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时间:2021-07-26 22:29:10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运输合同集合7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运输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运输合同集合7篇

运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承包运输过程中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运输顺利完成。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并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

  运输土石方,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地点、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工程承包运输时间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时间为一年,即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单价以本工程单趟运距为 1500米以内,按每立方3元人民币计,(此为完税价)。

  3、每次结算以计量验收单为准,路程以双方共同核实实际路程为准。

  4、付款方式:日清月结。土石方运输合同第三条:燃油费用

  甲方负责提供充足的燃油,乙方结算燃油的费用,甲方提供的燃油不得高于市场价格。(燃油必须符合车辆出厂要求及工作环境的要求)。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工程爆破。

  2、甲方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3、甲方无条件负责乙方司机的住房问题。

  4、甲方在每月前给乙方制订当月的土方量。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土石方运输任务。

  2、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3、违章开车等,造成大小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其他责任

  1、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必须在当天安排开工,如拖延工期,挖机甲方按1800元/天赔偿、汽车按300元/天赔偿乙方损失。(每月双方可有3天的停工日)

  2、甲方在正常工作中不得随意停产,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误工,乙方不属违约并且甲方应按1800元/天标准补偿乙方的损失。

  3、在工程作业中,甲方爆破造成人员伤亡的,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确保完成爆破任务,不得影响每台挖机每天1500立方的工作量。

  5、乙方可根据甲方工程量的要求增加车辆。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第二条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运输款,乙方有权利停工,造成的误工,由甲方承担一切后果与责任。

  7、乙方车辆在进入甲方工作区域内,甲方先付乙方托用费8000元整。

  8、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工作期限,如提前解除乙方的工作期限,甲方必须无偿支付乙方的托运费,并承担一定的补偿费(补偿费由双方协商拟定)。

  9、在正常工作中,车辆出现需维修问题,费用由乙方自理。在维修期间,延误甲方工程不得算乙方违约。

  10、甲方制订的工作量每月不得小于18万方、不得大于24万方,如增加或减少工作量,甲乙双方必须提前一月协商解决。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制订的工作量,甲方有权不付乙方当月的工程款。

  第七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

  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

  2、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4、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运输物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物品及起止地点

  托运主要物品:XX立方米储罐一个 起点: 目的地:

  二、 操作流程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3甲方装物品。4双方验收物品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付物品。6收货单位验收。7验收后验收方电话回复。8甲方承担运费。

  三、 甲方义务及责任

  1、甲方提前8小时通知乙方运输,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物品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的信息。乙方在接受甲方通知后准时到达物品的起运地点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便更。

  2、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提交相关单据及发票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四、 乙方责任

  1、乙方应确保有运输本合同的资质、无效运输的,对于甲方的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对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物品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运输物品、安全、准时、准确的蒋物品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3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物品被盗、丢失、货损、交货不清、物品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承担损失。

  4、 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的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若由于为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5、 乙方在运输过程产生的任何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五 费用

  本合同运费为1000元(大写:1000元),此金额含税。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六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物品运送到约定的地点,乙方应当承担运输费用20﹪的 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并要赔偿损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交货延误,影响合同执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2、甲方无故不支付运输费用的,向乙方承担未支付运费的20﹪的违约金。

  七 文本及时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时生效至物品运输完成,并经甲乙检验无损,双方办理交接为止。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运输合同 篇3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章名】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个人或联户与法人签订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签订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方必须持有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军事运输,公路与水路、铁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三条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按照同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和计划的要求。根据运输能力与国家物资挑唆计划和公路运输治理的规定签订。

  【章名】第二章 运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五条 承、托双方根据需要,可订立年度、季度、月度货物运输合同,亦可按货物的批量订立运输合同。年、季、月度货物运输合同签订后,托运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承运方提送履行合同的月、旬、日运输计划。运输计划是货物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调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必须根据国家平衡下达的指标签订;属于国家指导性计划调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参照国家下达的指标,结合承、托双方的实际情况签订。

  第七条 代订运输合同,要有委托单位证实。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名义签订,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运输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一、货物的名称、性质、体积、数目及包装标准;二、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货人名称及具体地址;三、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四、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五、货物的交接手续;六、批量货物运输起止日期;七、年、季、月度合同的运输计划(文书、表式、电报)提送期限和运输计划的最大限量;八、运杂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九、变更、解除合同的期限;十、违约责任;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 长大、粗笨货物、危险品和国家限运以及需要办理检疫、商检、海关、公安、监理手续的货物,交运前,托运方应提供有关机关的准运证实。

  第十条 货物交运时,托运方应按合同规定向承运方支付运杂费。运杂费的支付办法,按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托运方的义务:一、按合同约定时间预备好货物,在货物起运期内及时发货、收货,所装货物符合合同签订内容,装卸地点、货场具备承运方正常通车条件;二、负责装卸时,应预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机具,按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搞好装卸;三、装运散装货物,应提供计量设备,按规定标准装载。需要包装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或国家主管部分规定的包装标准;国家未规定包装标准的货物,应在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四、托运超限货物,应事先向承运方提供货物说明书。需要特殊加固车箱时,应负担所需用度。承运方的义务:一、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目、起止点,公道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二、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三、实行责任运输。安排装货的车辆,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四、装运鲜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承担专门约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 在货物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按合同规定办好货物交接手续,做到责任分明。一、托运方应凭约定的装货手续发货。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并查看包装及装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承运方确认无误后,应在托运方发货单上签字;二、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收货人和承运方应在场点件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应在承运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上签字。如发现有差错,双方当事人应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由收货人在运费凭证上批注清楚。

  【章名】第三章 运输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三条 运输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如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须负担对方已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四条 涉及国家指令性计划的运输合同,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前,须报下达计划的主管部分核准。

  第十五条 因自然灾难造成运输线路断阻或执行政府命令等原因影响按时履行运输合同时,承运方应及时通知托运方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 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包括公函、电报、变更计划表)提出或答复。

  【章名】第四章 违反运输合同的责任

  第十七条 承运方责任:一、由于承运方过错,造成货物逾期到达,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二、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时止,承运方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负责,并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一)不可抗力;(二)货物的自然损耗或性质变化;(三)包装不符合规定(无法从外部发现);(四)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五)托运方的过错;(六)有押运人且不属承运方责任的;(七)其他经查证非承运方责任造成的损失。三、货物错运到达地或收货人,由承运方无偿运到规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理。四、假如托运方或收货人证实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治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到50%的罚款。

  第十八条 托运方的责任:一、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二、由于托运人发生下列过错造成事故,致使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第三者物质的损失,应由托运人负赔偿责任:(一)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二)错报粗笨货物重量;(三)货物包装不良或未按规定制作标志。三、货物包装完整无损而货物短损、变质,收货人拒收,或货物运抵到达地找不到收货人,以及由托运方负责装卸的货物,超过合同规定装卸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均应由托运方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 违约金、赔偿金的规定:一、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商订,同等对待,一般最高不应超过违约部分运量应计运费的10%。二、货物的灭失、短少按灭失、短少货物的价值赔偿;货物的变质、污染、损坏按受损货物所减低价值或修理费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交通部商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另行规定。三、造成车辆、设备损坏或第三者物质损失,按损坏或损失部分的价值赔偿。四、造成车辆空驶损失或延误损失,按空驶损失费或延滞费赔偿。

  第二十条 承、托双方彼此之间要求赔偿的时效,从货物运抵到达地点的越日起算,不超过一百八旬日。赔偿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方应在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越日起六旬日内处理。

  第二十一条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明确责任后旬日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运费来充抵。

  【章名】第五章 运输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

  第二十二条 承、托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分调解,或申请合同治理机关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章名】第六章 运输合同的治理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分和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的运输合同进行检查监视。

  第二十四条 凡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方,都应定期向交通运输主管部分书面报送履行合同的情况,以便考核。

  【章名】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不适用于涉外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甲方(托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账号:

  开户行:

  电子邮箱:

  电话:

  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货物托运

  1.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应填写《货物托运单》(附件),明确托运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规格、货物的起运和到达地点、收货人名称以及详细地址和联系方法。

  1.2甲方托运货物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给乙方,并配合乙方工作,及时为乙方承运车辆办理提货、装货等相关手续,指导乙方进入指定的发货地点。

  1.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应符合标准,保证货物的质量、包装和温度等要求,在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合理指示进行操作的情况下,货物应是安全并可以运输。

  1.4在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点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

  2、货物承运

  2.1乙方应持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以及经营许可证,并按照甲方发出的《承运车辆及日程安排表》(附件)为甲方安排车辆和人员。

  2.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运输期间内,确保货物包装、数量,并安全的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货物交接签收。不论运输情况如何变化,都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

  2.3乙方应在货物运输中,保持与甲方的联系,若发生意外或其他异常情况,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严格执行甲方的处理意见。若造成货物损失,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以减少损失,并详细提供事故的相关资料。

  2.4乙方不得将有化学类、、污染类、气味挥发性等可能对甲方货物造成损害的货物与甲方货物拼装于同一车辆运输。

  2.5乙方不得将甲方托运货物另外委托第三人运送。

  2.6乙方应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受到的罚款、扣证、扣车等处罚或肇事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且乙方应及时调度车辆以保证将甲方货物按时安全送达指定地点。

  2.7乙方应承担从货物装运至交于收货人止,发生的货物灭失、缺少、变质、损坏的赔偿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除外。

  2.8乙方工作人员均为乙方代表,因其行为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运输价格及结算

  3.1运输价格详见《运输价格明细表》(附件)。

  3.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约定的价格保持不变,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要求提高价格或者降低服务质量,否则视为单方面违约。

  3.3 乙方应当于当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业务结算清单,甲方应当于当月十日前完成核对工作。

  3.4若结算清单核实无误,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开具运输行业统一发票;若有疑问,应由甲乙双方核实后再由乙方开具发票。

  3.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60天内,按发票金额以转账方式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运费。

  4、运输车辆

  4.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产品特性及要求,配备性能优良、车容整洁的货车,以保证运输的质量和安全。

  4.2甲方指定运输车辆应是:

  a、全封闭箱行车:()

  b、非全封闭箱行车:()

  c、保温车:()

  d、其他:()

  5、交货方式及期限

  5.1乙方为甲方提供门对门的运输服务,负责货物的装卸,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至交收货地点。个别发货的交货期限如果是收货人休息日时,在得到甲方的认可后,交货期限则为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的时间。

  5.3乙方若要在交货期先前交货,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和收货人并得到认可。

  5.4 货物运输到达后,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检验货物,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提出异议的,可以拒绝收货。

  6、手续确认

  6.1甲方下达派车任务时应填写《承运车辆及日程安排表》(附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终端设备向乙方下达委托,通知乙方按规定时间上门提货。

  6.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有关货物运送手续,并按照甲乙双方认可服务收费标准并开具工作单。

  6.3甲乙双方收发货人员当场确认相关凭证单据及承运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包装形态等,若发现单据证件、货物不符或不全,双方人员均有权拒绝发货、提货。

  6.4经甲乙双方人员对货物共同确认后出具清单,乙方到达指定地点,根据清单让收货人签收,签收单作为乙方安全承运的凭据。若签收单遗失、未签字或未盖公章的,甲方可拒付运输费用。

  6.5乙方应在承运期限之后的3日内将签收单交还至甲方,以通知甲方运输合同已执行完成,若乙方未能如期交还签收单,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相应延迟支付运输费用。

  7、保险

  7.1乙方应对托运货物办理保险,保险费用包含在运输费用之中。

  7.2对于保险责任以外免陪部分以及最低免赔额的损失,乙方应在保险公司赔款结束后 日内,向甲方补足差额。

  8、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约定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一周内,乙方应将5万元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用于乙方未能支付违约金以及不能提供客户签收依据的运输订单金额。若无此类款项,保证金在本合同终止后一周内全部退还乙方。

  8.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运费,甲方应如期支付。

  8.3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和货物信息等。

  9、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是指:a、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b、战争、、罢工等。

  10、变更与解除

  10.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提前解除合同。变更或提前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以下情况之一,甲乙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结清所有费用:a、任何一方由于经营不善而无法继续履约的;b、任何一方因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查处无法继续履约的;c、任何一方因为重大经营调整或经营范围的变更,无法继续履约的。

  11、违约责任

  11.1 甲方故意隐瞒,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应承担违约责任。

  11.2 乙方擅自将甲方托运的货物委托第三人运送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11.3乙方擅自将可能对甲方货物造成损害的货物拼装到同一车运输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11.4乙方工作人员私自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5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运输的,致使逾期到达目的地的,逾期一天,应按货物价款总额的 %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因逾期交货产生的全部损失。

  11.6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实际不能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货物价款总额的 %。

  12、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说明:本条款适合协议一方或者双方均在上海的企业/个人使用,如果双方均不在上海的企业,可以选定当地的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进行诉讼。)

  13、其他

  13.1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3.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

  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货物托运单

  托运单位: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号

  货物名称

  包装式样

  件数

  每件体积(米3)

  长×高×宽

  重量(公斤)

  托运总吨位

  每件

  最重件

  实重吨

  车辆吨

  需要车辆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车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运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到达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发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距离: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运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经济责任:不按运输托运单规定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由承运单位酌情赔偿损失;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人未按托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偿付承运人实际损失的违约金。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因此造成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损坏,造成人身伤亡,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员: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运输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根据国家安全运输危险品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委托乙方承运甲方的危险化学品,为明确双方的安全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的运输经营合同履行期限相同,与运输经营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运输时,甲方须指派专属监护人负责现场发放,乙方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乙方的车辆及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合法有效资质。

  三、运输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应按国家要求的路线和时间运输危化学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

  五、乙方的运输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甲方规定的要求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

  六、乙方的运输车辆在甲方厂里不得违章作业。如因违章作业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必须作出赔偿。

  七、本协议书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八、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合同 篇5

  售车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车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一辆 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一辆(车牌号为: )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将 车转让价格为 元(大写: )。

  2、支付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元(大写: )。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其对转让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甲方在交付汽车时应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汽车购置发票、使用说明、车辆行驶证等,并说明该车的现状。

  第四条 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五条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自己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该车辆。

  第六条 基于该车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车辆交付前,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车辆交付后所产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等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需发运煤炭一事由乙方全权负责采购,发运业务特达成以下条款:

  一、待办事项:煤炭中转,铁路运输。

  二、发站:()。到站:()。

  三、/t(包括站台费、装卸费、代理服务杂费等)

  四、铁路运费:乙方以铁路大票与甲方结算。

  五、付款方式:甲方提前分批次付给乙方。

  六、暂定每月发运量:吨(以铁路运力为准)。

  七、质量要求:全水≤10,内水≤3,灰分≤11,全硫≤1.0,挥发份≥25,低位发热量≥6400大卡。

  八、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定金:元,待乙方铁路计划下达后将铁路运费,代理服务费每次不低于吨的全款全额提前支付给乙方,每月底结算一次。

  九、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派人监督乙方供煤、发运、装车、检查质量。

  2、及时给乙方支付货款。

运输合同 篇7

  甲方:(即托运方)

  乙方:(即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运甲方煤一事订立该合同以便双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时限:

  二、货物名称:煤。

  三、货物数量x万吨,(具体运输数量,按每月计划确定)。

  四、货物起止点:起运点:有限责任公司。 到达地点. 有限公司指定煤场。

  五、运价:(根据运输市场价格波动,随时调整运价,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六、运输费用:从货物装车到达目的地途中的运输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及各类收费及装卸费,都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加油。

  七、结算方式:运输费用结算按照实收计量为准,凭甲方开具的过磅单,每月结算一次,随到随结,不得拖延,履行完运输合同后全部结清。运输过磅票乙方每 天给甲方交接一次月底根据运输数量给乙方结账。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需对所承运的货物加盖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抛洒。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保质保量安全运达目的地,

  按时向收货人告知到达通知,保证货物非人为变质,不得换煤,短少,加水如有以上问题,现场扣留运输该煤的车辆,搜集证据,作为处罚依据,甲方核实清楚确属人为因素的将具实按照煤价的5倍予以赔偿。

  3、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都由乙方负责。

  4、货物到达过磅时,乙方司机应将运输票据(矿方过磅单、计量票、入境票)如数交予甲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对到达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加盖验收

  章并出具验收过磅单。

  2、货物到达后,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煤库人员指挥,

  不得插队、无理取闹等,否则,甲方对乙方车辆进行相应处

  罚;同时甲方人员必须及时接受乙方货物,不得刁难、克扣

  及索要钱财,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十、其他事项:

  双方在运行中发生的具体和未尽事宜,应及时了解、沟通协

  商解决。(如有不可抗力,乙方不听甲方合同即行解除)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 日 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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