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时间:2021-09-14 13:28:54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运输合同范文6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运输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运输合同范文6篇

运输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

  承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收获方详细地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合同价款:暂定为: ,最终价款以实际拉运数量及托运方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金额为准结算。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由托运方沥青拌合站至托运方沥青路面施工现场摊铺机前,并自卸倒入摊铺机内。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对货

  物质量负责,严禁倒卖,途中发生的一切外部交通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托运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运方承担。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由托运方负责装车,承运方负责卸车。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承运方将货物装车后在承运方沥青拌合站地磅上过磅后,运到托运方指定施工地点摊铺机前,托运方统一验收,承运方将其中一联票交给现场施工负责人,承运方按照托运方的施工要求倒入摊铺机内,同时保证摊铺机正常工作。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拌合站至路线终点22.4公里,实行分段计价,5公里范围内不分远近按5.5元/吨计价,超过5公里至终点的17.4公里范围段按0.7元/吨〃公里,平均运距13.7km计算费用(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油材料、配件、修理、过路、过桥等费用能够全部由承运方承担)。工程竣工后,托运方按实际拉运数量一次性结算,承运方向托运方提供纳税发票,承运方自行到甲方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审计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

  第八条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质量及数量,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 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但承运方必须完成合同标的物数量30%的任务。余款待完成合同任务后,结算资料经审计后,托运方根据审计金额视资金情况分期付款。

  二、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输费用;承运托运方指定的全部运输任务,运输车辆由承运方负责配车。

  2.承运方的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托运方经济损失。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收货人未验收之前)负责保管。

  (2)沥青拌合料必须加盖篷布。

  (3)在沥青拌合站和摊铺施工现场车辆必须服从托运方的生产指挥和安排,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

  (4)作息时间按照托运方要求,必须每天早上两点准时到沥青拌合站准备装料。

  (5)按照承运方要求于5月3日前车辆到位,要求是工程自卸车,车型符合摊铺机的施工要求。

  (6)车辆数量要求:从沥青路面开工至完工,每天早上2点至5点30分的第一趟,必须保证20辆车在沥青拌合站装料,20辆车出发摊铺完后,从第二趟开始,至当天结束,保证12辆车。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托运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运,应按运输合同价款3%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承运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数量和要求配车发运货物应偿付托运方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1000元/车次。

  3.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条 除本合同外,托运方、承运方各自的债权债务自行负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托运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拾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承运方必须严格服从托运方的生产指挥和施工管理,并确保运输能力满足托运方的施工需要并顺利完成合同工程量,如因承运方运输能力影响托运方施工生产任务,托运方有权拒付运费,并调入车辆,按照托运方确定的价格扣除,以确保施工进度,直至清退承运方。

  承运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外围干扰及各种纠纷均自行解决,费用自理,根据双方就本合同达成的附加条件,承运方有义务协助托运方进行当地的对外协调工作。

  3.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托运方只按照实际验收数量对承运方进行运费结算,承运方必须确保完成中盐高速LM6合同段内的沥青路面运输任务,如承运方未能完成本段任务中途退场,承运方按照托运方损失进行赔偿。

  托 运 方: 承 运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银 行: 开 户银 行:

  帐 号: 帐 号:

  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 二00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877号地块一期、二期项目A标段土方外运工程(不含挖机费用)

  (四)工程造价:考虑到目前市场的不稳定性,经双方商定,同意按上述工程开工前扬州市场上合理的土方外运市场综合单价进行按实结算。

  第二条工程期限

  满足甲方要求。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在工程完工后按双方认可的实际数量进行最终结算。

  (二)工程价款拨付办法:

  根据工程进度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付款。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三通一平。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交底、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协调处理非乙方承担的责任(如周边居民的关系及地方矛盾)。

  4、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乙方应按甲方认可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并按甲方要求完成承包项目的所有土方外运工作。

  3、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5、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运输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把淅川县新法院新址院内地表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实际现状,特订立本合同。

  1 1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1 1.1 承包范围

  淅川县法院新址院内土石方(为达到现场施工条件前期开挖主楼附楼以及施工道路需要清理的地表土方以及附属物等),具体尺寸及标高由甲方指定.

  1.2 1.2 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土石方的开挖、外运、。乙方还必须负责现场协调办理环卫、城管、交管、渣土等政府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 2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及结算原则

  2.1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综合单价包干为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价格波动、城管、环卫、交管收费、管理费、弃土场地费、措施费、规费、利润、税金、燃油涨价、场地内外关系协调(保证不参与施工单位材料购销等事宜,确保场外人员不来工地吵闹、拦路等现象发生)。

  2.2 本工程开挖及外运综合单价为 元/立方米,包含税金 %管理费 %等承包范围内所列的各项费用)

  3 计价方式及结算原则

  乙方已综合考虑本工程特点,现场条件、情况、雨季影响、承包范围及方式、合同条款,以确保施工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为前提,由双方根据现场核实原始标高及平面尺寸,进行工程量计算,再按合同进行最终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价格调整。 4 付款方式

  乙方在完成施工任务后经甲方确认达到施工要求,现场各方面都未遗留问题,开发单位付款后支付,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税务发票以及与本合同相对应的银行账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 工期、质量要求

  工期:甲方根据具体施工时间,以施工任务单形式向乙方发出施工指令,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天1000元的工期违约金,工期提前,甲方不承诺给乙方任何形式奖励。

  质量要求:在验收时必须达到场地干净、平整、实际测量标高及平整度应符合施工条件。工程质量未达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

  6 安全文明施工

  6.1 乙方应配备具有上岗资质安全员,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更换。

  6.2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受到媒体或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使甲方名誉受损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南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

  甲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运输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

  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

  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5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一、乙方为甲方承运货物件(箱、包),运输线路从至地点,最后到达甲方的目的地卸货。全程运费为元。发车前甲方预付给乙方运费计元,货到验收后一次结清人民币元。全程运输时间为天,年月日发车。

  二、收货人姓名,卸货详细地点,联系电话。

  三、双方托运前的义务:甲方按运输计划通知乙方,乙方最迟不超过48小时将车辆派到甲方指定的装卸地点。保证甲方及时装卸。

  四、乙方承运过程中负有下列责任:

  1、在承运过程中货物如被油污、雨淋、浸水、磨损、丢失以及肇事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

  2、乙方负责车辆在运输途中应该经常及时检查货物和车辆安全情况。

  五、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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