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时间:2021-02-28 16:03:21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运输合同范文五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运输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运输合同范文五篇

运输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合同价款:暂定为:,最终价款以实际拉运数量及托运方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金额为准结算。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对货物质量负责,严禁倒卖,途中发生的一切外部交通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托运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运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由方负责装车,方负责卸车。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承运方将货物运到托运方指定施工地点,由托运方统一验收,过磅计算数量及开票。否则,托运方不予验收及计算。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按元吨〃公里计算费用(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油材料、配件、修理、过路、过桥等费用能够全部由承运方承担)。工程竣工后,托运方按实际拉运数量一次性结算,承运方向托运方提供纳税发票,承运方自行到甲方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审计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

  第八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质量及数量,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但承运方必须完成合同标的物数量30%的任务。余款待完成合同任务后,结算资料经审计后,托运方根据审计金额视资金情况分期付款。

  二、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输费用;承运托运方指定的全部运输任务,运输车辆由承运方负责配车。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托运方经济损失。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收货人未验收之前)负责保管。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托运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运,应按运输合同价款3%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承运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数量和要求配车发运货物应偿付托运方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1000元车次。

  3。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条除本合同外,托运方、承运方各自的债权债务自行负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托运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拾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把淅川县新法院新址院内地表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实际现状,特订立本合同。

  1 1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1 1.1 承包范围

  淅川县法院新址院内土石方(为达到现场施工条件前期开挖主楼附楼以及施工道路需要清理的地表土方以及附属物等),具体尺寸及标高由甲方指定.

  1.2 1.2 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土石方的开挖、外运、。乙方还必须负责现场协调办理环卫、城管、交管、渣土等政府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 2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及结算原则

  2.1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综合单价包干为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价格波动、城管、环卫、交管收费、管理费、弃土场地费、措施费、规费、利润、税金、燃油涨价、场地内外关系协调(保证不参与施工单位材料购销等事宜,确保场外人员不来工地吵闹、拦路等现象发生)。

  2.2 本工程开挖及外运综合单价为 元/立方米,包含税金 %管理费 %等承包范围内所列的各项费用)

  3 计价方式及结算原则

  乙方已综合考虑本工程特点,现场条件、情况、雨季影响、承包范围及方式、合同条款,以确保施工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为前提,由双方根据现场核实原始标高及平面尺寸,进行工程量计算,再按合同进行最终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价格调整。 4 付款方式

  乙方在完成施工任务后经甲方确认达到施工要求,现场各方面都未遗留问题,开发单位付款后支付,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税务发票以及与本合同相对应的银行账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 工期、质量要求

  工期:甲方根据具体施工时间,以施工任务单形式向乙方发出施工指令,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天1000元的工期违约金,工期提前,甲方不承诺给乙方任何形式奖励。

  质量要求:在验收时必须达到场地干净、平整、实际测量标高及平整度应符合施工条件。工程质量未达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

  6 安全文明施工

  6.1 乙方应配备具有上岗资质安全员,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更换。

  6.2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受到媒体或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使甲方名誉受损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南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

  甲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运输合同 篇3

  托运方:******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鄯善汽车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约地:新疆XX县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意向,由乙方为甲方承运液化天然气,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天然气运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条款如下:

  一、 运输货物种类、质量及运输方式:

  1、运输货物:液化天然气,简称(lng)。

  2、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3、天然气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820-1999《天然气》中作规定的ⅱ类天然气。

  二、 协议履行期:

  承运日期: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合同到期,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办理续约。

  三、 运输地点范围:

  1、本协议运输起点为:新疆鄯善火车站镇广汇(lng)液化工厂。

  2、本协议运输终点为:甲方指定的(lng)接收气站。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为甲方提供了安全、及时、准确的运输服务。

  2、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完成约定的运输运量计划。(每月 25 号前甲方给乙方报下月的承运计划)

  3、因供气设施发生的故障而变更运输计划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按双方确定的运价、结算方式及时间,按期与乙方结算,支付运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10 台手续齐全完好车辆,必须对运输车辆及货物进行保险;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货2类及其它有关资质;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类证件齐全。

  2、乙方在甲方(lng)工厂灌装接气完毕,货物过磅称重,乙方在磅单签字后的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即: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货物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

  3、乙方应确保车辆的完好性,服从甲方统一调配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如需调整车辆或变更时,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

  4、货物重量以广汇液化厂磅单为准,卸车时的合理误差按每车±150公斤计算。超出此范围由乙方按(lng)出厂价从运费中扣除。

  5、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每月运输计划,向甲方出具书面《车辆编配数量计划承诺书》,确保运输车辆的数量,保证完成甲方的运输计划。

  六、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未能确保运输车辆数量或甲方的运输计划,应当向甲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的运费中扣除,违约金不足,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权追究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2、如因乙方未能按时、按量发运(lng)运输车辆,将受到以下制裁:可以加收违约金壹万元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七、运费结算:

  1、运费价格:给乙方承运运费单价按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

  2、里程计算:具体里程数由双方核实确认为准。

  3、吨位计算:乙方承担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磅差,在乙方开具相应的运输发票时应将产生的磅差进行冲减。(双方对账明细确认后盖章)

  4、结算期间:乙方负责向甲方开据专用运输发票。甲方依据乙方开出的发票,在10日内结算运费(自双方对帐确认收到发票日起计算)。

  5、为避免风险需缴纳运输保证金,首次运费中甲方有权扣除壹万元作为合同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乙方完成全年运输计划或确保每月运输车辆数量等履行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保证金由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

  八、调价因素:根据国内燃油价格调整幅度及(lng)的供需情况,造成承运方实际运输成本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可对液化天然气承运价格做适度调整。

  九、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一、结算信息:

  甲方名称:******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6号

  开 户 行:交通银行新医路支行

  帐 号:651******

  电 话:0991-6**** 传真:0991-6*****3 邮编:8**

  乙方名称:****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鄯善汽车运输分公司。

  地 址:新疆XX县火车站镇友好西路南侧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县火车站支行

  帐 号:10******9

  税 号:6521*****

  电 话:0995-*** 传真:0995-**** 邮编:83***

  甲 方:*******然气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 方:*******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20xx年6 月 1

运输合同 篇4

  合同号编:********

  签订地点:**

  签约时间:****.*.*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港口货物作业规则》及其

  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进口****在乙方港区内进行装卸、仓储等作业事项,甲乙双方均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遵照执行:

  一、甲方责任:

  1.1 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提供船舶、货物有关信息:

  1.1.1 每月28日前告知次月船期计划;

  1.1.2 提前七个工作日报告货物、船舶明细资料及具体抵港时间。

  1.2甲方委托乙方作业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合法性。对于法定或约定的危险货物、特种货物、限制性流通货物,甲方应在作业前两天内提供法定或约定的完整证明文件,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

  1.3 货物进港前的运输工具、装载方式符合法律法规与乙方操作习惯,运输工具与所载货物应当相适应,装卸作业应满足乙方正常作业要求,不存在导致乙方违规作业、非常规作业、作业难度系数加大、损坏作业设施或其他含有不安全因素的作业。

  1.4 甲方对乙方作业有特殊要求的,应在预报中明确说明作业所需的特殊工属具、特殊作业方式等要求,并应乙方要求派员现场指导乙方人员作业,必要时甲方还应提供特殊的作业工属具。

  1.5 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清乙方所有费用。

  二、乙方责任

  2.1 受甲方委托在乙方港区范围内对甲方***进行卸海轮、水平运输、堆存、装驳船(汽车)作业。

  2.2 乙方凭甲方在乙方存有样式的提货单和其他有效单证(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放货。如甲方变更出货凭证式样的,甲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并确认送达乙方,否则乙方在收到甲方变更提货凭证通知前已经按合同约定出运货物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进行作业。

  2.3.1 作业过程中,乙方对甲方货物实行单独作业、单独堆存。

  2.3.2 乙方将装卸、堆存的甲方货物全部交付给甲方提货车、船后,即完全履行货物交付义务。

  2.4 货物在储存期间,如属货物自身属性问题、内在品质问题、包装不符国家规定标准、超过免费堆存期等因素或甲方及其委托人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费用条款

  3.1 港口装卸作业费用以包干方式计收,包干费内容为卸海轮、港内水平运输、***天免费堆存、装驳船(汽车)。

  3.1.1 散进散出装卸包干费¥**.**元/吨(含税)。

  3.2 堆存费:自卸货之日起,免费堆存***天,超过免费堆存期后,每天按¥**.**元/吨计收堆存费。

  3.3 过磅费:如甲方需要过磅,每过磅一次收取¥1.03元/吨过磅费。

  3.4 遇上列未列明的费用发生时,如困难作业费、增加作业内容等由双方根据实际作业情况另行协商确定执行;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参照交通运输部《港口收费规则》执行。

  四、计费数量依据:

  4.1 货物装卸包干费外贸货物以海轮提单数为结算依据,内贸货物以海轮运单数为结算依据。

  4.2 过磅费以实际过磅数为结算依据。

  4.3 堆存费以货物实际出运数为结算依据。

  商检水尺数、海轮提单数、过磅数只作为计费依据,不作为甲乙双方货物数量交接的依据。

  五、费用结算及支付:

  5.1 乙方在海轮作业完毕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合规的装卸费发票;收到乙方的发票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付清港口包干费用。

  5.2 若因甲方原因暂时缓开发票,甲方应按海轮提单数先行支付95%的港口包干费用,待开具发票后结清费用;堆存费用每月25日结算;货物全部离开港区前付清港口所有费用。

  5.3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港口费用时,乙方有权留臵与甲方未付款额相当货值的甲方货物。

  5.4 甲方应通过银行以电汇或转帐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种费用。甲方采用其它方式支付乙方费用时,应承担该种方式所产生的额外费用。

  六、合同变更与补充条款

  6.1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若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或市场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未约定内容,双方可进行协商解,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港口货物作业规则》(20xx年发布,20xx年施行)的规定执行,或者遵循港口作业惯例实施。

  6.3 甲、乙双方须确保在装卸、堆存等过程中,遵守安全、健康、环保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并承担安全、健康、环保责任。甲方在港口范围内从事相关事宜,应满足乙方安健环管理要求,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七、违约责任条款

  港口费用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如果逾期未付,则按日交付迟付款额万分之八的滞纳金。

  八、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无效、变更、解除或终止而无效。

  九、纠纷解决条款

  9.1 因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9.2 除正在发生争议的条款外,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双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十、本合同约定的甲、乙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主体均包括各方的隶属于的各分子公司、职员、代理人、受托人。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运输合同 篇5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运输事宜,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制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方法

  1.乙方调派_______吨位船舶_______艘(船舶______________吊货设备)。

  2.运输起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终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____________货物于__________天内集中于______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__________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 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____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__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 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_______方负担。

  第六条 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____________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_______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______________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运输费用

  按___________水运货物___________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 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元,全船运费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____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运费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给乙方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交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存________份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意事项

  一、托运人注意事项

  1 、托运人关于承运人的主体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进行必要的审查和了解,才能确定对方是否具备承运资质和保障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的能力。

  2 、托运人应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为托运人填交的货物托运单经承运人接受,并由承运人填发货运单后,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3 、托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件上标明发站、到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

  4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照料、监护的货物,应由托运人指派押运员押运。押运员对货物的安全负责,并遵守运输有关规定,承运人应协助押运员完成押运任务。

  5 、托运货物内不得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

  6 、如实申报货物的真实和运输条件,要求包装符合运输安全的要求等。

  二、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1 、承运人承运货物时,应对托运人填交的托运单进行查核,并有权在必要时会同托运人开箱进行安全检查。

  2 、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上填明的地点,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到货地点。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货运单上规定的到货地点,如逾期运到,应承担逾期运到的责任。

  3 、承运人应按照通常的或者约定的路线将货物运送至约定的地点。通常的运输路线一般是指班列或者班轮运输,有固定的航次、班次、时间,固定的到达地,托运人随时可以办理运输手续。

  4 、承运人应于货物运达到货地点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

  5 、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交付货物。交付时,发现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时,应会同收货人查明情况,并填写货运事故记录。

  6 、货物从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经过三十日无人提取时,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征求处理意见;再经过三十日,仍无人提取或托运人未提出处理意见,承运人有权将该货物作为无法交付货物,按运输规则处理。对易腐或不易保管的货物,承运人可视情况及时处理。

  7 、承运人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货物在运输中的安全,完整、完好的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止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8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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