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

时间:2023-08-15 08:58:48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货物运输合同(优选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货物运输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货物运输合同(优选15篇)

货物运输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路运输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物:啤酒瓶、玻璃瓶系列产品

  二、发运地点:贵州燃二玻璃瓶有限公司仓库至货物达到地

  三、货物到达地及运费标准:

  1、以上运费标准随0#柴油的涨跌上下浮动,0#柴油目前价格7.39元/升,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内的,运费标准不变;若浮动幅度在.5%-10%,实际调整价格双方根据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2、其他因素引起的运价变动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通过书面的调价协商函给以确认。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确认客户的月供计划后告知乙方安排所需车辆。

  2、安排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次日的发运计划。

  3、负责协调装卸工安排装车。

  4、负责现场指导装车和联合点数工作.

  5、提供有关发运单据。

  6、装车过程中严重破损的产品更换包装、补足数量后装车。

  乙方责任:

  1、及时按甲方计划派车,若因车辆未及时到位的按200元/车次处罚。

  2、确保车辆卫生,结构、设施符合装运啤酒瓶、玻璃瓶的条件。

  3、司机在装车过程中必须做好监督装载工作。

  4、确保运输质量,做好所送货客户对送货单(运费结算联)的盖章签收工作。

  5、严格按照送货单据上注明的客户及送货地址及时送达货物,若因驾驶员结伴同行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6、配合客户做好卸车工作,派人到卸货方及时协调卸货,并对运输破损进行现场监督确认。

  7、乙方如将货物运错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无偿运至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8、有关本业务获知的甲方客户的信息和业务的秘密,在事先未得到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或泄密,本条的不公开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继续有效。

  乙方若违反规定时,应向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上的一切损失。

  9、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要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如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货物发运后乙方必须做好卸货跟踪工作,若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卸货延时及台班费乙方自行承担。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卸货延时超过4天以上的部分台班费甲方自行承担。

  五、风险责任:

  1、乙方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向甲方交纳150000.00元保证金,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出现违反合同约定条款的行为,则本合同到期后将押金余额归还乙方。

  2、一旦标的`物装车完毕,风险责任就此转移由乙方独立承担;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标的物的损毁,概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开具虚假的运输发票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根据甲方损失的金额赔偿甲方。

  4、若末按送货单据指定地址送达货物,由乙方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六、索赔:

  1、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损毁,由乙方按照甲方销售价格赔偿给客户,否则,按照甲方销售价格从运费中扣除补偿给客户。

  2、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监督上卸货过程,严格控制装卸破损,如装卸运输破损1.8%以下的由甲方承担,l.8-2.8%以内的部分甲乙双方各承担50%,超过2.8以上的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运费采取月结,乙方在结算运费时需提供送货单的运费结算联和运输发票,送货单必须有客户方面的签字及盖章。同时必须有乙方司机签字。付款方式为电泄。

  八、其他规定:

  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及其他不应归责与乙方的事由,致使标的物损失时。乙方应 尽快将甲方的损失减少至最少,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调解决。当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的解除:

  1、甲方及乙方的任何一方,在对方发生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以书面通知,请求对方立即履行所付全部债务,并且可以解除本合同。(1)、营业执照被吊销时:(2)、受到第三者的强制执行或受到与此相当的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的执行时;(3)、对方的社会信誉受到损害时;(4)、申请破产、申请解散、被批准解散时。(5)无实际正常履行合同能力时。(6)联系三次以上出现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合同条款时。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2

  签订地: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托运方):_____

  址址: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

  电话:_____

  传真号码: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手机:_____

  住址:_____

  行车证号:_____

  车型:_____

  车号:_____

  担保方:_____

  单位:_____

  电话:_____

  收货人:_____

  电话:_____

  地址: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运输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第三条货物到达地点:第四条货物起运日期:年月日。货物止运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等:

  1、货物由乙方负责承运。

  2、乙方提供的承运车辆必须车况良好,车辆手续齐全,驾驶员证件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担保方提供车辆,则担保方对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保险等)必须严格审查,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由实际承运人承担,而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货物装车责任和方法:货物的装车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并按甲方提供的装箱清单验货,对整机的完整性检查并签字接收。

  第七条货物卸车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目的地由收货人(或甲方指定人员)按随车装车清单验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结帐。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运费汇入承运人姓名:_____

  汇入人卡号:_____

  开户行:_____

  1、运费由甲、乙(无担保方时)双方或甲方与担保方商定。含税运费小写:_____。

  2、承运期间沿途除含税运费以外的所有费用,(如:燃料费、食宿费、过桥、轮渡、过路费等)均由承运方本人承担。

  3、承运期间因乙方手续不全、违章等罚款均由承运方本人承担。

  4、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甲方不支付任何预付款项。

  5、货物运达目的地,经收货人验收并在收货单据上签字或盖章后通知甲方。乙方(无担保方时)或担保方凭运输发票及验收单据传真件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甲方在确认无误后一次性结清运费。

  6、乙方运输合同(验收后),当收货人签字验收完毕后,所执运输合同只作为运输费用结算凭证。

  第九条货物的保险:若甲方在货物运输前办理了保险手续,则乙方在承运过程中若货物发生意外情况,乙方(承运人)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公司,并通知甲方和担保方配合处理好相关事宜。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货的,乙方与担保方按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

  2、乙方将货物运输至非合同约定地点的`,应无偿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货地点,且如迟延仍应按本条第1款承担违约金。

  3、乙方将货物运达到货地点,由于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在指定地点卸货的,乙方应在合同指定地点壹拾公里范围内免费送货。

  4、货物的随机配件及随车配件是货物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承运方不得拒绝装载。

  5、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等,乙方与担保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费等)向甲方照价赔偿,并承担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延误交货给用户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有纠纷,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代表(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担保方:

  运输合同附表1合同号:Y---15---702

  一.整机随机附表

  运输合同附表2合同号:Y---15--702

  (三)技术文件明细表

  说明:清点货物与上表所有内容相符,整机完好无损,承运人自签字认可后,出现任何风险导致损失的,都将由承运方或用户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发货人:(签名盖章)

  承运人(签名盖章)

  接货人(签名盖章)

货物运输合同3

  委托方: 贸易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 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 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 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 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 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 支行

  账 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 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 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 10 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 60 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货物运输合同4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为确保甲方的XXXXXXXXXXXX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到货时间要求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及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2.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铁路出现停装、限装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5.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6.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具体操作方式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据指令要求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提货、中转,并安排和办理车皮发货等一切相关手续;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1.甲方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索赔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一切货损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运费结算时乙方必须对运输途中造成的短少、货损等一切在途损失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XXXXXX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合同的铁路运输价格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2.乙方按甲方核实后的费用开具正式发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据发票及验货记录原件及时支付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后的XXXXXXXXX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XXXXXXXXX元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XXXXXXXXXXX年XXXXXXX月XXXXX日至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2.本合同一式XXXXX份,甲、乙双方各执XXXXX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XXXXXXXXXXXXXXXX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货物运输合同5

  编号: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时间:20__年__月__日

  委托人:______(甲方)

  运输代理入: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线铁路施工用石碴货物的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止。

  二、代理费用及结算方式

  甲方按2元/吨的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数量以铁路运输票据为准,每月结算一次,次月的10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帐给乙方,乙方开具相应的金额的服务发票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

  (1)甲方应于每批货物代理前1日内向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货运人员交付代理运输的货物和真实、完整的运输资料,国家规定应办理运输许可的`货物,还需提交准运批文;

  (2)与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货运人员共同验货;

  (3)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将货物安全交承运人,由承运人送至订单指定的交货地点;

  2、乙方的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时办理货物运输计划的提报或运输变更手续,组织、监督装、卸车(船),负责将货物安全交承运人,由承运人送至交货地点;

  (2)代为保价(保险),代理领票、送票;

  (3)提供运输咨询及技术指导,提供货损货差索赔咨询;

  (4)根据甲方的另行委托,代理货物出险理赔手续(有关费用另计);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应按代理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由于甲方的责任或者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在代理运输的货物中夹带危险品、爆炸品等违禁物品,导致乙方未能将所代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导致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机械设备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预付运杂费及支付代理服务费,应从结算时间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要求,使货物错运到货地点,乙方应承担无偿运至合同规定地点,并承担因货物逾期到达所造成的损失。

  5、合同履行期间,货物发生短少、丢失、变质、污染、损坏,属乙方责任的,比照运输企业的有关规定或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五、免责条款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人的本身过错。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级别管辖的规定,应当向__铁路局两级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章):______

  乙方(章):______

  代表人:______

  代表人:______

  开户行:______

  开户行:______

  帐号:______

  帐号: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6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 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 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 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 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 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25条 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货物运输合同7

  甲方(即托运方):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运方):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水泥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标的物名称、数量、运价: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白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教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一、本合同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日______年____月__日

货物运输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现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货物的运输业务。为加强相互间的协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运输工具

  一、运输工具卫生要求

  甲方货物交乙方运输,乙方提供运输工具为适合甲方货物运输的车型保温车或冷藏车车,乙方应保持车辆清洁,无污染异味及足够的车容,以适合甲方货物运输品质及货物安全需求。

  二、运输工具性质要求

  乙方承运甲方货物之运输工具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责任.

  三、运输工具合法性要求

  乙方用于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运输工具必须证照齐全符合营运要求,且需向甲方提供其明细及相关资料或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相关资料包括车主身份证、车辆注册单位证明、营运证、机动车驾驶证、车辆保险、货物保险等;除上述资料外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提供其它证明。乙方对承运运输工具的任何变更应提前一日书面通知甲方并附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释或提供其它运输工具承运。

  四、承运区域,北京至石家庄、邢台、邯郸,,乙方按规定区域进行承运,甲方要求乙方为其他线路派车时,空放费、运价临时商议,以最后协商价结算。

  第二章、承运

  五、承运货物种类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为甲方的生产经营品项。

  2、根据公司总体要求,运输各类肉食产品。

  六、操作规范要求

  1、甲方应在使用运输工具前由专人负责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准备。乙方接到前述通知,必须派专人负责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到甲方指定地点领取货物,若非乙方指派的专人领取,领取人必须持乙方出具书面证明方可。

  2、乙方必须在甲方对各条承运线路规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地点凭甲方提供有效出货单提取承运货物。乙方提货物时,应凭甲方出货单对交运货物品种、数量、规格等进行清点,拒绝含糊接货,双方确认无误,在出货单上签认后乙方运输工具方可离开仓库。

  3、乙方在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用第三方所属车辆履行本合同,运输车辆应符合承运甲方产品的各项要求。

  七、送货安全性要求

  1、乙方应保证货物运输途中的安全,如因意外事故和其他纠纷造成货物破损、丢失等情况,乙方需按市场供货价赔偿,且所发生之刑事、民事纠纷甲方协助解决。

  2、根据甲方产品特性,盒肉的重量出现差异时,和甲方及时沟通,甲方协助解决。

  3、客户卸货过程中,乙方司机保证货物的安全,如对盒肉产生异议,在产生不大的情况下,甲方协助乙方收货。

  八、送货的及时性、准确性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与收货人当面点清货物。如配送中发生异常,应立即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处理,乙方必须按甲方处理意见办理。

  2、乙方在抵达目的地时,应确认收货人身份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相符并取得有效收货凭证【收货凭证应有收货人签字或盖章】。

  3、甲方指定收货人,如客户要求乙方送达货以外的第三人或地点交付货物,乙方有权拒绝。

  4、要求:车辆行驶/平原平均每小时50公里。

  第三章、运费

  十、运费计算标准

  注:1、其他线路运费临时定价

  2、运费结算周期为回单结或现结。

  3、本合同期满后运费标准可延续至新运费标准执行日则停止.

  4、乙方有合同续签优先权。

  5、运价不包含税费,乙方不提供任何票据。

  十一、本线路如因市场原因进行调整,本线路在同等条件下承运商有优先承运权。

  第四章、效力及争议解决事项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署后即为成立,甲方交运货物之日起本合同即生效力,双方均应履行各自义务。

  十三、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成立、效力、履行、变更、终止产生得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者,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解决。双方协商指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判决。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前月为试用期,试用期甲方乙方可随时终止合作,同时合同作废。双方若在期限届满后未就续约事宜达成一致,本合同则自动失效,但若双方仍实际发生运输交往者,视为均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自然延展至该交易。

  十五、在合同届满后,本线路在同等条件下承运商有优先承运权。

  十六、双方可签署其他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或附约,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9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贴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光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职责,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状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能够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状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职责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货物运输合同10

  为确保甲方的xxxx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到货时间要求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及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2、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铁路出现停装、限装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5、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6、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具体操作方式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据指令要求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提货、中转,并安排和办理车皮发货等一切相关手续;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1、甲方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索赔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一切货损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运费结算时乙方必须对运输途中造成的短少、货损等一切在途损失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xx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合同的铁路运输价格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2、乙方按甲方核实后的费用开具正式发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据发票及验货记录原件及时支付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后的xx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xx元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2、本合同一式xx份,甲、乙双方各执xx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xxxx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xx乙方(公章):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货物运输合同11

  托运人: 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联系人: ___________,

  承运人: 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

  收货人: 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重 公斤,价值:人民币 元。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市 街 号

  货物到达地点: 市 街 号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年____月____日,货物运到期限 :年6____月____日前。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 ,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本次运输运费 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 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____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 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条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3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

  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市 区 路(街) 号

货物运输合同12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全权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

  为充分有效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甲方与上海铁路局运输管理处签订的XXX次五定班列包车运输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次五定班列宁波北站点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承包式

  甲方将次五宝班列宁波北站点每日的四节车皮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发站宁波北(含余姚),到站棠溪等广东境内铁路部门允许的到达站,车种为棚车和敞车,货物品类为5号及其以上运价号的货物(危险品除外),承包期限为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起至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止。

  第二条考核基数和费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每日考核基数为两车(节)车皮。乙方必须于当日装车后按考核基数向宁波北站缴交铁路运费及装卸费,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费每辆XXXXXXXX元,每日XXXXXXXX元,

  如乙方当日装车不足两辆的按考核基数两辆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如乙方当日装车超过两辆的(以四辆为限),按实际装车数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乙方多装车的'管理费,在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冲抵少装车的管理费。

  第三条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叁拾万元。在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在XXXX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为次班列宁波站点的独家合作承包人,如将宁波北站点车辆再发包给他人经营的,承担支付双倍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协调上海铁路局、宁波北店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乙方损失XXXXXXXX元。

  3.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有义务代乙方向铁路部门进行索赔。

  乙方责任:

  1.严格按装运规定组货装车,不得装运危险品和禁运品,不得隐瞒重量及匿报货物品名,违者依铁路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及时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连续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甲方损失XXXXXXXX元。

  3.自觉遵守铁路货场规定,协调好宁波北站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发生货损时,及时提供相应材料。

  4.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在三日付清拖欠的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

  第五条其他约定

  1.如遇铁道部、上海铁路局调整班列运费价格时,则本协议运费价格相应调整。

  2.乙方与甲方考核时间与铁路部门同甲方的考核时间同步进行,并享受铁路部门与甲方同等的优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取得XXXXXXXX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权,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全仅代表和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董事会和宁波北站各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全权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

  全权代表人: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

  XXXXXXXX年XXXXXXX月XXXXXX日

货物运输合同13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依法维护承、托运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自愿签订协议如下:

  二、运费计算的标准:每吨¥:_________元。

  三、装卸时间

  按先后顺序排档装卸货,装货时间天,卸货时间天、台风、大雪、下雨天、节假日及机械故障不能装、卸的时间除外。

  四、货物的安全责任:

  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负责货物的安全(封仓、防雨、防盗等)。货物合理消耗外,按市场价赔偿;因货物自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变化,与承运人无关。前后仓无水、干眩:左公分,右公分。

  五、违约责任:

  1、装卸货超过第三条第一款约定时间的应由托运人向承运人支付每吨每天

  2、托运人在船队(舱机)开航前预付运费

  3、合同签编印后,承运人不能提供船队承运货物的.,或托支人不能提供货物供船队承运的,按第二第第一款约定运费10%作为违约金。

  六、履行期限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货物交付完毕、运费、延搁费、转港费、违约金支付完毕之日起终止。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应参照《合同法及水运规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14

  甲方:XXXXXXXXXX

  法定地址:XXXXXXXXXX

  工商执照号: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

  法定地址:XXXXXXXXXX

  工商执照号:XXXXXXXXXX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XXXXXXXXXX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XXXXXXXXXX方式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XXXXXXXXXX 乙方(盖章):XXXXXXXXXX

  代表人(签字):XXXXXXXXXX 代表人(签字):XXXXXXXXXX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签订地点:XXXXXXXXXX 签订地点:XXXXXXXXXX

货物运输合同15

  编号:(20) 福锦西第________号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福清市锦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驻西宁工程部

  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福锦西 20 第____号

  甲方:福清市锦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驻西宁工程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乙方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车辆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编号 ,数量 ,设备新旧程度 。

  第二条 运输期限

  1、车辆期限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运输期限,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2、运输计费起止时间

  (1) 设备运输的计费开始时间按设备进场后的报道开工时间为准。

  (2) 在汽车运输期间,因甲方原因停工(自然灾害、地震、火灾及政策性因素

  等),不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汽车运输计费时间。

  (3) 汽车退场时,乙方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申请,乙方接到书面通知后不再按日历天数计算运输费。

  第三条 工作内容甲方根据本作业区的生产任务,乙方在指定的采场和排岩地点进行岩石和煤矿等其他运输工作。

  第四条 工作地点注意事项

  1、该车辆营运地点仅限于在中铁资源总公司海西分公司木里煤矿指定的采场工作面,未经作业区队长同意不允许私自将车开出本作业区的生产区域。

  2、车辆装载的数量标准必须按作业区规定的标准执行,由装载人员具体实施。

  3、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装够数量,若发现装不满的跑车按规定和情节进行处罚,若是装载人员造成的每次处罚装载司机200元,若是车辆不听指挥私自造成的,每次罚违章车辆500元。具体由作业区队长根据实际情况在现场决定。

  第五条 结算单价及方式

  一、 单价:

  1、油价保价6元/升,低于6元/升的依实际单价为准,高于6元/升的差额由甲方承担。

  2、运费单价按正常出勤25天左右/月的车辆全部统计平均后,按油耗比例42%左右、每部车毛利润65000元左右核定汽车容积每立方的运输单价(运距在1公里以内,每立方单价4.3元左右,按车厢容积量计算)。

  二、 结算方式:每个月的30日为计算日,计算完后当月运费不予结算,在次月20日前款项给予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所有权

  1、运输方式:本设备的运输由乙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运输设备的所有权:合同中所列运输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运输汽车只享有运输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运输设备的管理及费用

  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材料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运输汽车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运输期内发生的运输汽车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

  2、在运输汽车发生毁损和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 将运输汽车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 更换与运输汽车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 当运输汽车毁损或灭失至法修理的程度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第九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提供操作人员操作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施工要求、施工管理制度及汽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

  2、统一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施工安排。

  3、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不持证上岗,甲方有权拒绝设备进场施工,如不听取现场施工指挥人员的指挥或无证上岗造成的汽车和其他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果不及时配备操作人员或只配备一个操作人员,甲方将给予罚款。乙方应及时发放操作人员的工资,如果拖欠工资,甲方将给予乙方翻倍罚款,严重者将停止合同。

  5、因施工现场地处高原,乙方要保证及时了解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身体状况,一经发现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工区内严禁酗酒、打架斗殴,一经发现,甲方将给予严厉处罚,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汽车状态完好。

  7、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设备维修、辅油及配件。

  8、与甲方共同办理汽车设备的运输费及扣款的签认工作。

  9、负责提供有效合法银行账户。

  (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汽车设备工作。

  2、提供乙方操作司机的住宿。

  3、负责主燃油的供应。

  4,、负责运输设备的进场签认、每月运输费及各项扣款的签认工作。

  5、负责运输费的及时支付。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汽车或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2、 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3.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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