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时间:2021-02-25 20:32:47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运输合同10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运输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运输合同10篇

运输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签约地:

  双方就以航次运输方式运送货物事宜,经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托运货物及船舶

  1. 货种与数量

  2. 船舶资料

  船名: 航次号: 总长: 米 满载吃水: 米 载重吨:

  吨 总舱容: 总吨∕净吨: ∕ 舱口:

  装卸港和受载期

  3. 装卸港:装船在安全泊位,卸船在安全泊位。

  4. 受载期:乙方派船于 年 月 日正负 抵达装货港锚地,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船期顺延,

  共承运壹载。船舶抵达时间以航海日志为准。

  运价及运费支付

  5. 含税运价为

  6. 船舶实际装载量少于

  7. 付款方式:船舶抵达卸货港锚地前,甲方应一次性付清全额运费。乙方在收到全额运费后个工作日

  内出具正式运输发票。乙方账号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费用划分

  8. 甲方负担费用:港口装卸费,基建费,建港费(或港后建设基金等),使用港口起货、运输设备(如拖

  车、驳船等)费用等。

  9. 乙方负担费用:引航费、拖轮费、签证费、代理费等船舶本身在港口发生的费用。

  10. 乙方船舶在装、卸港各有一次安全靠离泊位义务。若需移泊,移泊所用时间计入装卸时间,且甲方应

  向乙方支付实际发生的移泊费用。

  11. 装卸港经甲方指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甲方要求更改装卸港,须取得乙方的同意,由此发生的一切

  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消耗、港口使费支出及船期损失等)均由甲方负担。

  12. 甲方负责货物保险,乙方负责船舶保险,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装卸时间及延滞责任

  13. 甲方应按照当地港口通常的装卸速度装卸货物。无滞期,无速遣。

  货物交接

  14. 载货数量以水尺计量(吨)为准,甲方自行委托商检、理货或港方商务人员在船方大副的配合下检验

  水尺确定载货量。

  15. 装船货物的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负责货物的货损。货物原装原卸、原来原转。

  特约事项

  16. 甲方须在时之前办妥货运手续,或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船舶在抵达锚地前甲方已办

  妥货运手续,否则视为甲方货源落空,乙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并保留向甲方索赔的权利。

  17.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传真签署)有效。

  18. 若甲方未按合同及时付款,无论货物是否已转卖,乙方有权拒绝靠泊,关舱停卸(影响时间计入装卸

  时间)以及留置或处理部分货物,以弥补营运损失。

  19.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订立补充条款或按交通部《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办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上海海事法院裁决。

  20. 本合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日

运输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代理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托运品为:_______ ,运输方式为以下第 项运输服务业务;

  a、航空货物运输业务(国内各航空公司);

  b、省际汽运业务(含国内汽运门对门业务);

  c、铁路货物运输业务(含行包、行邮、专列、中铁快运等);

  1.2、甲方委托乙方托运货物事宜时,应准确真实填写发货(提货)清单并盖章(签名)确认或如实填写[并签名(盖章)]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托运书》并由乙方签收。

  1.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取货事宜时,应当明确告知乙方待取货物的名称、数量(件数),取货地点,并提供取货所需的单证。

  1.4、甲方不得以隐瞒的形式委托乙方托运限运、禁运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1.5、乙方指派______为办理甲方货运事宜的联系代表,代表乙方处理为甲方办理货物托运的相关事宜,该代表变更时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非乙方指定人员处理接货、对帐、结算等事宜,甲方又不提出异议,而产生的甲方货物被冒领、货款被他人代领等不正常事件,其责任及损失应由甲方全部承担。

  2、保密条款

  2.1、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甲乙双方从对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双方负有保密的义务,并且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

  2.2、双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要求其参与本合同工作之雇员遵守本条款。

  3、委托费用及结算方式

  3.1、委托费用包括货物从起运地运至目的地(国内各城市)的运输费、送货费,货物的再包装费用和提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向甲方居实收取。

  3.2、委托费用的核算以双方约定的《国内物流服务报价表》收费标准为依据,如甲方指定付款人拒绝支付费用时,甲方承担甲方指定付款人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3.3、乙方以书面的委托书确定的结算代理人,依照乙方开具的货运单“客户结算联”为结算依据。乙方出具的结算依据交甲方核对时甲方应给予签名签收确认,无我司指定结算代表和结算依据,甲方可拒付运费,否则乙方对甲方的货运款随意支付不予承认。

  3.4、甲方按照以下 类方式与乙方结算委托费用:

  3.4.1、周期结算(结算周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双方约定以一月为结算周期,乙方在结算周期到期后5天内向甲方出具结算清单,甲方在收到结算清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提供审核无误的结算金额向乙方索取运输发票,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结算发票给甲方财务负责人;

  3.4.2、付款日期:甲方财务结算部收到乙方提供当期结算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上周期应付款项。

  4、甲方权利义务

  4.1、有权获知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情况和预计到货时间。

  4.2、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有权随时改变到货地点及收货人,但应当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4.3、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改进。

  4.4、及时通知乙方装货,告知乙方货物名称和数量(件数)、装货时间、地点。

  4.5、准确真实填写《货物托运书》并应按货物实际价值足额保险。

  4.6、委托乙方代理取货事宜,提供代取货物所必需的相关文件或凭据。

  4.7、甲方保证交接前货物内外包装完好,有条件可加封标志清晰之封条。

  4.8、按照约定支付费用。

  5、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5.1、乙方负责从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并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委托事宜。

  5.2、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提货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并办理托运。

  5.3、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的包装标准,对于零散货物,乙方应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等必要工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等。

  5.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托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5.5、对于国内余数货物,如无交通意外事故或是甲方收货人的原因,乙方保证自甲方交付货物后按协议时间到达甲方指定目的地。

  5.6、若因为天气或是交通意外及收货人的原因导致快件货物无法按约定时间到达时,乙方应于获知确切信息的1小时内通知甲方并积极处理。

  5.7、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派送至收货人处。

  5.8、收货人验货前,乙方保证甲方货物外包装完好,则视该票货物安全抵达。

  5.9、乙方有责任要求收货人以书面形式签收货物。

  6、违约责任和赔偿

  6.1、甲方无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结算委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额的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2、属乙方过错将货物运错目的地

  或收货人,乙方无偿运至合同规定地点或收货人,并给以延期交付货物处罚(见上条款)。

  6.3、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丢失、破损,依《保险法》或是国家相关运输条例按下列条款赔偿。

  6.3.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甲方必须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投保,乙方按照 ‰的保险费率向甲方收取保险费;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未足额投保,货物出险后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但赔偿金额依照保险公司的赔偿原则进行核定。

  6.3.2.、甲方未将交乙方承运之货物办理保险,货物出险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责任方追偿,乙方视己方应承担的责任而作相关的赔偿,一般以应收运费的3倍予以赔偿,但每票货物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800元。

  6.3.3、乙方不承运光碟、管制枪械、刀具及走是、限运物品,甲方因虚报品名偷运国家禁运、限运物品所产生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且乙方保留追诉的权力。

  6.4、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6.4.1、属于政府征用或罚没的

  6.4.2、不可抗力;

  6.4.3、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坏或毁灭;

  6.4.4、包装方式或容器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

  6.4.5、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

  6.4.6、货物的合理损耗。

  6.4.7、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6.5、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它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应采取电话、电报或传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

  7、合同的解除

  7.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日通知对方。

  7.2、当协议要求解除时如尚有待结算费用,乙方须在____日内向甲方发出《结算通知书》并附有效单证,甲方须按照本协议有关结算约定核对付款。

  8、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9、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协议有附件《国内物流服务报价表》一份。

  12、其它补充内容:

  如在此协议商定到期之日甲方仍有余款未结清 ,此协议依然生效至所有款项结清时起正式解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 _____________

  甲方开户行:______ ___________ 乙方开户行: ____ 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运输合同 篇3

  经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从_________配套供应商(以下简称丙方)处运输配套零部件至甲方,乙方全权负责甲方的汽配零部件运输及相关工作。甲方与丙方就执行与乙方的运输及相关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签订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包装

  1.丙方的包装应符合甲方的《包装认可协议》。

  2.乙方对甲方与丙方的《包装认可协议》进行确认。

  3.只有经过三方共同确认的包装后,运输事务才可执行。

  4.经三方确认的产品包装,未经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经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装,由此造成帐物混乱或增加的管理等费用一切由丙方负责;若包装协议需更改,产生费用增减,由甲方和丙方协商解决。重新签订新的《包装认可协议》。

  第三条 到货计划

  1.丙方执行甲方原有采购计划进行备货。

  2.具体计划由甲方和丙方商讨提供,采用jit看板供货,即甲方发出看板需求由乙方传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进行发货。

  3.如出现新的供货方式的变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协调解决。

  第四条 到货与验收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段送至甲方。

  2.丙方在货物发出后,应随附供货清单、出厂检验单(含合格证或检验合格章)、提货单、附带看板给甲方,作为甲方收货或办理货物入库的依据。

  3.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及时根据供货清单对乙方货物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办理收货手续。如实收货物与发货清单相符,甲方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盖章认可,作为对帐凭证及甲方付款的依据之一。如没有免检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货物两个小时内进行检验,该货物合格后交付。否则,在下次乙方运输返回时带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如实收货物(含内包装数量)与供货清单不相符或有错装、缺件、不合格等现象,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丙方,并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乙方、丙方应保证甲方的生产线正常运行。

  第五条 运输

  1.乙方保证能使用甲方指定的运输车型及车辆装备的要求

  2.乙方保证运输使用车辆的整洁与卫生。

  3.乙方保证执行甲方规划的外部运输路线。

  4.甲、乙、丙方将每月记录的运输数据进行核实,以便费用的结算。具体运输数据包括:每日/每月的运输频次明细(单向行程)、运输总天数(天当日按8时至次日8时计算)。

  5.对由于乙方运输不善或未按甲方规定运输引起任何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服务

  1.甲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2.丙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3.本着对甲方和丙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乙方可以提供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

  4.乙方无偿提供因为零部件质量问题产生的紧急运输,丙方无条件配合,以保证甲方生产线的正常生产。

运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托运产品按甲方指定的地点起运,通过公路的运输方式运至甲方的收货人地点。

  3、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经双方确认的运费。

  二、 甲方责任:

  1、 甲方在每次要求装运日期1天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乙方提供托运计划,并与乙方进行电话确认;甲方对托运货物自行办理运输保险。

  2、 运输计划如有变更或调整,甲方必须提前6个小时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车辆因此放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进行货物装载和运输,除甲方配送的零担外,乙方不得夹带任何其它货物。运输途中,乙方不得私自转驳货物给其它车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中途更换司乘人员。否则,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 乙方自甲方计划下达24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到指定门点提货,并于装货当日启运和双方约定到货期限内送达指定收货客户(时间以装货次日起算);遇特殊情况逾期到达,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3、 乙方必须切实保证货物的安全,途中一切货物短少、损坏、污染或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应主动请求保险、公安、交警等部门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并迅速与甲方取得联系。

  4、 货到目的地后,乙方必须核实收货方经办人员的身份,经确认无误方可卸货,并办妥货物交接手续。乙方必须将收货凭证回单及时送回甲方。若货物错送、被冒领,或因单证缺失引发纠纷,其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向甲方反馈在途货物及时动态,并依据甲方要求每日书面或电话反馈所有在途货物动态。

  四、 运费结算:

  以双方确认的运价为准(见附表),运价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否则按事先签订价格结算。

  五、 争议处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争议,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违约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本月内该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道路运输合同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 一批钢结构构件委托乙方进行运输,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钢结构构件,具体见附表;

  二、起止地点:起运地为_____________ ;止地为_____________内;甲方不规定乙方运输路线,由乙方自行决定。

  三、运价:见附件表;

  四、付款:在起运后首次付款预留_____________元保证金,后期运输按_____________支付。

  五、义务责任:

  1、甲方义务责任:

  ①甲方在发运构件前两天通知乙方何时派车,并告诉乙方此次运输何种构件,便于乙方安排相应运输的车辆。

  ②甲方应组织人员和吊车积极协助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装车和到目的地后的卸车,装车后的构件捆扎由乙方自己负责。

  ③按约定支付乙方的运费。

  ④甲方提供乙方办理超限所需图纸资料。

  ⑤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甲方可中止运输合同。

  2、乙方义务责任:

  ①乙方所派车辆应为合法、合规车辆,并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执照及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乙方对车辆进行保养,保证车辆运输状态良好、顺畅,确保运输途中自身及构件的安全。

  ②乙方在接到甲方派车通知后(电话、短信),应在规定时间内派相应车辆到禹城装货地点。

  ③乙方应带足垫木、钢丝绳、葫芦等捆扎锁紧器具,乙方指挥甲方构件的吊放位置,确保从禹城金鼎钢结构厂到济阳光大环保垃圾发电厂工地的运输过程中构件安全,甲方只在电厂工地验收卸车,一旦造成运载的构件变形、损毁乙方应承担该构件直接材料及生产所需费用并扣除运费_____________元。

  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过路、过桥费,违章罚款及车辆的各种消耗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⑤乙方自己负责在公安、公路管理部门办理超限准运证明,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若因乙方车辆故障、通行证件原因造成构件被扣留等情况给甲方造成转运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约定,应赔偿甲方_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构件运输完毕付清运费后失效。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5

  发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及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的事宜,依法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运货物、起止地点及运输服务内容

  1.1货物:

  1.2货物起运地点:

  1.3货物的卸货点:

  1.4货物承运时间及承运数量:

  14.1承运时间:

  14.2承运数量: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保证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甲方应确保所托运产品对乙方罐车罐体无腐蚀,如有腐蚀,甲方需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2.2向乙方提供准确的货物材料数据安全表(MSDS),以及数量、体积、重量以及送货地点、电话、联系人等资料。

  2.3货物需按照国家主管部门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的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

  2.4负责对乙方有关人员进行适当的运作指导和培训。

  2.5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安排装卸货物。

  2.6因甲方原因(或收货方)造成乙方车辆滞留,甲方应付相关滞留费用(1200元/天)。

  2.7甲方在装货前应对乙方的车辆进行安全性检查,以符合甲方标准,检查后(经乙方确认产品包装)在运输途中产品外包装未损坏,产品出现质量、重量问题,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及其承运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证,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2乙方按甲方合同要求准时提货、运送货物、并保证在途货物的安全,直到货物完整送达签收,并将签收的相关单据交回给甲方为止。

  3.3乙方所派车辆必须证件齐全、车况良好、并配有防火、防雨、防盗等安全设施。

  3.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刻报告甲方,并按照甲方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理,如遇紧急情况,可同时向国家相关部门寻求解决,擅自处理异常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6乙方必须将承运的货物按时、完整、准确地送达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如发生未经甲方通知在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卸货,甲方将拒付运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7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收货方)装卸货,并确保在途货物的安全,槽罐车运输货物的合理损耗为3%。

  3.8货物运输为门到门服务。

  第四条:运价及结算方式:

  4.1运价:

  4.2运费支付方式:

  4.3结算方式: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如甲方迟延付款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应付款日至实际付款日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5.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

  5.3乙方自与甲方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合同一方不为国家政策变化战争、禁运、进出口限额、罢工、地震、洪水、台风之类自然灾害等引起的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合同有效期内,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和本合约约定解约事件,双方不得终止合同。

  8.3如国家正式实施燃油税,双方应按约定的方式进行调价。

  第九条:纠纷及其诉讼

  9.1如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权益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一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甲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 乙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甲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甲方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4.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目的地免费堆存期为_______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20,RMB/40.

  5.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6.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必须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

  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 费用结算

  a) 费用结算方式:

  (1) □半月结:每5日前付清上月16日一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日----15日的所有费用。

  (2) □月结:每月5日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b)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c)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

  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公司银行账号为准。

  d)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一) □货物的运输保险有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 □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 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场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6)因任何恐怖或任何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7)其他不可抵抗力等

  (三) □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公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运输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货物运输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门到门”服务,即负责将甲方的货物由指定提货地点运往甲方指定收货地点。

  第二条:负责按照甲方的运输单详细核对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往交货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止的全部责任。乙方应保证在运输途中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保持联系,并及时报告货物所在地点和预计到货时间,以便收货人安排卸货。甲方应提前二个工作日用传真形式向乙方报送发运计划。

  第三条: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每批货物运输的详细过程,如不及时告知,甲方有权拒绝接货。

  第四条:乙方作为甲方委托运输代理公司应对甲方委托的货物给予妥善保管。并担负起运输责任,确保货物运输安全。

  第五条:在执行本项业务中,造成的甲方货物的重大事故或故障的隐患采取必要的、适当的预防措施。

  六条;在执行本项业务中,造成的甲方货物的重大事故或损失时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解决措施,并立即向甲方报告 。

  第七条:乙方作为甲方货物的承运人和货物保险代理人,在运输过程中,如甲方货物发生

  意外时有责任为甲方向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促使该保险公司完成理赔和将甲方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第八条:甲方货物受损后,甲乙双方对货物受损程度存在异议。因此不能达成一致时,应请双方认可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鉴定确认损失程度。

  第九条:乙方在不能证明乙方本身所使用或委托的运送人员没有玩忽职守的情况下,需对由于货物的丢失、破损所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 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除交通事故和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迟到,按当次总运费每迟到一天扣5%。

  第十一条:因甲方或甲方收货方原因拒收或延迟收货造成车辆等候,责任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总费用结算:

  2.结算:按甲方要求,每批次货到目的卸货后,凭运输发票及有效回单每月底结算一次。

  3. 运输线路:

  3.1:起运地点:

  3.2:到站城市:

  3.3:收货人 手机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条:本协议由甲方签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本合 同将自动延长一年。

  第十五条:若双方发生争执,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货运业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职责

  1、作为甲方的货运代理,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海运出口船期表及其它有关信息。

  2、甲方应根据出口货运委托书的要求,填制内容正确、完善、真实的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交乙方配船。如需指装船舶或船公司则应在委托书上注明。

  3、乙方应对甲方的出口货运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核,根据甲方要求的装箱,效期及备货情况进行配船,并及时将配船舱回单交甲方以便安排有关事宜。

  4、甲方负责按时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资料及相应的配合(资料:收货人全称、地址、电话、货物名称、型号、数量、毛重、净重、立方数、目的港、单价、总价、海关编码、核销单、报关委托书等,以便我司做单证用)甲方须提前7天提供给乙方,如提供资料等迟延原因而导致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甲方如要求更改资料,须出具书面更改单,在船开航前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如因变更资料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______海运费:____________至工厂内陆运价为:____________。

  二、费用与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结算当月海运费及有关费用。

  (1)付款放单(2)备用金(3)转帐(4)汇票

  2、甲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海运费及有关费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责任,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货物、提单和有关单据,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船开航后第二天,直接将电放提单传真给贵司。并在____________天内,在甲方结清货款的前提下,将核销单退给乙方。

  三、其它条款

  1、出口货运委托书是协议的组成部分,是本协议分期执行协议标的的要约与承诺。

  2、协议的海运费及国内段有关费用,如遇国家颁布价格和船公司运价调整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作好相应调整。

  3、本协议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4、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提出异议或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

运输合同 篇9

  合同号编:********

  签订地点:**

  签约时间:****.*.*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港口货物作业规则》及其

  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进口****在乙方港区内进行装卸、仓储等作业事项,甲乙双方均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遵照执行:

  一、甲方责任:

  1.1 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提供船舶、货物有关信息:

  1.1.1 每月28日前告知次月船期计划;

  1.1.2 提前七个工作日报告货物、船舶明细资料及具体抵港时间。

  1.2甲方委托乙方作业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合法性。对于法定或约定的危险货物、特种货物、限制性流通货物,甲方应在作业前两天内提供法定或约定的完整证明文件,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

  1.3 货物进港前的运输工具、装载方式符合法律法规与乙方操作习惯,运输工具与所载货物应当相适应,装卸作业应满足乙方正常作业要求,不存在导致乙方违规作业、非常规作业、作业难度系数加大、损坏作业设施或其他含有不安全因素的作业。

  1.4 甲方对乙方作业有特殊要求的,应在预报中明确说明作业所需的特殊工属具、特殊作业方式等要求,并应乙方要求派员现场指导乙方人员作业,必要时甲方还应提供特殊的作业工属具。

  1.5 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清乙方所有费用。

  二、乙方责任

  2.1 受甲方委托在乙方港区范围内对甲方***进行卸海轮、水平运输、堆存、装驳船(汽车)作业。

  2.2 乙方凭甲方在乙方存有样式的提货单和其他有效单证(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放货。如甲方变更出货凭证式样的,甲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并确认送达乙方,否则乙方在收到甲方变更提货凭证通知前已经按合同约定出运货物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进行作业。

  2.3.1 作业过程中,乙方对甲方货物实行单独作业、单独堆存。

  2.3.2 乙方将装卸、堆存的甲方货物全部交付给甲方提货车、船后,即完全履行货物交付义务。

  2.4 货物在储存期间,如属货物自身属性问题、内在品质问题、包装不符国家规定标准、超过免费堆存期等因素或甲方及其委托人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费用条款

  3.1 港口装卸作业费用以包干方式计收,包干费内容为卸海轮、港内水平运输、***天免费堆存、装驳船(汽车)。

  3.1.1 散进散出装卸包干费¥**.**元/吨(含税)。

  3.2 堆存费:自卸货之日起,免费堆存***天,超过免费堆存期后,每天按¥**.**元/吨计收堆存费。

  3.3 过磅费:如甲方需要过磅,每过磅一次收取¥1.03元/吨过磅费。

  3.4 遇上列未列明的费用发生时,如困难作业费、增加作业内容等由双方根据实际作业情况另行协商确定执行;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参照交通运输部《港口收费规则》执行。

  四、计费数量依据:

  4.1 货物装卸包干费外贸货物以海轮提单数为结算依据,内贸货物以海轮运单数为结算依据。

  4.2 过磅费以实际过磅数为结算依据。

  4.3 堆存费以货物实际出运数为结算依据。

  商检水尺数、海轮提单数、过磅数只作为计费依据,不作为甲乙双方货物数量交接的依据。

  五、费用结算及支付:

  5.1 乙方在海轮作业完毕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合规的装卸费发票;收到乙方的发票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付清港口包干费用。

  5.2 若因甲方原因暂时缓开发票,甲方应按海轮提单数先行支付95%的港口包干费用,待开具发票后结清费用;堆存费用每月25日结算;货物全部离开港区前付清港口所有费用。

  5.3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港口费用时,乙方有权留臵与甲方未付款额相当货值的甲方货物。

  5.4 甲方应通过银行以电汇或转帐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种费用。甲方采用其它方式支付乙方费用时,应承担该种方式所产生的额外费用。

  六、合同变更与补充条款

  6.1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若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或市场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未约定内容,双方可进行协商解,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港口货物作业规则》(20xx年发布,20xx年施行)的规定执行,或者遵循港口作业惯例实施。

  6.3 甲、乙双方须确保在装卸、堆存等过程中,遵守安全、健康、环保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并承担安全、健康、环保责任。甲方在港口范围内从事相关事宜,应满足乙方安健环管理要求,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七、违约责任条款

  港口费用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如果逾期未付,则按日交付迟付款额万分之八的滞纳金。

  八、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无效、变更、解除或终止而无效。

  九、纠纷解决条款

  9.1 因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9.2 除正在发生争议的条款外,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双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十、本合同约定的甲、乙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主体均包括各方的隶属于的各分子公司、职员、代理人、受托人。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运输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幽幽 身份证号码:350104199903030XXX承包方(乙方):幽幽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土石方运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幽幽市幽幽厂填土工程

  1.2.工程地点:幽幽市

  1.3.承包范围:土石方运输

  1.4.承包机械设备:5.6m*2.3m*1.5m(20立方)自卸车

  二、合同工期及合同工程量

  2.1.合同工期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甲方必须保证合同期不少于 200万立方 ,工程总量不得少于 200万立方 ,运输量 200万 立方。若实际运输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数量(变动量在±10%范围内),甲方按缺少量造价的20%补偿乙方,因此导致工期延误,于乙方无关,工期自动顺延。乙方需保证完成合同约定的运输量(变动量在±10%范围内)

  2.2.甲方提供足够的土石方工程量,乙方保证每月完成运输量不少于立方,若甲方原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合同工期顺延。

  三、合同单价及付款方式

  3.1.运距在 5.6m*2.3m*1.5m(20立方)自卸车运输价人民币为 6.25 元/立方、每车运输费人民币为 125 元;6.3m*2.3m*1.5m(25立方);每车运输费人民币为 元。若超过 0.3公里,每公里需增加运费人民币 0.5 元/立方。以上价格不含税价,即税收由甲方承担。

  3.2.此合同价格受市场浮动而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以市场柴油单价元/升为基准,若油价上浮 0.3 元/升以内,价格不予调整,超过 0.3 元/升按市场价调整。

  3.3.乙方车辆进场到位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元/车的自卸车预付款,共合计 200000 元整。

  3.4.运输费用每天结算一次,甲方在结算日的次日下午5点前需向乙方支付该时段运输费用总额 100% 。预付款等工程竣工后从尾款中扣除。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结算时间或拒绝结算。若甲方延期付款,按实际延迟的天数支付给乙方所欠工程款总额的5‰/天的赔偿。

  3.5结算方式:甲方以现金结算方式转入乙方指定的卡内。

  四、甲、乙双方权利和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甲方提供实性)及有关部门的审批的合法施工手续复印件给乙方。

  4.1.2.开工前甲方办理好合法进场手续,甲方负责道路的畅通、协调各方关系。负责城管、交警、交通、运输道路、林业、国土、公安,环保等部门的手续及疏通周边地方的关系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以便乙方能够正常运输,不受任何干扰。

  4.1.3.甲方指定需逆向行驶的,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如果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被交警、路政、城管、运输道路、林业、国土、公安环保等处罚由甲方负责处理,驾驶员的驾驶证被扣分,甲方应按每分赔偿给乙方叁佰元整(¥300.00元)人民币,车辆如被扣押超24小时以上,甲方应按每天补偿给乙方伍佰元整(¥500.00元)人民币。

  4.1.4. 因交警、城管、交通、运输道路、林业、国土、公安,环保等部门的手续及疏通周边地方的关系协调不及时等造成的误工、停工,甲方应给乙方每部车辆 500 元/天作为补偿,且每月停工、误工累计不得超过 2天 ( 48 小时),否则造成乙方的全部损失由甲方赔偿,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予赔偿。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车辆每天运输 24 小时(从 07 点―― 07 点),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保证挖机正常工作和安排好卸土地点。

  4.1.5.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各项款项,乙方有权停工,并撤离运输车辆,必要时乙方有权阻扰甲方施工,并追讨运输款的权利。若延期付款,甲方按实际延迟天数,按欠款总额的5‰/天赔偿乙方。

  4.1.6.如果乙方车队进场,非乙方原因而导致的无法正常施工,甲方应赔偿乙方所造成的误工和调遣等费用。

  4.1.7.乙方需按合同约定正常运输,服从甲方或现场人员的合理安排和调配。

  4.1.8.甲方负责工地运输道路的维护及维修,如因道路问题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应赔偿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1.9. 乙方在保证车辆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正常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交警、路政、城管纠纷由甲方负责,确保运输道路的畅通。

  4.2.乙方责任

  4.2.1.驾驶员在有关部门查车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跟有关人员争吵。

  4.2.2.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交通秩序行驶,发生安全事故及违规驾驶(如超速、窜红灯、乱停车)一切责任有乙方负责;

  4.2.3.乙方车队必须保证车辆及驾驶员的证件齐全,在施工期间必须遵纪守法,不得在场内赌博、打架、吸毒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2.4.乙方负责所有的机械、财产及人员的相关保险及安全措施费用,应加强作业的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人员伤害、劳动纠纷等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处理。

  4.2.5.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需提前进场,如果乙方因自身调配不当导致车辆不能按时进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按 500 元/天的费用赔偿给甲方。

  4.2.6.乙方的机械及财产由乙方自行保管,出现被盗,财产损失或损坏等问题有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出现问题甲方进行帮忙调解)。

  五、其他

  5.1.如发生纠纷,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5.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甲方通知乙方车辆进场到位生效(双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和添加条款,否则视为无效)。甲、乙双方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表,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及代表人身份证作为合同附件。

  5.3. 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直到合同工程款结清支付完毕之日自行失效。

  5.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幽幽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福州1234室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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