原地处理,并由作业 区承担一切损失。

  第三十三条 下述与铁司线路、信号及有关设备的施工安全问题,作业区须向铁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铁司派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1、在线路上增设平交道口或扩宽、整修原道口时;

  2、在线路上空横跨线路拉电线、电缆时;

  3、在线路路基下埋设管道、修建涵洞时;

  4、在线路两侧(钢轨头部外侧5米内)建固定建筑物时;

  5、在线路两侧(钢轨头部外侧2米内)搭建临时建筑物时;

  6、须占用铁路线路堆放货物、停留机具设备时;

  7、往线路方向排水,可能造成道床板结时;

  8、在线路附近开挖地基影响通信信号电缆时;

  9、在铁路曲线地段种植花树木影响铁路信号显示和了望时;

  10、线路旁站台(月台)下沉或外涨,侵入线路限界需要整修时;

  11、线路两侧排水沟堵塞,需要开挖清理时。

  第三十四条 各种杂物、垃圾禁止倒进线路内。处理超重车卸下的货物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线路正常维修和安全运输。

  第四章 组织领导及实施

  第三十五条 为了更好地检查、监督执行本协议,铁司和作业区各方领导半年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双方检查协议的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协议存在的问题。请局安全处领导主持会议。

  第三十六条 铁司和作业区安全部门每季召开一次安全联劳会,总结联劳工作,交换意见,协商解决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双方轮流主持。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协议导致发生事故或严重事故苗头,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由双方组织分析,制定防范措施,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有关条文的解释及操作,由双方安全部门负责。发生本协议外的安全问题,导致双方意见不一致的,请局安全处予以协调。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于XX年十一月一日起试行。

物流协议书6

  甲方:代表:地址:电话:

  乙方:代表:地址: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的特约物流公司,现就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本协议的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快递范围及价格

  1、范围及价格表(单位:元)

  (1)始开地:

  (2)到达地:

  (3)市场价:

  (4)合作价:

  (5)备注:

  2、当市场价格下调时,乙方给予甲方的合作价也应相应的下调。乙方应承诺给甲方的合作价应低于同范围的市场价或给其他公司的价格。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退还给甲方当次运费的差价,并赔偿当次运费的_______%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约定时间、地点、方式或改变其内容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业务。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交准确、齐全的运输信息,因运输信息不准确导致送货错误或重复送货造成的损失和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服务期限内,必须将货物交乙方承运,因乙方无力完成服务要求方可交与第三者承运。

  4、甲方委托的货物必须包装完好且符合运输要求,对于包装破损或不符合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5、甲方有义务按协议约定时间进行结账,出现违约时承担责任。

  6、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必须保证无违禁品、危险品等,对货物承担法律责任。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协议要求为甲方及时提供安全、准时的运输服务,在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为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有责任在按双方确认时间将货物安全及时送交收货人收货签收(同城件______天之内,偏远地区______天)。如有送货延误,每延误1天扣除该单运费的______%作为处罚,直到运费全部扣除为止(发生天灾人祸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例外)。

  3、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4、乙方应确保运输过程中的货物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的丢失、短少、损坏,乙方按甲方投保的范围按国家保险条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未投保,按XX物流服务指南赔偿条款处理。到港服务因货物、铁路、机场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或延误、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甲方委托运送的货物有检查权利,而无检查的义务。

  6、在甲方单独违约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已承运的货物运送。

  五、协议的更新、解除及违约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如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另一方上月运输服务服务费______%的违约金。

  2、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或损害对方利益,违约方应承担给另一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六、纠纷解决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应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应通过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解决。

  七、其他

  1、本协议期满后自行终止,如双方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协议书7

  鉴于:

  _________有限公司(甲方)是一家位于中国_________的内资企业,是一家专门提供网上交易平台的电子商务公司。

  _________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经营地在中国,从事中国国内包裹和小件货物快递业务和综合物流服务。甲方已经同意由乙方为其网上交易提供物流配送服务来满足其客户的需求。为了满足上述物流需求,双方同意签订一份物流战略合作协议。

  因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电子商务物流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定义

  产品:指在甲方交易系统-_________上进行交易的各种产品。

  货物:同本协议产品的定义。

  供应商:指在_________上进行交易的供货方,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

  客户:系指通过_________交易系统购买商品的自然人和法人以及其它组织机构。

  价格:系指_________快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给_________客户的价格。

  乙方:系指_________快运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分支机构。

  物流:系指由乙方将产品送达客户手中的过程。

  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院。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合作方式与内容

  (1)乙方为通过甲方的_________系统购买商品的客户提供物流服务(物流终点由客户指定)。

  (2)甲方为乙方实现物流服务在_________上提供相应的物流支持频道,以便乙方将公司资料和服务价格和标准以及联系方式提供给_________的客户进行选择。

  (3)客户在选择了乙方的物流服务后,乙方按照供应商提供的发货要求进行物流配送。

  (4)对配送中出现的退货等问题,乙方实行。

  (5)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6)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3.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选择物流服务商作为自己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合作伙伴。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合作范围内的物流运作进行考核。

  (3)甲方有权更换不合格的物流合作者。

  (4)甲方有权利和义务对在_________商务平台上进行交易的供应商进行管理。

  (5)甲方有义务按照电子商务交易规则将客户的订单及时通知供应商。

  (6)甲方负责交易产品的保险。

  (7)乙方提供的价格和服务标准是国家公布的标准。甲方应该将乙方提供的相应资料以适当的形式向客户进行提示。

  (8)甲方保证乙方物流服务应得的利益,不能因为_________交易技术和客户与供应商的交易纠纷而影响乙方及时得到该得的利益。

  (9)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结算身份和密码并恪守保密规则。

  (10)甲方对交易的合法性和产品的合法性负责。

  4.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作为甲方的合作伙伴,作为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独立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在合作中应具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在_________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将货物免费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如果需要乙方提供取货服务,其价格由乙方操作机构与供应商进行协商。

  (2)乙方必须按照公布在_________上的价格和服务标准提供物流服务。

  (3)乙方不能无理拒绝和擅自停止、更改物流服务内容,也不能更改产品的所有权性质。

  (4)乙方提供的价格是从发货地到客户门上的价格。但不包括到供应商处取货的价格。

  (5)乙方只对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外包装负责,即在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已经证明乙方实现了物流服务的标准。

  (6)乙方有权拒绝供应商提供的外包装已经破损的产品或者经检查发现其它数量和质量的问题产品。

  (7)乙方只按照供应商的要求进行发货。而不对供应商要求的发货地点的对错负责。

  (8)乙方对货物送达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坏和送错货、灭失负责,而不对产品质量和型号的对错负责。

  (9)客户的退货由甲方和供应商负责。需要乙方暂时保管和提供反向物流服务的,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甲方要保证将费用及时划入乙方的帐户。

  (10)乙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产品的合法性和交易的合法性不负责。

  5.特殊约定

  (1)付款:甲方向乙方提供网上身份和密码。甲方保证从电子商务技术的角度对于乙方应得物流收益实行一笔交易一划转。客户与供应商或甲方的纠纷,不能够影响此付款的约定。

  (2)双方经协商,双方同意当乙方在此项合作中,每月的物流收益超过_________人民币时,对于超过的部分,乙方给予甲方_________%的感谢费。

  6.产品风险管理

  鉴于双方认可交易以及物流运输过程中风险的存在,甲方应该负责交易产品的风险管理。

  对于送达客户过程中的货物保险,甲方可自行办理。也可委托乙方进行,但保险费用应该由甲方全额支付。如果甲方不办理货物保险,在产品送达客户过程中发生的非乙方责任原因造成的产品丢失、损坏本应由保险公司赔付的,乙方不负责任。

  7.货损的赔付

  因为乙方原因,造成货损和丢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赔偿方式是甲方先向客户或者供应商赔偿。然后双方再协商赔偿事宜。

  8.有效期

  (1)报价的有效期:乙方提供的物流服务价格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书面做出方可有效。

  9.声明和保证

  甲、乙方相互声明和保证:

  (1)甲、乙方以前和现在开展的经营及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国家的适用法律法规,没有法庭、政府机构或管理机构的命令、法令或判令对其有未解决的或预期的调查。

  (2)甲、乙方遵从适用于其业务及服务的所有法令及要求,并获得开展业务及提供服务所需的任何许可及批准,并且不存在任何违反行为及对该等要求、许可及批准的故意或预期的违反或撤回。

  10.保密/不泄密

  本协议中包含的信息是机密的。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甲方和乙方都不得将本协议中的任何商务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任何材料及信息严格保密。

  甲方应该严格保守乙方在_________上id和密码的秘密,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及其指定人应保证其员工在贸易交往中保守本协议中,甲方的销售、业务、客户、市场、技术等相关所有信息的机密。

  在双方合同中及合同期满后,乙方应把甲方的所交付的相关资料以及操作系统中的各类数据和信息。如出现乙方雇员有使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的情况,乙方应就此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赔偿金(赔偿金额可通过双方协商确认),若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权利。

  11.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服务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提供服务期间出现了不可抗力并导致产品缺损,乙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给甲方,并在_________日内提供详细报告,以便甲方进行保险索赔。

  签约双方在此同意和理解,操作中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国内战争、国外战争、革命、、水路受阻、项目损失、封锁、航行受阻等一切可能造成配送风险的,法律规定和认可的事件。

  不可抗力的发生不意味着签约各方可以不履行协议中规定的义务,除非由于操作受阻而无法履行。

  12.免除责任条款

  任何时候,因乙方在履行其职责时的任何行为或失职或对其所作任何保证的违反,造成第三方针对甲方采取行动(包括与任何人身死亡或伤害或财产损失有关的任何责任、损失赔偿、索赔、损害、政府行为和所有花费)时,乙方都要免除、保护和维护甲方、及其现任和后续主管、员工、雇员、股东、代理商或勤杂人员和分支机构,使其对有关的任何责任、损失、索赔、损害赔偿、政府行为和所有花费(包括基于全部免责基础的法律费用)不负有任何责任。

  任何时候,因甲方在履行其职责时发生的任何错误行为或疏漏或对其所作任何保证的违反,造成第三方针对乙方采取行动(包括与任何人身死亡或伤害或财产损失有关的任何责任、损失赔偿、索赔、损害、政府行为和所有花费)时,甲方都要免除、保护和维护乙方、及其现任和后续主管、员工、雇员、股东、代理商或勤杂人员和分支机构,使其对有关的任何责任、损失、索赔、损害赔偿、政府行为和所有花费(包括基于全部免责基础的法律费用)不负有任何责任。

  13.协议的终止

  如果甲方对乙方的绩效、安全行为不满意、或乙方不完全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或违反了本协议的条款,甲方拥有暂停或终止本协议的权利,视违约行为或不作为情况采取惩罚或赔偿。

  14.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当对本合同的解释、执行或终止产生任何异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协商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任何一方有权向北京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注:可能会出现仲裁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二份协议原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物流协议书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流承包协议书法 》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包经营物流承包协议书 ,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承包经营事项

  本物流承包协议书所涉承包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其中,如完成承包行为的车辆为甲方提供,乙方还享有该车辆的使用权。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以及车辆使用权受本物流承包协议书约定的限制。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______日止。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承包经营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物流承包协议书的约定,变更或解除本物流承包协议书。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一、基本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或货主指定的地点。

  2、甲方与货物托运人办理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根据经营需要,甲方也可以书面(不得口头)委托乙方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4、承包金反向给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承包金。

  5、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油、燃气费用、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保险公司赔偿的除外)等经营成本。

  二、补充承包经营方式:

  乙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作为完成承包经营的运输工具(勾选)

  1、甲方提供运输工具。( )

  甲方提供物流车辆的车牌号、型号、吨位、机械状况、服务内容及价格等事宜

  车型

  车牌号

  吨位

  机械状 况

  车 箱

  内 径

  购 置

  时 间

  车 辆

  所 有

  车 辆

  工 具

  运 行

  方 式

  本物流承包协议书期满,乙方应将机动车辆检修后,交甲方检验接收,并随交修车工具。

  2、乙方以自有车辆作为运输工具。乙方的运输工具为: 号 汽车,车架号,发动机号 ,以及随车工具。

  3、上述车辆,必须车况完好、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4、上述车辆,由甲方统一办理保险投保。

  5、上述车辆,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进行维修、保养的,应统一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

  三、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每周一、二、三、四、五、六、天运行,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货车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车管理及运营质量考核标准》规范运作。

  第四条 承包经营保证金和承包金

  一、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物流承包协议书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其中叁万元由乙方在本物流承包协议书生效当时支付;剩余贰万元由乙方在本物流承包协议书生效后3个月内支付。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

  承包经营保证金一次性交付。承包经营期间,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的.,甲方在30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扣除保证金提成部分的剩余保证金。

  二、承包金

  1、承包金按货运单趟支付。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元。

  2、承包金累计支付的,在承包经营的次月12-18日发放。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货运资格合法、提供的车辆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甲方有义务公平、公正、合理的为乙方组织货物配载。

  3、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学习时间为 月 日,甲方另有权通知乙方参加临时学习。

  甲方有义务按照主管部门规定和通知,组织乙方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评比等活动。

  4、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货物运输的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为本物流承包协议书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5、甲方有权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指定专人对乙方使用的车辆进行安全、车容、车况检查。如乙方使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运输。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运输,不得无理干涉。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制定统一服务规范、在运输车辆上粘贴统一标示或广告。(甲方制定的统一服务规范为本物流承包协议书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统一服务规范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7、甲方有权选择投保的保险公司,有权决定对运输货物投保货物损失险。

  甲方有义务选择服务质量优良、保险费用适中、理陪迅捷的保险公司投保,并应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义务对提供的车辆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为乙方投保驾驶员人身伤害保险。

  8、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统一的运费标准和其他费用收取标准。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统一的运费标准和其他费用收取标准不低于同地区、同行业的费用标准。

  9、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

  乙方有义务保证完成甲方的货物配送运输,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货物调配。

  2、乙方有权对甲方调配的货物进行查验,有权拒绝运输国家禁止运输或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

  乙方有义务按车辆相关规定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容整洁。乙方有义务遵守交通法规 和机动车操作规程,保证行车安全。

  3、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物流承包协议书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乙方有义务按照本物流承包协议书约定,向甲方支付代为清结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并承担因迟延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倒货、换车、配载,

  不得将车辆交给第三者驾驶,不得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不得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

  5、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6、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7、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8、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 货物运输风险承担

  一、货物运输风险

  货物运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货物损毁、违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对车辆内、外人员的赔偿责任。

  二、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乙方全部承担。

  2、交通事故,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固有的原因造成事故以外,其他情况下的事故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货物毁损的,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情况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意外事件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赔偿责任,由乙方提供有权部门的书面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规定处理。

  5、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的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书面认定为准。

  6、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三、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的律师 代理费、主管部门的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本物流承包协议书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物流承包协议书。()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二、下列情况下,由甲方支付乙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提供的运输工具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未向乙方提供营运证照、缴费凭证,致使乙方无法营运的

  3、在货源紧张时,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调配货运的

  三、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完成承包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3、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

  4、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培训的

  5、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的、擅自倒货、换车、配载的、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的、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的

  6、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

  7、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物流承包协议书,乙方的承包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其他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两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连续两次违章驾驶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3、三次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的

  4、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

  5、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6、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7、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8、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9、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承包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1%的违约金。

  六、其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流承包协议书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物流承包协议书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物流承包协议书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物流承包协议书的变更或终止

  下列情形,本物流承包协议书可变更或终止:

  一、 甲方破产、解散或营运权证作废。

  二、 乙方车辆因事故或年限报废、被转让和车辆更新。

  三、 乙方死亡、丧失营运(劳动)能力、受到刑事处罚。

  四、 物流承包协议书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

  五、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一、本物流承包协议书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兰州市城关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包经营物流承包协议书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系。

  三、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得知的甲方客户资料、货运单价、货物品种、运输终端客户资料,均属于甲方商业秘密。

  四、本物流承包协议书履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乙方在一年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签定运输协议。

  五、本物流承包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物流承包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物流承包协议书的附件,与本物流承包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物流承包协议书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本物流承包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乙方声明

  乙方特别声明:

  本物流承包协议书所有条款,本人均全面理解其含义,并知悉物流承包协议书约定的法律效力。物流承包协议书条款没有加重本人的义务和责任。本人提供的基本情况,客观真实。本人愿意遵守并严格执行本物流承包协议书,如发生违约,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 地 址:

  常住地址:

  身份证号: 手机号:

  住宅电话: 备用电话:

  年 月 日

物流协议书9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 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全船运费为 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物流协议书10

  第一条:本协议双方

  1.1甲 方:青岛XX公司(总部)

  1.2乙 方:

  第二条:青岛XX公司(总部)

  2.1《加盟青岛赛弗物流网络协议书》系青岛赛弗物流网络营运全球快件网络操作规范的公约(简称.F公约),本协议甲方为.F品牌的拥有方;

  2.2任何要求加盟本公约者,均需签订本协议。在签订本协议前,还需有加盟承诺书;

  2.3当加盟者收到《缔约认定通知书》时,加盟者即成为《.F公约》的正式成员,即享受所有加盟者同等待遇;

  2.4《缔约认定通知书》到达之前,凡签订本协议书的加盟者,未能按照协议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或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第三条:合 同 主 题

  为维护《.F公约》的纯洁性和.F品牌及各附件的严肃性,不断扩大服务区域,保证全网正常运行。现根据XXX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加盟公约,乙方亦同意本协议及各附件款项。乙方作为加盟者,应做到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规范服务速递业务,严格按《.F公约》和《赛弗物流公司管理章程》规定,并执行本协议各附件要求,即履行本协议内容。

  第四条:甲 方 责 任

  4.1乙方按甲方授权的期限一次性付清加盟前应缴费用后,甲方即.F将营业区域划拨给乙方经营。

  4.2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营权分为一次性买断或不买断两个标准。乙方若一次性买断经营,标准为3万元。

  4.3维护.F商标尊严。做到对所有加盟着公平、公正、严格按公约和《网络管理章程》认真执行。

  4.4只要乙方在自主经营过程中,不违反《.F公约》和网络所公布的各项管理规定的条款,甲方就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协议。

  4.5乙方应承担自己在市场速递业务中经营的风险,甲方只有配合协调、代理诉讼(仲裁)义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经济、民事、行政等责任,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4.6甲方应负责解答乙方用书面形式提出的各项工作想法或采纳其合理化建议。

  4.7甲方应负责协调、管理、指挥、检查、培训、奖罚、行风监督、协调理赔、查询等工作,尽加盟XXX管理责任。

  第五条:乙 方 责 任

  5.1乙方自愿加盟《.F公约》并自觉遵守公约、网络管理章程及附件条款,服从甲方的协调和对个案的决定。

  5.2乙方应完全遵守国家有关物流、运输、外贸、海关、工商、税务、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乙方不得将.F商标挪作其他用途。违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5.3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速递业形势发展而出台的规定和通知等所有文件精神

  5.4乙方要自备开展业务所需的营运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相关设备。业务员必须具有专业的物流知识。乙方有义务按时交付各种费用和执行按时结算的责任。

  5.5乙方应保证运件包装合格,各种单据清晰、明了、并及时登记。

  5.6乙方承担按时派送、出车、接货、拖车和优质服务责任。

  5.7承担报告和汇报责任,同时接受加盟同仁的监督。

  5.8在.F网络内能到达的块件,必须在本网络内运转。严禁转运其他网络。如使用.F面单未在本网络内转运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即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总部的处罚。

  5.9乙方严禁交接承运法律所金质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流质、腐蚀、白色粉末、油漆、易碎品、泄漏、污染、等其他影响安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规者,一经查处所产生的后果造成的事故责任全由自己承担。

  第六条: 违 约 责 任 :

  6.1若乙方违反本公约及协议各附件条款,参照(赛弗物流网络管理章程)等相关文件,承担违约责任。

  6.2乙方不得经营和派送其他非.F品牌块件,如发现前例情况,每票罚款1000-5000元。罚款自总部通知到达后15天内,必须交付给甲方,除有约定外,双方还必须签订违约备忘录。

  6.3严禁乙方自发通知各种函件影响网络正常运作,以及不准时参加会议或各种培训,违者按(例会制度)和(培训制度)规定标准处罚。签约后,乙方________年内连续三次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约协议。

  6.4乙方保证交给甲方速递的快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包装及品质必须完好,因乙方的原因所发生内件短少、内装物质不佳、快件延误、部分损坏或丢失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5乙方应与所有加盟方一样,在快件进仓或出仓时,均需立即做台帐登记,核对后进行数据上传。对货物发生疑问,应通过电话或传真查询,确认到出货站点,核对是否收到所有货物。否则,视为货已收齐。若有缺货现象,由出货方承担责任。若应答方无人值班应答,查询方就视为已转达。所有加盟方应统一购买.F面单,面单每份0.5元计收。

  6.6乙方与各加盟公司相互之间受理快件,如遇到付款拒付、少付、运单地址不详、货物未到、货物未齐、件到付款改为预付、到付金额偏高、客户需要协商变更或者因错误包装、分拣错误、车辆事故、航空拉货、被偷盗、破损、重量与记录不符等,都将用传真相互确认为准,并记录发现时的详细情况。如有延误、自作主张不派送,或者不按客户指定的地点放置货物所造成损失的,由肇事人承担所有损失赔偿,肇事者公司负连带责任,先予赔付。

  6.7乙方若因服务质量被投诉,每次罚款50元。____区速递派送业务,须上午11点前送完。违者,即超过三十分钟,每票罚款20元;超过二小时,每票罚款50元;迟至次日上午派送的,每票罚款100元;迟至次日下午派送的,罚款200元;又隔日延迟派送的,罚款400元。凡因通联、延误派送引起损失有投诉记录的,每次加罚20元;未经确认程序先予退件的,以延误派送者处罚。

  6.8乙方与甲方争议,先由甲方网络经理协调,协调不成的由甲方总经理负责监督执行。.F网络严禁扣件、压件、勒赎等违法行为发生。一经发现,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5000-10000元罚款,并向全网络通报批评。若乙方在一周内被三次投诉,甲方网络管理中心对其进行整改培训,费用由乙方支付。

  6.9凡发生丢件情况,丢件方须在五天内主动确认,并先将赔偿金划给受损方。延迟处理按《.F网络管理章程》规定论处。主动积极配合和服从总部管理中心调解。

  6.10无保价快运件丢失,全网络一律按运送契约条款予以赔偿。局域网内的由自己经理协调处理;全国网先由当事双方经理协调处理。处理不了的,由总部管理中心网络经理复检决定,财务XX实追款到位。需要或者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1保价物流,属于高风险作业范畴。凡有保价的,须有专人专送。发货之前,须将面单传真给总部管理中心及目的地公司确认,并将收取保价费的40%打卡给派件公司。没有该程序的,视为无保价运递。如果程序合理,发生丢失事件,各方按揽件方赔偿60%,派送方赔偿40%比例赔偿保价金额。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2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因受理违禁品致航空货运、班车快件被污染的现象,先按每次罚款-5000元处理,并由责任人赔偿因此造成的至发货后再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6.13查询签收单的保存期为三个月。到

  第四个月,各站点将

  第一个月的全部签收单集中打包,发往青岛管理中心档案室继续保存三个月,查询时限为30天。若在规定时间内拿不出签收单的,按丢件处理,每票处罚人民币500元。凡发生丢件事故后瞒报十天者,或事后再复报的,即应视为自动放弃要求赔偿权利。

  第七条:结算标准

  7.1青岛XX的结算标准和方法,以及时间的规定,均按青岛XX的执行标准施行。如派送费、中转费、到付款、大宗货派送费等,按青岛XX附件规定执行。

  7.2到付款返还90%,带发票与不带发票同样结算。.F网络均执行同一标准,青岛XX执行标准必须经总部审批。

  7.3空运中转一律以《内部价目表》公布价格实行现金结算,无款不中转(参照

  7.1),不能按压件或扣件处理。引起延误,由发货站点承担责任。有条件的,先打预付款。

  7.4青岛XX各站点之间的大宗货物,派送费每票50千克以下(不含50千克),一律互免派送。青岛XX每票50千克以上(含50千克)每公斤按0.30元计算征收派送费,结算方法和时间按青岛总部财务部规定为准。全网另有规定的除外。

  7.5加盟者入网后,在.F网络内实行统一标准,即押金3000元、到付押金1000元、网络建设费每月200元、赛弗物流系统每月200元、站点预交3000元结算金,交付方式及时限,按《缔约认定通知书》规定执行。

  7.6如客户要求退件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发件方承担。

  第八条:解约条件

  8.1任何一方都有依法解除协议的权利,并以书面通知送达为准,解约过渡期为七天整。过渡期结束后,延期查询期限为____日。查询期内,双方应做好对帐和清帐工作。查询期的最后一天,如乙方没有违法、违约的行为,甲方应将乙方原交付的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甲方每迟延返还押金____日,应加付乙方五十元。

  8.2乙方在解约____日内,必须配合甲方网络查询。若发现乙方有一票不配合查询,视为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直接扣除。

  8.3退还给乙方的押金为不计息。退款时,乙方须将有签收结果的所有签收单,如数返还给甲方。少返还一张,即按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8.4乙方不配合甲方查询标准的,是指不按规定时限答复查询结果。亦包括有损于.F品牌形象的任何行为和结果。

  8.5自《解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和延期查询日,总计为37天。双方理清关系后,在乙方领款之日,须将所有手续和物料返还给甲方,不得以丢失或找不到为由。否则,每项按元标准赔偿(即.F品牌标识协议书、印章、授权书,以及各类通知、文件、价目表、签收单等)。嗣后,甲方仍具有追偿权。

  第九条:其它

  9.1若加盟公司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由总部管理中心先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总部管理中心调解,要向发生纠纷的双方收取5%的调解费,其收取的调解费全部应用于网络开发之用。但通过司法或仲裁解决者除外。

  9.2为维护网络整体利益,凡被.F系统内各加盟公司所除名者,一律不得再进入本网络内其它公司参加工作。一经发现,接受的公司将被处以500-元的罚款。

  9.3乙方按时交纳各种费用,若有拖欠,须在

  第二天补齐。并通过.F总部向网内各公司通报批评。

  9.4全网络查询答复时限为30分钟之内。如不能在30分钟内完整答复结果,须将实情回复给查询方。违者,每次罚款30元。如因此被投诉,亦按本协议相关规定执行。

  9.5局域网内上、下货时必须严格仔细检查。卸货时(唱票)制。遇有其它公司客户货物错卸,须在最早时间内,主动送往目的地公司。如因外包装上有两个

  始发到两个目的地错误标识,应由错发方承担责任。

  9.6各项赔偿和罚款一律由.F总部复核认定,由财务部下发财务处罚决定书,如不服裁决,即由总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9.7本协议所列币种均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各单据及所有出台的表格价,均以此币为标准收取。此处不再一一赘述。

  9.8本协议经签字后,不得转让、转卖或交他人托管。一旦发现,甲方为维护.F品牌和所有加盟公司的权益,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协议经乙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若乙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转让股权,须经甲方认同后方可继受协议。甲方应对乙方变换新人的情况和素质以及从业资历进行评估。对于不适应网络继续合作者,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但并不应因此视其为甲方单方解除协议的违约行为。

  第十条:关于本协议

  10.1本协议经签字、盖章成立后,协议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存档备用。甲方还另要给予乙方授权《品牌使用授权证》一份,以及全部协议附件文本。

  10.2乙方不得将甲方管理的一切文件、资料和各项管理和发展等商业秘密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其他企业。违者,亦追究法律责任。

  10.3乙方必须保证将当天押车记录交所辖地分拨中心。违者,甲方将不承担由其产生的一切责任,并保留其单方解约的权利。

  10.4乙方使用的面单、封套、总包条码等规定物料,必须是.F有价发放的统一物料。其价格规定,请参见本协议有关规定或者咨询.F总部物料销售专职人员。

  10.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之前,双方已签定过的协议、协议、意向书(双方同意的不注明所签日期的文件),均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本协议中,除权利义务外有关速递业的未尽事宜,仍应参照.F总部新颁布的通知精神执行。

  10.6本协议与甲方.F网络内颁发的各种相关文件,也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同时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协议书11

  甲方(存货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及开户行:

  乙方(保管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及开户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存货方)委托乙方(保管方)为其产品提供仓储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货物描述

  1.1产品名称:

  1.2数量:每批到货数量依据甲方实际到货件数及重量为准。

  1.3包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包装应符合汽车运输、铁路运输、空运等质量要求。

  第二条货物验收入库

  2.1货物验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准确的货物清单。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对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包装进行验收,若货物与随货清单不符合、有包装缺陷或运输中的货物磕碰,乙方可暂拒接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协商合理方案以便及时解决。

  2.2货物入库:乙方按甲方要求对来货进行过磅(至货场过磅处),乙方验收员对照甲方随货清单核对货物外观质量及规格、数量、重量无误后即办理入库手续,并在甲方回执单上签字、盖章。

  2.3因甲方货物存在吸湿及干燥天气下的水分蒸发等自然现象,允许产品存储期间重量±%。

  2.4乙方只负责产品包装及外观质量验收,不对其内在质量及使用性能负责。

  第三条货物出库及结算方式

  3.1货物出库:甲方以传真形式将填写正确、签字盖章齐全的出库单传递乙方(出库单签字样式附后),乙方依照单据注明的品名、规格、数量等指标办理出库手续。依据甲方要求,乙方对每笔出库货物均需过磅称重并做记录。

  3.2甲方委托的提货人须出具经办人的身份证/驾驶证,乙方不接受任何口头指令。

  3.3乙方应确保甲方货物及时出库,货物一经经办人签收出库后出现的损坏、缺少等情况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第四条配送服务

  4.1甲方货物运至乙方的运输方式: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乙方仓库,运费由甲方承担。

  4.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自乙方仓储地至及东外环业务。

  4.3遇大宗货物出库配送的,甲方须提前日告知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5.1收费标准

  5.1.1仓库租赁费每天按元(大写)/吨计费;

  5.1.2装卸费按元(大写)/吨计算;

  5.1.3过磅费按元(大写)/吨(一进一出)。

  5.1.4单车运输在吨(含)以下按元(大写)/车收费,超出吨按两车标准收费,此费用只限“到”或“到”此两线的单程距离,超出此距离将增加收费。

  5.2结算方式:以电汇方式收取,按月结算,次月日前乙方出具结算清单,甲方确认后于乙方开具发票后日内付款。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货物包装应符合储运要求,因包装质量带来的货物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6.1.2甲方应采用随货捎带或传真形式将每批所发产品的出库装车清单等资料及时送达乙方,因单据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1.3因甲方的产品质量造成收货方拒收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拒收需乙方载货返回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倍运费。

  6.1.4甲方自提货物,必须是甲方业务员或甲方书面授权委托人自提。

  6.1.5甲方更换驻代表或业务员,需向乙方提供盖有红章的甲方任免报告或文件。

  6.1.6甲方工作人员及甲方委托的送、提货人员进入乙方库区应严格遵守乙方仓储管理规定,爱护乙方仓储、办公设备。

  6.1.7当存货全部提走之前,甲方须结清全部仓储、装卸、运输、过磅等服务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发货。

  6.1.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要求按时足额支付仓储物流服务费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额的%向乙方另付滞纳金。

  6.2乙方责任

  6.2.1提供的存储条件达到防火、防潮目的。

  6.2.2在货物仓储期间造成的货物短缺由乙方负责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6.2.3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甲方随时带人看货,乙方将予以配合。

  6.2.4承诺按甲方指令及时、准确办理来货入库、发货配送工作。

  6.2.5依甲方需求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通报甲方产品库存情况,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报表,报表格式由甲方提供。

  6.2.6应指定专人负责甲方的相关业务和操作。

  6.2.7发货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

  7.1由于不可抗力情况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7.2遇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用电报、传真等方式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单方面不履行合同时,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均可直接提交被诉方所在地法院裁决,一切经济损失由败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期限

  9.1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

  9.2本合同期满前天内,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应于期满时终止,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9.3对于合同期满,甲方个月内不续签合同的,乙方有权拒收甲方的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甲方自行负担。

  9.4本合同正式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5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9.6本合同附件共张。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物流协议书12

  甲方(简称发包方): 乙方(简称承包方):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强化公司安全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全面履行运输经营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运输车辆安全事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运输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负责货物装卸,乙方负责运输。

  三、乙方对整个运输环节中的安全事项负全责。

  四、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配备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各项安全、检测、检验标准并符合甲方货物运输的要求。

  六、乙方必须配备警示标牌、警示灯、路障等安全器械, 数量应当满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应当根据货物尺寸及具体情况,科学装载、合理绑扎固定,对货物的绑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货物装载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标准负全部责任。

  八、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由乙方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其驾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所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检查。

  十、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十一、乙方因受到行政罚款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

  1、运输车辆不是公路运输正规车辆,雇请非法营运“黑车”;

  2、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在运输过程中安全防护及安全标志装设不齐全或没有甲方许可就随意拆除的;

  3、不严格遵守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如违章作业、违章蛮干,不听从甲方及装卸地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的;

  4、运输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

  5、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6、在甲方区域造成人员受伤及财产损失的;

  7、车辆驾驶人在装卸现场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的;

  8、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9、驾驶员洒后或疲劳驾驶的;

  10、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运输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车辆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四、乙方运输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按照甲方所设置“警示标志”提示的相关内容执行,按照规定的秩序在指定区域停车、待装。车辆进入成品装货区后,乙方司机必须将刹车墩挡在前后车轮下,并熟知活动区域危险源。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厂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厂区交通秩序,保证厂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否则,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五、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违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十六、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运输的许可权,并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当,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取消乙方在公司

  范围内的业务资格。

  十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十九、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二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物流协议书13

  第一条 基本事项

  1.1协议双方

  托运方(甲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承运方(乙方):北京中翔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铁匠营村斯派特物流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国家有关运输的法律法规,就北京中翔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

  (以下简称“甲方”)提供产品仓储和运输服务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2. 乙方提供仓储,运输及相关服务的范围及内容:在全国城市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产品、备件及相关物品仓储、运输及配送业务:其它应甲方要求进行的应急运输、产品配送等服务。

  3. 本协议于月日在北京市签订,并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资信证明

  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甲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 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乙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该企业 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保密条款

  1. 基于本协议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并应采取一切措施以使该资料和信息免于被散发、传播、披露、复制以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2. 甲、乙双方均应告知并以适当的方式要求其参与本协议工做的雇员遵守本条款的规定,若甲、

  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条款,该方承担连带责任。

  3. 甲、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不受协议期限的限制,即使本协议终止,该保密条款对乙方仍

  然具有约束力。

  4. 若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由此

  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条 单据保存

  甲、乙双方均应将合同存续履行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单据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保存一年以上,

  保证在保存期内应对方要求随时核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可根据其运输或其它服务需要,以签发工作通知单的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 随时通知乙方安排出货。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业务素质差或责任心不强的工作人员,要求乙方更换条件差的

  库房等设施。

  3. 甲方有权获知所有委托乙方运输、仓储或提供其它服务的产品在途、签收和库存等情

  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情况和报表。

  4. 甲方应按时支付与乙方约定的运费。

  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整体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充分尊

  重甲方的建议并予以执行。

  6. 甲方需在提货前将发货通知(内容包括:提货地址、目的地、提货时间、货物名称、

  货物重量、运输要求、时效要求、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等信息)书面传真至乙方联系人处,

  以便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7. 甲方应保证其所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的合法性。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派送货物到达后立即将签收单传真给甲方。

  2.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仓库并进行产品的统一仓储管理,相关费用及服务标准

  双方另行约定。

  3. 获知甲方货物的装卸标准、运输操作标准和仓储标准。在甲方无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以

  发货通知单、工作通知单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指令和信息交换方式为准。

  4. 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乙方必须按照其承诺的服务标准,及时、安全、准确的把货物

  送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甲乙双方实行统一指令接口方式,有甲方在北京的物流调度人员和

  乙方在北京的专项主客服人员形成一对一的指令接口。乙方在各地设立的派送平台,由乙方 专项主客服下达指令。

  5. 在货物运输、配送及外埠运输过程中乙方提供送货中的装卸车、搬运及货物到达目的

  地后的装卸、搬运服务。

  6. 乙方对于甲方的货物查询指令,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若甲方有要求,

  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相关原始单据。

  7. 乙方为甲方提供365x24小时的全天侯服务,节假日无休。

  8. 任何由乙方监管、储存和运输的甲方货物,若发生破损、丢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甲方有权扣除此票运费,同时甲方保留追索由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的权利。(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在第九条中详细说明。)

  9. 如果收货人拒收货物,乙方应了解原因,妥善保管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处理,需要 退运的或反向物流的,乙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 甲方及甲方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承运人在与乙方交接货物时(乙方提货或甲方送货),乙方对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查验,如不符合验收标准,应要求出货方当场签署书面的货物破损证明,由乙方对该批单独存放,并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在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对于甲方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具有随时检查的权利,对于不符合国家允许运输和派送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运输和派送。

  第七条 费用、结算方式:

  1. 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2. 结算费用按照实际发货前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

  3. 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付款方如果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款项,所引起的违约责任和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应至少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确认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要提供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 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费用,甲方于每月15日前结算上一月运费。乙方应于10日前制作并向甲方提交《费用结算表》并附当月所以提货凭证及甲方需要的相关数据、信息等。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5日内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根据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开据的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向乙方付款。

  第八条 违约和索赔:

  1. 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货物运输及包装等相关服务,在双方不能达成谅解时甲方有权拒付缓付该批(票)货物的物流费用:

  2. 对于甲方无故拖欠乙方的运费,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少该票运费1倍的违约金。

  3. 由于乙方主观故意造成的货损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违约责任。

  4. 如因第三方过错造成的货损和货差,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协助甲方和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在获得保险公司或第三方赔付之前,如甲方要求,对于甲方损失,乙方应先行予以赔偿。

  5. 赔偿范围包括将破损货物复原和重新运输而产生的费用,货物丢失或货物复原费用无法估计时,赔偿金额以货物声明价值为准,但不应超过声明价值。

  6. 甲方对于临时变更的提货和收货地址及时间,应及时、准确的将正确的地址和时间通知乙方,否则对于此种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且对此情况所增加的运输费用,甲方应无条件的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货物保险及不可抗力:

  1. 保险的范围及责任起止: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仓储、包装及提供其它所有服务的全部货物由甲方自愿进行投保。

  2. 不可抗力:协议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它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到本协议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和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协议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和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第十条 协议解除

  1. 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 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返本协议保密条款,造成对方商誉、经济及其他损失的。

  * 履行协议中乙方无相应运输及仓储能力的或不能满足甲方发展服务要求,甲方提出意见 3个月后扔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 乙方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2. 甲方无故拖欠乙方运费30天以上,经乙方催告后扔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3. 无论因何原因解除协议,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

  第十一天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协议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协议到期后,双方另行商讨是否续签。

  3.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其经营的需要,如需变更本协议签约主体,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双方重新签约。

  附件: 1. 盖章的双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运输价格表 甲方: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日期:

  

物流协议书14

  托运方:无锡航达码头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德安宇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将石灰、原煤、各类钙粉产品等货物委托乙方代理运输,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运输任务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负责组织车辆和司机将甲方货物安全运送到指定目的地,

  2、受甲方委托,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不得延误拖时甲方货物运输,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由此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负责承担,

  3、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进度和产量确定运输数量,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本合同中不列举具体运输数量,

  4、对乙方的运输任务及货物起运、到达时间由甲方统一分配、管理和调度,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二条货物的种类、规格、数量及包装要求包装要求:甲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进行货物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按照保证货物运输安全为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因甲方包装原因导致途中运输支付的额外费用,由甲方偿付,

  第三条 合同期限

  自20_年1月5日起至20_年12月30日止, 第四条 运输起止地点起止地点如发生变化,以变化调整后的起止地点为准, 第五条运输价格和结算方式

  1、运输单价:每月按实际运输数量结算,单价为380元/吨计算,如遇汽油、柴油、过桥过渡费、高速通行费等大幅变动,导致运输成本大幅变动时,运输单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随时进行适当调整,结算单价以调整后单价为准,

  2、结算方式:运输费用按月进行结算,当月款项当月付清,每月月底之前,甲乙双方财务人员就当月发生的运输费用进行统一结算,形成汇总结算单据,结算款项月底之前付清,

  第六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运输车辆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2、乙方车辆严格遵守公路交通规则,积极维护公路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不得人货混装,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车辆的各项营运费用、税金、规费(包括各种税费、油胎料消耗、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检费、过桥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汽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和司机食宿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但货物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及甲方或收货人的过错致损,乙方不承担货物的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乙方地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许可权,并以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 人 代 表:乙方(盖章): 法 人 代 表:

  年 月 日

物流协议书15

  甲方:____________(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货到付款()月结()。

  五、违约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3%0、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

  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按_______元/件、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按_______元/件。(_______填地名)

  七、乙方至_______到达时间为_______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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