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

时间:2021-08-03 21:14:49 赠与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赠与合同范文集锦五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赠与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赠与合同范文集锦五篇

赠与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乙方监护人: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方决定在乙方年满十八周岁,即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将位于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楼____层____号的房屋一套(结构: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产权类别:____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此赠与为不可撤销之赠与。乙方同意接受此次赠与。

  二、甲方保证其对上述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三、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四、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阳春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同自双方签字后成立,乙方年满十八周岁,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七、房屋赠与合同,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合同由______保存),乙方监护人______手执一份,其余三份保留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备用。

  甲方(签字):

  住所: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

  乙方监护人(签字):

  住所: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

赠与合同 篇2

  赠与人: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为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成为优秀人才,经赠与人与受赠人友好协商,由赠与人在受赠人处设立奖学金,双方当事人为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捐赠目的

  赠与人在受赠人处设立________奖学金,目的在于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成为国家栋梁之材,造福于人民。

  第二条捐赠金额

  赠与人设立_______奖学金的基金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捐赠金额的交付

  赠与人应当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通过银行汇款至受赠人银行账户(户名: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银行账户:________)。受赠人应当及时进行查验。

  第四条奖学金的管理与发放

  1、在_______奖学金设立的同时,由赠与人与受赠人共同组成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对该基金进行管理和发放。

  2、奖学金的基金管理由受赠人负责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每次定期储蓄一年,利息用于发放奖学金。发放后剩余的利息仍存入奖学金专门账户,基金总额达到设立时的200%时,可以将发放奖学金数额提高一倍。发放后剩余的利息亦再存入该奖学金专门账户,基金总额达到设立时的300%后,全部利息均用于发放奖学金,奖学金数额相应提高。

  3、奖学金每年发放一次,时间为每年九月份;每次奖励________名优秀学生,每人奖学金为________元。

  4、奖学金发放标准

  凡获得_______奖学金者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1)大学在校的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2)学习成绩优秀,其中专科生与本科生学习成绩须列全院(系)前五名,研究生须有质量较高的论文发表;

  (3)品质良好,本学年内未受到任何校纪处分。

  5、奖学金评定办法

  凡符合第4款所列标准者即有获奖资格。入围后,由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入围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评议,然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获奖者,当场揭晓结果,并张榜公布。

  第五条奖学金存续时间

  本合同所指奖学金为永久性奖学金,受赠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六条捐赠的撤销

  1、受赠人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不应获奖者获奖,与奖学金设立目的不符的;

  2、受赠人擅自将奖学金款项挪作他用的。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本合同自受赠人表示接受本赠与时起成立并生效。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签订之后须经公证机构公证,始得成立与生效。

  3、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赠与人(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赠人(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意见:________

  公证机关(章):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

  公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赠与合同 篇3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赠与合同的司法解释

  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出赠财产方为赠与人,接受赠与方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虽然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但赠与不是商品流通的法律形式,因为赠与是无偿的,而且赠与人赠与财产或是出于某种报答,或是为了给与资助,所以赠与一方面可以使受赠人得到经济上的资助,另一方面也有满足当事人感情需要的作用。

  1.赠与合同属于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2.赠与合同仅赠与人有义务将其出赠财产给与受赠人,而受赠人并不负担相对应的任何义务;即使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履行所附条件的行为也不是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的对价,所以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3.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赠与合同受赠人取得赠与标的物不需要给付任何代价。正因为赠与合同是无偿的,受赠人是纯受利益的,所以即使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单独接受赠与,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主张赠与无效。

  二、赠与人撤销权的规定

  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的撤销权可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具有任意撤销权。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但对赠与人的撤销权如果不加以限制,就会使赠与合同无任何约束力,因此法律对此进行了限制:

  1.撤销须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如果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给受赠与人,赠与人就不能行使这种任意撤销权。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管赠与财产交付与否,赠与人均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这主要是考虑到,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和个人出于种种目的,对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表示愿意向灾区和贫困地区无偿捐赠财物等,但事后并未真正兑现,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因为当事人之间有很深的道义上的情感,如果赠与人任意撤销赠与,则与其原赠与的'目的相悖,所以,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同时法律还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也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由出现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采用哪种形式订立,也不论赠与物是否已经交付登记,有撤销权的人(包括赠与人、赠与人的继承人和法定代理人),即可行使撤销权。

  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构成撤销事由,应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受赠人有故意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的侵害行为造成严重的结果。三是受侵害人应为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构成此项撤销事由,应当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三是受赠人有扶养能力。

  3.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构成撤销事由。

  当受赠人出现上述情况时,赠与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应当以撤销权人将其撤销赠与合同的意思告知受赠人的方式实现。

  为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赠与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赠与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不行使的,撤销权即消灭。法律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同样,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三、赠与财产的登记

  赠与财产要不要办理登记手续,应视该赠与财产是否属于法律规定需要进行登记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的情形。

  法律规定赠与物属于需要进行登记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这主要是指赠与不动产的情形。如房屋、车辆等作为赠与物就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合同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当赠与人将需要进行产权登记的赠与物赠与受赠人时,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不得以赠与物已经赠与对善意第三人行使抗辩权。

  四、受赠人请求交付赠与财产的权利和赠与人责任的规定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赠与合同一旦生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因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赠与人一方负有义务和责任,而受赠人一方仅享有接受赠与的权利而不负担义务。

  受赠人的权利主要是:

  1.接受赠与和请求交付的权利,受赠人可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接受赠与,接受赠与人把赠与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自己。

  当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不交付赠与标的物时,受赠人可请求赠与人按照合同规定交付赠与标的物。赠与人拒绝时,受赠人可请求法律救济。

  2.损害索赔权

  当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受赠人有权就此向赠与人进行索赔。

  赠与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是:

  1.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就是按照赠与合同规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受赠人。

  2.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责任。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当赠与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附义务的赠与

  附义务的赠与是指使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在附义务赠与中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是附加于赠与的,并不是独立于赠与合同之外的其他内容或者合同。

  这里所说的所附义务,必须是合法的,如果所附义务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赠与合同无效。附义务的赠与仍然是一个单务无偿的合同。

  例如,甲将出租给乙的房屋赠与丙,约定丙不得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这里,丙所负义务即是附义务的赠与的情形。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附义务赠与的受赠人履行其所附义务,其受益人可以是赠与人本人,也可是特定的第三人,或者是一般公众。该所附义务,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赠与标的物后,受赠人不履行其所附义务,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履行义务,赠与人也可撤销其赠与。

  六、赠与物存在瑕疵承担责任的规定

  因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除附义务赠与情形外,受赠人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所以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但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七、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的规定

  一般来说,赠与合同一旦生效,赠与人不得违约、拒绝履行赠与义务或者请求返还赠与标的物。只有在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明显恶化,并且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时,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这主要是针对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或者个人出于种种目的,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而后该企业或者个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比如企业将要破产,难以生存,或者个人生活状况明确恶化,难以维持等等,这时再让其履行赠与义务,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从追求和维护当事人之间利益公平考虑,法律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赠与合同 篇4

  甲方:_____(赠与方)

  乙方:_____(受赠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赠与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将_____赠与乙方(赠与物的名称、数量、质量)

  2.甲方将于_____(时间)在_____(地点)将赠与物交付给乙方

  3.甲方承担_____的责任义务

  4.甲方享有_____权利

  (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5.乙方应于_____(时间)之前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赠与不生效力。公民赠与合同由提供!

  6.其它

  甲方:_____签字:_____盖章:_____

  住址:_____电话:_____

  乙方:_____签字:_____盖章:_____

  住址:_____电话: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赠与合同 篇5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法律条文

  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什么是单务合同

  单务合同(unilateral contract),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

  (1)划分标准: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2)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给付义务的合同。

  (3)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划分意义:

  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

  2.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双务合同中,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在此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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