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协议书

时间:2022-03-28 19:13:03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收购协议书锦集七篇

  在当下社会,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收购协议书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收购协议书锦集七篇

收购协议书 篇1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海利润滑油有限公司

  乙方为甲方液压油供应方及废液压油回收方。双方本着“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原则。为确保乙方收购回收甲方废品液压油后(每年一次),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特签订本协议。

  1.乙方在收购回收甲方废液压油后,必须回收利用,须符合国家、上海市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乙方进入甲方区域,应遵守甲方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乙方在储运甲方废液压油时,应保证运输车辆状况良好不允许跑、冒、滴、漏现象。

  4.乙方在处理利用甲方废品过程中应满足如下要求:

  4.1.乙方排放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应达标排放。

  4.2.乙方对甲方的废品进行综合利用后的残留物按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处置,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4.3.甲方有权对乙方废液压油的处置进行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或造成环境污染,取消其回收资格。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海利润滑油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收购协议书 篇2

  合同编号: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杨梅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情况:

  品 种

  等级

  单位

  数量

  价格

  保护价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第二条 质量要求:无农残、无腐烂、无杂质、无青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负责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培训。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种植管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并在采摘前30天停止使用任何药物,确保杨梅无农药残留。

  第四条 交(提)货及验收方式:_________;地点:____;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凭收购凭证现金结算,期限为_______________。

  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收购;若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20%以内的,仍按保护价收购;当市场价超过20%以上的,超出部份双方各负担50%。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杨梅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验收时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故意不交付杨梅或擅自将杨梅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每亩____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技术指导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或未按照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杨梅的,应按照每亩__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____份。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签章): 种植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收购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甲方拟在资产和债权收购及资产打包出售领域与乙方进行合作。双方在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共识的基础上,订立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基础

  鉴于甲方是一家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或者具有金融领域业务能力的个人),拥有卓越的金融服务团队,在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方面具备为客户提供集成解决方案和金融创新服务能力,有自己的技术优势和融资经验。

  乙方是一家拥有专业金融业务能力的优秀融资机构(或者个人),在债权收购及资产打包出售领域有自己的资金优势和人脉关系。

  甲乙双方认可彼此在金融领域的专业能力,在金融债务重组、不良资产处置、资产管理尽职调查等业务方面有着共同的志向,为了更好地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双方愿意建立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二条合作事项

  1、甲方提供人力和技术对乙方即将收购的资产或债权进行前期调查梳理,开展事前协调和资产摸查工作,事后由乙方出资购买相关资产和债权包。

  2、甲方协助乙方对相关债权文件进行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

  3、甲方对乙方收购资产(债权)包的债务人所提供的抵押或者担保进行审查,对担保物或者担保人作出风险评估。

  4、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促成资产出售方的资产或者债权转让的洽谈、协商和合同签订事宜。

  5、在乙方确定收购或者出售方案的基础上,由甲方协助乙方拟订债权收购及资产出售的方案和文本。

  6、资产和债权收购后,清收变现过程中需要合作的其他事项。

  以上各项合作事项具体细则,甲乙双方将根据合作业务涉及的客户对象、标的金额、合作方式等另行协商约定。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配备人员参与乙方的合作事项。

  2、乙方出资元,并配备人员参与甲方的合作事项。

  3、资产包收购成功后,双方按照下列步骤分工细化工作:

  4、甲乙双方应相互维护对方的声誉,不得作出诋毁对方声誉、影响双方团结等任何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否则被侵权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侵权方赔偿相关损失。

  5、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应保守相关的商业秘密(见第九条保密条款),不得在未经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将合作的相关细节、具体方案等信息向第三方披露。

  6、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因单方原因给客户造成损失的,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给客户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法律责任。

  7、在业务合作过程中,涉及诉讼与追偿案件的情况,关于费用承担、收益分配等具体的权利义务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作期限届满前30日,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2、双方合作期间内,任何一方发生股权变更、法人变更、办公场地变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更换等情形,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损益分配

  3、亏损分担:

  4、收益分配:

  第六条税负分担

  第七条律所联系及律师费分担

  合作期间,由方与律师事务所联系法律服务事宜,并与其签订与合作有关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律师费计算与支付方式如下:

  第八条资金回笼账户管理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回笼资金及账户由方管理,回笼资金的走账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第九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及其参与本协议项目的所有人员对本协议项目信息及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2、以下内容属于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范围,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予以严格保密并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甲乙双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过程中提供的全部资料及在本协议服务过程中接触和了解到的对方的全部情况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双方成员信息,债权债务信息,诉讼信息,审计评估信息或意见,业务往来中涉及到的相关公司主体资格信息,资信信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资产管理的规划设计等信息。

  (2)甲乙双方所作出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3)甲乙双方为完成合作即将或已经草拟和签订的一切协议、合同、备忘录等,合作过程中各方往来函件、会议记录、谈判内容等。

  3、甲乙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应保密信息予以保密,避免保密信息被不当披露或使用。任何一方若发现对方有滥用或者误用应保密信息的情况,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双方在合作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除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外,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赔偿为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实际支出费用。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争议时,双方先行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收购协议书 篇4

  供方: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

  为加快优良紫菜品种的推广,促进我县紫菜品种的更新换代,提高养殖紫菜的产能和品质,建立紫菜养殖加工一体化产业体系,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品种

  供方应需方要求养殖“________”紫菜品种,养殖面积______亩,供方所需紫菜苗种由供方按每亩______元向需方购买,搪苗前付清。

  第二条 养殖及采割要求

  供方应根据紫菜养殖的合适时间采用插杆式方式养殖紫菜,并自觉接受需方技术指导。在紫菜采割期内,供方应在紫菜生长至______公分时采割,并保证将所采割的紫菜全部供给需方,不得自行销售或加工。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如需方因生产能力不足,主动要求供方延期采割,导致产品超过规定标准的,则不受本条限制。

  第三条 产品计量、定价,交货地点及方式

  鲜紫菜采用机械脱水计量,脱水时间不少于_____分钟,脱水后价格为每公斤_____元。交货地点为需方生产地,并由需方在交货地点进行验收。紫菜养殖地至交货地的运输由供方承担。

  第四条 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紫菜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出具收购凭证,作为货款结算依据,需方应在______天内,通过银行转帐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五条 供方的违约责任

  1、在紫菜采割期内,供方若将需方提供的品种所养殖的鲜紫菜自行销售、加工的,或其提供的鲜紫菜无正当原因明显少于其养殖面积所能提供的紫菜数量的,其自行销售、加工部分所取得的收入归需方所有。

  2、供方不得夹入其他紫菜品种或杂物,供方如故意掺杂,造成需方未能及时投料生产,导致加工设备闲置,供方应赔偿需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供方采割的紫菜超过规定标准,需方如仍愿意收购的,可予以打折,折扣率由需方确定。如需方认为供方的紫菜已无法加工生产,需方有权拒收,并可向供方收取超标紫菜总价值的________%的赔偿金。

  第六条 需方的违约责任

  4、需方无故拒收供方提供的鲜紫菜,应向供方支付拒收货款总值___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5、需方未按协议规定期限付款的,应每日按延期付款金额的________%,按日计算滞付金。

  6、需方不及时提货或运输已采割的紫菜,或不及时验收计算,导致鲜紫菜变质的,应全额赔偿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气候原因,导致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提供的紫菜品质下降或可交货的数量减少,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可免除违约责任。供方采割的紫菜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收购协议书 篇5

  收购方(甲方):

  转让方(乙方):

  鉴于,

  收购方与转让方已就转让方即将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两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初步磋商,为进一步开展股权转让的相关调查,并完善转让手续,双方达成以下项目收购意向书,本意向书旨在就项目转让中有关工作沟通事项进行约定。

  一、收购标的

  收购方的收购标的为转让方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收购方式

  收购方和转让方同意,若转让方取得上述标的业权,收购方将有意以现金方式完成收购,有关项目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条件等相关事宜,除本协议作出约定外,由双方另行签署《项目转让合同》进行约定。

  三、保障条款

  1、转让方承诺,在本意向协议生效后至双方另行签订项目转让协议之日的整个期间,未经收购方同意,转让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土地所有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

  2、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及时、全面地向收购方提供收购方所需的项目信息和资料,尤其是项目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受让方更全面地了解目标地块真实情况;并应当积极配合收购方及收购方所指派的律师对目标地块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3、转让方保证目标地块持有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等。

  4、转让方承诺目标地块在《项目转让合同》签订前所负的一切债务,由转让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地块被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均由转让方承担。

  5、双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协议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协议能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签订和履行该协议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保密条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的义务:

  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具体包括: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协议的谈判; 协议的标的;各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

  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3)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4) 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3、如收购项目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4、该条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五、生效、变更或终止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意向书内容予以变更。

  2、若收购方和转让方未能在一个月期间内就收购事项达成实质性《项目转让合同》,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3、在上述期间届满前,若收购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或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有权单方终止本意向书。

  4、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收购方: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转让方: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收购协议书 篇6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收购企业资产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收购(收购对象名称);

  (收购对象)概况:

  第二条 委托收购价格为人民币元。 本委托收购价格为包干价,包含乙方为促成项目成交所支出的各类费用。乙方应当在不高于本委托收购价的基础上开展收购事宜。

  第三条 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与转让方就收购事项进行前期洽谈,拟定和收购事宜相关的收购方案。

  第四条 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和自身资金实力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五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下列资料:

  1、甲方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甲方基本情况简介;

  5、甲方关于同意收购事项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资料为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第六条 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有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公开的部分,应当另行出具文件,具体说明不公布事项的范围及乙方可以向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范围。

  第七条 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第六条提供的资料,乙方均认为可以向股权转让方或其主管部门提供,并已获得甲方授权。甲方按前条规定出具了书面文件的除外。

  第八条 双方均应就委托事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承担保密的义务。除非法律或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机关明确要求,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任何资料和文件。

  第九条 甲方指派专人配合乙方工作,完成本次收购事宜。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委托处理收购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事项的,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如实客观的通报相关情况。甲方应根据项目

  的进展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

  第十一条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委托收购行为,不得违反付款约定,不与转让方私下接触,洽谈成交。

  第十二条 甲方同意在项目进入正式启动阶段后(以乙方取得转让方授权转让委托书为准),积极配合乙方,按要求交纳收购保证金,保证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 乙方促成甲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视为乙方完成了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

  如项目实际成交价低于本协议委托收购价的,甲方同意将其中的差额部分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如实际成交价和委托收购价之间的差额低于委托收购价的2%的,则不按照差额计收佣金,甲方按照委托收购价的2%向乙方支付佣金。

  甲方应当在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后5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十四条 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期满两年之内,甲方如与转让方在未经乙方允许或监督的情况下,私自达成与本协议同一标的的资产转让协议的,则视为乙方委托收购成功,甲方必须继续履行委托承诺,并按双倍方式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的,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自签约之日

  起 个月止。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

收购协议书 篇7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四川省都江堰高科技交通能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互惠共盈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共同收购、经营电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概况

  1、 乐山大渡河官帽水电站,装机容量34000KVⅹ3。

  2、 金峨水电站,装机容量7.5万千瓦。

  3、 其它。

  第二条 合作模式及计价原则

  1、由甲方负责出资18亿元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亿元)做为收购第一条“1、2”款电站项目的收购资金。此18亿元仅为初步拟定价,实际交易价以收购时达成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再收购其它电站时,双方另行协商出资价款。

  2、由乙方负责上述电站项目收购的前期联系、具体运作及手续办理。

  3、此协议签订后七日内,甲方应先向乙方指定帐户转入资金3亿元,此资金做为收购电站前期的运作资金,甲方负责监督此资金的使用。

  4、在乙方与被收购方达成收购协议后三日内,甲方应按收购协议约定的价款总额向乙方指定帐户支付收购款项,以便乙方落实收购手续。

  5、收购完成后,甲乙双方以收购的电站为资产共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甲方占股份额为58%,乙方占股份额为42%。

  6、新成立的股份公司董事长职务由甲方派出人员担任,总经理职务由乙方派出人员担任,并由乙方具体负责水电站的经营管理。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保证拟收购的电站信息真实,收到甲方转入的前期资金后,应立即开展收购工作,并在收购期间及时与甲方沟通收购进程,确保收购手续完整。

  2.在收购期间,甲方应乙方要求,应及时提供相关证件、资信证明配合收购进行。

  3、收购不成功时,甲方转入乙方帐户上的收购资金,在乙方扣除与收购相关的费用外,余额应退还甲方。

  4、甲乙双方均应保证在双方正式交易协议签订之前、交易期间及不能达成正式交易后的一年内,保守与合作协议相关的秘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款约定转入前期收购资金,则应按拟收购电站总价款(即18亿元标准,下同)的千分之三赔偿乙方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第四款约定转入剩余收购资金,在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按拟收购电站总价款的百分之五赔偿乙方违约金,且乙方不予退还原转入的前期收购资金。

  3、因乙方收购手续不完善,给甲方造成损失,除赔偿损失外,还应按拟收购电站总价款的千分之三赔偿甲方违约金。

  4、任何一方泄露合作期间内知晓的相关商业秘密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违约金100万元。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相关内容应列入拟成立之股份公司章程规定。

  2、此协议签订后一年内如未与拟收购方达成任何收购协议,则自动解除。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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