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运输合同范文集锦10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运输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运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共同协商一致,于20xx年3月27日达成本补充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运输油品,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货物起始点为******,到货地点为******由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计划,将在24小时内将油品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验收。
2.乙方要对承运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保质保量运输。
3.收货方式为标牌装油,升数交货。
三.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油库提供的吨位计算,***至****的工地****运价为60元/吨. 超出此范围的运价按0.8元/吨公里。
2.乙方在将油品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每月25日为结算日,由乙方按油库出库的吨位开具运输发票交由甲方,甲方在次月10日前付款。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限为20xx年3月23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运输合同 篇2
甲方(聘用方)
乙方(被聘用方)
驾驶证号: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车主)审核同意聘用乙方,(车主)牌照号新 车辆驾驶员。
一、乙方(驾驶员)的权利和待遇:
1、甲方聘用乙方时间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甲方和租赁方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自签定本协议起3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车辆安全押金 元;甲乙双方在解除协议时,如一方在本协议期内无行车事故、车辆认为损耗等事故发生,在接触协议的1月内,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交纳的车辆安全押金。
2、薪金与补助。
A、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月薪金 元。使用期满后同意继续留用的,月工资为出
勤 元/天,休息 元/天。出勤达到 天以上电话费补助 元。
B、补助。试用期不含在本协议期限内。签订聘用合同后,可享受每月通讯费补助 元。
C、请假在1周以上1个月以内,该月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出勤天数)通讯补助不计发。
D、其他福利待遇:根据甲方车辆实际营运情况给驾驶员发放一定得福利待遇。 E、工资和补助中含有医疗、养老保险部分,甲方不再给乙方办理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到劳动部门办理,甲方不另外支付该项费用。
F、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协议: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乙方工作职责:
1、聘用期内,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及租赁方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与租赁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安全行车、文明服务。
2、乙方必须持有效驾驶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精通驾驶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驾驶任务,并努力做到尽量节约油耗,降低车辆维修保养成本;
3、遵纪守法,准时出车,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保证一天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如因联络阻碍,导致未能及时出车,扣除当月电话费不贴。8小时外和双休日、节假日也须服从租赁方调度安排按时出车。
4、工作积极主动,服从调度,遵守单位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参加租赁方单位的打扫卫生和文明创建活动,协助做好租赁方单位其他有关工作。
5、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工作时间内如因乙方违反交通法规引起的责任,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文明行车,不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超载车、不疲劳驾驶,严禁利用车辆或将车辆擅自借给他人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6、乙方不得将甲方车辆借给其他驾驶员行驶,且发生油耗、损坏、丢失和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乙方应定时保养车辆,如换机油、检查轮胎等,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7、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使用本车辆,否则,在该事件内发生甲方车辆油耗、损坏、丢失和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甲方将车辆交给乙方时,同事交纳车辆行驶证、养路费、交强险保险卡、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船使用费、车辆保险卡等。甲乙双方在解除协议时,乙方应如数交回以上手续。
9、聘用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离开或为他人开车,甲方也不得无故辞退乙方。
三、乙方安全行车责任
1、 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章守纪,积极参加租赁方提供的交通法规教育和每月二次的安全学习活动,并积极参加、配合租赁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服从甲方租赁方的管理。
2、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超速、不酒后开车、遵守超车、会车、停车的有关规定。
3、 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格遵守驾驶安全操作规程,积极配合甲方、租赁方做好车辆出车前,回场后、及途中的保养工作,保证车辆不带病行驶,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予以解决。
4、 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工作,不疲劳开车。不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加强危险品的检查,保证车用灭火器良好。
5、 积极配合甲方和租赁方做好其他各项安全工作。
6、 聘用期内,乙方是该车辆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车辆如发生大小交通事故、发生行车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除像保险公司索赔外)均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
1、 应积极地办齐车辆的行驶证、保险证,并按期参加年检。
2、 按照租赁方管理体制部门的要求,配齐车辆营运设施设备。
3、 甲方应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若出现故障,应及时安排修理。
4、 甲方应按期组织乙方(驾驶员)学习运管、交通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5、 做好乙方(驾驶员)的管理。聘用前,甲方应对驾驶员的准驾资格、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和驾驶技能进行考核,若甲方(车主)需要更换驾驶员,需租赁方同意。
6、 甲方要按时发放工资,不得随意拖欠、扣发驾驶员工资,若因乙方的原因违章受罚或造成安全事故需要扣发工资的,应向乙方解释清楚。
7、 乙方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或租赁者有权解除合同。
五、聘用协议提前通知解除条件:
1、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乙方聘用协议,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A、 乙方不完成工作任务、违反租赁方车辆有关管理制度等,经甲方认定不合格的;
B、 租赁方与甲方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裁员;
C、 驾驶员因家庭、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岗位的;
D、 甲方车辆因故决定停用或出售、报废的;
E、 订立协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大成协议的。
2.驾驶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随时解除聘用协议
A、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租赁方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利益,泄露单位秘密,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B、 连续旷工时间超过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连续请假超过31天或请假超过一周达3次以上的。
C、 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为谢租赁方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D、 贪污、到其偶尔、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E、 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操作规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F、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借给其他驾驶员发现达3次的;或将甲方车辆借给其他驾驶员使用造成车辆损坏、丢失和交通事故的;
G、 非工作时间内擅自使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丢失和出现交通事故的; H、 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协议的执行和解除。
聘用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麦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协议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协议效力不变。
七、协议期限届满,聘用协议终止。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聘用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租赁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复印件无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手机): 联系电话(手机):
住宅电话: 住宅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件:(乙方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
运输合同 篇3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对接 在现代法学中,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分属不同领域,被不同的部门法所制约。在通常情况下,学者和实务操作者亦将二者割裂对待,分别研究。然而,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国际货物贸易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之间具有紧密的相关性。在实践中,正是由于国际贸易业务的操作对跨境交付货物产生需求,海上货物运输业务才应运而生。因此,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实际上是国际贸易合同履行过程的某个部分或某个步骤。正因为如此,国际贸易合同的主体必须使这两者良好地契合,否则难以保证其自身在国际贸易中利益与风险的平衡。
1 关注两合同之间对接问题的必要性
1.1 经济原因
自19世纪中期以来,经济全球化的脚步从未停止过,国际贸易更是日益繁荣。20xx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5%。作为经济全球一体化的重要参与者,唯有熟悉国际贸易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游戏规则,并熟练运用其规避风险,才有可能成为国际贸易中的赢家。尤其是20xx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在全球经济环境不佳的状况下,我国进出口贸易商必须正确理解贸易双方法律关系并加以灵活运用,才能有效规避风险,降低损失,保护自身权益。目前,大部分的国际贸易合同选择用海上运输来完成货物的交付,其主要原因是海运方式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具有性价比、安全性较高的特点。因此,探讨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与国际海运合同对接的问题十分必要。
1.2 现实原因
将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结合起来进行探讨是实践的需要。任何国际贸易的过程必然涉及货物的跨境交付,因此不可避免地需要选择某种运输方式来完成这一交付过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就是国际贸易商在订立、履行国际贸易合同后,为完成其自身义务而订立的辅助性合同。一方面,运输合同必须符合贸易合同的要求;另一方面,其作为一个独立的合同,涉及运输、交货等重要环节,对于贸易合同中当事人的利益有着非同小可的影响。由于这两份合同的衔接不佳而导致各种问题发生的情形在实践中不在少数。在这种“3方当事人、2个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当事人只有使这两份合同保持良好的对接,才能真正保护自身的权益。
2 两合同之间的对接环节
根据《20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xx)的规定,在国际贸易合同中,卖方主要的义务是供货、交货、通知买方等,买方主要的义务则是支付价款、受领货物、检验货物等。除此以外,其他的合同义务(如办理许可证,订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划分费用,提供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等)由买卖双方通过合同的具体约定予以分配。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连接点有二:一是主体身份,贸易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在很多情况下亦是运输合同的主体;二是贸易术语,贸易术语构成连接贸易合同和运输合同履行的桥梁。合同中贸易术语的具体内容决定国际货物贸易中的运输、费用、风险等由哪一方控制和承担,而这些环节在实践中又是需要通过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来实现的。换言之,这些环节既受到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制约,也受到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制约。
3 两合同之间的具体对接问题
3.1 fob条款下货物的控制权问题
fob条款一直是国际贸易实践中欺诈案件的“多发地带”。一般在订立国际货物贸易合同fob价格条款时,由进口商负责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进而享有要求承运人签发提单的权利。这意味着出口商可能过早地失去对货物的控制权。例如天津海事法院曾处理以下案例:发货人虽持有提单,但因为提单上的托运人一栏记载为收货人,故发货人与承运人之间不存在权利、义务的关系,出口商对承运人不享有诉权,法院据此驳回发货人的起诉。
作为发货人的出口商面临的这一风险,在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之后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该规定第12条明确:“向承运人实际交付货物并持有指示提单的托运人,虽然在正本提单上没有载明其托运人身份,因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要求承运人依据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该条的适用范围存在一定的限制(即原告应当是向承运人实际交付货物的托运人,涉案提单应为记名提单),故此类风险并不能完全被排除。 简言之,在fob条款下,卖方在交易伊始就丧失对货物的控制权,其至少面临两方面的风险:其一,买方不支付货款时,除了对买方提起诉讼这一方式外,几乎没有其他救济途径;其二,在卖方向承运人(或无船承运人)索赔时,其面临证明其与承运人(或无船承运人)之间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的困难。
以上种种问题即由实务中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与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之间不能很好对接所致。换言之,货物卖方若要避免此类风险,必须对这两个合同的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整。卖方可以要求将跟单信用证下对单据的要求修改为“货运代理人收讫货物证明”(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pt,fcr)。这样,无论提单如何签发,签发给谁,卖方都以fcr方式完成结汇和交易。但由于在这种方式下卖方只需向承运人交货即可结汇,故对买方而言风险甚大,买方一般不会同意对信用证作如此修改。事实上,此种方式是否可行,完全取决于买卖双方在谈判中的地位。
基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fob条款下的货物卖方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尽量控制风险。
(1)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合同中明确:采用fob条款,运输由卖方进行,运费由买方承担。即卖方在安排运输时一定要明确其应当被记载为提单上的“托运人”,并要求承运人将提单签发给卖方,以保证卖方对货物的控制权。国际贸易沿用的国际惯例一般并非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如果国际货物贸易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对贸易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作如上更改,则在法律上并无任何障碍。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第42条第3款借鉴《汉堡规则》的规定,对“托运人”定义作出扩充,使《海商法》中的“托运人”既包括缔约托运人又包括实际托运人(发货人)。因此,在我国,倘若出口商能够证明自己是实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的当事人,则其“托运人”的地位就可以得到证明,故出口商通常会留意对大副收据等交货凭证的签收和保留。但仅有这些凭证不足以保护其自身利益,因为《海商法》没有针对“发货人”的权利作出任何规定,只是简单地将其放入“托运人”的定义中。《海商法》规定: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应当签发提单。但根据该条规定,并不能明确“发货人”是否有权要求承运人向其签发提单。在实务中,承运人仅依据向其委托订舱的托运人的指示签发提单,而拒绝依据发货人的指示将提单签发给发货人,或拒绝将提单上的“托运人”显示为“发货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出口商最好能在贸易合同中明确约定,货物买方在安排运输时必须保证提单上的“托运人”一栏记载为货物卖方,并且货物卖方享有优先要求向其签发提单的权利。此外,fob卖方不仅要在货物实际交付时要求承运人将其托运人的身份记入提单,且要以《海商法》下“实际托运人”的身份,要求承运人将提单签发给fob卖方,以避免自身过早地丧失对货物的控制权。综上,在目前的国际贸易实务中,fob方式下贸易合同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之间不能较好衔接的问题比较突出。出口商应当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在对贸易对象信誉度不甚了解的情况下,建议出口商选择以cif方式出口货物。
3.2 贸易方式的灵活选择
事实上,贸易方式的选择非常灵活,若简单地认为“出口宜采用cif术语,进口宜采用fob术语”是不可取的。贸易商应当从自身的实际要求出发作出选择。
一些散货(如石油等)交易通常签订年度合同,而每一票具体货物的价格却以货物装船(或提单签发)当天的市场价格为准。在这种情形下,谁掌握运输的控制权,谁就掌握货价的决定权。
例如,在市场波动、货价下跌时,fob买方可以通过拖延时间、暂缓装货的方式来谋取货价下跌带来的利益。在英国曾发生这样的案例:某艘油船被程租去尼日利亚装运12万t原油。在船舶已经到港的情况下,由于fob买方(承租人)了解到当年2月份的油价可能比1月份下降0.617美元/桶,故想拖延至1月31日以后装船(贸易合同约定,货价以提单签发日期为准),遂要求船舶所有人延后装船。然因种种原因,船舶所有人仍签发1月31日提单,致使fob买方(承租人)蒙受60万美元的损失。fob买方(承租人)因此向船舶所有人提起索赔。实务中不乏贸易商抓住诸如税率变化等可乘之机,先以fob买入货物,而后在船舶尚在海上运输途中,甚至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再寻找合适的买方的事例。
在国际货物交易中,买卖双方应当从自身的需求和便利性出发来选择是否掌握运输的主动权,并且不必受制于传统的fob或cif方式。如果国际贸易双方订立的是长期合同,且买方可根据自己的库存、销售情况来决定具体交易时间,则其可要求以fob价格进行交易,以便掌握主动权。
3.3 滞期费的衔接
有观点认为,滞期费仅在运输合同项下值得注意,而在贸易合同项下不应当关注。事实并非如此。在目前港口拥堵频繁发生、国际贸易利润日趋下降的背景下,动则几万、几十万美元的滞期费有可能成为决定国际贸易是否盈利,或者盈利多少的关键。无论货物的运输由贸易中的哪方控制,均无法回避滞期费的问题。
倘若港口拥堵或者装卸效率低下,则发生滞期费的可能性就较高。因此,船舶所有人通常在租约中约定由承租人承担滞期费。在cif方式下,承租人(卖方)可以控制装货时间,但无法控制卸货时间。因此,作为承租人的卖方会尽量将卸货港可能发生的滞期费风险转移给买方。同理,fob方式下的承租人(买方),亦会尽量将装货港可能发生的滞期费风险转移给卖方。所以,在订立货物买卖合同时,负责安排运输的一方应当在贸易合同中增加条款,约定合同另一方须在多长时间内完成装(卸)货,否则由此发生的滞期费将由另一方承担。
在订立贸易合同时无法预估租船合同下的滞期费数额,因此通常的做法是在贸易合同中加上“滞期费按照租约约定”(as per charter-party),即将租约中的滞期费条款并入贸易合同。如此,订立运输合同的一方即可通过贸易合同与运输合同的对接,将其无法控制的装(卸)货滞期费转移至贸易合同的另一方。有学者质疑滞期费条款并入的有效性,认为非承租人的贸易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无法了解租约内容的,因此,将租约中的滞期费条款并入贸易合同并让其承担租约下的滞期费并无依据。英国法则认为,既然贸易合同中明确约定作为非承租人的贸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装卸义务,且明确滞期费数额按照租约确定,这就意味其能够预见一旦装(卸)货发生延误,即应当承担滞期费损失的后果,因此滞期费条款的并入合法有效。当然,贸易合同中不负有安排运输义务的一方(非承租人)亦可通过在贸易合同的滞期费条款中设置费用上限来保护自身利益。鉴于英国目前仍是世界海事审判的中心,故英国法对该问题的判例对实务操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滞期费问题较为复杂,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实务中一直是热点问题,国际贸易商应该对其有所了解。若要保证贸易合同中滞期费的约定能够完全保障自己的利益,则务必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滞期费条款有所了解。例如,对于装卸的开始时间,不同的措辞即产生不一样的结果。倘若贸易合同中约定“自船舶抵达指定泊位时起算滞期费”,则港口拥挤所致的滞期费就不能转嫁给非租船方,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船舶抵达指定的码头(泊位)后方能开始计算 装(卸)货时间;但是倘若在“自船舶抵达指定泊位时开始起算滞期费”之后加上“无论靠泊与否”,则即使船舶没有进泊,也允许船长在进港后递交装卸货准备就绪通知书,装货时间也从此起算。
综上,国际贸易商需要掌握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滞期费的概念和内容,否则,倘若贸易合同与运输合同中的滞期费条款不能很好地衔接,就可能给贸易合同中安排运输的一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3.4 风险的分配和转移
由于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即是对国际贸易合同项下运输部分的履行,故两合同之间必然存在诸多关联。又由于运输合同项下的风险与贸易合同项下的风险常常发生转移,因此贸易合同商应当对此予以足够关注。
运输合同 篇4
托运方:
承运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合作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被托运机械设备的名称、规格、运距
第二条 施工机械的起运地点 ___________ 施工机械的送达地点
第三条 施工机械的运输时间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五条 施工机械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六条 结算方式:装车付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未按要求停置,造成施工机械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的由托运方承担责任。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完成机械设备的托运工作,承运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
2、运输过程中机械损坏,承运方应按机械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方。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②托运方本身的过错。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规定以书面文字为准,且经双方签字盖章。) 本合同一式二份,托运方、承运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运输合同 篇5
甲方:安徽省芜湖市万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工程施工地段,连云港江庄采石点——滨海港。
根据对工程直接性操作,需乙方组织施工车辆,双方应在平等互惠互利基础上,确保工程按期安全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规定,明确双方在合作权利、经济义务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为此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运输价格及付款方式
1、石料运输价格每吨___元,运距为___公里。
2、甲方提供的采石装卸地点,必须保证在双方约定的164公里之内(下货点除外)如超出约定里程,甲方按原定价格比例(每公里0.2元/吨)无条件承担支付给乙方。
3、付款方式:凭甲方地磅单,按吨位每____天结算一次,甲方不得跟乙方车辆驾驶员或车主单独结算,一经发现造成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二、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运输总量不低于20辆车运输12个月,并保证乙方每日每辆运输车正常运输2趟。
2、甲方应确保乙方车辆在装下场地及沿线道路等方面畅通并帮助乙方办理与装、下场地及沿线路段的一切通行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对沿线路段的交通、交警、路政、市容等管理部门不能有任何干扰扣证、扣车等行为出现,一旦发生所有费用、损失均甲方承担,包括过路费。)
3、如甲方每天不按时结算运输款,造成停工因素,甲方应付乙方车辆每天、每辆停工损失费____元。
4、如甲方在施工中造成乙方停工(不得超过24小时)超越24小时甲方应付乙方每天、每一辆车____元(恶劣天气除外)。
5、甲方因政府事宜需停工,应提前通知乙方,甲方需要车辆,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三、乙方职责
1、乙方确保甲方所需要车辆在甲方工地施工。
2、乙方车辆进入场应听从甲方指挥和调动,如不听从指挥造成损失乙方负责。甲方指挥不当造成损失甲方负责。
3、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偷卖甲方货源,一经发现罚款所装货源的伍倍,(如特殊情况造成甲方货源无法到达卸货点,甲方得追究乙方责任。)特殊情况,如:交通事故。
4、如乙方车辆出现交通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
5、自合同签订后,乙方应___天内保证车辆进场。
7、乙方担任起一切运输责任,杜绝施工途中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触犯合同条款影响施工队正常生产造成恶劣影响一次性罚款10000-50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肇事者应受法律制裁与罚款。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合同期间,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持方赔偿经济损失_____元。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运输合同 篇6
发包方: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在龙冈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理处)并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授权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在XXXXXXXXX区(包含XXXXXXXXX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危险品运输业务洽谈工作。
2.甲方授权乙方在XXXXXXXXX区(包含XXXXXXXXX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普通货物运输业务。
3.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标志标识。
4.分理处承包利润分配方式采取保证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
二、优惠条款
1.甲方批准给乙方XXXXXXXXX元每月的专业物流交易
2.乙方分理处一年内完成业务量达成XXXXXXXXXX万以上并且安全无事故或纠纷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分理处的前期业务开展进行全面的指导并给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分理处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接洽时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员工身份来进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长期运输业务或批量的运输业务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给予审核,签定合同时加盖甲方合同章。具体的运输由乙方实施,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6.分理处在招聘员工时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7.合同期内分理处的各项支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为经营者也是XXXXXXXXX分理处的负责人。
9.乙方有权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设置分理处的内部机构。
10.乙方有权按规定任免分理处中层干部。
11.乙方有权决定企业工人工资的分配方式。
1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业务或单次运输业务,乙方所承接的业务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名义。
13.所有承运乙方业务的危险品车辆,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并与其签定承运合同和责任状,同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各种保险。乙方不得私自寻找车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4.分理处办公场地的先期开办费用.人员工资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资金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运输合同和派车单与乙方结算。
2.乙方按照运费总额的7%上交利润给甲方。
3.结算时间按月计算,每月的3号前结清上月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协调所需危险品车辆,如因甲方故意行为有损乙方利益的,甲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业务报审申请时,必须在一周内作出审核意见,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3.客户运费采取汇至甲方账户的,甲方必须按时按标准支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截留或挪用,否则,甲方承担10%赔偿。
4.如乙方私自承接单次运输业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本次运输费用的10倍赔偿。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确因特殊情况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否则,乙方承担预接洽业务总额的5%的罚款。
6.乙方必须加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第一年的业务基数为XXXXXXXXX万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连续两年无法完成的当年基数的,甲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8.乙方必须对甲的各种资料及数据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追偿乙主的损失。
9.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或变象以分理处员工以外的身份承接业务,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约定期限而终止后,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同样或类似的经营活动。
10.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在双方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
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1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2.乙方必须因乙方原因导致六、争议解决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XXXXXXXXX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XXXXXXX(盖章)乙方:XXXXXXX(签字)
地址: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运输合同 篇7
施工安装单位(甲方):
用户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____省____市物价局商政发20___52号文件》和陕建发(20___)77号文件《____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新住宅及锅炉房、餐厅使用管道燃气的用户应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通知》等文件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为了更好的方便业主,乙方将滨河湾小区的天燃气管网安装工程承包给____县XX天然气有限公司承建,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安装地点:
3、安装用户数量:
二、工程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天燃气管道施工和安装和庭院管网、包工包料、包安全、保质量、入户安装;以及户内外管道焊接、吹扫、试压、防腐,阀门及调压计量装置安装等。楼栋调压箱、及调压箱后户外户内低压管道、自闭阀、报警器、C卡智能表、管件和管网安装,管网设计,(含调压箱)从____市主管网接至用户末端的所有工作内容。
三、合同施工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总工期天
供气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质量标准合格。
工程质量执行标准《____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___;《____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94-20___;《____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33-20___。
五、工程施工安装费用:
该工程费用共计:大写元
元(平均每户元)
1、以上费用为管网设计、管网施工和安装、包工包料、安全文明施工、调
2、整体管道及安装施工费由甲方承担,施工费不包括施工中不可避免损坏
2、付款方式:
A、签订合同后____日内首付%,以后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进度
B、甲方在收到全部工程款后给乙方出具税务发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缴费之日起,组织对乙方的庭院居民用户进行设计、施工、安装。
2、甲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可顺延工期)
3、甲方对工程所安装质量全面负责。
4、工程安装结束后,在通气使用时,甲方有义务负责调试并教授乙方安全使用知识,在首次办理C卡智能燃气表充值业务时,发放给用户《天然气安全使用手册》一本。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种材料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并提供验收资料。
5、甲方在入户供气设施安装合格验收全部移交给乙方后,如乙方违规操作,私自拆卸、包裹、暗埋、改动、损坏燃气设施,丢失燃气设施,造成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正常供气,依据《____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等集中燃气设施维修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20___147号)的规定,依____市物价局下发(20___)63号文件关于《燃气管道设施维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批复》燃气管道设施维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若乙方申请通气前,经甲方入户检查,无拆卸、包裹、暗埋、改动、燃气设施完好,达到通气条件,方可通气。
6、乙方的燃气设施必须在甲方的指导下使用,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接受甲方的日常维护、检查检修、校表等业务。
7、保修期________年,终身维护,在使用之日起________年内,甲方施工的燃气设施因施工质量、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保修期满后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方施工人员应遵守乙方单位有关制度和管理。
七、乙方的权利的义务: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乙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庭院施工图、建筑图各一份交甲方使用,并对所提供图纸的准确性负责。
2、在施工安装期间,乙方负责保障相应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3、甲方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有1-2人协调管理人员,负责对内部施工环境的协调,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如遇阻由乙方协调。
4、如甲方不按图纸施工或使用材料不合格,乙方有权要求停止施工安装并承担相应责任,或向监督部门反映。
5、工程竣工验收通气后,乙方必须按操作规程使用,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使用的燃气阀、管、表、灶等设施,要自觉爱护,确保安全运行。
7、工程安装结束后,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路线或增加用燃气设施,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8、依据____市物价局下发(20g___)63号文件关于《燃气管道设施维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批复》收费,甲方提供国家收费标准文件,乙方按时交纳燃气设施的维护费。
9、乙方安排一名燃气专职管理员,长期负责本家属院居民的用气安全,燃气设施的维护,并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人员安全检查工作。
八、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备有24小时服务电话091XXXX1515随时为乙方提供便捷服务。
2、在调试期间,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予以配合,确保安全用气。
3、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在接到抢修告知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在甲方未到达现场前,乙方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事故的次生灾害发生,因乙方知而不报或甲方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发生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应损失。
4、乙方户内燃气管件安装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对已安装完毕的户内燃气设施
进行实物移交,若乙方不积极配合,在5个工作日内不接受,视为乙方同意接收。
5、乙方必须按合同给定支付工程款,否则甲方不予设计和施工。
九、施工安全:
1、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关的施工资质,上岗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上岗证明文件。
2、施工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安全要求。
3、甲方要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现场要有专业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4、高空作业必须要有完善的安全保护设施;如带安全帽,保险带等。
5、施工中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如“天然气管道施工,请行人、车辆注意安全”;“天然气管道施工,行人、车辆绕道通行”等。如未设立、设立不当、或处置不当造成行人、车辆发等第三方发生事故,其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6、必须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7、乙方现场人员对不安全因素有权现场制止直至停工作业。为确保施工安全,甲方施工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任务。
十、其它约定:
1、发生不可抗力、国家产能不足、上游气源限制、冬季采暖用气高峰或者燃气设施抢修等情况导致供气压力不足,导致用气人不能正常使用的,供气人应及时协调业主或上游气源原因。
2、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商业用户和民用用户合表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立补充协议。
3、如遇C气表的电子部分计数不准或失效,按C卡气表的基表(针轮)读数计算,多退少补。
4、从乙方在建筑红线内的燃气设施、设备为乙方财产,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在质保期结束后,提供终身有偿维修、维护服务。
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乙方的燃气管道、用具等相关设施进行检查的义务。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安全知识、使用方法培训。
7、甲方有义务按《____镇燃气管理条例》《____省____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用户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8、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天然气质量,以上游燃气的质量标准为准,并符合天然气G7514标准。
9、乙方办理开户供气手续时,应提供物业开具的证明和户主身份证明资料,有燃气具销售单位统一办理开户通气手续。
10、为保证安全,乙方必须在购买燃气具并安装好后,甲方才给予办理开户手续及勇气工作。
1、为确保安全,在乙方入住率达到60%以上,甲方才予以向乙方开通供应天然气。
十一、甲、乙双方补充条款:
1、甲乙任何一方违约,需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并承担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2、违约金按相对应合同价款的5%计算。
3、本合同所有条款为甲乙双方的约定,甲方不与乙方小区业主发生任何经济关系。
4、整体工程完工调试合格后移交乙方管理。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时如发生争议,双方协调解决或仲裁。若双方协调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不影响合同的执行。
十三、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十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或另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8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 根据国...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
│ 货物编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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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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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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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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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 承运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 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____ 帐号: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周记
运输合同 篇9
产品销售运输三方协议
供货单位(简称:甲方):
购货单位(简称:乙方):
承运单位(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煤炭购销运输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1,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方向乙方销售煤炭,甲乙双方认可丙方作为承运单
位承运甲方销售给乙方的煤炭。
2,甲方向乙方提供煤炭 吨煤炭单价 元,运费单价 元。甲方向乙方出具煤炭款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丙方向乙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运输发票(税率7%)作为结算票据。丙方委托甲方代收货款。
3,丙方在承运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甲方发出货物与乙方收到货物数量不得减少2%,超出部分由丙方承担并按相应价格赔偿甲方。
4,收货数量及质量依到乙方场地后乙方的检测数据作为结算依据。
5,乙方在收到货物及收到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运输发票(税率7%)票据10日内,1次性以银行或现金方式向甲方付清煤炭及运费款。甲方在收到款项后5日内以银行或现金方式向丙方支付丙方票据所开具的运费,甲方不得截留运费。
6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7,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供货单位(简称:甲方):
购货单位(简称:乙方):
承运单位(简称:丙方):
年月日
运输合同 篇10
甲方:XXXX市XXXXX材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
乙方现有 台商品砼搅拌运输车(车号: )。 在甲方经营期间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砼运输服务,以满足甲方砼运输需要。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作条款
1. 合作期限:自月月以后根据甲方需要确定是否续签。
二、 运价、结算方式:
1. 签订合同当天,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元/车。保证金于次月底前由甲方退还乙方。
2. 乙方承运甲方商砼,单边运距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甲方按元/m3向乙方支付运费(方量以施工方收料员签收的方量为准,如因甲方或施工方原因,出现整车返料或转料的,按实际返料或转料方量计算)。
3. 单车拉砂浆、单车拉水按元/趟结算。
4. 单边运距每增加1公里,每方增加运费1.00元。
5. 甲方每月1-2日为乙方办理上月的结算。每月底前甲方为乙方支付上月运费。
三、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如果甲方运量不足,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其他单位承揽业务;甲方一旦有运输任务时必须先满足甲方运输。
2)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安全作业,有权根据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要求整改,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 乙方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可由甲方协助负责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交管、运政方面的协调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因运甲方的商砼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甲方承担。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自行负责驾驶员的聘用(驾驶员必须持A2以上证件才能上车),所聘驾驶员的工资及福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 合作期间,乙方驾驶员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自觉排队候车,配
合和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无条件接受甲方调度的安排.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运输任务,如有余料,
听从调度安排。严禁盗卖所运商砼;严禁徇私舞弊。违者,除全额交回所卖砼款外,另罚款5000.00元/次,罚款在当月的运输费中扣除,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乙方驾驶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定,运输往返途中及卸料过程中的一切安
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经营盈亏风险亦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驾驶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
5) 乙方驾驶员每天下班时必须将当天各工地签字后的“预拌商品混泥土送
货单”交回甲方,如乙方驾驶员丢失送货单导致甲方不能结算砼款的,该砼款由乙方全额赔偿。
6) 因乙方驾驶员原因未达到甲方及甲方客户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
乙方承担。
四、 违约责任
1. 因乙方原因使甲方砼料报废或影响施工方施工质量造成甲方违约,乙方
除赔偿甲方损失及甲方被施工方索赔损失金额外,另按索赔金额的5%支付甲方违约金。
2. 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则按未付款额的5%支付违约金。
3. 任何一方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作,应赔偿给对方合作期内
的全部经营损失。
五、 其它
1. 任何一方在本合作执行中提出解除合作,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4.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市XXXX建材有限公司乙方: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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