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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协议书

时间:2022-07-18 14:55:5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委托加工协议书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加工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加工协议书

委托加工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材加工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根据生产或贸易需要,委托乙方加工卷板,该卷板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加工通知单,甲方确认,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调拨和加工所有权属甲方的货物。

  第三条、乙方根据事先约定的提货时间,加工好指定钢材,保证甲方准时提货。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提货,应提前8小时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尽量满足乙方需求。

  第四条、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加工单价表》的内容收取加工费用。如遇市场行情变化乙方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双方可以协商。

  第五条、协议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将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但因战争、暴动、地震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均免于责任。

  第六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注册地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第七条、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九条、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第十条、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协议书2

  委托方(以下称“委托方”):xxx有限公司地址:xxx邮编:xxx电话:xxx传真:xxx银行:xxx银行户头号码:xxx增值税号码:xxx

  加工方(以下称“加工方”):xxx有限公司地址:xxx邮编:xxx电话:xxx传真:xxx银行:xxx银行户头号码:xxx增值税号码:xxx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xx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xx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xx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x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xxx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x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xx.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二、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三、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____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x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四、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五、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______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xxx加工方:xxx

  代表人签字:xxx代表人签字:xxx

  代表人姓名:xxx代表人姓名:xxx

  xxx有限公司(盖章)xxx有限公司(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保健食品OEM委托加工协议书由下列各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订立: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保健食品OEM委托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加工产品名称、加工工序范围和产品规格

  委托生产产品名称: ______。

  第二条委托生产的工序范围:

  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从原料与辅料进行生产制造、内包、外包的整个生产过程(混合、压片、装袋、包装、装箱、打包)进行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由甲方派技术员及质量管理员配合乙方指导和监督整个生产过程直至生产出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

  工艺要求:

  产品生产各工序工艺要求:按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工艺执行。

  第三条物料验收:

  甲方提供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在乙方仓库进行核查并对数量进行清点、验收。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入库单。乙方每月底向甲方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余料清单,以便甲方做生产成本核算用。

  第四条成品验收: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生产记录及乙方检验结果进行收货验收,验收数量由双方进行确认。合格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运输。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批产品合格产品出库单及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单。

  鉴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并负责质量情况,乙方检验报告只负责乙方生产过程中水分、装量等的控制和成品常规微生物限度的控制,其他项目由甲方负责。

  同时声明:装车前的产品一切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装车后,产品的一切毁损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加工单价及付款方式:

  压片及包装:

  产品验收合格后,先付款后提货,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第六条双方应遵守

  1.甲方负责提供加工所需的所有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以及相应的工艺技术资料、乙方提供加工所需的场地、设备、人员和能源,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和出产品的时间组织生产。

  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代加工产品的生产批准文号的复印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甲方有权在包装盒上打印委托生产厂家乙方的厂名全称、生产许可证证号。

  3.为便于甲乙双方生产的合理安排,甲方进行一批产品加工时,提前5天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乙方提出加工计划,乙方须于收到甲方提出计划之日起3日内给予回复并安排生产计划。

  4.甲方在乙方回复并安排生产计划后的5天内将本批生产所需物料送到乙方仓库进行备料。

  5.物料的质量检验和控制:加工所需的原料、辅料由甲方负责取样检验合格放行,生产过程的质量参数控制由乙方派人现场进行监控;生产管理和设备的操作严格按乙方的管理规定进行。

  6.物料的运输和交接:委托加工所需的物料、加工后的产品运输由甲方负责,盛装容器由甲方负责提供;特殊情况下,如需使用乙方的容器须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归还乙方,物料交接双方进行现场交接,对质量和数量有异议者可拒绝交接。

  7.技术资料的提供与保密: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加工产品的加工工艺、条件等信息,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予以保密,乙方如私自泄露甲方的工艺、技术等信息,需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

  8.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甲方每批加工物料的投料量不得低__kg(以每次投料的各种原辅料总量计),甲方承诺在乙方进行的代加工,协议期间产品不得在其它厂家加工,如果出现此情况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付合格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在其他厂家加工。

  9.生产记录的填写与保管: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由乙方在交产品时一同提供给甲方,乙方应如实填写批生产记录,当批生产结束及时交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和保管,如出现物料或生产记录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合格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第七条双方责任

  1.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如不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工艺设备、工艺用水等所致)造成加工产品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承担甲方受损物料的价值、运输费用全部损失,物料的价值按甲方提供的购货发票(符合市场价)计,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用;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如物料、生产工艺等)造成的加工产品不符合要求,由甲方自行负责,并且甲方须按协议规定及时付清加工费用。

  2.如果出现不可抗拒因素,如突然停电、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的加工过程出现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1.协议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协议条款,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商定。

  2.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式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协议书4

  本定牌委托加工协议书由下列各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市订立: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定牌委托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向乙方发出定单并汇出货款,乙方在___日内必需发出,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定货时间和定货数量。

  2.乙方按经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调整,调整计划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___%,若超过___%,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其最大努力,最大限度满足甲方订单要求。

  第二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原料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乙方提供的产品企业标准;

  2.乙方负责对甲方产品的终端客户提供售后服务(一年内免费维修,终身维护),以上产生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售后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乙方各承担一半;

  3.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4.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各种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应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单。

  第三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箱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著作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使用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商标、说明书和包装箱除外),并确保所采购的原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产品单价为___元每台。

  第四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乙方负责装车;乙方负责运输过程中的破损费用。乙方负责到___的运费,________到合同交货地点的运费由甲方负责。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如甲方认为原辅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时(原辅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成品出现破损,变质等现象),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4.甲方提出产品质量异议的时间为收货之日起7天内,异议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需在二天内作出答复,超期视为接受。

  5.若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主要原料综合价格增减幅度较大的,双方可以对加工费另行协商,但并不影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之订单的加工费结算。

  6.付款方式:双方确认、实行款到付货的原则。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六条 保密

  一方对因定牌委托加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一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协议书5

  协议编号:

  签定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加工的产品

  本协议中所指产品为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__MP3播放器。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至_年__月__日为止。

  第三条 加工生产形式、加工生产的期限

  3.1甲方以委托加工形式委托乙方生产上述产品,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授权书》。

  3.2产品详细内容《产品详细清单确认单》。

  3.3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应在生产料件备齐后14天的时间内完成,具体交货时间见订单。

  乙方应在确认的时间内准时交货。

  第四条 甲乙双方交易的程序

  4.1 甲乙双方指定以下人员负责处理双方有关业务往来:

  甲方授权代表姓名: 乙方授权代表人:

  电话: 电话:

  4.2订货:甲方正式订货,应在乙方确认样机后,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产品订货单》,

  续订货需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订货单。甲方应填写由乙方提供的《产品订货单》,签名盖章传真至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的第二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答复。乙方应在书面答复之日起 天内交货。

  4.3 乙方应按订单约定的时间交货。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和货款的支付

  5.1 货物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产品订货单》中的价格为准。

  5.2 甲方在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甲方二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书面指示支付订货约定的订金,乙方开始生产备货,发货前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付款。(这次以现金付)

  第六条 货物的交付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6.1 交货目的地:

  6。 2 产品至甲方仓库的运杂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产品的检验,验收

  7.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将货物交到双方约定的地点,并在发货的同时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出厂测试记录。甲方自收到货物后二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完成检验,如与订单数量、规格不符或包装严重损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最迟在下批交货时解决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如若不合格比例超过双方协议的比例而造成甲方无法使用,甲方在收货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甲方产销脱钩的现象,甲方保留由此造成的损失的索赔权力。

  第八条 产品品质条款

  8.1品质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检测软件和规格书所承诺的标准进行本产品的生产和向甲方批量供货,甲方按此标准对订单产品进行验收。

  8.2 乙方保证为甲方代购物料的品质达到规格书所承诺的标准。 如有问题乙方在5日之内替换每一个有故障的材料。

  8.3 乙方承诺所提供之产品的开箱合格率不得低于所订货物的98%。

  8。 4 原则上不合格产品的判定以双方共同确认《MP3成品检验规范》为准。如出现《MP3成品检验规范》之外的质量问题,双方应本着合作态度协商处理

  第九条 售后服务条款

  9.1 乙方承诺销售给甲方的产品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交货后13个月内提供免费保修,并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相应工作。因甲方供应的材料引起的质量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

  9.2 乙方需在收到维修的产品15个工作日内将其修复或更换合格部件返还甲方。

  9.3 乙方提供的更换后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顺延。

  9.4 甲方承担甲方售后服务部至乙方的维修部运费,乙方承担乙方的维修部至甲方售后服务部的运费。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关的运输保险。

  9.5 甲方应对不合格品标明详细故障现象,利于乙方顺利维修。为了了解产品的修复状况,乙方应向甲

  方提交每一次由甲方返回不良品维修报告或故障分析报告,并详细说明故障原因,乙方在返还维修品时应随货将此报告提交给甲方;

  9.6 乙方保证维修品性能达到新品出厂标准。

  9.7 如果乙方合同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甲方技术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甲方以书面形式将故障现象、工作环境、发生的过程等资料等通知乙方,乙方技术工程师接到通知后须迅速反应,对一般性问题要求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

  9.8 维修期限以本协议规定为准,不受本协议终止约束,在本协议终止后包括协议期满终止或执行中途因故终止,也无论是否续签订新协议,都不影响乙方对所销售的产品保修承诺;

  9.9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尊重本协议产品的知识产权,防止发生任何侵害乙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10.2 在签订本协议前,乙方应对提供的样品进行兼容性测试,并提供测试报告。

  10.3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第三方侵犯乙方产品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阻止。

  10。 4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有商标产品,如有侵权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保证本协议产品为质量合格品,如确系乙方产品本身质量发生问题,乙方有责任予以免费更换。 11.2 正常情况(质量无问题),乙方对甲方订购的产品不承担退货、调货、换版本升级的义务。 11.3 有义务保护甲方的商业与技术秘密,如乙方泄密,甲方有权追索经济赔偿。

  11.4 尊重本协议产品的知识产权,防止发生任何侵害甲方商标权的行为。

  11.5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委托加工的产品与甲方测试的产品内容完全一致。

  第十二条 违约事项及违约责任

  12.1违约:下述情况属违约行为

  (1) 乙方直接或间接(在不通过甲方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销售甲方授权生产的产品。

  (2)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合格产品以及售后服务。

  (3) 乙方在接到甲方《产品订货单》,同时乙方收到订货单总金额30%的货款后的二十一个工作日内

  不能正常交货,不可抗力除外。

  (4)甲方超过约定时间取消订单。

  (5)甲方超过约定时间支付相应的货款。

  12.2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有前项(3)款所规定的违约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违约金。

  (2)甲方如有前项(4)、(5)款所规定的违约行为,乙方有权没收订金。并且,甲方应承担违约金(每天按乙方应收账款的0。05%计算)。

  第十三条 责任和权利的转移

  本协议只对甲、乙双方有效,对甲乙双方的合作单位、子公司等无效。本合同的责任、权利不可转移。任何一方的关联单位,都不能成为本合同的自然承接者。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

  甲方保证授权予乙方生产的商标为甲方合法取得,并有权授予乙方制造产品(注MP3系列)之用,绝无侵犯他人商标权。如因侵犯他人商标权而发生的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乙方因此受到损害的,甲方应赔偿一切损失(含律师费)。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内容及在合作期所获得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 协议的终止

  协议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之规定或有其它违法行为时,经对方限期催告而未改正。另一方可以终止本协议,并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协议的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提请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 本协议的附件是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全称:乙方全称: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日 期:日 期:

委托加工协议书6

  立约单位及个人:

  深圳市森树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陈生虎 (为代表)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内容

  因双方需要,甲方与乙方就电子产品(原材料到装配到成品包装)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秉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形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特约定如下:

  一.甲方责任:

  1. 提供材料、附料、包装材料;

  2. 提供生产工具、设备、仪器、治具(不含办公设备);

  3. 提供生产加工场地、水、电(不含食宿场地);

  4. 材料来料不良品1换1;制程损耗不良品率: %,在范围内1换1;

  5. 提供工程生产资料、测试规格、测试流程;

  6. 其他:

  二.乙方责任:

  1. 在甲方同意的日期、时间段,期间自行安排人员到指定的加工场地进行加工作业;

  2. 自己负责加工人员的食宿、交通、人身安全、工作纪律等的统筹和管理;

  3. 加工内容:插件、后焊、装配、全检测试、成品包装(不含老化、插件前剪短电子元器件脚);

  4. 加工作业工序(装配、插件、包装)可以自由安排,全检测试流程(先后顺序、测试规格、测试方法)必须按照甲方的流程要求执行;

  5. 加工期间有责任维护、保养甲方提供的生产工具、设备、仪器、工治具使之完整完好;

  6. 需要调整加工时间(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场地,必须经过甲方同意;

  7. 加工作业期间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行为规范;饮食、抽烟、休息闲聊、会客等应在甲方指定位置;

  8. 有责任对产品材料、工具设备等保管、保护;

  9. 必须在互相协定的完成期内结束产品的加工(除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若误交货期,应负相应责任;

  10. 包装后之成品经过甲方QA检验合格者为加工完成。

  11. 三.违约责任:单方面违约者须赔偿对方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之百分之百(100%)。双方不能履行合同者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四.其他责任:若客户有问题反馈,经过双方分析:1.材料不良、电气设计不良、结构设计不良等由甲方负责。

  2.插件、装配、包装、测试等人为工艺造成不良应由乙方负责。

  五.加工款支付方式: 七天(一周):即自乙方完成日期起计算至第七个工作日甲方于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补充事项: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自遵守合同的约定、履行权责。

  深圳市森树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甲方)负责人签名/签章:

  陈生虎 (为代表) (乙方)负责人签名/签章: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协议书7

  委托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产品。

  5.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7.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8.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生产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执行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0%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10%的违约金。

  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12个月,自20__年01月0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

  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委托加工协议书8

  本合约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北京利百加珠宝饰品有限公司

  代理加工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执行业务需要,委托由乙方加工珍珠(以淡水珍珠、天然海水为主),经双方协商合约如下: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串珠订货单。

  2、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串珠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串珠订单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串珠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委托串珠订单的主要内容为串珠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委托串珠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4、订单货物串珠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串珠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5、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串珠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6、串珠费: 手链3.0元/串项链4.0 元/串。

  7、在您签收首批产品后,500元合作金无息返还, 人员第一次串珠为3000串,多劳多得,接货物签合同时都有预付加工费,串珠完成后现金结算所有加工费。

  8、乙方与甲方商讨后,同时自愿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合同履约金共计叁仟捌百元。

  9、乙方必须将合同按规定签好并寄回一份给甲方,甲方返还乙方所有合同履约金。

  第四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串珠生产之产品为珍珠再加工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串珠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串珠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串珠。

  4、乙方所串珠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串珠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5、一经由甲方接洽的客户,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未取得甲方同意情况下直接跟甲方的客户合作,否则甲方有权追付乙方赔偿。

  6、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所交付的串珠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重新加工。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以及办理安全加工许可证,工商许可证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2、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1、每次生产前,甲乙双方通过协议后,由甲方向乙方下具《订购单》,乙方收到甲方下具有效的《订购单》后立即安排生产事且,按订购单的要求制作和交货期限内交货。

  2、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串珠的数量及串珠费,乙方同时确定串珠及完成时间。

  3、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4、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1、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如纸箱等),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可由甲方自己派人配送,或由第三方物流公司代为配送到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乙方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送回送到甲方公司 ,或由甲方派人上门回收。

  第八条: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2、付款方式: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2、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1、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兼职加工人员统一以会员号发工资发货为标准,每个兼职加工人员都必须加入公司会员.

  第十五条:兼职加工人员要对我公司所委托之加工珍珠材料,负保护之法律责任,非经我公司之书面同意,不得私自损坏或丢失.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后本公司先支付所加工产品一半的薪金20000元,余下一半的薪金等加工完珍珠的时候支付给兼职加工人员

  第十七条:本合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约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约定之。

  本合同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甲方: 北京利百加珠宝饰品有限公司 乙 方:

  甲方代表: (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地址: 地 址:

  日 期: 年月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协议书9

  委托方:____________

  加工方:____________

  为保障委托、加工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商品名称、型号、尺寸、单价及总价等。详见附件一:“手术室配套产品报价单”报价单号:20_0122(共一页)。

  二、合同金额优惠后的总金额:人民币壹拾万贰仟伍佰叁拾壹元整(人民币:¥102531.00元)。

  三、付款条件:

  3.1合同预付款:叁万元整(人民币:¥30000.00元),于签订合同时支付。

  3.2货款余额:提货前付清余额(人民币:¥72531.00元)。

  3.3付款方式:委托方以电汇方式支付。

  四、交货条款:交货日期:货物在加工方确认收到委托方预付款后,安排生产,三周内交货。

  五、货物运输:公路运输,发货至工地,运费由需方承担。

  六、货物包装:加工方提供木箱或纸箱包装。

  七、修改合同:合同于签订后,不可改动。如因委托方或加工方修改而造成对方损失,将由修改方承担。

  八、它条款:

  8.1代表委托方的收货人于送货单上签收将视为委托方确认收到送货单中所列之货物。常州爱辉科技有限公司

  8.2本合同在委托加工双方签字盖章后,以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8.3本合同一式二份,所带附件同样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8.4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争执,委托加工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加工方所在地国家有关法律部门裁决。

  委托方:____________  加工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协议书10

  甲方(委托方): _______ 乙方(受托方): 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XX”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委托生产产品的销售。

  2、甲方负责

  提供委托生产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包括生产工艺、物料要求、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成品出厂质量标准、包装要求等。

  4、甲方负责提供(除化验用试剂外)委托生产产品的所有原辅料、包材。

  3、对生产的前三批,甲方应对乙方的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4、甲方定期派专人对乙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查检验。

  5、生产过程中乙方需甲方协助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6、甲方承担最终产品的批准放行责任。负责对每批产品进行稳定性留样。

  7、甲方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委托生产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淮,提供合格的产品,并负责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

  2、乙方负责产品取样及全程检验。

  3、乙方应当按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和质量文件,负保密的义务。

  7、乙方应允许甲方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或质量审计,并予以协助。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产品委托第三方生产。

  9、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及时安排生产,按时供给甲方产品。

  三、加工量、加工费用及付款方式:

  1、每次加工量×××××××

  2、加工费用:

  产品名称

  规格

  加工费

  成品率(%)

  ××××

  ××元/片(含税)

  ××

  3、根据实际产成品数量次月结算上一个月的加工费用,乙方开据正式发票。

  四、风险:

  在本协议规定的相应履行期限内,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其它:

  1、规定提货结算时间自乙方通知日起不超过15天。乙方给甲方提供货物30天之内,甲方应结清所有加工费。

  2、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3、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签字之日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即失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六、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__年__月__日

委托加工协议书11

  委托(甲)方:__

  法定代表人:__职务:__电话:

  被委托(乙)方:__

  法定代表人:__职务:__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大米,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产品名称:有机大米规格:__公斤单位:袋数量:__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机产品标准

  第三条原村料的提供办法及产品规格、数量、质量

  甲方提供产品的原料、产品包材,并负责产品原料及成品的运输。乙方负责农副产品的加工和包装,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及甲方提供的有机产品标准、有机产品质量手册、有机产品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并接受委托(甲)方全程监管、检验。被委托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隐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产品质量时,委托方有权要求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四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参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由当事人双方商定。甲方承担生产和包装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按市场最低价格)。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委托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被委托方所完成的产品。验收前委托方应当送检委托的产品,做出产品检测报告和有关质量证明。在保质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除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被委托方负责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产品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六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产品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

  2.委托方在被委托方仓库提货。

  第七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包装由委托方自己负责承担。

  第八条结算方式:委托方提货付款,现金结算。

  第九条双方责任:被委托方只负责有机大米生产、包装,无权销售;委托方负责委托加工品的全权销售,并负责产品在市场流通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事故责任。

  第十条被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被委托方无权销售委托加工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产品,委托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调换,并承担愈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委托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委托方赔偿。

  2.不能按时交付产品,应当偿付不能交付产品部分价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3.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销售全部委托方加工产品,中途变更定作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被委托方的未履行部分产品价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被委托方提供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被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被委托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产品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委托方应当偿付被委托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产品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被委托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产品的,被委托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应收货款、保管费后,退还给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提货,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被委托方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产品,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产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被委托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委托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被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委托加工合同发生纠纷时,当呈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露,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秘密信息

  1、本协议所称秘密信息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中列为绝密、机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计算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设计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第二条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保密期限

  聘用合同期内即解除聘用合同后的 年内。

  第四条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协议书13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委托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委托方原料完成工作的),委托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委托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委托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委托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委托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委托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2.委托方对于委托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做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委托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委托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委托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委托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委托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委托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方赔偿。

  二、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委托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委托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委托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委托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委托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协议书1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___________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乙方在___________区域内享有独家代理权(加工承揽权),并授权乙方负责该区域内所有加工点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2.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等按计划、分批次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

  3.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4.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如果甲方需要提前交货时应当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等。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标及各种组合、内外包装。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但是,其不得因检查监督妨碍乙方的正常生产。

  7.甲方提供相关货物样品的描述材料,以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

  3.乙方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品生产。

  5.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1.甲、乙双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20%作为预付款。

  2.甲、乙双方每月20日之前对账,对账后一周内结清相应货款或酬金。逾期以应支付货款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

  3.货物的交付方式为自提,由甲方到乙方所在地提取成品货物。

  第五条验收标准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或者甲方提供的相关货物样品的描述材料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成品货物之日起3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逾期视为合格。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承担此批货总价__%的违约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乙方应赔付甲方相应货款价值__%的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因甲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因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成品货物的,除按规定承担相应货款价值__%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甲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成品货物的,乙方有权将货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成品货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

  5.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的违约金。

  6.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八条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当事人(或业务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

  乙方: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委托加工协议书15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和友好的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一事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__________,加工数量、款式、规格、单价如下表格: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 乙方必须依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或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如乙方使用缺陷原材料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甲方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刻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3. 甲方中途需要变更加工要求的,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 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 乙方对技术资料或图纸等,如果甲方要求保密的,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留存技术资料或图纸等的复制品。

  3. 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如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第七条 验收标准准和方法

  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对于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如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八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第九条 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加工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解除合同,应偿付乙方酬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3.无故拒绝接收加工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且乙方有权将加工物变卖。

  二、乙方违约责任

  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品,甲方同意利用的,应按质论价,酌减价款。

  2. 交付加工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

  3. 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4. 中途解除合同,应偿付甲方酬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除《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另有规定以外,以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一条 协议期限

  甲方授予乙方加工__________时效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双方协议执行顺利,期满时乙方将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两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XX公司(盖章):__________ XX公司(盖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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