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时间:2020-08-15 16:08:08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运输合同范文合集六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运输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运输合同范文合集六篇

运输合同 篇1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总则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部位不同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发生变化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同一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需要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事项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如未签订补充合同也未签订其他合同,但甲方接受了货物或者服务,则视为甲方是依据本合同接受的货物或者服务,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本合同时价格有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市场通常标准计算。

  1.4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本合同条款外还包括

  (1 ) 1 .2条的补充合同;

  (2)双方在合同及行过程中的往来电子邮件及传真文件;

  第二条甲方施工的工程以及使用

  混凝土的概况

  2.1工程名称:

  2.2工程所在地(即本合同履行地________市_____区______

  2.3计划用混凝土数量: ______立方米

  2.4计划由乙方供应混凝土的部位:整体( ) 部分( )

  详细部位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混凝土的有关质量技术要求、强度等级、单价、计划数量、计划供货时间、浇注部位、浇注方式等内容

  3.1混凝土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标50204—20xx《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标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的规定。

  3.2混凝土的有关参数要求、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每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的计划供货数量、质量技术要求、结算单价、浇注方式、计划供应时间等具体事项见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供货时间

  4.1因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产品特性,所以,乙方要根据甲方的电话或传真通知确定的供货时间安排生产。

  4.2合同附件约定的供货时间为计划供货时间,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确定具体的供货时间后及时通知乙方。

  4.3甲方最迟应在使用混凝土的前24小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给乙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需大方童连续性浇注混凝土,应提前三天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

  4.4甲方每次要求供货时均应提供详细的泥凝土强度等级、准确数量、具体浇注部位及相应的技术质量要求。

  4.5如甲方对乙方供货时间有异议,应当立即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乙方,并经甲乙双方以书面方式共同确认,否则,视为乙方供货时间符合合同约定。

  第五条混凝土的交付及所有权转移

  5.1混凝土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所在地,即施工现场。

  5.2乙方负责送货的,自运送到甲方的施工现场或甲方所指定的其他地点时起,泥凝土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

  5.3混凝土毁损、灭失等风险在混凝土所有权转移之前由乙方承担,在泥凝土所有权转移之后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供货数量、质量的验收及确认

  6.1甲方必须派专人在施工现场负责对乙方所供应的商品混凝土及时验收签字,并及时浇注。

  6.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负责现场签字验收人员的授权书以及有该现场收货人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如甲方未向乙方提交此类资料、提交的此类资料有瑕疵或提交此类资料后施工现场更换收货人,则以施工现场实际签收人员的签收为准。

  6.3以甲方在施工现场的收货人员签字的供货单作为实际确认供货时间、强度等级、数量的依据。

  6.4甲方如发现乙方所供应的混凝土不符合合同约定,有数量、质量异议,应在每次供货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到现场核实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共同商定处理措施。

  6.5如果甲方在施工现场设有搅拌机,则甲方应事先将自己搅拌混凝土浇注的部位及数量、强度等级及浇注日期等资料提交乙方,如甲方未向乙方提交上述资料,则该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如出现混凝土质量问题,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出现数量争议问题,以甲方签收的供货单记载的数量为准。

  6.6如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中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混凝土厂家供货,则甲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以书面形式将各混凝土厂家供货的施工部位予以明确。否则,出现数量争议,以甲方签收的供货单为确认乙方供货量的依据;出现质量等争议,乙方不承担责任。

  6.7甲乙双方均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混凝土进行抽样检测,及时提取试块并进行标准养护。在《28天强度试验报告》作出后,任何一方认为混凝土有质量问题,均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及时解决,否则即认定为乙方供货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6.8如果甲方认为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有质量问题需要停工,首先应有设计、监理、建设单位、质检部门的书面意见,同时甲方必须在停工之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负责乙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负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便利的条件,并保证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人员的安全。

  7.2负责提供现场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照明等必要的条件;因混凝土运愉、搅拌、泵送、浇注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扰民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费用由甲方承担。

  7.3运送到工地的泥凝土由甲方及时签字验收并及时按合同及要货通知约定的浇注部位指挥浇注。

  7.4对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施工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他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童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7.5如因甲方没有合理地安排混凝土的浇注时间及供货数量,以及未及时验收或未按规范操作,由此造成混凝土粘罐、报废的损失,以及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泥凝土款、运费、泵送费、人工费、修理费、台班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7.6如甲方要求按图纸结算,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一套全部工程图纸或图纸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混凝土用量的资料;如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图纸变更导致泥凝土用童变化,甲方应及时将变更后的上迷资料提交乙方。

  7.7甲方应当按约定时间结算、付款,保证乙方生产的正常进行。

  7.8如乙方供货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及时按照甲方的供货计划供应符合约定的混凝土。

  8.2负责办理运送混凝土所需的运输证件。

  8.3乙方在运送泥凝土的过程中,要遵守北京市有关道路交通、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有关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8.4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的施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合理的调配,并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8.5向甲方提供应由乙方出具的商品混凝土技术资料。

  8.6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结算或付费,任何一期结算或付费拖延_个月以上,则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及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8.7如甲方施工的工程出现连续停工或停止要货_个月以上,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九条 结算

  9.1双方约定结算方式为:

  9.2自供货之日起,双方应当于每月月底对当月供货量进行一次结算。甲方的项目经理、材料员,或者甲方工地的其他管理人员在结算单上签字均为有效。

  9.3在按图纸结算的情况下,流凝土的结算数责应当在按照图纸结算童的基拙上再另行增加百分之_的系数,作为对损耗的补偿。甲方施工现场收货人员签字的供货单仍然作为确认供货时间、供货部位、级度等级、质全的依据;同时, 也作为认定供货数童的参考依据。

  9.4甲方不按时与乙方进行结算,或不在结算单上签字,拖延_个月以上的,则当月的供应量以甲方现场收货人员签字的供货单上记载的方量为结算依据。

  9.5混凝土方全如按图纸进行结算,则塔吊基础、室外路面等图纸范围以外使用混凝土的部分,以及合同约定的供货范围以外实际供应的混凝土部分,均按供货单结算。

  9.6本合同的结算时间及数额不受甲方与建设单位之间施工合同结算的时间及数额的约束。

  第十条付欺方式、期限

  10.1乙方开始供货后,甲方应于每月5号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数额百分之___的货款(如未做结算,暂按供货单计算)

  10.2每月供货的剩余货款应在供货当月起___个月内付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11.2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规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2.1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本合同履行地(即甲方施工的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12.2本争议解决条欲独立于主合同存在,主合同无效、解除或终止,本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联系方式

  13.1本合同签订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及因本合同有关事宜而需要联络时,以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在签字盖章处确定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等进行通信、电话、传真方式联络。

  13.2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立即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告知对方。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2

  产品销售运输三方协议

  供货单位(简称:甲方):

  购货单位(简称:乙方):

  承运单位(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煤炭购销运输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1,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方向乙方销售煤炭,甲乙双方认可丙方作为承运单

  位承运甲方销售给乙方的煤炭。

  2,甲方向乙方提供煤炭 吨煤炭单价 元,运费单价 元。甲方向乙方出具煤炭款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丙方向乙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运输发票(税率7%)作为结算票据。丙方委托甲方代收货款。

  3,丙方在承运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甲方发出货物与乙方收到货物数量不得减少2%,超出部分由丙方承担并按相应价格赔偿甲方。

  4,收货数量及质量依到乙方场地后乙方的检测数据作为结算依据。

  5,乙方在收到货物及收到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运输发票(税率7%)票据10日内,1次性以银行或现金方式向甲方付清煤炭及运费款。甲方在收到款项后5日内以银行或现金方式向丙方支付丙方票据所开具的运费,甲方不得截留运费。

  6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7,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供货单位(简称:甲方):

  购货单位(简称:乙方):

  承运单位(简称:丙方):

  年月日

运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运输巢湖金通公司沥青拌和厂生产的沥青混合料。

  二、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合格的沥青混合料;

  2、负责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办理工程决算;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

  2、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承担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责任,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及法规。

  3、乙方应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及协调与周边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因处理与周边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不当造成沥青混合料不符合施工要求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负责运输时的人身安全责任及民事责任。

  四、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价格及付款方式:

  1、运输单价: 元。

  2、经双方协商,本工程方量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

  3﹑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分批支付,待工程决算结束后付清,乙方应提供税务部门的专用发票。

  五、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责承担补偿对方所有损失并支付对方违约金五万元。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存两份。

  甲方代表(签字): 时间:

  乙方代表(签字): 时间:

运输合同 篇4

  托运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液体化工产品——苯酚。

  第二条:运输车辆:由乙方负责提供并保证运输车辆符合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运输要求:乙方车辆必须年检合格,相关司乘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安全的各项法规,依照甲方要求自带签封和软管。

  第四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具有化学危险品运输资质的有关证件,有义务向甲方反馈运输信息。

  第五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将货物及时、安全运输至目的地,并对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污染雨淋及货物灭失等情况承担赔偿责任或由乙方用现金直接赔偿。

  第六条:结算方式:按实际运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卸货完毕后,凭收货人出具的接卸证明或过磅单结算运费。乙方凭以上单据开具运输发票后,甲方结清运费。

  第七条: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合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如发生纠纷,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提交龙口市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代理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托运品为:_______ ,运输方式为以下第 项运输服务业务;

  a、航空货物运输业务(国内各航空公司);

  b、省际汽运业务(含国内汽运门对门业务);

  c、铁路货物运输业务(含行包、行邮、专列、中铁快运等);

  1.2、甲方委托乙方托运货物事宜时,应准确真实填写发货(提货)清单并盖章(签名)确认或如实填写[并签名(盖章)]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托运书》并由乙方签收。

  1.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取货事宜时,应当明确告知乙方待取货物的`名称、数量(件数),取货地点,并提供取货所需的单证。

  1.4、甲方不得以隐瞒的形式委托乙方托运限运、禁运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1.5、乙方指派______为办理甲方货运事宜的联系代表,代表乙方处理为甲方办理货物托运的相关事宜,该代表变更时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非乙方指定人员处理接货、对帐、结算等事宜,甲方又不提出异议,而产生的甲方货物被冒领、货款被他人代领等不正常事件,其责任及损失应由甲方全部承担。

  2、保密条款

  2.1、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甲乙双方从对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双方负有保密的义务,并且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

  2.2、双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要求其参与本合同工作之雇员遵守本条款。

  3、委托费用及结算方式

  3.1、委托费用包括货物从起运地运至目的地(国内各城市)的运输费、送货费,货物的再包装费用和提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向甲方居实收取。

  3.2、委托费用的核算以双方约定的《国内物流服务报价表》收费标准为依据,如甲方指定付款人拒绝支付费用时,甲方承担甲方指定付款人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3.3、乙方以书面的委托书确定的结算代理人,依照乙方开具的货运单“客户结算联”为结算依据。乙方出具的结算依据交甲方核对时甲方应给予签名签收确认,无我司指定结算代表和结算依据,甲方可拒付运费,否则乙方对甲方的货运款随意支付不予承认。

  3.4、甲方按照以下 类方式与乙方结算委托费用:

  3.4.1、周期结算(结算周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双方约定以一月为结算周期,乙方在结算周期到期后5天内向甲方出具结算清单,甲方在收到结算清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提供审核无误的结算金额向乙方索取运输发票,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结算发票给甲方财务负责人;

  3.4.2、付款日期:甲方财务结算部收到乙方提供当期结算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上周期应付款项。

  4、甲方权利义务

  4.1、有权获知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情况和预计到货时间。

  4.2、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有权随时改变到货地点及收货人,但应当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4.3、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改进。

  4.4、及时通知乙方装货,告知乙方货物名称和数量(件数)、装货时间、地点。

  4.5、准确真实填写《货物托运书》并应按货物实际价值足额保险。

  4.6、委托乙方代理取货事宜,提供代取货物所必需的相关文件或凭据。

  4.7、甲方保证交接前货物内外包装完好,有条件可加封标志清晰之封条。

  4.8、按照约定支付费用。

  5、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5.1、乙方负责从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并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委托事宜。

  5.2、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提货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并办理托运。

  5.3、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的包装标准,对于零散货物,乙方应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等必要工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等。

  5.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托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5.5、对于国内余数货物,如无交通意外事故或是甲方收货人的原因,乙方保证自甲方交付货物后按协议时间到达甲方指定目的地。

  5.6、若因为天气或是交通意外及收货人的原因导致快件货物无法按约定时间到达时,乙方应于获知确切信息的1小时内通知甲方并积极处理。

  5.7、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派送至收货人处。

  5.8、收货人验货前,乙方保证甲方货物外包装完好,则视该票货物安全抵达。

  5.9、乙方有责任要求收货人以书面形式签收货物。

  6、违约责任和赔偿

  6.1、甲方无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结算委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额的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2、属乙方过错将货物运错目的地

  或收货人,乙方无偿运至合同规定地点或收货人,并给以延期交付货物处罚(见上条款)。

  6.3、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丢失、破损,依《保险法》或是国家相关运输条例按下列条款赔偿。

  6.3.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甲方必须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投保,乙方按照 ‰的保险费率向甲方收取保险费;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未足额投保,货物出险后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但赔偿金额依照保险公司的赔偿原则进行核定。

  6.3.2.、甲方未将交乙方承运之货物办理保险,货物出险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责任方追偿,乙方视己方应承担的责任而作相关的赔偿,一般以应收运费的3倍予以赔偿,但每票货物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800元。

  6.3.3、乙方不承运光碟、管制枪械、刀具及走是、限运物品,甲方因虚报品名偷运国家禁运、限运物品所产生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且乙方保留追诉的权力。

  6.4、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6.4.1、属于政府征用或罚没的

  6.4.2、不可抗力;

  6.4.3、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坏或毁灭;

  6.4.4、包装方式或容器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

  6.4.5、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

  6.4.6、货物的合理损耗。

  6.4.7、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6.5、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它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应采取电话、电报或传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

  7、合同的解除

  7.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日通知对方。

  7.2、当协议要求解除时如尚有待结算费用,乙方须在____日内向甲方发出《结算通知书》并附有效单证,甲方须按照本协议有关结算约定核对付款。

  8、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9、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协议有附件《国内物流服务报价表》一份。

  12、其它补充内容:

  如在此协议商定到期之日甲方仍有余款未结清 ,此协议依然生效至所有款项结清时起正式解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 _____________

  甲方开户行:______ ___________ 乙方开户行: ____ 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运输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做好运输业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作业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及需求,承运甲方从甲方工厂往返 各客户的各类货物。

  第二条运输方式:采用公路汽车运输。

  第三条装运方式

  甲方主要以 运输。

  第四条 车辆要求

  1、 承运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和要求,因甲方运输货物主要为 产品,乙方应配备全(半)封闭箱车或配备有效的防水湿(雨淋)、防锈蚀设施。

  2、 乙方应对货物运输途中颠簸、震动、磕碰、锈蚀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 乙方安排至少 的固定资源。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约定启运时间提前以电话、邮件或传真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包括:发运时间、目的地、货物名称、大致数量、所需车型。

  2、 运输指令必须真实和确定,发出后一般不随意更改,特殊情况若有更改,需及时通知乙方,并保证指令所指货源的充足。

  3、 根据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提供完善的货物包装。

  4、 提供运输途中所需的法定手续、证明文件及货物清单。

  5、 购买托运人货物运输保险。

  6、 按本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运费。

  7、 甲方负责安排装载货物。

  8、 根据乙方的运输质量情况对乙方进行考核、评分和分配运输比例。

  9、 因甲方指令错误而引起的货物错送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0、 因收货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货、延误收货而引起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应及时通知,并协助解决。乙方未配合而严重影响甲方客户生产的,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资金和车辆资源承接甲方的运输业务,不得私自将合同转包给其它公司,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和进行考核。

  2、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发货指令,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派车。如无不可抗力因素,不得拒绝或拖延承运甲方货物,否则严格按质量保证协议执行,同时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按时到货采取替代措施的费用、甲方赔偿客户的费用等)由乙方赔偿。

  3、 车辆必须在调派车辆通知起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前通知的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

  4、 乙方在甲方工厂内因生产、货物质量等原因造成延迟装货的,车辆必须配合甲方等候装货,在等候过程中禁止与甲方公司内部人员发生争吵的,有问题可以向所属运输管理部门领导反馈,未经甲方储运员同意禁止私自驾车离开。

  5、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乙方应将执行本合同运输任务的乙方司机的身份资料明细(后附司机签名样本、司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由甲方备案。如遇上述司机人员增减的,乙方还应当上述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明细表。如遇乙方临时调配未经备案的司机运输的,则应由乙方公司授权人员亲自办理运输车辆及货物的进出厂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未经备案司机入厂或者装车,由此造成装运迟延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在承运甲方货物时,必须无条件承运甲方客户所需要的任何配件、相关物品,以及从客户处的退货、包装物。

  7、 从乙方在甲方提取货物到货物至收货方签收货物的全过程中,货物数量、货物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 严格遵守甲方的发货管理规定,按指令的行车路线、时间、以及有关规定,安全、及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指定的收货人及地址。

  9、 运输过程中尽量减轻对货物的颠簸和震动,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对承运处以罚款。

  10、 提供符合甲方装载要求的车型。对于甲方违反国家规定的装载要求,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11、 严格执行货物跟踪制度,不论整车还是零担形式发出的货物,乙方均应向甲方以传真或电话形式定时反馈货物的在途情况,禁止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误导甲方相关人员。

  12、 乙方有义务提供货物在途信息,未及时提供在途异常信息,严格按质量保证协议执行。

  13、 甲方以整车装运的货物,乙方不得配载其它货物,若发现私自配货,严格按质量保证协议执行。

  14、 对于甲方安排的专车运输,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安排自有车辆无条件承运,并在急货运输时间内按甲方的要求到货。

  15、 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如发生保险范围内的货物损失,必须在事发20分钟内通知甲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在运输途中车辆出现事故或其异常情况,必须在2小时内补救完毕,将货物送给甲方客户,超过规定到货时间,甲方将按运输质量保证协议进行相应考核。

  16、 在货物送到之后,乙方须将《货物收到通知书》原件、《送货单》原件交于收货人对货物送达日期、货物品种、数量及损坏、短少情况进行签收并盖章确认。《送货单》如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有收货人盖章。若《货物收到通知书》、《送货单》没有客户的盖章签收,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17、 乙方须及时提供运费发票给甲方,并与甲方共同对账以便按时结算。

  18、 乙方所中标线路,如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无法满足我司要求,或中途中止合同的,必须提前至少2个月时间书面通知甲方,同时甲方将该负责承运线路划入备用运输商,产生产价差由原中标单位承担,由甲方通过在未结算运费中冲减,金额不足则从10万元风险保证金中冲减,并取消第二年参与资格。

  19、 乙方在运输途中,应对车辆漏油或故障维修过程产生产油污等,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责,有义务做好相关环境保护措施,避免油污对环境污染。

  第七条运费及保证金

  合同双方本着互利的原则制定运费价格(详见20xx年执价格表),价格表中未涉及区域双方临时商议。因国家政策和市场规律导致价格大幅度变化时,以定价时 元/升的基准柴油价为参考,油价上下浮动(含累计)达到或超过10%时,按油耗成本占运费比例的 35 %计算进行价格调整。

  签订本合同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运输风险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如无运输质量事故发生,甲方的一切费用结清后若双方不再续约,从结清费用日起两个月内运输风险保证金将无息退还乙方;如有事故发生,待事故处理后清算。

  第八条费用结算

  1、 运输任务完成后,由乙方开具“运费明细单”与“送货单回单”一起交甲方,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运费明细单”确认的金额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依据发票支付运费给乙方。

  2、 运费结算采用月结方式,甲方在乙方开出发票之日起60天内支付运费。

  3、 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可直接在运输费用结算或保证金中扣除,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合同续签事宜。

  第十条其它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送达,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均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全部后果;

  2、除本合同外,双方共同签订《20xx年运输质量保证协议》、《**公司运输商考核评分标准》及招标期间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的文件等,作为对本合同的补充。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20××年执行价格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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