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运输合同

时间:2021-08-26 22:28:21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公路运输合同(1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路运输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公路运输合同(15篇)

公路运输合同1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任):

  本着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有一批物资委托乙方从福建南平辖区内运输至安徽省合肥市甲方指定设备仓库内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遵守及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各项规则条款。

  一、 甲方货物为一台”QTZ63塔式起重机”,装车要求:超宽及超高、超长。对于上述要求所涉及的道路行政罚款及运输安全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的补助。

  二、 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在装车后,乙方货运车辆随车人员均需签署装车清单,若物件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损坏,乙方均按购置价赔偿甲方损失。

  三、 双方约定16米高低板价格为: 元/辆, 14米高低板价格为: 元/辆;甲方要求乙方配备2部16米和2部14米车,上述费用已包含乙方所有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保险及罚款和利润的费用。乙方货物到达甲方合肥所在驻地后,经清点完毕后,一次性支付清运费。

  四、 乙方车辆必须准时到达装货现场,并协助甲方装车,乙方自行绑扎固定牢靠。若发生延迟,造成的甲方吊车及装车人员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费用。

  五、 乙方车辆不得在装车及卸车现场和运输过程中故意刁难,不服从装车顺序及车载货物的数量安排。如发生上述事宜,乙方应负责协调、沟通。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货物达到后付清运费费用,本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运输合同2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公路运输合同。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合同范本《公路运输合同》。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

公路运输合同3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 )、货到付款( )、月结、( )

  五、违约责任: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3‰、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b)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c)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d)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x至x按元/件、x至x按元/件。(此处x填地名)

  七、乙方至x到达时间为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签约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公路运输合同4

  托运人: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承运人: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收货人: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重 公斤,价值:人民币 元。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成都市 街 号

  货物到达地点: 市 街 号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XX年 月 日,货物运到期限 :XX年6 月 日前。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 ,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本次运输运费 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 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 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条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 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XX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成都市 区 路(街) 号。

公路运输合同5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下,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货物代办公路运输业务;服务范围:上门提货、运输设计、货物查询、代办保险、打包、代办运输、送货上门等一揽子服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收到甲方货物后至交付甲方的收货客户止,负责货物的安全保管。

  2、 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货物破损、缺失等意外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等待甲方指令。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不合理运输业务。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提前以传真或其它形式通知乙方相关运输信息,方便乙方进行服务安排。

  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正确的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如因收件人姓名、地址错误而造成的时间延误或经济损失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委托乙方托运的货物必须填写正确品名、保证不夹带危险物品、国家禁运物品、货物外包装符合运输要求,甲方承担未执行以上规定给乙方造成的经济责任并负责赔偿,涉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4、如遇到破损、遗失、短缺,甲方必须提供货损货物的发票、货损鉴定报告,并按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应的单证,否则由此造成保险公司或承运公司拒赔,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四、关于保险

  1、是否投保以甲方的托运单上委托为准。物品如需投保,保险费按投保金额的0.3% 收取(其中绝对免赔额为500)。甲方承认乙方已经告知不保险的风险及了解不保险情况下如遇到货物破损、缺失的赔偿标准:最高赔偿额为记载有破损或缺失货物的分单上的运输费的5倍,即发生事故当次运费的5倍。

  五、关于货损

  1、甲方在货物运输前投保,如发生遗失或损坏,乙方将按保险公司条款及程序代理甲方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甲方必须提供保险公司所需相关文件。

  2、甲方在货物运输前未投保,如发生遗失或损坏,乙方应向甲方作出赔偿,最高赔偿额为记载有破损或缺失货物的分单上的运输费的5倍,即发生事故当次运费的5倍。

  3、索赔期限:甲方在货物发生损坏或缺失后的1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索赔;如超过期限乙方将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对以下原因造成甲方货物损失的或延误的,不负责任:

  a、不可抗力因素,例:地震、水灾、罢工、民变、暴(bao)乱、战争等;

  b、甲方提供的信息数据错误、不准确造成的损坏、延误、错交;

  c、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缺陷或货物性质不适合特定运输方式以及运输过程中因气候原因引起的货物损坏或变质;

  d、包装方法不良;

  e、交付时外表状况良好,封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或损坏及货物合理损耗。

  f、甲方未对货物进行防潮处理、对因受潮而导致的货物损坏或损失。

  六、结算方式

  1、甲方必须把加盖公章或业务人员签名的托运单交于乙方确定委托关系,乙方开具货运分单为结算凭证。如甲方对乙方运单金额有异议请在乙方开具分单后24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确认。

  2、采用月结方式,每月运输款结算至当月的20日。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5个工作日内付清。支付方式:

  3、欠款额度为人民币 。超过额度,乙方将立即将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支付方式:

  4、所有欠款逾期支付,甲方必须向乙方每日支付欠款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运费。双方如有争执,应按协商原则处理,协商不成,可交由乙方所在地市法院裁决。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路运输合同6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车运输方式承运甲方托运货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运输时间要求:

  1.1 货物的起运和到达地点为:(见附件)。

  1.2 运输时间要求:(见附件)。

  1.3 甲方托运的货物内容,以货物交接清单为准。

  第二条: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2.1 运价标准为:(见附件)

  2.2 结算方法为:乙方在每月 日至 日将上个月的《业务结算汇总表》(包括纸档和电子档)及对应的“结算凭证”(必须填列内容完整、有大田操作部门盖章和经办人签名、有收货单位签收和盖章签名)送于甲方进行校核;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出具正式运输发票,甲方确认后用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如有需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

  第三条:甲方责任

  3.1 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2 负责提供准确的提货和货物送达地点、电话、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

  3.3 负责货物的包装,并确保包装符合要求。

  3.4 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运作要求培训。

  3.5 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 乙方及其承运工具、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证,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

  乙方的违约责任。

  4.2 从乙方接到甲方日发货通知时起,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装货点提货,乙方未依照双方约定时间到达,乙方应按次偿付甲方违约金 元,因此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3 乙方车辆必须车容整洁,车厢卫生,符合甲方货物的运输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和人员甲方有权拒绝使用,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4 提货时乙方必须仔细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和型号,并在乙方运单和货物清单上签字确认。

  4.5 从提货并办理完发运手续的当日24时开始计算时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如未依照双方指定时间内到达,由乙方承担该次延误的所有责任。

  4.6 乙方应按照甲方对货物运输的具体要求,负责运输全程的货物安全,自提货后至收货人签收前所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污染、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由乙方原因造成货运事故而形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发生货运事故后,乙方应第一时间出具货运事故记录,并在事故发生次日起计算30天以内向甲方清偿事故损失,其赔偿依据为甲方对货品的声明价值,但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管制等)所造成的损失除外。

  4.7 乙方在运输途中,天气、路况、车况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坏、车辆修理等,乙方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按照甲方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理,如擅自处理异常情况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8 货物走失或称逃货(定义:非发生可见性事故,超过5天未将甲方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目的地并不知去向,视为货物走失或称逃货),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声明价值先行赔付。货物走失后又被追回的,货物由甲方决定是否安排收回,在收回或部分收回的情况下,扣除期间产生的货损、调价和运费等损失后退回其余相应赔款。

  4.9 对甲方要求整车运送的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人员未经甲方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转换运载工具、不得拆卸货物和改变货物的叠装方式、不得拼装其它物品;乙方若违规转载、拼装、拆卸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10 对于甲方要求零担运输的非危险品货物,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货物与危险品等混装,如发生混装,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的运输合同。

  4.11 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时,应认真核对收货人的身份,必须取回有收货人签名或加盖公章的有效回单,并在约定时间内交给甲方,如出现回单丢失或不能按时回单,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货款无法收回。

  4.12 乙方应保证承运司机在途期间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乙方在运输途中应及时向甲方反馈车辆在途跟踪情况,如乙方不汇报或甲方无法与在途车辆联系的情况发生并造成违约、产生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4.13 乙方承运司机在到达目的地前,应提前一个小时通知收货单位或甲方指定人员,做好接车卸货准备。

  4.14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留置甲方所托运的任何货物。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擅自留置甲方货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其它违约责任

  5.1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运输服务费的,超过一周后每增加一天支付应计运费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5.2 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5.3如乙方在派送过程中因派送的服务质量未达到客户要求而引起客户投诉、发生客户拒付运费等问题,其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5.4 若乙方没有严格的查验收货人身份,致使收货人收错货或没有收到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须按货物的实际损失价值向甲方赔偿。

  第六条:货物运输质量考核指标

  6.1 为保证货物运输质量,甲方按货物运输质量考核指标,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评估考核,具体考核指标要求如下(按月统计):

  ① 准时提货率: ≥97%

  ② 准时到达率: ≥97%

  ③ 货损货差率: ≤0.03%

  ④ 签单返还及时率: ≥99%

  ⑤ 客户投诉率: ≤1%

  6.2 质量考核指标计算方法:

  ① 准时提货率=每月准时提货票数/每月实际发货票数×100%

  ② 准时到达率=每月准时签收的票数/每月所承运的票数×100%

  ③ 货损货差率=每月承运货物残损、差错、丢失的件数/每月承运货物总件数×100%

  ④ 签单返还及时率=及时返还的签单数/应返还签单数×100%

  ⑤ 客户投诉率 = 客户投诉次数/所承运货物的总票数

  6.3 甲方按月统计乙方的运输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对乙方未达标的项目,甲方将对乙方处以 元/项·次的经济处罚,如果乙方上述任何一项指标连续两个月未达标,甲方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还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4上述考核指标仅用于服务质量考核,乙方不得援引上述指标作为自己的免责条款。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 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

  7.2 本合同文本条款适用于大田集团其他运输业务,如需增加其他运输线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运价。

  7.3 当乙方提供的运单背书条款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7.4 双方如有其它约定事项,也可用合同附件加以说明,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7 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 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9.1 若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双方均可提请 (指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有约束力。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公路运输合同7

  甲方:

  乙方:

  经过双方考核,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合作,乙方为甲方的物流承运商。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条款:

  一 、 甲方发运的气体危险类为2类,乙方公司本身以及其配备的所有车辆人员均必须有符合甲方要求的所有相关资质证照

  二 、 甲方委托乙方发运气体钢瓶集装格。除非甲方特殊要求,乙方必须提供车厢12.5米长,30吨以上荷载质量的拖挂式货车{车况良好}进行装运。

  三 、 乙方应将车辆及相关人员驻于甲方工厂内,以确保能够随时接收并执行甲方的发车指令。除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货物配送。如到货延迟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损失的,则该趟运费折扣为80%,且乙方须承担所有相关赔偿责任。若乙方不执行甲方合理发车指令的(常州、张家港),甲方有权扣发乙方运费200元,且甲方所有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 、 乙方提供的.相关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否则视为甲方自身员工违规等同处理。

  五 、 甲方应确保每天至少让乙方驻厂的车辆发运一车货物,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当天无货可发,且每月之中无货可发的情况达到第五次的,则甲方支付乙方”放空费”人民币300元/次。若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当天车辆到达目的地后不能装货返回,则甲方支付乙方“车俩人员过夜费”人民币200元/夜。

  六 、 在途运输过程中的一切相关事件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保证货物的完好及安全,如果非甲方原因造成货损货差的,乙方须就货物价值向甲方全额赔偿。由此产生的相关连带责任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加索赔的权利。但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货损货差,乙方免责。

  七 、 双方合作的的运费结算方式为月结30天。当月发生的运费须在此月5日前核对完毕并由乙方开具运输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接受日期以发票签收日为准}的次月5日之前将相关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将运费支付给乙方,则甲方每天按运费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八 、从甲方位于东桥的总厂到常州往返的运费为2450元/趟。到张家港每天往返2趟及以上的,往返运费为1600元/趟;到张家港如每天往返1趟的(每月允许有4天往返1趟),往返运费为1700元/趟。

  九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内容的通知,本合同自动延期1个月。只能自动延期一次,待双方签订后续合同为准。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运输合同8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联系人: ___________,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

  收货人: 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重 公斤,价值:人民币 元。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xx市 街 号

  货物到达地点: 市 街 号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xx年 月 日,货物运到期限 :xx年6 月 日前。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 ,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本次运输运费 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 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 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条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运输合同9

  甲方: (托运方)

  乙方: (承运方)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3、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 1月1日至20xx年 12月 31日,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公路运输合同10

  甲方(即托运方):_________

  乙方(即承运方):_____________

  签约条款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1、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2、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4、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5、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6、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7、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8、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

  9、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10、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签名与盖公章

  甲方法人代表___

  甲方单位公章: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

  __年__月__日

公路运输合同11

  托运方(甲方)签订时间:

  承运方(乙方):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路运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按照平等、公平、自愿、诚信原则,制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货物名称、发货地点、数量、到达地点、到达时间、收货人、运费。

  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输量,合理调配车辆,不可以变动、倒换承运货物。如违反本协议造成损失应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购煤炭的装车地点进行装运,并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确保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煤炭热值不低于大卡公斤,每减少大卡公斤,扣除乙方运费元吨,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为甲方托运货物时应了解甲方货物特性,并以合理方式装卸、运输,如在装卸、运输过程中,造成甲方货物毁损、灭失或货物质量发生变更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在货物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因其他任何原因给甲方、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甲方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每收到货物两万吨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90%的运费,余款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全部结清。

  6、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运费,乙方有权催告甲方支付并有权拒绝接受甲方其他货物的托运,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扣留托运货物,如乙方违反此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则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输至到达地点,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8、乙方将货物运至到达地点后,如因故未完成交货,则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妥善保管该货物,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保管费用。如因乙方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条其他约定: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运输合同12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 ,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路运输合同1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有偿原则,在良好的信誉、互利互且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以下条款:

  一、乙方承运甲方托运的货物(见“出货单”或“托运单”),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指定的收货仓库。

  二、乙方须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准确、完整无损、安全地将货物运达指定地点交给收货人,并办理好货物的交接手续。

  三、一般情况下甲方需在托运前一天通知乙方,若遇甲方紧急出货或需加急到达,乙方仍应保证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指定收货人。

  四、货物的交接

  1、在起运地办理货物交接时,甲,乙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货物的交接工作。

  2、甲方使用的出货单是货物管理责任交接的必要依据文件。

  3、在起运地装货时,双方应共同清点货物件数,在确认出货单所记载的物件准确无误后,乙方应在甲方的出货单的承运栏上签名,承运司机之签名视为乙方之签章,由此产生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甲方的出货单上签字后,货物管理责任即由甲方转给乙方,从即时起至货物到达目的地并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与装卸到指定的收货仓库止,乙方对此期间所造成任何货物损失都负有完全的赔偿责任。

  5、如果甲方提供托运货物的包装不完好或不符合运输要求的,乙方应不予装载与出货,否则应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所托运货物的包装状况完好无损。

  6、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乙方应与收货人共同在场办理点件交接手续,收货人确定无误后,应在乙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上(出货单或托运单)签字,如发现有货损,双方当事人应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由收货人在甲方的“到货异常报告书”上批注说明货物损失情况,并由承运司机签字确认。如乙方不能提供有收货人签字的运费结算凭证,则视为货物丢失,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货物的全部货款、该批货物的运费以及甲方需要向收货人承担的违约金。

  7、甲方在客户处每月会有客诉机器或不良品,需要从客户处带回甲方厂内及修整,乙方应积极配合带回,费用按零担方式计算,在甲方通知乙方时间最晚3天内要派车去客户处装退货,如有延迟按照每天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运输损失

  运输损失认定:根据收货人及乙方承运司机共同签字确认的书面损失记录;双方无法认定或意见不一致的,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损,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如因自然灾害线路断阻或其它客观原因而不能按时到达,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六、运输车辆及运输时间

  1、为防止货物损坏,乙方所用车辆必须是安全防水等合格货车,车箱长度需符合双方协定要求,若乙方提供车辆不能符合双方协定的要求使实际装载货物未能达到应有的装载量,则少装部分应扣除相应运费。

  2、从起始地到目的地,乙方应在双方协定的承运时间内到达目的地,超出时间为违约。

  七、运输费用

  1、运输费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起运地至目的地运价,并签定“运输协商议价目表”为合同附件,乙方不得任意调高运价,若遇特殊情况,乙方需调整运价,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说明调整运价原因,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共识后,始可调高运价,市场运输价格降低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相应调低运价,若乙方故意隐瞒且被甲方核实时,甲方有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以合同期内最低运价结算运费。

  2、货物到达由收货人点收完毕后,若货物无损失,收货人应在司机随车携带的产品送货单上签收,若货物到货有损失,收货人应填定“到货品质异常报告书”说明物品损失情况,并由承运司机签字确认,由甲方向乙方收取赔偿金额,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赔偿,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运费。

  3、乙方在装货后在次月10日前提供可抵扣之运费发票,同时甲方财务在15日前收到发票及请款单的,以月结三个月付款,乙方若因发票等资料不全延误,则甲方可延后一个月付款。

  4、乙方根据合同应付的违约金,必须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之前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运费。

  5、在每次承运前,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有关装货数量信息,乙方收到装货信息后合理安排车辆至甲方装货,最晚2天内需要安排车辆来甲方装货,如有延迟按照每天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八、违约与赔偿

  1、乙方逾期将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收货人,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该次运费的20%违约金。

  2、货物错运到达地或收货人/收货仓,由乙方无偿运到规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收货仓,由此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按本条第1项处理。

  3、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目的地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时止,乙方应对货物的破损、雨淋、污染、缺少、灭失等各种损失情况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4、如因逾期、错运、毁损等情况,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价款、运费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逾期或不能交货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5、若是甲方同意乙方拼车时,乙方应保证甲方托运货物的安全,若造成甲方货物受损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是缺少、灭失等损失情况之赔偿按照樱花卫厨广州分公司市场正常销售单价进行全额赔偿,若是因破损、雨淋、污染等损坏导致收货人不收货的按照广州分公司市场销售单价的5折进行赔偿。

  6、甲方将每月对乙方进行综合评价,连续两月评分在80分以下,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7、乙方应依诚实信用与甲方从事商务往来,不得有与甲方相关人员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经查实如有发生,乙方以全部余款作为违约金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不得有私下宴请甲方相关人员之情事,经查实如有发生,乙方以当月运款的5%作为违约金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甲方相关人员如有谋私利向乙方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有关『主管』反映。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所承揽事项交第三方处理。

  11、无论乙方为何种形式的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均需按法律法规规定招用员工,因乙方违法招用员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所雇司机(含装卸人员)原因造成甲方、第三人或其自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附件中报价单,价格为包含保险的价格,出现任何货物损坏由乙方承担,合同生效后需购买全年保险。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

  十、本合同若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据实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运输合同14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公路运输业务,托运货物主要为 及其他附属广告品、促销品等;甲方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务质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运输任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

  3、 运输价格和运输时间按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I《运输时间价格表》内容执行,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改变运输价格,包括门对门的一切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

  5、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6、 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风险保证金

  1、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物时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价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前提下处理受损货物。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xx月xx日 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条:运输地点、价格及时间

  见本协议附件I:《运输价格表》

  第五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1、 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一天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在一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明确告知车辆号码、司机姓名、电话等,并保证车辆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

  2、 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蓬布、绳索及捆绑用的竹片等保护材料;

  3、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发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 乙方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经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的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5、 甲方发货清单为一式五份,经双方清点货物数目签字确认无误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执四份货物清单,一份交收货人作为收货凭证。其余三份交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甲方,作为有效运输结算凭证;

  6、 捆绑绳索和产品软性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凡因装车后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失落破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 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雨淋湿或受潮、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责任协助提供乙方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

  8、 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 货到客户处,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回仓库。没有甲方的书面单据认可,乙方不得随意从甲方客户处拉回货物,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写在送货单上,并注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

  11、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2、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甲方:乙方: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公路运输合同通用版四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附件使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主要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须在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将甲方货物从 运输至 。

  二、货物运输量为 运输单价 运输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

  三、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具备合法物资的运输车辆,以保证甲方货物安全及时达到。如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不具备合法资质,在运输途中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 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货物在装卸运输、客户收货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如不及时报告乙方将负一切责任。

  五、 在运输途中货物如丢失损坏,则乙方应按丢失损坏的货物数量的订单价格赔偿甲方,并在运费中一次扣除。

  六、 乙方没有按时把甲方的货物运到收货地,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如因特殊原因延误的(天气原因、交通堵塞、山崩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 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有关货物运输手续并认真验货装车,双方签字确认货物的数量规格。

  八、 乙方对甲方的出货、货运数据必须保密。

  九、 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运输安全的、或包装破损的,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十、 甲方托运的货物必须是经国家法律部门批准的合法的可运输的货物,如若不然,乙方拒绝承运。

  十一、 甲方必须在交接货物时,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收货人的姓名、地址、货物名称,如甲方提供信息有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二、 甲方在货物起运时,先支付乙方10%的运输费,其余运输在甲方收到货方签收的回单后两日内与乙方一次性结算并支付。

  十三、 甲方在没有完全收到收货方签收的回单情况下,有权延迟支付运费,直到收到全部回单。如遇原始送货单丢失,甲方在乙方能够出具收货人盖章的收货明细之后,方可支付运输费。

  十四、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可将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让他人。

  十五、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制定补充合同。

  十六、 凡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双方均有权提交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公路运输合同15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运货物名称、数量、金额:

  1、名称:

  2、数量:

  3、单价:

  二、承运货物起止地点

  1、货物的起运地点:

  2、货物的到达地点:

  三、费用及结算方式

  现金或转账结算,开票后付清

  四、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2、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物,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六: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违反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七:文本及时效

  1、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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